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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2025/06/25读后感

倚栏轩整理的初中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初中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篇1

“他走上堤岸以后,又回过头望着许多飞越大海的鸟群,所有的鸟都发出引诱的叫声,只有一群大雁在他还能看见的时候一直默不作声地向前飞着,直到消失在远方。它们排列均匀,队形整齐,速度轻快,振翅强劲有力。男孩儿对飞走的鸟无比留恋,他似乎盼望再次变成能够跟随一群大雁飞越陆地和海洋的大拇指。”

这就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结尾。尼尔斯与大雁告别了,但是,乐意帮助他人的尼尔斯,善良,热爱自由的金雕,热心肠的渡鸟,我是永远不会忘记的。

这本书是瑞典著名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写的。这本书主要写一个经常欺负动物的男孩儿尼尔斯被狐仙变得只有大拇指那么大。他跟随大雁旅行,到过许多地方,经历了许多危险。他渐渐养成了一个热爱动物、关心动物、乐意帮助他人的好孩子。

我像从前的尼尔斯一样也欺负过动物。经常吓唬猫;捉过蜻蜓……

唉,我太不应该那样做了,因为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是大自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比如牛、马能为人们劳动,蜻蜓、青蛙帮助人们捉害虫……动物给人类和大自然的好处说也说不完。假如我们这个世界没有动物,那将会是什么样啊!鲜花怒放,却没有蝴蝶、蜜蜂帮它们传授花粉;夏天听不到青蛙、知了的歌声;喝不到牛奶了……啊,那将是个可怕、冷清、毫无生机的世界!人类完全应该保护好环境,给动物一个安身之地。

人对动物是这样,人与人之间也应该是这样,只有和睦相处,互相帮助,让世界充满爱,我们的生活都会更加美好。

初中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篇2

在这阳春三月,我伴着美丽的春景读完了一本童话作品。这就是瑞典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写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从中我认识到一个聪明勇敢、乐于助人的男孩,而这个人正是原本粗野顽皮、不爱学习的尼尔斯。

书中记述到:在一个初春,文章的主人公尼尔斯因为得罪了传说中的小精灵,因而变得只有一个拇指大,却能与动物交流的小人儿。他为了不让雄鹅莫顿和大雁去飞行,竟跳到了雄鹅背上,与雄鹅一同飞上了蓝天。至此以后,尼尔斯就骑着雄鹅,随着大雁到处旅行,飞到了祖国最北部的拉普兰省。而在这段和大雁相处的日子里,尼尔斯不仅周游了瑞典全国,还学会了许多高尚的品质,如艰苦耐劳。

在这一章章精彩的篇章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片段是《放鹅姑娘奥萨和弟弟小马茨》:一天晚上,一个流浪的女人敲门住宿,她总是咳个不停,到早上,她已经没有力气起床了。因此奥萨和小马茨的爸爸妈妈就帮她看病,但是女人的病非但没治好,家里的四个姐妹倒是一个接一个的死去。最后大姐死了,爸爸不再说笑,没多久就离家出走了。妈妈独自领着两个孩子,刚找到工作,却也病故了。没法,孩子们只能去找爸爸,而他们每到一处就会宣传如何预防病菌的传染。

当我读完这个故事后,很是同情那两姐弟,也很想伸出手帮他们一把。他们虽然还这么小,但却经历了那么多,在一眨眼间就失去了五个亲人,我想那种悲痛欲绝的感觉是一般人难以承受的,可是这两个还未成年的孩子却挺了过去。让我们不得不佩服他们坚韧的毅力阿!

而这本书就是聚集着无穷力量,无穷知识、品德的名著,它每一篇文章所记述的人物的品德都渗透在读者的心间,烙下难以磨灭的痕迹。我们可以去学习小人儿尼尔斯的热心肠、雄鹅莫顿的智勇双全、大雁阿卡的敢于担当;也可以去学习狐狸斯密尔的执着不弃,因为不管人物是好是坏,它都有闪光点。

初中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篇3

骑着大白鹅跟雁群游遍了瑞典。在这过程中,他变得懂事了,那他到底经历了什么奇遇呢?请跟我一起看一看吧。

在众多的小故事中,我最喜欢第二章《取得大雁的信任》。自从尼尔斯变成小人后,他经常和雄鹅——马丁在一起玩。一次,他不小心被要跟大雁飞行的雄鹅——马丁,一起带着飞上了天。飞了很久后他们跟大雁一起到湖边休息,等待天明再出发。在当天晚上,突然有一双凶恶的眼睛盯上了他们,这双眼睛的主人是狐狸斯密尔。他一不小心惊动了大雁,大雁想逃,但斯密尔动作太快了,他已经咬住了大雁的翅膀。这时候,一个声音响起来:“你这只不要脸的狗”。斯密尔顾不得看喊得人是谁,拼命的向前跑,尼尔斯好不容易的拉住了他的尾巴,但他不仅拉不动,还被拖着往前跑。斯密尔明白了追赶他的不是大人物,就准备吃掉大雁,尼尔斯用劲一拉,把斯密尔拉退了几步,迫使他松开了大雁,大雁乘机飞走了。尼尔斯看到有一棵树就爬了上去,斯密尔气极了,一直守在树下,天一亮,尼尔斯就被马丁接走了,大雁看到尼尔斯这么勇敢,热烈的欢迎他们入队。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仿佛把我们一起带到了迷人、美丽的瑞典,在阅读的过程中我和尼尔斯一起游览了整个瑞典。我很欣赏书中的小尼尔斯。我觉得他虽然调皮,但十分勇敢。我除了要象他学习,我还要好好上学,认真读书。一定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初中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后感 篇4

一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书,我高兴地不得了,半天就看完了。这本书主要讲了:瑞典有一个叫尼尔斯的男孩,调皮捣蛋,因此受到了惩罚。他变成了一个小人儿,却骑着大白鹅跟雁群游遍了瑞典。在这过程中,他变得懂事了,那他到底经历了什么奇遇呢?请跟我一起看一看吧。

在众多的小故事中,我最喜欢第二章《取得大雁的信任》。自从尼尔斯变成小人后,他经常和雄鹅——马丁在一起玩。一次,他不小心被要跟大雁飞行的雄鹅——马丁,一起带着飞上了天。飞了很久后他们跟大雁一起到湖边休息,等待天明再出发。在当天晚上,突然有一双凶恶的眼睛盯上了他们,这双眼睛的主人是狐狸斯密尔。他一不小心惊动了大雁,大雁想逃,但斯密尔动作太快了,他已经咬住了大雁的翅膀。这时候,一个声音响起来:“你这只不要脸的狗”。斯密尔顾不得看喊得人是谁,拼命的向前跑,尼尔斯好不容易的拉住了他的尾巴,但他不仅拉不动,还被拖着往前跑。斯密尔明白了追赶他的不是大人物,就准备吃掉大雁,尼尔斯用劲一拉,把斯密尔拉退了几步,迫使他松开了大雁,大雁乘机飞走了。尼尔斯看到有一棵树就爬了上去,斯密尔气极了,一直守在树下,天一亮,尼尔斯就被马丁接走了,大雁看到尼尔斯这么勇敢,热烈的欢迎他们入队。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仿佛把我们一起带到了迷人、美丽的瑞典,在阅读的过程中我和尼尔斯一起游览了整个瑞典。我很欣赏书中的小尼尔斯。我觉得他虽然调皮,但十分勇敢。我除了要象他学习,我还要好好上学,认真读书。一定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