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规则的心得体会
倚栏轩整理的交通规则的心得体会(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规则的心得体会 篇1
至20xx年1月1日《新交通规则》正式实施以来,便引来了民间和网上的一片热议。对于新交规的出台,众多驾驶员朋友和网友们各有见解、褒贬不一。对新交规表示支持和赞成的人认为:新交规能有效杜绝超车、闯红灯、违规变道等驾驶陋习,是关爱生民,顺应时代发展的结果,值得推广;而持反对意见的人则认为:新交规过于严厉,部分条款让人很难接受,如“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超速驾驶记6分”等。驾驶员朋友们都表示过去长期的“乱”开车,已经养成了一些不好的驾驶习惯,现在要按新交规进行驾驶,一时接受起来有困难;而且新交规处罚的力度也太大了,12分很容易就扣完了。有个别网友甚至反映“新交规就是再老练的驾驶员也会受不了”、“新交规的某些条款简直违背科学原理”,质疑“新交规的合理性”?
面对大多数驾驶员朋友的怨声载道,我发表下个人见解的,但是近几天从身边朋友的一些经历却让我感受到了新交规的严苛气息。事后,一些已经报名的朋友纷纷向我报名现在“考驾照”的不易。朋友说:“现在的考试太严了,笔试增加了好多题,还有视频题;路考也是,简直是在用老驾驶员的标准在要求我们!”我一朋友去进行了她学车以来的第三次、新交规出台以来的第一次“路考”。回来后,我们立刻询问她考试的结果和感受。结果,她无奈又失望地:“还能咋样?去当了一次‘小白鼠’,运气背,又‘打倒’了呗!我想我是过不了了。”
听到朋友的话,再想到网上传言的:新交规出台第一天,理论考试通过率仅10%;而“场考”和“路考”则更加惨不忍睹——————我顿时灭了考驾照的想法。相信国家出台新交规一定有其道理和想法,比如:缓解道路压力,减少因不规范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规范驾驶员的驾驶行为,更好的保障驾驶员和路人的安全等等。在这新旧交替的时段,习惯常态驾驶的驾驶员难免会出现不适应,但是为了道路更加畅通安全、社会更加有秩序,希望驾驶员们都能克服困难尽快接受和适应新的交通法规。让我们行人和驾驶员共同创造一个畅通、安全、有序的驾驶环境吧!
交通规则的心得体会 篇2
在上周五午的会课上,老师给我们上了一堂交通法规课。
通过学习让我们懂得了坐公共汽车要排队上车,上车后要主动买票;主动给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小孩的乘客让座;不要在行驶中的车厢里看书、奔跑;不要把头和手伸出窗外;不能在车厢里吃东西,尤其是棒冰或者串烧等带小棍的食物,刹车时抓紧扶手;下车后要走人行道。
我还知道了坐出租车时要记得上车后系好安全带;不可把头和手伸出窗外;下车前要检查座位,不要将贵重物品或随身携带的物品遗留在车座上;下车后应该从车后走,那样更安全。
另外,有私家车的小朋友要注意了,不能在车上问爸爸妈妈问题,不能唱歌,这样会影响爸爸妈妈开车;如果坐在前排,不可乱动方向盘或乱摁按钮;不能把头和手伸出窗外,以免被车夹到;转弯时拉好扶手。
我觉得为了大家的安全,人人都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交通规则的心得体会 篇3
通过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是我认识到“交通安全关乎生命,生命没有彩排”。车祸,让许许多多温暖的家庭支离破碎,让幸福在车祸中断送。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车祸中转瞬即逝,许许多多肇事司机在一失足间铸就了千古恨。触目惊心的数字,成千上万的亲人就在车祸的转眼间中沉浸在悲痛之中。
通过学习我的思想意识觉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对交通安全有了更为深刻到位的理解。学习驾驶机动车,首先要心平气和,不可急躁,要谨慎冷静。其次,要集中精力,不要走神。第三,要多了解交通法规,做到知法守法,宁等三分,不抢一秒。第四,全身心投入,多加练习,不久就会得心应手,游刃有余。另外,如更换车辆,必须先了解“新车”的车况,知道其“脾气”,做到心中有数,提前预防。同时我也深深地认识到交通安全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严格自觉地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是一个机动车驾驶员最基本的义务,也是保障国家、人民以及个人财产和生命安全的必要行为。把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牢牢扎根于自己的思想意识中,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惟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奉献社会,实现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展现青春和生命的价值。
为保障在以后行车过程中的安全驾驶,提高自身安全驾驶意识,确保自身安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保证:在今后的行车驾驶中,一定时刻紧记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警示和要求,在思想上牢牢树立安全驾驶的意识,一刻也不能松懈;在作风上坚定贯彻谨慎行车的要求,杜绝一切不利于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杜绝带情绪开车,行车、乘车一定系安全带,不边开车边接打手机,严禁超速行驶、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从我自身做起,为测井站的发展出谋划策,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交通规则的心得体会 篇4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颁布,是我国道路交通法制建设历程的一座里程碑,《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专门法律,对规范交通管理、交通执法、交通法制建设都具有重要作用。《道路交通安全法》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强调了“安全”,是一部亲民、安民的法律。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贵在坚持。《道路交通安全法》为全体交通参与人提供了参与交通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也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管理道路交通提拱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它的颁布实施,对于促进我国道路交通管理事业的蓬勃发展,保障交通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确保道路交通的有序、安全、畅通,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在学校,我与学生一起认真学习了该法,通过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学习,我有了新的认识,体会如下:
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1999年沈阳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国首次明确规定五种交通事故行人负全责,行人违章被撞司机不负责任。在全国引起了“撞了白撞?”问题很的大争论。这违背了人文主义精神,违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人民的人生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说行人错在违规,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话,那代价实在太大了。那些撞到人的司机剥夺了别人健康,生存的权力岂不是错更大?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说明了肇事司机的安全警惕性不高,应对突发能力不强,理应承担责任。现在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彻底否认“撞了白撞”的说法,这一点为司机的安全警惕性敲响了警钟。新交通法里,对行人的违规行为也作了相关处罚规定,在提醒驾驶者的同时,也对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国人民普及,让群众提高交通规范意识,目的除了规范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保护他人更为保护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在保证交警作为一个执法者,能公正严明地履行职责,不会对行人和机动车造成无端的利益损害。在新法里面特意制定了相应的约束性条款,保证机动车司机不会再交“冤枉罚款”,还规定了交警有违法行为,如私自收取罚款,违法扣留车辆,罚款不交国库等15种行为之一,就必受行政处分。以前一直存在一种说法,就是交警是有执罚指标的,每天要上路罚多少辆车,收多少罚款。而在以前,这种说法也得到过一些交警人员的确认,在收费或罚款时,他们非常愿意多收或多罚,因为这些钱与本机关和个人都有直接的好处,因此这些罚款,被称为“冤枉罚款”。而新法里面明确规定各地不得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依法收取的罚款全部上缴国库。彻底杜绝了这种乱收罚款的现象,维护了广大驾驶人的合法权益。除此之外,这部法律对违章驾驶员的处理,也体现出了“以人为本”,驾驶人在现场的,按规定处罚,不得拖车。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如果拖车不当造成损坏,还要依法赔偿。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道路交通安全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更人性,更合理。不管是作为行人也好,驾驶人也罢,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只有认真遵守了交通法才能彻底保护自己在交通中的安全及合法权益,同时也使我们的城市交通建设安全规范,井井有条。所以它的贯彻执行,必将对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起到积极的作用。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好好学习领会这部法律,不仅仅是让它走上街头,更重要的是让它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