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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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篇1
为贯彻市、区质监局关于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电梯运行质量,提升电梯安全保障水平,减少电梯安全举报投诉,根据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麓区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暨高层建筑电梯带病运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电梯安全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有效提升本中心电梯使用管理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意识,提升签约电梯公司维护保养规范化水平,强化检验检测机构安全检验把关责任,进一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职责,推进长沙市96366电梯应急处置中心的建设和运营,掌握电梯安全状况,形成“单位法人负责、维保单位承担技术业务支持、检验技术把关、社会广泛参与”的电梯安全管理多元共治格局。
二、组织领导
中心成立望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暨高层建筑电梯带病运行专项整治自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任能
副组长:陈超
成员:李鹏、刘潡、叶杰
三、工作要求
1.单位电梯使用注册登记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执证管理人员配备的执行情况;
2.单位电梯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情况;
3.电梯是否签订维保合同;签订维保合同是否到期;
4.维保单位是否按规定每月进行二次常规维护保养;
日常维保记录是否完整;维保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
5.维保单位、施救电话、投诉电话(含96366)标注是符合要求;对超期未检电梯是否报告业主单位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按要求将维保电梯信息录入96366系统和安装了96366设备编号登记标志牌。
四、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15日至5月25日)。中心召开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暨高层建筑电梯带病运行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做好中心宣传发动传达文件精神,做到每项安全任务落实到责任人。让单位职工及社区居民群众参与支持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切实提高电梯使用单位对专项整治行动的认识 ,进一步落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单位电梯使用单位基本信息表和电梯安全隐患基本信息,并上报区安监部门。
2、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5月25日至6月30日)。中心电梯使用管理领导小组督促维保单位对中心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清查电梯电路运行情况,电梯开关门、急救呼叫系统等,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区质监分局。中心电梯安全员负责上报附件3,督促维保单位上报附件5表格。
(三)接受区监督检查阶段(20xx年7月1日至9月30日)。通过落实电梯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发现存在的安全风险及时整改落实。接受上级安监部门督查,对本单位督查中发现的安全风险,及时督促维保公司对电梯专项维修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中心成立工作小组对单位的安全整治行动进行专项督促维保单位维保情况,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是否严格执行,配合上级安监部门对电梯进行督导,达到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教育,鼓励社会监督。认真组织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形成强大声势,充分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努力营造本社区居民公共关注电梯安全的`良好氛围,为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暨高层建筑电梯带病运行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奠定社会基础。
(三)加强落实督促,确保取得实效。对于维保单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中心领导小组应立即督促配合维保单位进行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监控措施,实行专人负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领导小组要及时整理有关信息,要向上级安监部门及时上报。
长沙市岳麓区望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xx年5月19日
电梯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篇2
为落实蒙东能源安环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使用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电梯安全管理,吸取年内发生的多起电梯事故、事件教训,认真查找电梯使用及安全管理当中存在的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
通过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强化现场安全监察,规范电梯的使用、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行为,集中解决电梯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使用和维护保养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遏制电梯事故;进一步完善电梯管理制度、应急救援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提高电梯使用和维护保养管理水平,不断强化乘梯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确保我厂电梯安全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范围
1、全厂范围内在用电梯;
2、电梯使用管理和维保单位,重点是维保单位。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电梯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部门决定成立电梯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宏伟
副组长:程庆军
成员:电梯维保单位所有成员
四、检查内容
(一)电梯使用管理方面
1、电梯使用注册登记情况;
2、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3、安全管理人员持证及履职情况;
4、电梯安装检检和定期检验依法报检情况;
5、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6、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警示说明及标识张贴情况;
7、落实电梯使用的安全责任情况;
8、电梯运行巡检记录情况;
9、电梯签订维保合同情况;
10、电梯维保工作落实的监督情况。
(二)电梯维护保养方面
1、是否将维保业务分包或者转包;
2、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维护保养;
3、日常维保记录是否完整;
4、维保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
5、维保单位、施救电话标注是否符合要求;
6、对超期未检电梯是否报告业主单位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
7、电梯故障紧急召修是否及时、到位。
(三)电梯安全状况方面
1、电梯定检、维保和巡检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整改合格;
2、钢丝绳、制动器和其他转动部件是否完好;
3、限速器、缓冲器、夹绳器是否符合要求;
4、控制系统功能(特别是门机控制系统)是否正常,有无不明软故障;
5、主要受力构件是否完好;
6、电梯应急报警和紧急呼救装置是否有效应答和报警;
7、机械制动器制动能力是否符合要求;
8、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五、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8月7日前)。
设备部成立专项检查组,研究制定电梯安全专项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督促维保单位认真落实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要求。
第二阶段:检查阶段(8月8日至8月15日)。
维保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8月15日,应将自查情况上报设备部。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8月16日至9月8日)。
维保单位要认真执行设备部指令,抓好检查阶段发现的新老问题的整改,有针对性地制定出重点改进措施并建立起安全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部门将组织专业对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并实施再检查,以确保监管无盲区、措施无漏洞、整改有实效、成果有巩固。
第四阶段:总结抽查阶段(9月9日至9月10日)。
主管专业对整改问题进行验收,并闭环电梯专项安全检查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计划,上报安环部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降低电梯故障和事故、保障电梯安全经济运行的一项根本性措施,专业和维保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做到组织得力、责任落实、指导认真、督查严格,确保整治实效。
2、标本兼治,务求实效。
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要增强电梯安全专项整治的紧迫感、责任感,树立安全意识,主动查找问题,加大安全投入,扎实抓好整改,彻底解决问题,将安全标准规章落到实处,将安全主体责任履行到位。
3、技术支撑,检验把关。
专业要严格执行三级验收管理制度,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维保单位,督促进行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报告专项检查组组长。
4、强化宣传,共同监督。
需要各部门及各外委单位配合,加大电梯安全使用知识、应急救援知识和乘座注意事项的宣传工作,提高乘用电梯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电梯安全经济运行。
电梯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篇3
近年以来,随着我市电梯迅速增长,电梯的故障、事故时有发生,安全形势严峻。为了有效遏制电梯事故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和《湖南省电梯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我局决定自20xx年4月2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强化现场安全监察,规范电梯的使用、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行为,集中解决电梯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使用和维护保养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遏制电梯事故;进一步完善电梯管理制度、应急救援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提高电梯使用和维护保养管理水平,不断强化乘梯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确保全市电梯安全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范围
1、全市范围内在用电梯,包括乘客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重点是居民小区、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医疗单位、体育场馆、宾馆酒店、休闲娱乐、公园景区、商场市场、车站码头等人员集中的场所,特别是居民小区内使用年限达10年以上的乘客电梯;
2、电梯使用管理和维保单位,重点是维保单位,包括国家质检总局和外省质监局许可的在长单位(公司、分公司)。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电梯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市局决定成立电梯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佘曼云
副组长:文琼山、王斯谷
成员:市局特设处、四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湖南省特种设备检测中心。
各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局各区分局(监管组)要高度重视此次电梯专项整治工作,分管领导必须亲自部署,制订电梯专项整治方案,成立电梯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实施。
四、整治内容
(一)电梯使用管理方面
1、电梯使用注册登记情况;
2、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3、安全管理人员持证及履职情况;
4、电梯安装监检和定期检验依法报检情况;
5、投诉受理处置和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6、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警示说明及标识张贴情况;
7、对租赁、承包经营的电梯,业主单位进行统一管理,落实电梯使用的安全责任情况;
8、电梯运行巡检记录情况;
9、电梯签订维保合同情况;
10、电梯维保工作落实的监督情况。
(二)电梯维护保养方面
1、电梯维保是否实行公开承诺制度;
2、是否将维保业务分包或者转包;
3、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维护保养;
4、日常维保记录是否完整;
5、维保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
6、维保单位、施救电话、投诉电话标注是否符合要求;
7、对超期未检电梯是否报告业主单位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
8、用户投诉记录是否完整和及时处理;
9、电梯故障紧急召修是否及时、到位。
(三)电梯安全状况方面
1、电梯定检、维保和巡检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整改合格;
2、钢丝绳、制动器和其他转动部件是否完好;
3、限速器、缓冲器、夹绳器是否符合要求;
4、控制系统功能(特别是门机控制系统)是否正常,有无不明软故障;
5、主要受力构件是否完好;
6、电梯应急报警和紧急呼救装置是否有效应答和报警;
7、机械制动器制动能力是否符合要求;
8、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五、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31日前)。
各县(市)局、市局各区分局(监管组)应结合本地实际,成立专门领导班子,研究制定电梯安全专项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督促各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维保单位认真落实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要求。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
各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7月底前,应将自查情况(见附表一、附表二)上报所在县(市)局、市局各区分局(监管组)。
第三阶段:监督检查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
各单位对辖区内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检查(见附表三)。监督检查的主要任务是查证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自查出来的问题是否切实整改并达到要求,有没有自查未能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新老问题都要按照程序要求下达安全监察指令并指导督促整改到位,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报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并同时上报市局。
第四阶段:后续整改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
各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要认真执行监察指令,抓好监督检查阶段发现的新老问题的后续整改,有针对性地制定出重点改进措施并建立起安全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各级安全监察机构要组织相关单位对后续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并实施再检查,以确保监管无盲区、措施无漏洞、整改有实效、成果得巩固。
第五阶段:总结抽查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全面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并于11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电梯安全专项整治汇总表》(见附表四)书面上报市局特设处。市局将根据各单位所报送的总结材料及市局掌握的情况进行现场抽查。
六、整治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降低电梯故障和事故、保障电梯安全经济运行的一项根本性措施,事关生产生活、事关百姓安危,事关和谐稳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做到组织得力、责任落实、指导认真、督查严格,确保整治实效。
2、标本兼治,务求实效。
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要增强电梯安全专项整治的紧迫感、责任感,树立安全意识,主动查找问题,加大安全投入,扎实抓好整改,彻底解决问题,将安全标准规章落到实处,将安全主体责任履行到位。
3、技术支撑,检验把关。
检验单位要严格执行检验程序规定,确保检验工作质量,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使用、维保单位,督促进行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报告当地安全监察机构,同时要按照“三确认”的要求,将现场确认信息录入动态信息网上报安全监察机构。
4、强化宣传,共同监督。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电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及相关要求,扩大安全监察视野,动员、鼓励全社会广泛参与对电梯维保单位和电梯维保质量的监督。各电梯使用单位也要加大电梯安全使用知识、应急救援知识和乘座注意事项的宣传工作,提高乘用电梯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电梯安全经济运行。
电梯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篇4
一、检查整治目标
通过电梯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强化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电梯的使用、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行为,集中解决电梯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安装、维保、使用单位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进一步落实各方安全主体责任。完善电梯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体系,切实提高电梯使用和维护保养水平。
二、检查整治范围
三、组织领导
四、检查整治内容
(一)电梯使用管理方面
1、电梯使用注册登记情况;
2、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3、安全管理人员持证及履职情况;
4、电梯安装监检和定期检验依法报检情况;
5、投诉受理处置和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6、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警示说明及标识张贴情况;
7、对租赁、承包经营的电梯,业主单位进行统一管理,落实电梯使用的安全责任情况;
8、电梯运行巡检记录情况;
9、电梯签订维保合同情况;
(二)电梯维护保养方面
1、电梯维保是否实行公开承诺制度;
2、是否将维保业务分包或者转包;
3、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维护保养;
4、日常维保记录是否完整;
5、维保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
6、维保单位、施救电话、投诉电话标注是否符合要求;
7、对超期未检电梯是否报告业主单位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
8、用户投诉记录是否完整和及时处理;
(三)电梯安全状况方面
1、电梯定检、维保和巡检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整改合格;
2、钢丝绳、制动器和其他转动部件是否完好;
3、限速器、缓冲器、夹绳器是否符合要求;
4、控制系统功能(特别是门机控制系统)是否正常,有无不明软故障;
5、主要受力构件是否完好;
6、电梯应急报警和紧急呼救装置是否有效应答和报警;
7、机械制动器制动能力是否符合要求;
(四)对于安全隐患较多,长年带病运行的电梯以及未经安全检验合格或者拒绝安全检验的电梯,责令停止使用。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25日前)
各县(市、区)怀化经开区和怀化工业园区管委(下同)应结合本地实际,成立专门领导班子,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组织召开辖区电梯安装、使用、维护保养单位负责人会议,广泛宣传这次电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及相关要求,动员、鼓励全社会广泛参与电梯维保单位和电梯保质量的`监督。各电梯使用单位也要加大电梯安全使用知识、应急救援知识和乘座注意事项的宣传工作,提高乘用电梯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25日至8月5日)
电梯安装、使用和维保单位,按照《方案》附表,逐项搞好自查,认真填写《电梯检查记录表》。
(三)检查整治阶段(8月5日至8月20日)
按照分级属地、行业监管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辖区的在用电梯开展地毯式的全面检查。鹤城区辖区由市安委办总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总责,各行业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市房产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物业小区,市教育局具体负责学校,市卫生局负责医疗卫生单位,市旅游局、市公安局具体负责酒店宾馆、休闲娱乐场所,市商务局负责市场、商场,市交通局负责车站电梯的安全检查。
六、检查整治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检查整治行动是遏制电梯故障和事故萌发的有效措施,事关生产生活、事关百姓安危,事关和谐稳定。
(二)标本兼治,务求实效。
(三)技术支撑,检验把关。检验单位要严格执行检验程序规定,确保检验工作质量,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使用和维保单位,督促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