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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环保承诺书

2025/05/19承诺书

倚栏轩整理的各类环保承诺书(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各类环保承诺书 篇1

组织编制全省自然保护区建设规划,提出新建和申报的各类省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

一、主要职能

(一)组织拟定全省生态保护和农村土壤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协调并监督相关部门开展生态保护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省自然保护区建设规划,提出新建和申报的各类省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

(三)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

(四)开展全省生态状况评估;

(五)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六)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

(七)牵头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物种资源(含生物遗传资源)和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八)组织协调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生态示范建设与生态农业建设;

(九)监督管理农村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二、服务内容

审批省级生态乡(镇)、村和提出新建和申报的各类省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

三、服务对象

设区市、县(市 、区)乡镇政府、村委会、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站)、各相关厅局。

四、服务承诺

(一)强化高效服务、开拓创新、争先创优、勤政廉洁的意识;杜绝办事拖拉、推诿作风;坚决克服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认真执行勤政廉政有关规定,树立良好形象。坚决做到不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报”。

(二)提高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论证时限:自然保护区申报材料初审合格后20日内召开协调会组织论证,并向政府报告论证意见;

(三)提高新建省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时限:召开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后3日内,行文征求省直有关部门意见,收齐省直有关部门意见后5日内向政府行文提出审批建议;

(四)提高调整省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时限:自收到政府办公厅转来公文处理单后15日内完成组织专家现场考核论证和向政府提出审批建议。

(五)广泛接受新闻媒体、监管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工作人员不满意或发现违反服务承诺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各类环保承诺书 篇2

我们在致力发展生产的同时,将牢固树立环保优先的理念,自觉承担社会道义和责任,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本企业郑重承诺:

一、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企业干部职工的环保意识,设置专(兼)职的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的环保人员。

二、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主动拆除与环评审批规模不符的生产设备,从淘汰落后产能,提升技术工艺上着手,减少污染物排放,确保治污设施与生产能力相匹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建立规范化排污口,推行阳光排污。积极开展自查,不偷排、漏排,若有违法偷排现象,自愿接受包括停产整顿内容在内的各种处罚。若有下列违法行为,自愿采取以下措施整治,一年内发现超标排放一次的,主动限期治理;二次的,自行停产整顿三个月;三次的,自行关停。

四、遵守排污许可制度,严控排污总量,按时交纳排污费等依法应交纳的费用。做到刷卡排污,严格控制排污总量;体谅我县水环境容量小的困难,无条件服从环保部门的调度,及时限产、停产。

五、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安全稳定。制定并落实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若出现污染事故,引发群众事件的,除承担相应责任外,愿主动接受处罚,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在《今日浦江》公开道歉,最大限度消除影响。

六、建立长效机制,经得起检查。对环保工作常抓不懈、一抓到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经得起各级环保部门任何形式的检查。若被上级环保部门查处的,自行停产整顿三个月。

这是我们向社会做出的庄严承诺,敬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各类环保承诺书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畜禽养殖场环境保护工作文件精神要求,完善养殖场污染治理措施,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达标,做到养殖场零污染、安全生产。现就养猪场环境保护工作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养殖场按照环保有关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使粪便等做到无害化处理,保证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做到“污水不外排、沼液不外泄”的.治理要求。

二、在养殖场经营期间,因污染水体、污染空气、传播病菌,土地积累重金属、危害农田生环境严重影响土壤质量等引发的矛盾纠纷由本养殖场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因养殖场所造成的环境不达标而被关停或迁址所产生的后果由本养殖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各类环保承诺书 篇4

增城市环保局:

新塘镇政府:

为配合好环境管理,保护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改善环境质量,规范排污行为,我单位作出郑重承诺:

一、 充分认识环境污染的公共危害,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检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经营。

二、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处置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按规定报送转移联单,绝对不将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交由无资质单位处置。

三、 及时对企业设备污染物治理设施系统进行维护、维修,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不超标排放污染物。

四、 在一个月内完成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设置一个废水排放总口。

五、 如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危险废物和严控废物交由无资质单位处置,超标、偷排、私设暗管和不经合法排污口排放污染物,以及“跑、冒、漏、滴”等污染环境行为,我单位愿意接受政府各级环保部门查处,并配合做好检查和整改工作,依法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并自觉落实政府停产措施。

法人代表签名: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