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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服务承诺书

2025/05/17承诺书

倚栏轩整理的社会工作服务承诺书(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社会工作服务承诺书 篇1

为切实转变林业系统行风,进一步增强“执政为民、求真务实、诚实守信”意识,着力打造一支廉洁高效、作风优良的林业队伍,我们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依法行政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的决定,严格规范行政审批事项。除市政府清理后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外,不自行增设任何审批项目。

二、便民高效

1、林业证费办理进入林业服务大厅。按规定审批办理木材运输、野生动植物运输、植物检疫、林权等证件。对手续齐全的,每份木材运输放行证在20分钟内办理完毕;每份植物检疫证在15分钟内办理完毕;每份林权证半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每份证的收费8分钟内办理完毕。

2、执法人员对简易程序的木材案件当场由2人在一小时内执行完毕,对一般程序木材案件自立案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各木材检查站对手续齐全、货证相符的木材运输车辆登记后立即放行。

3、申请人提出的木材采伐许可、林地使用、山林流转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已受理木材采伐许可、林地使用申请的,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已受理山林流转申请的,7日内评估完毕,30日内组织公开拍卖。

4、认真做好营造林工作。基层上报的营造林作业设计7日内给予审批;造林结束后30日内完成造林验收,造林资金到位后7日内拨付。

5、热情接待和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对情况简单的信件二个月内调查处理完毕;对情况复杂的信件三个月内调查处理完毕,并将调查结果以适当方式告知信访者。

三、公开透明

放行办、木材检查站、林业工作站实行“四公开”制度,即公开上岗人员身份、公开木材及其制品折算标准、公开收费法规依据、公开林业行政处罚权限及处理结果。林业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四、公平公正

各林业工作站要公正、公平、公开做好年度采伐计划指标落实。在上级年度计划指标下达后15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乡、镇政府提交落实到村、户。及时提供有关采伐、设计、核实等服务,接到林业生产单位采伐申请报告后15日内组织完成有关设计或核实工作,及时上报审批。

五、严格审批

对符合条件的申报,立即审批。对不符合条件,超额超标,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申报,一律不批。

六、接受监督

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行政相对人所申请的事项不按规定办理或拖延办理的,引起行政相对人不满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视情节轻重分别按《国家公*员法》和《上饶市林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相应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本承诺由市林业局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实施。

社会工作服务承诺书 篇2

一、为强化社会服务职能和社会监督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向社会提供以下服务承诺。

1、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

(1)经受理的规划项目,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初审后不需要提交评审会的项目,15个工作日内提出规划审查意见。初审后需要提交评审会的项目,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协商评审会召开时间,评审会开后15个工作日内发出评审纪要。按照规划审查意见或评审纪要修改完善的规划项目报我局后,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2、规划选址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

(1)对于具备发证条件并符合用地规划要求的,经正式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审批手续。

(2)对于特殊情况需要相关部门协调或需拟文上报市政府的,2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上报;

自接到批准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审批手续。

3、建设项目的施工报建

具备条件的项目经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二、承诺监督和违诺责任

我局设有落实社会服务承诺制度监察领导小组,负责对承诺制度的落实进行监督。设立监督投诉信箱(设在大楼通道),如发现工作人员违反承诺工作纪律的,请投诉到本局监督箱。我局自接到投诉后15天内给予答复,对于拖延办事的人员,视情况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报送有关部门处理。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在承诺时间内处理完毕的,我们将及时向客户作出解释。

三、其它事项

1、上述承诺时限指项目在本局的办理时间。呈报上一级部门或需有关部门相互协调审批的'项目,时间不计在本局的承诺时限范围内。

2、承诺时限中的“工作日”指法定工作时间。

3、对于提前审批完毕的项目,我局将及时通知建设单位或个人。

社会工作服务承诺书 篇3

1.服务内容

提供基于有线电视网络的各项业务办理、终端安装与维护、用户咨询与投诉等各项服务。

2.服务标准

2.1坚持使用文明礼貌语言,主动热情地接待用户,全心全意为用户服务。

2.2准确、快捷地受理用户申办的业务,单笔业务用户候时不超过15分钟。

2.3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不多收费、滥收费。

2.4用户申请办理有线电视网络终端报装或迁移,若不具备安装条件的,在48小时内向用户说明。

2.5用户办理完报装或迁移手续后,在72小时内完成终端安装。安装现场文明施工,保证施工质量,施工完毕将现场清理干净。

2.6全天候受理用户维修投诉电话,一般故障修复不超过24小时,重大故障不超过48小时,做好用户满意度确认工作。

2.7因网络资源变更、线路检修、设备搬迁、线缆割接、网络及软件升级等可预见的原因影响用户使用时,应提前24小时向用户公告。

2.8耐心解答用户疑难,尽力为用户提供方便。对有特殊要求或行动不便的`用户,提供上门收费服务。

2.9依法查处违章私接乱挂行为,维护用户合法权益。

3.违诺责任与监察

如果您对我们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态度不满意,请及时投诉举报,我们将在24小时内给您答复,并及时告知处理结果。

如果因我们的失误给您带来麻烦或不便,我们将向您赔礼道歉,并对相关责任部门和个人给予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社会工作服务承诺书 篇4

为深入推进肇庆州端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办事公开制度,更好地为全区群众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依照《义务教育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州端中学社会服务的总体要求

坚持依法治教、依法办学,推动教育科学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积极探索为民服务新途径,拓展为民服务新领域,改进服务方法,提高服务效能,建立办事方便、高效快捷的为民服务体系和长效机制,办全区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

二、州端中学社会服务的承诺内容

1、坚持依法治教,对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办学行为予以制止并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对涉及教育有关问题的政策咨询、投诉,要做到有问必答,有访必应。在服务过程中,坚决杜绝生冷硬和推诿扯皮现象,做到文明用语,热情服务,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多办实事。

3、充分利用州端区电视台、信息中心和管委会政务办公网等媒体,对教育政策、教育动态、政务信息、招生考试等相关内容主动向社会公开,增强教育工作的透明度,推行网上便民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4、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就近入学,不设重点班,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时。

5、做好接收农民工子女进入我校就读工作,并确保在校就读的农民工子女在收费、评优奖励、入队入团以及其他各项教育教学活动等方面与本地学生同样对待。

6、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学籍相关事宜,实行“一次告知”制度,简化办事程序,为办理学生转学入学提供方便。

7、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执行省定教育收费项目、标准和范围,严禁学校违规收费。

8、落实农村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免除城市义务教育杂费,完善社会扶困助学体系,不让任何一个低收入家庭学生因贫困而失学。

三、州端中学社会服务的社会监督

为强化社会监督投诉工作,现将咨询投诉方式向社会公布如下:

1、教导处电话:***

2、学籍管理窗口电话:***

广大群众可通过上述方式对承诺内容进行监督,对违反服务承诺的行为和个人进行反映和投诉。反映或投诉者要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投诉内容查实后,我们将依据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