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进员工培训心得
倚栏轩整理的新进员工培训心得(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新进员工培训心得 篇1
接到xx新入职员工培训通知的时候,我知道我站在了人生新的起点上,从此踏上了新的征程。为期大半个月的封闭式培训,让我受益匪浅,也让我对xxx有了全新的认识,9月26日,我被分到xx见习,在这里我收获了很多,也思考了很多,在这里,我想和大家一起分享我的心得。
严以律己,遵守规章。银行是社会经济正常发展的“心脏”,而我们就是“心脏”的维护和保养者,不允许我们在经营中出任何的差错。见习过程中,老同志总是耐心的告诫我们,哪些该做,而哪些不能做。该做的就必须要做,而且要做好,不能做的也不能去碰。几天的柜面业务见习让我深刻体会到,作为一名xx工作人员应该肩负的重担和责任。这些就要求我们必须严以律己,遵守规章制度。摒弃自身不好的一些习惯,做一名合格的xx人。
加强学习,完善自我。也许是因为紧张,也许是因为我们刚开始临柜害怕出错,见习工作中我们都深感压力很大,还有很多复杂的业务不会操作。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xx业务员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工作过程中肯动脑,肯钻研,十年如一日的坚持,才能在这条道路上越走越好。
不忘初心,感恩回馈。这次有幸能成为xxx的一员,既是新的起点,也是新的征程。都说最好的安排总在不经意的时候出现,感谢xxx给了我这样一个新的平台,让我有机会实现我的人生价值。那我需要做的就是心存感激,怀揣希望去努力,我会坚定不移,把热血洒在xxx的这一方热土,贡献属于我的那一份力量。
我会把这此见习作为我人生的起点,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不断要求自己,完善自己,让自己做的更好。
新进员工培训心得 篇2
一个半个月的入司培训,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是要让我写关于这段时间的心得体会,那必定是珍贵和有趣的。从7月14号起,我们就披上了一身建工蓝的戎装。
那天到达公司总部,报到后入住四建宾馆,同事们聊的不再是课本,而是实际工作,我才蓦然发觉我已真正走出象牙塔,开始步入职场,惶恐油然而生。这意味着我要开始独立生活,不再是随意向父母伸手的孩子。那晚的新员工见面会,自我介绍、竞选班干部......流程熟悉又陌生,不禁想起四年前的大学入学,只是,“同学们好”变成了“同事们好”,也不再是以后大家还要相处四年,而是15天的短暂相聚又要各奔东西。这,是新征程的开始!
一天后的清晨,我们从公司总部出发,到达国防教育基地。领取服装、安排宿舍......琐碎又期待。中午的餐前训导令人印象深刻:服从命令,严守纪律,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短短十六字,每日响彻食堂,吃饭也变成一项纪律严明的事情。十人一桌,每日不一样的伙伴,于是有机会认识到几乎全班的人。饭后洗碗,虽是小事,却最可体现大家的团队意识和责任感。一人一碗,男生们时常绅士地帮女生们收走,即使没人监督,大家洗碗依然认真细致。之后的日子被各种有趣的活动填满,充实、温馨。
半月的培训,切身感受到建工的强大力量,让人顿生归属感,也更加期待在未来为他奉献,成就自我。
新进员工培训心得 篇3
我于6月13日参加由智联招聘HR学院举办、徐义成老师主讲的《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培训课程。《劳动合同法》虽从一审到四审经过激烈的争论,在社会上产生强烈的反响,颁布后也出现一些反对的声音,但最终还是于20xx年1月1日正式实施生效。该法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合同短期化、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等问题的出现,最终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从其立法思路上看,更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结合所讲内容、学院实际情况及在工作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现从人才引进、入职培训、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解除、档案及社会保险的转移等几个方面做一总结汇报。
一、人才引进
我院每年都参加全国各地组织的大型招聘会,从中选拔一批优秀的人员充实学院教职工队伍。在人才的引进与选拔上,应从其“才、学、识、德”四个方面综合考察,决定录用与否。录用时应对其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专业技能、是否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档案及保险情况做一属实了解。以上内容在学院现有的职工登记表已有体现。若能在职工登记表加上有本人签字申明的“本人所填内容若与事实不符,愿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为最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就有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的规定。根据劳动者所填带有本人申明的职工登记表,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现该劳动者对其情况有所隐瞒或者是所填内容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那么单位就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劳动者以欺诈的方式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之订立合同的,合同无效,从而单位可解除与之所签劳动合同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二、入职培训
新员工报到后,学院依照惯例组织岗前培训。对学院现有规章制度的培训也为其中应有内容。《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依据法律规定结合我院情况,在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培训时,就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参加培训人员等内容设置签名簿,使其签字认可已对所培训内容有一个基本的了解。签名簿留存,以备后期使用(仲裁时的依据)。或者对已有的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决定汇编成册,人手一册,使新员工知晓其内容(签字领取)。对于新制定并决定实施的规章制度,以部门为单位,由部门负责人在适当的时间组织全体人员学习,签字后留存该文件。单位依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可以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也是管理劳动者的重要依据。劳动者若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可以依此为据,解除与之所签合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三、劳动合同的签订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订立时间的选择
签订劳动合同或是提前签订合同,或是报到之日签订,但最迟应为劳动者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现有部分入院工作已超过一个月的工作人员,单位尚未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这就存在一定的风险。这部分人员如在入院一年内离开本单位,向学院主张两倍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将处于不利地位。08年5月1日实施的《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仲裁时效为期一年,仲裁不再收费,个别情况之下一裁终审,这都有利于劳动者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这种情况曾在学院发生过,为避免这种情况的重复出现,最好在近期与这部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的约定
试用期时间的确定主要依据的是合同期限的长短。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我院的实际情况也是这样,一般的合同期限都是一年以上三年以内。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下浮一定额度的约定也符合《劳动合同法》二十条不低于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在试用期期间也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在试用期期间,只有劳动者在以下情况之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时应向劳动者说明理由,除此之外的其他理由都不可以解除。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合同期限的约定
我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情况下都在一年以上三年以内。对于08年1月1日之后新引进的人才,应合理确定合同期限。在该合同期限之内,单位对其进行考核,如果综合考评不合格或是不理想,合同期满后坚决不再与其续订劳动合同(当然,单位会为此而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确立依据是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及本人解除、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即每满一年支付其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为半个月工资)。如继续与之续订合同的话,续订合同期满后,单位就会丧失不与之续订合同的主动权,那么单位必须与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而将处于被动地位。
4、工作时间的约定
根据相关规章规定{劳部发(1994)503号文},工作时间分三种工作制,即标准工作制、综合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在一般企事业单位都实行标准工作制。该规章第五条对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单位有一定约定。如果对我院部分行政管理岗位的职工实行综合工作制的话,尚需取得劳动行政部门对实行该工作制的同意,并取得相关批件。
5、违约金的约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只有在“服务期”和“竞业禁止”两种情况下方可约定违约金。除此之外,对于新签订的不存在以上两种情况的工作人员,不再约定违约金。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可能会将在机电工程系的实验室、研发中心、实习工厂工作的部分专业人员输送到外地进行专项培训,对这部门人员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并签订有关培训协议。对于《劳动合同法》实施前订立且在该法实施之后继续存续的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条款,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理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第二十六条的立法倾向,属无效条款。新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单位两份,劳动者一份。劳动者本人在领取合同书时,需有本人签字,以视为送达。未送达者,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的续订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连续两次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没有法律规定的九种情形(见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外,在第三次签订时,单位应当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本人提出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本人几乎不会提出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提出,应使其出具书面申请,单位保留其材料,为避免以后出现纠纷。因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我院08年1月1日之前签订的部分劳动合同在今年7月份到期,明年也将有一部分人员的(主要是06年接收的在系部承担教学任务的研究生)合同到期。经考查了解后,单位如果同意与其续订劳动合同(该同志已在学院工作一定时间,工作表现好、工作能力强、人品较好),在续订时,合同期限的约定最好能长一些。因为这是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第一次订立劳动合同,那么单位还可以在续订后的合同期限内对这部分同志进行充分的考察和了解,然后决定在续订合同期满后是否与之继续签订合同。
如果考核结果不满意,那就可以和08年1月1日之后签订的合同一样在合同期满后不再与其续订。经了解后,如果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部分职工不很满意,因各方面原因不便于在合同到期之时解除合同,那么可以与之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以观后效。
合同到期后,如部门负责人不能实际确定具体人员的去向,应制做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书上应明确在什么时间之前去人事处办理续订合同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不同意续订合同,单位也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
对于劳动者来说,只需提前三十天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况之一的(与单位关联比较大的主要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为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并由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对单位来说,以下情况可以解除: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若单位向劳动者提出,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拘留、监视居住、逮捕、劳动教养除外)。解除时,单位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3)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解除时,单位须支付补偿金。
(4)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本条不适用于我院实际情况。解除时,单位须支付补偿金。另外,单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还包括: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须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根据该规定,在今年合同到期人员当中,单位不同意与之续签的部分人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应依法送达,送达方式有当面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未经邮寄送达,直接公告送达,该送达无效。
六、档案和社会保险的转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十五日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法律并没有规定,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调入档案,对于学院非主要工作岗位尤其是户口不再本地的员工,不宜调入本人档案。不调入本人人事档案,不属于劳动争议。
新进员工培训心得 篇4
为期三天的县农村信用社新员工进职培训已经结束,虽然只有短短的三天,但是这三天内学到的,都必将沉淀成为我职业生涯乃至整个人生当中不可或缺的财富。通过这三天的认真学习,使我收获了很多感悟,更对未来的信合工作充满着憧憬。
培训的第一天,李主任语重心长的给我们致了开幕词。并告诫我们刚毕业的大学生,应该保持在学校的学习态度,珍惜来之不易的培训活动。在日常的工作中,多虚心向长辈,向身边的同事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工作技能。对于我们这些刚踏出校园不久的学员来说,每个人都有自己远大的理想和志向,如何把这些理想变为现实,我觉得这就需要我们从现在一步一步地做起,脚踏实地。不断的学习进取,提升自己。
主讲老师汪老师给我们讲了阳光心态和银行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深入浅出的让我们更深
入透彻的了解以后在工作中会面对的各种问题,以及如何去应对,成为一名出色的农信人。首先,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银行业是特殊的行业,李主任说银行业是跟钱打交道的,运营的是风险,廉洁自律非常重要。在上《银行从业人员职业操守》这门课程时,汪老师列举了好几个金融犯罪的典型例子给我们看,看完后,我感慨颇多。作为即将入职的员工,天天要与金钱打交道,充满了许多经济利益的诱惑,所以我们要具有较高的个人素养和道德观念,因为这不仅是对客户的尊重,更避免了自己坠入罪恶的深渊,我们要本着“经得起诱惑,忍得了寂寞,受得了委屈,经得起挫折”的态度,廉洁自律,克己奉公,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抵御经济犯罪行为。
其次,我们要树立正确的工作观。在工作中,作为新入职的员工,应该努力学习操作知识。主动去完成自己应该完成的责任,并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去完成更多的业务。使自己在工作中得到更大的提升。如同汪老师在课堂上所问的那个火车应该开往哪条轨道的问题,我们应当坚持原则,在工作中牢守纪律条例,不作一丝一毫的违反。因此,我们在工作中要时刻牢记爱国爱行,积极奉献;着眼整体,顾全大局;敬业乐业,扎实工作;客户至上,热诚服务。
最后,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作为新员工,我们要具备团队精神、创新精神和拼搏精神。我们要牢固树立团队精神,在工作中团结奋斗,实现使命,牢记农信社的利益高于个
人。不得在损害集体利益的情况下为自己谋福利。此外,还应该树立创新精神,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用我们所学来推动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发展。我们还要树立勇于挑战的拼搏精神,遇到困难,不畏手畏脚,冷静思考,知难而进,最后克服困难。在农村艰苦的条件下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我们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持之以恒,加强学习,熟练地掌握各种业务知识,开拓自己的能力,使自己成为对农村信用社有用的人才。
第三天联社安排了三位骨干精英在专业知识上对我们进行培训。分讲会计、信贷和计算机。讲解内容具有非常强的针对性,都是日常生活中所面对的比较棘手的问题。认真地学习金融知识和专业技能,将以后的工作中运用学到的知识更好地指导实践,提高工作效率。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总结经验,更好地理解专业的知识,并融会贯通。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通过实践更好的巩固所学知识,更好地提升工作效果。
虽然培训班的学习是辛苦的,但是回味其中的过程是快乐的;虽然培训的时间是短暂的,但是带给我们的启发是巨大的。对于我来说,这是一次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全面系统的理论知识学习。这段时间的学习,使我受益匪浅、感受颇深。这次学习,不但在理论上使自己得到了进一步的充实、开阔了视野,而且对我以后的工作实践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它是我前进方向的指南针。进职培训只是我工作和学习的新出发点,我将以此次培训学习为契机,在以后的工作中,做到学以致用,不断提升自我,扎实工作,团结奋进,从一个青涩的学生走向一个有责任心、充满自信的职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