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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成熟时

作者: 痞子寇2013/04/09短篇小说

北京的春天来得很迟,光秃的树干,瞧不见一点新叶。阳光暖和的就像女人柔软的胸脯。再过几天,就是再过几天,我就将成为三十的人了,此时我就像这干巴的杨树,脱落的只剩下一副躯壳。我起床时,室友已经走了,最近大概太累,醒来都将近中午。我摸摸下巴,胡子又长长了,但懒得去打理,也不知从何时开始自己变得邋遢,毛躁的头发干枯枯的杵着,黑色里夹杂着大半白色,老了,我终于开始承认自己老了,皱纹像裂缝慢慢延伸,如网罩一样套在我的头上甚至全身。我对着电脑开始发呆,不想看文献,也不想写论文。这时,手机响了起来,我掏出一看,原来是毛蛋的。

“王二,出来喝酒不,我们都等着呢”

“啥,还有谁来北京了?”,“你的大学情人,刘露”,我哦了一声然后就挂了电话,刘露是我的大学情人,个子不高,但眼睛大,水灵的很。刘露和我都来自同一个县城,上高中那会,她和毛蛋同班,毛蛋是我的死党,从小一起玩到大。

撂掉电话后,心理莫名的兴奋起来,我和刘露大概六七年没见了,最后一次还是我大二那年,她来看我,然后对我说了几句话,此后,再也没见着,后来只知道她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我赶紧把粗黑的胡子理得一干二净,还洗了头,梳了个漂亮的发型,看着镜子里的我,似乎又回到大学的年代。

出门的时候,心里高兴的像个过年的小孩,可没几分钟就开始紧张害怕起来,脸还微微的发红,燥热的不行。刚走出校门口,毛蛋就来电话了。

“王二,快点呀,都快十二点啦,你小子是不是不敢见她呀,嘿嘿”

“你妹,不就是吃个饭吗?有什么不敢呢”

“那你快点,我们不等你点菜啦”

“好的,我马上到”

我整了下衣角和领子,便抓紧脚步朝我和毛蛋常常喝酒的地方去。毛蛋大学毕业后就独自来北京闯了,头几年过的很艰难,房租都付不起,幸好当时宿舍多了个床位,挤在一起,凑和的住了半年,后来挣了钱就搬了出去。走的时候说王二以后有事尽管找我,可我一次也没有找过他,除了喝酒。

走到店门口的时候,我还是停了下脚步,刚刚平静一会的心又开始紧张起来,虽然这么多年过去了,可总过不了那到坎,不记得当时我们是如何分开的,为什么分开的。时间可以冲淡感情,但永远抹灭不了内心最深处的那道回忆。

刚进门我就看到毛蛋和刘露坐在靠窗的位置上,刘露背对着我,背影是那么的熟悉和亲切。毛蛋看见我进来,就起身朝我挥手,

“大博士,你终于来了,快点过来”

“嘿,好久不见”,刘露回过头笑着说。

“好久不见”我略显尴尬的说道。我正准备在毛蛋旁边坐下,刘露就让出了一个位置。

“你坐这吧”

“谢谢”坐下的时候我心里一直发虚,屁股就像没根的树,不停的挪动着。

毛蛋把菜单拿过来,问我还吃什么,我说不用了,说话的时候都有些微微的颤抖。

“你今年应该毕业了吧”刘露笑着说,她说话的时候永远都是微笑的,眼睛眯着特别迷人,当然还有那张小嘴。

“是的,今年六月底论文答辩”

“恭喜你哈,大博士”

“谢啦,你怎么会来北京?旅游吗?你老公呢?”

我一连串的问到,毛蛋在一旁露出狡黠的笑容

“你问别人这么多问题,叫别人怎么回答”

“没事,我来北京玩几天,转悠转悠”

“我和我老公离婚啦”

“哦,不好意思”我拿起杯里的酒喝了起来,毛蛋瞪了我一下,对着刘露说:“这几天叫王二陪你到处逛逛,我明天得出趟差,回来在一起出去玩”。

我们仨就这样坐着,很熟悉的场景,大学那会我们常常去校门口的老字号聚餐,也是靠窗的位置,只是窗外的风景变了,窗内的人,又何尝不是。六年过去了,似乎又回到起点。

“我们大家干一杯吧”刘露举着杯子说,她和我在一起时总爱喝啤酒,每次都会脸红,像余辉更像朝阳。

“为了纪念我们逝去的青春,干杯”毛蛋站了起来,大声的叫着。

“干杯”,我有点哽咽,一口气便把酒给干了。憋在内心的话,一句也没有说,其实当时我想说这他妈的是什么世界。不知道从何时开始,我开始愤青,开始厌恶这个看似美好的世界,我不知道自己所选择的路是否正确,都快三十了,一点储蓄也没有,父母的头发早已发白,就连我自己也白了大半,没有女友更谈不上孩子,而我的大学同学个个事业有成,孩子都上了小学,有时候越想越觉得当初要是出去工作或许情况和现在完全不一样,或许刘露也会回到我的身边。

我爱酒,但不能喝多,今天不知道为什么就想买醉,看着旁边穿红色袄子的刘露,我的视线开始变得模糊……

十八岁那年,我高中毕业,在此之前我和刘露从没说过一句话,但我却常常看见她,她爱穿红色的板鞋,短短的头发,笑的时候总露出浅浅的酒窝。毛蛋和刘露同班,找毛蛋的时候我总碰见她,可以这么说,在我第一次见到刘露时,我的心就被勾走了。后来有段时间,下了课,我就常去找毛蛋,其实是幌子,每次见到刘露,我就会加快心跳,不管她有没有看见我,但我坚信,当一个人在她身边经常出现的时候,总会给她留点印象,后来验证了这一说法。刘露上楼时,我总在拐角的地方等着,有时一个人,有时会拉上毛蛋,有毛蛋在时,我就可以多看她一会。

我觉得我开始爱上她了,白天夜里满脑子的都是她,她的眼睛,她的酒窝,还有她性感的嘴唇。我几乎接近疯狂的想她,可始终不敢迈出那一步。我是男人,却像女人一样矜持。除了厚实的日记本里记载着无数关于她的诗句,剩下的都是一片惨白。有几句,到了现在我还记得,其中是这样描述的:

那落幕的太阳

薄的就像你的嘴唇

忍不住

爬到山尽头

染下我一口

红红的思念

……

写这首诗的时候,我正好在靠窗的位置,夕阳很美。后来刘露过生日,我送了她一本诗集,当然里头全是我写的。诗集的首页写了这样两句话,

“过去的都将成为最亲切的怀恋”

“献给我最挚爱的刘露,王二”

那天是阴天,阳光时有时无,像撒娇的女生,她生日,我在她家楼下:

“下来吧,我在你家楼下”

“好的,马上”,刘露匆匆的挂了电话。

我手里拿着一本很精美的笔记本,在巷子里来回的走着,这是我第一次跑到她家楼下,也是最后一次。

“嗨”刘露拍了下我后背,笑嘻嘻的说“找我什么事呀”。

“送给你的生日礼物”我紧张的都不知道头朝哪边低着。

“好漂亮的本子呀,是什么东西”她翻了翻说,“原来是你的诗集呀,我会好好珍藏的,谢谢啦”

“你喜欢就行”

“哦,我都忘给你礼物了,上次答应的生日礼物都忘记买了,不好意思哈”

“没事,那…我先走了”

“要不上去坐坐,我家在五楼”刘露指着晒满衣服的阳台说。

“我就不上去了”

“那好吧,谢谢你的礼物,王二”

我走的时候,刘露一直在那站着,我不敢我后看,因为我怕流泪,这是我最后一次和她见面的场景,那一年我大二。

临近高考的那一段时间,我很少看到刘露,除了课间操。每次做完操,我就在她后头跟着,一直不敢和她打招呼,哪怕是一句最俗气的你好。

“王二,等一下我”毛蛋在后头大声的叫着,我看见毛蛋就恨不得一脚踢死他。我怕刘露回过头和他打招呼,但内心总情不自禁的生出一点点兴奋。我终究是个胆小的人。刘露回头的时候,毛蛋猥琐的笑着。其实当时毛蛋根本不知道我一直暗恋着她,我做事情总会设计一个巧合,不仔细的推敲根本无法知道这是刻意安排。教室黑板上的的高考倒计时一天天减少,而我却一点进展也没有。

刘露家离学校比较远,上完晚自习,还得步行半小时,我和毛蛋在校门口租了间房,放学后,我就在楼梯口等他,其实我是想看刘露,他回不回去关我屁事。男人在这个时候都爱重色轻友。

校园路灯暗黄的睡着,南方的夜晚雾气比较重,薄薄的像层纱。我和毛蛋走在刘露的后面,有时也在前头。走前面的时候,我就会想法子骗毛蛋走慢点,比如和他打赌,看谁走的慢,谁输了就请吃夜宵。当然我输得多,其主要原因是没过一下,刘露就会赶上我。

后来我们都毕业了,我回了老家,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见着毛蛋和刘露。燥热的夏天,我常常出去游泳,我喜欢安静的躺在水里,静静的想着她。后来还写了一首诗,刘露说这是她最喜欢的:

赤裸的躯体

像纸贴在溪水里

静静的流淌着

我把头栽进浑浊的水

却洗净了

残留的污垢

她在我笔记本上作了这样的评论,字迹歪歪斜斜的躺着:

“像纸贴在溪水里” 很贴切的形容,恰如其分的表达了与水融合的感觉,我最喜欢这个句子,想想这种感觉,被水包围的感觉,应该是一种置身净土的心境,仿佛洗净了纤尘、洗净了烦恼、洗净了不快,我都想去洗澡了,西西,写得很棒。

去年,我回了趟老家,打开布满灰尘的抽屉,里面满满的都是我和她的信件,当然还有属于我们的记事本,在我每首诗的下方,都清晰可见她秀气的字迹。那是属于我和她青涩年代唯一留下的实物。

发黄的纸张,久远的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