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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我变成一个庸俗女子,也不能忘记

作者: 小新丢了蜡笔2012/07/24优美散文

28岁前,考过CPA,独居单身,从事财务工作,开一间小书店。

有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不需要很大,五六十平米,卧室阳台种着向日葵,有巨大的落地窗,圆床温暖,床边有通顶的大书橱,书随时可拿,墙上是自己的画、海报还有照片,枕边耳机、眼镜、纸巾、耳塞、眼罩、夹子、镜子、手机都是一手即能够到的状态。

冰箱里塞满了费列罗、牛奶、碎碎冰、芝麻糊、猕猴桃、火龙果……

每日清早,闹钟一响,摸了手机就起床,我没有赖床的习惯,被子懒得叠,只穿一件大T恤赤着脚踢开地板上的各种CD和杂志,一脸蓬头垢面嘟着嘴地去厕所洗漱。有一点点起床气,不过皱着眉刷完牙就好,然后换衣化妆,只要半个小时就可以搞定一切。

准备牛奶面包或是煮粥加蛋,喜欢精心准备自己的早餐,边吃边看一会儿报纸,悠闲轻松,对自己好一点。

时间差不多就去上班,白天完美得体的白领骨干形象,稳重事业心强,在职场勾心斗角,勇猛无敌。

晚上,回家自己煮饭吃,或是出去寻找自己喜欢吃的东西,吃过饭,找朋友唱k或是去酒吧喝喝酒看看电影找些小约会。

到家早早洗澡换衣,泡在浴缸里和闺蜜煲电话粥,敷个面膜做做运动,也不开其他房间的灯,只在书桌前开一盏台灯,桌上大盘子里装满了糖果、桃肉、梅子,在电脑前聊天打游戏听linkin写东西,做属于作家的工作,将自己埋在黑暗中,很安心的感觉。

睡前泡一杯牛奶放在床头柜上,手里捧着自己心爱的书窝着看一会儿,然后慢慢睡着……

周末的时候去自己开的小店一坐一个下午,有情调的小书屋,放优雅的blues,座位不多,书橱里装满自己喜欢的书本给人分享,爱来不来,茶水招待,整个店里弥漫着清茶淡淡的香味,阳光撒进来安逸而温暖。

或是扎个马尾素面朝天,大T恤甩着大腿赤脚在家里跑来跑去,洗衣服大扫除逛超市叫外卖。抱着小黑猫团在沙发里边吃西瓜边看恐怖片,吆喝朋友打牌聚餐。

哦,忘了,还要抽空学法语。

等放长假的时候,背着大大的双肩包,穿上喜爱的匡威鞋,到处流浪。

喜欢坐在车上没有目的地地飘荡,喜欢颠簸的感觉,只要头靠在椅子上,就会昏昏沉沉地睡去,随便开到什么地方,都很安稳。

去北京,去看古老城市与现代强烈的冲击碰撞,去看798充满艺术的世界,去感受酒吧里地下摇滚轰轰烈烈的爱情,去看九曲十八弯有着奇怪名字悠远历史的胡同,去听清早北京城缓缓清醒时白鸽振翅浮动的声音,去看公园里老人们拎着收音机舞剑吊嗓子唱京剧……

去西藏看最纯净的天空和流云,去看一路叩拜的虔诚老人,去看手握转经筒的喇嘛缓慢而悠闲地集体诵经,去闻弥漫在空气中的阵阵檀香,去看震撼人心让人窒息的美好……

去云南找小居开在四方街上的酒吧,穿着彩色的云南服饰绣花鞋,用一支银簪挽起长发,像悦然一样在酒吧昏暗的灯光下写字,履行自己的诺言在七月十四在迩海放莲花灯,坐小小乌蓬船在水里飘荡,等待良人归来。

去法国坐在街边的咖啡店里吃着牛角面包翻阅报纸一呆一上午,背着照相机拍埃菲尔铁塔下各色的情侣,在塞纳河边学着街头画家试试给人画画像,在许愿池里扔硬币,去凡尔赛宫镜厅看无数个自己……

去撒哈利沙漠,寻找三毛曾留下的足迹,可以像她一样披头散发穿着布质吊带裙赤着脚在沙漠里奔跑,为找到一个完整的骆驼头骨而欢喜尖叫……

走走停停,回自己居住的城市晃荡,一个人很多年很多年

最后,只为,遇见你。

我的梦想,不能忘,

怕是多年以后,我变成一个在菜市场上和人斤斤计较的庸俗女子,万般可悲,

我也不能忘,我有过这样的梦想。

生活再艰难,世界再万恶,我们也要充满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