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麦克白》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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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麦克白》有感 篇1
这世界上做了恶事会被人恭维赞美,做了好事反而会被人当成危险的傻瓜。“那么那些起假誓扯谎的都是些傻瓜,他们有这许多人,为什么不联合起来打倒那些正人君子,把他们绞死了呢?”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内心只有一个惊叹号,简直!脑子里完全没有用来形容眼前之物的语汇,词语在这时候显得格外匮乏与力不从心,浮现在脑海里的就只有一个惊叹号,而这惊叹号就是那一切用语言所不能弥补的空白。
何为正义?我想不过是符合多数人的利益罢了。对任何个体而言,己所欲即为正义,但这正义一旦伤及他人,则非要论断个是非功过不可。我们生活在这世上,无时无刻不在与其他人的正义做着斗争。只不过人类是理性的动物,这些冲突和矛盾都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
可是一旦遇到电车难题,想要纯粹地分辨出哪一方才是真正的正义就变得非常困难。究竟哪一方代表的利益更多,有时候难以仅凭理性或感性来判断,这就是所谓正义的代价。在第四幕中逃亡者的讨论中麦克白扮演的就是就是被绑在电车另一端的那个人。一个有才干、有能力、有雄心的人,即使全国都找不出比他更适合做国王的人,一旦采用了弑君的方法登基,便要被和暴君放上天平称一称。麦克白堕落了,不错,可即便是堕落的路西法在地狱依然是叱咤风云的魔王撒旦。马尔康说:“我知道在我的天性之中,深植着各种的罪恶,要是有一天暴露出来,黑暗的麦克白在相形之下,将会变成白雪一样纯洁;我们的可怜的国家看见了我的无限的暴虐,将会把他当做一头羔羊。”究竟是弑君之罪更重,还是一个暴君的统治更为可怕?莎士比亚站在了道义这一边,也许他认为堂堂正正即是正义。一个不称职国王的死亡竟不如一个国家百姓所受罪孽的沉重吗?
野心勃勃的政治家,为了达到与自己才能相称的职位,通常被称为是靠自己能力的上位者。只有篡位是例外。因为君王是一国之主,是国家的代表人物,人人都希望他清清白白,撑得起门面这个担当。
篡位者如王莽,总是受到“正统”史学家的批判,认为其是“巨奸”。但他们对国家所做的改革,通常都是创世纪的'。我一直认为,让百姓一味地忍受旧君的平庸统治,不如让篡位者把国家治理得更好。这才是真正的正义,从另一个角度,这样的“明君”也能作为一国的门面担当。
麦克白称王之后用尽见不得人的手法除去心头患,但最后面对自己的命运对决时却光明磊落地面对了决战这一风险极高的正统做法。难怪对他的评价都是“欲望很大,但又希望只用正当的手段”,“一方面不愿玩弄机诈,一方面又要作非分的攫夺”。
麦克白啊,错的不是你,而是这个世界啊。如果你生在任人唯贤的民主投票的时代,那么无论如何成为执政者都不会受到指责吧。
读《麦克白》有感 篇2
《麦克白》的悲剧往往借取历史题材,从封建时代错综复杂的斗争中,寻找对于当代具有政治意义的历史教训,表达自己的政治愿望。
由于权欲熏心而堕落的麦克白就是一个概括性强又具独特个性的典型人物,他代表的是英国封建贵族阶级,同时还具有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冒险家的特征,实际上正是英国14——16世纪几代国王、女王血腥统治的写照。莎士比亚通过这个人物,严厉批判了封建暴政和暴君,揭示出野心之为害,表达了主张中央集权、国家统一、君主贤明的政治思想,体现了当时英国新兴资产阶级的要求。
麦克白的问世,使悲剧的内涵更为丰富了。从希腊、罗马时代起,悲剧总是以正面人物、英雄人为主人公,以他们的失败、被摧残来激发人们“恐惧与怜悯”,进而产生崇高感、渴望感,从而净化精神世界。在这一点上,麦克白似乎违背了悲剧的传统,但实际上,莎士比亚从他人文主义的立场出发,使悲剧的效应得到充分的.发挥。
读《麦克白》有感 篇3
这部书是四大悲剧里最短的,同样,也是最没有知名度的。
麦克白斯和他的一个朋友从国外凯旋归来,途中遇上了一位女巫,女巫预言,麦克白可以当上国王,那位朋友的后代可以当上国王。回到国内,麦克白在家中设宴宴请国王。受自己妻子的怂恿,麦克白轼君自立,验证了预言。同时他又担心自己的那位朋友,于是找个借口也把他给杀了。后麦克白德暴行激起各路人马的反抗。麦克白不得不去镇压义军,途中又遇到了女巫,女巫说,除非某某森林(森林怎么可能会自己移动?)移动,麦克白的政权才会灭亡。又说,没有女人所生的人(难道世上还有男人所生的`人?)能杀死麦克白。
为了掩人耳目,义军把某某森林的树枝砍下来拿在手上作伪装,远远看上去就像某某森林移动了一样。被义军逼得节节败退,最后陷入绝境的麦克白遇到了墨脱客,墨脱客说自己要杀了麦克白,麦克白说,没有女人所生的人能杀死我。墨脱客说,那就是天意了,你的死期到了,我并不是正常分娩生的,而是剖腹产生的。结果麦克白就被自己的贪念和欲望弄得身败名裂,并且死不瞑目。其实本来麦克白还是一个好人,不过麦克白夫人确实心如蛇蝎,看来不少的人都是被枕边风吹坏的。最后那个被麦克白杀了的朋友的后代当了国王。预言一一实现,带来的却是灾祸。
读《麦克白》有感 篇4
"我宁愿所有痛苦都留在心里,也不愿忘记你的眼睛"不知不觉又听到这首《夜空中最亮的星》,思绪飘到了前不久读到的《我与地坛》这本书。当年也正是伴着这首歌从一本《读者》上再一次认识了史铁生。似箭光阴,如梭岁月,参加工作已将近 年时间了,闲暇间细读了《我与地坛》,收获的不只是对这位文坛巨人的感动。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先生的一本书写人生感悟、讴歌亲情的散文作品。读这本书,在人生的旅途中给人一种释迦牟尼在菩提树下的顿悟。全书以"废弃的古园—地坛"为背景,以自己和母亲为对象,以"我"的残肢为缘起,将个人的痛苦写得淋漓尽致,将母亲的艰难展示得极其充分。又描绘了发生在地坛院子里的各个不同年龄不同身份的人物:一对相濡以沫夫妇、一个热爱唱歌的小伙子、一个有天赋的长跑家、一个弱智漂亮的小女孩等的故事,平静又自然的传达了每个人物的不幸生活,留给我们的却是最纯真朴实的感动和鼓励。
史铁生先生讲到"一个人出生了,从他开始哭泣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将会死去,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情,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目。"但是又如书中传达的:人总归要活着,而且一如既往的活着,无论上帝注定了什么样的结果,无论上帝给予了什么样的归宿,既然给予了我们生存,就必须思索如何生存。即使活着是饱经苍桑的,但是世界每一天都在更新着,古园依旧是古园,面对发生的不幸与痛苦。我们不能逃避,只能欣然接受,改变现在的自己。我们要去寻找一方净土,去整理我们的思绪,把负面的东西都清除掉,认识真实的自我,进行自我完善。细读品尝,你就会发现,全书给人一种在面对宿命时从容面之的淡定。
书的整个中间篇幅传达了母亲的伟大。作者的母亲是痛苦的,作为一个"被命运击昏了头"的儿子的母亲。她面对一个在"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腿"的儿子,她总在期待,期待自己的儿子最终的幸福。甚至,为了自己的儿子能在心灵上有一份宽慰和自由,她不惜自己承受心灵上的"痛苦"与"惊恐".其中的味道,经过岁月的洗礼、时间的酝酿,让我们更加明白母亲的无奈和痛苦。而每每看到这些篇幅,总会勾起藏在我们每个人心中发生在我们与母亲身上的故事,带给我们温暖。
除此之外,这本书还告诉我们何为人生。人生的日子里有多少个四季的风,多少个四季的雨,面对风雨,史铁生先生教会我们无论怎样,唯有独自慢慢品尝,细细的感受。风景四季无限轮回,相遇无奈,友谊无常,人生总逃不过无奈,岁月流逝,孩子时代的无忧无虑一去不复返,不管你在哪个地方,抑或是哪个岗位,都要面对独属于自己的那份酸甜苦辣,悲欢离合。唯有借一泉流动的清泉,以一种自然而然的心态面对它,才能收获心田的宁静,才能致远。
命运的神秘、深奥总让我们感到困惑与迷茫。然而《我与地坛》告诉我们,虽握不住命运的喉咙,然可以让自己不去多想,自寻烦恼,用一颗美好的心去接纳、去面对,去用心品味人生的各种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