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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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1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在校师生的餐饮卫生安全,根据县教育局《通知》要求,在全镇开展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深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巩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成果,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促使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维护广大在校师生的餐饮卫生安全。
二、整治任务
(一)严查学校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认真核查学校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严查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对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学校食堂,责令其及时办理。
(三)严查环境卫生是否整洁。认真核查学校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四)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认真核查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五)严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油脂、散装食品、食用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
(六)严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认真核查学校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七)严查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四季豆、豆浆等是否烧熟煮透,是否存在违规制售冷荤凉菜;凉菜间是否具有空气消毒和专用冷藏设施,操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严查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从20xx年9月至10月,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9月15日前)
要求各校按照整治方案要求进行自查,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健康证明、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管理制度、清洗消毒等七个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进行整改。
(二)整改阶段(9月30日前)
政务处对学校教师灶、学生灶和两所幼儿园进行检查和指导,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三)检查阶段(10月30日前)
对各学校教师灶、学生灶幼儿园食堂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对整治工作进展进行评估,注重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和幼儿园,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扎实推进。要结合校园安全综合治理要求,积极推动学校和幼儿园加大对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投入,提升各项软硬件水平,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深入开展教育培训。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督促学校切实承担餐饮服务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三)认真开展全面排查。学校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畅通信息渠道,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实现学校食堂的规范化管理。
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2
根据州食药监局和州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深入开展对学校食堂的集中整顿,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对持证学校食堂监督覆盖率达100%,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100%。严格督促学校食堂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与培训、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整治,切实改善学校食堂设施、设备与环境卫生条件,使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基本建立,相关制度规范逐步完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落实,行业自律意识显著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止,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二、整治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以及托幼食堂
三、组织实施
为了加强我县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有关问题,决定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法制办主任
副组长: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x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x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x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x县教育局安全保卫股股长
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管理管理工作的措施和建议。
四、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10日之前完成)
1、县教育局、县食药监局、县卫生和计生局对辖区内学校食堂进行认真摸底动员,督促学校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成立食品安全组织领导机构,强化学校法人代表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使其进一步掌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正确认识本次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开展排查,组织辖区范围内学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重点对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培训情况、餐饮具消毒保洁情况、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食品留样制度执行情况,以及重点食品和关键食品加工环节进行排查,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并提出监督指导意见,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到位。
3、督促指导学校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成立应急组织机构,结合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食品安全应急措施,开展应急求援演练,建立食物中毒事故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能及时控制、有效处置。
(二)监督执法阶段(9月11日-10月20日)。
1、针对自查自纠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督促整改落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并抄报主管教育部门,对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2、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严格许可准入,严格审查学校食堂经营者资质,严禁学校将食堂承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人员经营,依法查处学校食堂无证经营行为。完善食品安全抽查和监测制度,全面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依法查处采购、使用非食用原料、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三)总结评估阶段(10月21日-10月30日)。
县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鼓励先进,督促整顿工作不扎实、效果不显著的单位进行整改,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1、县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从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实施,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2、为保障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卫生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督、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落实整治工作任务和责任。
(二)落实责任、加强协作
1、县卫生和计生局、教育局要按照相关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密切沟通配合,切实落实监管责任,着力纠正执法监管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的问题,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松、不断、不乱。同时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职能,严肃查处学校食品安全事件,对未依法查处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县卫生和计生局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配合协作,互通信息。对管辖范围内学校食堂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开展学校食堂和幼儿园食堂特别是农村寄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畜禽肉类及其制品、食用油、调味品等原料采购、贮存和使用的监管,加强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整治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中毒事件的,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三)加强宣传与信息报送工作
1、要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加大对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安全消费的意识。要积极推动和大力开展餐饮服务企业诚信、讲自律的活动,切实增强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要认真处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对典型案例和大案要案予以曝光。
2、要做好专项整治的信息报送工作。对整治中发现和查处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出现的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于10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3
为切实解决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学生食堂经营管理不规范问题,根据市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印发的《益阳市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益教整治〔20xx〕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对20xx年1月以来全区公办中小学学生食堂(含公办幼儿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食堂)(以下简称学生食堂)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整治。20xx年1月至20xx年8月期间根据《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进行整治,20xx年9月以后严格执行《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严查违纪违规问题,问责失职失责行为,建立健全管用的长效机制,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确保学生伙食价实相符。
二、组织机构
成立赫山区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区教育局廉政纠风室,由刘卫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
在学生食堂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单位和个人。
(二)重点问题
重点整治以下9个方面的问题:
1.通过虚报、冒领、套取等手段,挤占、挪用、贪污学 生伙食费或食堂经费问题。
2.强制学生搭餐或通过食堂向学生乱收费问题。
3.设立“小金库”,直接或采取弄虚作假方式在食堂经费中列支学校公共开支或奖金福利、津补贴、招待费及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支出费用等问题。
4.以收取管理费、折旧费等名义从学生食堂牟利、增加食堂成本问题。
5.在食堂管理中为他人谋利、搞利益输送或以权谋私问题。
6.在托管中存在违纪违法问题。
7.学生食堂采购伪劣食材、损害学生身心健康问题。
8.未按规定使用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问题。
9.因疏于管理、失职失责、玩忽职守,引发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等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时间为20xx年9月至20xx年12月。
(一)部署宣传(20xx年9月—10月)
1.制定方案。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整章建制。各单位在9月30日前成立学生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学生、家长、教师、村(居)民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建立陪餐制度,要制定陪餐登记表并及时做好记录;推行营养食谱制度,制定每周带量营养食谱并公布执行;建立完善餐饮定价制度,实行明码标价;制定满意度测评标准并每月进行测评,及时公开测评结果;建立食堂财会制度并每月公开收支结余情况,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建立采购和定期轮换制度,采购要有详细的记录备查,采购人员每学期轮换一次;建立出入库管理制度,出入库必须由专人负责并签字确认。通过整章建制推进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3.广泛宣传。各单位要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各单位要在9月30日前召开会议部署专项整治,发布专项整治公告,畅通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并将机构成立情况、实施方案等报区教育局廉政纠风室。
(二)全面整治(20xx年10月—11月)
1.全面自查。各单位要围绕重点整治内容,对20xx年1月以来学生食堂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自查自纠情况于11月10日前报区教育局廉政纠风室。
2.重点抽查。区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办根据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检查学生食堂经营管理情况。
3.联动暗访。我区纪检监察机关将协调发改、财政、审计、食药监管等职能部门开展不定期的明察暗访,收集、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
4.问题整改。各单位认真整改自查和重点抽查发现的问题。
5.重点解剖。按市专项整治办要求,分别选取不同层次、不同性质的4所学校的学生食堂进行重点解剖(省级示范学校按上级规定必须纳入)。区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办严格执纪问责重点解剖学校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在查深查透的基础上向市专项整治办报送专题材料。
(三)总结评估(20xx年11月—20xx年12月)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针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完善相关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并于12月10日前将总结上报区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办。区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办将综合各学校专项整治情况,分析评估整个专项整治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规范学生食堂管理相关制度的建议和意见,以制度建设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四)巩固深化(20xx年1月-12月)
各学校要按照“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和“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责任不松、整治不变,持续巩固深化拓展专项整治成果,深入开展“回头看”。区中小学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办会强化监督检查和专项督查,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顶风违纪违规行为,确保学生食堂真管真严、长管长严,营造风清气正的学生食堂管理经营环境。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学生食堂问题专项整治是事关维护民利、赢取民心的一项德政工程,各单位要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把精力聚集到抓具体工作落实中来,以坚决态度、过硬措施、扎实作风,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群众满意。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单位“一把手”要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加强统筹,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扎实推动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三)强化执纪问责
各单位要认真核实、及时整改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对因管理不力导致发生严重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除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外,还要免去相关责任人的职务;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全面整治后,仍然存在学生食堂违纪违法问题的,一律按照“一岗双责”从严从重处理;对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曝光,发挥教育警示震慑作用。
(四)及时报送情况
各单位相关材料按时间节点及时报送。纸质材料报至区教育局廉政纠风室,电子材料报至QQ邮箱。
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xx】160号、《关于深入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食【xx】193号)和河北省《关于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冀食药监食【2012】51号),市药监局及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xx市2012年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围
xx县辖区内的所有职业学校、中、小学和托幼机构食堂(以下简称学校食堂)。
二、整治目标
通过对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进一步明确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提高食品安全设施配置水平,规范食堂加工制作行为,从源头上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三、整治内容及措施
(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立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组织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校长(负责人)负责制,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学校对托管食堂、承包食堂、供餐单位是否有准入制度,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严格索证索票,货证票是否相符,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账,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过期食品,使用的食用油是否符合《xx市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管理规定》要求。大众食品采购是否相对定点,有无采购协议。重点检查有无来源不明的.禽畜肉制品、火锅底料、散装调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等。
(四)督促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重点检查是否违规加工制作冷荤凉菜、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五)加工场所及过程卫生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内外环境是否定期整洁,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孽生条件的防护措施;通风和排气是否良好,食品加工过程能否做到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场所各功能间是否齐全;食品加工过程能否烧熟煮透,学生餐菜谱设置能否避免风险菜,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能否保持冷藏设施定期清理;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卫生清扫工具是否有专用存放场所。
(六)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是否明白应知应会岗位卫生知识;工作时是否穿有洁净的工作衣帽;是否留有长指甲、戴首饰;是否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等。
(七)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达到“五专”(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
四、时间安排本次专项整治从20xx年4月至6月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4月—4月底)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进行自查,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从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卫生、健康证明、使用食品添加剂等六个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进行整改。
(二)整改阶段(5月—5月底)教育局主管股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化所要对各类学校自查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发生过食品安全隐患的学校,要进行重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