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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散文

2023/01/05经典文章

悲剧散文(精选10篇)

悲剧之美

文/邢语纤

什么是悲剧?冰心先生曾在一次上海的演讲中说:“悲剧意味着自由意志的选择。”悲剧是英雄人物的承载,也是人发自内心对自由意志与高尚品德的强烈呼唤。

悲剧之美,不在于语言和表达技巧,而在于它之于人的心灵交汇,悲剧只是选择后的一个结果,相对于时下过于饱和的温馨故事显然更具有一种令人心灵震撼的美。

一只青蛙为寻找伴侣涉险过河,虽然终以失败告终,但这本身就是它自由选择后的结果,这种对目标的无畏追寻便是一种美,而青蛙的死,又无疑为这种美增添了一抹悲壮色彩。悲剧所塑造的人物形象往往是崇高的,他们崇高——其全部力量在于艰难的抉择面前他们的崇高人格支配他们的自由意志选择了高尚。虽然他们可能失败了,也许倒下了,但他们都无愧于高尚,这也是悲剧美的意义所在。

康帕乌斯托夫斯基说:“唯有面对苦难的生活,才能找到打造金蔷薇的一粒粒金粉。”而那苦难生活缔造出的悲剧之美,又何尝不是一种崇高?想必这悲剧中的美感,正是那一粒粒金粉。

一只安祥冻死的天鹅,苦难剥夺了她的生命,残酷的悲剧一样有着其独特而永恒的美感。而这独特的美感跨越时空的牵绊,仍旧定格在那平静的湖面。

悲剧的美丽不但在于其耐人寻味的本源,更在于其创造的美感。强者面前,如周国平说:“经过巨大悲剧的人有权证明,创造幸福与承受苦难属于同一种能力。”这是属于强者的悲剧之美,豪放而深刻,撼天动地。然而并不是每一位经历者都以胜利者的姿态抵达终点,纵使为不幸所缠身,置于水深火热之中,一样有另一番的悲剧之美。正如余光中眼里的夸父和伊卡洛斯、“挣不脱的夸父”、“无法飞翔的伊卡洛斯”,在悲剧的锤炼下,“扭不曲之颈”“昂不垂之首”,追寻一个高悬的号召,亦是一种悲剧之美。

悲剧犹如一部冷峻而诚实的书。她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虚假的感情,有的只是率真甚至是严酷。正是这独特的美感,使人清醒,使人深刻。倘若一生经历几趟便可洗去一切浮躁,洗净一切铅华。这便如周国平所言:“它使强者更强,弱者更弱,暴者更暴,智者更智,柔者更柔”。

悲剧之美,深远而壮阔。悲剧的挣扎中,唯有迎难而上,才能发现其美。倘若偏安一隅,何见其深远?倘若萎缩不前,何得其壮阔?倘若固步自封,又怎能一览浩荡不绝的悲剧之美?

如尼采所言:“每一个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对生命的辜负。”不曾身临其境体验悲剧之美,更是对人生的亵渎。

哈斯特鹰的悲剧

文/沈岳明

小时候看武侠小说,里面有一些诸如独孤求败、武林盟主、东方不败等这样的称号,这些名字,都是天下无敌、唯我独尊的意思。

别说做到天下无敌是件不可能的事情,就算真正达到了天下无敌的境界,也未必就是一件好事。因为不管是武侠小说里,还是现实生活中,那些追求天下无敌的人,没有哪一个落得了好下场。

人类如此,其他动物也是一样。在新西兰南岛,曾经生活着一种鸟类,名叫哈斯特鹰,是当时陆地生态系统中“最高”的掠食者,位于食物链的最顶端,完全算得上“天下无敌”了。

最大的哈斯特鹰重达18公斤,翼展长度达3米,站立起来达1.4米。它能以每小时高达80公里的速度捕食猎物,可以捕食重达400公斤的恐鸟。当然,其他动物,包括人类,也是它们的捕食对象。

由于没有天敌,而且食物丰富,哈斯特鹰任意进食,并让自己的身体疯长。身体越大,力量会更大,捕食也越多,进食则更多。如此循环,让它们的体重从最初不超过1公斤的小鹰,慢慢地达到原来的15倍,进食量自然也达到原来的15倍。

据新西兰《生物公共图书馆杂志》介绍,在公元1500年左右,哈斯特鹰便灭绝了。灭绝的原因,不是遭遇了天敌,而是因吃不饱而饿死的。在没有天敌的时候,自己便是自己的天敌。

对比哈斯特鹰的“兄弟”们,我们现在依然能看到它们的叫声和身影。它们的个子不大,但灵巧异常,尽管它们的名字稍有不同:老鹰、雕、鸢等,但在100多万年前,它们与哈斯特鹰同属鹰类。

老鼠的悲剧

文/社主

老鼠的悲剧

那天慢步走在一沉静闷热的夜晚,那些看似柔情的雨丝儿往回倒般懒散地滴着。本应给予一声冷笑的都无言所言了…

静静蹲在大门口旁,那个安静的我伴着一群翁翁祖拉式的蚊子相对沉吟着,有那么多的时刻很荒默…正思考着往后的日子将如何走…瞬时!一声沉重却又飘渺的声音:“扑”呈现在荒默沉思的,我的眼前,它死了,扑…这一声沉甸甸的响声便是见证它这一生结束的主旋律!或者你以为它是从楼上摔落至死的,或者你也会认为它就是被人们以最温柔的手段悄悄下毒至其慢慢失去知觉而落得如此下场的。可不,我不要它是以这般平凡的方式而告别的,这是一场专属于草根、专属于渺小、专属于卑微的悲剧。

你静静的离去了,留下一连串无法解答的迷,你留下惊醒的悲剧,我当愿为你默哀…我有一种莫名的勇气在你死之前产生,却也在你死之后消失,

凝视的时间里我为你思考!你的一生也许光芒四射,就算背负着“过街老鼠”的非平等名义,你的一生也万分阴暗,因为你要学习的不仅仅是拥有在黑夜中寻觅希望,探索明天的本领,下水道的恶梦是真正见证你坚强与勇敢的典范…

我再也无法注视着你…最后一眼望你一身银灰色毛发在微风中悲壮地晃动。风吹出的凄凉无不让我感动…马路旁无数车辆经过的鸣叫声,为你而唱响最凄美的葬乐…

很莫名的不知是为你,抑或是为谁,我哽咽了…我编辑了信息给一位朋友问:你觉得老鼠可恨还是可怜?”“不知道,只知道它令我感到害怕”朋友这样回答。“我有了答案了”我对自己说。我也有了疑惑!为何害怕呢…它伤害过人吗?它很巨大、很凶残吗?比起生活中那堆心胸邪恶、毒辣莫测的人种…它难道可怕吗?我还想问:“它的死重要吗?”我听不到有谁肯认为重要的声音,那么每每被邪恶吞噬、被诬陷玷污、被残酷排斥时的绝望,重要吗?…谁会回答?…它的死告诉了我只有靠自己勇敢努力去奋斗去争取回答的主权永不被动地追求,才会被视为“重要”。而它!而我!难道不一样吗?

慢慢地雨变得更细了…深蓝色的夜空中仍穿透着无数柔柔细雨,大门口旁的我仍安静地在思考着…而此时此刻一个空矿的“杯子”出现在了脑海深处…我忽然明白了这一切…“杯子”的出现让我充满了激情与勇气…我想…我要把笑容与勇气先装入其中了…

雨还在下着…我撑起伞往回家的方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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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涛诗社》

元春的悲剧命运

文/张晗

《红楼梦》吸引人,在于复杂鲜明的人物性格、曲折丰富的故事情节、含义深远的生命启示,还有欲说还休、朦胧隐约的神秘感。写儿女情长,宝黛钗三人的爱恨缠绵可谓牵人心弦;写世家浮沉,贾史王薛的命运又令人感喟不已。这部佳作确实是包罗万象、内涵丰富、令人百感交集。其中塑造的众多女性形象也各有千秋,在此我就贾府元春的性格与命运作简单评论。

元春是贾府的正统小姐,侯门贵女,大家闺秀。然而她的悲剧性命运,和大观园其他女子的命运又有什么不同呢?贾元春是贾政和王夫人的长女,贾宝玉同父同母的姐姐,因贤孝才德被选入宫中成为女史,后加封为“贤德妃”。书中对她的正面描写,集中在第十八回的元妃归省,此处是全书集中描绘古代园林建筑、庭院装饰、屋舍摆件、皇家仪仗、省亲礼节的地方,极尽奢华,富贵堂皇,流光溢彩,一派繁华景象,衬托出元春尊贵的身份,也显示了贾府极盛之景。但元春与家人一相见,便“满眼垂泪”,并怨长辈送她到了皇宫那“不得见人的去处”,还对父亲道:“田舍之家,虽齑盐布帛,终能聚天伦之乐;今虽富贵已极,骨肉各方,然终无意趣。”这句话直接地说出了元春心里的苦楚,虽为人中之凤,却不得不骨肉分离,何况区区女子,身系家族兴衰,一入宫门,便是寂寞空庭春欲晚,梨花满地不开门。就连归省,母女间也是繁礼相随,父女间还要隔帘相对,又岂能真正得叙天伦?第二十二回中写到元春所作灯谜“能使妖魔胆尽摧,身如束帛气如雷。一声震得人方恐,回首相看已化灰”,谜底是爆竹。她的人生,又何尝不是如爆竹一般引人注目又短暂易逝?位居贵妃,世间女子能有几人?四十三岁(存疑)因疾薨逝,她的生命绚烂而短暂!

元春是“四春”之首,又是“才德兼备”的贵妃,仪态万方,雍容优雅。关于元春的研究,有学者认为她虽然才华平平,但政治头脑灵敏、处理问题和平老练。她自幼接受传统理念的教育,三从四德的思想根深蒂固,并且入宫侍君,努力成为光耀门楣的忠臣孝女,实际上却事与愿违。陈美玲认为,这正是元春最大的悲哀,“她几乎牺牲了自己的一切,以无比坚韧的力量,肩住了闸门,却放她的父辈兄弟子侄到外面做尽坏事”,“她希望的是给家族带来荣华,但实际上元春成为贵妃后,给贾府带来的是经济上的危机。”

虽然作者对元春的正面描写不多,但每次提到她,都必然是暗示故事走向或推动情节发展的,如元妃省亲,是贾府兴盛繁荣的巅峰;元妃传谕令宝玉和姊妹们入住大观园,是后面诸多情节的关键;元妃端午节赏礼,宝玉和宝钗所得一样,暗示撮合二人;元妃薨逝,贾府从此走向全面败落。可见元春这个角色是全书转折处的关键性人物,这与她身居高位,某种程度上代表皇帝对贾府的态度有关。许多学者认为高鹗续书中,元春身体发福,痰疾不治而死的情节安排,不符合曹雪芹原意,我也这么认为。虽然“虎兔相逢大梦归”在所难免,但死因仍有待推敲,曹雪芹写元春的悲剧,应有批判朝廷和宫闱的用意,即使不便直言,也会委婉地叙述出来。“眼睁睁把万事全抛,荡悠悠芳魂消耗”便是元春的悲剧命运,她与家族兴衰、忠孝节义紧紧捆绑的一生,并不属于自己。

小丙和他的悲剧

文/曹含清.

我们身边的很多人物如同野花野草,在时光的碾轧下悄无声息地泯灭。多年过后,从人们的谈话及记忆中剥落,好像他们未曾存在,未曾在太阳下呼吸。接下来,我要谈及的小丙就是这样一位人物。

让时光回溯到二十多年前。当时我八九岁,小丙比我大五岁,他是一个瘦高个儿、梳着偏分头的少年,脖子里套着一个闪闪发光的金链,彰显他的娇贵。他是家中唯一的男孩,他的两个叔叔都是光棍儿,续香火的使命自然落在他肩上。那个金链据说是用祖传的金簪打造的,与金锁相似,可以护佑平安。他从小娇生惯养,要风得风,像是一个小霸王。

尽管当时小丙年龄不大,却臭名远播。他吃西瓜只吃瓜心最甜的一勺,其余随手扔掉。他经常偷拿人家鸡窝里的鸡蛋,还私藏了许多污秽的小人书,甚至猥亵女同学。有人到他家理论,说这孩子需要修理,小时偷针,长大偷金,修好成栋梁,放纵长成歪脖树。他的父母听不进去,我家孩子偷鸡蛋,你可有证据?我家孩子侮辱你闺女,可有伤痕?随着年龄的增长,小丙的品行日益阴恶。

他有两个妹妹,大妹名叫小香,与我是同班同学。小香留着披肩发,一双大眼睛如月光似的温柔而澄明。她沉默寡言,听课认真,做作业努力,学习成绩很好,但是她的脸颊或胳膊上有好几次带着伤痕。女生小声咕哝说她是挨了小丙的打,小丙不高兴了便欺负自己的妹妹。小香垂着头,涨红了脸,头发遮着她泪汪汪的眼睛。班主任义愤填膺地去找小丙的父母,他的父母冷冷地说这是他们的家事,他们知道怎么处理。小丙有恃无恐,据说有一次他拿着啤酒瓶摔打小香的脑袋,邻居看到后上前劝阻,他朝邻居狠狠甩过去一个酒瓶,幸好没有砸中,邻居吓得拔腿就跑。

小香变得头脑混沌,一下子认不出我们了。她经常自言自语,还无端傻笑,和之前判若两人,学习成绩一塌糊涂。据说是小丙打坏了她的脑子——她成了一个傻子!不久,小香辍学了,在村子里疯疯癫癫,经常挎着竹篮到村头为山羊割草。

太阳俯视万物,对善不记,对恶不念,对悲从容,对喜淡然,看着善生恶灭,悲去喜来,这便是太阳的大度量,大智慧。几年后,小丙的行为越来越恶劣,竟然抄起木棍揍父母,把他父亲的右腿打成骨折,又祸殃家族,他将两个叔叔打得大呼小叫,鼻青脸肿,把奶奶值钱的东西搜刮殆尽。村里人把他当成恶魔,见了他远远躲着他。他自知在村里不受待见,像是困在孤岛内,就到城里闯荡。

他离开村庄后,他的家庭倒是安静了一段时间。人们都不知道他在城里如何营生。记得当时我在县城的高中读书,有一次坐公交车返校凑巧和小丙坐一趟车,他张口向我借钱,我拒绝了他。我背包中的钱是紧巴巴的伙食费,要是借给他,我只有喝西北风了。他瞅了我一眼,那种凶狠而可怜的目光至今仍在我的记忆中闪动。

有一次我从县城回家,母亲说小丙死了,我有些吃惊。据说他在城里偷盗,深夜竟然爬到人家六七楼的窗户上,谁知从楼上摔了下来,摔得血肉模糊。次日警察追查到线索后让小丙的父母到县城收尸。小丙的父母嚎啕大哭,将小丙的尸体埋在了沙岗旁的灌木丛中。

小香的命运起伏波折。经人撮合,她嫁给了村子里的聋子,但是两人合不来,她常常被家暴,不久离婚了。大概一年后,小香又嫁到了贾鲁河西岸的一座村子,据说丈夫是个傻子,两人倒是没有大的摩擦,第二年生了一个儿子,可是有一天傻子在柏油路上拾垃圾,不幸出车祸身亡了。我两年前见过小香一次,她头发蓬乱,吃得肥头大耳,体态臃肿,目光呆滞而黯然,像是一个被遗弃在垃圾场上的胖木偶。她认不出我,我也几乎认不出她来了。

如今在我的故乡很少人会谈起小丙,他安睡在故土之下。那片土地像是舞台,生活即是戏剧,每个人饰演不同的角色。真希望有一天戏会临时歇场,大家抹掉面具,卸下道具,仇人握手言欢,朋友相互拥抱,恶人重归于善。铃声响起,大家又穿戴整齐,拿起道具,候场片刻,戏剧继续上演。

一个美女的悲剧

文/唐小婷

曾经,有一个女人,拥有着惊人的美貌,几乎所有见过她的男人,都会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之下,像只狗一样的忠实的天天跟在她身后,疯狂的追求她。

可是她呢,却只对自己的隔壁邻居,青梅竹马的男孩情有独钟,他们几乎每天都会通信。但是最后结果谁都没想到,那个男孩去了南京读大学,而她却去了长沙。从此,两人相隔两地,就像牛郎和织女,永远的分开了。

这个女人,从此对爱情灰心丧气,她的朋友给她介绍了一个也在长沙工作的大学男老师,然后就这样随随便便的结婚了。

婚后第二年,这位美女生了一个小美女,从此,开始了幸福的生活。

20年以后,美女变成了美美的老太婆。

而她的丈夫,则变成了大学院长,事业非常成功,钱也是越赚越多。

美女老太婆,却变得不再自信了,她感到恐惧和担心,害怕丈夫出轨,整天都是疑神疑鬼,查他的手机,还天天打几十个电话查岗。她的丈夫,当然是非常的烦恼,对她没有一点好感,不是经常跟她吵架,就是动手打她。美女老太婆,每天都仿佛活在人间地狱当中,常常以泪洗面,后悔自己的选择错误。

其实,美女当初嫁的男人,身高只有一米六二,几乎跟她一样高,长相就更没啥好说的了,是个暴牙,瘦得皮包骨,然后还穷得叮当响,家里还是农村的,有一堆需要帮助的兄弟姐妹。所有人都感到傻眼,为什么一个条件这么差的男人,能娶到一个这样子的美女医生!

美女自己说,“因为当初我觉得他太穷了,所以我同情他,想要帮助他”。美女还说,“因为我自己的脾气不好,所以我想找一个脾气好的,不然两人会过不下去。”美女听别人介绍说,那个又矮又丑又穷的男人,非常老实,脾气也好,就是因为这样,她选择和他结婚。

但是,美女后来发现,自己嫁的男人,脾气也不怎么好,生起气来,就会扇她耳光,甚至还会对她动手,有时还会骂她是猪。

她无数次想要离婚,但是为了孩子,为了面子,她选择继续忍让。

尽管她的老公从来没有爱过她,也从来没为她的付出而感谢她,但是她死心眼的认为,一个女人既然嫁人了就应该从一而终,否则就不是个好女人,可能这是老一代传统女性的观点吧,而现代女性离婚就像好玩一样。

这个女人的一生,就是一个悲剧。

如果时光重来,美女选了一个爱她的长得高又长得帅的又有钱的男人结婚,她会得到幸福吗?

我们不是神仙,谁也不会知道。

马丁伊登的悲剧

文/鲍奇文

昨天晚上十一点半下班后又加班到2点多看完了马丁伊登最后的20%,当看到最后结局马丁伊登沉入海底,亚马逊让我给他的电子书评分,终于输了一口气。终于陪马丁伊登走到了最后,接下来就要谈谈这本书给我的各种启示了。

马丁对罗斯的爱存在着巨大的盲目性,只是在最开始的时候,在他大量读书的之前,还没有能力判断这一点,他喜欢的只是他自己幻想中完美的资产阶级小姐形象,是被自己美化了的女神,而不是现实中的一样庸俗的罗斯。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是一样的,我们如果特别爱一个人的话,我们就会爱她的一切,甚至会爱她的缺点,或对其不屑一顾。我们的爱人的优点在我们心里被无限放大,他们的缺点却被我们忽视掉,甚至他们的缺点会反过来被我们变态地认为是优点,即使那缺点是那么的显而易见。爱情的力量俘获了我们的理智。爱情的力量可以俘获一切,当然他也可以摧毁一切。马丁就是被这股力量给摧毁的。就像马丁一直说自己还是原来那个马丁,为什么罗斯后来为何抛弃他后又选择爱她,实际上,罗斯还是那个罗斯,那个和其他资产阶级小姐一样庸俗的罗斯,马丁应该自问下为什么他会从热恋她而到后来拒绝她回到她身边呢?正是因为罗斯取消对他的婚约,把马丁带回到理性世界,没有了爱情,他依据自己强大的理性思想对发生的一切重新审视,才恍如从梦境中醒来,原来自己一直在爱情的胁迫下,爱着一个被自己理想化了的女人。这昭示着他爱情理想的破灭。

马丁在学习写作时,读了大量社会达尔文主义主义的着作,这是马丁思想中最主要的内容。他后来所有的判断都是基于这一思想之上的。这套思想,和资产阶级上层社会的那一套是完全对立的。这套思想的中心内容是人类社会的发展同样遵循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规律,这种思想的一个极端是尼采的超人哲学。马丁正是这套哲学的忠实拥趸。基于这套思想,无产阶级劣态的一面被他不屑,而资产阶级庸俗的一面更让他厌恶。他以为资产阶级上层社会中都是理想人类精英,都是骑在马背上的人,而真正接触后才发现,资产阶级都是一群头脑无物、爱慕虚荣、纵情享乐的畜生。这昭示着其社会理想的破灭。

爱情的破灭和社会理想的破灭使马丁对他的世界彻底绝望,最后选择沉海来结束这一切。马丁在还没有认识罗斯之前,在没有读书写作之前,他是无产阶级中快乐的一员,他可以根据自己就有的思想感受着平凡的幸福。杀死他的凶器正是那套思想。这部小说并不仅仅是一部爱情小说那么简单,这部小说中渗透着对人生哲学的思考。我们应该追求什么?外界的一切,无论是爱情也好、名利也好,都是理想中的虚无缥缈,我们只能凭借我们得到他们之前的思想去判断他们的样子,在此之前,我们在追求他们的过程中,思想也会得到发展或转变,以至于无法把握当我们真正的拥有了他们的时候,我们的思想还能不能和得到手的东西相配。不得不说,从某种意义上来看,大部分人的对梦想的追去是一场那人生来做赌注的大冒险。马丁在这场大冒险中彻底失败了。试想一下,如果马丁爱着的是写作本身,而不是靠写作去赢得罗斯和上层社会地位,他就不会那么执着于“这些作品都是之前就写好的啊”这类的纠结,他甚至也不会在意别人对他以及他作品的看法,他会只专注于写作本身。要避免悲剧发生,我们就要追求些被证明是永恒的东西,那就是来自精神方面的热爱本身,物质只是其无关紧要的附属物。

马丁伊登的故事在我们现实中还在不断地上演,只是悲剧色彩没有那么浓烈,他的故事还会一直在现实中上演下去,直到人们搞清楚他们真正应该追求些什么为止。

芙蓉的爱

文/月良土车

在花鸟市场买了两只芙蓉鹦鹉,特请师付挑选一公一毋配成一对,虽是乱点鸳鸯拉郎配,认为感情是可以培养出来的,比形单影只或两公两毋要强。果然,两只鸟儿咭咭啾啾咭咭啾啾地鸣叫,还互相梳羽,恩爱亲觜,生活得十分和谐。从此,家里就多了一份工作,一份开销,一份热闹。

芙蓉鹦鹉很漂亮,红红的嘴喙,白眼睛圈象一个粉点,翠绿的羽毛,翅下胸围却缀着粉黄色。喜欢鸣唱,早晨,上午,中午,下午,傍晚都要忘情的唱-阵歌,声调很清脆婉啭,有时唱歌把眼睛眯上象歌星-样的进入状态,白眼睛圈就构成-个大大的浓浓的粉点,真是好看。公的体形稍大一些,唱歌时能转很多弯,毋的体形稍小一些,唱歌时不能转很多弯,但两只同唱时,男女二重唱特别有味道。男的拖长调,女的和短音,我覚得胜过宁相杰与搭挡唱的纤夫的爱。

这鸟儿很好饲养,瓜果蔬菜样样都吃,苹果,西瓜皮,包菜,白菜都吃,不挑食。主食是小米,火麻子,都要带売的,有次我买了黄灿灿的精小米,反而不领情。开始不知道它的嘴喙有这份技术,只见它啄小米有东西从嘴边掉下来,原来是吐出来的空壳壳。爰喝水,一天一杯水不能少,买鸟时就听说了,一天忘记喂食可以,一天不喂水就会坏亊。

买来不久就过热天。今年的热天特别反常的热,连续高温不退,很多地方都成灾。七月流火,鸟儿们在精心照料下生活未见异常,进食正常,唱歌正常,身体也正常。在烦燥的大热天,有美丽的芙蓉鸟儿作伴,有婉啭的歌声听闻,抵消了许多无名的火气。

暑气渐消,天气转凉,人精神大好。不知是从何时开始,鸟笼里开始了打斗,有鸟儿咭咭嘶叫,扑扑乱飞,并伴有羽毛散落。妻早发现,说一只总欺负另一只,只怕不是一对,是一对怎能一只欺负另一只呢?根据个形大小,鸣叫差异,我肯定说是一公-毋没错,但一公一毋应该恩爱,不应该打斗呀!经过仔细覌察,终于明白了其中的奥秘,原来是公芙蓉强行爬背,毋芙蓉躲闪逃避,演出追打闹剧。公芙蓉青春力壮,正值旺期,欲火中烧,不知怜香惜玉,霸王硬上弓,强行爬背。毋芙蓉死活不从,挣扎逃婚,尖闹哭叫,因笼小体弱,无处藏身,只能沧天恸地。公芙蓉喙尖爪利,直把毋芙蓉满背的翠羽扯脱,露出丝丝血痕,惨不忍睹。我也强行干涉,欲制止纠纷,效果为零,当时那刻平服下来,转背就是涛声依旧。有天我出外回家,看见毋芙蓉躺在笼底一动不动,伸手去摸已是冰凉。

惨案发生后,心里十分悲凉,也十分不解悲剧产生的原由,上网查看资料,才恍然大悟。原来芙蓉鹦鹉的生活习性虽饮食随意,繁殖性强,但要它繁殖后代,一定要另置新房和产房,二层楼有通道的密闭居室,不见条件毋芙蓉是不产卵的,如现在有的女孩没有房子就不肯结婚一样。现在的房价是天价,工薪族望房悲叹,合全家之力一辈子也购不起房。遇上一位有这样起码要求的心仪的女孩,自已又心急火燎,恋爱多年不成正果,一意追求,女孩死活不从,扬言分手,这样惨案发生了,报刊电视上时有所闻。不知这是人性的悲剧还是社会的悲剧!

我很后悔,应该早点懂得这些常识,因为我是有能力为心爱的芙蓉们构筑一个安乐窝。

悲剧之美

文/草籽

目前戏曲市场算不上繁盛,许多人多年没有正儿八经进剧场看过一出话剧、歌剧,或者秦腔、京剧,但是这并不说明大家对悲剧就很陌生。比如《梁山伯与祝英台》,古代一对儿知识分子,因为婚姻不能如愿而双双殉情,最后化作美丽蝴蝶的悲剧,通过越剧、电影,通过小提琴协奏曲、相关歌曲,一代代流传至今。

上世纪50年代,西安城里就传诵一支儿歌:“米刀刀发米来,两只蝴蝶飞起来;梁山伯,祝英台,后边跟着马文才。”二十来个字,概括了悲剧里的三个主要人物和故事的结局。但是我很吃惊地看到这出悲剧的社会功效,是在“四人帮”倒台的第二年,我一个朋友爱情遭遇重挫,情绪坏得不想活了,傻傻地等待合适的离世机会。等着等着,国内政治形势一天天宽松了,传统经典曲目开始公开上演。某日他偶然听到收音机播送小提琴协奏曲《梁祝》,一下子愣住,泪流满面。此前他曾把这首曲子拉过无数遍,却只是当作一首“文革”中受过批判的、封建主义大毒草来练习小提琴演奏技巧,对它的思想内容则不屑一顾。收音机上播了,证明官方为这首曲子正了名,可以用它联系思想实际了,结果是一联系便中枪,没听完就哭了。哭过了醒悟,醒悟了振奋,慎重制订了行动方案,迈出了精神重生的第一步。

更早一些,我读小学时曾从小人书上读过莎士比亚的悲剧《哈姆雷特》,进入新世纪后又看过同名电影,效果比小人书好多了,对话,表情,音乐,把故事渲染得出神入化,不知不觉中就把自己当做剧里的某个人物,同呼吸共命运了。

这可能就是悲剧的魅力:大多数观众进入角色,身不由己,自觉地站在哈姆雷特一边。哈姆雷特扬善惩恶、重整乾坤,表达了人民群众盼望国家强盛、安居乐业以及恶有恶报的愿景。哈姆雷特的死让观者悲愤,但却绝不是悲观和消沉,要不然这出戏剧只会引起恐惧而不会流芳四百年不衰。在剧情的引导下,观者的悲愤最后升华到坚信正义必将战胜邪恶的崇高境界,得到了精神愉悦和美的感受。

看来人们买票看悲剧,不是为了陪主人公哭一场,也不是为了把自己培养成一个愤青。悲剧看完,美在心中。

欧洲有悲剧大师莎士比亚,中国的悲剧大师叫关汉卿,《窦娥冤》比《哈姆雷特》早了三百多年。关汉卿笔下的窦娥是典型的心灵美,一是不惧街痞张驴儿父子淫威;二是不忍婆婆受刑,揽下谋害张驴儿父亲的罪名;三是临刑当天,央求刽子手走背街小巷,怕住在大街上的婆婆看见伤心。窦娥蒙冤而死,观众是不能接受的,因此作者设计了天降大雪等三个誓愿灵验的结局,凸显了悲剧的美学意义,即在对主人公不幸表达同情的同时,对人类高尚品德给予了肯定,对丑恶势力进行了鞭挞。丑暂时压倒了美,美却在观者心里万古常青。

《哈姆雷特》《窦娥冤》,诸多悲剧都不止于表现苦难,控诉罪恶,更在于通过灾难、牺牲来引起思考,引发震撼,激荡起人们心中的浪花,呼唤出人性中的普世价值,使观众的痛感转化为美感,精神境界得到净化和提升。看一场悲剧,人的心理年龄起码要长一岁。

悲与美,看似不搭界,在舞台上却是互生互长的。鲁迅说:“懂得欣赏悲剧美的人,才能在精神上站立起来。”

海,温柔或狂暴

文/耿林莽

海是温柔的吗?风平浪静时到海边走走,万顷碧波之上,阳光闪闪烁烁,风之手似有若无地掠过,海鸥的翅膀低低地掠过,都不曾惊扰了她的沉睡。只有快艇驰过时,她才会有短暂的波动:“浪被霍然切开,泡沫横飞:阳光的碎末/音乐摇晃色彩,海风流放金属/速度的快感只一分钟,欢呼闪电般消失/骚动的浪各归原位:喘息,疲劳,沉默/海,依然孤独。”在这首诗里,我把海作为一个“被动”的角色处理了,其实,海不会是“被动”的,也永不会孤独。将海还原为主动的存在,应该说:海依然温柔。

最能体验到海的温柔感的,并不是在海中畅游的泳者,而是那一叶扁舟。舟越小,越能体验到海之波轻轻推动你缓缓而行时的摇篮感觉:“吮吸那咸味的风,与洁白的浪花的乳吧。/大海妈妈用她永不休闲的温柔的手,摇晃颠簸,抚拍并且喃喃,唱一支催你入眠的摇篮曲……”海是温柔的吗?答案是肯定的,勃然变色乃是由于风暴的骤起,九级狂浪源之于强台风的来袭,或是海啸的肆虐。每次大小海难的形成,都来之于气候的变化,海是被动的。风暴、雷霆,桅杆折断时的闪电……海便成了蔚蓝色的坟……

我看过一个日本舞蹈。它凝缩了一个海滩悲剧的影子,留给我极深刻的印象。在散文诗《舞者之衣》里,我记下了它的梗概:

舞者之衣,飘然而至。舞者之衣,若海上波涛青青的一角,有节奏地摆动。

舞者之衣,似淡淡的烟岚环绕,远飞之鹰的翅膀隐没。

(一只小船跌宕,颠簸于幽幽的青色之中,这一片青色,好远。)

如此苍茫,落寞,舞者之衣,如此孤单无依地漂泊……

破碎的船板漂过来了,折断的臂膀漂过来了。

水寒伤骨,幽灵逃逸,舞者之衣成为这一悲怆的惟一抖动,传送着生的系恋。

笛声响起来了,低回着,凄然如雨的绵延,是水上孤魂躲在哪一角礁石后面呼救?

是低低的风在搜索那一条漂散的船?

是召魂曲吹送着异域之海不安的喘息?

听着,听着,倚在崖边的望归人,那一角青衫袖,湿了。

这个遥远的异国之海上的悲剧,是由动着的音乐和舞蹈传送来的。另一个近在咫尺的海上悲剧,却是由静止的一块海边之石凝聚为永远的碑刻耸立在青岛近郊的海滩上,那便是有名的石老人了。

我曾几次去瞻仰过这位“老人”。他耸立在那里已不知多少年了。这原是一根海蚀柱,经多年风吹雨淋,和海浪不知疲倦的冲击,呈现出一种古朴青苍的颜色,真有点像个老人佝曲着微驼的背,在眺望远海。关于这个“石老人”,流行着几种不同版本的民间传说。但主要情节大体相似:一个渔家老人的女儿被海浪卷走了,老人站在海边痴痴地盼望,夜深人静时仿佛能听到他的叹息与徒然的呼唤。传说的编造者照例给了它神话性的“加工”。他们不信或不敢指称大海为“凶手”,而将掠夺者归之为莫须有的“海龙王”。而我却认为,这个悲剧故事的真谛,乃是渔民们对数不尽的海难无可奈何的控诉。“石老人”痴痴地站在那里,是对于埋葬在大海坟墓中的死难者的怀念和召唤。

海在,它的摇篮与坟墓的双重身份便在。现实中仍会有海难悲剧发生,有葬身鱼腹的受难者,有望眼欲穿地盼望他们归来的亲人。我曾写过一章题为《烛灭》的散文诗,便是一则海难悲剧的“民间故事”:“一场风暴,水手失去了他的船。/漂流,漂流,漂流到一个海岛上来了。这里没有人家,崖壁孤悬。青色苔衣复盖的洞口,坐着一个老妈妈。/独眼的老妈妈,白发肖肖。/儿子漂失二十年了,她夜夜在这里,等候。/水手向她扑过去了。/她伸出手,抚摸,抚摸:头发,耳朵,眼,鼻子……/老妈妈燃起一支烛。/(烛是一个残酷的证人)/‘不!’她轻轻推开了水手。/一阵风,吹灭了她手中的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