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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药店自查报告

2025/05/17优秀报告

倚栏轩整理的疫情期间药店自查报告(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疫情期间药店自查报告 篇1

尊敬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大山大药房接到通知后,根据国家省、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相关公约精神和有关文件精神,我店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体员工行动起来,对门店内部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基本情况反应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店成立于200X年9月,为个体经营工商户,其性质为零售药店,且于20xx年9月进行gsp认证。现药店有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营业员各一名。

二、自查自纠情况

我店严格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制定了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并每半年一次对质量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直接触药品的`员工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在营业场所内配置了干湿温度计,每日两次进行监测并做好记录。我药店严格把好药品质量购进验收关,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认真填写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做到了票帐货相符。在营业场所内按照用途对所在陈列药品进行分类摆放,每个月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我药店依法经营,严把质量关,以优异的服务态度,赢得了顾客的信任。我店通过查资料,县药监局领导现场指导等方式,进行了全面自查,通过自查,我认为已基本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但在某些方面仍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如因收入不足,硬件设施投入不足,营业员对业务缺少自觉性,服务质量还不够规范)。

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店做了认真的分析研究,制定了措施,

要求各岗位人员加强业务学习自觉性,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熟悉掌握各项业务知识,加大质量管理的工作力度,对全店硬件建设和平软件管理不断加强和完善,努力使我店的质量管理工作逐步走向现代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作出应有的贡献。

灵璧县大山大药房

疫情期间药店自查报告 篇2

根据上蔡县人民劳动局的要求,结合年初的《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上蔡县定点零售药店认真核对量化考核标准,组织员工对全年《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执行情况进行逐项自查。现将自检和自检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我店营业面积40平米,年销售任务1万元,其中医保刷卡1万元。目前有3000多种产品和各种保健品。药房有2名店员,包括1名药剂师和1名药剂师助理。

自查自纠发现有好的方面,也有缺点。

优点: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上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和医疗保险暂行规定》;

(2)认真组织学习医疗保险政策,向被保险人正确宣传医疗保险政策,不得销售其他不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物品;

(3)店员积极热情地为被保险人服务,不卖假劣药品。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生投诉;

(4)药品摆放要有序、干净、卫生,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做到一签一价,明码标价。

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1)计算机技术的使用不够熟练,尤其是商店新转让药品的目录没有及时准确地保存在计算机系统中;

(2)政策执行方面,文员对相关配套政策的理解不全面,理解不到位,学习不够深入具体,导致在电脑上的实际操作没有很好的执行;

(3)服务质量有待提高,特别是刚进店的新型特殊药品和保健品,对保健品的性能和功效了解和宣传不够;

(4)店内设立的医保宣传栏内容未及时变更。

针对以上问题,我店的'整改措施是:

(1)加强医疗保险政策的学习,经常组织店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法守法;

(2)提高服务质量,熟悉药品性能,正确向客户介绍医保药品的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充分发挥员工顾问的作用;

(3)计算机操作人员应加快使用计算机软件的熟练操作培训。

(4)及时、正确地向被保险人宣传医疗保险政策,全心全意为被保险人服务。

最后,希望上级部门对我们药店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给予更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谢谢

疫情期间药店自查报告 篇3

20xx年9月4日县食品药品管理局对我药房进行了申请验收检查,对我药房现管理不完善和做得不全面的以下五点进行了指导,现就本次现场检查存在一般缺陷的五项做出相应整改如下:

1、不合格区标志及危险药品区标志不符合规定。

整改措施:不合格药品区及危险药品区已做有明显的标志并对其进行了区域划分。

2、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标志不符合要求。

整改措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标志以做。

3、药店服务公约没做。

整改措施:药店服务公约以做

4、药店夜间标志没做。

整改措施:药店夜间标志以做。

5、药店人员公示及药师证件粘贴不符合规定。

整改措施:药店人员公示及药师证件粘贴以安规定。

总之,我们将尽职尽责做好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希望药按部门对我药房随时做出指导、督导,并感谢您们一如既往的支持和帮助!

疫情期间药店自查报告 篇4

xx县食品药监督管理局:

根据xx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区药品生产流通域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食药监办[20xx]26号)及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食药监办[20xx]13号)文件精神,我店及时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情景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景

我店于20xx年9月成立,为单体药店,在20xx年4月经过了GSP认证。现药店有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处方审核员、质量管理员、营业员各一人。

二、自查自纠情景

1、药品购进都是从广西太华医药有限公司直接进货,没有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及经营假药行为;

2、严格按要求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成分复方制剂,对药品销售进行登记,不存在产品销售去向不明的情景;

3、严格按要求健全购销资质档案,不存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出租、转让证照行为;

4、购销票据和记录真实,不存在购销票据与实物不符的情景及挂靠、走票行为;

5、企业无销售终止妊娠和促排卵药品行为,有关药学技术人员能按规定履行职责。

总之,经过此次自查自纠工作,督促了我店的经营行为及销售等工作,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职责人意识得到了加强,未出现任何违法行为。

特此报告

xx县xx镇xx药店

20xx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