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项目政策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倚栏轩整理的市级项目政策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市级项目政策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1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根据沧州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安排,我们接受沧州市财政局委托对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按照规定程序,采用综合评价方法,通过资料收集、现场核实、座谈论证等环节进行,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了20xx年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改造方案以《河北省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为基础上,突出美丽片区理念,小区内外环境同时整治,打造特色片区,传承发扬片区文化。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改造小区涉及新华区和运河区共83个小区,项目工程分为18个标段。项目计划总投资13062.2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680.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59.53万元,预备费622.01万元。建设内容包括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增设垃圾箱,排水管道及化粪池清淤,疏通地下管,更换井盖,新建检查井,墙面粉刷,楼道整治,增设公示栏,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绿化工程,弱电工程,二次加压泵房工程等。截至评价日,一标段至十七标段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但尚未完成结算审计,十八标段尚未完工。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分为三级设置,一级指标是项目组织实施情况指标、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是项目决策论证情况、招投标情况、调整及完工验收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及管理水平情况、资金投入情况、资金拨付情况、资金管理制度及办法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环境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是项目开展之前是否进行可行性论证、是否有完整的招投标手续、对完工项目有专人验收并有纸质报告、有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资金使用方向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项目资金拨付程序是否合规、有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对经济发展是否明显起到带动作用、改造内容是否完善、是否改善民居环境、长期使用性、附近使用居民满意度情况等。
(一)项目决策论证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10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于20xx年3月4日通过了沧州市人民政府(专题纪要[20xx]17号)会议纪要,于20xx年4月15日通过了《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沧发改投资[20xx]225号),20xx年6月3日通过了《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沧发改投资[20xx]339号),20xx年6月19日通过了《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规划意见的函》(沧自然资规函字[20xx]144号),项目立项依据充分、项目申请及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
(二)招投标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10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改造小区涉及新华区和运河区共83个小区,项目工程分为18个标段,并分标段实行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十八个标段分别出具了招标控制价评审结论。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申报绩效目标为确保每个小区一区一策,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高居民满意度,方便居民出行。
(三)调整及完工验收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8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增设垃圾箱,排水管道及化粪池清淤,疏通地下管,更换井盖,新建检查井,墙面粉刷,楼道整治,增设公示栏,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绿化工程,弱电工程,二次加压泵房工程等,一至十七标段均已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联合验收完成,验收结果:合格。但八标段与十标段验收报告未签署日期。
十八标段工程尚未完工,十八标段施工合同计划开工日期为20xx年8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xx年10月29日,计划工期70天;后签署补充协议,协议规定:由于居民对泵房建设地点存在争议,造成工期拖延,竣工日期变更为20xx年12月31日。至现场勘察日由于部分居民对泵房建设地点仍存在争议,导致十八标段仍未完工,已超出合同规定竣工日期,且补充协议未签署日期,合同不规范。经询问项目主管单位,截至评价日十八标段工程进度为电厂西院、电厂北院、交通局宿舍、中化小区已完工,一塑小区已完成基础及设备采购。该指标扣2分。
(四)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及管理水平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8分。)
为了确保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了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整体改造提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长担任。但未制定每标段的管理制度,未制定每标段改造后预期效果,以及善后保障措施,如何协调施工方与居民的关系,发生纠纷如何妥善处理等。缺少项目管理制度,未将该项目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该指标扣2分。
(五)资金投入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9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共计83个小区,工程分为18个标段,一标段至十五标段为主体工程,十六标段至十八标段为其他工程。
主体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增设垃圾箱,排水管道及化粪池清淤,疏通地下管,更换井盖,新建检查井,墙面粉刷,楼道整治,增设公示栏,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等工程。其他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绿化工程,弱电工程,二次加压泵房等工程。
一标段包括:物华小区(5-7号楼),二建公寓,瑞景宿舍,新华区政府楼,县联社。
二标段包括:水仓宿舍旧楼,转运站宿舍,省水利厅宿舍,市粮局宿舍,地粮局宿舍,县粮局宿舍,水仓宿舍,水利局宿舍,水文局宿舍,水利局宿舍(1号楼)。
三标段包括:食品宿舍,变压器厂宿舍,北环交通局小区,零担楼,邮局宿舍西区,邮局宿舍北区,传输局宿舍,邮局宿舍南区。
四标段包括:白金厂宿舍,民族小区,交警支队小区。
五标段包括:中化小区,三中宿舍,邮政小区。
六标段包括:通用小区,十中宿舍,文化楼宿舍,统建楼小区,网通宿舍,规划局宿舍,国税小区。
七标段包括:老烟草小区,炮团小区,新烟草小区,中农公司宿舍。
八标段包括:京剧团旧楼,税务局宿舍,无线电楼,沧运小区,通用家属院,技校宿舍。
九标段包括:一塑小区,东塑小区西院,饮食宿舍。
十标段包括:东塑小区东院,明珠居小区,公安小区。
十一标段包括:新生小区(六监狱宿舍),团结西区,化机宿舍,烟草宿舍。
十二标段包括:二塑宿舍,建材宿舍+回收公司宿舍,气象小区,三塑南区,沧银楼小区,农机公司宿舍+蔬菜公司宿舍,小王庄商品楼。
十三标段包括:电厂西院,电厂南院(10、11号楼),运输二厂宿舍,电厂南院(7号楼),电厂南院(12、13号楼)。
十四标段包括:血站宿舍,规划院宿舍,十四中宿舍,部队公寓,8632部队宿舍楼,警备区楼,戒毒所宿舍,县农科所。
十五标段包括:十二中宿舍,水厂小区,东水场宿舍,南苑小区(以西),商居总汇小区B区,粮油宿舍,电厂北院。
十六标段包括:利农社区-县社联,永济路东路社区-中化小区,隆华社区-炮团小区,益民社区-邮政小区,光明社区-电厂西院,明珠社区-东塑小区西院。
十七标段包括:县直社区-物华小区5、6、7号楼,新开路社区-二建公寓,利农社区-县联社,站西社区-转运站宿舍、市粮局宿舍、县粮局宿舍、地粮局宿舍、水仓宿舍、水仓宿舍旧楼、水利局宿舍、水文局宿舍、食品宿舍、变压器厂宿舍,建北社区-北环交通局小区、零担楼,院东社区-邮局宿舍西区、北区、南区,小树林社区-白金厂宿舍,民族路社区-民族小区,祁孟庄社区-交警支队小区,永济东路社区-中化小区,铁路新村社区-三中宿舍,益民社区-邮政小区,迎宾社区-通用小区、十中宿舍、文化楼宿舍、统建楼小区、网通宿舍、规划局宿舍、国税小区,隆华社区-老烟草小区、炮团小区、新烟草小区,配件北路社区-中农公司宿舍,南新村社区-税务局宿舍,赵庄西街社区-沧运小区,机床厂社区-通用家属院,化工社区-技校宿舍,明珠社区-一塑小区、东塑小区西院、饮食宿舍、东塑小区东院、明珠居小区,河西北街社区-公安小区、新生小区、团结西区、化机宿舍,公园社区-烟草宿舍,北环桥社区-气象小区、三塑南区、沧银楼小区,光明社区-小王庄商品楼、电厂西院、电厂南院(10、11号楼)运输二厂宿舍、电厂南院(7号楼)、电厂南院(12、13号楼)、血站宿舍、规划院宿舍,解放西路社区-十四中宿舍,光荣路社区-8632部队宿舍、警备区楼,朝东社区-戒毒所宿舍,北门社区-十二中宿舍,花园社区-水厂小区、东水场宿舍、南苑小区(以西),光明社区-电厂北院。
十八标段包括:光明社区-电厂北院、电厂西院,永济东路社区-中化小区,明珠社区-一塑小区,交通局北区。
一至十七标段已完成竣工验收,但项目尚未完成结算审计,十八标段尚未完工。实施项目在整体上改善了居民居住环境,方便了居民出行,但项目小区内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如小区内多年室外电线、网线高空悬挂,网线大多与燃气管并行,有的直接捆在燃气管道上,距离过近,安全隐患较大;未安装充电桩,居民电动车辆充电不便利等问题。资金投入涉及内容不够全面,该指标扣1分。
(六)资金拨付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8分。)
截至20xx年12月31日,沧州市财政局共计拨付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建设资金9425.8万元,项目支出7247.7106万元,退回财政资金528.0894万元,调整专项债资金1650万元至其他项目。具体如下:
1、沧州市财政局共计拨付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建设资金9425.8万元,明细如下:
沧州市财政局《关于拨付沧州市城管局专项债券资金的通知》沧市财债[20xx]70号文件,拨付5000万元;沧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沧市财综[20xx]125号文件,拨付3700万元;沧州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奖励资金的通知》沧市财城建[20xx]34号文件,拨付58万元;沧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老旧小区改造奖励资金通知》沧市财教[20xx]19号文件,拨付667.8万元。
2、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资金支出7247.7106万元,明细如下:
(1)支付一标段施工费249万元。
(2)支付二标段施工费612万元。
(3)支付三标段施工费477万元。
(4)支付四标段施工费244万元。
(5)支付五标段施工费392万元。
(6)支付六标段施工费459万元。
(7)支付七标段施工费357万元。
(8)支付八标段施工费319万元。
(9)支付九标段施工费408万元。
(10)支付十标段施工费280万元。
(11)支付十一标段施工费619万元。
(12)支付十二段施工费280万元。
(13)支付十三段施工费490.8万元。
(14)支付十四段施工费506万元。
(15)支付十五段施工费468万元。
(16)支付十六段施工费146万元。
(17)支付十七段施工费256万元。
(18)支付十八段施工费105万元。
(19)支付项目可研费27.7万元。
(20)支付项目测绘费24.7万元。
(21)支付项目设计费259万元。
(22)支付项目审图费18.35万元。
(23)支付项目造价咨询费26.1822万元。
(24)支付项目监理招标代理费2.1784万元。
(25)支付项目一标段监理费97万元。
(26)支付项目二标段监理费95万元。
(27)支付项目施工招标代理费29.8万元。
3、退回财政资金及调整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31日,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退回财政项目资金528.0894万元;项目资金调整1650万元,调整明细如下:
20xx年11月24日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向沧州市人民政府提交《关于老旧小区改造政府专项债拨付的请示》,申请调整专项债资金,将原专项债资金5000万元中3350万元用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1650万元调整至其他项目,其中:700万元用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弱电改造工程”,570万元用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平房区小街巷改造工程”,380万元用于“沧州市精品街道创建工程”,但专项债资金调整未见政府批复文件。
该项指标调整专项债资金未见批复文件,不符合程序,该指标扣2分。
(七)资金管理制度及办法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指标值:10分,指标值:9分。)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了关于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结算办法,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但存在调整专项债资金无批复文件情况,资金调整手续不全,该指标扣1分。
(八)效益指标(指标值:20分,得分值:10分。)
1、经济效益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2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完工后,居民通行道路得到改善,对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影响,但经实地考察及询问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不明显,例如:十标段公安小区道路较窄、较早出现裂痕情况,影响行车安全性与舒适性,对提升居民出行积极性改善较小,经济效益指标扣3分。
2、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3分。)
项目建设了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疏通地下管,墙面粉刷,楼道整治,改造提升绿化,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二次加压泵房等工程,但居民电动车辆充电不便利,老年人上下楼不方便并且小区居民提出装电梯建议,电线、网线等与燃气管距离过近,安全隐患较大等问题,改善内容不够完善,社会效益指标扣2分。
3、生态环境效益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4分。)
居民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在硬化、排水、绿化、小区环境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改善市民生活水平、提高人民幸福指数,但部分路面存在不平整,下雨积水,无休闲场所等情况,生态环境效益指标扣1分。
4、可持续影响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1分。)
项目存在新建公示栏出现丢失、毁损情况,新刷墙面出现损毁情况,路面塌陷,垃圾箱不再原地或坏损状况等,部分项目长期使用性不强,可持续影响指标扣4分。
综上所述,效益指标共计扣10分。
(九)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值:10分,得分值:8.3分。)
现场发放问卷60份,分别对5项内容进项调查,分为满意、不满意两项,其中完全评价50份,不满意评价10份,满意度8.3,扣1.7分。
三、项目综合评价等级和评价结论
项目评价组在收集、汇总、整理、分析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被评价单位自评报告、群众满意度调查等,了解项目完成程度、组织管理等情况和专项资金的收支、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依据设定的评价指标逐项打分,汇总得出综合评分,形成以下评价结论: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立项依据充分,整体目标明确。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项目前期和建设过程中,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建设管理。市财政资金拨付符合规定的审批程序,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的拨付、账务处理均符合相关财务管理规定。但存在部分工程施工进度未按相关约定执行、部分工程资料不完善等情况。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0.3分,评价等级定为良。绩效级别根据综合评分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得分90-100分(含90分)为优,得分80-90分(含80分)为良,得分60-80分(含60分)为中,得分60分以下为差。
四、存在问题及有关建议
(一)存在问题
1、签署合同不规范:项目存在部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合同补充协议未签署日期的情况。
2、未按中标合同要求施工。项目存在十八标段工程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情况。
3、项目建设内容不全面、质量不达标。项目内容不够完善,施工质量有待提高,经实地勘察发现多处新刷墙面出现损毁、新铺设地砖塌陷、粉刷油漆不到位、公示栏出现遗失、损坏等情况。
4、项目小区存在多年未拆除的室外电线、网线等,多与燃气管道距离过近,高层住户私拉电线等,安全隐患较大。
(二)建议
1、在项目管理上,应检查各项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并及时补充完整。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完工,存在滞后情况及时补充相关条款。
3、建议加强监督管理,努力提升工程质量,加强对项目的后期维护,完善改造内容。
4、建议将处理无用网线、电线,使其远离燃气管等危险物品,降低居民生活安全隐患等问题纳入改造内容。
市级项目政策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2
一、评估对象
项目(政策)名称:司法局办公业务用房缺口资金
项目(政策)概况:为从根本上改善同德县司法局办公条件,有效解决业务功能用房紧张问题,积极适应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的新要求,在上级司法部门和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2018年10月实施了同德县司法局办公用房建设项目,项目投资15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28万元,地方自筹剩余资金。
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同德县司法局
项目(政策)属性(新增/延续):新增
项目(政策)绩效目标:本项目同德县办公业务用房缺口资金。目前,主楼主体已封顶,主楼工程款127.45万元,因县财政自筹资金22万元未到位,造成项目资金不足,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16.6万元。
申请资金总额:16.6万元其中申请财政资金:16.6万元
二、绩效目标
1.总绩效目标
为从根本上改善同德县司法局办公条件,有效解决业务功能用房紧张问题。
2.产出数量指标
此次项目建设规模数量456平方米
3.产出质量指标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4.产出进度指标
拨付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16.6万元。
5.产出成本指标
总缺口资金16.6万元,合理安排预算支出。
6.效果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提升办公环境,俱全办公设备。
(2)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通过调查,使同德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对优化工作环境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三、评估方式和方法
(一)评估程序
(1)确定评估对象,同德县司法局办公业务用房缺口资金。
(2)成立评估组。
评估组长:
成员:
(3)制定评估计划,按照评估对象概况、评估依据和目的、评估组织和方法、评估内容与重点开展评估工作。
(二)论证思路及方法
(1)组织阶段
分解并下达评估任务,做好人、财、物方面的资源配置,激励和健全有效的管理措施。
(2)实施阶段
1.资料的收集与审核。全面收集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影响和政策效益以及与项目有关的数据资料等方面的相关信息。
2.开展综合评估。评估组对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运用具体的评估方法对政策提出公正合理的评估意见,得出评估结论。
(三)评估方式
本次评估采用召开局务会成员与评估小组成员参与事前评估,对缺口资金问题给予咨询建议及指导。
三、评估内容与结论
(一)投入经济性。
投入产出及效果较匹配,成本测算依据较充分,测算相对合理,应补充完善成本控制措施。
(二)绩效目标合理性。
贯彻落实中央“过紧日子”要求,本着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用款,申报2023年同德县司法局办案业务用房缺口资金16.6万元。
四、总体结论
从根本上改善同德县司法局办公条件,有效解决业务功能用房紧张问题,积极适应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的新要求,在上级司法部门和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2018年10月实施了同德县司法局办公用房建设项目,项目投资15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28万元,地方自筹剩余资金。
目前,主楼主体已封顶,主楼工程款127.45万元,因县财政自筹资金22万元未到位,造成项目资金不足,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16.6万元。
五、附件
包括:同德县人民政府《关于海南州同德县司法局建设项目配套资金的承诺函》同政【2018】136号文件,海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海南州同德县司法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018】259号文件。重大政策和项目资金预算事前评审意见表。政策预算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市级项目政策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3
一、评估对象
项目(政策)名称: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维护费
项目(政策)概况: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继续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应用,逐步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积极探索远程异地评审,实现远程开标和“不见面”评审,降低供应商参与成本,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执行效率,构建良好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同德县财政局
项目(政策)属性(新增/延续):新增
项目(政策)绩效目标: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构建新时期政府采购工作的基础支撑体系,通过“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推动电子化改革实现跨越式发展,充分实现政府采购远程开标和“不见面”评审,使政府采购提绩效降成本。
申请资金总额:10万元 其中申请财政资金:10万元
二、绩效目标
1.总绩效目标
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构建新时期政府采购工作的基础支撑体系,通过“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推动电子化改革实现跨越式发展,充分实现政府采购远程开标和“不见面”评审,使政府采购提绩效降成本。
2.产出数量指标
维护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正常运行,2023年完成电子招投标项目100个以上。
3.产出质量指标
系统正常运行率达到100%,系统覆盖电子招投标全过程,利用本系统,节约资金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缩短招投标周期扩大投标参与范围。
4.产出进度指标
维护期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5.产出成本指标
总成本控制在10万元,合理安排预算支出。
6.效果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远程异地评标实现了各地专家资源的共享,较好地解决了该省因地区发展不平衡带来的评审专家集中、下辖市州无法在本地开展业务等问题,有助于营造高效、透明的市场环境,提升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公平性,更是解决了评审专家抽取地区不均匀、小众特殊专业评审专家数量不足等难题。
(2)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通过调查,使同德县采购单位、代理机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评估方式和方法
(一)评估程序
(1)确定评估对象。评估项目为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维护费。
(2)评估小组。
评估组长:潮加
成员:马明辉赵文华李会荣马 啟 胜
(3)安排评估会议。按照评估对象概况、评估依据和目的、评估组织和方法、评估内容与重点开展评估工作。
(二)论证思路及方法
(1)组织阶段
分解并下达评估任务,做好人、财、物方面的资源配置,激励和健全有效的管理措施。
(2)实施阶段
1.资料的收集与审核。全面收集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影响和政策效益以及与项目有关的数据资料等方面的相关信息。2.开展综合评估。评估组对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运用具体的评估方法对政策提出公正合理的评估意见,得出评估结论。
(三)评估方式
本次评估采用召开局务会成员与评估小组成员参与事前评估,对项目问题给予咨询建议及指导。
三、评估内容与结论
(一)立项必要性(政策设立必要性)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青财采字〔2022〕684号)要求,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构建新时期政府采购工作的基础支撑体系,通过“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推动电子化改革实现跨越式发展,充分实现政府采购远程开标和“不见面”评审。
新系统具备以下功能:1.智能化采购流程。系统支持各方主体在线完成计划编报、文件编制、公告发布、专家抽取、投标评标、合同签订等采购流程,并利用视频会议、远程监控、身份识别等技术支持开评标环节的虚拟化场景。同时,系统支持自定义审批流、自定义表单模板、自主配置预警提示,让采购变得简单高效;2.一站式采购监管。系统按照采购管理要求,支持采购事项备案和审批、远程开评标视频监管、在线质疑投诉、电子归档查询、采购主体库管理、统计分析、大数据应用等业务需求,确保采购公平公正;3.不见面部署培训。系统支持远程配置,远程初始化,远程开通CA服务,不见面即可实现快速上线。提供在线培训、视频培训、手册下载、在线答疑、在线考试等学院化培训服务。
(二)投入经济性(政策目标合理性)
投入产出效果较匹配,成本测算依据省州标准,测算相对合理。远程异地评标实现了各地专家资源的共享,较好地解决了该省因地区发展不平衡带来的评审专家集中、下辖市州无法在本地开展业务等问题,有助于营造高效、透明的市场环境,提升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公平性,更是解决了评审专家抽取地区不均匀、小众特殊专业评审专家数量不足等难题。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政策资金合规性)
贯彻落实《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青财采字〔2022〕684号)要求,本着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按省州标准,此次申报2023年预算10万元。
(四)实施方案的可行性(政策保障充分性)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青财采字〔2022〕684号)文件内容,该项目能够充分实现政府采购远程开标和“不见面”评审的招投标方式,能够节约资金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缩短招投标周期扩大投标参与范围。
(五)筹资合规性(政策资源可持续性)
根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青财采字〔2022〕684号)文件内容。严格按照省州标准,县级维护费10万元/年执行,将列入2023年度预算。
四、总体结论
该项目经局务会议研究讨论决定,列入2023年预算,安排资金10万元,项目自评得分95分。
五、附件
包括:项目(政策)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评审意见表。
市级项目政策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4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实施部门为中共连城县委宣传部。2019年6月18日,县委、县政府决定邀请中央电视台农业农村频道为我县录制一期《乡村大舞台》,并拨付资金140万元用于节目录制有关工作,首期拨付100万元。
(二)《乡村大舞台》栏目是中央电视台农业农村频道打造的一台旨在宣传各地乡土文艺文化,为农民提供展示自我舞台的大型综艺节目。本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为央视导演组出行与落地接待、舞台搭建、演员外聘、海选、群众演员吃住行及误工补助等。
二、评估过程
项目由中共连城县委宣传部组织实施,经前往中央电视台农业农村频道深入对接,了解已播出节目反响情况,并经县委宣传部相关领导和职能股室评估,经县委、县政府同意,认为该项目可行。
三、评估内容与结论
(一)项目立项情况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19年6月18日,县财政拨付100万元用于《乡村大舞台》节目录制。
(二)项目可行性
1.连城县是文化旅游大县,红色文化、客家文化、生态文化、美食文化、非遗文化等独具特色,通过录制《乡村大舞台》节目并在央视播出,有利于促进连城文化的对外宣传,加大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提升连城在全国的美誉度和影响力,加快连城旅游产业发展。
2.项目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实施。项目总投资100万元,根据项目实际支出情况实报实销。
(三)项目绩效目标
数量目标:乡村大舞台节目在央视农业农村频道播出,参与节目演职人员共1000余人,举办海选活动3场次,搭建大型舞台1300平方米,编演节目11个,录制节目时长120分钟。
质量目标:按方案要求完成节目录制。
时效目标:按方案要求按时完成录制,节目于8月24日、8月25日、8月31日、9月1日、10月3日共5次在央视农业农村频道播出。
成本目标:编排节目,按乡村大舞台节目规划书预算18万元元。搭建大型舞台,按乡村大舞台节目规划书预算16.8万元。录制节目,按乡村大舞台节目规划书预算40.2万元。所有人员吃住行及误工补助等,按乡村大舞台节目规划书预算25万元。
经济效益目标:通过节目播出,提升连城知名度,带动旅游产业发展。
社会效益目标:通过节目录制,提升县内各文艺团体节目质量提升。
可持续影响目标:促进连城红色、客家、生态、美食、非遗等特色文化的`对外宣传。
满意度目标:《乡村大舞台》节目的录制和播出得到了观众的一致好评,满意度大于90%
(四)总体结论:
本项目的实施有力提升了连城文化的影响力、为促进连城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促进连城旅游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项目达到了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