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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文章

2022/12/14经典文章

玫瑰文章(精选20篇)

一缕幽香,万千情牵

文/媚夭

“玫瑰香油、雪花膏哟……”

当这声浑厚悠长的吆喝,从深街小巷里传来,随即便会看到,那位满头银发的老先生,手里提着装满玫瑰香油、雪花膏的竹篮子,飘逸而来。

整个幼年时期,这样的吆喝声,是我最最喜欢听到的,也是街坊四邻里,那些婆姨姑娘们喜欢听到的。她们纷纷走出家门,手中拿着各式的玻璃瓶,向老先生围拢来。

母亲手里面也会拿着一只瓶,有时是盛装玫瑰香油的长劲玻璃瓶,有时是用来盛装雪花膏的矮胖浑圆的白瓷瓶,笑吟吟的迎上前去。

老先生也是满面的笑意,随手接过递送过来的瓶,轻声言道:“用完了么?上次的玫瑰油可是好?”

母亲牵着我,连声道:“好着呢,您看我家姑娘的头发,您就晓得了!”

玫瑰香油是用来搽沫头发的好东西,每天梳头时,抹上一点,时日久了,头发自会乌黑亮泽,且香气宜人。老先生自己配制的雪花膏,能令肌肤光滑白皙细腻,更是深得母亲的喜爱。

母亲和大多女人一样爱美,一头短发油亮亮,黑漆漆,梳理的齐齐整整,透着干练透着精神。母亲爱美,但也能干,骨子里更多的是坚强,更多的是对抗艰辛生活的能量。母亲幼年时原本家境很殷实,外公汉口开了家烟茶馆,在老家的镇上,还开有一家小当铺,虽不算大富大贵,日子倒也过得宽宽裕裕的。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在母亲八岁那年,外婆走失了,下落不明。在那样一个兵荒马乱的年代,想寻找一个走失的人,是何其艰难,可怜的母亲从此便失去了母爱。当时,正值日本鬼子的飞机,时不时的在省城的上空乱扔炸弹,搞的满城鸡犬不宁。失去妻子的外公决定关闭汉口的烟茶馆,回到老家打理当铺。

可是,“覆巢之下,岂有完卵?”当时的中国,在小日本的铁蹄下受尽蹂躏。躲在小镇上的外公也没有逃过此劫。据说,有一天夜里,一小队新四军路过小镇时,朝站岗的日本军人开了几枪,这下可惹恼了小鬼子们。他们没有能耐抓新四军,便迁怒于无辜的老百姓,把全镇的中青年男人全部抓了来,统统押至镇前的河边杀掉了。外公也在其中。

成了孤儿的母亲,在族人的商议安排下,来到了父亲家,做了童养媳。从我记事起,母亲做事便是风风火火、泼辣大胆,极有个性。那时,除了抚养我们兄妹三人,还要赡养年迈的祖母,接济独自在汉生活的堂姐堂兄们。为了减轻父亲养家的压力,原本能以家属的身份,在父亲所在的单位做些轻松工作的母亲,选择了在另外一家单位做体力活,因为工资要高得多。

做着体力活的母亲,并不粗糙,她极注重仪态的端康庄重。每天下班回来,换掉浸满汗渍的衣褂,洗洗搽搽完毕,母亲又会变回为清爽温婉的妇人,洗手下厨弄羹汤,照顾着一家老小。这样的生活习惯,持续到母亲八十高龄,那一头黑发依然亮泽,肌肤依然白皙。母亲的一生中,虽然受到过很多的磨难与困苦,但她仍然热爱着生活,仍然开朗乐观善良!

许是小时候经常随大人去戏园子的缘故,母亲一直对本地的楚剧与汉剧情有独钟,更是将剧中宣扬的真、善、美,借用到现实生活中。比如:从小教育我们,要有孝善之心,就讲《王翔卧冰》的故事给我听,鼓励我女子要自强,就会介绍《杨门女将》《花木兰》的典故。母亲没有读过书,也识不得几个字,却识大体,守仁孝,怀慈惠,晓道理!

“玫瑰香油、雪花膏”这些上世纪的产物,如今早已绝迹。虽然现在有花样繁多的化妆品、护肤品,终代替不了幼时我与母亲的最爱。那声声的吆喝,只能留在童年的记忆里;那郁郁幽香,也只在梦里飘荡!

四年前,母亲移居去了天堂,再不用为俗事生计操劳,也再不会遭受病痛的折磨了。只是不知,天堂里,是否有母亲喜欢的楚剧?是否有母亲最喜爱的“玫瑰香油、雪花膏”?

慢慢绽放的玫瑰

文/刘红芸

电视节目里在教快速剥鸡蛋的方法。先中间磕一下,再在桌子上一滚,拦腰一抠,咔咔两下,两秒钟搞定!

我试验了一下,效果还不错。不过经过这么快速的一折腾,吃鸡蛋的速度也明显加快了,好像是刚才剥鸡蛋急迫状态的惯性延续,狼吞虎咽的,鸡蛋就吃完了,有点猪八戒吃人参果的节奏。忽然就有些不明白,不就吃个鸡蛋嘛,这么着急干什么?

如今,走出家门,到处都是快节奏。我还是喜欢那种慢慢剥开鸡蛋壳,眼看着光洁白净的蛋清一点点山水渐露的过程。我喜欢那份不追赶、不慌张、不急促、不紧迫的闲逸感觉。

木心先生的《从前慢》,打动了无数人的心。“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与一个愈来愈快的世界相比,那份慢悠悠的情怀成了一种美,一种好,一种朴素的精致,一种生命的哲学。那种不急不慌悠然度日的感觉,让人忍不住浮想联翩,想起小时候,想起那时候的小街、夕阳、青石板,和自己的小脚吧嗒吧嗒踩过的声音。

一直很喜欢“愣神”这个词。“愣”字,很有意思,拆开来就是心走四方。如此想来,没有比“愣神”这个词,对短时间思想的逃离更为形象和贴切的说法了。在阳光很好的午后,眯眼看阳光下灰尘的舞蹈,或者晚饭后望望街上昏黄的路灯,或者某段触动心神的旋律响起时,放下手里的活计……不需要时间很长,有时候仅一两分钟而已。身未动,心已远,好像心灵自由漫步,也像瑜伽讲究的深呼吸,用心地、舒缓地一吸一呼之间,远离了红尘,心神安宁。

生命本是美好的,只是我们有时候太过匆匆,错过了与生命心领神会的美好交流。如果一件事情或者一种东西,经历时我们没有走心,那么它就很难在我们的生命中留影。

古人说,山水无常属,闲者是主人。生命的主人应该从容不迫,张弛有道。现代科技飞速发展,什么都在提速,毋庸置疑,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方便和快捷,但是同时增加的还有浮躁和不安定。其实,我们也不是在任何时候做任何事情都需要那么快的。到达同一个目的地,着急的时候,我们可以选择汽车或者飞机,不着急的时候,我们可以选择步行或者火车。不一样的风景,不一样的心境,会带给你不一样的感受。快有快的好,慢也有慢的好。如同印第安人那句古语,“等一等,让灵魂跟上来”。

我愿意像林清玄说的那样:“浪费时间慢慢吃饭,浪费时间慢慢走,浪费时间慢慢喝茶……”这种浪费“其实就是创造一种时空,一种感受,一种向往,一种理想,在你的世俗土地上开出一朵玫瑰花。”

愿我们都能常常欣赏到这样一朵慢慢绽放的玫瑰花。

玫瑰花的葬礼

文/清舞幽梦

若寒蜷缩在沙发的角落,全身像风中的树叶,瑟瑟发抖。

四周一片昏暗,客厅的灯昨晚就坏了,今天云飞走得很急,还没来得及换。很小的时候,若寒就怕黑,尤其在晚上她从来就不敢一个人呆在屋里。天色越来越暗,云飞仍然不见踪迹。

恍恍惚惚中,过去的一幕幕就像电影一样闪现在若寒的眼前。

那是在两年前,一个冬日的早上,当时若寒正在忙着整理手头的卷宗,主任带了一个新人进来。当若寒和云飞的目光接触的一刹那,若寒的心里就好似一股电流穿过,云飞望着她的目光也也久久没有移开。

从来就不相信一见钟情,可是若寒从见到云飞的那一刻就沦陷了,云飞的百般殷勤也足以证明他爱上了若寒。若寒喜欢玫瑰,云飞说:“以后每一天,我都会送你一大束玫瑰。”若寒说:“云飞,我不是一个贪心的女人,只要你能每天送给我一支就够了。”于是,若寒的桌上每天都会有一支鲜艳欲滴的玫瑰。

如胶似漆的过了一年,他俩结婚了。每天晚上吃完饭,云飞做事,若寒就静静地坐在旁边看书、织毛衣。有时若寒会默默地看着云飞偷偷地笑,有时会情不自禁的吻他一下,云飞也会给若寒一个深情地拥抱。云飞对若寒呵护备至,总担心她累着,把所有出力的活全部包揽,身边姐妹的羡慕让若寒觉得她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人。

后来,因为业绩突出,云飞被调到了总部。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云飞晚上回来的很晚,有时候甚至夜不归宿。若寒问起,云飞说业务繁忙,若寒就没在意。就这样过了一段日子。

一天晚上,云飞在洗澡,他的手机响了,因为刚好就在若寒面前的桌子上,若寒顺手拿起来一看,是一条短信:云飞,孩子又发烧了,你赶快过来!若寒的脑袋嗡的一下,感觉天旋地转,手机当的一声掉在地上。就在这时,云飞走了出来,当他看到若寒的样子吓了一跳。若寒示意他捡起地上的手机,云飞捡起手机后看到上面的内容,他的脸刷的一下就白了。若寒冷冷的看着他,云飞望着她说:“若寒,本来我不想告诉你,是怕你误会。紫萱是我的初恋,她和丈夫离婚了,孩子跟她。那孩子从小身体不好,经常半夜三更发烧,紫萱身体也不好,日子过得比较艰难。我是在两个月前的一次同学聚会上得知她的情况,我帮她是出于同情。若寒,我爱你,请你相信我,我爱的是你。”若寒看着他,淡淡的说:“你快去吧,孩子发烧了,耽搁不得的。”云飞担忧的看看她,点点头转身走了。

本来今天若寒是想要给云飞一个惊喜的,因为最近她总是感觉自己比较奢睡,早上起来的时候老发呕,今天她去医院做了一个检查,检验结果——她怀孕了。这是她和云飞爱情的结晶,因此若寒非常的开心,打算云飞晚上回来就告诉他。望着窗外的夜色,若寒的心凉凉的。

那晚云飞一夜未归,若寒像平常一样上班下班,云淡风轻。到了晚上,云飞拖着一身疲惫回到家。看到他一脸的憔悴,若寒为他兑好洗澡水,然后去做饭。云飞洗完澡,三口两口扒完饭就上床睡着了。看到云飞一脸的倦容,若寒的心隐隐的纠痛。

这样,三不五时云飞会到紫萱那里帮着照顾孩子。若寒看在眼里,却无法说什么。云飞总是对她说:若寒,我爱的是你,我只是在帮她。她现在有难,我们不帮良心上过不去。你记得,我只爱你!

今晚,云飞和她刚回到家,紫萱就打电话说孩子又发烧了,云飞放下包就要走,若寒说客厅的灯坏了,让云飞把灯换了再走,云飞说等他回来再说吧,然后转身急急忙忙的走了。

一室的寂寞悄悄晕染,夜越来越深,若寒的心仿佛裂开了一个口子,任凭寒风簌簌的吹着。

若寒感到越来越害怕,她站了起来,因为蜷的时间太久了,她的腿都已经麻木了。磕磕绊绊地在黑暗里摸索着搬了一个凳子,找到灯泡,她想自己换上。当她爬到凳子上,却怎么也够不着。没办法,她又下来在上面加了一个小凳子。她摇摇晃晃的爬上去,感觉自己随时都会有掉下去的可能,她手里的灯泡刚刚够到灯槽,只见她身子一晃,“咣当”一声巨响,她连人带凳子倒了下来……

当云飞赶到医院,看到若寒静静地躺在床上,脸色苍白的像一张白纸。当他得知自己的孩子没了,云飞的心顿时跌落谷底,眼底的疼痛就连在场的护士也禁不住流下了眼泪。他买了一大束鲜红的玫瑰,来到若寒面前对若寒说:“若寒,都是我不好,我没有好好照顾你,都是我的错,你骂我打我吧。”若寒静静地望着他,笑了笑说:“云飞,你没有错,我们不帮她谁帮呀?你回去吧,让我好好静一下。”云飞放下玫瑰,紧紧握着若寒的手说:“那你好好休息,不要想得太多,我明天再来看你。”云飞走了,望着桌上的玫瑰,若寒的眼泪就如断线的珍珠掉了下来。

第二天一早,云飞就赶到医院,当他推开病房的门,床上空无一人。望着散落一地的玫瑰花瓣,云飞的心像被撕裂了,回过神来,他不顾一切的飞身冲了出去……

哭泣的玫瑰

已记不得那是怎样的一个午后,只是在烟雨迷蒙中依稀透露出灰暗的光。雨下得并不大,只有淅淅沥沥的雨点打在路边的树叶上,那声音似乎是一种哭泣,而我并不知道,那是老天因伤心而泣还是谁在无事伤神。

我拿着一束玫瑰站在她出门路过的巷口,一边整理被打湿的头发,一边抖落红红的花瓣上那颗颗鲜活的露珠,那晶莹中折射出来的光芒四射在这样的一个阴雨天里更加的醒目,更加的绽放光彩,仿佛是我心中珍藏的对她的切切的爱意。我静静的等着,默默地注视着那个方向--那个即将有我们的目光紧密接触就,心灵互相碰撞产生火花的神圣的地方--爱情的圣地!鲜红的玫瑰已于悄然不言中探出脑袋期待着那个企盼中一幕。那会是怎样的一幕!--表白、爱意、缠绵、无尽、然而愈是等待,我的心愈是焦躁不安。

一切都在无言中慢慢地流逝,我那关切而澎湃的心也在“咝咝”的雨声中伴随着玫瑰的渴望而一点点地沉淀下来,积在这雨天固有的淡淡的哀惋与怜惜中。

在寂寞与空洞中,远处的欢声笑语隐隐地飘来,虽然悦耳,竟无由地刺伤了我跳动的心。

他们的缠绵渐渐地映入了我湿润的眼帘。

她挽着他的手,头靠在他的臂膀上,抬眼看着他那可恶的脸庞上,她那长长的秀发飘扬在空中,时而掠过他的脸颊。

我仿佛已经闻到了她身上和头发上的阵阵清香。

对了,他是谁?怎么会跟她拉拉扯扯而且还有说有笑?他到底是谁?

然而我已无暇顾及。因为等的最不耐烦的是我手上那望穿秋水的红玫瑰!

我默然的径直走过去(显然她也已看到了我),拽过她纤细而美丽的小手,把她拉到一边,然后默然的望着她,只不过少了原先的那企盼,她也只是两眼木然的注视着我,分明是在给我施加压力。

我还是提起了手,把等候多时的玫瑰举到了她胸前,然后注释着她乌亮的眼眸,深情的说:“我爱你!”

我相信,要是在别的时候,要是在别的女孩子身上,或是在别的时机,这一生表白定会是游鱼伤情花泣泪,成为诗人抒发感情的契机和灵感的发源地,继而成为一曲千古绝唱!

然而,却在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一支支可爱的玫瑰从她手中飞了起来,掠过我的眼帘,在空中划出了一道绝美的弧线,然后无声无息地撒落在湿润的马路上。那片片花瓣如同受伤的精灵,断翼的天使,就那么悲伤地飘落在柔柔的泪雨之中,就仿佛是一段热烈感人的爱情躺在天国的灵床上,无尽的泪水已经润湿了洁白的枕头。那是怎样的悲哀!在我们两人长时间的沉默中,我分明听到了我的玫瑰在她刺眼的目光中,在我言不尽道不明清愁积郁伤怀哀惋幽怨的心中黯黯地哭泣,黯黯地流泪,黯黯地融入到没有你没有我的红尘烟雨中。

我怅惘的呆立于烟雨中,竟不知他俩早已挽着手飘然逝去!

我只想送你,九十九朵玫瑰

每一年的今天,我们都会想起2004年秋天的那一幕:在黄村火车站对面,我站在957站牌旁边,手里拿着一叠报纸,老婆从对面笑眯眯地走过来,为了看清楚他的样子,我也夸张地眯起了双眼。

今年也不例外。早晨躺在床上,老婆坏坏地说:我还记得你当时的样子。我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六年了,第一次见面的那种感觉,将注定成为我们生命中最重要的瞬间,并在未来的岁月中被我们无数次地提起。如果听者是别人,或许早就该厌倦了,但对于身处其中的人来说,每一次提起,都会得到对方毫无保留的回应,这就是爱吧,说到底,它还是两个人的事——

两个人的喜怒哀乐,两个人的磕磕绊绊,两个人的卿卿我我,两个人的相濡以沫,都在时间的洪流中,汇聚成点点滴滴,成为幸福的日子。

是的,爱,就是日子吧。刚刚出版了《幸福了吗》的白岩松,谈到幸福的时候说:也许人只有恋爱的那段时间很幸福,但是我为什么要强调可持续?快乐、舒服、刺激这些5秒钟也会有,幸福不会是5秒钟的。我从来不相信礼花一样的爱情,我相信日子,再伟大的东西都是过出来的……别相信礼花,那不靠谱,靠谱的是柴米油盐,日复一日。

在这样一个初秋的正午,我躺在阳台上,读着这些心有戚戚的文字,不由自主地想起了我们的生活。和白岩松与夫人一样,我和老婆买的也都是原始股,这是我们的运气使然吧,在对的地方,遇到对的人。所以,在每一个风起的日子,我们都会格外地充满了感恩的心,感谢命运赐予我们的相逢,感谢生活,让走在茫然无助的路口的我们相遇。

早就计划了今天的行程,如同三周年时候一样,我们想再回到从前。可是,当我们提起这个想法的时候,却忽然发现,从前突然变长了,一个月,半年,一年,两年……六年,如果从前是时间的概念,那么哪一段才是我们希望寻找的从前?从前的路也突然变多了,957,802,地铁,901,938,848,668,小12,926……,如果从前是那一次次的公交车,那么上述曾经经常坐的线路中哪一条承载的段落才最重要?从前的事也不再只是一两件,炒菜,旅游,游泳,打球,搬家,买房,拆迁,出柜……如果从前是这些数不胜数的大事小情,那么我们应该回到哪里去呢?

老婆说,去军博吧,因为那里是我们最初相识后生活最久的地方,那里有我们的过去。于是,我们带上公交卡就出发了。

路上,在对邻座手中的营养快线悄悄表示“很馋”之后,在争执了是从地铁C1还是C2出口出来之后,我们就来到了军博。超市发还在,只是变小了,狭窄的营业空间,仅有三四名顾客就感觉到了拥挤。我们买了两瓶水,就踏上了旁边的那条小街。依然是熙来攘往,背着大包小包的人,有的急着去赶火车,有的则刚刚从北京西站出来。两排高大的白杨依旧如卫兵一样守候在那里,只是路已经焕然一新,小街的味道,似乎怎么也找不到了。

在我们住的北蜂窝路5号院,崭新的楼房早就拔地而起,现代化的小区完全覆盖了纯朴安宁的过去。每次照相老婆都摆出黄飞鸿姿势的那个安静的地方,如今是黄亭子社区办事处,而我们住过的那个充满老旧感的家,已经被五颜六色的新鲜色调所取代。还记得某一年回到那里,我们曾在废墟中寻找自己的住所,厨房,卧室,以及其他。我们目睹了这个小院的变迁,经历过它的过去,它的过去就是我们的过去吧,尽管我们在这里的过去对它来说不过是沧海一粟。

再也没有我们印象中的感觉了。老婆喃喃自语间,发现对面那个“老孙家烧饼”居然还在。“给我来一个烧饼。”老板娘再次认出了老婆,多少年了,她居然还记得我们(更确切地说是记得老婆)。没错,老婆总是这样容易给对方留下深刻的印象,那天在温都水城玩太空梭,管理人员就曾对他说了一句:第三次了吧?而另外一个朋友,其实已经玩了四次那个游戏。我说,这就是你,很容易让人过目不忘的你。只是对于今天的寻找来说,除了这样一声问候之外,从前似乎已经不再。

是的,岁月流转,从前已不仅仅是2004,不仅仅是军博、黄村,也不仅仅是两个陌生男人的相逢,因为这六年,陪伴我们的生活细节已经数不清。我一直很庆幸,能够坚持通过博客来记录这些细节,虽然也会挂一漏万,但正是这些博客,常常让我感受着这条路的起伏和艰辛,感恩于这条路上我们收获的那些馈赠和勇气。

就好比那些陪伴我们的东西,如一位朋友所说,旧物有旧情。如果从2004年算起,陪伴我们六年的都有什么?富贵竹,是当年父亲节时的赠品;25元的沙滩鞋已经快掉底了,29元的睡衣至今还在服役;刚刚光荣隐退的电脑,一直戴在手上的戒指,依旧摆放在卧室里的当年12月购买的电视……除此之外,还有那些台历吧,一年又一年,我们把岁月打包,小心翼翼地珍藏在电视柜下面的抽屉里,每一个台历上面,都有着用笔划下的各种不同的纪念日,虽然已经泛黄,但那就是我们的日子啊。

简单的生活,却往往因为走过的路的不断延伸,而变得厚重起来。

国庆节那天,在时尚街区停车,忽然就想到,我们注定是平常的人,过平凡的人生。生活中可能永远都不会有大起大落,也没有五光十色,有的只是平铺直叙地说话,乐乐呵呵地玩笑,稀里糊涂地跟着感觉走,安安静静地收获着或许他人看来微不足道的小小的满足。

此刻,我们的一对朋友正在厨房里忙碌,他们是专程来为我们做这顿“生日大餐”的。与我们一样,他们也是平常的人,平常到甚至很少上网,更不曾有过所谓博客或围脖,但他们一样幸福地生活着,在自己的天空,用行动默默诠释和坚守着属于自己的爱。

“生命有尽头,爱没有尽头。”这是某一年的今天,一位网友给我们的留言。我喜欢这句话,就像许许多多的网友留言总是让我们内心为之一振一样,我们也要谢谢你们的陪伴。在追求和享受爱的路上,就像这首歌中所唱的一样吧,我们都一样:

谁在最需要的时候轻轻拍着我肩膀,谁在最快乐的时候愿意和我分享,日子那么长我在你身旁,见证你成长让我感到充满力量/谁能忘记过去一路走来陪你受的伤,谁能预料未来茫茫漫长你在何方,笑容在脸上和你一样,大声唱为自己鼓掌/我和你一样一样的坚强,一样的全力以赴追逐我的梦想,哪怕会受伤哪怕有风浪,风雨之后才会有迷人芬芳……

一缕桂花泛清香

文/青青子矜

人们通常喜欢两种花:一是玫瑰,因为它是爱情的象征,它颜色娇艳,像一团团燃烧着青春的火焰,在空气中弥漫,飘渺而又迷离,人们渴望爱情,赞美玫瑰,但它浑身长满了刺,往往会扎伤与之亲近的人,"人无百日好,花无百日红",当有一天青春远去,红颜渐老,是否还有人会记得曾经的那束玫瑰?

二是荷花,因为它是君子的象征,它"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人们敬重它,爱戴它,可是它不恋尘世浮华,不喜红尘纷扰,渴望温暖,期盼那份感动,不让现实来敲击我们脆弱的心灵,但你却只能远观,点点滴滴都在时光之外。

空降杭州之后,走在街边小巷,总是会闻到淡淡的香气,清新而悠远,你循着这似有若无的幽香,慢慢走近,总会在几经拐弯后找到那么一株,枝叶郁郁葱葱,藏在满树的绿叶里,羞答答地绽放的桂花。入秋后各种植物开始衰败,有的树已经开始落叶,但是只有桂花,仍然生机盎然,叶子墨绿墨绿,绿叶丛中的桂花,发出阵阵幽香。

站立在桂花树下,闭上眼睛,深深地吸一口气,感受自然的灵动,心事于片片花瓣中次第绽放。当时间改变我们的容颜,能否有如今天这桂花,经霜经雨,分外清香。

情人节玫瑰

从前在很远很远的天边,有一个蝴蝶宫,宫殿里住着蝴蝶国王、王后和英俊、潇洒的蝴蝶王子。蝴蝶王子到了婚配的年龄,国王和王后准备在2月14日这天为王子准备一次盛大的宴会,邀请全天下最美丽的公主们参加,让王子从中找出自己心爱的公主为伴侣,国王和王后发动宫中所有的蝴蝶去发请柬,其中一份就被送到玫瑰仙子那里。

玫瑰仙子住在玫瑰园里,她长得小巧玲珑,非常美丽,有着玫瑰花般动人的脸庞,玫瑰色的透明翅膀,用玫瑰花瓣做的裙子,身体上散发着淡淡的玫瑰花香。她每天早上用露水沐浴,晚上睡在用玫瑰花瓣围成的房子里,床是用软软的香香的花芯,白天时蜜蜂为她弹琴,玫瑰仙子就为玫瑰花们唱歌,她的歌声是那么动听,连花儿听了都会随之起舞,那时的玫瑰花是永不稠谢的。

一天早上,玫瑰仙子舞动着动人的翅膀飞到最高的一个花瓣上向远方眺望,这时来了一位意外的客人--身着宫廷侍服的蝴蝶送来一份来自蝴蝶宫的请柬。玫瑰仙子接到请柬特别高兴,连忙把请柬送到母亲花仙子那儿,母亲说:“女儿,如今你已经十八岁了,就让你去参加这次盛会吧,打扮得漂亮点儿,可别给我玫瑰花丢脸哟!”玫瑰仙子兴冲冲的去准备了,心里美极了,因为这是她第一次参加这种盛会呢,心里还幻想着会像姐姐们一样在这次盛会中遇到心怡的王子……

玫瑰仙子选了999朵玫瑰花瓣才做成了礼服,在玫瑰园中选了一朵最漂亮的玫瑰花装饰在头发上,手指上也戴着玫瑰型的戒指,连脖子和耳朵上也都用玫瑰花装饰着,玫瑰花上还戴着晶莹的露珠,星星点点在闪耀,玫瑰仙子想:我一定是宴会上最美丽的人。

终于盼到宴会了,玫瑰仙子一个人快快乐乐的飞向了蝴蝶宫。可是玫瑰仙子高兴过了头,她走到蝴蝶宫门口才发现她没有带请柬来,那样连宫门都进不去,玫瑰仙子向宫门的守卫说:“我是玫瑰仙子,我忘记带请柬来了。”门卫说:“你也是玫瑰仙子?可是你怎么一个随从都没带?就凭几个玫瑰花就证明你是玫瑰仙子吗?”怎么说侍卫也不让她进去,眼看着各种名花美女都在众人的簇拥下进了宫殿,唯独玫瑰仙子进不去。听着宫殿里音乐已经响起,宴会一定已经开始了,玫瑰仙子急得在门外哭了起来,她那点点泪珠化作滴滴露水挂在玫瑰花上,更加动人了。

宫殿里宴会真的已经开始了,可是王子一直没有出现,他隐藏是暗处观察所有来宾,直到他喜欢的公主出现,他才会从后台出来的。今天所来的诸位公主、小姐们个个都是那么漂亮,衣着华丽,但她们都是那么高傲、娇气、霸道、不可一视……王子一个也不喜欢。国王和王后一定要从中找出一个做为王子的妻子,王子绝望了。于是他换了变装,偷偷溜出宫出,天已经渐渐有些黑了,王子看到在宫门口玫瑰仙子一个人孤单无助的在伤心哭泣,玫瑰仙子已经满身都是露珠了,远远看去闪耀着星星点点的光芒,但花瓣已经有些凌落了。王子走近前去问:“小姐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玫瑰仙子这才抬起头,凝视问话的人,他个子高高的,声音是那么温柔,眼光是那样温暖……王子看到玫瑰仙子水汪汪的眼睛,玫瑰花般的脸庞,闪着晶莹的泪珠,更加楚楚动人了。王子从回答中知道这位可爱的人儿是玫瑰仙子,因为忘了带请柬而没有参加上宴会,不知该怎么办好于是急得哭了起来。王子想,这位小可爱,一点儿也不娇揉造作,那么温柔,那么娇小玲珑,哭起来那么让人心动,王子好想一生呵护她,于是王子拉着她的手说,我带你去参加宴会,玫瑰仙子愣住了,心想这就是我的王子吗?

这时宴会已经快结束了,正当国王和王后还为没选出王子喜欢的人而发愁时,在人群中出现了王子和一位小巧的美人,王子拉着玫瑰仙子的手走到国王和王后的面前,音乐声停止了,众人停止了自己的活动。王子向国王和王后介绍了这位玫瑰仙子,并且发誓要爱玫瑰仙子一辈子,这时玫瑰仙子才确定,眼前的这位英俊、潇洒的人就是蝴蝶王子,蝴蝶国王和王后看着眼前的这位美人儿也觉得相当满意,于是当场宣布,玫瑰仙子就是他们要选的儿媳即王子的伴侣,音乐声再次响起,王子和玫瑰仙子在空中翩翩起舞,他们的舞姿是那样和谐,那么优美。陶醉了在场的所有人。

宴会结束了,玫瑰仙子带王子回到自己居住的玫瑰园,见到母亲花仙子,母亲说:“玫瑰儿,如今你已经长大了,玫瑰花是象征爱情的,在你找到你的爱情的时候,你就变成了爱神。你可以跟你的蝴蝶王子去过幸福的一生了,从今以后,全天下的玫瑰花只有在你和你爱人到来的时候才盛开,玫瑰花也为全天下的情人而盛开。

就这样玫瑰仙子和蝴蝶王子快快乐乐的飞回蝴蝶宫,满园的玫瑰花都静待玫瑰仙子的归期,第二年,玫瑰仙子和蝴蝶王子果然在2月14日这天飞回玫瑰园,满园的花都争鲜斗艳,竞相盛开,而每朵玫瑰的身旁都有蝴蝶的陪伴。就在这一天,天下的王子都送自己公主玫瑰花,希望他们的生活像玫瑰仙子和蝴蝶王子一样幸福、快乐。此后每年的2月14日就被定为情人节,只有这一天的玫瑰开得最鲜艳。

那朵玫瑰,别轻易采撷

文/叶墨涵

小时候,总喜欢和丽君跟在蓉儿、丽萍后面,看着她们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像一朵朵俏丽娇羞的花儿,特美,特漂亮。她们的成绩又好,所以,蓉儿她俩便成了我们学习的榜样,四个小丫头成天背着个绿色帆布包,一甩一甩地绕过田埂,穿过乱坟岗,爬过丛树林,一路欢声笑语地到了学校读书。

我们一起爬山、翻杠、滚铁环、捉迷藏、跳绳,丢沙包,连同吃饭,写作业都在一起度过。四个人的感情好得能穿一条裤子,总觉得那个时候的天空好蓝好蓝,躺在青青的野草上,数着天上的白云,说着自己的梦想。

待到花红柳绿时节,大地呈现的是"春暖花开,草长莺飞;桃然夭夭,其华灼灼;梨花点点,飘香万里"的景象。我们兴高采烈地沐浴在春阳里,经过一片灿黄的油菜花开,睹见一片绿葱葱的麦地,发现了一片桔园,那苍绿的柑橘叶子还饱受着冬天的摧残,还没缓过神来。而在柑橘树周围,早已亭亭玉立着一朵朵花儿,白得如莲荷圣洁,红的如烈火灿烂,粉的如婴孩粉琢雕饰的脸庞,蓝得像海一样辽阔,橘红得如水清冽,黄色、紫色的甚是少见,更是欣喜若狂。置身于这样的花朵世界里,我们四个女孩都看呆了,想要去采摘。

一声上课铃声响起,我们不得不飞奔教室,怅然而不甘心地回望那片花香袅绕。

我们四个坐在前后桌,丽萍小声向我们嘀咕,说教室后山那一片刺玫瑰,开得特别的好看,那么的美丽,沉醉地闭上双眼,作了个陶醉的神态。瞬间睁开眼睛,转过头,盯着问我们,要不,放学后咱们去偷吧,摘回去拿个瓶子放水养着。几个女孩子应允了,按捺住心底的狂喜。就等着下午放学去偷摘。

准确说,那片玫瑰,是桂花家的,四周全是两米高玫瑰刺园,中间摘种着柑橘,摘种这样的花,也是用来秋季防人偷柑橘的。可是,美丽的花朵在春末夏初开放着,但凡是个人,都想努力去得到,一睹芳颜,一亲芳泽,也是不足为夸张的。

好不容易挨到下午,趁着同学们一个个地回家了,我们四个从教室后山,悄悄潜进那一片玫瑰园。夕阳以浓重厚彩为天空涂抹了一片绚丽。我们跳进去,不顾刺进手掌,淌过一丝丝血红,也要奋力去采摘那些美丽的花朵,一个个地往自己书包里揣着。摘完就跑,疯狂地像一只兔子,撒着欢,哼着歌,蹦蹦跳跳地回到各自的家里,翻箱倒柜地找出几个空瓶子,灌了好多水,把一朵朵的玫瑰插进瓶子里,放在睡觉的卧室里,半夜弥漫着淡淡的幽香,甚是清丽雅然。

第二天,桂花就向同学们说起她家的花被人偷了,伤心了好几天。我们便机灵一动,商量着等家中的花儿谢了,再去偷。丽萍说,偷也要合理分工才好,她和蓉儿负责看守、把风,我和最小的丽君负责偷摘玫瑰。

有一天,我们四个女孩走进那片玫瑰园,丽萍和蓉儿蹲在玫瑰园外,我和丽君身手敏捷地钻进了玫瑰园。几天不见兮,如隔三秋,满园开着美丽娇艳的鲜花,一朵朵花儿凝脂着晶莹的露水,轻触便生凉,一触就颤巍巍。仿若一种生命在花叶间流淌着,看着那些花儿啊,有的潜藏在叶儿下,娇羞嫣然,有的怒放生命的华彩,热烈奔放;有的还锊着个花骨朵,冲我俩微笑。

此时,我们不得不压抑心底的狂喜,长了这么大,哪见过这么漂亮而美丽的花啊,而且是满园春风,满园弥香呵。我们拽着花茎,用力一摘,玫瑰上的刺就生生刺进娇嫩的皮肤里,疼得哇哇大叫,但摘这些花更让人笑得合不拢嘴了。大把大把地往书包里塞,叫她们的书包也拿来盛放。

我和丽君正准备不摘了,丽萍却说,还多摘些,她要多插几个瓶子呢,正在这里僵持着,她俩的大声喧哗,她俩的叫喊声,引来了一条恶狠狠的大黄毛狗,吓得我和丽君丢下花,撒丫欲跑。可是满园的刺围拢,且高达两米,情急之下,我们怎么也爬不出去了,被惊的人赶往后山玫瑰园。

那些刺划伤了我们的双手,划破了我们的大腿、割伤了我们的小脸,随着大人们的谩骂,桂花的生气,说要告诉老师和我们的家长。这时候,我和丽君的眼泪扑簌而来,耷拉着脑袋,任凭别人的眼光四处扫射,看着同伴的丽萍和蓉儿跑得无影无踪。我们心生绝望。

第二天,我和丽君被老师罚站了一天,站在太阳底下思过。我们俩说好不能出卖同伴的,便开始咬牙不语,坚持不说,看看她俩的反应是什么。当我们被老师狠狠用教鞭打下来那一瞬间,丽萍和蓉儿冷漠的表情,好像事无关己的样子,让最小的丽君承受不住,便把整件事情来龙去脉,一五一十地全说了,丽萍由此大言不惭地说,我妈是幼儿园老师,我怎么会干这等偷鸡摸狗的事?蓉儿也把自己参与的事情撇得一干二净的。我死死地盯向她们俩,咬牙切齿地恨极了。

中午回家,我们俩被各自的父母狠狠地揍了一顿,长长的斑竹条子,抽打在双腿上,背上,鞭打在双手上,父亲说,我叫你还怎么偷,这么小不学好!

偷摘玫瑰被打事件后,我就不再跟在她们后面了,偶尔和丽君作伴,安安静静地进出学校。那一夜的花香,臭名昭著;那一次的挨打,刻骨铭心;那一次的思过,睹见她俩嘴角泛滥的得意之笑,让我渐渐发现了人心的丑陋。

曾经听丽萍说她喜欢蓝色的玫瑰,代表敦厚善良,并且自己是独一无二的那个。蓉儿说她喜欢橘红色的玫瑰,代表着友情天长地久。而我和丽君说喜欢白色的玫瑰,纯洁,淡然。

至今如此,我都讨厌那些带刺的玫瑰,连同我深爱的白玫瑰也一同厌弃。何况,能偷来的东西,一定不是什么好东西。因为,那时的经历,不仅仅刺伤了我们的皮肤,更是刺伤了我们天真的童心,更刺伤了我们四个人的友情。就恰如带刺的玫瑰,一碰就要刺伤流血不止,再也不能愈合。

然而玫瑰事件后对我具有很大的挫败感。沉醉在爱情的海洋里的人们,玫瑰对他们来说,也是具有杀伤力的。

想起了电视剧里的那些故事情节,譬如《情定大饭店》,女主角收到男主人公三百朵玫瑰,偌大而娇艳的一束,一朵一朵仿佛都在说:我爱你。那抱在怀里的感觉应该既惊喜又幸福吧?拥一束红艳的玫瑰,品尝被爱情环绕的感觉,大概是每个女人所希望的吧?所以,女人被羡慕着,甚至被嫉妒着。

这样的故事情节在诸类爱情剧、韩剧比比皆是。早年看过《看了又看》栏目,即便那是个天天被欺负,被挨打挨骂的女子,当有一天,丈夫送她一朵玫瑰,她那个喜呵!看客们即刻发现,她变得温柔了。

大学时,偶尔也会收到些玫瑰,但因为被儿时的记忆伤过,便不了了而之。当看见亲爱的燕子收到男友毅送的那束玫瑰,灿烂无比,鲜艳极了,晓东、娜娜极其羡慕燕子。我是衷心祝福毅能够带给燕子幸福和快乐。像那束玫瑰一样,充满爱意。

大一的夏天,他们情定三生,甜蜜相爱,采撷了一生最美的约定,镌刻着爱情不老的传说,承诺着爱彼此一生一世的诺言。

可是,岁月如冬风凛冽,花朵,终究经不起岁月的折腾,凋谢,枯萎。连同燕子最美丽的爱情也遗落在了毕业后,那份体检报告里--急性病毒性乙肝。

有人说,毕业我们就一起失恋,他们的爱情终究逃不过现实的折磨,经不起浪花的淘尽,原来玫瑰样的爱情不老传说,竟也承受不起现实的苛刻。因为这样的病情,而且还是可以治愈的病情,而劳燕分飞。

三年后,燕子哭着去了西安,坐了三天的火车,哭了三天,一粒饭没吃,一口水没喝,一眼没闭,只问那个男人,为什么要丢弃她,为什么摘了一朵爱情之花,不好好爱护?乞求他不要离开自己,只为寻回那份曾经炽热如火的爱情。

无奈,男人的无情决绝,男方家人的催促,闪电地和别的女人搂抱结婚生子,让燕子走进了人生最晦暗的时光。她说恨极了玫瑰,再也没有能力去爱玫瑰的艳丽了,后来渐渐爱上了淡淡的百合。因为,凝视着如血的红艳,就像是想起了西安那场如血如泣的旅程,爱情的甜言蜜语只不过是一场咒语,是一段弥天大谎。

有时候,惊诧发现,玫瑰是一种毒药,植在女人心底最柔软处,无论只是儿时爱美,采摘着那些美丽而纯洁的友情之花,还是那朵绽放在青春里的爱情之花--玫瑰,它们的妖艳就能温暖爱情里的甜蜜,也能凋零一段甜如蜜的爱情。

女人之所以钟情于玫瑰,也许是女人更懂得玫瑰,懂得它的芬芳,懂得它的纯洁,懂得它的美丽,懂得它的浓情,懂得它的心事。

也许,女人更懂得属于玫瑰的那份浪漫,那份纯真,所以,玫瑰是女人生活最美的点缀。

也许,女人并不是玫瑰的奴隶,那只是表象。

真正能奴役女人的,是玫瑰所象征的--浪漫的情怀,和淡然的清欢。或许是友情的纯洁,或许是爱情的浓烈,或是亲情的温暖。

摊开时间的掌纹,轻抚着那些纹路,纵横交错,恣意纠葛,已经没有来时的柔滑,沧桑力显。那年的玫瑰花开几时娇艳,那年的友情沦落何方?那些青涩而甜蜜的爱情是否终成眷属?

无论我如何的努力,时间照常从指缝里轻然划过,一念灰尘落在不再年轻的脸上,尘埃落定后的惊悸,是否在时光的藕花深处里,迷离着一阙荷塘月色的朦胧,却是不小心惊起了一滩鸥鹭,来不及抬头,便翩飞远去。

好花知时节

文/风儿轻轻吹150607

惊喜!进入秋末,那朵玫瑰花,却越开越艳!

仲秋时,得到了一枝可人的玫瑰,她的径有些干,叶子在风的狂吹下依然紧紧的抱着径,终于躲过了一场劫难。我轻轻的,轻轻的打开聚乙稀网,见那娇艳的花蕾似熟睡的少女般可爱。我,真的不忍去打扰她。

拿来备好的花瓶,注好带有啤酒的水,轻轻的把她放入瓶中。一夜间,蕾儿便开始绽放,鲜活的令人措手不及。

随后的一周里,一天一个样,直开到团团满满。这时的玫瑰嫣红、俏丽,一片片花瓣互不重迭,任何一片花瓣都能展现自己多姿的神态,更显得生气勃勃,美的让人心都醉了! 在希腊神话中,玫瑰既是美神的化身,又溶进了爱神的鲜血,它集爱与美于一身。 玫瑰花热情豪放,与玫瑰花接触总是心怡,让人感悟她的倩丽和热烈的同时,也触发了人的思索:她倾注了无限的热情,将生命张扬得如此精彩,永远凝聚着生命的辉煌。

这几日玫瑰花开得好艳,她从不掩饰生命的疯狂和奔放,不经意间,喜兴和热烈便扑面而来。

我用镜头去拍摄怒放的花朵,喜滋滋的把初绽的时刻定格,在我看来,此时的玫瑰才是正欲起舞的精灵,是向这个世界热烈表达着生生不息的心愿的美丽使者。

想起一句诗来:“好花知时节,当春乃生发。”虽然春已过,冬将至,但是,心灵上的花是没有季节之分的。

玫瑰是浪漫情感的表达,情感是人类永恒的主题。

风干的玫瑰

文/九月之美

在我眼里,她一直是一个奔放不羁的女人,高挑柔软的的身段,穿品质优良的衬衣或T恤配一些闲适宽大的裤子,微黄的卷发总是随意挽在脑后,如果不是岁月的风吹皱她的脸庞留下痘印和斑痕,她白皙的皮肤应该是很入眼的。但是,就这样,她仍旧能借她特有的风情,在人群里摇曳生姿。

固执地认为,她是坚强的、自爱的女人,那么想要一份爱怜和宠溺,却在婚龄17时走向离婚。这个时代,离婚已经是稀松平常的事了,好比低头吐下嘴里的一块骨头,对于她,当事业来做的离婚所取得的成功,却是拔掉了心上那根坚硬的鱼刺。所以,跟我说时,没有净身出户的窘迫,只有获得新生和自由的轻松。

没想到会看见她流泪。一直都象一枚顽固的核桃,任嬉笑怒骂都奈何不了,却终于是没能掩住那份脆弱,借着酒。

女人,是逃不过玫瑰的诱惑的。几年前情人节那个夜晚我回家很迟,儿子电话说,妈妈快回来呀,爸爸刚才给你买了礼物!心下顿时柔软甜蜜,尽管知道那是老公趁花价掉下买的谢市玫瑰,也是被感动了。其实,女人要的并不是玫瑰,而是一份深情厚谊而已。

她就是这样的,离了,又一个小7岁的男人递了玫瑰过来,抛家弃子许了她如许温暖和柔情,那么强烈的攻势,那么执著的决心,那么多宠溺与爱恋,将她从头至尾淹没,哪里肯放手呢?哪里舍得呢?

这幸福的花要开放,却那么艰难。双方的父母坚决反对不说,那男人的妻子一边誓死不离,一边砸她的门划她的车找她的领导,竭尽辱骂。是呀,也许真的是感情全无了吧,也许真的一开始就是错误的组合吧,也许命里注定就只能一起走这么远的路,又怎么样呢,男人应该是她生活的稻草或者鸡肋了。

流着泪,她说,这么多的压力,好累的,好想放弃的,可是,舍不得呀,舍不得他的好,舍不得他的珍惜。

其实,好想跟她说,你是舍不得那杯水,里面盛满浓情蜜意,仿佛一生都啜饮不尽,你贪恋,换个人给你,你亦是舍不得的。

每个女人都是一枚玫瑰吧,只有有人疼着时,爱着时,才能开得娇艳芬芳,没有浸润,就没有开放。就像那些风干的玫瑰,只有当它在我们面前那杯水里时,才能重现绝美的色泽。

她要长成他的新娘

文/伍宏才

晨练的时候,都要从院墙外的一排蔷薇花经过,闻到一股淡淡的花香。年年五月,蔷薇守时地开放。乳白色的,粉红色的,有顶在枝头的,有藏进叶片间的,花朵不大,也不耀眼,不知能吸引几许路人的目光。

不知怎地,每每细心看她的时候,她的花期将尽,都以离别的姿势跟我见面。我心怅惘,爱她,怜惜她。这么多年,我竟一次也没看到她盛开的模样。大凡那几天,都在下雨吧,而我也只好在家里的小阳台上锻炼,失去看她灿烂的笑脸。

花儿凋谢的时候,总是让人难受得很。枝上残余的几朵,色泽暗淡,耷拉着,无精打采地。地上落满了花片,任风也吹不起她的翩翩起舞,就那样粘在地面,任人践踏。

我承认,我对蔷薇是偏爱的。她对环境的要求是低下的,路边,篱笆外,看不到的角落里,她都能恣意地生长。开花的时候,就自自然然地、大大方方地、明明白白地、灿灿烂烂地开放。

这样看来,蔷薇是完美主义者。是的!有一个故事,王子爱上了蔷薇,给她松土,施肥,浇水,呵护她,陪伴她。蔷薇是幸福的,她要长成他的新娘。蔷薇的旁边还生长着一株玫瑰,王子偶尔也瞄她一眼。蔷薇的心流泪了:王子是爱我身旁玫瑰的。蔷薇跟玫瑰告别了,“我要走了,他是爱你的。”于是一夜之间,蔷薇就枯萎了,倒了下去。等王子再来的时候,这朵他要用一生呵护的花永远地离开了,而他也将要在这个世界上永远地孤独下去了。

想起一首萧亚轩的歌。“不知谁,昨夜没有睡,浇醒了那一朵红蔷薇。短短的就在这一夜之间,绚烂盛开,是如此灿烂,如此绝对。”

没有玫瑰的情人节

这是我写给你的只言片语。

亲爱的,现在的我,心里总是被你填得满满的。你的每一句关怀,每一次体贴,我总会默默地记在心里。

知道吗?其实对我来讲,能遇到你,便是我前世路上修来的福。

其实我从不渴望着鲜艳的玫瑰,华丽的婚纱或是耀眼的钻戒。

因为在我看来,那些个全是像外人炫耀幸福的产物。

而我,有你陪伴着,只是这样简单的陪伴着,便是我最大的财富。

2012年,我们彼此认真经营着我们最纯真的感情。

一辈子有多久?不知道。

我只知道,当你老到需要人搀扶时,你一扭头,总能看到我。

情人节的玫瑰,暖心

文/TXDFS

今天的天气很好,没有风,阳光温暖。小城里的花卉店旁,如上十世八九十年代一样,依旧扬起了“情人节快乐”的歌。倏地,我才晃悟,又是一年情人节到了。

满街市的玫瑰花,一束束地装束着,红的,蓝的,紫的,花色斑斓。缭绕人心。

如今,大多数的青年男女早已外出打工了,但仍有少数的青年男女,依还手中拿着惹人爱恋的玫瑰在大街上游走,是让人好生羡慕。

而我们还年青时那种浪漫,已成了往事,在内心已化做了今生美好的回忆。但是,那份让我们走向幸福的恋情,成了今生难以忘却的事情之一。

还记得那年的情人节,我与她同在回家的列车上邂逅。不经意间,在走下列车时我去取我的行李,她也是,那一霎那,不约而同地,我俩的目光交锋了,自此,每年的情人节,我俩都在内心结束了孤单的日子。她与我虽不在同一个地方打工,但在那天,咱俩都会嗅到有如玫瑰花一样的馨香,只是这阵怡人的香,是从远在几百里之外的地方,跟随电话飘来的。这种香浸入了内心,并且在后来,还伴咱俩结成了伉俪。使咱俩共度的漫漫人生旅途之上,撒满了浪漫之香。

现如今这时代,已是大多数的青年男女都在异乡漂泊流浪的年代,青年男女的爱情都在现在快节奏的生活中,因有了玫瑰而浪漫快乐。满街市四处游动的玫瑰,原本成长在乡间的泥土上,但让人丝毫不见有泥土的气息。乡里人在城内,相爱的人儿之间,也学城里人一样,用玫瑰表达起了彼此的倾心。馨香已弥撒小城。

这原本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还不大流行的现象,现在在青年们身上,都已司空见惯。

社会仍在不断地向前迈进,人们的思想,也随着社会的大潮在不断的开放,并向前迈进。在迈进中,流浪的人儿内心,都已不再有早些年前人在异乡漂泊流浪的那种凄凉之感。

每年的情人节,都是二月十四这个处在初春的日子,不论这天是下雨还是天晴,都总有一种春的浪漫。在雨中,有雨中的浪漫;在天晴,有天晴的浪漫。或许,身在浪漫中的人,心中都温暖如春。

情人节这一天,玫瑰已成了一种爱的传递与表达方式。因有了玫瑰,恋爱中的人儿更觉浪漫,暖心。

情人结,玫瑰香

文/红尘@一笑

漫步微风熙暖,静听咖啡小语,一阙驿动,两、三点相思,魂过处,香盈袖,你,只一个回眸,我,已月光倾城。情人结,玫瑰香。

——文/红尘一笑

二月,生长温情的季节,透过心草离离的呢喃,有玫瑰花的芬芳,暗香了情人节的天空,又有谁的轻唤,妩媚了谁的眼?

漫步微风熙暖,静听咖啡小语,一阙驿动,两、三点相思,魂过处,香盈袖。

钟情于二月,不仅因了这二月里有鸯梦微醺,更因二月里有“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换我心,入你心,始知相忆深”。是谁说过:这一生中,总会有一个人,陪你忧伤,听你欢畅;这世界上,总会有一个人,和你魂梦相通,心灵交融。剪一段柔软时光,种植心香,那浅笑迷离里,便会开出袅娜的花来。

思念,是此刻的主旋律吗?红尘深处,你一个凝眸,换我痴情一笑,一朵花语,满纸诗行……

依稀,是你含笑的眼,穿过蒹葭苍苍的水湄,将万般牵念摇曳,陌上花开,我等你来,星光旖旎处,相依相伴醉流年;依稀,是你温暖的唇,柔情两颗心的驿动,从此,高山流水,琴瑟相和,星月相耀,不诉离殇。

遇见,别问是劫是缘,青青子衿,悠悠我心,只放心牵起彼此的手,看流光飞转,听甜蜜婉转,品沧海桑田。或许,这一生所有的含苞,都只为了这一刻的缤纷;或许,这一世所有的期待,都只为了这一刻的春情荡漾。携丝丝缕缕的柔情,晶亮岁月的风铃,用一季妩媚轻扬,缠绵低吟浅唱,心相知,手相牵,你微笑懂得,我倾情相伴。

雪小禅说,每个女子都是自己的杜丽娘,心中都有一份一个人的爱情,一个人的芬芳。想来,这尘世间,最美好的感情,莫过于在对视的那一刻,擦出怦然心动的喜悦,然后,感叹着,相见恨晚。一种情缘,若烟花般美好,纵使短暂,又何妨?庆幸,山路十八弯,我们终于没有错过;感恩,转角遇到爱,这一程,已足够温暖。醉过知酒浓,爱过知情重,一缕月光,满盏衷肠,只道痴情深深深几许,莫问谁温柔了岁月,谁惊艳了时光?

凝一滴雨露,聆听花的微笑;抚一曲琴音,任云卷云舒。含情凝睇,低眉弄墨,从此,天涯海角两相依;从此,日子被裁成一段一段,每个段落都与你有关,每个二月里,都会有芬芳沁暖,穿过时空的门楣,绽放淡淡玫瑰香。

人这一生,总会有一个人是你解不开的心头结,总会有一个人是你看不够的蓝月亮,总会有一个人是你做不完的相思梦,总会有一个人是你流不完的痴情泪,总会有一个人是你读不够的朦胧诗,总会有一个人是你写不完的婉约词。你就在这心头结中彳亍成风,你就中这蓝月亮下羽化成蝶,你就在这痴情泪中翻江倒海,你就在这相思梦中立地成佛,你就在这朦胧诗中望穿秋水,你就在这婉约词中缠绵悱恻。

没有人知道,这世界上,究竟有多少情,属于浅相遇,深相知;更没有人知道,这世界上,究竟有多少情,属于默然相伴,寂静欢喜。于万千的人群中,于无际涯的时光里,一个人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恰巧奔赴到你的人生中来,这,何尝不是一种深深的缘?四目相望的日子,是年华里最美的时光,纵使隔了蒹葭苍苍的水湄,仍会有阳光般的欢喜在心里,因为知道:无论何时,月盈,情在;月缺,情亦在。

剪一缕二月的柔情,芳菲呢喃软语,陌上流年醉,共闻此花香。青青子衿,悠悠我心,拈一支玫瑰,遥寄远方思念,陪君笑醉三千场,不诉离殇。

亲爱的,你,只一个回眸,我,已月光倾城。

情人节,情人结,双丝网,玫瑰香。

烟火岁月里的第一枝玫瑰

文/梧桐花语梦

昨天情人节。

其实压根就没想是节日。因为想也是白想,既没有所谓的情人,家里那几十年的木头情人也貌似没送过礼物给我。

不送就不送,送我还不稀罕呢,哼哼。想买啥子自己买,反正工资本我管着!

恰逢他老舅家接儿媳妇,一家人早早去沾点喜气。看着那对小情人衣衫单薄立在寒风中,我的母爱瞬间蓬勃,好想给他们披上棉衣。可看看新娘粉嫩粉嫩的小脸,我自骂自作多情的我。呵呵,年轻就是任性呀!

前两天去市,和木头一起逛商场,看中了一个打折包,欲买。他说别买这个,这包你提显得有点嫩吧?还是买个贵点的、好点的。我才不管呢,喜欢就买。

“买那么贵干吗?女人嘛,看到新款式了又想买,再贵也不想用很久呀。懂不?学着点,看我多会持家!再说我很老吗?装哈嫩谁能把我怎么着?”木头遭我一阵抢白,自觉理屈词穷,恹恹地看别的东西去了。我付款,提包走人。没钱,我也任性一回!

扯远了,继续说情人节哈。

想想刚刚工作,恋爱,结婚的那些日子,工资低、有点余钱就琢磨着添置点衣服、家具、床上用品什么的。最浪漫的事就是周末一起去看电影、跳舞、吃砂锅米线,反正两人的钱一起用,也不存在谁请谁。结婚时,各自买了衣服,朋友帮着找了个免费的会议厅,师范学校的老师们组了乐队,义务为我们庆贺。

忙工作,忙家庭,忙孩子,纯纯的烟火岁月,一转眼就二十几年了。生活条件渐好,孩子长大,除了传统的节日,国人受了西方的影响,什么节都过。商家当然巴不得天天过节,赚个盆满钵满。虽然,我教英语的,但我向毛主席保证,我还是热爱本土的、传统的东东。

但是,女人嘛,或多或少有那么点点虚荣的,不然还叫女人吗?前几年,每到这天,就旁敲侧击地鼓动,无果。又发动女儿启发。可别人就一副冷水汤猪,不来气的样子呀。还不屑地说:“现在这些人有毛病,什么情人节?”有一次被我女儿说急了,扯了路旁的一枝狗尾巴花送给我。嗨,这榆木脑壳。不摆了,这辈子遇人不淑,做女人做得很失败。为了给自己个台阶,从此不提这日子也罢!

话说在他老舅家喝喜酒,几杯下肚,他习惯热情飞扬。酒店旁边就有一卖玫瑰花的摊点,突然心血来潮说要给送我玫瑰。“还是别浪费这钱”我将信将疑。“就买一朵,表示哈心意,买一朵还是没问题嘛。”女儿立即附和:“要得,我去帮妈妈挑。”花挑好,虔诚地送与我。呵呵,难得浪漫一回,还是拍照秀一下。

这可是二十几年烟火岁月的第一枝玫瑰哟!

第20瓣玫瑰花瓣

1--2--3--!深呼吸完毕!OK!开始!

“喂!你好!请问小文在家吗?”我颤颤的问,觉得手里的电话似有千斤,好象要掉。

“你好!我是小文!是你啊?有事情吗?”电话那端传来你淡柔的话语,依然是令我心动的声音。

“我—我—想问一下你今天晚上有—有时间吗?”我把心跳压了压,声音象断线的珠子,似断似续。

“有!有事情吗?”你平静的问到。

“有!想请你在月上柳梢头时陪我晒晒月亮,喝杯“凉凉碰”里不放糖或者“321”里放一点糖的橘子汁(我知道这是她的偏好)。”我一边坏笑着说,一边暗暗用毛爷爷那句“战略上要藐视敌人”为自己打气!

“嗯——”你似乎有点犹豫,我感到我的心跳立刻狂升至2的N次方次(N大于100)!

“可以!”你终于说出了我想听到的回答。我摸了一下心跳--没有心跳!也许是激动的短暂休克--我想。

“OK!晚上7点我等你的电话!”我连忙用最最温柔的声音答到,温柔的觉得身上开始起鸡皮疙瘩!

现在刚刚两点一刻,还有四个多小时的准备时间。

我在毛爷爷那句“战术上要重视敌人”的指导下开始了准备工作。玫瑰花是少不了的道具,虽然显得老套……

漫长的四个多小时让我觉得自己已经过了一甲子的岁月,当七点的钟声在广场上空飘荡时,手机很是乖巧的发出“对面的女孩看过来”的音乐声--有来电,一级戒备!我迅速抽出手机,按下OK键的同时清了清被草珊瑚含片麻过头儿的嗓子。

“喂!你好!你是——”我再一次用我今生最最温柔的声音软软的问到,我想我现在的样子一定很丑陋。

“我啊,你不回来吃饭啦?”

天!是老爸!激动了一下午,忘了向老爸请假晚上不回家吃饭了。应付了老爸我赶快收线,静候佳音!

“对面的女孩看过来,看过来……”

又是一阵熟悉手机声,怎麽和我的铃声一样?我纳闷的环视四周,在确信我的听力范围内没有人后赶快找我的手机。

“亲爱的手机啊……你在那里……在那里呀……”我得意的哼着找着。上衣口袋--没有!下衣口袋--空的!内衣口袋--没有口袋!我急了!

哦!原来手机还在我的手里!哎--!

我伸着鹞颈、眼睛似乎要贴在电话屏幕上--03712612345,是她的电话--我想!

按OK,轻举电话至右耳--

“喂!你好!”我似乎镇静了一些!

“我是小文,你在那里?”

“哈!是你啊!我在凉凉碰2楼,你什麽时候到啊?”我觉得现在的我好象狼外婆在骗小红帽。

“凉凉碰2楼?好!你等我!10分钟后见。”

10分钟?10分钟对平常人来说就是600秒,但对我来说,却是N次心慌加N次无奈再加N次期待……

为了熬过这漫长的等待,我决定查数,从-600开始倒计时!但查到-580时我放弃了,因为我怕你到时我却睡着了!

当我喝完第四杯苹果汁时,你终于出现了!

一袭黑色过膝的外衣,几缕黑发垂在眼前,大大的眼睛里碧波荡漾,似乎总是在笑,让人觉的如沐春风。真希望和你含笑的眼哞对视一辈子,那怕我对成斗鸡眼,我想!

大脑忙碌的同时,我的身体也在配合着思维同步运行。

我起身看着你,面带我苦练三九的最酷的霆峰式微笑,黎明式的温柔眼神也开始向你频频放光芒!

“嗨!在这里!”我轻声示意到。

你轻轻的飘过来,如仙子般落在我的对面,面露几分羞涩,在柔黄灯光和淡淡微笑的衬托下更让人疼爱。

“你挺守时的,看看现在几点了,”我笑着把电话放在你的眼前。

“念一下现在的时间,这是一个智力游戏啊!有奖品的!”我故作神秘的说。

“7点10分!”你淡淡的笑着念到!

“哈!不错。答案等一下再公布。现在先听我说。OK!?”

我再一次把手压在心上,我不想因为心跳过速把果汁震倒,溅在你的身上!

“我喜欢你!”我很直接的但是有点违心的说到。之所以说违心,是因为我心里不是喜欢你,而是--爱--你!但我怕这样的直接会把你吓跑,所以只好说喜欢你。

“你同意我喜欢你吗?如果同意我想和你作一个游戏,很简单的游戏,你在前面跑,我在后面追,游戏的名字就叫《我追你》,如果不同意,请用一万个理由说服我,并且今晚我请你--买单!”我坏坏的笑着,步步紧逼。虽然因为紧张说的快的好象在背绕口令,但我感觉的到--你听懂了。

“你的话说完了吗?”你悠悠的问。

“没说完的话我打断一下,能先为我要杯不放糖的橘子汁吗?”

天!本想一鼓作气直捣黄龙的我紧张的连橘子汁也忘了为你叫。

“小姐!不放糖的苹果汁和橘子汁各一杯!”

沉默……

这样的突发事件打乱了我的思绪,扰乱了我的计划。

片刻沉默之后,你轻轻的拨了一下垂在眼前的长发,浅浅的笑着并看着我,说:“你觉得我会同意吗?”

我不知道你想得到什麽样的回答,只好以我一贯的作风--真诚来回答你!

“我想你会同意,我的第六感告诉我你会同意的”!我满脸真诚的说到。

听完我的回答,你笑了!笑中隐藏着几分肯定。看到你笑了,我象得到老师表扬的小学生一样,自信心空前高涨,开始继续我的计划。

“你把手伸在你的桌子下面,看一下有什麽东西”我神秘的笑着说。

你照做了,把手伸向桌下!当你的手伸上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一朵美丽的红玫瑰--一切如我预料!

“你粘在桌子下面的?”你有点儿惊奇的问到。

“不!是老天放的。”我故意逗你。

“把玫瑰给我,我想让老天告诉我你是否同意我喜欢你!”

听着我的话你越发显得有点儿疑惑了,诧异的问:“你说什麽?”

“是这样,我把玫瑰花的花瓣一瓣一瓣摘下来,如果最后花瓣的总数是单数表示你不同意,如果是双数表示你同意。OK?”

“好吧!”你似乎很乐意看我的表演!

我轻轻的摘着花瓣,并用眼神偷偷的看着你,你似乎很在意这个小游戏,全神贯注的默默数着摘下的花瓣……

“1、2……17、18”

“19--”这是最后一瓣了!

“啊!”你似乎不由自主的轻声“啊”到!眼睛静静的盯着第19片花瓣,失望的表情代替了你的招牌动作--淡淡的微笑!

这一切细节看在我眼里,心中狂喜。我抑住心中上涌的兴奋,一脸无辜的看着你说:“对不起,真没想到会是这样,不过--”

我边说着边轻轻的张开嘴,从舌下取出一瓣湿湿的玫瑰花瓣,嘴里慢慢的数到--“20”!

听到20的声音,你又笑了,依然是那种带着淡淡的羞涩的笑,明澈的眼神脉脉的看着我……

这种醉人的感觉差点让我后面的计划泡汤,我连忙在心中默默的念了句--“道可道,非常道,”定了一下被温柔飘散的心。

我再一次拿出电话,轻轻的说,帮我看一看现在几点了!

“九点一刻!”你笑着答到,笑的似乎很甜!

“收到!”我认真的说!

“我会永远记住公元2003年三月十号晚7点10分到9点15分这7500秒中,我是和我最喜欢的GRIL一起度过的……”

你又笑了,少了一分羞涩,多了一分甜蜜的笑!

过一种平实的生活

文/张云平

早晨醒来,天已大亮了,听到窗外传来的淅淅沥沥的雨声,不觉又想起了过往的一些经历和一些人。

.刚刚过去的同学毕业十五年后的第一次聚会可说是连接了过去和未来,颇让人感怀。众多的同学在自己的忙碌生涯中前来相会。岁月不着痕迹,人却殊胜往昔。

有位酷爱写诗的同学历经中学教书、发奋考研、攻读博士、再读博士后,再当博导的生活,而今花开蒂落在国家教育部,终于走上了从政的路。仕途的事情虽繁杂,但依然期待仍是未改年少时秉性,一脸斯文的他仍是保持着真性情。同学聚会,有路远的同学托辞不来,也有市内的同学姗姗来迟,而他却远远的从北京赶回,在大家已经开始了饕餮痛饮时匆匆而至,这一份难得温馨的场面让所有同学情动于衷。其他诸位同学亦从政从教多有所成。所谓人各有志,性各有安,回想起来他们的所得与所成是确属必然的。

抛开心性不讲,我的这些同学们都在很早的时候确立了方向,并且坚持着自己的一份努力,而至渐行渐远,渐攀渐高了。而惭愧如我辈者,忽而东西,飘忽不定,老大无成,自是少了些执着与坚持。在这些年的摸爬滚打中,却也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了世事的辛酸苦辣,磨就了丰厚而简朴的心性。十五年中,我在自己的平实生活中,安然接受社会打磨,认真自觉的生活,在渐近中年的当口,心却愈加的归于质朴了。不管人是人非,不管漠然与温情,不管孤独与寂寞,不管自己赢得的是非成败怎样的平淡,早晨能够心无挂碍的在雨的淅沥中悠然的醒来。

这也算得是心灵的一点点成长和收获了。

忽而想起了那个故事,一群青蛙相约去爬高耸入云的铁塔,在众蛙的喋喋声中所有的蛙都中道而返,唯有一位耳聋者因生理的客观,不受他人影响以适中的速度爬上了塔顶。我的同学们在十余年的复杂的声音中依然坚持确非那些蛙辈所能比拟,然而试想那只爬上塔顶的青蛙,爬上之后又怎样呢?唯一不变的是生活还要继续罢。想到这里,禁不住哑然失笑于自己的浅薄了。黎巴嫩的诗人纪伯伦曾经写过一篇关于小草花变玫瑰的故事,草儿变得了玫瑰之后在一夜间遭受了暴风雨的洗礼,摧折了,当众草儿唏嘘感慨的时候,那朵凋零的玫瑰倾尽最后的力气说:我用玫瑰的眼睛和心性感受了整个世界。

想那些努力有成的人,他们发奋努力成就自己的坚实的新境界,迎接新生活的洗礼,自然不会遭到造物的戏弄。惟愿像他们一样,酌定一个方向,但依然是依然是在淅沥的雨声中淡定的醒来,在明媚的阳光中坦然的行走,却要不懈的向前去,创造一种更为开阔的生活,争取一种更为广阔的视觉空间,让心灵不再贫乏而单薄。

蔷薇花开

文/素心

无意中走近一簇蔷薇花,枝头一朵一朵,粉嫩粉嫩,正开得花团锦簇。枝条繁盛浓密,从院墙内伸出来,长到快要垂到地上。绿叶细小,青翠欲滴,直逼我的眼。小小花朵,不媚不争,兀自开放。院墙是普通的水泥墙面,由于长年雨水清洗,有些地方斑驳起来,露出一丝沧桑。更衬得满枝蔷薇清新怡人。凑过去,拈起一朵来闻,微微的香气带点儿甜味儿。和记忆中小时候院子里养的蔷薇一个味儿。顿生他乡遇故知的亲近感。

已经很久没有闻过这种蔷薇花香。如今很多蔷薇花种经过变种,花朵更大,花瓣更厚实,花香也更浓。可是没有童年的味道。好多次,看到长得像蔷薇花的所谓良种蔷薇,都忍不住怅然若失。它们不是我从小喜爱的蔷薇。它们太过富丽华美,失了素朴。

幼时,不知它叫蔷薇,因为比玫瑰花朵小,所以叫它小玫瑰。后来知道这种粉红蔷薇,只是蔷薇属类中的一种。又称野蔷薇或爬墙梅,“花形较大,单瓣或玫瑰红色,多花簇生呈伞房状。”花语是“爱的誓言,浪漫的爱情,我要与你过一辈子,我要嫁给你。”花语真是美极。难怪我会没来由的喜欢。

我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喜爱的花。看似毫无因由。似乎是某种命定的际遇。实际,喜爱的花是一个人对生命的态度的折射。因为与人的生命体验相契合,赋予花另一种生命。我向来比较关注被多数人忽略的小花小草,它们往往生长在角落,路边,石头背后……一切人的视线盲区中。可是,无论去哪里,每一次,它们都毫无意外地吸引我。如同命运。后来慢慢地想,之所以喜欢,不过是自己想如它们一般躲在被人忽视的角落花开花落,四季轮回,不慌不忙,安心,笃定,淡定从容……纵然无人欣赏,也可以兀自开放,直到有一天,有一个人在万花丛中或者不经意之间发现了我,而我在那一刻惊艳了他。他惊喜地走近我,眼中闪着惊喜的光,小心翼翼拈起我,轻轻闻,慢慢陶醉,然后因为惧怕在时间和人群的洪流中失散。将我精心移置家中小院,每日欣赏,直至老死,永不厌倦。而我日复一日散发幽香,让他心神放松,迷醉在我的暗香里。这是我喜欢的爱情。我生来是为了践一个前世的约,等待被你发现,与你执手同行。

哎,不能再胡思乱想下去了。什么时候写一篇关于蔷薇的爱情好了。一定特别动人。

蓝色妖姬的传说

在很久很久以前,在深山野林里,住着一户花农。户主是一位年轻俊俏的小伙子。他视花如命,在他的后花园里,他所栽培的鲜花,不但品繁多,而且色泽鲜艳枝体健壮,芳香扑鼻。所以农贸市场上他栽培的鲜花最受喜欢。因此,他也出了名。

他的名字叫子扬。

有一天,他如常地进入深山老林去掘花苗。那天,天突然下起啦大雨,他从来没有遇见过这么大的雨,周围灰朦朦的。他在林子里不幸迷了方向,走着走着,一不小心,脚一滑,沽禄禄地滚了下去。

当他醒来的时候,雨也不知什么时候停啦。他在寻找着回家的方向。

突然,眼前一亮,他发现在一堆岩石旁,长着一株很粗壮的红玫瑰。花朵硕大,艳丽芳香,远远就能闻到香气。奇怪的是,刚才这么大的风雨竟没有对它有什么影响。花辬上还沾着晶莹的水珠,显得楚楚动。子扬从来都没见过这么美的花,他兴奋极啦。

他小心冀冀地边挖泥土边对野玫瑰说:"亲爱的,我要把你带回家去,种在我的后花园里,不再让你露宿野外,任由风吹雨打"。

自从他把野玫瑰移植到自己花园里后,每天都精心地照料着它,给它焦水,施肥,除虫。太阳酷晒的时候给它支起凉棚遮阴,遇上雨天拉上雨布为它挡雨。他简直把它当作良朋挚友,有什么心事都向它倾诉。他都二十出头啦,还未成家,其实啊,他是出了名的花匠,人又长得年轻帅气,媒婆时不时都找上门来给他介绍对象。可他呢都没有看得上,他经常为没有遇上没能遇上自己心爱的人而烦恼。有时候,他自慰地不由自主地对着野玫瑰花说:"玫瑰啊,玫瑰,你要是一位娘子,我非你莫娶"。野玫瑰似乎听得懂他说的话,露出了笑容。

爱语呢哝

我要记下那些令人心动的纪念日,录下那些纪念日里如水的柔情蜜意。沿着岁月边缘,我们结伴而行,走过春夏秋冬,踏遍红蓝绿白。岁月轮回,情爱如初。

我早已为你种下九百九十九朵玫瑰,每一朵玫瑰花心,都浇铸了我的痴情。鲜艳芬芳的花事,被你全部带走。花瓣与汗水化做春泥,让爱愈加丰盈。爱路无始无终,我们携爱前行,去采摘家门口第一千朵艳丽成熟的玫瑰。

爱让我们富有,你完完全全拥有了我,我彻彻底底拥有了你;爱使我们清贫,你失去了自己,我心中无我;爱令我们“自私”,你心底只有我,我心里唯有你。爱使我们情不自禁,爱使我们蔑视困难,笑对人生。爱让我们既是读者又是作者……让我们互相抒写、共同阅读这爱的无字天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