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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散文

2023/01/10经典文章

我喜欢散文(精选20篇)

我喜欢这种味道

文/赵佳丽

有人喜欢糖果的甜,有人喜欢咖啡的苦,有人喜欢橙汁的酸,但我却喜欢淡淡的烟草味道。

记得那是一个大雪纷飞的下午,一家幼儿园里的一个小女生正焦急地等待她的母亲来接她。没错,那个女孩是我。我从放学就一直在等,看着一个个被父母接走的小伙伴们,而我还没有被接走,不知为什么仿佛有一种被遗弃了的感觉,一直到晚上,妈妈也还是没有来接我,这时老师向我走来说:“赵佳丽,***妈刚刚打电话说,今天雪下得太大了,***妈她不能来接你了,所以今晚你和老师一起睡,好不好?”我木讷地点了点头。吃完晚饭后经过一番洗漱,我们便打算睡觉了。我躺在被窝里一会就睡着了,不知过了多久,我隐约听到了门铃声。老师起身去开门,过了一会耳边响起了一个熟悉的声音:“佳丽,先起来,我们回家了。”是爸爸,我一下就睁开了眼睛,看见爸爸立即清醒过来去换衣服。换好衣服后和老师道了一声再见便走了。走在街道上的时候,外面的雪已经停了。树上、屋顶上、车上都被洁白的雪覆盖了,一片银装素裹的世界。拦了一辆计程车,我们便回家了。由于时间太晚,我的眼皮子在一直不停地打架。过了一会,车停了,爸爸将我抱了起来,我依偎在他的怀里,那一股淡淡的烟草味道从我的鼻腔内滑入腹中,一种清新的感觉油然而生。依偎在爸爸的怀里,我感受到了一种莫名的安全感。事后,我从妈妈嘴里得知:爸爸那天下班回来后发现我不在家,便问妈妈我在哪,妈妈告诉爸爸说雪太大了让我在幼儿园里住一晚。爸爸听了之后不同意,立刻打了辆计程车去接我回来,把我送回来后,又去帮人家把车推了出去;还说爸爸怕我在幼儿园睡不惯。从那以后,本来就和爸爸关系不错的我,和爸爸变得更加亲近了。

我喜欢爸爸身上淡淡的烟草味道,因为那味道是独一无二的,是能够给予我安全感的。

我喜欢夏日的味道

文/海韵情

北方的夏日,虽然没有南方那样火热难耐,但却是芳香四溢,到处都有芳草的味道,放眼望去,满眼绿色,心情怡然,绿色潇洒地绘出生机蓬勃的景象。浓郁的绿色大地宛如碧波在荡漾,置身于这绿色的大自然中,尽情的享受着夏日的味道。

湛蓝的天空,深远而辽阔;淡淡的白云宛如轻柔的丝纱,任你想象非凡;站在绿荫树下,顺手摘下一片叶子放在手里,嫩绿的树叶上的叶脉清晰流畅,无不涌动着生命的奇迹;田野里的小苗长势喜人,农民朋友肩头搭着毛巾,头戴着草帽挥舞着锄头在产草;一片荒野的草地上,蒲公英上的小绒球洋洋洒洒,任意飘荡;放牧人赶着成群的牛羊悠闲的哼着小曲;在辽阔的油田上大地上有高高钻井架,井架下有忙碌的钻井工人,我想他们都是1205铁人钻井队的硬汉。

时而的雨:为夏日丰盈了内涵,细密柔和的雨丝舞动在轻盈的微风中,散落在葱绿的原野里,用它的真诚与执着倾诉着爱的心语,又用它的热情奔放亲吻着含苞待放的花朵;有时的雨会倾泻洒脱,仿佛要把整个世界的污秽冲刷的干干净净;雨纯洁了蓬勃的生灵,让心灵激荡着愉悦的情愫。

还没到夏日的时候,老爸就开始忙碌了,在刚开春的之时老爸就忙着把大门两边的土地用铁锹都翻起来打成垄。又忙着去很远的地方买来各种菜籽,在适宜的时候把种子撒在地里。现在勤劳的老爸每天都精心的打理菜园子、除草、浇水、施肥。各种小菜长得讨人喜欢,呵呵我最喜欢吃老爸种的各种小菜了,吃着自家种的蔬菜就是放心。每次去老爸家我和老爸边聊天边摘菜。那边的母鸡叫了,呵呵母鸡下蛋了,婶婶乐呵呵的去收回来,嘴里还说:“姑娘你看,这鸡蛋多大啊”(婶婶一直都这样叫我,跟邻居总是说:我家姑娘)。从老爸和婶婶满脸的笑容中,我品味着人生的苦乐,感受到心情的舒坦,享受着畅快的惬意。

夏日里:也是一个浪漫多情的季节,在树荫下的情侣们相互依偎着说着悄悄情话。一到周末,一排排迎亲的车队看不到头,前一排是红色的小轿车;后一排是黑色的小轿车,用各色鲜花装点的新娘坐的车,在绿色的夏日里更加妖娆……

夏日里:“绿槐高柳咽新蝉,薰风初入弦。微雨过,小荷翻,榴花开欲然。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

夏日里:清风带你走进绿的怀抱,鲜花与果实孕育接交;淡淡的草香,泥土的芬芳,雨后的清新,人生的苦乐……夏日的味道,永远抹不掉!

夏日里:是女人的世界,亮丽的裙装,尽显女人体态的婀娜和线条的精致,集“表演与观众”于一体。美着自己的美,欣赏着别人的美。尽情地展露出最动人的风采,撩拨起男儿们五光十色的心扉。夏日里释放出来的所有美,构成一道赏心悦目的风景。

夏日里:花、草、树、人都浓妆淡抹登台亮相了喜欢夏季,绿色是夏季的主题,也是生命疯狂成长的季节,珍惜这美好的时光,让人生更精彩!

夏日里:如一位佳人,它将绿色的发髫高高挽起,小河是它顾盼的明眸,盛开的鲜花是它浓艳欲滴的朱唇,远处的山峰是它蹙起的黛眉。读着宁静,拥着清风,所有情怀似一丝游云,擦亮夏的静谧。

春华秋实,都在于夏的精心呵护,夏是一个新的起点,成长着新的希望和期待!

最美的是夏夜,如辛弃疾所描写的:"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记得小时候没风扇,没空调,一把蒲扇,明月、疏星、清风、鸟影、蝉鸣、蛙声……那真叫难忘。

我喜欢这绿色清新夏日的味道,到处都充满着生命的活力与激情!祝亲爱的朋友们都有个舒心畅快的夏日!

蚂 蚱

文/黄杏儿

小时侯,我没上过学,七岁以前都是在尽情的玩耍中度过,每天过着开心,无虑的日子,天亮了,满世界野去了。山上,田野,农田,溪流,果园里,都有我和小伙伴的足迹。

我最喜欢的是山上,山上春天,开着各色的野花,仿佛它们是一夜之间冒了出来,千朵万朵的野花从山里钻了出来,随风摇曳,蝴蝶逐香而来,在每一朵刚刚绽放的花瓣上起舞,蜜蜂也来参加这盛大的晚宴,从这一朵到那一朵,尽情的吮吸,玉液琼浆。

我喜欢秋天的山林,在这里,孩子有品尝不尽的美食,野树莓,象一串串小的葡萄,挂满了荆蓟上,黑的发紫,红的发亮,点缀其间。放在嘴里有一种甜甜酸酸的味道。象什么了,酸角的味道,更象初恋的味道。

我喜欢放学回家书包一放,到地间地头去闲逛,或摘一支碧绿的黄瓜,在身上一擦,放在嘴里咔嚓一咬,满口的清新,或摘一把青蜿豆放在口袋里,在把它们一一从金线剥开,一个个圆圆的青珠子,跳出来,一颗颗剔了出来,放进嘴里,满口的豆香四溢。

我喜欢到果园里,到矮矮的小桔林里,摘一个小桔子放入口中,一股,超酸的感觉直冲头顶。或者爬上梨树,踩着斜伸出的树叉摘一个黄绿的梨子放入口中,甜甜的感觉在舌间荡开。

我喜欢在农田的河沟里去趟水,水流凉凉的划过脚下,一底头你能看见,一条水蛇S型的穿梭游过你的双脚之间。

我喜欢在新收割的田里去捡拾新的麦穗,只要你弯腰去捡,你总能捡到颗粒饱满的水稻,一个下午,每一个人都有不小的收获,在劳动中我们幼小的心灵得到了冲击和教育,从小爱惜粮食,因为它们是农民伯伯汗水换来的。

我更喜欢在早晨簿雾没有化开,散尽的时侯,走近山腰,在杂草下我拨开瓜藤密密层层,毛绒绒的叶片,看到一只只碧绿的蚂蚱抱着瓜藤在梦香中熟睡。看着这些可爱的小精灵,笨笨的样子,我小心翼翼的把它们一只只从瓜藤下拎下来,而它们也刚刚从甜甜的睡梦中被惊醒,拼命的用八只脚来抓我,手掌痒酥酥的。

想念,那个开满野花的家;想念,那个瓜果飘香的地方;想念,那个满眼金色麦浪的田野;想念哪座山,郁郁葱葱;想念哪条河,波光鳞鳞;想念哪成长的每一天,还有我哪可爱的碧绿的小蚂蚱,还有哪个波光麟麟的湖水。

等你,无约而至

文/胡宛如

【忆】

九月,带着丝丝凉爽,卷着绵延秋雨,轻轻地漫过了心海,没有明媚阳光的天空,布满了阴霾,写满了寂静。而我,独倚窗前,于记忆里滤洗你的容颜,枕着一汪缱绻的思念,任由眼泪像断了线的珍珠,一颗一颗晶莹剔透、夺眶而落,心却浑然不觉酸涩与疼痛。

我曾说过,要在秋雨时分,等你,无约而至。念此,轻移莲步,锁好房门,驰奔下楼。不喜欢撑伞,独自一人带着一份纠结不清的情愫,行走在雨巷里,细细纷扬的雨打在脸上,有一种冰冷、落寞、忧郁的感觉,缠绕着纤柔敏感的心。心,总是这么脆弱而易伤,总也学不会冷漠与淡然。

伸手抚开一脸的雨水,我恍然忆起,那许多日子以前,你的温情脉脉,我的柔情万种。当我们灵与肉抵达巅峰的那一刻,你向我索取无限,我便也给予多多。抵死缠绵的那一夜又一夜,在往后别离的岁月里,成了你我温婉记忆中最为完美的篇章。

你不说,我也知道,我们贪恋彼此给予的温暖,在对方温存的目光里,我们已陷得太深太深。想过,不再去追寻你的脚步,任由风将关于你的一切带走;想过,沿着我来时的方向,回到最初的从前;想过,就那么宁静的呆着,不喜不悲,你的到来或离去;想过,忘记了过去,整装待发,轻装上路。

只是哦,我们都无法轻易抹去记忆里那一丝一缕的温馨,那些深入骨髓的眷恋,那些寂静相守的快乐,那些明媚如阳的温暖,已经在我们的生命里,划过了长长深深的一道痕迹,哪怕岁月流转,却仍然记忆犹新。鲜明的印记,铭刻了初时的感动,而今,仍让你我眷恋不已,念念不忘。

【念】

念起,因为一场雨、一阵风、一缕阳光,又或者,只是因为我心里那一缕纯粹的没有杂质的想念。思念,总在日出日落的时候,带着清新或安静的气息,唤醒关于你的点滴记忆,然后,在那些美好的记忆复苏之时,我流泪,或微笑。

思念,有的时候是一种花开绚烂般美好的感觉,让人不由自主轻笑在唇;思念,偶尔也会是甜蜜的伤感,想见不能见的那份心情,让人情不自禁泪流满面;思念,很简单的两个字,却有着太多复杂的感觉。

而我,在念起你的时候,总也有诉之不尽的话题,我的眼里,也一定写满了心悦与欢欣。我爱你,爱得极致温柔,爱得极致缠绵,你想要的,我能给的,都在那些短暂的时光里,不留余地的付出。而你,也是这般,回报我以更多。

听说,爱一个人便像傻瓜一样。是的,我们俩便是爱情里的傻瓜,给予多多、付出多多、索取多多,爱到极致、爱到刻骨、爱到铭心、爱到忘我。爱之于你我,是阳光,是雨露,是空气,是我们生命里不可或缺的。

【等】

爱上你的时候,我便知晓,你我之间,于我而言,最多的光阴,只是需要等待,等待相约见面的狂喜,等待你温暖的给予,等待你风清云淡的来、轻描淡写的走。等待,间或是个令人急燥的字眼,在难以自制的焦虑里,我总告诉自己,你我之间这场惊艳的相遇,是值得我用一生来等待的。

初识时,你浅浅淡淡的笑恰似一阵和风细雨,吻过我的脸颊,也许就在那个时候,我就确定了,在我的生命里,从此将永远记住了这样一个简单的你。只是我永远不会知道,无法交集的两个人,将以怎样的疼痛,来结束这一场绚烂到了极致的风花雪月。

车流如织的街头,我的等待是焦虑而心急的,怕一不小心惊惧的目光掠过了人群,遗漏了你,便再也搜寻不到你的身影。且,如此害怕一个人在陌生的都市里,面对陌生的人群,遗失这颗患得患失的心;更害怕我们擦肩而过的际缘,淹没了我一生的幸福。

我总是那么小心翼翼,呵护着你我之间脆弱的情感,用我所有的青春年华来等待一个最为圆满的结局。不是不怨、不是不恨、不是不恼,怕只怕我的埋怨、我的悔恨、我的恼怒,让你褪却了爱的勇气,如果你都不爱了,那么我所有的等待,还有什么意义呢?

【恋】

我贪恋你给过的温暖,我喜欢你用掌心抚平我眉心里的叹息,我喜欢你的温言软语,我喜欢在你的臂膀放下我的疲倦,我喜欢你用细碎的胡须在我光洁的脸上轻轻摩擦,我喜欢看你专注的眼神里那一汪深情厚意,我喜欢你柔软的发际扫过我的脖颈。

我喜欢你的太多太多,我眷恋你的太多太多,因为这些喜欢和眷恋,我愿意,带着一颗柔软的心,在这个细雨飘纷的日子里,安静地守望你的归来。你来时,我喜上眉梢;你走时,我默然送别。只是,我已懂得,收集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温暖那些一个人的夜。

恋你,并没有太多的理由,只是心灵一种深切的感喟。雨,不知不觉停下了,在我记下这些文字的时候。雨停下来的空隙,阳光透过云层,甜甜的露出了笑脸,我看见,一道明媚的彩虹,高高地悬挂在天际,我不禁欣喜若狂。

许,安之若素地等待一场雨停,就能够看见美丽的彩虹。那么,我带着淡淡的微笑,守望在天的这一边,等你,无约而至,应,也是一个美好的契约。如果是这样,我愿意,就这样,安静地等待你遥远的归期……

五彩缤纷的梦

文/张丹

梦,是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它有甜蜜的阳光,也有刺激的挑战。我喜欢美梦,也喜欢噩梦,因为美梦给我带来了舒畅,噩梦让我感到惊险,让我感受到不一样的世界。

梦,是美好的。每个女孩子,都有一个公主梦,在梦里,我变成了一位美丽的公主,金黄色的头发,戴着美丽的头饰,穿着漂亮的大红色纱裙,婀娜多姿,光彩照人。

梦,是神奇的。我还总梦见自己变成了一个身穿铠甲、手持宝剑的女战士,骑上白色的骏马在草原上疾驰。周围一切是那么的美好,有碧蓝色的天空,绿油油的草地,风儿迎面扑来,像在吻着我的发梢。

梦,我爱美好而又虚幻的梦。在这个世界里,它任我遨游,就像天空的云朵,一片白云是一个美妙的梦。我喜欢梦,我喜欢它的千姿百态,爱着它的自由自在,让我着迷。

世界上唯一的你

文/维维安

曾经,阴雨或放晴,我都想将体温般温暖灵魂的文字送给你。就好像你,也曾将阳光照进我绵绵无尽的黑夜里。

我喜欢偷看昏暗或明亮的光线尽情挑逗你的轮廓,明朗而清晰。我喜欢鼻子捕捉到你所特有的坦荡而美好的干净气息。我喜欢你穿上那件渗进了骄阳的骄傲与活力的灰色毛衣。我喜欢你总能在晨曦中第一个爱上伸懒腰的自己。我喜欢你看我时,眼角眉间尽带笑意。我喜欢你明明是漫不经意,却一样能让你的一举一动,触动我的心。

从第一次你一步一步向我走来,我的世界就陷入了你深邃的眼眸,缠绕着你每一根干净清爽的头发,握进了你厚实安然的手心,它伴随你慵懒咝咝的脚步,瞬间就刻进了你的名字我的永恒里。

读三毛,荷西对三毛说:“要是你死了,我就一把火把家烧掉,然后上船去飘到老死。”后来,只剩三毛一个人了,她说“埋下去的是你,也是我。走了的,是我们。我要将你挖出来,再抱你一次,抱到我们一起烂成白骨。”

读到这里,心里有一丝一丝的东西在那儿有着棉絮似的抽离。其实我并未真正拥有你,为什么还会害怕失去?心之氤氲无法渐渐散去。我们是两条相互陪伴却又持久孤单的平行线吗?

当你紧紧拥住我,铁塔一般地锁住我,你知道吗,我真的错误地感到了太平。那种幸福到极致的疼痛,隔着衣物,也浸过了全身的每个毛孔。你相信吗,那一瞬我想到的是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想到的是寻常夫妻朝夕共处相看相厌一地鸡毛。

可是为什么拥住你,竟像拥住了我生命的全部重量;而放开你,竟清清楚楚真真切切地感受到我的生命之轻远远地向我飘来。

而后了,才领悟才透彻,原来--你,世界上唯一的你,就是我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我喜欢坐在窗前看下雨

文/张治乾

北方的雨,本来就偏少,而地处腾格里沙漠和毛乌素沙漠两大沙漠夹击的宁夏中部干旱带更是雨贵如油。每当雨季,南方各地洪涝成灾时,家乡的人却天天盼望着下点小雨。由于地理位置特殊,家乡的天空往往是云起风起,雷声大雨点小。尽管黄河水被引上了亘古旱塬,庄稼长势确实不错,但山岭沟壑还急需雨水的滋润,况且日平均温度35摄氏度以上,空气里弥漫着焦灼的味道。

当云头冒出地平线时,人们的心里就充满了对雨的渴望。当云层漫过头顶,风也随之嚣张起来,卷起地上的沙粒、纸屑和塑料袋,在空中张牙舞爪的嬉戏。家乡山岭上的高射炮也“嗵嗵嗵”地吼叫起来,将一颗颗装有碘化银的炮弹送入云层。不一会儿,雨点夹杂着土星味垂落到干涸的沙地,激起一缕缕细碎的尘埃。

我喜欢坐在窗前看下雨。那普天而降的甘霖钻入干渴的沙地,发出“咝咝”地响声,好象一个婴儿在贪婪地吸吮着母亲的乳汁。渐渐地,小草、树叶和荒塬上的植被都显露出翠绿的色彩,鲜花更加娇艳妩媚,山颠有了薄薄的雨雾,河水开始上涨,一切都变得生动起来,妖艳起来,如同情窦初开的少女,给人们的目光增添了一份美丽。

雨大了,我坐在窗前聆听雨落大地的响声,聆听屋檐滴水的叮咚声。那一刻,那高高低低错落的自然之物像艺人的手指不断地拨弄着琴弦,那细雨织成的五线谱,流淌出一曲曲动人的音符。

集会取消了,出差推迟了,朋友的宴请也因雨阻而推辞了,我静静地坐在窗前看下雨。“人生难得半日闲”,一下雨,什么也不需要考虑,什么也可以暂时停下来,歇歇匆忙的脚步,舒缓一下紧张的神经,把大脑里贮存的一切删除、清空,坐下来读一首小诗或一篇抒情的散文,那个时候才会真正感受到什么是惬意了。

雨越下越大,地上有了积水,雨点便制造出无数的泡泡。门前的垂柳,枝条变得更长,无数的花瓣在雨中凋落,屋檐上挂起了雨帘。只要房子不漏水,我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坐在窗前去看雨。多情是雨水,浸透了山岭和沙地,浸透了平畴沃野,我想:雨后的家乡会多添一抹绿色,我们生活在这个透亮的绿宝石之中,心情别提有多好!

文/点一杯开心果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这句诗不免让人想起了那些即将被落叶离弃的光秃秃的树,直愣愣的伫立在秋风的吹拂下,继而又在凛冽而刺骨的寒风中挺拔,甘于寂寞,甘于寒冷,这是秋冬时节的树;“碧绿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这又让人那些在和煦春风下莎莎作响的像少女秀发的柳树,绿树成茵,枝繁叶茂,还聚集了像知了一样的“歌唱家”。不仅给在盛夏里艰辛劳作的农民带来丝丝凉意,还带来精神上的享受—田园交响乐,甘于奉献,甘于“吵闹”之中,这是春夏时节的树。

没有花朵的美丽与芳香,没有小草的卑微,只有一成不变的坚强与勇敢,还有像蜡烛一样的奉献精神。

自从有了生命,就有了它的存在,并且一直默默无闻的做贡献。先前为我们的祖先和各种动物提供食物与木材,现在涉及了我们休戚相关的日常生活之中。树可是人类历史之中的“开国功臣”啊!它无时无刻的进行有氧与无氧呼吸,换来了供我们生存的新鲜空气;排列在道路的两旁,净化了空气,减少了空气污染的可能性。树木本身也有许多利用价值,树干,树枝可以建造房子,可以加工成生活日用品等等。落叶也可以像落花一样“化作春泥更护花”啊!

我喜欢看树,看它那千姿百态的身姿,看整个山被它染成绿色,染成秋黄色,染成灰色,染成白色。它具有顽强的生命力,那种生命力是让人可畏而可敬的。

据说外婆门前的一棵大树在前不久被雷劈了,那是外婆当年年轻的时候种下的。是多么年长的一棵树啊,见证并经历了两三辈人的生活啊。再看看那些被报告出来活了几千年的古树,孕育了千年的文化与历史,还有在大学校内的那些古树不也给大学带来一种悠久历史的文化气息吗?

一圈又一圈的年轮,展现出的是树的宿命,勾画出的是所经历的苦难,象征的是顽强的生命力和不怕任何困难的忍者与强者。

古代神话之中,吴刚因为触犯了天条被罚永远在月宫旁边砍树,之所以永远是因为那树有自动愈合的功效,怎么也砍不断啊。我想这就是树有强大生命力的一个例子罢了。

树使人有依靠感,在我心中,此时的树已经升华成为人,并且是最好不过的倾诉者,与他分享自己的喜怒哀乐,也可以成为你的撒气筒,也毫无怨言的。

我喜欢围着它转,我喜欢与它拍照,我喜欢靠在它的身边看书。

一棵树,一个人,一段历史,一个时代,一个精神境界。

一花一世界,一树一菩提,我想应该就是这个道理。

在我内心也有一棵树,它枝繁叶茂,只是它在另一个世界。常常出现在我的梦中,给我精神支柱与鼓励。我会为了我心中的那棵树,成为一棵同样枝繁叶茂的别人的树。

瞧,那树在经寒风的吹打……

我喜欢

文/张晓风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

我喜欢在春风中踏过窄窄的山径,草莓像个精致的红灯笼,一路殷勤地张结着。我喜欢抬头看树梢尖尖的小芽儿,极嫩的黄绿色里透着一派天真的粉红。

我喜欢夏日的永昼,我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山的阳台上。小山谷里稻浪推涌,美好的稻香翻腾着。慢慢地,绚丽的云霞被浣净了,柔和的晚星一一就位。

我喜欢看秋风里满山的芒。在山坡上,在水边上,白得那样凄凉,美而孤独。

我还喜欢花,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清瘦的秋菊,浓郁的玫瑰,孤洁的百合,以及悠闲的素馨。我也喜欢开在深山里不知名的小野花。我十分相信上帝在造万花的时候,赋给它们同样的尊荣。

我喜欢另一种花儿,是绽开在人们笑颊上的。当寒冷的早晨我走在巷子里,对门那位清癯的太太笑着说:“早!”我就忽然觉得世界是这样的亲切。

我喜欢读信。我喜欢弟弟妹妹的信,那些幼稚纯朴的句子,总使我在泪光中重新看见南方那燃遍凤凰花的小城。最不能忘记那年夏天,他从最高的山上为我寄来一片蕨类植物的叶子。在那样酷暑的气候中,我忽然感到甜蜜而又沁人的清凉。

我特别喜爱读者的来信。每次捧读这些信件,总让我觉得一种特殊的激动。在这世上,也许有人已透过我看见一些东西。

我还喜欢看书,特别是在夜晚。在书籍里面,我不能自抑地要喜爱那些泛黄的线装书,握着它就觉得握着一脉优美的传统,那涩黯的纸面蕴含着一种古典的美。历史的兴亡、人物的迭代本是这样虚幻,唯有书中的智慧永远长存。

我喜欢朋友,喜欢在出其不意的时候去拜访他们,尤其喜欢在雨中去叩湿湿的大门。当她连跑带跳地来迎接我,雨云后的阳光就似乎忽然炽燃起来。

我也喜欢坐在窗前等他回家,虽然走过我家门的行人那样多,我总能分辨出他的足音,如果有一个脚步声,一入巷子就开始跑,而且听起来是沉重急速的大阔步,那就准是他回来了。我喜欢他把钥匙放进门锁的声音,我喜欢听他一进门就喘着气喊我的名字。

我喜欢松散而闲适的生活,我不喜欢精密地分配时间。我喜欢许多不实用的东西,我喜欢旧东西,喜欢翻旧相片。我喜欢美丽的小装饰品,像耳环、项链和胸针。我喜欢充足的沉思时间。我喜欢晚饭后坐在客厅里的时分。我喜欢听一些协奏曲,一面捧着细瓷的小茶壶暖手。当此之时,我就恍惚能够想像一些田园生活的悠闲。

我也喜欢和他并排骑着自行车,于星期天在黎明的道上一起赴教堂。朝阳的金波向两旁溅开,我遂觉得那不是一辆脚踏车,而是一艘乘风破浪的飞艇在滑行。

我喜欢活着,而且深深地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九月的心情

文/老羊皮

九月,温度从酷热慢慢的进入微凉。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憧憬和盼望的季节,也是令我们回味和享受的季节。

我喜欢初秋的温度,喜欢看中秋的月亮。

喜欢九月的月亮,喜欢和爱的人一起走在那片明亮的月光里。那银色的月光清冽、皎洁、明亮,洒满了整个山岚,撒满了整个大地,也洒在我们身上。我喜欢月光的朦胧,就是这种朦胧的美,给了我们无限的遐想。

我喜欢懒懒的躺在沙发上,或看新闻,或看球赛,或看硬盘播放器播放的大片,或看高清的大自然风景,欣赏那一草一木,感叹人生的无常。

我喜欢在这样的微凉中,沏一杯茶,让茶的清香弥漫整个房间,和亲人在QQ聊聊天,了解一下亲人的近况,听一听家乡的新鲜事,看一看家乡的新变化。

我喜欢,初秋的夜晚,躺在床上盖一床薄薄的夏被,柔和的灯光,看一本无关紧要的书,心随着书本,在大好的山河里,在历史的时空中飞翔。

喜欢九月的风,那是经历了炎热后的微凉,那是经历过繁华后的淡定。微风拂面,清爽宜人,仿佛登高到极点时眼前的一片风景,宛如海上的小船见到了盼望已久的港湾。那份成熟,那份自信,那份喜悦,都轻轻地写在脸上。

喜欢秋天的夕阳,那阳光照在脸上,有一种辉煌的感觉;那阳光映身上,给人一种华丽的色彩;那阳光染红了大地,染红了远山,把我们从现实中的一串串脚印领到了远去的绵长的悠悠岁月。

我喜欢秋天的树叶,飘落的树叶不全给人凋零的感觉,还有梦中的浪漫在摇曳。那满地黄金,给予我们的远不止一道风景,还有成熟的色彩。总有一些人悲秋,可在我看来,没有秋天的落叶,哪有春天的山花烂漫?

我喜欢看九月的云,秋高气爽,从容淡定。蓝蓝的天上,那白云变换着各种姿态,或大或小,或高或低,卷舒自如,好不令人羡慕。我特别喜欢《幽窗小记》里面的一幅对联: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空云卷云舒。

现在的人大多觉得活得很累,不堪重负。我身边有些人,在我看来也算成功人士,还有功成名就的退休人士,却并不满足,精神越发空虚,思想异常浮躁,陷于世俗的泥坑而无法自拔,追逐于外在的礼法与物欲而不知什么是真正的追求。如此心情怎么能有健康的身体?没有健康的身体,又何来的幸福?

一幅对联,寥寥数语,却深刻道出了人生对事对物、对名对利应有的态度:得之不喜、失之不忧、宠辱不惊、去留无意。这样才可能心境平和、淡泊自然。

我喜欢九月,碧水青青,金色的阳光。

喜欢九月,微凉,淡定,从容。

喜欢九月,一年中恰好的温暖。

我爱七月的乡村

文/郑旭东

七月的天湛蓝蓝,田野绿油油,乡村甜蜜蜜,人热乎乎的。

我是在农村里土生土长,后来将庄稼种在城市里的人。从小到大,就喜欢听那些属于乡村的声音,欣赏属于乡村的美丽,品尝属于乡村的土腥味。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暮归的老牛是我同伴……”。这是在我童年就印在脑海里的画面,几十年过去了,其它事情健忘了许多,这画面里的情景仍然在梦中出现,说梦话都是带有泥和草的味道。

东北七月的乡村,是一年四季最美丽的季节。每年这个季节,我都会找各种理由去乡下享受一次七月的甜蜜。

我喜欢清晨漫步在乡间的小路上,轻轻地走,不碰掉叶片上的露水珠,不惊动路边草棵里的蚂蚱,让蜻蜓在前面飞来飞去引路,看蜜蜂在花间采蜜,蝴蝶翩翩起舞。这个时候,一下子就想起来童年背着书包走在上学的路上,扛着锄头出工的清晨,路两边茂密的杨柳、农田里的庄稼、荒地格子上那绿油油的小草、还有那七彩的野花点缀在绿色其间,这些,都是当年的老样子。乡村花和草是野生的,花和草散发出来味道和城市里花坛栽植的味道是不一样的。摘下一束野花捧在胸前,拼命地闻、贪婪地嗅,这田野的芬芳让人如醉如痴。还有那正在树上做窝的喜鹊、池塘里戏水的鸭鹅、啃食嫩草的牛羊、笑脸向着太阳的葵花,形容这亦梦亦幻天人和谐之美,什么语言都感觉苍白无力,用多少文字都无法表达得恰如其分。

我喜欢拉上当年在一个垄沟里劳动过老哥们坐在垄台上闲聊。一面聊天,一面聆听蛙叫,虫鸣,鸟唱,禾拔节,还有那溪水叮咚……乡下的田野一切都是神秘又裸露的,这声音就是天籁之音,虽然没有曲调,没有装饰音,可是,它就是一缕清凉凉的风,在炙热中感到凉爽,一下子拂去了心灵深处的好多浮躁。屏住呼吸,独享这份恬静,贪娈地吸吮着乡野的气息,就如纸鸢飞天、遨游天街的美妙感觉。望着蓝天上白云朵朵,玉米蹿红樱,大豆扬花,高粱“怀孕”,还有那在夕阳西斜牧归的牛羊,真真正正地感受到融入大自然是那么地美妙,立刻忘却了城市里鳞次栉比高楼旁汽车的喧闹,又回到了那没有污染似桃花源般的生活。

我喜欢村南柳条通边的小溪流,这里我曾经趟着水吹过柳笛,三伏天里洗澡打过“狗刨”,清澈的溪水还在潺潺地流淌,小鱼儿在水草间欢快的游荡,鸟儿在水面上掠过,远处柳荫下钓翁伸出来的鱼竿儿。弯弯曲曲的溪水这些年没有见老,还像一个羞涩的少女,脸上泛着微波,汩汩流淌唱着歌,它是那样的充满着温柔又不乏激情,充满着活力又蕴含澎湃,青山不老人亦老,再也没有情窦初开的浪漫,没有激情燃烧的岁月,没有小溪儿月下的倩影,……在潺潺流淌的溪水中寻找过去的岁月,也是很舒心的事情。

我喜欢坐在农家院里,找来一些老邻旧居,吃着大铁锅烀出来的土豆,紫茄子,蒸的鸡蛋焖子,小葱蘸大酱,井拔凉水泡小米饭。听老大嫂骂孙子疼爱的唠叨,看邻家的妇女扎着大围裙一下一下地捣酱缸,踢一脚正在拱房门老母猪,最好把小花猫抱在怀里……来一碗白酒,几个哥们,一句“整”,酒下肚,脸上桃花开,大家开始吹牛皮,谁是这土地的主人?只有是他们!夕阳亲吻着地平线时露出的一抹微笑,菜园里的蔬菜映射出金黄,圆月渐渐地挂在树梢上,影影绰绰显现怀抱玉兔的嫦娥,捧出桂花酒的吴刚,大家还没有散去。身在这里,什么烦恼都置于九霄云外,管它股票跌与涨,管它美国谁当总统,与我何干!

“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大诗人孟浩然在那个年代就把乡村安逸的生活,描写得这样栩栩如生,真真切切,圣人也,孟老夫子都这样爱乡村,何况我凡人草民乎。

七月的乡村,斑灿静谧的的一幅画,走进画中,去触摸那静静的溪流,蜿蜒的小径,交错的田埂,嗅一下炊烟带着一阵阵乡土的味道,这种美感是舒舒服服地爽!

走进七月的乡村,你就是那画中的人。

我喜欢

文/张晓风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

我喜欢在春风中踏过窄窄的山径,草莓像个精致的红灯笼,一路殷勤地张结着。我喜欢抬头看树梢尖尖的小芽儿,极嫩的黄绿色里透着一派天真的粉红。

我喜欢夏日的永昼,我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山的阳台上。小山谷里稻浪推涌,美好的稻香翻腾着。慢慢地,绚丽的云霞被浣净了,柔和的晚星一一就位。

我喜欢看秋风里满山的芒。在山坡上,在水边上,白得那样凄凉,美而孤独。

我还喜欢花,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清瘦的秋菊,浓郁的玫瑰,孤洁的百合,以及悠闲的素馨。我也喜欢开在深山里不知名的小野花。我十分相信上帝在造万花的时候,赋给它们同样的尊荣。

我喜欢另一种花儿,是绽开在人们笑颊上的。当寒冷的早晨我走在巷子里,对门那位清癯的太太笑着说:“早!”我就忽然觉得世界是这样的亲切。

我喜欢读信。我喜欢弟弟妹妹的信,那些幼稚纯朴的句子,总使我在泪光中重新看见南方那燃遍凤凰花的小城。最不能忘记那年夏天,他从最高的山上为我寄来一片蕨类植物的叶子。在那样酷暑的气候中,我忽然感到甜蜜而又沁人的清凉。

我特别喜爱读者的来信。每次捧读这些信件,总让我觉得一种特殊的激动。在这世上,也许有人已透过我看见一些东西。

我还喜欢看书,特别是在夜晚。在书籍里面,我不能自抑地要喜爱那些泛黄的线装书,握着它就觉得握着一脉优美的传统,那涩黯的纸面蕴含着一种古典的美。历史的兴亡、人物的迭代本是这样虚幻,唯有书中的智慧永远长存。

我喜欢朋友,喜欢在出其不意的时候去拜访他们,尤其喜欢在雨中去叩湿湿的大门。当她连跑带跳地来迎接我,雨云后的阳光就似乎忽然炽燃起来。

我也喜欢坐在窗前等他回家,虽然走过我家门的行人那样多,我总能分辨出他的足音,如果有一个脚步声,一入巷子就开始跑,而且听起来是沉重急速的大阔步,那就准是他回来了。我喜欢他把钥匙放进门锁的声音,我喜欢听他一进门就喘着气喊我的名字。

我喜欢松散而闲适的生活,我不喜欢精密地分配时间。我喜欢许多不实用的东西,我喜欢旧东西,喜欢翻旧相片。我喜欢美丽的小装饰品,像耳环、项链和胸针。我喜欢充足的沉思时间。我喜欢晚饭后坐在客厅里的时分。我喜欢听一些协奏曲,一面捧着细瓷的小茶壶暖手。当此之时,我就恍惚能够想像一些田园生活的悠闲。

我也喜欢和他并排骑着自行车,于星期天在黎明的道上一起赴教堂。朝阳的金波向两旁溅开,我遂觉得那不是一辆脚踏车,而是一艘乘风破浪的飞艇在滑行。

我喜欢活着,而且深深地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我深爱的杨老师

文/施婉怡

老师是盆栽,一点一点地净化我们的心灵;老师是园丁,用知识的汗水来浇灌我们成长。每个人都被无数位老师净化、浇灌过。而我最喜欢的老师是三年级教过我语文的杨老师。

杨老师,她有一双大眼睛,能随时看透我们学生的内心。高高的鼻梁下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我喜欢杨老师与众不同的上课风格。每天晨会课,她都会给我们讲一个简短、生动的历史故事。渐渐地,我们喜欢上了故事,也爱上了看课外书。但我更喜欢下课时那个平易近人的杨老师。一下课,我们几个女生总喜欢围绕在杨老师身边,我们一起聊天,一起讲笑话。对于我们提出的各种问题,杨老师总是耐心回答,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那时候总感觉她就是我们的大朋友,和杨老师相处,我们很轻松、很快乐。

这就是我喜欢的杨老师,喜欢她的与众不同,欣赏她的平易近人,这样的老师相信大家都会喜欢的!

天下谁人不爱兰

文/雨兰

说起兰花来,那可真是天下谁人不爱兰。

兰花向来有花中君子之美誉。兰花以气清、香幽、沉静内蕴、气质高洁清雅等深受历代文人画士的青睐,纷纷赞之誉之,爱之养之,歌之咏之,画之写之,关于兰花的诗词书画,也应该是难以车载斗量的吧。

因为爱兰的兰性高洁,人们把好诗佳文美誉为“兰章”,将诚挚的友谊比喻为“兰交”,视良友知己为“兰客”。

孔子老师钟情于兰,他说:“芷兰生于深林,不以无人不芳;君子修道立德,不为穷困而改节。”把兰花与君子相提并论,据说周游列国时,还曾驻而止车援琴鼓之,作《猗兰操》:“习习谷风,以阴以雨;之子于归,远送于野;何彼苍天,不得其所!逍遥九州,无所定处;时人暗蔽,不知贤者;年纪逝迈,一身将老。”

亲爱的屈子视兰为知己,他才情横溢的诗章里对兰的爱意溢于言表:“予既滋兰之九畹兮,又树蕙之百亩。'以是知不独今,楚人贱蕙而贵兰久矣。兰蕙丛生,初不殊也,至其发花,一干一花而香有余者兰,一干五七花而香不足者蕙,蕙虽不若兰,其视椒樧则远矣。”

诗仙李白钟爱兰花,写诗歌咏:“孤兰生幽园,众草共芜没。虽照阳春晖,复悲高秋月。飞霜早淅沥,绿艳恐休歇。若无清风吹,香气为谁发。”

“士之才德盖一国,则曰国士;女之色盖一国,则曰国色;兰之香盖一国,则曰国香。自古人知贵兰,不待楚之逐臣而后贵之也。兰甚似乎君子,生于深山薄丛之中,不为无人而不芳;雪霜凌厉而见杀,来岁不改其性也。是所谓‘遁世无闷,不见是而无闷’者也。兰虽含香体洁,平居与萧艾不殊。清风过之,其香蔼然,在室满室,在堂满堂,所谓含章以时发者也。”这是山谷的《书幽梦亭记》一文中的话。我喜欢山谷,喜欢山谷的为人,山谷对兰的赞誉,我视作是山谷人格精神的写照。

扬州八怪之一的板桥先生一生以兰和竹作为自己绘画的对象,在他的笔下,兰是葳蕤生姿的,是朝气蓬勃的,是神采飞扬的,是充盈着喜悦的,是在天地间俯仰有致的。他写兰咏兰的诗句更是脍炙人口,境界高妙,“一竹一兰一石,有节有香有骨”,“石上披兰更披竹,美人相伴在幽谷。试问东风何处吹?吹入湘波一江绿。”

张学良的《咏兰》也写得高妙:“芳名誉四海,落户到万家。叶立含正气,芳妍不浮华。常绿斗严寒,含笑度盛夏。花中真君子,风姿寄高雅。”

人们爱兰的精神兰的品格,因此,兰也成了士人画中最常见的题材。兰花寥寥几笔,看起来好画,但要画好,画出兰花的风姿与神韵,画出兰花的烂漫风骨,也不容易。对于兰草和竹子,古人不大说画兰画竹,好说写兰写竹,强调和展示的是画家的书法功底。像墨兰、墨竹,是线条的舞动与飞扬,体现的是画家深厚的书法功力。一位画家,他的笔力、笔势有了,在宣纸上写出的线条才能圆润浑厚,才能笔笔生姿,耐人品味,如果不懂得书法的笔法,没有一定的书法功底,画兰画竹都不会有好的笔墨效果。笔墨不入纸,虚浮于表,徒具其形,笔墨韵味表现不出来,仅仅是画得像一棵兰而已。

据说当年江兆申向溥心畲请教绘事,溥老师却只教江弟子作诗写字,如是者数次。江弟子对此惑然不解,忍不住叩之于溥。溥老师答曰:“多写自然能画。”溥先生强调的是书法外的功夫和修养很重要。溥心畲老师可谓是用意良苦也。我这么理解他的用意:诗书者,所以涵养胸次。胸次既廓,技巧又有何难?娴熟便能生巧。这是其一。其二者,书画同源,书法的根底扎实了,掌控毛笔的能力有了,笔力有了,线条笔势出来了,再学画画,笔墨入纸,线条沉静厚实,丰美多姿,笔墨韵味也就能有所表现。

说来可笑,早年的时候,我也曾画过一段时间的兰竹,因为自觉笔力不深,后来就放弃了。等有了多年的书法功底之后,回过头来再写兰写竹,遗貌写神也好,形神俱肖也好,那种感觉就是得心应手,游刃有余,水到渠成,对笔墨的理解和把握自己也有了深刻的体会,在用墨的浓淡干湿等方面,在用笔的正侧顺逆、使转等方面,感觉也都娴熟自如。

我当然也喜欢兰,因为自己名字里有个兰字,这喜爱里自然又多了一份隐秘的感受。我喜欢兰的“寸心原不大,容得许多香”,因此给自己的书斋取名为“寸心斋”,并恳请我敬爱的李一先生题写了斋名。我喜欢兰的“并石疏花瘦,临风细叶长”,更喜欢兰的“无人作妍媛,春风发微笑”。

历代画家,画兰者众多。我喜欢郑所南笔下的兰,郑所南,他的兰“秋凤兰蕙化为茅,南国欺凉气已消;只有所南心不改,泪泉和墨写离骚”,是志士的兰,是饱含怀家怀国的愁绪的兰;我喜欢八大山人的兰,八大山人的兰是苍凉、老劲的兰;我喜欢郑板桥的兰,郑板桥的兰也正如他自己的题画诗中所写的:“一竹一兰一石,有节有香有骨”,是文士的兰,是生机勃发野逸气十足的兰;我喜欢齐白石笔下的兰,是葱郁丰美,流溢着乡野气息的兰。

看似那么寥寥几笔,兰草的画法却大有讲究。一位画画的朋友说他画兰的经验,画兰草,笔要洗净,笔尖、笔肚都略含水分,尔后仅以一面蘸墨,然后用蘸墨面写兰草。我觉得有趣,便照他说的方法画过几次,笔墨效果果然不错。

我也有意收存了不少书画家朋友画的兰。有着名画家画的,也有名不见经传的书画爱好者画的,我喜欢那一幅幅兰,那兰姿、兰韵、兰香、兰谊,在画里,也在画外。

我喜欢兰,也更喜欢用自己手中的笔去表现兰,去写兰的摇曳可爱的姿,兰的飘逸潇洒的美,兰的长叶舒展的态。我写幽谷中的兰,写与石为伴的兰,写俯仰生姿的兰,写风中的兰,写雨中的兰。“我爱幽兰异众芳,不将颜色媚春阳。西风寒露深林下,任是无人也自香。 ”(明?薛网咏兰)爱兰、养兰、画兰,与兰为友,与兰为伴。兰在心中,也在纸上。兰是我,我也是兰。

大自然在呼唤

文/刘嘉雯

花开花落,奏出细雨的鸣唱,四季五彩斑斓,绽放鸟语花香。四季,带给大自然一份神秘的色彩,用美好的幻想,谱出新的篇章。大自然,多么熟悉的字眼,既带来喜悦,也带来悲伤。送去收获,送去梦想,带来芬芳的快乐。

我喜欢柔柔的春风,它来到河堤,轻轻地为柳树姑娘带上嫩绿的发卡;它来到小村庄,温柔地抚摸着孩子们的脸颊,好像在说“春天来了,天气暖和了,快去放风筝吧”;它来到山坡,轻轻地揭开白色的棉被,冬眠的动物、植物们立刻被唤醒了,大自然又充满了勃勃生机。

我喜欢夏天的毛毛雨,它像轻柔的绒毛般飘落到地上,让还未发芽的小种子品尝这天然的饮料。小朋友们在雨中快乐地奔跑着,就像一群活泼可爱的小鹿。

我喜欢秋天丰收的景象。农家小院的房屋上挂满了金色的玉米,勤劳的人们在田野中忙碌着,脸上满是丰收的喜悦。

我喜欢洁白美丽的冬天,它像一位神奇的魔术师,只要轻轻挥舞它的魔术棒,大地就会乖乖躲进它那白色的棉袄里,怯生生地观望着外面的世界。它轻轻地召唤雪花精灵,漫天飘洒的小精灵们快乐地玩耍,它们悄悄地摇曳着白纱裙摆,动物、植物们立刻进入了甜美的梦乡……

我喜欢梦,喜欢梦里那神奇的虚幻,我总是梦见公主的国度,和她们手拉手,在宽阔的田野里奔跑。采一把鲜花,让芬芳点缀着世界。有时,我也会梦见森林王国,和小动物们一起拯救快要消失的森林。

我喜欢着世界上所有美好的东西,“l love nature!”

海边静夜思

文/孙汝建

龙舟池的潮汐与大海同呼吸,戏弄着环池绿荫的倒影,与池边的群亭分享着嬉戏的童趣。

沿池东行,很快进入嘉庚公园。未及入园,扑面而来的是海;入园,还是海。

海水用蔚蓝色半抱着鳌园。

拾海前行,长长的栈道如影随人,蜿蜒蛇行,由粗到细,消失在视野的尽头。

眺望大海,前方是我思绪萦绕的台湾岛。

在长江边生长的我,从小就聆听大军渡江的伟业,但愿往日的硝烟,拂去海峡间的迷雾,驱散昔日的惋惜与惆怅,化作两岸永久平静的记忆。

漫步海滩,回眸身后那一串串脚印,余辉中显得那样明晰与亲切,就如同人生的路上留下的一行行足迹。回眸人生,人生是一条流逝的河;面对人生,人生是一片辽阔的海。大海的汪洋就像人生的波澜,时而咆哮,时而恬静;潮起潮落,变中有恒。人生会面对各种无形的海,人海、心海、文海、宦海、会海、教海、学海、语海、书海、情海、商海……,海边五颜六色的贝壳儿,耐心捡拾就是在收获人生。

我喜欢大海的宁静,喜欢海边的“静夜思”。坐在石凳上,让烟雾缭绕,让凉爽的海风凭吹,静听此起彼伏的涛声,走进畅想的世界。白天的喧闹可以用夜晚的静谧来补偿。

我喜欢时而喧闹时而静谧的人海。感谢祖先发明了“热闹”和“冷静”,闹得厉害就热,静得出奇就冷,钱钟书称之为通感。喧闹中我能巧取人海之静,“热”而不“闹”,“静”而不“冷”。初到厦门,一开始感到有点“静”,但不感到“冷”,我坚信厦门的冬天不会寒冷。

我喜欢文海,文海畅游是一种享受。我习惯于办公室的笔耕,是手痒。有人说新院长常住办公室,舍不得花自己家的水电费。错矣!我先后加入三个党派,交的党费比我们家的水电费还要高。然而,如同话筒的遗憾只能放大声音而不能放大观点一样,我的遗憾在于,思想的火花是瞬间的,写作的时间是零碎的。于是,我想到了随笔,写随笔的感觉就如同与邻居家的大婶聊天那样平易亲切。灯下漫笔,文稿垒高,是人生的一种享乐。

我喜欢情海,情愫是生命的血液。情愫覆盖了对社会、自然、生命以及一切的人间真情。情愫是大爱,大爱胜大海!涓涓细流是爱,朵朵浪花是爱,波澜壮阔也是爱。

我喜欢大海的胸怀,我迷恋大海,但挥不去对长江的依恋。小时候,我就喜欢长江的静流。长江是一条龙,龙头在长江入海处。龙的两眼,一只是上海,一只是故土南通,前者目光炯炯,后者睡意朦胧。上海面南而坐,南通是她的“后花园”;上海面北而作,南通就是她的“前客厅”。“今日上海北、明日北上海”是乡亲们的夙愿。在那片故土上,有诗情有画意。江海交汇的壮观,花园城市的幽雅,江海河鲜的美味,长寿健身的神奇,无不传递着江海大地春的消息。她用三角洲的角尖吮吸大上海这座国际大都市的乳汁,用积聚四方的魅力,升华着自己的美丽。她位于江北,却有江南之秀;距京千里,却也曾叫通州;左窗可听海,右窗见江舟;城在水中坐,人在画中游;男也儒雅,女也清秀;风也妩媚,雨也温柔;满目浓郁,美不胜收;酒醇汤鲜,让你醉够透;紫琅阁上把酒,濠河水上行舟;看雨打鲜荷,听珠玉声稠;游处处胜景,思代代风流;文峰塔上,可以眺望一个个大港口;三元桥边,能观赏军山美狼山秀;你来了就不想走,走了也会把她梦中留!

江水海水,水与水交融,造就了大海的胸怀;东西南北的人群聚到一起,成就了伟大的事业。水相连,心相通,情相系,是自然与人类相互欣赏所造就的宽广胸襟。

夜幕降临,独自海边徜徉,脚步达不到的地方,眼光可以达到,眼光达不到的地方,思想可以达到。这不正是海边静夜思的妙处吗?

静静地,走过这个世界

文/白云故乡

做人凡事要静。静静地来,静静地去。静静努力,静静收获。切忌喧哗。

--亦舒

母亲说,自小我就是个安分守己、让人省心的文静女孩。小时候,那些上树下河,打仗吵架,疯跑疯闹的行为我都不屑去做,只喜欢安静地看看课外书,听听广播,或者认真做着大人们分派的家务活。自幼听老师的话,听爹娘的话,是乡亲们老师们眼里公认的好孩子、好学生。成年后,我依然不爱往热闹地方去,那些灯红酒绿、人声鼎沸的喧哗场面只会令我眩晕烦躁。工作之余,不会打麻将,不爱打够级,不喜欢扎堆张家长李家短地闲聊,只是喜欢静静地听歌读书看报,或者有条不紊地做做家务,有时就一个人浮想联翩或者静静发呆。

我喜欢做个安静的女人,不卑不亢,不争不抢,守候在热闹的边缘,保持着独立的自我,凡事留有一分余白,让我自己随意涂抹。我喜欢静静地看月盈月亏,花开花落。无言,无痕,静静走过,它们的世界一片寂静,我的心灵宁静而达观。我喜欢在雨中赏荷,在伞下听雨。“留得残荷听雨声”、“雨打芭蕉湿有声”,彼时彼景,岁月如此静好,那份心灵的清凉空寂,清幽灵动,让我如明月洗心,一尘不染。

我喜欢淡淡的生活,我想过平平凡凡的日子,静悄悄地走过每一天,我也不想被众人瞩目,我喜欢站在树下遥望远方的风景。我甚至希望自己是一棵树,守静、向光、安然,安安静静地呼吸新鲜的空气,随遇而安地走过春夏秋冬,遵循着自然规律,生长好每一个年轮。

我喜欢轻轻地来,轻轻地走,我很渺小,很平凡,很普通,我不想惊扰了这个世界。我喜欢轻轻地走路,轻轻地关门,轻轻地说话,轻轻地做事,我这个人喜欢安静,我也不喜欢给别人制造噪音。我很欣赏大街上的路灯,它们立于噪杂喧嚣中,彻夜无声地站在那里,就如这世界的主人,静静地微笑着俯瞰着街上的车水马龙。

我喜欢与时光静静相对,不发一言一语。我觉得,能够有独立的时间和空间静坐静想也是一种人生的享受。任外面风雨潇潇、马声嘶鸣,我只是静坐一室一偶,不想国家大事和家庭琐事,只独享岁月的寂静安然。人生匆忙,生活繁杂,偶尔停下脚步歇歇,留点时间的空白,与自己也算是一种奖赏吧!

也许热闹的、激昂的、奔放的人生更能丰富生活,绚烂人生。但于我而言,这个世界已经太吵太闹了,心灵需要憩息,灵魂需要安放,何不闹中取静享受返璞归真简单恬静的生活方式?其实,心静才能听到自己的心声。波澜壮阔的大海固然气势磅礴,浩瀚雄伟,但我是一介平民,就让我做一条静静流淌的小溪吧!一路轻轻歌唱着缓缓向前,滋润芳草地,阅尽沿途美景,岁月悠然静好。这样的日子,我知足。

我喜欢的阳桥

文/翟梓彤

世界上,有很多千姿百态的桥,但我最喜欢的是家乡的淯阳桥。

淯阳桥桥长四百三十米,宽八米,共有八个精美别致的观景台,有五个拱形桥墩支撑,中间有六米宽的车行道,两边各有一米宽的人行道。白天,南来北往上学的、上班的和做小生意的人络绎不绝从桥上走过,夜晚,桥上灯火辉煌,桥下金碧辉煌,乍一看都不知道那里是桥,那里是水,五彩缤纷、明晃晃的一片,走在桥上就像是进入了童话世界里的城堡,又像是登上了瑶池上的彩虹桥,人山人海,热闹非凡。

我爱南阳,我更爱美丽的淯阳桥。

我喜欢

文/王晶

我喜欢活着,喜欢生活的忙碌与充实,喜欢生命的多彩与美好,喜欢整个世界静谧的那一刻。

我喜欢春日那一抹抹的阳光。湛蓝色的天,金色的太阳,黑瓦的屋顶,还有屋前那碧绿的秧田,都散发着柔和的光芒。树叶油亮油亮的,就像快要滴下水来一样。正午,透明的阳光洒在大地上,温温的,与家人坐在外头晒着太阳,柔柔的,如沐浴在温泉之中。春日,那一抹抹阳光下的生命美好地绽放着。

我喜欢秋风中校园的长廊。两旁的樟树抖落着金红色的叶儿。瑟瑟秋风拂过,千百片蝴蝶般的叶盘旋着,轻盈落下,宛如一位委婉的舞者。长廊架上,碧绿的树藤缠绕着,从春到秋。秋日,那藤上不知从何时冒出了百十个淡紫色的花骨朵。走在下面,贪婪地嗅着花儿的清香。长廊下总有人来来回回,踏着那秋叶奔跑着。叶儿沙沙响,花儿散发着幽香。

我更喜欢月光下的家乡。城郊的夜是平静而又美丽的。漫天的繁星把天地照得亮堂堂的。远处,依稀看到些房舍,还有星星点点的灯火,分不清哪是星,哪是灯了。街市上的夜热闹非凡,路旁尽是商店,人流在这里进出不停。灯亮着,星闪着,故事每天上演着……

我喜欢活着,因为我喜欢享受这世界的美好。

我喜欢

文/张晓风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

我喜欢在春风中踏过窄窄的山径,草莓像个精致的红灯笼,一路殷勤地张结着。我喜欢抬头看树梢尖尖的小芽儿,极嫩的黄绿色里透着一派天真的粉红。

我喜欢夏日的永昼,我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山的阳台上。小山谷里稻浪推涌,美好的稻香翻腾着。慢慢地,绚丽的云霞被浣净了,柔和的晚星一一就位。

我喜欢看秋风里满山的芒。在山坡上,在水边上,白得那样凄凉,美而孤独。

我还喜欢花,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清瘦的秋菊,浓郁的玫瑰,孤洁的百合,以及悠闲的素馨。我也喜欢开在深山里不知名的小野花。我十分相信上帝在造万花的时候,赋给它们同样的尊荣。

我喜欢另一种花儿,是绽开在人们笑颊上的。当寒冷的早晨我走在巷子里,对门那位清癯的太太笑着说:“早!”我就忽然觉得世界是这样的亲切。

我喜欢读信。我喜欢弟弟妹妹的信,那些幼稚纯朴的句子,总使我在泪光中重新看见南方那燃遍凤凰花的小城。最不能忘记那年夏天,他从最高的山上为我寄来一片蕨类植物的叶子。在那样酷暑的气候中,我忽然感到甜蜜而又沁人的清凉。

我特别喜爱读者的来信。每次捧读这些信件,总让我觉得一种特殊的激动。在这世上,也许有人已透过我看见一些东西。

我还喜欢看书,特别是在夜晚。在书籍里面,我不能自抑地要喜爱那些泛黄的线装书,握着它就觉得握着一脉优美的传统,那涩黯的纸面蕴含着一种古典的美。历史的兴亡、人物的迭代本是这样虚幻,唯有书中的智慧永远长存。

我喜欢朋友,喜欢在出其不意的时候去拜访他们,尤其喜欢在雨中去叩湿湿的大门。当她连跑带跳地来迎接我,雨云后的阳光就似乎忽然炽燃起来。

我也喜欢坐在窗前等他回家,虽然走过我家门的行人那样多,我总能分辨出他的足音,如果有一个脚步声,一入巷子就开始跑,而且听起来是沉重急速的大阔步,那就准是他回来了。我喜欢他把钥匙放进门锁的声音,我喜欢听他一进门就喘着气喊我的名字。

我喜欢松散而闲适的生活,我不喜欢精密地分配时间。我喜欢许多不实用的东西,我喜欢旧东西,喜欢翻旧相片。我喜欢美丽的小装饰品,像耳环、项链和胸针。我喜欢充足的沉思时间。我喜欢晚饭后坐在客厅里的时分。我喜欢听一些协奏曲,一面捧着细瓷的小茶壶暖手。当此之时,我就恍惚能够想像一些田园生活的悠闲。

我也喜欢和他并排骑着自行车,于星期天在黎明的道上一起赴教堂。朝阳的金波向两旁溅开,我遂觉得那不是一辆脚踏车,而是一艘乘风破浪的飞艇在滑行。

我喜欢活着,而且深深地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