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读后感
倚栏轩整理的《在路上》读后感(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路上》读后感 篇1
50多年前,美国作家凯鲁亚克写了一本小说《在路上》,书中写了一伙叛逆的年轻人,坐上一辆车,沿着美国进行了一场自由乃至放荡的旅行。这本书还有一种历史性的意义,它被认为是60年代嬉皮士运动和“垮掉的一代”的经典之作。
在旅行中,迪克对萨尔说:“你的道路是什么,老兄?——乖孩子的路?疯子的路?五彩的路?浪荡子的路?任何的路?到底在什么地方?怎么走呢?……”我看到这么多的问号,心里不禁生出一个疑问,就是我正走在一条什么样的路上?并且我们呢?
然后我开始审视自己每天的生活,似乎全在忙碌中又似乎全在空虚中,而到底怎么样又很难说清楚,每天也按部就班的上课,和大家一起写作业,但是一天过完了又觉得没有一种可以值得自己骄傲的东西,没有内在的充实感,好像自己变成了盲从的躯壳,只知道不停地走,却不知道路在哪里。
有一天,我翻开一本书,王小波的《我的精神家园》,我才忽然像发现了什么,就是每人必要有一条精神的路途,拥有一个自己的精神家园,这才会使自己不至于迷失于浮躁的喧嚣里,不至于空虚。
王小波说:“一个人只有今生今世还不够,他应该有一个诗意的世界。”我想了想,这诗意的世界怎么去修筑和建造呢?显然,想象是靠不住的,那就如一片云,就如空中楼阁,就如诗人的理想。我们真正需要的应该是知识,是美的情感,是一团凝结的思想。而这些,当然是要靠读书,要靠思考,要靠走很多路,想很多事情,然后我们才可能拥有一条精神的路途,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精神家园。
想想现在的我们,缺少了知识,冷漠了情感,懒得想一些东西,走一些路,我们的大脑里只藏有更多的空白,更多的幼稚,更多的只言片语啊!当与那些丰富而幽默的人交谈时,我们只知道呵呵的傻笑,这样的时候,我们又何止矮了半截呢,这样的时候,我们想没想到就地挖个坑把自己的头埋进去呢?
不过,当我们知道这些时,我们不要灰心,灰心只能是我们的阻力。正如鲁迅在《我观北大》中说:“凡活的而且在生长者,总有着希望的前途。”是的,我们都还有醉人的希望,因为我们年轻,胳膊有劲,腿也很结实,梦想也都纷繁。我们可以读书,也可以闯荡出一番事业来,路是绝不止一条,而是四通八达的,谁都可以做出自己的选择。而在这些路的背后,我们都要记得还有一条我们必须走的路,那就是精神的`路。
罗素有言:“对于人来说,不加检点的生活,确实不值得一过。”是的,对于我们的每一个抉择,首先要扣问我们的内心的追求。而对于明天的路能走多远,就要看看我们今天的脚印吧,精神的路不只会给我们希望和指引,它还给我们力量和勇气,引领我们走向未来!
《在路上》读后感 篇2
凯鲁亚克在其著作中《在路上》,这样写到,在路上,我们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
关于人生的旅途,关于行走在路上,我想有一个江湖野生作家,大冰,他前半生的人生履历可以完美的诠释这些词语。大冰,原名焉冰,本是山东卫视电台主持人。后来,他不满足于每天千篇一律的生活,遵循平行世界多元生活的理念,开启了不一样的生活方式。他身份多重,作家,电视主持,民谣歌手,老背包客,酒吧掌柜,油画画师,手鼓艺人,皮匠银匠。多元的生活给了他看待世界的不同角度。
他行踪不定,今天在山东明天可能在西藏,头脑发热时还跑去南极耍耍写写文章和当地人唠唠嗑。心情愉悦时就带上几个朋友带上他的亲生读者的跑去北极看极光,写文章。他朋友变的,在没,拉萨,在江南,在国外的。波尔多,新西兰。每一个都是生死之交,每一个都曾给过她感动,留下过故事。他的前半生一直辗转在旅途,把偶遇的故事留下的感受,集结成文出版了一本又一本动人心弦的书。他是当代的一个传奇,他把自己活成了自己最想要的样子。而当下的文学圈没人比他的身份更跨界,没人比他的人生更多元,没人比他的故事更丰富。可是一定要一辈子在路上奔波劳碌,才算是不辜负生命吗?对此,他的观点是人生是一场不断校正方向的旅行。有人找到的方向是事业,有人找到的是信仰,有人找到的是爱。我们可以旅行,但不能没有方向。所以不要盲目的追求别人过的生活,相信这个世界上一定有人过着你想要的生活。你只需活出自己的模样,你只需走在自己的路上。
在路上,是一种不停行走的姿态。从呱呱坠地开始。我们就一直行走在路上。小的时候我们练习如何走路?长大之后,我们我们更要谨慎的走好人生的每一步路。我们按着经定的人生轨迹,一步一步缓慢,向前,也曾陷入一个人的绝望,也曾喜欢一群人的狂欢。很多朋友遇见过很多风景。也在慢慢成长,慢慢体悟。行走在路上也是一段发现自我的修行。我们可以在闲暇的时间,和朋友出去走走看看,调解一下心情,见识不同的风土人情,遇见不一样的风景。也可以呆在家里看看书,听听歌去附近的公园散散步,一天的时光短暂而美好。我们用年轻的心,走在阳光的路上,路上鲜花盛开,鸟儿歌唱,脚步轻盈的去往下一个地方。其实我们没有必要腾出时间腾出精力去旅行。偶尔的闲暇时光,到处走走看看体验百态人生,赏尽千般风景,即为行走在路上。而在短暂的行走之后,回归原有的生活,不打乱自己的生活方式。不让自己陷入一成不变的绝望,也是一种别样的生活智慧。在路上,也不要忘记回首走过的时光。人们都爱回想,都喜欢自己从前的模样。高中时怀念初中,大学时怀念高中,毕业了,大学却又成为了不可触及的曾经。丰子恺说,不畏将来,不念过往。未来不可期,自然无需畏惧。但是倘若丢弃过往,又如何坚定不移的继续走下去?没有过往经历的积淀,忘却曾经在路上的遇见,我们的记忆还会完整吗?没有过往经历的积淀,没有过往经历的积淀,忘却曾经在路上的一件,我们的记忆还会完整吗?我们念念不忘过去,也是为了更好地活在当下。而曾经在路途中遇见的风景,邂逅的故事也必将成为不可磨灭的回忆。每一天我们都在喧哗的人群里邂逅无数陌生的面孔。偶尔要回头看看,否则永远都在追寻,而不知道自己失去了什么,遗忘了什么。
我们一刻不停地走在路上,寻找自己,突破自己,跟自己对话。其实我们一直都在路上奔波,无论过往是痛苦,悲伤,抑或失意,怅惘,回首来时的路,只留下浅浅的回忆,以及夹杂在时光中碎片。行走的过程中也在蜕变,回首的时光里留下怀念。大学又是一个新的开始,新的方向,我希望我可以在这条路上坚定不移的走下去,以我喜欢的方式,不辜负韶华,不倾覆亲父。在辗转旅途的过程中,在不停行走的道路上,也请你偶尔驻足回首过往。借用大冰的一句话,愿你我可以带着最微薄的行李和最丰盛的自己,在世间流浪。
《在路上》读后感 篇3
《赢在路上》整本书读下来你找不出什么华丽的词藻,全是一些非常平凡的文字,这样的人没有理由不成功。而作者却用她的成功故事她的亲身经历感动了我。为什么能够感动我?作者吃了常人不能吃的苦,她勤奋努力,敢拼敢闯的精神感动了我。她只是一个女人,却取得了很多很多男人难以企及的成就,这让我佩服不已。是的,像她这么勤奋这么能吃苦这么善于思考的人都不能成功,实在是没有任何理由。
【内容简介】她辞掉国企工程师职位转而做销售。两年时间,辗转三个行业,从秘书做到中国市场总经理。当国外IT业刚刚进入中国市场时,不懂英语与计算机的她硬是闯进了世界500强的IT公司,靠着惊人的学习毅力和天才销售绝技,把价值500万元一台的打印机卖到了各行各业,并连续8年领导这个顶尖级的高端销售团队。一个契机让她开始寻求能帮助更多人成功的职业----而今她被誉为培训大师。作者第一次跳槽,1992年从内地到广州。第二次跳槽,从工厂技术员到汽车销售总监秘书。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广州街头流行着一句俗话:“研究导弹的收入不如卖茶叶蛋的。”只有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人才知道,那时只有劳改犯释放出来没有工作去做销售,下乡回城青年找不到工作去做销售。
【感悟】趁年轻,好好打拼。等到成家立业了,好多时候我们身不由己了,好多时候心有余而力不足了,好多时候曾经的梦想已经太遥远太遥远了。30岁之前想要稳定的生活,30岁之后就没有稳定的生活。要想过上幸福生活,一定要付出一定要拼搏一定要过上一段艰苦的岁月。放心吧,这个社会很公平,真正努力拼搏了就一定会拥有幸福美好的生活!一周前你才第一次听说这个这个设备,现在却像大半年的员工对产品如此了解,你是怎么做到的?我回答:“一个优秀的销售员是可以有办法做到任何事情的,那是我一周几乎彻夜不眠不休换来的,相信我,我不会让你失望的。”因为太勤奋了,所以别人一天工作8小时,我可以工作16小时。别人需要花三年做到的事情我一年就做到了。因为太勤奋了,我把正常人需要学习的时间缩短了几倍。其实这一直是我做销售的.原则:碰到客户拒绝时,千万不要强行再介绍自己的东西,而是应该停下来,倾听客户真实的声音。此时此刻客户的声音是,我不需要你的产品,不适合。而你要做的是,对不起,我没有了解清楚你们需要什么,所以我要从现在开始了解你。我们与竞争对手已在其次,我们首先要与客户一起创造出行业的应用,而这种创造源于你对客户有充分的了解,同时客户对你也非常信任。只有建立在非常高的合作基础上才可能共同发展新的生意模式。从此我给自己定了更高的目标:我要把自己从一个销售员变成一个销售培训大师,一个市场营销的高级顾问,一个高级演讲家。在公司工作的第五个年头,我已全面负责电信,邮政,银行,电力,保险,高校,政府,法院,公关,世界五百强制造业等大客户高端事业部的南区销售经理,分管近十个省的大客户销售工作。
《在路上》读后感 篇4
人生的路很长,骚年你想去何方?
我承认我不是个认真的人,包括读书,永远在各类书之间打游击战,放浪不羁。所以我不知道何为经典,更不知道何为《在路上》,也就不知道为何此书被称为“摇滚青年永远的圣经”。
收到书的时候还是挺兴奋的,沉甸甸的大厚本,封面及插页的彩绘,火一样的激情,让人热血澎湃,66号公路,这趟旅途的起点。
这本书的写法比较特殊,是作者凯鲁亚克自创的“自发式写作”,想到哪写到哪,等写完了,这趟旅途就结束了。这一点我还是很佩服的,PKD抽着大麻写书,写出一堆只有麻友才看得懂的东西;凯鲁亚克吃着致幻剂写书,写出了30m的长卷筒。
读本书的过程中,我是懵逼且激昂的,懵逼是不知道这一路旅行意义何在,激昂是这旅行确实够放浪不羁。试想着:以110迈的速度只管一路前冲,没钱了就停下来打点工,中间到各种亲戚熟人家问候他们八辈祖宗,看到个顺眼的妹纸约一发,从美国的东部顺着66号公路一直跑到西部,再换条路跑回来,再往东西南北跑一趟,不愧为“垮掉的一代”的旅行。
好吧,我可以理解迪恩的车技,毕竟那时候没监控随便开,但我实在理解不了他全程PPP的心态,也许这是我们礼仪之邦与歪果仁自由开放的文化差异吧。不过那崩坏仪表盘真带劲,可能我没机会崩坏汽车的仪表盘,改天崩坏个汽车吊的仪表盘试试吧。
书的后边讲了“垮掉的一代”的由来:凯鲁亚克、金斯堡、卡尔、巴勒斯四个臭味相投的年轻人组成了这个群体的核心,每晚踩着拖鞋在小酒馆扯淡,后来卡萨迪加入,几人坐着这货偷来的汽车从66号公路出发,开始了横穿美国的放荡旅行。不同于我们认知中的X二代,这些“垮掉的一代”不但不垮,反而激励着年轻人以反叛精神、放荡不羁的态度去生活,在欢腾中获得幸福。
当然,关于这段历史我并不感兴趣,我所感兴趣的,是这趟旅途所表现出的文化差异。开着偷来的`汽车和边开车边P在我们天朝人看来都是大逆不道的,在书中竟然写得如此冠冕堂皇,而且都没有JC叔叔把他们扇一大嘴巴子回去种地。诸如此类,除却时代的差异,也与文化差异有关吧。俗话说,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娘,则国娘。可能,像我们这样的乖宝宝只能追随前人的脚步,甚至长跪不起,像歪果仁那种不安分的,爱蹦跶的,才会踩上巨人的肩膀。
尤其让我大写的服的,是那叫做“麻杆哈扎德”的哥们,因为小时候见了次流浪汉,长大以后真的自己去当流浪汉了。这就像我们小时候跟着卖破烂的后边吆喝,结果我们长大了只是偶尔卖破烂,而这位仁兄,则真的去卖破烂了。虽然很奇葩,但这也是人生的一个选择,人生的路有很多条,举棋不定的时候,大不了随便选择一条。
读完这本书我也情不自禁想出去玩了,为何我生在这个开汽车的时代而不是骑马的时代呢?我很想去体会一下“打马过旧关河,一夜风涛作悲歌”的寂寥,也很想去体会“曾陪时龙蹑天衢,羁金络月照皇都”的意气风发,当然,我不会告诉你,我最大的梦想其实是骑羊驼。
不过呢,谁让我生在这个高科技的时代呢,改日学了车,等有闲了,自驾去一趟大西北,把我在峡谷云养的那只小鹿接回来吧。
未来的路很长,可劲去作吧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