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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回忆

作者: 残缺的诗意2012/05/01短篇小说

杀人回忆

在记忆里,我确实杀了人的。

我得为自己辩护,我没有患什么人格分裂症或是精神病,我是个正常的人。

有人问我杀人纯粹是为了好玩吗?我回答说,不全是。那我为什么杀起人来?这还得从我开始失眠说起。我是整夜整夜地睡不下去。开始时,我熬到凌晨几点钟,还能慢慢地合上眼,小憩一会儿。等到大街上人的吆喝叫骂声,“滴滴”“嘟嘟”的车辆喇叭声开始满大街跑的时候,我就醒了,然后再也睡不着。那时,我并没有怨恨。只后悔自己选了这么个住处。回想起来,那时我就萌生了想法了。这个社会,科技的进步,文明的进步,带来了一定的罪恶。后来,我是整夜整夜的睡不着。就算大脑失去了意识,仿佛要坠入无渊梦境的下一秒,我复又清醒了过来。我没有比这个时候更清醒的了。白天经历的每一件琐碎的事,不管是愉快的,糟糕的,有欢声笑语的或是尴尬阿谀奉承的场面又在我脑中拉开了序幕,放起了纪实影片。

起初,睡不着我会坐着椅子靠在窗前看风景,彻夜不眠的高楼大厦灯火通明,楼下川流不息的车辆和人群,色彩斑斓闪烁耀眼的霓虹灯。起初,半夜里大街上也只有稀稀疏疏的几个人,多半是勾结搭背的情侣,一边走着还不忘“啵啵”“吧唧吧唧”地亲嘴,做给谁看呢?人在任何时候都要做作的,走路得有气势,有风度,有气质,显魅力;笑时不露齿或者做到只露几颗牙齿,眼睛要给人笑的感觉,要适当牵动嘴角的肌肉,不要显得太僵硬,就算你皮笑肉不笑脸部表情肌肉动作也得到位,永远不可放声大笑;说话语调得不高不低,要和对方有眼神交流,不然就视为轻视对方。这些都是约定俗成的做作宝典。不遵循,好,社会赶你出局。这就颇有点“出来混,迟早要还的”风格了。只不过这里的“还”是要打磨掉自己分明的棱角,使自己变得圆滑世故了。所以,在社会上混,想生存不容易。

可是,之后的每天大半夜,街上人越来越多了。由先前的稀疏几个变成密密麻麻的人流不息。他们只是懒散地走着,或是二三成群,或是独自一人。我细致地观察过好几拨人,从街斜对面的时代广场走过来,直到我所在街区的尽头,他们就是那样毫无目的毫无生气死气沉沉的颓废地走着。有些走到街角的尽头了,就又折回来再走一遍。我怎么判断他是刚才走过一遍的了?因为我能细致地辨认他们的服装,他们走的步伐,他们的一切状态。我甚至能看到他们在想什么。他们什么都在想,想昨天,回顾今天,盼着明天,然而到最后却什么都没想到,只剩了这空虚无力的行走。我恍然大悟,他们也失眠了,孤独寂寞了。原来不止我一个人这样啊!当认识到这个问题时我莫名的兴奋了好久。那晚,我睡得很沉,就连第二天大街上的吆喝叫骂声,嘈杂的车辆喇叭声都没有将我吵醒。我不管自己的快乐是不是建立在别人的基础之上,只要我每天都能安稳地睡着,一切就无所谓了!

世事就是这么地不顺如人意,我又开始失眠了。那些人失眠了又怎样?他们的失眠与我没有半点干系,我凭什么睡得这么安稳。我是在意识到这个问题后再度失眠的。我开始整夜整夜地抽烟,把烟头在房间里散乱地扔了一地。其实,我是很讨厌香烟的。其实“香烟”这词就很值得考究。“烟”的那股恶臭味怎么还“香”呢,真让人费解!我的父亲是个老烟枪,我是在他的烟的熏陶下成长起来的。他每天就是守着那几包烟过日子,还喜欢边吸烟边哈哈大笑,然后一股股恶臭的烟味就会飘荡在空气中。闲暇时他会抱我坐在他膝盖上,然后一边吐着烟圈一边给我讲故事,这时的他才稍显人情味,其他时候他对我都很严厉的。他也试过戒烟,后来还是失败了!我虽从小憎恨那股恶臭烟味,但步入社会后的巨大压力还是让我不得不寻求香烟的慰藉。自己认真吸起来才知道,烟果然是香的!深吸一口吐出的一个个绚丽的光圈,真让人沉醉!那些没有拧灭的烟头有时会点着散落在地上的废纸。废纸静静地燃起来了,发出淡黄的火焰。然而就那一瞬,火光又熄灭了。如果地上有够多的废纸,火焰还能燃得更大。就算燃得更大,我也是不会去扑灭的。我只是在一旁静静地看着。然而,吸烟也解决不了问题了。我陷入更深的痛苦,情绪越发的烦躁了。

每晚,我开始下楼去闲逛,走过街道的时候,我总会和那些人打招呼,这些才是我亲近的人啊!因为某些不言而喻的关系,我们也特聊得来。我们总是试图找些卑鄙龌龊庸俗的琐事或笑话来打发时间,往往抓住某个笑点就要一起开怀大笑。我们都尝试着延长这笑得脸涨得通红青筋突起气喘吁吁甚至全身麻痹的低俗笑话,在一个笑话快要结束的时候由另一个人又爆出一个毫无相关的笑料。我们只想开怀大笑,抛却那些平日谨记的言谈准则,尽情地放纵自己,忘却经历的一切,去感受这份自己还的的确确活着的真实。甚至于我们一碰面就大笑起来,无需任何言语,我们只想感受这份真实。感受到每天有和我站在统一战线上的千万同胞,我又睡得好一点了。每晚睡时,我都会给镜子里的自己一个浅浅的微笑。开始时笑的很自然,到后来这笑容也僵硬了。

每晚同类的聊天大笑开始满足不了我了,我又失眠了。

然后,我开始去跑步。我半夜拿着钥匙开了小区的门,开始无目的地跑。我绕着小区跑,围着这几个繁华的街区跑,沿着一环跑,沿着二环跑,沿着三环路跑,尽情地跑,发疯似地跑。跑过灯光闪烁的大街,跑过一片漆黑的小巷,穿过散漫走着地人群,一路向前。每次我都尽情地挥洒汗水,直到没了汗水,直到精疲力竭全身发凉发软为止。每晚,我都加长了跑的距离,直到我认为那晚的精疲度能让我顺利得睡着为止。我只想睡个安稳地好觉!在路上,每晚都有和我一样发疯似地跑地车辆,驾驶座里每张面孔都似曾相识。有时,他们会减速下来和我打声招呼。我会拼命跑,企图追上那些车辆。我想超越这一切,我要跑在最前沿!

有时,停下来歇歇脚,在桥上看看风景。抬头望向天空,一直阴沉的天幕上,会一颗一颗跳上来疏落的星星。星星是种奇怪的东西,它们一出现在天空里,就引得无数人去抬头仰望。在人们张望的时候,更多的星星好像受到了鼓励,又一齐跳上了天幕。星星一出来,四野好像就安静了下来。慢慢地,暗黑的天际透出一片无垠的深蓝,一直伸向远处,远处。一轮弯月静静地躺在天空中,它披着一件灰白的外套,洒出皎洁的光。看到有星星出来和它作伴了,就不显得那么孤单。我再向那片蔚蓝深处望去,伸手把它撕裂了,里面会有什么呢?会不会有另一个世界,人们在那里像童话故事里说的幸福快乐地生活着?还是蔚蓝深处是更深的蓝,深不见底?

“那儿到底有什么呢?……啊啊啊……啊啊啊”我怒吼,发现发疯似地叫还挺有效果,就接着狠狠地叫了几声,直到把嗓子都叫哑了!

渐渐地,半夜疯狂奔跑的人多起来了。大家多半是三五成群的沿着街道跑,都不甘落后地像是在赛跑一样咧!那晚,跑得全身筋骨酥软,我建议在立交桥上歇息。顺便从桥下的小卖部买了一箱啤酒,大家尽情地喝了起来。在喝酒的场面,言语已经显得微不足道了,只有“全干了”、“再来一瓶”“哈哈,你就只喝这么点啊!”这些语句起点作用。大家使劲对着瓶子灌酒,然后就胡言乱语起来。大家只是各说各的,全然不理会别人的胡言乱语。为什么痛苦如这般的人,还不去体会彼此的痛苦,这是值得去考究的了!人本来就是这样,都喜欢向别人倾倒东西,自己的快乐痛苦,成功失败,自己的鸡毛蒜皮的不堪小事,而聆听别人时,左耳进右耳出了,全然当人家在放屁。家长在别人面前夸奖自家孩子多聪明啊,“我儿子能从一数到十了,多聪明啊!”“我儿子这次考试得了90分,多能干啊”“我儿子获得全班第一名。”“我儿子获得校长亲自手剪的大红花,我的宝贝啊!”然后谈话就变成了疯人院的自言自语,谁都没有时间理会别人,只顾对自家儿子的赞不绝口。等到各自夸赞了自家孩子半小时,都会心地一笑,心满意足地散了。事后,张妈对李妈说起还记得我儿子上次考试多少分吗,张妈却是一脸的尴尬。

有的人喝得翻江倒海呕吐了,有的直接在大街上睡觉了,有的三五成群勾结搭背唱着儿歌或哼着调子在大街上一蹦一跳的走着。这样的人一多,景象就壮观了。大多数的时候,我仍然是醒着的。为什么该死的我就喝不醉呢?也许喝醉了的他们能睡个好觉吧,即使在大街上!我拽着自己的头发往墙壁撞,流血了,有可能吧。我就这样,边喝着酒一步三摇晃地走向了寓所,走向了黑暗的深处。

当然,我也有运气好的时候,喝得酩酊大醉了,彻底睡死在桥上或大街上。不过,那些一起跑的几个人把我送了回去。这样连续几次,我觉得有几分歉意了。后来才知道是阿林叫上人背着或是抬着我回去的。这样几次,相互也大抵知道了各自的住处。我就算这样和阿林认识了。

但是我们不是很熟,直到现在我还得这样说。大家晚上聚在一起时疯言疯语,跑过了步,喝过了酒,第二天又各走各的路了。相互见了面,只觉得脸熟,在哪见过,叫什么名字却真想不起来了。再者,大家都把夜间的事封存在记忆里,平时也多不愿企及,只当是娱乐发泄罢了。我也很少见到一起疯跑的人。当然,除了阿林。

阿林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很高很瘦,好像几年没吃饭了似的。宽大的额头,眼睛深深地凹陷下去,瘦长的脸部颧骨高高凸起,瘦瘦的下巴更显得长,整个脸部没有一丁点实在的肉。手枯如柴,连接手臂与手掌的骨头突起老高,手指细瘦而长,一节节的关节看起来很是分明,像极了电影里起死回生的僵尸。稍一紧张,额头和手臂的青筋就突起,像是要爆炸了。我不知道阿林姓什么,叫什么名字,只知道别人叫他阿林,我也这么叫了。说到这里,我有点后悔了,我还不知道阿林叫什么名字。其实,我也不知道阿林死了没有。那些跑步的人有些说阿林死了,还说亲眼看见的,有些说,阿林离开这座城市了,这座城市不适合他,他想换个地方,换种生活。

虽说一起跑的人白天相互见面的很少,我和阿林却是例外。认识阿林的这段时间,我情绪稍微稳定了下来,没有那么烦躁低沉了。我感觉阿林就像两个人,有时很开朗好动,喝酒时开口大笑,跑步时高声哼歌,还不时开导那些想不开的人。而有时,他就像街头流浪的野猫野狗,无精打采死气沉沉没有生机,有时干脆蹲在街角抽着闷烟,手托着下巴半天也不言语,像个活死人。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变成这样。但每逢他“开朗”的那几天,他总能给我们这群人带来欢声笑语,自己也傻兮兮地笑着。每个人内心里是都想笑的,即使生活不顺人意。越是强颜欢笑就越遮不住内心的那份悲伤绝望。

阿林是所在A城市一个公司的会计,拿着丰厚的薪水,住着宽敞舒坦的公寓,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我去过阿林家几次,看到过他的老婆,一个容貌姣好,身材窈窕,皮肤白里透红的女人。但我每次去,她都是穿着睡衣躺在客厅的沙发上,眼神迷离而又浑浊,仿佛每次去她都是刚刚哭过一样,不由得让人心生怜悯。只是她对人冷冷的,对阿林也是一样。当阿林介绍自己的朋友时,她都没用正经的瞧过一眼。只是冷冷地应了声,“哦!”阿林私下里对我说;“小静表面对人冷冷的,其实她内心很善良,对人很友好。”我相信阿林说的。他的眼神告诉我他说的是真的。只是他没有把事全都说明白,他隐瞒了一些事情。猜得出,是这些事让小静变成了现在这样,一个冷冷的人,不论对事还是对人。

这些事我也没多想,就这么过着也就忘了阿林和小静以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接触多了,我发现阿林特别喜欢小孩,在街上碰到了可爱的小孩,还会驻足去逗他,对着他“呵呵”地笑。有时对着这些天真活泼的小孩又显出无尽的忧伤,好几次还润湿了眼角。这时,他会忙着辩解;“这不是又刮大风吹着灰尘四散飘浮了吗?你真不会以为我流泪了吧,没有的事,你别傻了……”然后就是一阵傻呵呵的笑了。

后来,从他那些一起喝酒认识阿林比较早的人那得知,“阿林一年前是有个小男孩的,长得俊俏可爱,特别讨人喜欢,还好几次叫我叔叔了。不幸的是,在一次车祸中抢救无效去世了!”

“怎么会发生这种事?他怎么就摊上了这事?”我一脸的惊愕,惨淡,面无血色了。他变成今天这样是有理由的!而这理由,也确实让人惊讶。阿林经历着这等悲惨之事,还要强颜欢笑地活着,难啊!

“那事发生时,阿林的老婆小静带着三岁的儿子去商场买东西,小静才离开儿子几分钟去货架取东西,回到售货台发现儿子不在,只见得门口聚集了很多人,有人大声惊呼。小静急忙冲出去一看,只见儿子静静地躺在地上,鲜血淋漓。事情就是这样,小静认为都是她一手造成的,她一直责备不已,无法原谅自己,所以她就成了现在这样。”那人越说声音越低沉了。然后就是大家的一阵唏嘘感叹,为阿林感到伤心难过。

如果事情就这样发展,也许阿林和小静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忘记旧伤疤,重新步入生活的轨道。然而,世事再次玩弄了他!

阿林的父母是很强势的人,在这种环境成长起来的阿林就显得很胆怯懦弱。我见过他父亲的面,其他方面不了解,但是知道他是个老烟枪!阿林父母希望早点抱孙子。当初的孙子的降临让他们喜上眉梢,然而一年后灾难地降临使他们措手不及,从孙子夭折的痛处中恢复过来,他们就希望阿林夫妇早点再要个孩子。而小静迟迟怀不上让他们担忧。由起初地旁敲侧击到现在地正面攻击,甚至还说出了“再怀不上就跟阿林分了吧!”的恶毒话语!阿林进退两难,既不敢替小静解释求情,也不敢指责爸妈的过分。这之后,小静觉得越发的委屈,觉得阿林对她的爱没有以前那么坚定了。她干脆对他冷言冷语。而阿林因为父母对小静的逼迫而感到抱歉,所以就一味地迁就着她。而现在,事情越发地糟糕了。阿林爸妈以一年了儿媳还没怀上孙子为由,坚决地提出让阿林和小静离婚。

而这之后的故事,就是阿林开始和我们疯跑喝酒,过上了疯子的生活。

阿林有时也和我谈谈自己对人生和世界的想法。当然,这大多是喝的醉醺醺的时候。喝酒真是件好事。人们通常说的酒后吐真言大半是真的!现实生活过得压抑,就用酒精麻痹自己的神经,借酒浇愁。醉酒人刚开始时意识还是清醒的,说话有所顾忌,往往涉及重大秘密时还会闪烁其词。等再几杯酒下肚,就完全口无遮拦了:“我在背后说过XXX的坏话,谁叫他老是在众人面前损我”“我早就想揍那个王八上司了,昨天看到公司李X和他扭打起来,真是大快人心!”“告诉你们可别到处乱说啊,我和张X的老婆那个那个了,哈哈哈哈!”“我家那老头真是老不死,死了我就能分到一大笔遗产了!”然后可能就是众人厮打成一团,恰好上司听到手下员工这么咒骂他,不免摆起架子,部下不服气说是这种场合你也压迫我,起身就给上司一巴掌。张X起身给那人踹了一脚,“他妈的背着我和我老婆搞!你个狗日的!”老子闻声而来,打上自己的宝贝儿子。场面何其壮哉!这都得归功于酒啊!“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慷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酒后的疯言疯语又不要负责,最多找句“我当时喝醉了,不记得说了什么”的借口搪塞。心中的沉郁苦闷无言的愤怒却得以发泄,何乐而不为呢?阿林开始时也是欲言又止,几杯酒下肚就是真正的发泄了。诉说父母的逼迫对自己有多么大的压力,自己和小静因为儿子之死承受着多大的痛楚,小静的郁郁寡欢让自己有多心疼,他为自己无法调和父母和小静的关系而有很深的罪恶感,最后,就这么痛苦着,然后酩酊大醉,直接哭天喊地骂苍天了!越是这种时候,我越发地清醒,我为阿林的痛苦感到同情,同时又是深深地悲哀。在这点小事上就退缩成这样,当更大的生活灾难袭来时,他岂不是更手忙脚乱无助绝望!

这事发生在阿林父母的再三逼迫下,小静主动提出和阿林离婚!她竟然主动提出了?难道这些年的爱情婚姻和感情,她都毫不在乎了吗?阿林是彻底绝望了。离婚之后,小静也彻底地离开了A市,一时间杳无音信。阿林由最初的苦苦找寻到现在地放弃了!他对这一切都放弃了!

所以,有人说看到了阿林跳楼了,有人又说阿林是被车撞死的,还有的说是上吊自尽了,服安眠药了……简言之,他们都说那个懦弱的阿林死了。我现在想来,阿林死了就死了,没有哪个城市会适合他。况且那么懦弱的阿林,没有人会需要的,我也确实不需要!这之后,阿林彻底从我的生活里消失了。我对此也不闻不问,正常过活着。

但是,我越发地寂寞了。当你一直没有朋友时,还可以独自享受着那份寂寞。而当从有着亲密朋友到朋友离去变成孤家寡人时,这份孤独就更突显出来,放大了!我更孤独了!活着怎么这么痛苦?我为什么活着,我得找个活下去的理由!为什么需要理由?难道这世间每个活着的人都有个活着的理由吗?我跟他们不一样,我看得更多,想得更多,我需要理由来支撑自己!那到目前为止找到理由了吗?

我感觉现在的自己就是一个炸弹,只等着导火索点燃了!导火索还真的点燃了!

他就是我上班要坐的那趟公交的公交司机。我忍他很久了!从我放弃了那套好公寓帮到这个住处,辞掉原来的工作开始在A市另一角的一个杂志社上班开始。说到这,我不得不提一下我的工作了。我在一个规模还算可以的文艺杂志社做编辑,算是个不好不坏的工作,拿着不高不低的薪水,然后接下来的台词就是住着简陋的廉价房,过着平凡的小生活。我对物质生活倒没什么追求,薪水不高不低,够活就行。这种工作,十天半月不去上班都可以,在家也可以把全部工作都做完。我只是觉得自己人际交往本来就少,还是每天去上班多见见人好,不然我怕自己会疯掉!然后,每天就要面对这个司机。他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穿着那身蓝制服,看上去总是油腻腻脏兮兮的。肥胖,是他最大的特征,胖得座椅装不下他整个臀部,胖得把那个座椅被压坏压塌了。一脸的肥肉,说起话来横肉直晃荡,像跳着舞一样。肥得手臂的肉都是一圈一圈挤在一块,甩个手都能看见那肥肉随风飘扬,那工作服快撑不下他那肥硕的大手臂了。继而我想到,他家人是不是也个个肥头大耳的?他老婆是不是又矮又胖水桶腰?他儿子或女儿是不是也继承了爸妈肥胖的传统,脸上堆了一堆的肉?他们会不会在商场找不着那么大号的衣服和鞋子啊?只能到服装批发店量身定做?他们诳街会不会走到半路实在走不动了,只能用爬的啊?趴在地上匍匐前行,多滑稽啊!这样爬回家不是会累垮吗?累垮了第二天不来上班,我就不用对着他那张臭脸啊,哈哈……!但是他每天还是准时鸣笛到站,真该累死你个王八蛋!他这么肥的人会有人嫁给他吗?就算娶应该也是个瞎子聋子断胳膊少腿的吧!他也配有而儿子女儿?他养得起吗?看着他想到这些我不禁失声大笑起来,“哈哈!”瞧你那人模狗样的,也在这世界得瑟!他每次对我态度都是不理不睬的。每次上车,他都会用恶狠狠的眼光瞅我一眼,一副高高在上傲视群雄的模样。我有欠你钱吗?我和你有杀父深仇?没有啊!如果他真这么觉得,而我又没有杀的话,那我不是吃大亏了。那我就不得不杀了啊!而且他好几次他都把我拒之门外,我不得不跑几十步追着跳上车,或是只能走路去上班了。偶尔走走路倒也不错,当散步吧。我为什么要受走路这份累脚累身的罪呢?这都是他强加给我的,我要反击了。也许就是这时,我起了杀心。

说来也是偶然,我的第一次试手像是老天安排的。

那晚,空气低沉闷热无比,压抑着人们喘不过气来。随后就是淅淅沥沥地下起了雨。本以为会来一场瓢泼大雨冲刷这份沉闷,而结果却只是蒙蒙细雨。空气还是那么闷热。时节已是夏末秋初,却丝毫没有点凉爽的迹象。随着科技文明的进步,一年四季春夏秋冬也进化了,直接省去了春之温暖秋之凉爽,而是直接从酷暑难耐的夏一跃而成为奇冷无比的冬。在这世间,要么就是热得像条狗一样吐出舌头喘大气,要么穿着棉衣裹着棉袄和棉被打着哆嗦。也许,那晚真的有点征兆,司机的命运要改变了,而我也要步入全新的轨道。

我在一个繁华街道的一家酒吧喝着闷酒,然后习惯性地扫视了一下周围。角落里那个开怀大笑的胖子是谁?原来那个胖子司机也在这喝酒。看到他,我火冒三丈,他也配跟我在一个酒吧喝酒?当时想着冲过去取笑他一番,想着还是算了。跟这种人打交道,简直是种耻辱!然后陆续地,酒吧里人渐渐稀少,都三三两两地走了。我也起身走了,到街道口走了几步,喝多了,直接靠在墙角休息了下。这样大概过了六七分钟,真舒坦啊,这样静静地靠着,睡觉都行啊!

“哗哗……哇哇”

我迷迷糊糊只听着有人对着我嚷了起来。嗅觉首先苏醒,一股酒臭气冒了上来!睁开眼才发觉有人吐在了我身上。“谁啊,没长眼睛啊”吐得我满身都是,还有一股好浓的腥臭味。

“对不起啊……”

我抬头一看,是那个死胖子,竟然是那个死胖子。他是故意得吧,故意对着我吐,连道歉都这么随便虚伪。好,你存心,别怪我心狠!

然后的记忆现在也不是很清晰了。只记得当时他也一步三踉跄的在街角走着,我站起身,先活动了下筋骨脉络,原地弹跳了下,然后使劲跑了几步腾身冲过去,用力推了他一把。他的头直直地撞在了街角的石墙上。嘿,这么撞都还没出血!趁着没人,我捡了个不大不小的石头,使劲对着他头砸了几下。几秒过后,深红的鲜血流了出来。我像影视剧里的演员一样,用手指在他鼻翼过了一遍。没气了,他死了!然后更多的鲜血流淌了出来,流到了我脚底了。我杀人了,我杀人了,我就这样杀人了!我为什么这么镇定!我的心为什么这么平静?我到底是怎么了?你个杀人狂魔!我拿出根烟,点着了,静静地吸着,然后吐出一圈圈烟,看着它慢慢消散。然后又猛吸一口再吐再静静地看着它消散。街上的行人跨着惊人地步子走着,全然没有理会街角静静靠在墙角的两个人,一个死人和一个像死了的人!他们看不见那殷红的血迹吗?他们没有注意靠在墙角的这个奄奄一息的或已经死去的人吗?他们为什么会注意?这个问题我是后来才想明白的,毫不相干的人为什么非要去注意你,你是死是活与他们何干!每个人都是匆忙地走着赶路。到底有必要这么急吗?不知道,也许以前某个人有这么迫在眉梢的事,当时就是这么匆匆地追赶,久而久之,形成了一种习惯,就一直持续了这种状态!然后人们开始追随他的步调,都像急着回家奔丧一样赶着。看着每个人一脸的疲态和忧虑,他们不痛苦吗?习惯多么可怕啊!我会把杀人当成习惯吗?我怎么会想到这种问题?难道我会习惯上杀人吗?我不会厌烦吗?这是多么可怕的事啊!思绪满天飘着。我又拿出一支烟,点上,静静地吸着!我怎么感觉像是在抽最后一支烟啊!我要去自首吗?监狱里是个什么样子呢?各种杀人抢劫犯聚集在一起,会不会发生暴力事件啊?我应该会想法子越狱啊!你以为你在演戏啊?如果路人把我举报了,我无怨无悔罪有应得。但是当我坐在那,身上沾着血迹抽着烟时,却没一人围观,甚至都没人往这边看一眼!我由开始地一点心惊肉跳惊魂不定到现在的镇定自若,我开始窃喜,那份报复之后的快乐!这样想着,我竟然列出了一推惹怒过我的人的名单:张X,李X,,王X……这些即将受到惩罚而现在仍躲在城市的某个角落寻欢作乐的人。他们都该死吗?管它了,我甚至对这一切漠然了。当你开始干一件自认为是坏事的时候,开始时担心被人发现胆战心惊,等到开始了一次后就大胆起来了。孩子偷大人的钱就是这样开始的,然后大人的钱就每天不断流失。大人不管不顾的放纵,最终把自己的孩子送进了深牢大狱。孩子在监狱里痛苦不堪,大人们在家里痛哭流涕,活该,真的活该!!

慢慢地,等到街上行人少了,我起身像没发生过什么事一样离开了。但是走着走着,还是痛快地呕吐了一番,然后跌跌撞撞走了。

那天晚上,我开始时睡得很不自在,感觉像是身边就躺着司机一样,那殷红的血迹还依稀可见。一睁开眼,好像就会和他的眼睛对视。我怕他仇视的眼神,怕他对我报复。一个人的灵魂就足以杀死一个人吗?他会不会就这样阴魂不散地一直跟着我,缠着我?然而,很快我的理性战胜了感性,鬼魂鬼怪之说多么荒诞啊!我呸!很快我就安稳的沉睡下去了。而且从这晚开始,我不再失眠了,每天都睡得很香甜!我解脱了吗?我真的解脱了!

第二个被我干掉的是A市的一个小偷。这种人每个城市每个角落都可见,干着肮脏卑鄙的偷鸡摸狗的事。干掉他时我有种愤怒的兴奋,总有种为民除害的感觉。

其实,我也不是毫无缘由地找上了他。那胖子司机还在世时,我每天早晨和下午都能在那趟公交上遇到他。这人叫李四,我觉得在他死前还是知道他的名字为好,就在一次坐车时顺便问了。李四自始至终应该是不知道我知道了他是个小偷的,这也算是他的悲哀!李四,让人笑掉大牙的名字啊,张三李四。不过这种小人物也只配取这种名字!他不是一般的小偷,他手法高明。我没有看到他拿出什么高科技作案工具,但是他靠着双手和那块锋利无比的刀片,在这趟公交上偷走了数不胜数的钱包。只见他趁着人群拥挤上车时,把手顺便一滑就进了人家的口袋,然后钱包或手机贵重物什就到手了。趁着人家手托着扶手忙于应付公交的晃荡之时,拿出刀片就那么轻轻地一滑,然后用那肮脏的手取出了人家的钱包。当人们无意间感到有什么东西碰了一下自己时,他会朝着人善意地一笑。笑是最容易掩饰内心的想法了。所谓“口蜜腹剑笑里藏刀”、“笑面虎”大抵就是如此!同事间日常交往问候笑呵呵,暗地里却为你的升迁狠狠地咒骂你!老朋友多年不见,再次相会时谈笑风生,发现自己混得比他好时,不免心生嫉妒怨恨:这个傻帽居然也能混得风生水起!夫妻间相互谄笑来敷衍感情问题,兄弟间表面上称兄道弟笑脸相迎背地里却为着几分家产勾心斗角!这就是笑的内涵了!李四的这笑,受害者感觉是多么亲切啊,全然没有顾忌到自己被小偷光顾了。等到发现东西不见时,李四却早就逃之夭夭了!李四的这一切作为我都看在眼里,不过我没有去阻止,也没有揭发他。我为什么要这么做?我对李四的这种高明手法感到困惑,还特意去请教了一些市井街头的高手,想真正看看这手法的艺术性。自己还尝试着学了下,每晚拿个刀片割那些早已破烂弃用的包,然后自己才理解到其中的高难度性。为表达对李四地佩服之意,有一晚我还破天荒的请了李四去一个繁华街道的一家酒吧喝酒了。我俩天南地北地聊了起来,感觉很是投缘。临走的时候,还相互笑着挥手告别。只是,我很看不惯他对公交上那些老太太老头下手,连一些单纯的中学生也不放过,总是神不知鬼不觉地拿走了钱包!老太太老头发现时,不免要失声痛哭起来,抓着旁边的乘客说看到哪个偷走我的钱包了吗?再三恳求询问下没有结果,他们也就忍气吞声自认倒霉了!懦弱是一切的根源。难道他们就没想过联合公交司机找当局帮忙吗?中学生就更胆怯了。他们往往被偷了,连哭都是小声啜泣,连个大气都不敢喘。无知无能啊,都是懦弱在捣鬼!我越发地对李四不满了,他以为我只是个普通的上班下班的市井小民,全然无视了我几次对他使得眼色!他竟然无视我!如果只是发生这一切的话,我最多只是对他产生一点鄙视之意,还不会发展到杀死他的那一步。毕竟在同一辆公交上横行霸道这么多年还不为人发觉,是有真本事的人!

但是,千不该万不该,他不该偷我的钱包!

那晚,我回到住所换衣服时才发现自己的钱包不见了。我回想起了回来时在公交上,李四对我傻笑的场景,那感觉就像是说“拜拜,明天见啊!”现在我才领悟到,那是他对弱者下手后最得意的假笑。他太嚣张了,竟然欺侮到我的头上。

第二天,我像没事发生一样照常上班。在公交上见到了李四,还投之以最诚挚的微笑。他也用昨天那个欺骗的笑回应了我。此刻,我更坚定了自己的信念。他玩完了!我最讨厌别人把我当傻子一样玩弄,而偏偏我那时又不傻。于是,这其中就产生矛盾了。我就是来解决矛盾的。当晚,我再次请李四去了繁华街道的那家酒吧喝酒,他也很爽快地答应了。

我们去时,落日的余晖还映照着天空,街道两旁的建筑反射着闪闪的金黄色光芒,一片祥和平静的景象。行人也一改往日的匆忙沉重的步伐,迈着轻快缓慢的脚步观赏着这落日的余晖和余晖下这一片金黄色的美丽。我和李四就这样说说笑笑着走进了酒吧。李四很健谈,天南地北,人文地理,时事政治他似乎都有研究,说起来头头是道。今天B市下起了倾盆大雨,新闻报道许多道路都坍塌了,又发生了多起车祸。E市更不得了了,我们这热得只穿条短裤,它们那却下起了鹅毛大雪,冷得市民都不敢出门了。哎,现在全球变暖的速度又加快了,你瞧,各地天气和温度都变幻莫测,这个世界啊!现在新闻都在报道哪几个国家又在搞核军备竞赛了,而全世界的饥饿问题却得不到解决,谁来为那些流浪的人提供食物和住处?政府一直提倡的人民民主,自由又体现在哪?社会上男女真的享有平等的权力了吗?人们一味追求物质生活享受,那精神文明跟上了步伐吗?各地杀人抢劫事件层出不穷,有得到解决吗?说最后一句的时候,他还顿了一下,声音也明显地放低了。

“你说的有道理,问题是有一大堆啊!”我不禁投去敬佩的眼光。他一见我这样,哈哈大笑起来,“你干嘛这么严肃啊,来,喝酒喝酒,忘了烦恼。干!”我又想起了他偷了我钱包,脸色顿时就灰了。当我问到他是做什么的,他含糊回答说是一个公司的小职员,当他说到自己还有副业时,眼睛霎时放出了光,看得出他对自己副业很喜欢,兴奋骄傲之情无意间流露出来了。他没有说这副业是关于什么的,我当然也没去问,因为我知道。他那骄傲兴奋的表情在我脑海又回放了一遍,他的表情越来越狰狞,很是讨人厌恶。你要为这骄傲的神色付出代价!就这样一直坐着喝酒,听他海阔天空地谈论。我默默地听着,说吧说吧,尽情地把没说过的都说了吧!天渐渐暗了下来,漆黑的云镶嵌在月亮边上,稀稀疏疏地散落了些许亮光,七零八落铺在了地上。等到我们走时,已经是夜深人静了,车辆行人少了。月亮也早已躺进了云层休息。四周只剩了一片寂静,死一般的寂静。李四摇摇晃晃地走在前端,还说着胡话,他已经完全醉了。也好,这样你也不会感觉到多么痛苦了。我冲上去用力把他推到了墙根上,拿起了事先就放在靠墙位置的一个锋利的大石块,使劲地砸在了他头上。我很有规律的在他头上砸,三下一个节拍,“咚咚咚”,这动作重复多少次我忘了,只见得他头上的那个大窟窿有血直冒时我才松了手。我本来想用刀片来结束他的,这也算是对他的尊敬。一想,还是石头砸下时那喷溅的鲜血来得更有美感。我拿石块继续在他身体的其他部位狠狠地砸了几下,直到溅得我满身是血为止!鲜血慢慢流淌出来,浸湿了坑洼不平的地面,然后渗进了地下。我仔细盯着那汇成一股的深红色的血液,慢慢地,颜色变深变暗了,最后成了暗红色。我用手沾了一下那血液,稠稠黏黏的,透着股浓浓的咸涩味。我想抽根烟,但是搜遍了全身都没有找到。这才想起了身旁的李四,我搜了一下他的身,找到了烟。竟然和我抽一样的牌子,有眼光,我心里嘀咕道。这次我完全不像上次杀死那个胖子时心惊胆战手忙脚乱,我很平静。周围的行人都要过着自己的生活,他们哪能多出这几秒时间来揭发我举报我!正是想到了这点我才会这样地肆无忌惮。这个环境孕育了我,没错!我静静地吸了几支烟,吐着烟圈,看着它们往上冒然后慢慢地消散了。我起身走的时候感觉全身发软,眼睛冒起了星光,我是又累又困了。就这样,带着几分醉意,我往住处走了。我没有回头看李四,因为我脑海还在回荡着“他怎么敢偷我的钱包”的话语,想着想着,我已经走过了一个街道,就更懒得回头看了。那一晚,我睡得特别踏实,夜里还做了个好梦,具体梦到了什么,我不记得了。

第三个被我杀掉的是谁,我记不清了。也许是个女护士或是妓女,餐厅的招待或是车站的售票员,敲诈人的出租车司机或是一个横行霸道欺负弱小的小混混,一个银行会计或是贪污受贿的官员。仔细回想一下,女护士或妓女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当时我正好跟自己的女人分了,为此还和父母大吵了一架,所以很可能把怒火转移到了这些女人身上。我可能把她们带到了自己的住所,然后将他们肢解,尸体可能藏在冰箱里或是装在垃圾袋里,等下次扔垃圾时顺便将他们扔出去。杀男人和女人对我来说没有区别,因为我对人是没有性别歧视的!但是,对女人我还是有偏见,这大部分原因出在跟我分了的那个女人身上。我为什对女性如此的需求,仔细想了想,没有找到确切的答案。为了更加证实我对女性的看法,我可能就杀了这些女人。果然,看到他们鲜血喷溅我也没有动何恻隐之心。然而,我始终没有找到她离开的原因。我是不愿亲口问她的!走了就走了吧,我倒轻松自由!而这也证实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多么脆弱,相爱相亲时甜言蜜语发誓海枯石烂永不分离,关系疏远时一拍两散分道扬镳各奔东西!

和那些影视剧里悬疑杀人案不同的是,我杀人的过程没有那么复杂,也没有警察对我穷追不舍的紧张故事。不过,我尽量把电影里的杀人场景还原到真实里,如在深夜的酒吧街道,灯光暗黄杂乱不堪的住所里。这一切就这样平平淡淡地发生了,然后当局就这样平平淡淡地将这些信息封锁了。因为自始至终,我没有看到新闻和报纸对这些杀人案进行报道。这是对我劳动成果的不尊重,我要更加努力!

我遇到过同行,就是一些装束和外貌和我很像的人。是不是杀人犯都长得一模一样呢?我哪里知道!称自己为杀人犯,我其实很不大习惯。但是自我丢掉工作,整天在街上晃荡,而晚上干起了杀人勾当开始,不叫我杀人犯,那叫什么才合适呢?虽是同行,但我对他们却有股深深的厌恶之情。为什么除了我还有人会干这么肮脏卑鄙龌龊的事。于我自己,我却从来没觉得干这事肮脏龌龊。我认为自己是在从事艺术事业。所谓以艺术之名,我不过是杀人,而有些人当着全世界人的面乖乖脱光自己的衣服,这里面难道有什么本质区别?我有时会悄悄跟着某个同行,看他做事的全过程。同行的手法让我内心很不爽,只是面目狰狞鲜血淋漓的尸体,完全没有任何艺术的美感。我认定自己和他不是同类人!所以,我还在恰当的时候举报了那些乳臭未干的小子,我不想让他坏了我的规矩。

我杀人,不是纯粹为着好玩。先前杀人可能一部分是处于憎恨,比如我上班必须途径的那班公交车的胖子司机。他每次都带着不屑的眼光瞟我一眼,我已经忍他很久了。到后来,因为杀了人,晚上睡得特别香,我就演变为必须杀人了。而且有很多人还多么希望我杀了他呢!活在这个糟糕的世界,谁说不是呢?另一个原因是,只有在杀人那会儿和那片刻之后,我才能真真切切地感受到活着的气息和快乐。这时的我,也会替死者感到些许的悲哀,但片刻之后,这感觉就消失了,剩下的又只是去寻找新的目标,然后享受新的快乐。我的目标不停变换着,反复这样才能感受到不同的快乐。就像别人找女朋友,每次都得玩个和以前性格迥异的,不然就和没换没有任何区别!到后来,这个感觉越发强烈,我就由着自己的心走了。况且,我杀的也是别人憎恨的人,为人除害,何乐而不为呢?

而一想到社会上那些呼风唤雨,在公众面前露出一副慈善和蔼笑脸或是公正廉明大义凛然的神情或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又暗地里坐着伤天害理卑鄙无耻的人,我的心就一紧,没有杀了他们,我感觉对不起人民大众,在此致以最诚挚的歉意!

很多人说,我已经疯了。这也是在我向当局告发自己然后被带到这个有点像牢房又有点像病房的小房间之后的事了。可能我也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诡异了。不过有时我意识很清醒,我认为自己没有发疯。可能是我做出了他们想做却不敢做的事,他们出于嫉妒,才这样评判我!我对事物的认知比以往的任何时期都要透彻。我看到了春天树杈枝桠慢慢地伸展开来,我看到了公园遍野的花儿从吐蕾,到含苞,到最后绽放的全过程;我听得懂街上流浪的野狗的“汪汪”声;我看得到每个人表情里隐藏的意义。突然间,我洞悉了一切,无所不能。我知道这让人难以信服,但我在讲述事实。

现在,我的记忆越来越模糊,我以后再也不会去回忆了!

2012年4月30日星期一初稿

【(这是我最新的作品,诚挚地感谢看我完这篇文章的人,太给我面子了。我人物设定为人格分裂患者,阿林也只是另一个“我”(这个我也特意构思了,所以才会有前面阿林和小静离婚和后面的主人公和自己女人分了的对应,而父亲是个老烟枪也是我故意设定的一个对应,我和父母吵架也是一个对应,)还有一些设定,如我辞掉了原来的会计工作,放弃了原来的公寓帮到了城市的另一个角落。而后面胖子司机和李四也是特意设定的,如公交车,还有那个“一个繁华街道的酒吧”也是交集。也许胖子司机和李四也是不存在的,也可能只是我多重人格中的一个而已。而主人公“我”把这些人格都干掉了之后,就只剩下了一个“我”,这个设定和约翰库萨克的主演的《致命ID》也有点类似,其实写这篇文章初衷是源于《搏击俱乐部》和克里斯蒂安贝尔的《美国精神病人》,但是我后面的构思是和这些影视剧没有半点关系的。当然,名字来源也是因为看了韩国的《杀人回忆》,将这些影视剧名字来命名我文章也是出于个人爱好,我写的内容还是和电影没有任何关系的。

这是第一次尝试写了这种人格分裂精神问题的文章,而且写这个的过程中想的东西也确实深深地影响了我。历史上写这种人格分裂或是研究精神问题的作家或是医生或是画家,多半自己也是处于半人格分裂状态,这种精神状态才会写得出这些人格分裂人物的心理,所以写这种文章的人自己本来就不是很正常,如弗吉尼亚伍尔夫,貌似还有卡夫卡梵高也是的有些写意识流一类小说的也属于这个范畴。我也觉得自己状态不是很好,所以就草草结束了这篇文章,很多细节没有再去修改,很多句子也不是很通顺。

我着重刻画了人物心理,然后有些想象也有模仿意识流手法,故事情节,人物对话薄弱,文章前后部分也很薄弱,但是就写到这吧,我不想被反噬了,以后也不写这种了,就此收手!再次谢谢支持!】

就我的认识来说,主人公自始至终是没杀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