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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检查工作计划

2025/07/22工作计划

倚栏轩整理的统计检查工作计划(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统计检查工作计划 篇1

20xx年,中心将按照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三个突破年”活动动员大会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5张清单、1个平台、7项相关改革举措”的具体要求,按“138”(即:立足一个平台、顺应三个变化、提升八大功能)工作思路,扎实推进政务服务创新发展。

第一,立足一个平台。

立足政务服务新平台,找准新定位,充分发挥“一办三中心”职能作用和机制优势,推进政务服务资源的集聚、集约、集成,加快建设“线上线下、虚实一体”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全面提升、可持续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第二,顺应三个变化。

一是机构调整。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要求,1月4日,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已经举行了揭牌仪式,明确了调整建立“一办三中心”(政务办,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受理中心)一体化管理模式。二是职能扩大。除承担原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公共服务热线办公室、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外,原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等公共资源交易运行管理职能,将整合划入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三是责任更重。中心的名称从“行政服务中心”到“政务服务中心”,一字之差,却是内涵上的跨越,意味着市委、市政府赋予了我们新的使命、新的任务,意味着我们将在全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的进程中,承担更多的责任担当。

第三,提升八大功能。

一是提升“政务资源集聚”功能。深化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大力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积极引导、规范涉审中介服务,适时增设“外商投资企业便利化改革登记、境外人员入境(来锡)就业”等联办服务专窗。

二是提升“政务信息共享”功能。认真落实市“智慧政务”建设的具体部署,开发、建设并试行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信息平台,着力推进信息互联互通,逐步形成跨窗口、跨部门、跨层级政务信息共建、共享机制。

三是提升“流程柔性再造”功能。会同相关部门,整合资源,完成“三证合一”改革。切实提高180个市级重点项目服务效率。坚持不懈推进以市场为导向的服务供给内容和形式的转变,努力提供个性化“套餐式”定制服务。

四是提升“权力运行公开”功能。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最大程度做到“全上网、真上网”。继续推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与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融合、与部门核心业务融合、与行政绩效管理融合。五是提升“服务形象展示”功能。持续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落实。强化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培训。更好发挥门户网站、微博等新媒体在信息公开、新闻宣传方面的作用,全面展现新常态中的新作为。六是提升“行政效能监督”功能。着力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创新“三个结合”(自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督查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督查与群众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增强服务评价的客观性、科学性。全面实施“六项”评议机制,组织对作风效能和“三个突破年”活动开展情况的明查暗访。七是提升“民生诉求响应”功能。理顺全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管理体制,推动将各级政府热线纳入同级政务办统一管理。坚持政府热线一号对外、112个平台单位联动服务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三合”(整合、融合、联合)作用,进一步提高统一接收、派发、反馈的服务效率。八是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功能。按政府决策,配合完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建,整合交易机构、交易信息系统、专家库、交易场所等交易市场资源,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统一、公平、规范、有序运行。

统计检查工作计划 篇2

进一步提高医院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快数字化医院建设步伐,结合医院实际,现将20xx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提高医院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快数字化医院建设

1、安装抗生素管理软件,院感软件等管理软件,危急值管理软件,安装OA系统,满足以后临床、管理对信息系统的要求。

2、按照三级医院评审第7章要求,做好医疗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及时收集汇总医疗、业务信息,为医院领导的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3、和农业银行合作,完成“银医通”项目合作,简化门诊就诊流程,减少病人就诊等候时间,提高门诊预约率,实现门诊化验单自助打印,改善病人就医感受。

4、做好信息系统硬件与软件的日常维护工作。定期检查、保养,做好设备的检修记录。提高信息科人员的服务意识,减少维修外包,多到临床一线,定期巡查,不少于1月1次,确保系统正常、安全运行,保证临床各科业务的正常开展。

5、和医务科合作,培训临床医生正确、完整填写病案首页,并对全院临床科室加以考核。

6、加强学习培训,尽可能参加信息化相关培训及会议。

二、完善卫生统计工作

医院统计信息是领导评价、总结工作、研究问题、制定政策和计划的重要依据。完善以病案为资料各项统计工作,按照市局和卫生厅报表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完成各项规定报表,不得虚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并对医院统计资料的月、季、年进行对比分析。

三、做好医院信息服务

及时将我院医德医风建设、医疗、教学、科研、人事、财务、医疗设备、药品使用情况和基建工程等方面工作情况进行发布和公开,为医院各部门提供可靠的信息资料。及时、准确、全面地完成规定的各种统计报表,确保每天的日报表准确无误,清楚反映出医院各科室每天诊疗情况。

四、认真完成病案管理工作

按照病案管理要求,及时完成病案的整理、考核、录入、归档等工作。加强病案资料复印工作的管理,认真审核复印手续,热情接待前来复印者,并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做好本院查阅病历资料的接待和管理工作。定期对检查病案室情况,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做好病案防潮、防蛀、放火、防盗工作,确保病历资料完整。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完成各类统计资料的报送工作。

五、加强图书管理

做好医学书刊、资料的订阅、收集、采购、登记、分类、编目工作,主动为医疗、教学、科研提供最新医药卫生中外情报信息。加强图书室的安全防护工作,清理过于陈旧的没有价值的书籍申请报废。

统计检查工作计划 篇3

为充分发挥统计法制工作保障作用,推进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根据《20xx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思路

20xx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主要思路是:围绕贯彻实施数据质量管理体系,结合统计“双基”建设,突出抓好重点服务业等联网直报执法检查,严肃查处非法代填代报、干预企业独立真实上报、屡次迟报和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保障“四大工程”顺利实施。

二、统计执法检查项目和内容

(一)统计综合检查

检查对象:有关乡镇(街道)。

检查内容:宣传和贯彻落实《统计法》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统计工作文件精神情况;乡镇(街道)统计机构规范化创建工作进展情况;乡镇(街道)主要统计数据质量;“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制度和“四条红线”(即:坚持不在基本单位名录库不得填报数据,坚持由企业独立报送真实的统计数据,坚持由企业自己上报联网直报数据,坚持由企业修改差错或补填不完整报表的原始数据)规定的执行情况。

组织实施:市局法规处牵头,各相关专业配合。

检查时间:20xx年9月底前。

(二)联网直报企业检查

检查对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企业。

检查内容: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创建进展情况;企业“一套表”制度贯彻执行情况;企业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情况。

组织实施:市局工业、投资、贸易等专业处室牵头,法规处配合。

检查时间:20xx年10月底前。

(三)统计代理专项检查

检查对象:全市统计中介机构。

检查内容:统计中介机构规范化建设情况;企业“一套表”制度贯彻执行情况;执业过程中有无涉嫌干预企业独立真实上报统计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

组织实施:市局法规处牵头,有关专业配合。

检查时间:20xx年3月份。

(四)重点服务业专项检查

检查对象:各县(区)统计局、重点服务业联网直报企业。

检查内容:全省服务业统计年定报工作“六到位”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服务业企业依法履行统计义务情况和统计基础建设情况。

组织实施:市局服务业处、法规处。

检查时间:检查时间:20xx年4-7月份。

三、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贯彻落实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综合协调法制及各相关专业力量,切实发挥统计法制工作保障作用。全年市局抽查不少于100个调查对象、县局抽查不少于50个调查对象。

2、强化行政指导。要将统计执法检查与行政指导紧密结合,将行政指导贯穿于统计执法检查全过程,综合运行政策辅导、走访约见、规劝提示、奖励引导、示范推荐、信用公示、警示告诫、案件回访、行政建议等方式,切实提高执法效能和被检查对象的依法统计意识。

3、提高执法成效。深入开展执法效能评估活动,完善评估方法,提高评估实效;注重统计检查与数据质量评估相结合,切实发挥执法检查保障数据真实性的作用;加大对违反“四条红线”、拒绝履行法定义务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典型统计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发挥统计法的威慑力。

4、规范执法程序。各地在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中,要严格执行统计执法检查程序和市局有关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加强对执法检查全程质量控制,做到程序规范、证据齐全、定性准确、裁量合理、查处过硬,切实提高统计行政处罚案件质量。

统计检查工作计划 篇4

一、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一)扎实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切实搞好为期6个月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做到餐饮服务单位的自律意识显着增强,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规范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二)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以严把市场准入关、进货查验关、加工操作关、餐炊具消毒关和健康查体关为重点,加强餐饮服务许可审批工作,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要求,认真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各项制度规定,有序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以高风险企业、环节、时段、品种等为重点,加强对集体供餐企业、中央厨房、学校(托幼)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添加剂的使用管理,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加强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疏堵结合、综合整治的基本思路,探索小餐饮、小饭桌的监管机制。

(三)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在全县餐馆、快餐店、学校食堂等业态中分别创建1个示范单位。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促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稳步提高。

二、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

(一)强化生产经营监管。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授权人试点工作,监督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严格执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加大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料采购、委托生产和批发市场等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探索建立保健食品信用监管机制和模式,实施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管理,构建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做好《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出台后的宣传培训和贯彻工作,规范有序地组织实施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二)加大对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加强与相关方面的协调配合,集中开展对保健品批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综合治理,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和经营行为。加强对声称壮阳类及改善性功能、减肥、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糖类保健食品,以及美白、祛斑类化妆品抽检工作。依法查处通过专家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冒充药品以及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品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药品全过程质量监督

(一)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继续实施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抽检。加强基本药物使用监管,重点监督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的基层医疗机构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贮存、保管药品。

(二)加强药品生产监管。继续抓好高风险药品的监管,巩固注射剂生产工艺和处方、违规或变相适用化工产品代替原料药的行为,消除药品生产安全隐患。加强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严防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加强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和电子监管工作。继续做好新新版药品DMP实施工作,在新版药品GMP再培训的基础上,督促指导企业制定新版药品DMP实施计划,在规定时限内达到新版药品DMP实施计划,在规定时限内达到新版药品DMP要求,强化分类指导,抓好示范带动,推动企业资源整合,提高产业集中度。

(三)加强药品流通监管。加强对违法广告药品和互联网药品销售的监管,开展处方药管理专项检查,强化对抗生素的零售管理。继续推进药店连锁化经营,积极引导零售药店实行信息化、电子化管理。做好现行版GSP认证、跟踪检查,按照上级要求适时开展新版GSP宣传培训和实施工作,重点解决“走票”“挂靠”等问题。进一步规范互联网药品服务和交易行为,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假药的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药品零售企业信用管理,适时向社会公开药店信用等级,适时分类监管。继续开展文明诚信药店创建活动。

(四)加强药品注册和适用监管。严格药品、医疗机构注册现场核查,按时完成省局下达的药品注册现场核查任务和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申请、再注册的受理审核上报工作。加强对药包材生产使用的日常监管,规范药包材生产使用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加大对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个体诊所和农村卫生室的药品购进渠道,督促其改善药品储存条件,提高药品质量管理水平。

四、加强医疗器械安全监管

(一)加强医疗器械经营监管。组织开展贴敷类产品生产经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产品是否经过注册,产品适用范围有无夸大,产品的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是否规范。加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管,建立完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退出机制。

(二)加强医疗器械使用监管。配合医改工作和《XX市医疗器械使用管理若干规定》的贯彻实施,把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的监管向纵深推进。以植(介)入类产品为重点,健全完善医疗机构高风险医疗器械使用管理制度。及时总结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的经验和做法,通过观摩交流等形式,提升医疗器械使用规范化管理水平。

五、加强稽查办案工作

(一)完善稽查办案工作机制。主动对日常监督检查信息、投诉举报信息、协查通报信息、检验检测信息的管理、研判和整合,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规律性问题,增强稽查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完善举报投诉受理工作程序,对办理件实行网上交办、网上反馈,公开办理情况。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健全完善案件移送程序和方式。

(二)加大对终止妊娠药品、促排卵药品以及避孕药具生产、销售的监管力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大对违法生产、销售终止妊娠药品、促排卵药品以及避孕药具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联合卫生、公安等部门开展不少于两次的专项检查。

(三)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稽查办案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突出问题。重点打击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购进和适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食品原材料,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和互联网药品信息监测,对违法广告涉及的产品和企业,落实“七个一律”的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