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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清欠专项检查情况报告

2025/06/11优秀报告

倚栏轩整理的工资清欠专项检查情况报告(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工资清欠专项检查情况报告 篇1

根据市工信局《关于做好20xx年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通知》(惠市工信函〔20xx〕169号)等一系列文件以及各级领导有关批示精神,我县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做好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清欠工作落实情况。一是高度重视清欠工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和加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部署,我县于20xx年12月24日成立了惠东县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人常务副组长,分管中小企业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切实加强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等工作的领导。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县中小企业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制定了惠东县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原则、工作机制、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完成时限等,稳步推进清欠工作。三是全面开展排查。各镇、各相关部门按照方案,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经排查梳理,我县共发生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6宗,欠款金额809.25万元。

其中:

①白花镇政府2宗,拖欠惠州市启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养殖场清拆工程款99.47万元,拖欠惠州市东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卫片执法违法图斑整改复耕复绿工程款9.26万元;

②吉隆镇政府2宗,拖欠伟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吉隆河清理工程款43.7万元,拖欠佛晓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半径村陂头工程款18万元;

③铁涌镇政府2宗,拖欠建龙公司购地款280万元,拖欠林这霖土地转让款358.82万元。

(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清欠工作落实到位。县中小企业局按照市有关要求和县领导的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对市里每次下发的相关文件,都及时转发或另行通知给各镇、各相关部门,定期报送相关材料,建立了较完善的工作台账。对发生拖欠账款的3个镇,县中小企业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业务股室负责人多次进行实地督查,要求相关镇决不能拖全县后腿,确保按期偿还相关欠款。由于领导重视、上下联动、督查到位,我县发生的6宗欠款809.25万元全部按期清偿完毕。

其中:20xx年9月30日前,清偿欠款4宗,合计164.17万元:

①吉隆镇政府清偿伟信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吉隆河清理工程款43.7万元(全部清偿完毕);

②吉隆镇政府清偿佛晓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半径村陂头工程款18万元(全部清偿完毕);

③白花镇政府清偿惠州市启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养殖场清拆工程款99.47万元(全部清偿完毕);

④白花镇政府偿还惠州市东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卫片执法违法图斑整改复耕复绿工程款3万元(部分清偿)。

20xx年10月,清偿欠款3宗,合计645.08万元:

①10月13日,白花镇政府清偿惠州市东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卫片执法违法图斑整改复耕复绿工程款6.26万元(全部清偿完毕);

②10月17日,铁涌镇政府清偿建龙公司购地款280万元(全部清偿完毕);

③10月17日,铁涌镇政府清偿林这霖土地转让款358.82万元(全部清偿完毕)。

(三)政策落实情况。认真落实“地方新增债券要优先用于偿还拖欠款,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通过发债或其他金融工具置换存量债务节省的利息支出要全部用于清欠”等支持清欠工作的财政金融政策。县中小企业局在督查中了解到铁涌镇政府拖欠的2笔欠款共638.82万元,由于金额较大,铁涌镇政府确实暂时无法偿还,就及时将情况上报县政府。县分管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沟通、亲自协调,敦促铁涌镇政府制定切实可行的`清偿方案。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全市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需于20xx年10月20日前还清”的要求,我县于10月10日召开十届69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经会议审议决议,同意由县财政预借640万元给铁涌镇政府用于清偿拖欠建龙公司和林这霖债务,确保年底前完成清偿目标任务。

(四)问题清查和整改情况。按照上级有关工作部署,我县从20xx年11月起,认真开展清欠工作“回头看”,组织县中小企业局、县直有关部门以及各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度假区管委会)在全县范围再次进行检查清查,对民营企业进行回访和实地核查,发放调查问卷,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截至目前,我县没有发现有新增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企业投诉问题等情况。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排查梳理,防止瞒报漏报。县中小企业局、县科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要继续加大清欠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清欠工作,督促各镇、各相关部门特别是重点部门进行排查梳理,查漏补缺,防止出现瞒报漏报等情况。对瞒报漏报单位,一经发现,坚决给予严肃处理。

(二)严格项目审查,防止新增拖欠账款。对政府投资类项目,要严格条件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的,一律不得审批,一律不得开工建设,遏止新增欠款发生。

(三)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监督考核。政府部门要把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督查考核。

工资清欠专项检查情况报告 篇2

按照《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的通知》要求,现负责的移民安置工程涉及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机构、落实责任

为全力作好负责的在建移民安置工程项目及已完成建移民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扶贫开发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设在项目办,由项目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并按照局分工落实电站、扶贫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人。切实保障电站移民工程和扶贫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按时按期支付到位。

二、结合核心指标、开展自查

涉及的硬梁包移民安置建设单位按照我县根治欠薪目标考核指标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主要对根治欠薪材料报送、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登记评价、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在建工程项目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款和人工费分离拨付、欠薪导致农民工到州、省、京越级上访、因欠薪引发30人以上群体突发事件、因欠薪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工程项目有无欠薪案件办结等核心指标情况进行梳理和自查。经自查存在问题如下:

1、未按规定向当地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提供金融机构保函。

2、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执行不到位,缺少农民工实名台账,退场时间等。

3、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考勤表执行不到位。

4、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本人签字执行不到位。

5、施工总承包单位没有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

三、结合专项行动、加强根治工作

根据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对未按规定执行的,及时督促落实,对排查出的欠薪问题以限时解决,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钱,实现元旦、春节基本无欠薪,将“两清零”目标落到实处。为实现“两清零”目标,根据近期自查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以督促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向当地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金融机构保函。

2、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以安排劳资专员按规定完善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台账。

3、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以安排劳资专员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完善了农民工考勤表执行制度。

4、在建工程项目总包企业以按要求编制农民工工资表,严格执行了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制度。

5、在建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以按规定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在现场制作了维权公示栏,按月将民工考勤表、民工工资发放进行了公示。

四、下一步工作

按照省、州、县对根治欠薪相关会议精神及今冬明春农民工保障服务行动工作方案,将加强涉及移民安置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督查工作,切实督促用工单位按照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将农民工工资全额即时支付到位,防止因欠薪产生上访、缠访、闹访事件的发生。

工资清欠专项检查情况报告 篇3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帐款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xx]347号)和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帐款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人社局职能,对中小企业账款中涉及拖欠劳动报酬一类进行监管把控,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展成效

(一)为跟踪清欠工作进展,做好阶段性情况汇总

配合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安排,定期对我县中小企业清欠工作情况检查,做到底子清、数据真实,并对排查结果迅速建立台账,并如实报送县工业商贸(中小企业)局负责汇总。

(二)制定应急预案,落实调处机制

针对中小企业账款中涉及拖欠劳动报酬的部分制定应急预案,如经排查确实存在民营企业拖欠劳动报酬的,将联合相关部门集中力量对该部分账款进行清欠,做到应付尽付,不留死角。对已纳入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存量范围的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按规定期限抓紧化解,有条件的要优先安排偿还。

(三)加大对隐患企业监控,严禁新增欠款。

结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对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将经营风险转嫁给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恶意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将严肃处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于查实存在重大拖欠劳动报酬行为的民营中小企业,我局将按规定严肃查处,对出现严重拖欠问题的.失信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截止20xx年3月19日,未发现我县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地方大型国有企业、地方政府平台公司涉及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二、存在问题

(一)由于摸排工作量大面广,短时间内全面准确掌握拖欠情况还存在一定难度。

(二)电商发展带动新型行业的兴起,如何监管连锁加盟的服务单位及确定责任主体成为新的工作难点。

三、意见建议

(一)健全清欠机制。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县级领导包抓各镇(街道)和重点部门制度,以及县纪委监委派驻督导员到各镇(街道)和重点部门蹲点督导清欠。同时,要健全长效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对拖欠行为、支付责任、处罚措施做出明确规定,加强项目审批、资金落实、结算条款等招标前置条件约束,大幅提升商业债务违约成本。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对出现严重拖欠问题的失信主体,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措施。推动出台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防止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有关制度,依法查处垄断行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严肃处理打击报复、限制或无正当理由终止业务往来等行为。

(二)加强政策支持。县财政部门对拖欠不还的镇(街道),要减少其相应转移支付等措施坚决推动清欠;对及时主动清欠款但短期内资金紧张的,要通过库款调度等方式来予以支持。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县金融办要指导企业加强往来账款管理,鼓励国有企业加入应收账款融资授信体系,避免通过不正当方式挤占民营企业资金套利。县金融办、财政局要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规模前提下,通过发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方式,依法合规解决拖欠问题。县国有资产局要督促国有企业分类清理拖欠应付民营企业账款,加强对拖欠账款行为的监督惩戒。

工资清欠专项检查情况报告 篇4

现将我县开展《20xx年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检查》的工作总结随文呈上,妥否,请审示。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20xx年春节期间农民工拿到工资,顺利返乡过年。针对近年来农民工维权案件逐年呈大幅上升趋势,欠薪问题呈体制性、多元性、普遍性、群体性特点,清欠工作十分艰巨,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以至欠薪逃匿等行为,不仅直接损害了劳动者的生存权益,而且恶化了经济环境,影响社会稳定,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极大隐患。现将我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情况工作作以下简要总结。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用人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根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安排并成立清欠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有计划,有步骤的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为确保20xx年春节前将拖欠工资清理完毕,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专项监督检查中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求真务实查清、查实了本行业、本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额、人数、制定了清欠计划和清欠措施。为防止专项检查工作出偏差,出漏洞,实行投诉、举报制度,县清欠领导小组设立并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

(二)督促落实工资保障金制度,加强源头管理。我县在工程建设领域逐步推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在发放项目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要求承建企业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为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发生提供保障。20xx年,全县有6个施工项目共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74万元,缴纳保证金的用工单位无一出现工资拖欠问题。

(三)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强化用工管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劳动用工依法管理机制,要求建设单位在用工过程中,必须依照合同法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职工名册、考情记录、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20xx年,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7.3%、小企业及其他用工单位签订率为85.9%,全县各类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数达到5057人。

(四)加大劳动执法检查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深入企业和施工单位,对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的发放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用工单位限期整改,为维护正常的劳动市场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结合执法检查,在用工企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当中深入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劳动维权知识,做到了检查、整改、教育相结合,使企业和劳动者依法履行职责、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得到不断增强。

(五)依法处理拖欠工资案件,保障合法权益。经过近期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的摸排,基本掌握了全县各用人单位欠薪情况。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我们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清欠一起,做到了零容忍,有效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xx年截止1月4日海晏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共接待来信、来电、来访195人次。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28起,经调查立案22起。已结案17起,追发涉案金额133.2万元,涉及农民工295人。正在调查取证清欠的案件5起,涉案金额40.1万元(涉案金额中有一部分工程款,案件较为复杂正在立案调查取证予以处置),涉及农民工56人。20xx年立案后未清欠3起,涉案金额22.34万元,涉及农民工39人。建议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的1起,涉案金额38.6万元,涉及农民工12人。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拖欠数额呈逐年增强趋势。由于开发建设步伐加快,项目建设数量和资金规模迅速增长,导致清欠工资案件数量和拖欠金额呈逐年增强趋势。二是群体性讨薪所占比例增高。基础设施建设领域5人以上集体讨薪、越级上访案件呈上升趋势。三是处理欠薪案件的难度增大。工程管理不规范,拖欠农民工工资、工资结算争议和欠薪逃匿等现象仍然比较突出,且存在案件处理难度大。四是用工单位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由于工程建设单位带资垫资、转包分包、随意用工等现象多发,不能有效承担起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责任,加之大部分农民工知识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注意收集、保存劳动关系及报酬方面的相关证据,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难以提供有效证据依法维权,往往只是凭自己的蛮道理维护自己的权益。五是工资支付制度不规范。用工单位在支付农民工工资时通常是先支付给包工头,然后再由包工头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不能及时掌握工资发放情况,如遇包工头携款逃匿的情况,极易发生拖欠案件。六是劳动监察力量薄弱。人员不足和办案装备不足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三、对强化农民工工资保障的建议

一是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协作制度,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作为项目开工和验收时的必要条件,项目主管单位在核实保证金已缴付到位后,才能办理开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同时,要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内容列入项目建设合同条款,提供法律保障。二是严格执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对改、扩建在内的施工项目,施工单位要及时在县劳动保障监察 大队进行备案,并将施工队备案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项目开工和竣工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和程序。三是实行督查部门对项目单位的定期督办制度。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为地区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督查部门督办的重点内容,实行挂牌督办。同时,将该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与干部绩效考核相挂钩。四是实行项目的动态管理制度。项目主管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保证项目规范建设,杜绝工程中的层层转包等现象发生。如发现纠纷矛头应及时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主动、及时、全力地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