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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1经典文章

最爱文章(精选20篇)

世上最爱我的那个男人走了

文/尚简人生

羊年腊月二十四日清晨六点,父亲咬紧牙关、默默无语告别人世,这一去将无再见之日!

父亲酗酒多年,去年十月生病住院,医院告知是肝病晚期。其实他的病早有症状,但他不听劝,仍是一味酗酒,第一次确诊病状出院回家,他居然还在背地里偷着喝酒,母亲和弟妹们奈何他不得。故而,出院才20余天又进病房,医生再下病危通知,明确告知父亲时日不多了,再三嘱咐不能喝酒,不能乱吃药,要我们做儿女的有心理准备,好好尽孝。为此,家人特别是母亲在父亲生命的最后几月可谓是小心翼翼,精心伺候,除了医生嘱咐外,凡是父亲想吃和想要的东西都满足他的愿望。

在他临走的前两天,看着父亲吃不下坐不住站不得躺不了如临产一般的肚腹和瘦骨嶙峋的衰样,我心隐隐不安,忧心忡忡,年关到了,一星期后就是大年三十,祝愿父亲能挺过这关,过完他人生的最后一个春节。不料,到了腊月二十三日清晨六点,电话响了,守候在父亲身边的弟弟告知,父亲快不行了。外面很黑,天很冷还下着小雪,我和丈夫开了车往家赶,心情沉重。

到家时,父亲已痛的说不出话了,亲人们要送他去医院,他挣扎不去,还咕哝着去了就再也回不来了的话,于是母亲做主随了他,不再强求,到了二十四日的清晨六点,父亲血尽力竭而亡。

父亲弥留之际,咬紧牙关不哼一声强忍病痛的折磨,偶尔疼的从床上一跃而起,惊吓得守候在床边的儿女赶紧去扶抱,也就是在抱父亲时,我才惊觉父亲的体重很轻很轻,待到天明时分,父亲低哑的咳了声,脖子随即咕隆一声,吐出口的鲜血颜色很深,就在弟弟抱住父亲,让母亲和妹妹为他搽拭嘴角及身上的血迹时,父亲咽下最后一口气,摊开双手走了!母亲及我们弟妹都是感情内敛之人,面对父亲的离去,母亲说要让父亲走得安心,不能扰了亡灵,于是,我们兄妹三人噙着泪水忙着为父亲洗脸穿衣,即便离去也要让父亲保持最后的尊严。

在料理父亲后事的几天时间里,我很少落泪,夜晚守灵时我会自责自己是狠心肠的人,巴望自己能大声的哭出来,也像他人一样诉诉对父亲的感情,但我真的哭不出声,我只会默默流泪,而且只有背了人才敢让眼泪肆意流淌,就像一个不孝不敬、不念恩情的女儿。直到把父亲的后事处理完,送别父亲,送走亲朋,我才惊觉从此我就是一个没爹的孩子了,于是脑海里翻来覆去的折腾着父亲的音容笑貌,打个盹的时机都是在回忆父亲,当然,即便是在梦里,我也知道父亲再也不会回来了。

曾经,看着备受病痛折磨的父亲,我还安慰自己说离去对父亲未尝不是一种解脱。当父亲咬着牙、瞪着无神的眼睛垂下双手时,我的心沉到了谷底,人生的悲哀莫过如此:就是眼睁睁的看着亲人撒手人寰而无计可施。这是我人生的第二次,第二次面对亲人的死亡离去而束手无策,亲人之间最悲伤的情感莫过于生离死别,无论是谁,这种生离死别的情感对人心而言都不啻于当胸一刀,剜了心肺般的疼。

父亲走了,从此我就是一个没爹的人了!

写给最爱的爸妈!

文/气录阿迷

来学校将近两个月了,好快。时光流逝,突然就想起了老爸曾教导我的这四个字,用自己不深的经历开始懂了……

离家20 多天后的十一我没有回家,不是总像老妈抱怨的那样女儿大了,开始不再那么恋家,不再那么依赖你们,不再那么念你们。不是,请你们记得,不是。我只是小心眼地认为越长时间不回家,你们会更爱我一点的,不至于因为频繁的见面而淡掉那想念的程度。所以即便思想做过强烈的斗争,心绪有过百次的矛盾,自责,我还是倔强地忍住了回家的冲动,留在了学校,一个人。

怎样打发这漫长的七天成了烦心的问题。和同学都还不熟悉,至少还没达到能够相约出去玩的熟识。怎么办,总不至于闭关寝室长达168小时吧。对了,老妈总说我还没能力生存,这是个证明自己的好时机啊。兼职……

说干就干,怀揣着对初次工作的热情,憧憬着能自己挣钱的兴奋,兴致勃勃找起了工作。我停留在每一张招聘单面前,拨电话,一本正经地询问人家各种相关信息,即使被拒绝了有几次,但依旧硬着头皮上了。大抵有种初生牛犊啥也不怕的韧劲。

当坚持了大半天还无任何头绪时,终于有了恐慌的感觉,原来我真的如妈妈说的那样,根本就不能生存,离了他们。在街上我开始了漫无目的地溜达,有了种莫名的悲伤,武汉的街很拥挤,人很多,我却不认识哪怕一个。第一次在没有你们的陪同下于陌生的地方闯荡,真的,没有安全感。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是我当时能想起的唯一诗句。那天的结果还是较如我意,毕竟找到了一份似乎还挺可爱的工作,打豆浆。

第一天,早早起了床乘公交到达光谷,美美地想着一定要给老板留下个好印象,指不定待他高兴了还表扬我几句呢。这天工作很累,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好玩,手忙脚乱。老板也不是个什么好人,一直转来转去,还给每个店施加的压力,什么一定要完成他交代的任务。虽说我不用关心此类问题,毕竟只是帮帮另一位而已,但看到那盛气凌人的样子,真想扇他,以为自己是老板就了不起啊,就是电视上那趾高气昂的恶毒老板班的欠扁,我忍住了。这工作还没能将我证明自己的决心战胜。第二天,只剩我一个人了,另一位看我什么都能应付了,力求老板准她假,她同时要我帮帮她,出于爱助人的本性,我竟答应了。那个忙,不能说了,磨豆浆,装杯,套盖,煮粥,冲蛋酒清酒,不过我还是饶有兴趣的干着,看着很多人吃着喝着出于你们女儿之手的东西,有种成就感。原来我还这么能干呢,哈哈,以后老妈你就不能一直说我因为不会做饭而会饿着的问题啦。这天,我给老板挣了1200元人民币哦,耶,顺利超额完成任务。

第三天,国庆,人加倍的多,我依旧热火朝天地打着豆浆。不过,这是比较悲剧的一天。在生意正好的时候就我们这边竟然停电了,然后我就去叫老板,禀明情况。莫名其妙的她要我修,我还是很乖的检查起问题,拉线,找源头,可他却突然生气地责怪我动作慢了,我站起来,很严肃地说,不好意思,我不会。他却说了句,这么简单的事情也不会啊,你能不能学者全能一点…我去,想起这两天来的工作,想起自己对那么多陌生人好言细语,对刁钻的顾客还必须强颜欢笑,害的时时刻刻服从之前那位的命令,还有这位坏蛋老板的的责怪,我忍无可忍,终于爆发。我很礼貌地反驳道,似乎我的任务只是打豆浆,修电这类事已经很大程度超出了我的本职范围,我没有必要做,您找会做的人吧。最后,我想告诉您,咱们是合作关系,不是主仆关系。我不干了,你给我两天的工资吧,今天算我送你的。他似乎没想到言听是从的我会这样子,语气软下来,告诫我,你别这么横,现在就是这样子的,你去哪都一样。我很潇洒地背上自己的包拿着第一次挣得100元,走了。这感觉,爽。

挣钱不容易,爸妈不容易,这是我唯一的想法了。对于过去自己的肆意或浪费,突然觉得愧疚了。不过爸妈,得知你们女儿自己工作挣到钱了,有没有欣慰,哈哈,老妈,你预言被无情地否定了,有没有失望啊。

之后我到很多地方游了一番,还有楚天台。就是那个传说中可以看遍全武汉的地方,不过好像是骗人的,我没有看到全部。只是很小的一部分,不过,站在那么高的地方,的确有种释然开怀豁然开朗的感觉。以后,老爸老妈,等我玩转武汉后,带你们四处游,免费的导游哦。

最爱秋天

文/雪末儿

天气预报说周二有雷雨,前两天是够闷热的,老天早在酝酿着。今天下午,忽然就下了一场小雨,沙沙沙,洒在树叶上,树叶轻轻点着头。原来以为会风狂雨骤电闪雷鸣,结果是那么温柔的一场雨。真让人喜欢!黄昏就渐渐凉下来了。知了停了歌唱,蟋蟀不再弹琴,多么静谧的黄昏啊!秋意就在这雨后,微微的,蔓延。

最爱的秋天就在眼前。她是安详的,柔和的,静谧的。最爱那高高的蓝天,爱蓝天上轻若游丝的白云,有时走在路上,一抬头看到蓝天白云,心也敞亮了许多。最爱那丰收后的田野,一览无余,一片枯黄,似有过阵痛,但现在一切复归宁静。最爱那秋水,澄碧如玉,清澈见底,静若处子,一丝丝水草悠闲地随着水波扭动着柔软的腰肢。最爱那秋山,松柏杉树还是一片苍翠。最爱那秋日,明媚,灿烂,一点不灼热,不火爆,不卑不亢,温婉娴静。总觉得春天就像少女,娇羞,迷人;夏天像少妇,火辣,撩人;而秋天像成熟女人,充满韵致;冬天该如老妪了,颤颤巍巍,看破红尘,所以那么冷冰冰。

过不了多久,桂花就会飘香,醉了满街行人。

最爱的秋天,请你慢些走啊,慢些走,多给我一点儿时间吧,让我睡在你的怀里,尽情欣赏你的芳姿,贪婪地嗅你的芬芳;让我倚在你的肩上,遥望蓝天,幻想远方。

音乐,我最爱的朋友

我爱我的家人、朋友、学生,而在生活中,却有一个我最爱的朋友,我把她当作我的一位知心朋友。在生活、工作中无论遇到什么开心或不开心的事,我都喜欢向她诉说,与她一同分享。其实,我的这个朋友是无所谓性别的,她就是音乐。

我习惯把音乐看成是一位多情的女孩,因为我觉得美好的深刻的感人的音乐应该是抒情的,她不仅能在一种安祥、平和的心态下使人达到心灵的沟通,而且她能传递情感,形成默契。她就像一只抚摸你心灵的手,能揩拭你心灵的创伤。

读书、看报是我的喜好,对于音乐,我说不清为什么,只是喜欢,而不会去解释、研究她。与书相比较,我觉得音乐是动感、飘逸、明快而有色彩的,她能给人带来心身的愉悦,能给人一种高山流水遇知音的美妙与神奇,而不像书给人一种男性的深刻。

我很早就喜欢上了音乐,记得刚参加工作的那会儿,因为家里还没有电视机,所以,打开收音机收听音乐节目,收听“每周一歌”便成了我的习惯。后来,镇里开了一间卡拉ok室,于是,我便有事没事往那儿跑。那时,唱一首歌是要一块钱的,有时,老板为了多挣钱招揽生意,还规定“唱四送一”,所以,一般每晚我都会花去几块钱,但我一点儿都不心疼,因为有观众的掌声,我觉得很开心、很给力,不过,去那样的地方时间长了总觉得俗气了些。2002年,我一狠心特意去上饶解百商厦花了近万元,买了一套音响效果较好的家庭影院。老婆知道我喜欢唱歌,喜欢听音乐,虽然勉强同意,但还是心疼了好几个晚上。工作之余,在家里没事唱唱歌,听听音乐,日子是过得有滋有味的。

但真正理解并迷恋上音乐的却是在买了电脑之后。有人说孤独、寂寞是音乐的温床,我也有同感。忙碌的一天,当白日的喧嚣隐去,宁静而又温馨的夜晚又如期而至时,我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在电脑桌前,泡上一杯热茶,和着暖暖的茶气、渐渐张开的片片绿叶、或明快或婉丽或凄迷或浪漫的音乐,情绪一下子被感染了,思绪也随音乐一同漫步。这时,你会惊讶地发现音乐是那么轻而易举地包容和化解了你的寂寞与孤独,生活中的烦恼、忧郁和苦闷都在音乐声中被忘得一干二净。

人生原本就是一首曲子,每一个高高低低的音符就是生命历程中的坎坎坷坷,激烈与轻柔就是生命中的欢快与忧伤。品味生命就是品味一曲好的音乐。有人把生命中的苦涩与磨难当成人生的一所最好的大学,于是,便学会了坚强与忍耐,学会了理解与宽容,学会了追求与享受,学会了爱与被爱。而有人则把这段经历当成生活中的炼狱,看不到生活中的阳光,结果不但会伤了别人也害了自己。其实,生命就是一首永远找不到完美音符的一首曲子,是一幅永远找不到最完美一笔的一幅画!

音乐声中,不知不觉已是人到中年,每当我寂寞、忧郁、困惑的时候,是音乐理解了我,启亮了我心灵的眼睛。慢慢地我理解了音乐,并热爱上了音乐。所以,我总会让跳动的音符布满我的生活空间,让我的情感接受音乐的安抚。

最爱秋天

文/石兵

一年四季,泾渭分明,有着各自的独特与美好,我也常常感念于春的生机勃勃、夏的热情满满、冬的银装素裹,可细细想来,还是最爱秋天,最爱秋的云淡风轻,最爱秋的叠翠流金,最爱秋的硕果累累。

秋天,伴随着一场又一场的秋雨,涤洗了大地上的燥乱与闷热,让天空像庄稼里的作物一般拔节升高,再用一片无垠的蔚蓝缓慢填充,此时仰首观望,只余下一片辽远。在秋天,田野里一支支金黄色的麦穗弯下腰身,对着滋养它的大地深深鞠躬表达敬意,树林中一只只脸色通红的苹果争先恐后冲入大地,轻吻那个湿润而辽阔的怀抱。在秋天,所有的关于爱的故事,都会在每一个隐秘的角落中被深情演绎。

秋天就是一个深情的季节,所有的被时光深藏在内心的感情,都会在秋天的宁静与包容之中找到奔涌而出的一道门或是一扇窗,所有的被生活的琐碎与芜杂纠缠得无法平静的心,都会在秋天的鼓点声中重新排列。那些被情绪堵塞得日益逼仄的未来,也会在秋天的某一次远行或是凝望之后变得开阔而明朗起来。

秋天不再是一个忙碌的季节,那些在理想道路上奔行如飞的人们,脚步会不自觉地松缓下来。秋天会提醒他们,等一等思想和灵魂吧,让心灵的高度取代盲目的快速,人生才能真正登堂入室。

哲人一般的秋天还会见证每一个人的成长,也会帮助每一个有理想的人找到正确的方向。或许,爱上秋天,爱的不只是秋的本身,而是爱上了日益清晰的理想,只是爱上了愈加成熟的自己,只是爱上了久违却又祈盼的一份静谧心情。

秋天深处,隐藏着爱与自由,昭示着理想与方向。或许,正是因此,一个人与秋天的彼此深爱才会成为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

最爱的人伤我最深

文/不彪不傻的丫头

精心营造爱的金字塔就在那么一瞬间轰然倒塌,失恋,如厄而尼诺的潮水毫不留情地袭击了心灵。已经不是流泪的问题,心,在撕心裂肺的痛楚中洒落了一地的碎片……

怎么也无法愈合了,失去了你真的就是失去了生命,没有了生命的人徒然只是一具空壳,想要不把你当作全部的世界,可回头看看,我的世界就是你,是你给了我欢乐的面容。如今,没有了你,一个人跌跌撞撞地前行,前面的路是什么样的?灰蒙蒙的世界我找不到方向。

我是坚强的,是不会摔倒的,可我依旧会流泪,因为我爱的太多,爱得太执着。爱的太认真。

现在什么都没了,就在那一瞬间,什么都没了……

哭红的双眼依然盯着你的照片,颤抖的双唇依然吻着你的面庞,可这一切渐渐在冷却,冰冷霜凝了我的心,我知道,最爱我的人伤我最深。

没有理由,也不想知道理由,距离本就是美的,没有了距离的哎才会让你窒息,早就知道结局是这样,可我依旧如飞蛾扑火,毫不犹豫地为爱迷失这自己,精心地编篡了无数的故事,深情地刻画了痴痴的恋情,夏日里挥洒这爱的清泪,只为了哎的精灵从我身体里远行。

还有过去吗?每个恋人都会拥有的美好,每个爱情故事就这么轻易地碎了。

找不到天上的星,他们躲到什么地方了?那些见证爱情的精灵们啊,今夜怎么你们也将我舍弃?泪水,替代是什么?一个故事的结束,总会有一个结局,你我的开始,就已经注定了一场悲剧在上演,帷幕落下的时候,流泪是避免不了的,只是在如此的时刻,我,依然无法恨你,更无法忘记你。

不要说活抱歉,不要说你依然爱我,我可以接受所有的事实,就如同接受你当初美丽的誓言,那爱的誓言啊,依旧是我心中最亮的星辰

孤独与痛苦同时叩响了我的心门。我煎熬在失去你的悲伤中,夜风挺直了瘦弱的脊梁,嚎啕大哭间才发现了自己的弱小

不奢望你回头,也无需要你的同情。爱,只是一个过程,就如生命从开始的时候我们就知道死亡,必定是他的结局。爱了,我也无怨无悔了,失去了,我只能空留遗憾。爱人,我最心爱的人,我此生都不会在这么的爱恋一个人,你终于没能抱着我走向生命的尽头。可我还是想告诉你,假如有来生,我最幸福的 事情,依然是和你在一起。

对你的爱,到死也不会改变

最爱白落梅

文/徐小粉

一直以来,都很喜欢白落梅。在跳跃的文字中,这个如梦如幻、如诗如画的女子,给了我无穷的智慧,给了我无边的清韵,给了我无尽的遐想。

昏黄的灯光下,捧一卷书,品一杯茶。于是,于清淡的文字中,那个叫白落梅的女子就会翩然而至。她独坐在绿苔滋长的木窗下,泡一壶闲茶。不去管,那南飞的燕子何日才可以返家。不去问,那一叶小舟又会放逐到哪里的天涯。不去想,那些走过的岁月,到底多少是真,多少是假。那清净孤傲的身影幻化为一株遗世的梅花,守着寂寞的年华,在老去的渡口和某个归人,一起静看日落烟霞。如此静谧,如此美好!

那如梅般美好的女子,用文字演绎着一段传奇。她的安静素然,她的美好优雅,她的纯粹如一,令人怦然心动。她安安静静,独享寂寞与清凉;在古老的阁楼里,品评诗词故事;在斜风细雨中,静听花开花落;在朝霞暮霭中,看云卷云舒;在简约四季里,任缘起缘灭;在烟火杂陈中,观人情冷暖;在滚滚红尘中,笑世态炎凉;在江南烟雨中,看聚散离合。于是,在她的笔下,那一个个文字,静如处子,动如脱兔,性情灵动,如梦如幻,如歌如画。

烟雨江南,乱红飞舞,满地的落英,有一种无从收拾的纷芜,又有一种淡然遗世的安静。过度的清醒,会让人觉得薄凉冷漠;过度的沉醉,又会让人感到浮浅迷离。那个叫白落梅的女子,凌霜傲雪、超尘脱俗。轻轻叹息,完美的人生,当是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意。

在跳跃的文字中,我看到那个栖居江南的女子,凭一支素笔,写尽山水风情、百态人生。没有风华绝代,只有岁月静好。那个叫白落梅的女子,简单自持,心似兰草。

最爱白落梅,爱她小女子的柔情,爱她大丈夫的情怀,爱她江南小女子的灵秀,爱她笔下的文字,爱她笔下的性情男女。在她的笔下,张爱玲的倾城往事,优雅才情,华丽清冷;纳兰容若的素淡如莲,如水禅心,悲悯爱恋;林徽因的清丽聪慧,温婉恬静,优雅正直;三毛的倔强优雅,自由不羁,特立独行……她的笔下,唐诗宋词,余韵悠长,行走在她的文字里,享受美好!透过文字的边缘,我总算明白,离别和相逢是一样的久长,悲伤和幸福是一样的深浅。

倚着一株梅花,站在光阴的两岸,看着那个叫白落梅的女子,我的心有点疼,是惺惺相惜,是敬仰佩服。或许,我的语言过于贫乏,无法表达我的情感,或许,只有“传奇”二字可以概括她的一生吧!

最爱外婆家

文/汤飞

儿时,每逢重大节假日,我都会跟随父母前往外婆家做客。于我而言,能去外婆家的日子,便是属于我的节日。

外婆家所在的村庄与我家仅一山之隔,但分属不同的县,母亲当年从山的一边嫁到另一边,也许这是他们所能想到的远方。因此,曲线温柔的连绵青山,成了我最愿意翻越的地方。山不在高,有路则行。

只要有机会“翻山越岭”,我总是激动心喜,如同在考试中得到高分,值得大肆庆祝。庆祝的方式是翻箱倒柜找出最中意的衣服穿上,站在镜子面前自我欣赏,然后提上礼品——鸡蛋和白糖是领衔主演,当时很流行的梨子、橘子罐头和麦乳精是客串角色,随母亲出门。父亲长年在外务工,除了大年初二能同往,其余时间均告缺席。彼时,交通基本靠两条腿,这对我来说并非难事,高兴的情绪足以在某种程度上缓解远行的疲劳。

只要望见波光粼粼的堰塘,我就知道外婆家近了,泥路一转,自她家门口蜿蜒而过。许久未见,总要亲热地喊上一声“外婆”。她摸摸我的头,慈祥地说:“又长高了……太瘦了,多吃点。”不过一看到外公那张不苟言笑的脸,心里不免“咯噔”一下,连他的背影都能令我心惊手乱,远远地、怯怯地喊一句“外公”,换来一句“嗯”,算是成全了礼节。忐忑的心情直到跟表兄弟见面,玩上好一阵才能慢慢变得快活如初。

外婆家的房子是砖土结合,与两户邻居一体相连。我最爱在屋里从这家穿到那家,仿佛是在告诉他家的孩子:“我来啦,快出来跟我玩儿。”不多时,附近的小伙伴齐齐露面——陪客人玩儿,是他们能找到的最充足的偷懒理由,大人绝不会责怪。朋友们慷慨地贡献出各自的玩具,方包、地牛、铁环、跳绳、弹珠,再高级点儿的就没有了。大家在院坝里热火朝天地玩起来,比上课还认真投入,不肯轻易示弱。可看在我是客人的份儿上,伙伴们会容让几分,让我多体验几回“死里逃生”的乐趣。否则一旦我急得哭起来,他们必定被家长数落。不一会儿,个个累得满头大汗,顾不上休息,用手一抹,继续蹦蹦跳跳,把学习、考试和家务统统抛到九霄云外,不以成绩论朋友。

再好玩的游戏也有腻的时候,于是表哥领着大家去堰塘边,拿瓦片“打水漂”,抑或装模作样地钓鱼,甚至把双脚放进水里。可惜尚未尽兴,已听到在半山腰干活的外公的声音:“不要命了?还不滚回家!”我们悻悻而归,带头的表哥、做尾巴的表弟均被训斥,我虽有豁免权,但心中很不是滋味。既然水边去不得,那么往山上跑呗,以放牛为幌子,偷偷从家里割了肉片,挂在铁丝上或用芋叶包裹着烧烤,滋味比家中炖炒可口许多。当时,山上有野兔出没,偶尔能捕获一只小的,带回去当宠物,任它在院子里惊慌失措地奔逃,引得众人哈哈大笑。水火皆是孩子的天敌,可我们对其有天然的亲近感,要去恨自己喜欢的东西,着实为难,然而家长的命令大过天啊。

外公逝世后,外婆随大舅去天山脚下定居,加之学业繁重,我失去了翻山越岭的动力。每当听到“洗净手脸,赶上饭点”的俗语,回忆纷纷涌上心头。山脚下那汪清澈甘冽的泉眼,还在无声细流吗?当年一起玩耍的朋友,如今已不知变成了什么模样,似蒲公英般飘散在何处。外婆家的院子和她一同老去,斑驳了时光,而我在这岁月里慢慢长大了。

不久前,母亲从大姨处得到一张拍摄于1973年冬天的黑白全家福,照片上的一众人同时注视着镜头,憧憬生活的未来。而我此刻回望过去,照片上已有两个人永远地离开了。谁又能料到,这张珍贵的全家福,是这么多年的风雨冷暖、世事变迁中幸存至今的唯一一张。

女人别找最爱,只找相爱

穷小子爱上富家女,王子选中灰姑娘,这大概是全世界平凡男人和女人的终极梦想,因为地位的悬殊带来的刺激犹如从天而降一张巨型彩票,而这张彩票还正好砸中你的头。

事实上,王子公主灰姑娘牧羊人的童话结局差不多都很悲惨,别以为他们真的“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现实中有活生生的例子摆着呢,平民女戴安娜嫁给王子查尔斯,一跃成为全英最令人羡慕的王妃,她得到了王位,却并没有真正得到王子,她爱的也许只是他的荣耀和光环,而他爱的,则可能仅仅是她的年轻和秀美,不平等的爱带来的差异无法忽视,戴安娜由极度不适过渡到疯狂反抗,最后的残烈结局也许说明了一切。

最爱的那个人未必适合我们,适合我们的人往往不被列入“爱人”名单,只因迷信太熟悉的地方无风景,太接近的人无火花,非要把自己架到火山上去迎接那危险而刺激的爱,最后的结局往往是悲剧。

恋爱是一场浩大的淘沙过程,不适合的会被一一筛掉,剩下的差不多能过上幸福生活的大都是“平等”的人,比如说,身份相同,能一起出厅堂,一起下厨房,比如说,信仰相同,不会因为彼此的信条而争论脸红脖子粗,再比如说,口味相同,不至于你吃辣我吃酸,饭都吃不到一起去,总之,我的意思是,差异太多虐人虐己,必须要达到一定层面上的平等,感情才会比较顺利。

有人唱相爱容易相处难,大概说的就是这个观点,相爱只关乎彼此的色相吸引,而相处则是性格与性格的相和程度,也就是我们说的平等。

有时侯爱会蒙蔽人的眼睛,你以为那个人是你的最爱,可那个人往往可能是最不适合你的,记住,任何形式的爱情都会会随时间熄灭,最终落实到生活中来,所以,抛弃那些不切实际的梦吧,有的人喜欢物质胜于一切,且看那些风光嫁入豪门的女明星们,哪一个是得意洋洋如鱼得水美满幸福?到处看人脸色,处处小心行事,生怕哪个细节触犯了“豪门定律”,有可能之前所有的劳功都功亏一篑,“自由”变成奢侈的梦想,被生活五花大绑还要忍笑秀幸福的日子真的并不完美,还不如跟那个什么都没有,却宠你爱你愿意载你去远方看夕阳的穷小子来得浪漫。

别找“最爱”,只找相爱,就如同别总吃龙虾,但可以选择白米饭,前者虽然营养丰富,令人垂涎欲滴,可久食会上火甚至中毒,白米饭较平易近人,顿顿食它亦无害,就象我们的爱情。

最爱红裙子

文/董凤霞

我打小就喜欢唱歌跳舞,虽然小时候条件差,家里能出声的也只有那台破旧的收音机,但只要收音机里有音乐响起,我就控制不住自己要跳起来。

小学三年级那年,快到八一的时候,学校准备到离我们村不远的部队驻地举行慰问演出,我们班几个女孩自发排练的歌舞节目有幸被选中。我甭提有多高兴了,每天铆足了劲儿排练,即使回到家,也要不时跳上一阵子,心中暗暗告诫自己,可不能在解放军面前丢丑!就在正式演出的前一周,班主任突然宣布:“演出那天一定要穿裙子,请同学们克服困难,务必准备好!”

我一下傻了眼!母亲看我闷闷不乐的样子,问我:“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我不想跟母亲说裙子的事,怕她作难,因为我从来没穿过裙子。“我不想参加演出了,怕跳不好,太丢人。”我的声音很小,小得连我自己都听不清。母亲急了:“临阵脱逃可不是好孩子,这也不是你的性格,你给妈妈说,到底是啥原因?”在母亲的再三追问下,我只好如实相告。母亲沉默了一下,忽然笑起来:“我以为是多大的事儿呢,你只管好好把节目练熟,裙子的事儿妈妈来想办法!”

我半信半疑,我们家连买调料的钱都是用鸡蛋换的,母亲能有啥办法!就在正式演出前的那天晚上,我翻来覆去睡不着觉,不知道第二天怎样向老师解释。第二天一早醒来,枕边竟然放着一条漂亮的红裙子。那次演出,舞台上就我一人穿着红裙子,最抢眼!后来我才知道,母亲是用她出嫁时的红衬衫,给我改做了一条红裙子。

长大以后,生活条件好了,穿裙子不再是遥远的梦想,漂亮的裙子伴我从青年走向中年。但在色彩缤纷的裙子里,我最钟爱的还是红色的。也许红色承载着我一段美好童年的记忆,也许穿上红色裙子就仿佛勤劳善良的母亲在身边,总之穿上红色的裙子能让我心情愉悦,充满活力。

老公婉转地告诉我,人到中年,再穿红色裙子不大合适吧!说我卖俏也好,说我装嫩也罢,只要我从中得到了快乐,就已经足够!

记录最爱我的男人

我的日记中这样写到:如果说我是凡世间的一粒沙,那么你就是那阵风,用尽全力把我吹起,让我翱翔在天空,落到温暖的沙滩,带给了我一生的幸福。而你,却耗竭了自己的青春。

——记,我的父亲

有生以来第一次把父亲写出来,对此我有些愧疚。我怕我太过贫乏的词句把这份爱表现的粗俗浅薄。拿起笔,往事快速闪过脑海,如同电影一幕一幕,走不到结局,却停止不了放映的脚步。回忆像嵌在我肌骨里,不动声色的诠释着温暖和幸福,那些哭过的、笑过的、吵过的、闹过的片段,归根结底都是那满满的父爱。

我的人生中,一直伴随这父亲伟大的爱。从我刚出生的那一天算起,父亲就开始了对我无限的关怀。从小到大,父亲一直告诉我要坚强,父亲说我是他将来唯一的期望。这句话一直深深刻在我心,从小学中学直到大学,这是我唯一的信念。

父亲很爱我,从我一岁那年开始,为了让我留下童年美好的记忆,用他那微薄的工资买了个胶卷相机。好像这部相机唯我独有,张张照片都是我成长过程的印记,第一次站立,第一次走路……,从我出生,一直记录到我长大成人。家里相册细数已经有了五六本,大部分是我的照片,一张张的照片记录了我的成长轨迹。而父亲那年轻的身影,却是渺渺无几。而此刻的我,多么的想多看几张父亲年轻时那帅气的脸庞。

记忆最深的一次,是父亲带我到外婆家,突然天空下起了雨,父亲一只手骑着自行车,一只手抱着我拿着奶瓶、尿布。到了外婆家以后,父亲全身都早已湿透,而我和我的用品却安然无恙。从那次开始,父亲骑自行车载我的形象便一直在印象中不曾抹去。偶尔间,走过儿时的母校,总会看到很多接孩子的家长。会想起我的父亲,想起骑着自行车送去我上学,用宽厚的大手把我抱起,放在车前梁上。颠簸的自行车,细细的车座,父亲宽厚的臂膀让我很安心,一路上不知疲倦地把玩车把上车铃。父亲总时不时告诫我说:“坐好了别乱动,一会儿掉下来您别哭。”而我耳旁却只有自行车“叮当叮当”的铃声,这美妙地声音已经永远遗落在如梦如初的童年。那时候我还没有意识到,父亲就是我这一生阻挡风雨的依靠。

记得儿时,母亲工作繁忙,偶尔在外出差学习几个星期。我的父亲为了照顾我,很艰难的学会了洗衣做饭拖地等等家庭的细碎杂活,为了给我均衡的营养,我的父亲买了几本营养搭配的书,经常跟我做十分讲究的饭菜。偶尔他的同事或朋友串门,会讥笑他像女人。他总是摸摸我的头笑着说:为了这丫头,我什么都肯做。当时只是觉得自己很幸福,有一个保护自己的爸爸。现在回想,却似一股暖流飘进心扉。

父亲会帮我买很多新奇新潮的动手玩具,回到家后帮助我一起用工具把玩具组装起来。有一次隔壁小伙伴找我玩,玩父亲给我买来的玩具。因为没有了父亲的帮助,我怎么都装不起来,我便大发脾气,怪父亲不该给我买这些难以安装的玩具。多年以后,我大学放假回家,再跟儿时的小伙伴聊起往事,她告诉我说,那时她们特别特别地羡慕我,羡慕我有那么多她们根本都没有见过的玩具。瞬间,我才突然醒悟,原来当时的我是有多幸福。

小学时候我太贪玩,总是拖沓到很晚才肯写作业,把父亲的告诫当作耳旁风。而父亲会火冒三丈,会很大声的教育我,虽然我表面已经屈服,但心里一点儿也不害怕,因为我知道,父亲从来不舍得打我,那是一种“爱之深恨之切”的深刻体现。高中的时候逆反心理的原因,我开始厌学了,我的成绩每况愈下。那段时间父亲总默默地叹气。再一次考试中,我一直前茅的成绩突然下滑到中游。父亲得知后,恶狠狠的数落了我一顿,我懵了,因为父亲已经很久没有发那么大的火,我以为一顿恶揍是避免不了了。但是没想到父亲转过身去,我看到了他眼角的泪光。这是我第一次见他哭,我第一次知道他也会哭,在我心里他是如此坚强的男人,那个顶天立地地男子汉,然而那天,我却看到了他脆弱的一面。生活的重担没让父亲屈服,却因为我放下男人的尊严。父亲,那时我多恨自己,我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无耻的混蛋,我怎么能让父亲伤心,我怎么可以让父亲伤心。那次,我便暗暗发誓,这辈子,我一定要努力学习,不在让父亲担心。

岁月如梦,时光如梭。转眼间我已经长大成人,当我终于参加了工作,走进了烟草大家庭。父亲的脸上浮现出满意和欣慰的笑容,同时也像是完成了终生使命。因为在这之前,父亲一直为了我的前途而担忧,在我的择业路上,父亲的操劳远远胜过我。我也已经习惯了被父亲保护,被父亲安排。

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天,我拿着被烟草录用的通知,快乐的把喜讯告诉父亲。看到他开心的笑容我心满意足,因为我知道我工作稳定的那一天,才是为我操劳一生的他终于能停下脚步好好休息的时刻。而我突然发现他的满头白发,原来他已经渐渐苍老,不变的依然是对我温暖的微笑。我突然感到一丝心酸,眼泪已经止不住的落下,我扭过身不想他看到我的窘迫。他却却拍拍我的肩膀告诉我:“要坚强”。

我终于走上了自己绚丽多彩的人生舞台,在那光辉闪耀的背后是父亲坚毅的目光和永远的支持。在工作的时候,我常常想起父亲的教诲,于是我会加倍努力的去付出。只不过现在的工作地点与家里有四小时的车程,平时是没有时间回家的,有时候很想他们,周末想回家。而电话中的父亲却不想让我回去,对于这突如其来的逆转我无法承受,我哭了,大声的哭泣。我以为我大了,父亲不要我了。就像大家常常说的,“养大的女儿都是别人家的人。”我越想越害怕,我怕我父亲不要我。后来母亲告诉我,其实父亲是很想我的,很希望我回去,但是考虑到我上班忙,路上耽搁时间而且怕我路上辛苦,所以坚持不让我回家。于是,我开始一个月回家一次。

我伟大的父亲,他永远是我伟大的骄傲。他用他的人格魅力感染着我,他用他的所作所为为我指引着方向。他虽然是那么的默默无闻,但是勤劳和执着是他不变的形象。就是那种执着,就是那种坚毅,让父亲的庞大身形一直留存在自己心中。

有人说女儿是父亲前世的情人,如果是真的,那么我想对父亲说:我前世的爱人,你为什么要为我付出那么多,你对我的爱早已经远远超过我爱你。我只能重复着你对我的寄托,我只能延续下去你对我的期望,我只能好好工作,用和你一样的勤劳执着去挥洒青春,去回报单位,去报答妈妈和你。或许有一天,你有老到走不动的一天,请不要担心。因为还有我在。我会像你以前照顾我一样的去照顾你;我会去看营养搭配的书,并且会为你做十分讲究的饭菜;我会为你洗衣做饭;我会一直陪伴在你身边,我会对你温暖的微笑。告诉你:“要坚强”。

最爱原来是你

(一)初见依恋

情定三生,有缘千里来相会,冥冥之中,一切自有天意。

比如你我的相遇。

你是痴情的,默默地等我在必经的路旁。

当年少的我遭受了人生的第一次挫折时,往日那天真烂漫的笑容不见了,我低垂着头,沮丧地从你身旁走过。你轻轻地拥我入怀,瞬间,一股暖流传遍我全身。我抬起头,你眼里全是深情与怜爱,那亲切的面容恍若隔世的记忆。我们,曾在哪里见过?

相通的两颗灵魂之间的距离是最短的。勿需言语,就这样,你轻易地打开了我的心扉,直抵灵魂的最深处。

你是懂我的,知道我彼时脆弱的灵魂最需要力量来支撑,所以你以伟人的姿态靠近我。你像是黑暗里的一缕阳光,给我带来了温暖,也给我带来了动力。为了从你身上汲取力量,我拼命地读你。《居里夫人》、《邓稼先》……不知不觉,在两年的时间里,我竟然看了三十多本名人传记。现在回头想想,那时的自己真是可爱,竟然对你迷恋到如此的程度。

还记得你我的初次约会吗?那时的你住在太傅路的新华书店里,可我不认识路。为了赴你的第一次约会,我骑着自行车,一边走一边问路人,额头上豆大的汗珠也顾不上擦。

因为有你,再苦也是甜的。

(二)一别十年两茫茫

年轻的心总是向往外面的花花世界。一个声音在心中响起:我要寻找新的快乐!不顾你的挽留,我强行挣脱了你的怀抱,投入世俗的滚滚红尘之中。

周末,约上两三个知己在大街小巷里逛,走上十二个小时也不觉得累。晚上实在有空,几个人坐在一起天南地北地闲扯。不知谁摸出一副牌,大家又围在一起兴致勃勃地玩牌。一个人的时候,常常打开电脑,看看八卦,聊聊天,一天又过去了。

我挥霍着青春努力地寻找着快乐。可短暂的欢乐过后,伴随而来的是无尽的空虚。看着别人拿着针织线饶有兴致地上蹿下跳,我怎么也提不起精神。为什么别人能在麻将声中也能过得安然,而我总是无动于衷?我的快乐在哪里?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总会这样在心里问自己。

在分别的日子里,我怀念与你在一起的快乐时光。我曾试图走近你,从图书馆借来厚厚的《红楼梦》,可隔着时代的文字让我如翻天书,看了两页就还了。

浮躁的心,怎么也不肯安静下来。

最宝贵的十载青春光阴一闪而过,除了无尽的彷徨,什么也没有留下。

离开你的日子,我过得并不快乐。

(三)再见惊艳

两年前,我那颗不安分的灵魂终于厌倦了四处游荡的漂泊,眷恋起你的一方宁静。

我从书店买回了各种各样的书,甚至是天书般的《红楼梦》。当我再次捧起它时,竟然有点爱不释手。是什么让我发生了改变?是流逝的青春,更是你丰富的内涵。躺在你的怀抱里,我曾经躁动的心显得异常的安静,空虚的心慢慢地变得充实。久违的快乐又回来了,虽然淡而平静,但我知道是真实的,那是属于自己的真正快乐。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你却在灯火阑珊处。这一刻,我才如梦惊醒:你,才是我一直所要寻找的快乐之源,是我灵魂的最后归宿!你才是我的最爱!

从醒悟的那天起,我的生活就再也离不开你。闲暇的时候,我喜欢放上一段悠扬悦耳的纯音乐,手捧一本书,静静地沉溺在你的世界之中。

用三个月的时间,我看完了《简爱》与《易中天品三国》;花了将近八个月的午休间隙,我看了一本半年合订本的《读者》……如此执着地看一本书,是过去十年的我无法想象的。我知道自己真的爱上你了。只有当一个人真正爱上的时候,才会心甘情愿地作出相应的妥协与改变。

再次与你走在一起,我才真正体会到了你的魅力所在。

因为你,我感受了江南水乡的旖旎,也领略了北国风光的粗矿;因为你,我知道了白落梅的婉约禅心,也懂得了雪小禅的微凉小资。

因为你,我远离了空虚无聊,一个人的时候不再感到寂寞,甚至喜欢“独倚晚妆楼”的孤独。在那样的境界里,喧嚣的世界停止了,静的能听见我与你灵魂交流的声音。

因为你,我喜欢上了日复一日的平凡,体验到了平平淡淡才是真的生活真谛。现世安稳,岁月静好。捧着你,守着家,我尽情地享受着生活的点滴美好与感动。

因为你,面对到处充斥着诱惑的社会,我多了一份冷静、理智,也多了一份“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随天外云卷云舒”的恬然自安。

惯伴诗书消岁月,忍将寂寞点年华。

在往后的岁月里,我将对你不舍不弃,与你牵手共度漫漫人生路。与最爱的你“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我最大的心愿。

今生只因有你

文/红筏小

深秋的风萧萧索索的漫舞着,微凉细密的小雨淅淅沥沥地洒了下来。抚摸着湿润的脸庞,心底的那一丝柔情忽然蕴满心房瞬间又充盈全身。眼前雾一样飘渺模糊的雨丝又如心底最深的不敢触碰的痛,一根根一丝丝,织成漫天思念的网。

再相见已是多年后。想过无数次不一样的重逢,却从没料到是如此突然的站在彼此的面前。没有想象中的羞涩,没有梦境中相遇的泪流满面,更没有苦涩的质问当年离开的理由。四目相对,静静地看着不管是曾经还是现在的最爱。二十年!二十年了,二十年是如此的漫长却又如此的短暂。漫长似我在忘川河的彼岸等了你千年,短暂像你只是离开一会去买我最爱的玫瑰才回。可为什么你年轻的脸庞有了风霜的痕迹?你灿烂的笑容里多了些许无奈?你清澈的眼睛装满了深沉?是你么?我不敢相信。多少次在睡梦中看到你离去的背影痛得醒转来,多少无眠的夜因想你更加漫长,多少次因有了你的音讯激动异常却最终无奈作罢……

‘不思量,自难忘’。这其中的酸苦终于体会了。若没有无尽的梦回萦绕,若没有无情无尽的牵挂,若没有这锥心的痛楚又怎能 知道绵绵不绝思念之甜蜜。好想轻轻地抚摸你的脸庞,让我小心的拂去你眼角细密的皱;好想你从身后环抱着因你而无比妩媚的身躯,让你感觉我的温柔从没改变 过;好像展现多少次的设想再见你时的幸福快乐的笑容……

可我好怕好怕好怕,怕我的手触摸的是梦境中你,清晰却不真实。怕我的笑容来不及展开又一次失去你。佛说“不可说不可说,一说皆是错”。怕一个字就让这梦境般的相遇这深情的凝视化作空气消失在无尽的苍穹。如果这一刻世界末日降临,我不会害怕不会恐惧更不会遗憾,因为有你相伴,有你脉脉的含情凝视,有你的大手牵着我的小手,有你温暖宽阔的胸怀……山崩地裂天地颠覆有你和我一起面对,不就是最大的幸福么?!

轻轻地拉起你的手,慢慢的依向你,一切尽在不言中。明知今生不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但此刻我要不管不顾地感受你为我的心跳,感受那多么熟悉多么让我迷恋让我思念的你的气息……

我一生的最爱,此时你无限温柔的眼神让我看到了你是和我一样沉迷在着幸福的时刻里,陶醉在彼此的浓情蜜意里。这一刻老天若能听到我的祈祷,就让时间停止,我要和你永远永远永远的不分离!!!

写封情书,给最爱的你

文/叶舞秋浅

《壹》

2013,是我和夫结婚十周年,十年前的五月,两个稚嫩天真的年轻人携手走进婚姻的殿堂。

十年后,依然可以挽起彼此的手,一起散步,一起打闹,彼此揶揄着,玩笑着,和十年前一样。

经过了纸婚,木婚,七年之痒,我们还依然是彼此眼中最亲近的人。也许没有以前的难舍难分,却演变成相濡以沫,不离不弃。

一直想好好纪念十周年结婚纪念日,可是夫一直是个严谨,缺乏浪漫,不喜欢小资情调的人。没想到新年伊始,给我挑选了一条黄金的项链,上次送我还是结婚时,没想到看似粗枝大叶的他也有细心的一面。因为以前的那条丢了,总得买个用来拴住我吧。我这人也简单,对金银首饰不太在意,有戴的就行了。不管什么价值,什么来历。关键是他送的就好,便会当成珍宝一般收藏。

十年来,我们都由以前的清纯简单变得慢慢成熟起来,经营起一个家,维护着一份温馨的情意。夫成熟稳重,历练能干,从一个干事晋升到主管,家里家外操持用心,照顾着不成熟的我和可爱的女儿。人家总对别人讲,在家里带两个小孩,又得意又无奈。而我,也从不喑世事的小女孩,变得安静清淡,每日做可口的饭菜给家人,指导女儿作业。两个人的体重都增长了几十斤,窈窕淑女,精瘦小伙都不见了,被柴米油盐世俗的日子所染指,变成红尘中过着烟火生活的两个人。所幸时光在增长,感情也日益牢固,坚不可摧。

走过了十年的光阴,回首往事,似放电影一般从眼前闪过。我们还是彼此手心里的宝,是彼此眼中最最亲密的人,不可分离。这个五月,夏意盈盈,绿树葱茏。满街都是夹竹桃的影子,粉色的花蕾掩映在绿叶之间,娇媚温柔,像极了我此刻的心情。想起马德的一句话:“有的人用一瞬间爱上一个人,而终其一辈子爱着这个人。”是的,当初的遇见相爱,就注定了一辈子。一辈子的光阴很短,而我们要终其一生。

前不久,得到消息,夫的晋升已稳妥,对于我们又是一个好消息。这美丽的五月,双喜临门。

那天散步,我笑着问夫:“你说,这十年我们收获了什么?”未等夫回答,一边的女儿接到:"你有了我呀,我对你那么好,你多幸福啊!”是,看着美丽乖巧的女儿,幸福由心间漾出,眉眼聪颖,酷似夫的聪慧和我的认真。此刻,一家三口漫步在开满白玉兰的街头,花香旖旎,幸福蔓延。

《贰》

十年前,我一袭蓝裙,刚刚卫校毕业,在一家医院里当护士。那时的天空湛蓝淳透,生活简单纯粹。

纯白的护士服,带着燕尾帽,迈着轻盈的脚步穿梭在病房,带着对生活的向往,对未来的希望。素色的衣衫,浅浅的微笑。

住在部队大院,耳边回响的总是起床铃,熄灯号。练操的口令,训练的哨声,耳熏目染部队的严谨和专业作风。对军人有种特殊的感情和亲切感。有时也偷笑那些新兵战士的淳朴木纳,一个个脸被晒得通红,却是一脸的稚嫩。

经人介绍,认识了夫,那时的他一身戎装,潇洒精干。瘦弱的样子看起来有种军人的气度与修养。他那时刚刚军校毕业,经过了新兵的辛苦训练,考军校的艰辛和激烈竞争,才成为一名文员。

从那以后,一有空闲就去接送我上下班,送饭给我吃。在家的时候,会做了一桌美味给楼上楼下邻居送去,红烧鸡块,油焖排骨……很多美味数也数不清。那时,很多人夸他聪明能干,说我家找了个能干的女婿。

那会儿会写火辣辣的情书给我,值班的时候,在灯下写着绵绵情话,肉麻又深情。本就喜欢文学的他写出的书信有着不可抗拒的魅力,要人心动。那时的我写起了小诗,都说爱情中的每个人都是诗人,这话一点不差。汹涌澎湃的激情,连绵不断的想念,写成笔下一封封滚烫的情书。每次收到信,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翻开,他会对我的每句话认真批改,像老师改作业一样。只可惜因为搬家,都不知哪里去了。记得前些时日,看到有朋友保存着恋爱时的书信,不禁有些后悔,那些都该留着的,在若干年后,拿来给他看,是糖衣炮弹,虚无缥缈的夸夸其谈,还是言之凿凿的行动。

记得在柳岸湖畔,两个人一起背诵《岳阳楼记》,两个人毫不示弱,看谁记得清。岳阳是他的故乡,对家乡,对故土总有一种难言的情谊,牵起无数的乡愁。

在小土坡上,他举起我看那趟抵达岳阳的火车,说下次,一定把你带回去,看看我的家乡。那里鱼米之乡,草丰水美。会把我抱起转的头晕,直到求饶为止。他说,老了,陪我去我的家乡,一起住乡下,种菜,打渔,过烟火生活。我笑着点头,他高兴的抱紧了我。

不上班的日子,就骑着自行车大街小巷的乱串,走遍古城,即使很累,也不觉得,心里总是吃了蜜一般。或是借个赛车一样的摩托,拉风的飞驰而过,坐在他身后,会觉得自己世界上最幸福的那个人。他说喜欢我温柔如水,眉眼盈盈,我喜欢他的可靠稳重,男子气概。眼光的交汇便是情与爱的融化,热烈浪漫,似一朵玫瑰静静的绽放。

《叁》

2003年5月,正是非典泛滥时期,我们结婚了。有婚纱,有钻戒,有祝福,还有租来的简单房子。

这一切就够了,和他一起,什么都会有的。那时信心满满,觉得他是最可靠,最值得信赖的人。从此,我的一生就交给了这个人,从此,风雨与共,相互扶持。想起了主持人说的那些话,你愿意一辈子守着他,无论疾病或是灾难。 夫妻本是患难与共,不离不弃。

没有假期,直到八月,我们才去了海滨城市青岛,延伸到海里的栈桥,川流不息的游人,微微的海风,还有幸福的我们。天空是蓝的,海的颜色更加清透湛蓝,还有天空飞过的海鸥,飞驰而过的快艇,别样的风景,奇妙的感受。来到风景如画的“八大关”,据说是领导人休假的地方。环境清幽,树木茂盛,很多情侣在拍婚纱照。看到别的情侣拍的照片亲密无间,而他只会一副军人的样子,死板生硬。我气得撅起了嘴,他才勉强来个拥抱。这些个军人一个个受了训练,大脑也被洗了。

在海滨浴场,我们迎着海风,尽情的与海水嬉戏。阵阵白色的浪花袭来,会水性的他带着我向大海深处游去,任凭浪花把我们送到天堂人间。尽情的在海里欢呼雀跃,海浪来时,把我高高举起,吓得我抱紧他脖子。生怕掉下去。阳光很毒,我们却尽情的游玩,一点不怕被晒黑。那时,和他在一起,便是拥有了整个世界。

《肆》

闺蜜说怎么把自己嫁给了一个外地人,没有家人帮衬,我笑着说和他结婚,又不是和他家人。

事实证明,确实要友说中,结了婚没多久,家人要他回去。兄弟姐妹三人,家里没有男孩,很多事情需要帮忙,夫征求我的意见,我说那回去吧。我父母的工作我来做。妈妈叹口气说,早有人说你要去外地,只要你们幸福,到哪都一样。理解他的苦衷,父母,故土,是他心头难以磨灭的牵念。结果我们成了他们一批战友里唯一回去的人。而且是带着老婆回去,到现在为止,都有很多人开玩笑说,你当兵没有白当,还骗个老婆回来。

03年底,动用父母的关系把他调回家乡岳阳。我们收拾简单的行囊,带着三万元的存款,和婚纱照回到岳阳。以前和父母在一起,结不结婚都差不多,这下远离家乡,才明白,考验来了。

初到岳阳,人生地不熟。听不懂方言,没有安排工作的他陪我游了长沙的岳麓山,橘子洲头,岳麓书院,爱晚亭。走遍伟人足迹,了解潇湘文化,历史厚重,文化久远。这一片土地是我热爱的,因为有他在,哪里都是家。

过年时,他被派去值班,我一个人在家陪着公婆。第一次远离父母,孤寂,难过。忍不住掉了眼泪。后来夫知道后,把我接去部队。军营的新年,热闹,有趣。还有一双关切的眼睛和踏实的肩膀。

《伍》

第一年,恩爱甜蜜,享受着二人世界。我每天做了饭等他回来,然后一起牵着手散步。幸福恩爱的旁若无人。要不就准备好,切了菜,等他回来炒,他的水平可是赛过厨师的,那是七岁就开始劳作的结果。看来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不比我娇娇女,不懂得照顾人。

第二年,怀孕了,强烈的妊娠反应要我坐立不安,呕吐剧烈,迅速消瘦。某人就开导我说,我听说越是聪明的小孩,越是能折腾。并举出一些案例,要我觉得自己自己受苦是应该的,因为将有个天才宝宝出生。男人的话都信不得,明明是我们受苦,他们却说得天花乱坠。五六个月时,就每天讲故事给宝宝听,放音乐,读诗歌。老公听了直笑,他哪里懂,你不是白费周折。其实宝宝都懂,因为她在肚子里欢蹦的乱跳。其实女儿现在对音乐,和文学敏感,就是那会的功劳。

第三年,女儿出生,目睹整个过程,夫更加疼爱我。鬼门关里走一遭,原来每个女人都是隐忍坚强的。女儿的出生使我们开始忙碌,婆婆有事,刚满月,就被我们带上火车,去我老家。折腾了一夜,才到家,我妈说这回知道嫁得远了吧。看着女儿一天天长大,半岁了,老公开车从湖南赶来看我们。一路辛苦跋涉,隔不断的是亲人间的牵挂。回去的路上,下雨路滑,车速很快,车撞到了护栏,车辆报废。幸好,人没事,当时一直瞒着,后来才知道。现在想想都心惊肉跳,也许有我和女儿的牵挂,所以他会平安一生。幸福应该是所有人都平安。

第四年,买了房子。家里经济开始紧张,我就一分钱掰成两半花。一年没有买新衣服,带着女儿两地奔波。虽然有了自己的房子,但贷了款,欠了很多债。精明的夫只用了七万就装修起一百多平米的房子,淡雅舒适。比起那些花了十几万的人家,实惠又美观,不禁庆幸起自己没有找错人。装修的整个过程跑坏了两双鞋子,辛苦程度可想而知。一家人能在一起,守着温馨的小屋,虽清贫,却幸福,踏实。一个用爱筑成的小屋,有夫的关爱,有女儿的稚嫩笑声,这便是世上最美的事情。

第五年,夫买了车,开着白色的丰田带我们去兜风,他笑着说:“你看房子车子,在我们的奋斗下都有了。你说还缺什么。”我说,还要你和宝宝永无止境,连绵不断的爱。幸福应该就是一家人守在一起,用爱,包容,关怀,奉献编织的锦绣岁月。在熟悉的城市,平安快乐的生活,家人健康,彼此不分离。

再以后,女儿大了,每年去一两个地方游玩,张家界,凤凰,北京,威海,蓬莱,三亚……在那些风景秀美的地方,一家人徜徉其中,静静享受家庭的温馨。行走,开阔了视野,也增进了感情。等着你说的,转业后带我走遍中国。许多个节假日,都是在值班,不能经常出去,作为军人的妻子,也已经习惯了。

去年冬天,夫换了一辆汉兰达,他说一个男人要有一辆自己喜欢的车,那样才有成就感。虽然知道你对车比对我喜爱,默许了吧,不吸烟,不打牌,就这点爱好。

公婆对我也像对自己女儿一样,有好吃的都会打电话叫我回去。走时大包小包直到拿不动,生病时也是我跑前跑后,一家人就应该不分彼此。

《陆》

听着李汉颖的《在最深的红尘里相逢》,婉转如诉,缠绵悱恻,想起你我隔着遥远的距离,相识,相爱,走在一起。是前世的缘,也是命中注定的,注定这辈子要你来宠,做你永远长不大的孩子。在你怀里任性,撒娇。夫如父兄,本该呵护关爱。女人总是贪恋着那点小温暖,并乐此不疲。

结婚后,你养成不带钥匙的习惯,你说我在家里,所以从来不带。你知道无论多晚,我总会为你留一盏灯,等你归来。家也成了永远的牵挂,是心里温暖的归宿,是缠绵温柔的一隅。

你不在时,我不临窗望月,怕看着看着就看成无边的想念。我只安静的读书,在书里把思念寄存,等你回来书中长满了思念,细细密密的柔情把你缠绕。

我们都成了彼此的习惯,看不见时会想念,只要你在,才可以安静的做其他的事。我们依然还可以牵着手去看一场电影,为故事中的人物感动不已。

写封信给你,那些细细碎碎的感动,记录着经年的美丽。若干年后,翻阅起来,仍是感动。

把你的笑容装进清晨的第一缕阳光,要它伴着我迎接每一个崭新的日子。在晨雾中,绽放成最美的芳华。

不再问你永远到底有多远,不再问你是否可以一生一世爱我,只盼着两双不再清澈的眼神在暮年相望,彼此依恋。

颤颤巍巍的身躯做对方的拐杖,听你叫一声“老太婆”,然后相偎着走在夕阳里,成为一幅最美的剪影……

最爱郭襄

郭襄不是神雕的主角,不是杨过的归属,不是武学高手,不是最美的女子。但,我就是喜欢她,喜欢她的纯真,喜欢她的可爱,喜欢她无邪的笑容,更喜欢她的痴情……

十六年前,当她生时,他正值壮年;十六年后,当她长大后,他的心也等了十六年,可惜,等的不是她。

黄河渡口,风陵夜话。一群大汉在讲神雕侠的英雄事迹,天真的郭襄对什么事物都很好奇,听着听着,便开始想象神雕侠的身姿必是伟岸,相貌定是俊朗,武功自然了得。突发奇想,她想见见神雕侠,一个少女崇拜英雄的心愈发控制不得。不谙世事的小女孩初次涉足江湖,没有害人之心,没有防人之意,潇潇洒洒,一身的活泼喜气。对江湖一无所知,对善恶不加区别,凡所见到之人都以最真诚的心相待,不会笑里藏刀,一面满脸谄媚态,一面握剑严阵以待。江湖见惯了血雨腥风,明争暗斗,突然来了这么一位纯真的小姑娘,还真有点不适应。所幸,郭襄的真心让这群人的恶意无所适从。几经辗转,终于见到了,可是神雕侠不愿以真面目示人。

初见郭襄,杨过有股暖意,想保护她,让她快乐,永远那样笑下去。于是给她三枚金针,许他三个愿望。郭襄欢喜极了,当下便许下一个愿望,要见他真面目。杨过摘下面具后的那一瞥,英气十足,饱含沧桑,让郭襄难以忘怀,此后注定了郭襄此生情为他生,为他灭,地老天荒,至死不渝。

可是,金庸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杨过已有小龙女,而且爱得那么深沉,那么执意。苦等了十六年,只愿盼得与“姑姑”团聚。郭襄见到了小龙女的美貌,见到了杨过的痴情,心里也已认下了这个大哥哥和这个大嫂,只是心微微颤动,那是不舍却又很无奈。

郭襄的爱是无声的,是默默地。

当杨过肝肠寸断跳下悬崖时,郭襄毅然地起身一跃,追随她的大哥哥而去。情到浓时,生命已无足轻重。我想,在下坠的时间里,郭襄还有的选择话,她会继续下落,因为她所爱的人已离去。一个女子如此舍身,惹得杨过这样一个如此倔强的人也暗许她不会再轻生。当杨过带着小龙女归来时,郭襄也替他欢喜,又蹦又跳,一如杨过十六年前的开心模样。

“当你痛苦时,我会过来为你抚平伤口;当你幸福时,我会选择悄悄离开。”郭襄唱这句最合适不过。

二十余年后,郭襄看破红尘,出家为僧,创立峨眉,那份情留在心底,幻化成剑气,斩断了世间凡尘往事,也斩断了自己的情思苦爱。

如果郭襄早生十六年,如果当年的郭芙换成郭襄,如果杨过没找到小龙女,或许,结局会不一样,或许,小郭襄回和他的大哥哥牵手,走过人生剩余的路程,走到夕阳西下。

紫,我的最爱!

文/mie5352

紫,我的最爱!

有人说:紫色代表浪漫;有人说:紫色象征高贵;天主教则认为紫色是忧愁之意;而现实生活中的紫色,我总感觉它意犹未尽。紫色,应是最好的蕴含,是颜色中最具有味道的颜色,也是生活中值得我们深思的颜色。

真的没有什么原因,也不知道从何时起,一缕淡淡的,悠悠的,如梦,如诗,如雾的紫色飘进了我心灵深处……

生命诚然恬淡而美好,心境淡泊如湖,厌于世俗的角逐争斗。积极豁达的去看如诗如画的紫色华年。时光虽在不停的推移,人事也在不断变动,但紫意情怀依然伴随我们左右。

明眸,笑靥甚至整个生活都闪动着紫色的光彩,温馨而美丽。晚上再携一缕紫韵,亦云飘落,亦鸟飞翔,恬然入梦。

紫:有人说你忧郁,其实偶尔的忧郁,也是一种真实。那香气怡人的紫丁香忧郁么?可她却给人几多收获,几多欣喜!

紫色,不在乎独走天涯路,孑然人生之旅。只与紫与共,纷繁乱世,一分知秋紫梦。紫梦知秋,知秋紫梦,静静的享受紫梦。紫色花,一帘紫色梦,秋冬交替,几度轮回,花开花谢,看人生百态。

紫,朦朦胧胧的你,依然自我!

留爱给最爱的人

文/メ不要幸福的猪ナ

推开层层锁心的门

一层一种可能

怕被风吹冷

真的被吹冷

无力去抗争

害怕失去重心

只想平衡

找个喧哗的城镇

只为藏身

忘了真实的身份只是个等爱的人

留爱给最想爱的人

转身成断线的风筝

这飘飘荡荡的一生

只为了求一个不伤人

留爱给最想爱的人

转身已经是满脸泪痕

曾锁住心头解不开的痛

竟然被一阵风吹的无影踪

原来爱情越深

越容易伤人

留爱给最想爱的人

转身成断线的风筝

这飘飘荡荡的一生

只为了求一个不伤人

留爱给最想爱的人

转身已经是满脸泪痕

曾锁住心头解不开的痛

竟然被一阵风吹的无影踪

原来爱情越深

越容易伤人

其实我们都在爱我们爱的人~~~~~~~~!!!

我最爱的人是你

张小娴:我最爱的人是你。那些一百分的岁月,原来是生命中最美好的日子。即使后来变成六十分,她仍然是唯一拿过一百分的女人。

男人背叛患上绝症的妻子,跟另一个女人偷情。妻子死后,他却托儿子对她的遗体说:“我最爱的人是你。”

既然一个男人能够在妻子过世时对她说:“我最爱的人是你。”那他为什么又要背叛她?

也许,这就是爱情最恐怖的地方。他爱你,不代表他不会背叛你。他背叛你,也不代表他不爱你。

“最爱”和“爱”的分别。不是他有没有和你长相厮守,也不是他这刻是不是在你身旁。所谓“最爱”,是我们把我们爱过的人来一个比较。

他爱她的时候,是曾经爱到一百分的,是最深最深的爱了。无论那一百分的时间有多长,总算是拿过一百分。现在,他爱上另一个女人,他甚至为了那个女人而离开她。

他现在最爱的是这个女人。然而,他爱她,是八十分的爱。他为她抛妻弃子,为她身败名裂,那是八十分的爱。跟一百分比较,还是有二十分的距离。

你曾经爱一个人爱到一百分。今天,你爱上另一个人,但是你已经不像从前。你已经无法再爱一个人爱到一百分了。一个人老了,或者长大了,经历的事情太多,见过的悲欢太多,已经无法回到一百分的阶段,八十分已经是极限。那些一百分的岁月,原来是生命中最美好的日子。即使后来变成六十分,她仍然是唯一拿过一百分的女人。

最好的情绪,要留给最爱的人

文/鲸落

1

我有个朋友,每次一碰到烦心事,都要弄得满世界跟着她一起生气、难过。起初,朋友们都会耐心地听她倾诉;后来次数多了,大家都觉得很累,索性躲得远远的。

遇到糟心事的感觉并不好受,情绪也难免会跟着变坏。但因此也不给别人好脸色看,甚至把自己的负面情绪发泄在别人身上,这样的行为实在有些自私。

有坏情绪是本能,控制住了才是本事。不要总把负面情绪传递到别人身上,你身边人的感受也应该被照顾。不把自己的情绪随意发泄在别人身上,是一种善良,也是一种修养。

一个人不应该做自己情绪的奴隶,而应该主动控制情绪。

2

我妈年轻的时候脾气又躁又倔,她心情一差,全家人都不敢大声说话,尤其是我爸。那时我总嘲笑他,一个大男人,在我妈面前却像只小老鼠。我一直觉得奇怪,爸爸从来不会发火,他就不会遇到糟心事吗,他是没有脾气吗?

直到有一次我们在超市排队,好不容易排到了我们,收银员却突然无故提出要下班,还冷冷地对我们说“去别的队伍排,我这边不营业了。”一向温和的爸爸突然很强悍地跟收银员讲理,直到找来超市的经理投诉。那时我才发现,原来爸爸也是有脾气的。

后来我问他,为什么从来不在家里发脾气,明明有时候是妈妈错了,他也从来不跟妈妈争。爸爸说:“家里跟外面不一样,有时候不能太讲道理,要讲感情。”

听到那句话的时候,我觉得很惭愧。那个一直好脾气、会忍让的人,也有自己的情绪和喜怒哀乐。只是他总在自己爱的人面前收起了情绪,成了牺牲更多的一方。

哪有什么天生好脾气,只是愿意包容罢了。那些看起来性格好、不容易生气的人,不是真的没有脾气,可能只是他们更在乎爱人的感受罢了。

每天回家的时候,记得把坏情绪都留在门外吧。最好的情绪,要留给最爱我们的人。

3

以前在电视台实习的时候,有过一次惊心动魄的经历。那时我们在录制一档真人秀节目,有个同事在结束的时候不小心把一张素材卡弄丢了。且不说赔一张卡需要好几千块钱,如果丢失了里面的重要素材,恐怕整个团队一天的工作就白干了。

几个人提心吊胆地向组长报告,本以为会劈头盖脸挨顿骂,组长却没有当场发火。他先是安抚我们,让我们把有可能丢东西的地方都找了一遍,然后又找来摄像挨个地询问。终于,我们在一台闲置的机器里找到了素材卡。

组长当时的那份沉着冷静,让我很久以后都还记忆犹新。那件事也让我明白了,解决问题永远比互相指责重要。很多时候,发脾气不仅不能让事情好转,反而会让境况变得更糟。

听过这样一种说法:生活中的10%是由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情组成,另外90%由你对所发生的事情如何反应决定。10%会就此打住,还是会蔓延成100%,完全取决于你的处理方式。若是被情绪牵着鼻子走,很多明明可以冷静解决的事就容易被当下的怒火和不快包围,进而陷入恶性循环。

其实生活就如一面镜子,你皱眉视之,它也皱眉看你;你笑着对它,它也回报以微笑。无论情绪多么糟糕,我们都应该努力把自己从黑暗中拯救出来。

希望我们都能做自己情绪的主人,把最好的脾气留给最爱的人。

弄丢了好多东西,包括曾经最爱的他

文/熊笑Baby

忘了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长大了。

十八岁的天空是淡蓝色。带点忧郁,带点孤单。

有时如此宁静,有时格外喧嚣。

一个人的身影难免多了一抹孤寂。

弄丢了好多东西,包括曾经最爱的他。

我知道,难过并不需要公开演出。但例外一次好吗?

不需要谁安慰,我知道,一个人我可以过得很好。

在陌生的人群中,找不到以前的从容。

与幸福背道而驰渐行较远。如同清晨第一缕阳光。可望而不可触。

没有华丽的衣着,只是黯淡的素颜。

一回首,孤孤单单。蓦然间,繁华落尽。

抬起头,45度仰望天空。

一切那么熟悉。却满是悲伤的味道,麻木不仁。

走过了十七岁的雨季,十八岁的天空却如此寂寥。

是不是长大了就会这般感伤?

安慰自己还小,不去迷茫未来的路有多远。

笑面如花,却难掩浮华背后的伤痛。

或许只有笑容才能肆无忌惮的挥霍。

好多人、来了又走了。在寂寞的天空划过一道并不完整的弧线。

好喜欢落雨的季节。那时候、没有一丝肮脏,全是那么纯净。

没有比特仑苏还纯的孩子。但我相信有比贝多芬还悲伤的丫头。

一路向北、离开那些不属于我的季节。

风干那些不属于我的忧伤。

走着走着,突然觉得好累。

不想往前走了。没了方向,却没有驻足点。

谁人纵容我痛痛快快哭一场?

心底沉积着无人问及的伤,以为无人提及就可以渐渐抹去。

似乎习惯了在起风的时节,回忆残存的记忆。

并不是刻意记起,只是惯性作祟。

孔明灯、承载不起我的梦想。

放飞不了。一切都如泡影。最后散去。

试着不去奢求太多,试着不去埋怨太多。

属于我的、始终只是那苍茫人海中一个人的孤单。

发觉自己变了,变得离谱。自己都不懂自己,那或许该叫固执、该叫堕落。

左耳耳洞里的青春。散落了一地的年华。任谁也捡不起来。

我们都不是坏孩子。只是不小心被某人遗忘在了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里。

去找寻曾经的纯真,却发现那些早已不再那样年轻。

我知道、我知道。我可以很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