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部消防承诺书
倚栏轩整理的物业部消防承诺书(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物业部消防承诺书 篇1
我单位将认真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组织本单位人员加强消防知识学习,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保证做到如下几点,确保消防安全。
(一)保障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二)负责管理、维护、保养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三)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和进行消防演练;
(四)根据需要建立志愿者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开展日常的火灾防范和扑救工作;
(五)对妨碍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以及破坏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及时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派出所。
(六)坚决治理业户乱堆乱放杂物的现象,消除安全隐患;
(七)对本单位服务管辖范围内是否存在“住改仓”情况进行监督管理,采取一切手段,坚决清理和杜绝物业管理范围内的“住改仓”行为。凡使用电梯运输货物,只能运出不能运入,直至彻底清除高楼“住改仓”现象为止。
(八)加强对本单位服务管辖范围内业主、租户的消防安全培训,通过横幅、电子显示屏、派发宣传资料等方式方法来提高各类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各类人员防火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自查自纠,一旦发现违反规定或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将立即改正,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负责人:(盖章)
物业部消防承诺书 篇2
为了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加强对汇金广场物业装修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业主拥有一个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凡在汇金广场内装修的业主,须签订本责任书并严格遵守责任书中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徽省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因汇金广场属于超高层建筑结合本物业实际,签订本消防安全责任书。每个物业使用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物业安保部门将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完好有效。物业使用人要自觉接受物业服务中心安保的管理,落实安全防火工作。物业使用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安置在指定地点,不准随意移动或作其他使用,不准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
物业服务中心安保部在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次将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要求整改并给予期限,若到期未整改第二次将以书面的形式上报花山区公安消防大队进行处理。
本业主入住汇金广场栋马鞍山市爱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使用该物业消防安全的有关告知:即在装饰装修本物业时不得擅自改、撤消防实施设备及管线。如若确实需要改、撤消防用电用水管线及各类消防设施设备的,须向相关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如因业主及物业使用人装修装潢过程中改动消防用电用水管线及消防设施设备影响汇金广场整体消防系统的运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该业主及物业使用人负责。
本业主将严格遵守,特此承诺。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xxx市爱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人:
年 月 日
物业部消防承诺书 篇3
为做好住宅防火工作,确保业主(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条例》的规定特制定住户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确定业主(住户)xxxxx为xxx座(栋)xx层xxx号房屋的当然防火责任人,其责任如下:
一、 建立本单位以防火责任人为领导,全体使用人共同参与的消防安全小组,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条例》及其它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物业服务中心公布的旨在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和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通知。
二、 坚决执行x小区及消防部门安全防火有关规定,认真落实防火措施,配备必学的消防设备、器材。
三、 防火责任人应经常教育房屋使用人员树立防火意识,使用完电器、燃气用具后开关(阀门)要关闭。
四、 房屋使用人员应经常进行消防知识以及火警发生后逃生、自救技能的学习,使业主和使用人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熟悉消防疏散示意图和消防通道。
五、 定期对本房屋内部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并主动配合有关消防监督机关和物业服务中心对本消防工作的`检查监督。
六、 有义务参加和发动房屋使用人员参与消防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中心组织的消防演习及宣传活动。
七、 组织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在紧急情况下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火灾发生时应服从现场指挥员的统一指挥。
八、 有责任保护火灾事故现场,协助物业服务中心和消防机关调查火灾原因。
九、 业主(住户)未经物业服务中心和消防部门批准不得私自拆卸、调试、关闭、封闭消防阀门,因业主(住户)未经批准私自拆卸、调试、关闭、封闭消防阀门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业主(住户)承担,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十、 业主(住户)须配合物业服务中心和消防部门对消防管道、阀门的使用、维修保养等方面的工作,并积极配合消防演习、演练等方面的工作。
十一、 一旦业主(住户)家里发生火灾,(如家里没有人,联系不上的情况下,根据小区消防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允许救火人员破门、窗或采取其他措施进入室内组织灭火。(因救火带来的损失由业主(住户)自行承担)。
十二、 业主(住户)积极配合物业服务中心和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安全检查。
十三、 业主(住户)应自觉做好房屋安全防火工作。
1、 不准在阳台堆放可燃物。
2、 室内装修应采用阻燃材料。
3、 电源线必须穿套保护,不可擅自乱拉、乱搭电线。
4、 不能擅自改装煤气管道,不能把煤气管埋入墙内,禁止用木柜封住等。
5、 电焊动火必须报有关部门审批。
6、 烹调时,厨房内应随时有人照料,避免汤水溢出熄灭炉火,导致煤气泄露。更不允许不关闭炉火外出。
7、 住在楼上的业主(住户),严禁将烟头和点过烟的火柴梗随手从窗口、阳台扔出,以防掉到楼下他人的可燃物上引起火灾。
8、 教育儿童不要玩火。
9、 点燃的蚊香或香炉不要靠近蚊帐、窗帘、床褥等可燃物,应放在不易发生危险的地方,切忌把点燃的蚊香放在纸箱、木桌等可燃物上,人离开房屋时应将蚊香、香炉熄灭。
10、 禁止在公共楼道内点香火。
11、 不得在家里储存和使用煤气罐及易燃、易爆、剧毒和其它违禁物品。
12、 爱护小区的消防设施,不占用消防通道,发现有人损坏消防设施或占用消防通道,应及时制止和告知物业服务中心。
十四、 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对物业服务中心的消防安全宣传要认真阅读和建议物业服务中心加强有关方面的宣传,主动参加人身、财产保险,以减少损失。
十五、 具有国家规定的有关防火安全责任人所应有的权利、义务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保证本责任书的有效执行,如发现有违上述条款造成火险或存在火灾隐患等情况,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上报消防主管部门,由消防主管部门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和处罚。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该房屋更换业主时为止,业主中间更换责任人则另行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更换责任人未重新签定责任书的,其前任房屋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承担当然责任人责任。
十六、 经甲乙双方同意,本责任书由乙方留存全文,甲方只留存责任书的签字页及样本壹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责任人:xx
20xx年xx月xx日
物业部消防承诺书 篇4
为了加强消防工作,保护业主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安庆市有关消防规定,特制订本规定,望各使用人和商户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消防安全由公司保安部负责协调,公司全体人员都是义务消防员。
二、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楼房实行防火责任制,并由各单位领导或业主担任防火责任人,负责做好各自所属范围的防火安全工作。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三、各使用人与业主应指定义务消防员。具体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2、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特别是库房、商品门面房的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3、管理消防器材设备,特别是对室内消防栓、手提灭火器等要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楼梯、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
4、物管部负责管理好消防栓与水泵接合器,定期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5、保安部负责管理好视频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监控。
6、业主与保安部要定人、定时、定措施,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四、每间商铺必须配备一个4公斤以上干粉灭火器。
五、楼梯走道、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通道上停放车辆和堆放物品。
六、社区内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不得在市场内燃放烟花、爆竹。
七、建筑物内烟头及火柴余烬要随时熄灭。
八、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九、各使用人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需要增设电器电路时,必须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本部工程人员施工,严禁乱接临时用电线路。装修采用阻燃材料。若要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必须经消防机关批准,按规定进行防火处理。
十、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应向保安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消防管理员的监护下,持有明火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作业。
十一、夜间市场内严禁施工,特别是动用明火。
十二、发现火警,应立即告知物管部或拔火警电话119,如火情较大,迅速离开工作场所,从楼梯下去;如火情较小,立即用手提灭火器灭火。
1、根据市场消防管理暂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处以罚款,并可处以行政处罚:
①占用或封堵楼梯、走道或安全疏散出口的;
②封闭或损坏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设施或消防标志的;
③乱拉、乱接电器线路的;
④擅自挪用灭火工具、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业,并视情况处以惩罚:
①未办理申报手续即进行室内装修的;
②室内装修所用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及未进行防火处理的;
③未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即进行动火作业的;
④烧焊、用火、用电作业时,防火安全措施不落实的;
十三、擅自改变消防措施功能的,或不按消防管理人员发给《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内要求进行整改的,责令停业整改,处防火责任人罚款,行政拘留,由此而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各使用人必须服从消防机关和保安人员有关防火方面的管理,对刁难、辱骂或暴力等手段妨碍消防监督人员工作的有关人员,根据情况,或处罚款,或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使用人如对市场消防管理有意见、建议等,可到市场物业管理行政部门投诉。
十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商户(签字)物业公司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