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承诺书
倚栏轩整理的安全工作承诺书(精选5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安全工作承诺书 篇1
我作为本校的一名学校领导,根据学校的分工安排及岗位职责,对本工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负具体责任,根据《贵州省深化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工作方案》的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二、依法制定安全管理方案和应急方案,并做好演练训练,保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三、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断提高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
四、定期参加安全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按要求参加安全培训,培养和提高安全意识。
六、大力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认真落实“校园安全文化”的各项要求。
七、在事故易发部位设置明显标的安全警示志,加强管控。
八、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治理和消除事故隐患。
九、定期检测、维护所属设施设备,保证正常运转。
十、自觉接受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承诺期内,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接受从严处罚——具体参照《安顺市安全生产事故处罚条例》执行。学校法人(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在学校发生事故时所受处罚条款如下:
1、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责任人员:
一般事故接受上一年收入的2%罚款;
较大事故接受上一年收入的'5%罚款;
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收入的10%罚款;
特别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收入的20%罚款;
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接受终身不再担任本学校主要领导职务的处罚;
同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绩处分。
2、单位方面:
一般事故接受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较大事故接受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重大事故接受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特别重大事故接受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3、承诺期限:
20xx年3月1日——20xx年6月31日。
承诺人(签字):
时间:
安全工作承诺书 篇2
市人民政府:
为认真落实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本人特对xx年6月5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郑重承诺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监管责任制度,保证辖区煤矿企业合法生产,安全生产,有效杜绝事故发生,确保完成xx市人民政府下达的煤矿安全生产指标。
二、严格落实领导包片、科室包矿、驻矿监管制度和“五人小组”包保责任制,加大全面排查、突击检查、夜间检查、跟踪回查、交叉检查力度,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1、严格执行煤矿复产复工验收规定, 严禁煤矿未经批准擅自组织生产或开工复工建设;
2、严格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禁复产矿井“三超”组织生产和存在重大隐患组织生产;
3、严格执行煤矿基本建设审批程序,规范煤矿建设项目管理,严禁擅自开工建设,严禁私自扩大矿井建设规模,严禁以掘代采,严禁建设矿井以基建名义组织生产,边施工边生产;
4、严格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煤矿关闭工作的通知》(x市政办〔xx〕79号)要求,按 “关井六条标准”和进度时限,对整合关闭矿井实施关闭,并及时移交国土部门管理。对已经实施关闭的,要派专人不定期的.巡回检查,防止死灰复燃。
5、对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的煤矿,一律责令停产停工,情节严重的,实施断电,按相关程序取消煤矿整合资格,并依法实施关闭。
三、严厉惩处事故煤矿,严肃追究发生事故的煤矿、主体企业、政府监管部门相关人员责任。
1、发生事故的煤矿,停产整顿时间至少三个月;
2、事故死亡人数1至2人的,对主体企业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煤矿矿长、安全副矿长进行事故诫勉约谈;
3、事故死亡人数3人以上的,按相关程序吊销煤矿矿长的《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吊销分管安全副矿长的《安全资格证》,对主体企业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领导一律免职,构成违法违纪的,依法追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4、煤矿发生事故,依据事故调查情况,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领导进行行政问责,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承诺人:
年 月 日
安全工作承诺书 篇3
本学期我作为学校的教务主任,同时承担三----六年级科学的教学任务。我在圆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同时,更要切实履行好学校分管教学安全主任职责,认真完成所辖安全管理、 教学管理职责,确保本学期学校的安全与稳定,现与你签订本学期岗位安全管理工作目标承诺书如下:
一、安全工作事故控制指标
1.确保学校全学期无一例安全责任事故。
2.确保学校全学期不发生校内食品集体(2人以上)中毒事故。
3.确保学校全学期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火灾、爆炸或500元以上的设备损坏事故,确保不发生本处室贵重财物被盗案件。
4.严防伤害事故的发生:全学期本处室与所签责任状的教职工职责任范围内发生一般性意外伤害事故(骨折等)的生数严格控在0.2%以下;杜绝学校师生重伤、亡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工作管理目标
1.制定好切合本处实际的学期安全工作计划,健全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和组织好学校统一安排的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全校性的应急预案实战演练活动,指派专人搜集整理好本处学期安全工作台帐资料,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及时解决可能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问题。
2.学校全面实施全员“一岗双责”制度,与学校教职工签订安全管理工作目标承诺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承诺书签订率达100%。
3.教务处、安全管理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有组织的常规性安全检查全学期不少于10次,针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到位,及时消除隐患,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及时向你汇报,并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拟订整改方案,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台帐档案资料齐全。确保一般性隐患及时整改率、重大隐患监控率均达100%。
4.每学年度根据学校统一安排,认真组织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平安校园的创建及安全教育系列活动,师生员工的参与率和受教育面均达100%。
5.认真落实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积极妥善处理好突发事件。
6.对照本校全员“一岗双责”制实施方案,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协调学期安全目标管理执行情况的考评工作。
三、安全工作的考评
1.“一岗双责”责任状考核期为 20xx年3月8日 至 20xx年6月31日 。
2.学期末学校对签状人全学期内履行安全管理工作岗位职责情况进行全面的考评,并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一岗双责”制实施方案中的考核办法进行奖惩兑现。
承诺人:
日期:
安全工作承诺书 篇4
观山湖区金麦(第四)小学20xx年教师安全承诺书 我作为一名教师,对我校安全工作负有责任。本人保证: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校安全工作规程》、《卫生部、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件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深入做好岗位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减少和杜绝安全事故,并郑重承诺:
一、积极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把安全工作纳入班级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监督学生执行,自觉接受学校的检查,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广泛深入开展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二、通过班会、开设安全教育课、专栏宣传、演讲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安全防范教育、预防传染病教育和社会治安教育等,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知识。
三、加强安全工作监督检查。按照责任分工做好学生在校期间各时段的安全监管工作。值班到岗,认做好晨检午检工作、课堂课间及课外活动的安全监督,加强上学放学时段对学生的.指挥疏导,保证学生安全上学、放学。按照学校规定切实做好教师带领学生排队放学制度,并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安全护送学生校门。
四、认真执行班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加强班级的所有设备管理,随时做好对班级所有部位及学生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五、课堂教学有机渗透安全教育,认真组织学生进行课堂教学活动,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六、学校、班级组织学生集体活动,要亲自参加,认真组织,并做到事先进行有关方面的安全教育。
七、制定班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组织学生认真参加应急疏散、紧急救护等演练活动,能够果断正确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八、班级发生严重或重大安全事故要及时向学校报告,不迟报,不谎报,不漏报。
九、严格遵照执行安全制度和规定,尽职尽责,严防死守,确保不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遏制一般事故。
承诺教师签名:
联系电话:
安全工作承诺书 篇5
釜山乡第二幼儿园:
为贯彻省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 (冀政[2006]69号)。全体教师对全员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认真学习《中小学幼儿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县局有关规定, 深入开展“法人代表安全双百日承诺”活动,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全体教师认真执行本园安全管理责任,爱护幼儿确保校园安全, 幼儿安全,按时值班。
二、做好室内外场地、设施、毛巾、水杯、桌椅等消毒工作,室内 及时通风透气。
三、密切注视幼儿身体状况、精神面貌。检查幼儿携带物品。作好 晨检及犹如缺勤追查记录。
四、随季节变化,关注流行病,传染病的发生,如有疫情及时报告。
五、定期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消防知识、卫生知识、礼貌等教育。
六、实施重大事件汇报制,各班教师对发生的.事件除主动制止解决 外,立即向领导小组汇报。
七、园内发生幼儿伤害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安全事故,立即依法 妥善处置。因未履行主体责任导致安全事故的,接受相应的经济处罚,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违反上述承诺,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釜山乡第二幼儿园 闫东瑜 (责任教师)签字人:
———— ———— ———— ———— ————
———— ———— ———— ———— ————
20XX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