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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事故心得体会

2025/06/11心得体会

倚栏轩整理的学习事故心得体会(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学习事故心得体会 篇1

近日,公司组织学习了重庆12.23井喷事故和青岛11.22管道爆燃事故的安全教训分析。从集团公司到管道局,各级领导、各部门都高度重视此次安全教训的学习,对事故视频进行了层层传达落实,并要求深刻领会,反思深层次原因,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心质量安全环保部要求在各部门中开展接受事故教训为主题的安全大讨论、大反思的自查自纠活动。

我们在学习了事故通报后,心里非常震动,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在想这些事故为什么会发生呢?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一起又一起的重大伤亡事故?石油石化行业是高危行业,从国家到单位再到个人,都深知安全的重要性,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已非常完善,但是事故的发生总是不能避免,为什么呢?我想究其根源还是人的原因,是“违章、麻痹、不负责任”的具体体现。 “违章、麻痹、不负责任”充分诠释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违章”就是不按规章制度,不按操作规程来做事,本来是可以妥善解决的事故却总是重视不够,一心想着不报告、不通知、不疏散的偷偷摸摸的解决问题,掩饰错误,在事故发生是首先想到的是掩饰,随后便酿成了更大的悲剧和后果。还有一些人凭着自己的个人主观意识来做事,久而久之就变成了习惯性违章;习惯性违章进一步发展就产生了“麻痹”思想,未认真分析工作过程中的所有环节,不认真履行工作流程和规程,总认为自己这么做没什么大不了,自己是对的,图方便、图省事,从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不负责任”就表现在多方面,管理上的不负责任,监督上的不负责任,具体工作者的不负责任,即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到位、执行不到位。

安全工作天天抓、天天讲,为什么还会出安全事故呢?如果日常安全防护可靠、如果日常监管到位、如果工作前已消除隐患、如果不违章指挥、作业……“ 11.22”事故怎么可能发生?这就是思想麻痹,重视不够,放松了安全意识,导致事故发生。事故的发生总逃不掉人的原因,从设计、施工到监督,那一个环节不到位都有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我们要坚决杜绝工作中各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对自己,对同事,对领导,对公司的我们必须承担起责任。试想,如果因为你的不负责任,导致了安全事故发生,会给同事、领导、家人带来多大的伤害,会给公司的财产带来多大的损失。

所以,我们在工作时,一定要牢记安全,“常怀责任之心,常行责任之事”做安全生产明白人,认真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强化安全监督,不放过任何细节和小事。安全无小事,用我们认真的责任心来换取持续的安全无事故。

学习事故心得体会 篇2

一、加强安全管理

每一次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是由麻痹大意造成的。要从以前发生的安全事故中吸取经验教训,不断加强对现场安全工作的管理,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要充分发挥公司安全员和班组安全员作用,对现场安全隐患进行定期、不定期排查,做到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安全责任人要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巡察工作,对违章操作进行严肃处理和纠正,加强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学习,提高员工执行力,增强员工责任感,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安全生产的良好秩序。

二、杜绝“三违”行为

“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违行为就是野蛮行为,不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只图省事,存侥幸心理,怕麻烦,这就给了事故发生可乘之机。作业人员严重的违章,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操作行车前不进行遥控器和行车的比配确认,远距离操作行车,都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要加大对“三违”行为的查处,坚持开展班前五分钟安全早会,做到安全工作天天抓、天天讲,安全互保对子之间应做到时时监督,时时提醒,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制止;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安全意识、加强技能培训

要组织好员工的技能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职业素质;加强设备认知培训,让员工了解设备的基本原理和构造,增强其对操作规程的进一步理解;加强安全培训,让员工在通过不断的'安全学习中进行反思,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强化安全意识,增强责任感。

事故通报的学习与分析,其目的旨在于警世及教育我们,帮助我们查找自己工作中的不足。我会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安全管理水平,做到安全无小事。

通过参加集团组织的水泥厂培训,我积极学习,虚心请教,对公司水泥业务有了全面细致的理解,要想生产出高质量的水泥需要在现有生产工艺水平基础上做好安全,电器设备、工艺和实验室工作。在我在思路不是很清晰的时候,指出了一条正确且快捷的大道。要强化安全生产日常学习,树立安全意识 要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公司安全生产关系到广大职工、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关系到公司日常工作能否持续有效的开展下去,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必须牢牢绷紧安全之弦,保证公司的稳定发展。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这是安全生产的工作方针,也是长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总结,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通过日常工作总结安全生产经验,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我得到最深的体会是,安全无小事,事事要安全。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不是危言耸听,是切切实实关系到每个人生活工作的基本要求。在以后生产过程中我一定要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学习公司的安全生产制度。我希望今后可以学习更多的安全知识,不断充实自己。也希望每个人都在一个安全的环境中安全的工作。

有人说,安全是火,点燃了我的生命之灯,安全是灯,照亮了生命之路,安全是路,引导生命走向新的辉煌。

是啊!安全这么简单的二字,切让很多的人勾勒出了他们伤心的画面,就是因为那么一个简单的动作,那不经意间的触碰,致使自己遗憾终生,甚至丧失了生命,后悔莫及,所以,我们要提高对它的认识,并保持一定的警惕性,让它与我们同行。

厂里的关于安全带规章制度,哪怕是一个简单的标识牌也不放过,最重要的是学习如何更安全的操作设备,他们在逐一的学习着,并根据自己所在岗位的安全要求,做了总结,在互相监督的情况下,一一落到实处。

因为作为工人,只有设备安全了,他们才能更放心更安全的工作。我相信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会做得更好,因为他们需要安全作为工作和生活保障,学习安全与安全同行。

未来的日子里,让我们与安全同行吧!这样才能享受清晨的朝露,午间的茶香,晚间的夕阳,享受与恋人,朋友,家人在一起的温馨,享受生命的美丽,与安全同行乐在其中。

学习事故心得体会 篇3

今年安全生产月的活动主题是“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红线”是什么?笔者认为,安全生产的所有规章制度要求,就是“红线”。工作中的各种“安全红线”,任何一条都是在借鉴事故教训基础上总结出来的。红线划在哪里?意味着这条红线能否得到认真的贯彻落实,做到令行禁止并取得实效。

一是划在领导的关注点上。各级负责人在安全生产上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心无旁骛,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履行好“五个亲自”、“四个参与”的职责,对本单位风险隐患做到心中有数、督导有力、整改有效,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上。

二是划在员工的头脑中。即提高人员的思想认识、自我安全防护意识及遵章守纪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安规及运规,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做到人人知安全、人人关注安全、人人保安全。

三是划在两个体系建设上。安全保证体系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专业安全管理,切实增强专业安全把关能力。监督体系要严抓严管,认真履行监督职能。作为每项工作的责任人要提高“我能安全”的技能,遵章守纪,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平安。

四在划在对现场的`管控上,加强标准化作业模式管理,注重以“辨、交、控、问、评”强化作业现场全过程危险点分析与控制,确保人身安全。加强各类作业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安全防护装备管理,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自保能力。

五是划在完善奖惩机制上。坚持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和以责论处的奖惩制度,加大对安全的考核力度,提升奖励与告诫的效能,促进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只有每一位员工都扎扎实实地遵守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规定要求,站在敬畏生命、守护生命的高度,捍卫我们的保命法则,共同坚守“红线”,绝不逾越“红线”,才能把安全生产的愿望变成美好的现实。

学习事故心得体会 篇4

校园伤害事故不仅影响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生活,而且是造成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波及教育系统内部,而且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社会重要问题。如何应对校园伤害事故、妥善解决和处理此类纠纷,明确法律责任迫在眉睫。近两天,我学习了教育局王主任关于校园伤害事故的讲座,以下是本人的学习心得。

一、学校是否属于学生的监护人之争

分清责任主体是承担损害赔偿的前提,妥善解决学生伤害引发的经济纠纷,是校方与家长之间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社会的关键。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之所以难处理、处理难,就在于人们对校园伤害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导致在法律规定上,无法可依,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中,也无据可寻。

二、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与学校事故责任承担

根据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判断学校及教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确定责任主体,依此进行损害赔偿,应是分析、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则。

三、我们目前现行的关于学生伤害事故的立法状况

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案件时,我国法院一般依据现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而民法通则的相关条款过于原则,一旦发生校园伤害事故,同一类案件可能导致司法实践中两种完全不同的判决。事实表明,仅仅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已经不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依据民法精神,充分考虑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参照国外校园伤害事故依法处理的已有经验和做法,针对校园伤害事故这一特殊人身侵权行为,制定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应成为解决校园伤害事故的必由之路。《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是目前我国第一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规。通过学习培训,确立认定学校承担责任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责任,细化了学校管理责任的范围,规定了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提出了解决校园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资金来源。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既保护了未成年学生的权利,又维护了学校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