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家长承诺书
倚栏轩整理的安全责任家长承诺书(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安全责任家长承诺书 篇1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校大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保障学生假期留校住宿的人身安全,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明确学生在假期留校住宿期间的人身安全中的责任,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和《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经协商,特签定如下家长安全责任承诺书:
一、承诺本子女在假期自愿留校住宿期间履行以下责任和义务:
1、保证申请留校住宿理由的真实,假期留校住宿一事已告知家长并家长亲笔签字同意。自行承担因申请理由不实或未履行告知家长义务的一切后果。
2、中途离校严格按规定向各系辅导员办理销假退宿手续。
3、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和住宿安排,承担擅自变更住宿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觉接受学校安全管理,服从宿管部门的管理,自觉遵守作息时间。
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公共秩序,维护学校声誉和大学生的自身形象。不违章用电,不使用煤炉、大功率用电器,不生火煮饭,不赌博,不观看传播黄色、淫秽光盘和书刊,不留宿异性;不使用或藏留易燃易爆物品。
5、爱护公共及私人财产,造成公共和他人财产损坏或丢失的,需照价赔偿并承担一切责任。
6、在假期留校住宿期间,本子女一切行为后果均由本子女承担。
二、留校期间本子女因下列情形出现的下落不明或伤亡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造成伤亡者;
(二)违法犯罪而逃亡或伤亡者;
(三)自行驾驶机动车辆而伤亡者;
(四)参与非法营销等引起的经济纠纷或人身安全事故;
(五)参加打架斗殴而伤亡者;
(六)自行外出郊游而伤亡者;
(七)擅自下河游泳而伤亡者;
(八)私自带、藏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引起的伤亡者;
(九)不经请假离校出走,下落不明或伤亡者;
(十)吸毒引起的伤亡者;
(十一)本子女因精神问题出现的自杀或其他及伤亡事故。
(十二)本子女在校园以外发生的其他安全事故。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学校与家长各执一份。
承诺人:
签订日期:
安全责任家长承诺书 篇2
学生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与学校共同教育好您的孩子是家长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成长,早日成为国家栋梁,也是学校和家长共同的愿望。
安全重于泰山,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学校特与家长签订学生人身安全保护承诺书。
一、家长应配合学校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文明礼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一些安全防范急救措施,并进行安全演练,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二、天气渐热,家长应严禁学生不到池、塘、湖、河、江、水库等有危险的地方洗澡、或玩水,不准学生私自去参加游泳活动,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三、对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家长更应妥善安排,委托监护人做好学生的安全、学习、生活等工作。
四、家长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触电、防煤气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防食物中毒,少吃零食,不吃过期霉变腐烂食品。严禁乘坐三无车辆。确保学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
五、教育学生放学、上学途中不绕道,放学后要及时回家,不到网吧上网(双休日家长更应注意)、不到建筑工地或其他危险地方玩耍,不单独外出远行。
六、家长应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不许学生带管制刀具上学。如学生不遵守校纪校规,打架斗殴,或因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其监护人负责。
七、家长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时上课、活动,有事要请假,事毕要销假,学生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如果未履行请假手续学生又没到校上课,私自外出购物、上网、就餐等,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责任由父母或监护人承担。
八、学生早上7点30分后到校,下午放学后应立即回家。中午不允许学生离校。放学和上学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负责监管或接送,保证学生路途安全,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家长或其监护人负责。若上放学时遇恶劣天气(如暴风雨、冰雹等)或自然灾害,学生应听家长和老师的临时安排。
九、家长应做好与学校的联系和沟通,将联系电话准确无误的告诉班主任,以便和您及时取得联系。形成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密切与学校配合,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安全。如学生在校生病或遇意外事故造成伤害,家长应在接到老师通知后及时接学生送医院治疗。
十、家长要支持学生参加人身平安保险。
安全责任家长承诺书 篇3
为切实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安全教育与监护责任承诺书,望家长全力合作,强化教育管理,担负起安全教育工作与监护职责:
1、家长或监护人应自觉遵照《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了解学校的教育教学制度与管理,及时掌握子女在校或在家的思想行为动态。
3、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交通、饮食、用电、用气、防火、防骗、防盗、防抢、防暴、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增强子女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密切注意子女的思想行为动态,杜绝子女利用节假日私自或结伴进入不安全场所(营业性歌舞厅、录像厅、电子游戏室、网吧、江河湖海、深山沟涧等)活动,发现情况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5、禁止子女携带火种、易燃、易爆、易伤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禁止子女驾驶机动车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6、对子女早恋、旷课、逃课、吸烟、喝酒、夜不归宿等不良现象应严加管束。
7、发现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共同维护其合法权益。
8、家长应教育子女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尊重和服从学校的管理,不得私自离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中途离校的,家长或学生应向班主任或值日老师提出书面申请,经签名批准后,学生方可离校。子女不听教育,未经请假离校或私自旷课、逃课、翻墙出校而在校外引起的一切安全问题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9、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主动地与学校、老师经常保持联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和纪律管理工作。
承诺人:
日期:
安全责任家长承诺书 篇4
为了孩子能健康成长,平安生活,我们将积极配合学校各项工作,遵守学校制定的一系列安全制度,我们承诺:
一、加强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小学家长安全承诺书。增强孩子“安全第一”的意识,教会他们一些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本领。
二、教育孩子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教育子女不在教学区内追逐嬉闹,避免造成意外伤害;教育子女不携带点火用具、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园,消除火灾隐患;教育子女注意用电安全,不得私拉电线、安装插座;教育子女不携带管制刀具或其他危险性物品进入校园。
三、教育孩子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不早到、不迟到。由于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我们将严格监控孩子的作息时间,早7:15~7:30到校,下午1:15~1:30到校,预防无监管情况下的安全隐患。
四、增强孩子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孩子不在上学往返路途中逗留、玩耍,有事要请假;未经家长同意,不让孩子单独外出或在外留宿,严禁孩子沉溺网吧、游戏机室;教育孩子不到危险水域游泳;如果孩子有特异体质或患有特定疾病,事先如实告诉孩子班主任,便于予以照顾。如遇歹徒或他人敲诈勒索时要沉着应对,及时报告班主任或学校,危险时想办法拨打“110”报警。
五、增强孩子遵守交通法规意识。教育孩子在往返学校途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骑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上学,不乘坐无牌、无证、拼装车、超员车和不规范车辆。
六、引导孩子养成良好饮食卫生习惯,预防疾病发生。教育孩子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等,不买零食尤其是地摊上的小食品,养成良好习惯,做到“勤洗手,喝开水”(上学自备饮用水),预防疾病或中毒现象发生。
七、模范遵守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做孩子的表率。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及校内安全,我们将严格遵守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未经允许不进入校园。接送孩子在校门外两侧等候,为方便孩子出入,不将车辆停入学校门口主干道;若特殊情况需进入校园,经门卫与相关教师通话,证实后履行进出校园登记手续进入校园。孩子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及时和班主任取得联系,给孩子请假。
孩子的健康成长,是家长的幸福,是学校的欣慰。让我们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孩子的安全多一点教育,多一份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