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到中高风险地区个人承诺书
倚栏轩整理的未到中高风险地区个人承诺书(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未到中高风险地区个人承诺书 篇1
在国内外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背景下,作为一名学生,为了自己和他人的身心健康,必须切实履行防控疫情的安全责任!为此,我郑重承诺:
1、我会严于律己。我会自觉遵守国家、省市区以及学校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并无条件地严格遵照执行。
2、我会自觉遵守。在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时,我会自觉遵守学校进校测量体温、有发热症状的不得进入等防疫防控的相关规定。
3、我会及时汇报。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我会自觉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史,第一时间向班主任、学校报告,绝不谎报瞒报。
4、我会坚守家中。不随意出入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公共场所,不去疫情风险区,不接触来自疫情风险区的人,若因病必须去医院就诊也一定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并做到勤洗手、勤消毒。
5、我会提醒监督。我会提醒督促家长,不串门、不聚餐、不参加聚众打牌等活动。动员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6、我会积极配合。我绝不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7、我会做好表率。坚决服从学校防疫工作安排,防疫从自身做起,积极参加体温监测,协助老师做好教学设备消毒,一旦发热立即自觉隔离,对自己上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做好同伴的表率。
8、我会关注健康。我会自觉配合家长做好每天的体温测试,关注自己每天的身体状况和体温变化。早睡早起,适当运动、合理饮食、劳逸结合,确保家校沟通顺畅。以上承诺,我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请各位同学、家长、老师予以监督!
xxx
20xx年xx月xx日
未到中高风险地区个人承诺书 篇2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疫情牵动全国人民的心,身为学生代表,我们更应勇敢面对,共克时艰。
暨南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在此代表全体暨南学子庄严承诺:
1、坚定必胜信念,共同渡过难关
我承诺,我将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坚定信心,与武汉同舟共济,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
2、听从学校安排,绝不提前返校
我承诺,我将严格遵守学校纪律,恪守学生之责,禁即止,令方行,保护自己也为保护他人。
3、团结身边同学,协助学校工作
我承诺,我将加强与身边同学的沟通,自觉上报自身情况,协助班主任及辅导员开展相应工作。
4、宣传防疫知识,重视社会安全
我承诺,我将主动学习疫情防护知识,不信谣,不传谣,等官宣,做科学防疫的传播者。
5、保持规律生活,提高自身素质
我承诺,我将坚持科学作息,练就强健体格;合理安排学习时间,静心学习,钻研学术。
6、珍惜团聚时光,尽心力陪父母
我承诺,我将按要求在家中不随意外出,尽儿女之责,陪伴家人,积极承担家务,为父母减轻负担。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未到中高风险地区个人承诺书 篇3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校疫情防控的统一领导,学校各部门积极行动、守土有责,全力做好疫情工作。
党中央专门发出通知,强调要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请全体动医学院党员接力郑重承诺: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决不能麻痹大意,决不能有任何松懈。
2.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
3.坚决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挺身而出、英勇奋斗、扎实工作、经受住考研,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4.带头配合做好排查及各项调查,坚决服从安排。
5.带头传播正能量,面对疫情保持镇定,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转发非权威部门的信息。发现有关不实、错误言论及时上报。
6.带头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引导帮助身边群众正确理解,积极配合,科学参与疫情防控。
7.率先垂范,引导身边亲友不去人员密集、空气流通不好的公共场所,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减少传播机会。
8.带头提高防护意识,勤洗手,勤消毒,出入公共场所戴口罩,不吃野生动物,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防控疫情,从我做起。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未到中高风险地区个人承诺书 篇4
根据省、市、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本人承诺:
1、个人所提供信息均真实可信;
2、近期未出现发热、乏力、干咳、肌肉酸痛等不适症状;
3、自觉配合所在单位和政府部门开展日常健康状况监测,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不去人员密集场所;
4、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主动报告发现的疫情信息,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5、返岗前14日没有到重点疫情地区(湖北省,河南信阳、南阳,安徽安庆,温州乐清)旅居史,没有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如未按规定主动如实报告个人信息以及瞒报、谎报疫情防控相关信息的,本人愿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xxx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