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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共同体方案

2025/05/23方案大全

倚栏轩整理的城乡共同体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城乡共同体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xx〕70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落实好“新增城乡教育共同体结对学校(校区)1500家”省政府民生实事任务的通知》(浙教办函〔20xx〕53号)文件要求,围绕以高品质建设“优学婺城·幸福城”为目标,结合我区实际,强化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打造“重要窗口”的新要求、高标准,切实把牢以城带乡、以优扶弱、优质均衡、共同发展的工作方向,通过党建统领、数字赋能、系统集成,大力推进教共体建设,将城镇优质教育资源下沉到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激发乡村学校办学活力,提升乡村学校师资、管理、质量、文化等整体水平,着力破解义务教育在均衡、质量方面“乡村弱”的突出问题,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共享发展。充分发挥城镇优质学校教育资源优势,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推广和合成再造,形成稳定的合作机制,推动镇乡共同体学校共同发展和进步。

2.坚持内涵发展。从注重硬件建设向注重软件建设转变,通过先进办学理念辐射、骨干教师合理交流、教育教学资源共享、教学共研、办学文化共生等策略,加强内涵建设,提升办学品质。

3.坚持特色发展。注重优质学校文化在集团内部的培植和发展,在尊重每一所学校的办学传统和特色的基础上,激发学校主动发展的活力,逐步建立和培育特色教育项目,形成特色教育品牌,形成多元发展格局。

三、实施模式

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是指义务教育阶段城区或镇区优质学校(以下简称城镇学校)与乡村或镇区学校(以下简称乡镇学校)结对形成办学共同体,实现以强带弱、共同发展,提升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水平的学校发展模式。本次确定城乡教育共体新增融合型、共建型两种模式。

1.融合型教共体。融合型教共体是指一所城镇学校与一两所乡镇学校全面重组,融合成“一校二区”或“一校多区”,开展同步化办学。融合型教共体城乡各校区合为一个法人单位,人事、财务、管理统一。各校区实行“师资同盘、教学同步、培训同频、文化同系、考核一体”的管理模式,实现一体化发展。融合后的各校区可按原学区划分独立招生;达成扶弱提升目标后,合并的校区可重新分设独立。

2.共建型教共体。共建型教共体是指将乡镇学校的教育教学业务委托给城镇学校管理,或城乡若干所学校结为紧密型教育集团办学。由一所城镇核心校牵头,各成员校实行“资源共享、管理共进、教学共研、文化共生、考核捆绑”的管理模式,在办学理念、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学校特色等各方面实现共生发展。共建型教共体各成员校法人独立、财务独立,但工作统整。

四、工作要求

1.开展线上教学活动。新增融合型、共建型教共体具备“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工作基础。融合型教共体校区间、共建型教共体核心校与受援校间开展基于“互联网+义务教育”基础的城乡同步课堂,年内不少于2门学科,累计不少于20节。(省教育厅要求需上传学校间同步课堂的图片与课堂记录)

2.开展线上线下教研活动。融合型教共体校区间、共建型教共体核心校与成员校间开展教师网络研修不少于8次,开展线下教研不少于4次。(省教育厅要求需上传学校、年级组、学科组间的教研活动文本佐证、网络研修图片)

3.推进教共体教师交流。新组建的融合型教共体内校区间教师实现无障碍流动;新组建的共建型教共体核心校选派骨干教师到成员校任教,并覆盖到每一所成员校。(省教育厅需上传已交流教师的名单等基本信息,通过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复核)。

五、政策保障

1.突出党建引领。各共同体学校要注重发挥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引领党员干部教师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构建党建统领教共体建设的工作格局。融合型教共体党组织要加强统一领导、实现党建一体化;共建型教共体可组建联合党组织,常态化开展党建共建。

2.理顺管理体制。融合型教共体建立党政工一套班子,实行统一领导;人财物重组后由教共体统一调配和使用;教师统一招聘,统一培养,跨校区无障碍调配;各校区的学区范围相对独立、保持稳定;标准化学校评估、校额认定仍以各校区为独立单元。共建型教共体内各成员校法人地位不变、经费独立核算不变、校名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建立共建联盟章程,制订发展规划,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进步。

3.落实经费保障。财政部门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支持教共体建设,保障教共体相关工作和建设经费。对推进扎实、成效明显的县(市、区)教共体,省级根据教育考核等实际情况在现有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中计算相关因素体现引导。

4.推动师资流动。教育局按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要求,加强教共体内部师资的统筹管理、调配和交流。优先满足教共体内教师的双向交流和城乡有序调动,优化教共体内各学校的师资结构。大力推动“指导师”制度,指导乡村学校学科建设和中青年教师成长;通过乡村教师到共同体学校轮训、常态化开展教师网络研修等方式,提高乡村教师的专业能力。

5.优化激励机制。融合型教共体各校区编制、岗位、师资应统筹使用和管理,共建型教共体各学校可统筹使用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但要避免过度集中在核心校(校区)。可优先考虑教共体内流动到乡村学校任教(支教)教师的.职称评聘。教共体内从城区学校(校区)流动到乡镇学校(校区)任教,视同农村学校任教经历。共建型教共体内核心校教师到成员校任教满三年且继续在乡镇学校任教,并符合高级教师职称晋升条件的,不占核心校的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今后返回核心校任教时,应当在核定的核心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重新竞聘上岗。各类评优评先比例可向承担教共体任务的核心校(校区)教师适当倾斜。可结合实际,根据教共体核心校(校区)教育履职、作用发挥、建设发展等考核情况,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对教共体核心校(校区)适当倾斜。教共体核心校(校区)要结合岗位贡献、工作量等因素,优绩优酬,向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

6.促进学生交流。建立教共体内学生交流的长效机制,定期选派不同年级、不同层次学生进行学习交流、互动体验。广泛开展教共体内城乡学校学生研学实践、劳动实践、联谊互助等活动和学生体艺特长交流、综合素质竞赛、劳动成果展示等活动。探索融合型、共建型教共体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一体化,促进学生共同成长、多元发展。

7.强化督导考核。教共体建设列入区域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价指标、各地教育工作业绩考核指标和学校发展性评价指标,并适时开展阶段性评估。各教共体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针对不同学段的学校建立针对性评价方案。健全学校发展、教师发展、学生成长等的综合评价、增值评价和特色评价,对核心校的考核和教共体绩效评价要把教共体内乡村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作为主要依据。积极培育和塑造教共体建设区域典型和学校典型,多形式开展宣传推广,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城乡共同体方案 篇2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若干措施》,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各级各类教育优质、均衡、健康发展,加快城乡教育一体化进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对象

县直:中小学、特教学校、幼儿园

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二、组织机构

成立城乡学校(幼儿园)发展共同体建设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和县社会事务局相关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研室,负责城乡学校(幼儿园)发展共同体建设具体推进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建立城乡学校(幼儿园)发展共同体。县直学校和幼儿园,与经过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一所或多所偏远农村学校和幼儿园,通过签订协议,建立城乡学校(幼儿园)发展共同体,并报县教育局城乡学校(幼儿园)发展共同体建设办公室。

(二)明确支教人员。县直学校和幼儿园遴选管理经验丰富、教学能力突出的人员为支教人员,支教人员名单报县教育局城乡学校(幼儿园)发展共同体建设办公室。名额分配采取N+2的方式,N是上年各单位分配的副高名额。N+2为各单位最高限额,具体人数由各单位根据情况自行安排,并按照文件要求报备。

(三)开展支教工作。支教期限一年(两个学期),课时满80以上。支教形式主要通过上课(授课课时不少60节,每学期不少于30节)、听课、说课、组织教育教研活动等方式,对偏远农村学校和幼儿园进行支教。支教活动组织开展情况通过资料、影像等方式留存,并填写支教人员工作量化表,通过受援学校和幼儿园及县教育局认定,一般按课时计算,上课、听课、说课为同等课时,教研活动每半天按3课时计算,每学期汇总一次,汇总时按照授课顺序将每节课的教案、听课记录、说课稿、教研记录等手写文字资料存档,汇总后,由受教学校和乡镇负责人确认并签字,报县教育局城乡学校(幼儿园)发展共同体建设办公室。

(四)支教工作认定和表彰。城乡学校(幼儿园)发展共同体领导小组每年对城乡学校(幼儿园)发展共同体建设情况进行总结,认定“一年支教经历”人员,并作为参评高级职称的资历条件。评比优秀支教集体和人员,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进行推广,并将支教经历作为推荐县级及以上先进个人的重要条件。

四、实施保障

(一)高度重视城乡学校(幼儿园)发展共同体建设,认真负责,周密配合,扎实做好相关工作。

(二)县直学校(幼儿园)要把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明确责任,丰富内容,创新方式,强化保障,注重实效,严禁弄虚作假,流于形式,切实做到与帮扶对象之间同促进、同提高、同发展。

(三)县教育局、县社会事务局相关责任科室要紧密配合,周密安排,加强管理,以城乡学校(幼儿园)发展共 同体建设为重要抓手,推进我县教育健康快速发展。

城乡共同体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xx〕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基〔20xx〕14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贵阳市大力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行动纲要(20xx—2025)》《开阳县提升教育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xx-2022年)》等文件精神。结合开阳县学校教育教学教研工作实际,通过教研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促进学校优质均衡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让每个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根据全县教研现状和教师专业发展的需求,通过“学区内联合,校际及学科互动,内联外引,共同研究”的教研共同体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借鉴、共同发展,提升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水平,从而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升全县教育教学质量。

二、工作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教研共同体植根于学区、学校、教师发展的共同愿景,学区学校自主合作,以研促教,以研育师,以研提质,共同发展。

(二)共同性原则。教研共同体以县直优质校为教研引领、以学区中心校为教研基地,为学区学校及教师提供教研平台和发展空间,对学区进行教研辐射、带动、引领,促进教研资源共享,缩小校际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共同发展提高。

(三)实效性原则。制订《教研共同体实施考核细则》,以教研督导考核制度化促进教研规范化、常态化,规范学校教研管理,确保教研扎实有效开展。

(四)协作性原则。以教培中心为组织纽带,加强协调联系,探寻教研载体,推进教研共同体发展。加强县校协作、学区协作、校际协作、学科协作,促进学校与教师之间共建、共享、示范、引领,促进共同发展。

(五)开放性原则。共同体内学校相互开放课堂、集体教研,相互学习借鉴,共享教育教学教研资源,取长补短,开放吸收,促进开放发展。

三、主要工作目标

(一)建立学区教研共同体。推动学校教研机制建设,使教研成为学校常态化工作,促进区际、校际、学科共建、共享、示范、引领,提升教研工作实效性,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培育、扩大名师资源,深入贯彻落实核心素养理念,落实学科关键能力和必备品质的`教学研究,学段衔接的研究,适应新中考、新高考改革的研究,促进全县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全县各学段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扎实深入做好教研服务。教育科研服务学校教育教学,引领课程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教师专业成长,指导教师改进教学方式,提高教书育人能力;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深入研究学生学习和成长规律,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服务教育管理决策,加强基础教育理论、政策和实践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三)搭建教师专业成长平台。建立“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优质课”评选机制,为教师专业发展拓宽渠道,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和素养。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建立完善教研体系。建立县级、学区、学校三级教研共同体,形成“学校主动、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典型带动”的教研工作机制。县教培中心及学区引领校、基地校加强对学区教研共同体的指导和督查。

1.搭建教研平台,多层次推进:联通市级教研平台、县级教研平台(教培中心、引领校)、学区教研平台(基地校、校本);促进教研共同体“点”(校本、基地校)、“线”(学科团队)、“面”(学区、全县)结合。

2.创建教研载体,多形式教研:学区教研基地校建设;学科教研基地校建设;乡村校“互加”项目建设; 教学技能展演(校本秀课、教学设计、观摩课示范课优质课);教学成果展示(课题、论文等)。

3.开发教研资源,丰富教研内涵:内引,学区内发现和培育名师;充分调动县内“三名”教师、骨干教师资源。外联,聘请县外名师、专家为学区教师做讲座、上示范课。

(二)加强教学教研指导。县教培中心加强对教研共同体工作的统筹、规划、指导,工作重心下移,深入学校、课堂、教师、学生之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学校和教师进行校本教研,改进教育教学方式,形成课程标准引领下的备、教、学、评、导“五位一体”教研模式。各学校将教研共同体工作摆在学校发展的突出位置,按照筑教科通[20xx]14号文件精神完善学校教研工作体系,促进教研工作常态化、专业化和规范化发展,保障教研工作有效开展。

1.加强“教研基地校”建设,推动学区、学科教研常态化。基地校要发挥教研基地功能,根据教师发展需求,制订基地校教研规划和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基地校教研,建成名副其实的教研基地和学科基地,培育学区名师,促进学区教师专业成长。

2.引领校要制订教研引领规划和计划,组织共同体内外名师、骨干教师按计划在学区内做好教学展示、研讨和学术讲座,为教师专业发展做好示范、引领,使学区优质资源效益最大化。

3.学区共同体学校要积极参与共同体教研。借助学区教研共同体建设的契机,做好学校教研规划,扎实抓好校本研修,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三)强化校本教学研修。校本教研要立足学校实际,以实施新课程新教材、探索新方法新技术、提高教师专业能力为重点,拟定符合学校实际的校本教研计划,着力增强教学设计的实效性、创新性,不断提高基于核心素养理念的教学能力和水平。学校须健全校本教研制度,开展常态化教研活动,充分发挥教研在研究学生学习、改进教学方法、优化作业设计、解决教学问题、指导家庭教育等方面的作用。

(四)创新教研工作方式。要根据不同学科、不同学段、不同学区、不同教师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采用区域教研、网络教研、综合教研、主题教研以及教学展示、现场指导、项目研究等多种方式,提升教研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创造性。各学段各学科教研员每学期到学区讲授示范课、公开课,组织集体备课、研讨课,开展听评课和说课活动并提出明确要求;建立教研员联系点制度,组织教研员到贫困、民族、边远地区学校和薄弱学校持续开展教学指导,帮助学校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五)树立全面育人观。聚焦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观,围绕如何突出德育实效、提升智育水平、强化体育锻炼、增强美育熏陶、培育劳动观念等重点问题,强化学科整体育人功能,深入开展内容、策略、方法、机制研究,指导学校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目标有机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六)加强育人环节研究。加强对课程、教学、作业和考试评价等育人关键环节研究。加强国家课程的研究,指导学校和教师准确把握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做好课程实施工作;加强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发研究,丰富学校课程体系和资源,满足学生多元化发展需求。加强综合性和实践性教学研究,指导学校和教师不断创新教学组织形式和教育教学方式。加强课程设计和作业设计研究,指导学校和教师完善作业调控机制,创新教学设计和作业布置方式,提升教学设计和作业设计水平。加强考试评价改革研究,提高考试命题质量,推动建立以发展核心素养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

五、学区教研共同体实施过程

学区教研共同体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领导,开阳县教育科学研究培训中心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县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教育科负责监督、考核。

(一)启动阶段:20xx年5月-9月

开展全县各学段教师年龄结构、专业、课业结构、学校教研情况问卷调查,做出诊断和反馈报告。召开全县中小学校长、分管副校长、教务(教科)主任会议,讨论学区教研共同体划分,对引领校、基地校教研职责进行说明,安排部署教研共同体学区活动。制定教研共同体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7月(试行)

对学区教研共同体建设进行动员部署,对教研共同体方案进行解读。组建学区教研共同体,实施中小学学区教研共同体计划。教研共同体工作纳入20xx年目标考核。

(三)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xx年8月后

收集学校和教师对教研共同体的意见和建议,总结一年来教研共同体取得的经验、成绩和亮点;也总结存在的不足,收集学校和教师亟须解决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促进教研共同体工作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建立教研共同体长效机制,让教研共同体真正成为教师专业成长的平台。

六、保障机制建设

1.加强教研共同体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县教育局成立全县中小学学区教研共同体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工与职责,组织教研共同体工作指导、督导、考核。教研共同体引领校按县要求拟定学区教研共同体规划和计划,并积极组织开展共同体教研;基地校要发挥教研基地功能,制订基地校教研规划和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基地校教研;学区教研共同体学校要积极参与共同体教研,以促进教研工作常态化、专业化和规范化发展,保障教研工作有效开展。

2.建立教研共同体督导考核评估机制。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将教研共同体工作纳入督导考核评估体系,重点督导评估教研队伍建设、条件保障和教研工作实绩等。学校需建立教师教研考核机制,将教研组、教师教研工作情况纳入年终绩效、目标考核、评优评先条件。用制度保障教研常态化、规范化、实效性,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3.加大教研经费投入。县教育局将教研共同体工作经费纳入师训经费预算,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补助工作经费,确保教研共同体推进。各学校也要把教研预算经费纳入学校教育事业经费预算,确保学区教研共同体工作正常实施。

城乡共同体方案 篇4

一、目的意义

1、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部署,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整合城乡教育资源,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的重要措施。

2、充分发挥城区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提高农村学校办学水平,进一步缩小城乡学校教育的差距,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3、通过城乡学校的互动,激活各校的内部管理机制,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带动新课程改革和教育内需,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

二、共同体建设形式

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原则上以城区优质学校为核心,建立城乡学校互助共同体组织架构,即保持共同体内城区、乡镇学校的原有法人地位、法人代表、领导班子、教师编制等不变,由城乡学校双方的校领导组成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城乡学校共同管理机制,城区优质学校的校长为共同体发展的第一责任人,农村薄弱学校的校长为共同体的第二责任人。各成员单位对共同体负责,并互派中层及以上领导(后备干部)到对方学校工作、管理或学习经验,共同探索构建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共同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切实提高共同体内学校的管理水平。

三、主要内容

1、城乡学校领导结对:

①农村学校有培养前途的中层(后备)及以上干部,每期1~2名至城区学校挂职学习,学习结对学校的管理制度、管理方法等。

②城区学校的校长每月保证二天的时间在对口帮扶的学校上班,每学期举办两次专题讲座。城区学校有培养前途的中层(后备)及以上干部每期1~2名到农村结对学校顶岗支教或者担任实质的校级领导,全程参与学校的管理。

③共同体成员干部每月要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部署总结工作,研究制定共同体之间统一的教学计划、师生的教育活动、教研活动、校本培训等。尽可能的帮助交流干部、教师解决工作、生活、交通等方面的问题。

2、城乡教师结对:

①城乡学校凡在编在职教师,按照规定的年龄要求轮流到城乡学校顶岗执教。原则上共同体建设学校各派出4名教师,具体人员、学科由共同体建设学校统筹安排,报区教育局人事股备案。

②城区学校凡获得区级以上名师、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称号的,要与一名农村学校教师结对子帮扶,开展好师徒捆绑式考核。

③区教育局、进修学校等有关股室要经常深入共同体学校进行调研,指导教育教学工作。开展交流教师的专项评优活动,在政策上多给予倾斜。

3、城乡学生结对:

①共同体建设学校双方学生通过开展“手拉手、共进步、同成长”一对一的互助活动,实现城乡孩子心灵的沟通和交流。开展“班级与班级结对”、“学生与学生结对”的联谊活动,建立稳定的互访交流机制,利用节假日等开展艺体特长交流、综合素质展示、学科竞赛”等联谊活动,促进城乡学生相互了解、相互沟通、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共同提高。

②开展共同体建设学生“生活体验”活动。通过“走进乡村、享受自然”和“走出乡村,体验城市”同吃同住同学习系列活动,让城里孩子感受农村的纯朴,让乡下孩子增长见识。组织他们到对方学校、家庭相互亲身体验学习、生活环境。积极创造条件开辟素质教育实践基地,让城里学生通过亲身体验农作物栽培、家畜养殖、果树管护等,培养热爱劳动,珍惜劳动成果的劳动价值观。

③开展形式多样的“献爱心”帮扶活动,动员有条件的学生、家长、社会人士对农村学校学生开展图书、学习用品、衣物捐赠等资助活动。帮助困难家庭的孩子更好的完成学业,让城乡学生共享社会温馨,共同进步。

四、参与共同体建设的交流教师

1、在编在岗教师。

2、年龄: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男1966年1月1日后出生,女1971年1月1日后出生,下年度依此类推)。

3、各校符合交流条件的教师按年龄进行排序,原则上城区学校年龄长者先行列为交流对象,农村学校年龄小者先行列为交流对象。若有特殊情况,学校可根据实际进行内部协商调整。

五、共同体建设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高度重视城乡学校互助共同体建设工作,把它作为提高农村薄弱学校办学质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手段认真实施。共同体学校要成立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分解相关工作任务,落实教育相关职能的责任,加强督查,确保城乡学校互助共同体建设顺利实施。

(二)合理规划,全面实施。区教育局和进修学校要认真分析现有学校情况,积极搭建平台,规划城区学校与农村薄弱学校全面结对帮扶。要帮助城乡学校找到相互间最佳结合点、增长点,有关学校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配套制度。

(三)重视过程,加强管理。区教育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日振;成员:吴荣川、廖正海、卢仲兰、吴谨、赵建夫、廖志华、林俊、吴文芬。成员单位:督导室、人事股、中教股、初教股、政教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股。区教育局、进修学校有关股室、要切实加强共同体实施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管理,重视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并解决共同体建设过程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建立简报制度,及时总结工作经验,适时组织研讨,推广成功做法,促进城乡学校办学水平的整体提高。

六、考核评价

(一)对共同体建设学校的考核:区教育局将根据文件的要求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对共同体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行全方位、捆绑式联动考核,纳入常规检查综合考评,年度综合量化。

1、共同制定完整的共同体建设工作方案,提交完整的周工作计划。

2、城区优质校除安排干部、教师交流任教外,还应定期派各年级的学科带头人或优秀教师到交流学校上公开课或示范课,每月至少1次,起到示范和引领的作用。

(二)对交流干部考核:

1、每人担任一个学科的教学,完成足额的工作量。

2、每学期举行1次以上公开课,听评课不少于20节。

3、第一学期结束时应撰写一篇关于改进学校教学工作或学校管理建议的文章,学年结束时应撰写一篇交流工作的述职报告。

4、参与交流单位学年度考核。学年度考核量化结果居该交流单位所有参加考核人数的前1/2者,由交流单位出具交流鉴定后,回原单位任教;未进入该单位所有参加考核人数的前1/2者,延长交流时间1年或由教育局重新安排交流学校任教。

(三)对交流教师的.考核:

1、每人担任一个学科的教学,完成足额的工作量。

2、每学期至少承担2次教学公开课或示范课(城区教师上示范课,农村教师上公开课),听评课不少于20节,参加或参与指导该校至少一个课题的研究,城区教师至少指导一位农村年青教师教学。

3、交流结束时应撰写一篇交流工作的心得体会上交教育局。

4。参与交流单位学年度考核。参照交流干部考核。

七、纪律要求

1。超编学校的教师或超编学科的教师由教育局根据学校及学科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各校不得私自借出、借入教师。7月10日前私自借用的教师一律回原学校报到。今后若私自借出、借入教师将严肃处理(①追究借出、借入学校校长的责任并严肃处理,②借出教师视同离岗)。

2。符合交流条件的教师,不报名或者报名后不服从安排的,当年年度考核只能定为合格;新一轮交流继续不报名或者报名后不服从组织安排者,岗位聘任时予以缓聘;按照规定的年龄,凡没有在农村工作经历的,今后一律不得晋升或聘任高一级职务。

3。各校要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增加工作透明度,保质保量地把共同体建设工作完成好。如有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影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其它

1、参与共同体建设的干部、教师交流期限为一学年,参加20xx~20xx学年交流的干部、教师,一年期满后返回原学校任教,新一轮共同体建设工作按本文件精神执行。

2、凡自愿申请到农村学校支教三年,经教育局审批后,已取得任职资格且未聘的教师可以聘任;三年支教结束后,经考核表现优秀的,可以续聘。

3、对自愿交流的教师,在今后晋职、评优等方面将给予倾斜,在调配考试中将给予适当加分。

4、各校的交流人员名单于8月10日前上报教育局人事股,城乡共同体学校建设的工作计划于9月10日前上报人事股。

九、城乡共同体建设学校安排

共 同 体 学 校

参与城乡共同体建设的学校重新安排,9月起遵照本文件执行,今后将按学校常规工作常年开展,各校要把该项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在人员、经费、课程等方面统筹安排,确保活动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