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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外读物自查承诺书

2025/05/27承诺书

倚栏轩整理的课外读物自查承诺书(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课外读物自查承诺书 篇1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行风建设,更新育人新理念,树立行业新形象,使我校的明天更辉煌,我校自愿向学校、向社会、向家长公开:

一、绝不违反有关政策,茂巧立名目、私自收费或搭车收费。

除按国家法令、法规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之外,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名义强制收取各种费用,如班费、资料费、电教费、桌凳维修费、活动费等。

二、严禁举办各种以收费为目的.的乱补课、乱办班或向他人介绍学生收取费用的行为。

三、严禁私自组织学生统一购买各种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等,或让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以从中谋利。

四、严禁以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的名义,强制向学生提供服务,收取费用。如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购买学习用品及用具。

五、严禁违反学生自愿的原则,强行统一组织学生购买保险、校服等。

六、严禁向学生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钱财和要求学生家长为其谋取私利。

七、严禁不经学校批准而私自安排学生入班上课,或少交、漏交、瞒交学费据为己有。

承诺人(签字):

日期:

课外读物自查承诺书 篇2

为制止“三乱”,净化育人环境,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针对“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问题,乌龙坝镇中心小学全体教师特作以下承诺:

1、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拒绝有偿家教。

2、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班。

3、不办课后班或为社会托管和个人介绍学生。

4、不擅自外出兼课,

5、不自立名目乱收费,不向学生推销商品或强迫学生购买规定书目以外的`学习资料。

6、发扬奉献精神,坚守高尚情操,廉洁从教,不从事第二职业,不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或亲友办私事,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承诺人(签字):

日期:

课外读物自查承诺书 篇3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郑重承诺:

1.不接纳或协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进入学校宣传、推荐、推销任何课外读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2.不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不组织班级统一购买课外读物,不向学生推销课外读物,不引导、诱导、暗示学生到指定的'书店购买课外读物。

3.不随意接受课外读物的捐赠,捐赠图书必须由学校进行审核把关。

4.不随意向学生推荐读物,由学校参照《教育部推荐新课标中小学课外阅读书目》和《威海市中小学生阅读推荐书目》,统一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推荐程序包含初选、评议、确认、备案四个流程:

(1)备课组、图书管理员提出初选目录报教导处。

(2)教导处组织审批,提出评议意见。

(3)报校委会确定推荐的数量和种类。

(4)公示并向经区教育分局备案。

如果存在上述违规行为,按照《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自愿接受相应处分或处理。

承诺人:

时间:

课外读物自查承诺书 篇4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文件精神,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规范我校教材、教辅资料的征订管理及使用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特向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

一、严禁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征订市教育局下发的`学生用书目录以外的一切形式的教辅资料、报刊杂志等。

二、严禁推销人员进入班级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

三、严禁向学生推荐或指定教辅用书及其他学习材料等,不以在指定的教辅资料上布置作业为由变相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四、以上规定自签订之日起执行,对违反以上规定的级部和个人,另将参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第255号令)等文件规定追究相关老师的责任,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取消评优资格、行政处分等处理。

承诺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