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奖分配方案
倚栏轩整理的项目奖分配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项目奖分配方案 篇1
(一)餐饮店长绩效考核
1、营业收入达到预期目标和计划要求
2、正确理解公司任务并制订适当的计划执行
3、店内销售计划达成率
4、做到每天数据一通报,每周一总结
5、时刻关注数据报表,及时督促并按时完成工作完成率
每日流程:
1、按时召开晨/午会
2、检查员工形象,店内卫生检查
3、顾客/员工关系维护,关注服务细节
4、当日计划跟踪,积极鼓励员工,提高完成速度
5、总结当日工作,制定明日目标
6、完成当日工作计划
1)通过每日、周、月、工作计划与总结由副总经理进行把关与考核,上级需要及时填写下级各岗位的工作计划与总结,结果作为考核依据。
2)绩效为日考核方式,每日计划未完成或遗漏工作事项未处理的都记为一次,每次扣分25%分;超过4次时,该项指标达成率为零。
行政管理合格率:
1、正确理解工作指示和方针,制定可实施计划
2、按照部下的能力和个性合理安排工作
3、员工重大过失违规
4、和各部门保持协作态度,顺利推动工作
5、积极参与总部工作会议,做到承上启下的作用
店内管理:
1、在人事关系方面部下没有怨言或不满,团队凝聚力强
2、协助员工对投诉顾客给予最快解决和处理
3、保持店内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整洁卫生
4、员工满意度(80%以上)
5、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客户满意度
6、公平,公正,公开的处理员工的所有违纪行为
考核标准:
1)根据实际发生的员工管理中的违规次数和人力资源部抽查发现的违规次或日报上统计的违规次数,作为考核该指标的依据。
2)发生一次违规现象扣10分,超过10次时,该项指标达成率为零。上级发现后隐瞒或不如实记录的,双方或多方该项指标合格率当月清零。
成本控制达成率:
1)根据年度财务预、决算体系核定的年度总成本及成本控制要点,有效的传达到各店各部门实施,总经理负责月度不定期抽查、检控。
2)月度总成本上升5%(含5%)时扣罚50%,成本上升5%以上时,该项指标达成率为零。通过一系列的措施与方法,成本合理下降每5%时,绩效指标奖励50%;上级发现后隐瞒或不如实记录的,该项指标达成率当月清零。
(二)餐饮店长绩效考核
考核内容:
在对火锅店店长进行考核时,不能简单依据某个标准,如工作效率、人际关系好坏,而要多方面对餐饮门店店长进行整体考核,这样才能作出客观的评价。因此,火锅店餐厅在制定考核内容时,要尽可能地做到全面、详尽。
通常,考核的内容有:
1、能力考核
具体来讲,餐饮门店店长能力包括餐饮门店常识和专业知识、管理技能以及工作经验。对餐饮门店店长的能力进行考核,就是对这三部分内容作出评估。例如,门店在一些紧急情况下,遇到的突发事件应如何处理和应对,以及在门店的发展过程中怎样为总部献计献策,提出有利于门店扩张和发展的方案和计划等。
能力考核不仅是一种公开评价的手段,而且也是充分利用人力资源的一种手段。通过能力考核,将有能力的人提拔到更重要的岗位上,把能力偏低的人调离现职位,这有利于促进小火锅店更好地发展。
2、品质考核
对餐饮门店店长进行品质考核,就是观察日常工作中餐饮门店店长品质的具体表现。即在餐饮门店店长日常的工作过程中,是否尊重顾客;与其他同事合作是否尊重事实,知错必改;是否遵纪守法,维护公共利益;是否能够保守餐饮门店的商业秘密;是否言行一致,说的和做的一样;是否两袖清风,洁身自爱。
3、工作态度考评
工作态度包括: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纪律性等方面。例如,对连锁餐饮门店来说,虽然讲究统一化的经营行为,但是因为门店所处的区域各异,面对的市场也存在一定的'差异,这要求特色火锅店的菜品和服务应具有创新和变化,与此相对应,店长也应当能在变化的市场中随时把握商机,与时俱进,带领门店做好餐饮生产、销售以及服务工作。
4、绩效考评
绩效是餐饮门店店长在被考评期间全部工作活动的结果,是其能力、品质、态度在一定环境中表现的程度和效果,是其在实现预定工作任务的过程中所采取的行为及这些行为的成果。对连锁餐饮门店店长的考核和评价,绩效是非常重要而又容易考核的内容,主要的考核指标有营业额和利润以及成本率等。需要注意的是绩效的好坏不仅取决于店长个体的主观努力与否,还深深地受到火锅店企业文化、战略、制度、政策、评定者与被评定者的关系以及工作环境的影响。
项目奖分配方案 篇2
一、 目的:
为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得原则,努力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体检部的内部活力,5提高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塑造以质量为核心,以绩效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切实促进体检部持续快速发展。
二、 基本思路:
1、积极推行准成本核算,收入减支出(包括院级管理运行成本分摊)结余部分列入核算单位分配,体检部核定月成本为80万,根据每月实际收入减去核定成本后按比例提成,提取总奖金额80%作为月度奖,20%留成作为季度和年度奖。
2、以各部门为基本核算单元,按体检部实现的效益按比例分别计入各部门绩效奖金部分。
3、个人效益与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三、 各部门绩效奖金分配原则:
1、各部门应按照各自的工作特点和性质,参考个人工作量、承担得额外工作因素,本着向技术高、风险大、责任重的岗位倾斜的原则,进行奖金的分配。
2、部门在进行内部分配前按照奖金10%的比例提取部门基金,扣罚得奖金也留作部门基金,作为部门特殊贡献奖或技能优胜奖,使用情况在部门内公开。
3、各部门负责人不参与部门内奖金的分配,而纳入行政统筹考核分配体系。
四、附则
1、员工试用期内不享受绩效奖金,病假、事假、产假、工休假、婚假不享受奖金。
2、部门发生个人差错或责任事故等,在奖金中按比例进行相应扣除。
3、由于普检与vip工作性质有一定区别,其绩效奖金的区别对待考虑有待于进行阶段性考察后再补充方案。
本方案在执行过程中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经体检办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项目奖分配方案 篇3
为了确保车间的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充分调动各班组的管理积极性,提高职工的节能、成本意识,根据煤焦化厂的奖金分配方案重新制定调整xx车间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一、根据公司管理精神,结合生产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本方案的目的和意义:
为了更有效地进行各班组的管理工作;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抓好具体任务的布置与落实;使全体员工团结一心,精诚与共,最终实现安全和生产的各项目标;保证各种设备稳定运行。
三、本方案制定与实施的基本原则:
1、依实修正,与时俱进。
2、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科学。
3、向贡献倾斜,向效益倾斜,向智力倾斜。
4、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5、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6、提高职工的业务水平
7、搞好劳动纪律
四、本方案内容设置:
1、工艺指标
2、设备管理:主要包括设备操作、设备维护、现场管理以及针对规范和改善现场管理的技术创新等。
3、安全管理:主要包括安全防护、生产操作等。
4、纪律及其他:主要包括劳动纪律、工艺纪律、班组建设、自主管理、宣传报道、开拓性工作(非本职工作或本职工作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出色的完成任务,对集体有一定额外贡献的工作,只加分不扣分)。
五、本方案的考核结果作为每月奖金发放的主要依据。
项目奖分配方案 篇4
第一章:总则
1.1、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子、分公司的所有员工。
1.2、坚持“奖罚分明、奖优罚劣,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奖惩原则,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建立一支爱岗敬业的员工队伍,为集团公司实现战略目标供给根本保障。
第二章:奖励
2.1奖励形式
2.1、奖励形式分为通报表扬、记功、记大功、加薪晋级,以及授予“标兵、能手、模范”称号等,并视不一样情景给予1000元以上或带薪旅游、外出培训提升等奖励。
2.2、奖励范围
2.2.1、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如:避免人身和设备事故、避免企业遭受损失等)。
2.2.2、在技术革新、改造、发明上取得显著效果的。
2.2.3、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降本增效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2.4、在企业管理、市场开拓、业务创新、项目管理、增收节支等方面成绩显著的。
2.2.5、在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市场开拓及改革发展等方面提出重要的合理化意见提议,经采纳实施后取得显著效果的。
2.2.6、为公司赢得信誉,消除不良影响,事迹突出的。
2.2.7、遇到事故或灾难等突发事件,勇于负责,处置得当,在保护公司公共财产、舍己救人、防止或抢救事故中表现突出的。
2.2.8、检举违法违规、失职行为,维护公司利益事迹突出的。
2.2.9、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社会治安、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2.2.10、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表现,对公司有重大贡献的。
2.3、奖励程序
2.3.1、领导异常嘉奖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或总裁直接对员工进行嘉奖,也可由下属单位提名,报集团公司相关会议研究决定。
2.3.2、推荐集团公司奖励的,由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初审,经本单位加注意见,报人力资源处审核后,按奖励事项分别提交集团公司相关会议研究决定。
2.3.3、各子、分公司的奖励由基层队组以上部门推荐提名,报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按奖励事项分别提交本单位相关会议研究决定。
2.4、奖励办法
2.4.1、奖励的组织实施由人力资源部门具体负责,所需奖金分别从集团公司或各子、分公司奖金中列支。
2.4.2、原则上每年评选一次,也可根据情景及时给予表彰奖励。
2.4.3、员工受奖励的资料存入个人档案。对异常突出的事迹和先进经验,党群文化部门要进行宣传和推广。
第三章:惩处
3.1、惩处形式
一般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并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罚款数额一般为100—5000元(造成重大损失赔偿除外),情节严重的应加重处罚。
3.1.1、情节异常严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违法犯罪的',连续旷工超过3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60天的,除给予经济处罚外,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3.1.2、属性质严重,影响极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同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3.2、惩处范围
3.2.1、迟到、早退一次,处罚当事人100元。
3.2.2、旷工一次,处罚当事人200元。无故不考勤,按旷工处理。
3.2.3、考空勤一次,处罚当事人500元。
3.2.4、顶替他人考勤,处罚顶替者500元。
3.2.5、因事外出,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按旷工论处;部门及以上负责人请假或公出未告知办公室,处罚当事人100元。
3.2.6、上班期间未着员工服或正装,处罚当事人100元。
3.2.7、上班期间带小孩或用餐,处罚当事人100元。
3.2.8、上班期间闲聊、玩游戏、干私活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处罚当事人100元(任职人员200元)。
3.2.9、员工睡岗、串岗、脱岗,处罚当事人100元(任职人员200元)。
3.2.10、开会迟到、早退或手机铃响,处罚当事人100元。
3.2.11、无故不参加会议、活动等,处罚当事人200元(任职人员300元)。
3.2.12、工作时间非接待应酬饮酒,处罚当事人200元(任职人员300元)。
3.2.13、领导接待日未当值,值班领导脱岗,处罚当事人200元。造成后果的,追究相关职责。
3.2.14、无正当理由,任职人员失去联系者,处罚当事人200元,并通报批评。
3.2.15、办公场所发现常明灯、常流水现象,处罚当事人100元。
3.2.16、在集团内部公共场所吸烟,处罚当事人200元。
3.2.17、下班后未关门窗、水电等,处罚当事人200元。
3.2.18、未按期报送报表、资料等,处罚当事人200元。
3.2.19、未按要求传达上级指示、文件精神、工作安排等,视情节轻重,处罚当事人200元以上。
3.2.20、在规定时限或承诺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工作任务,处罚当事人300元以上;并视具体情景,追究其它职责。
3.2.21、擅自外借公司档案、资料等,处罚当事人300元以上。
3.2.22、浪费或损害公共财物,情节轻微者,处罚当事人200元以上,浪费或损害款额由职责人承担。
3.2.23、超标招待,情节轻微者,处罚职责人200元以上,超标费用由职责人承担。
3.2.24、私自占用外单位馈赠的礼品,处罚当事人300元以上,并责令退还礼品或折价退款。
3.2.25、接听电话不礼貌、不礼貌,处罚当事人100元以上。情节严重者,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26、违规派遣公务车辆,处罚职责人200元以上,费用由职责人承担;造成事故的,视具体情景,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27、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处罚当事人200元以上。情节严重者,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28、工作安排不合理、故意刁难下级,处罚当事人200元以上。情节严重者,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29、工作懒散,虚于应付,经提醒仍未改善,处罚当事人200元以上。情节严重者,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30、工作推拖、扯皮、失误,影响工作正常进行,处罚当事人300元以上。情节严重者,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31、工作浮夸、弄虚作假,处罚当事人300元以上。情节严重者,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32、利用公款吃请、聚餐,处罚当事人300元以上,所涉费用由职责人承担。情节严重者,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33、违反婚丧宴请有关规定,处罚当事人500-2000元(任职人员1000-5000元)。情节严重者,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34、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完不成工作任务,处罚当事人500元以上,调离工作岗位。情节严重者,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35、考勤员考勤失职或违规作弊,处罚当事人1000元以上。情节严重者,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3.2.3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处罚当事人1000元以上,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37、在工作中发现他人违规违章造成或可能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不及时制止,不向公司报告或有意隐瞒、处理不及时,处罚当事人1000元以上,并给予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38、违反操作规程和岗位职责,玩忽职守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事故,使企业财产和员工人身遭受侵害(含本人违章作业造成自我伤害的),处罚当事人1000元以上,并给予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39、职责心不强、工作不深入、盲目听从违章指挥,使本单位或部门发生严重违规操作、违法乱纪和重大事故,处罚当事人1000元以上,并给予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40、发生突发事故,未能坚守岗位、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处罚当事人1000元以上,并给予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41、利用职权或工作便利收受、索取财物,处罚当事人1000元以上,并给予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42、生活作风不正或参与社会违法活动,造成不良影响,处罚当事人1000元以上,并给予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
3.2.43、工作不负职责或工作质量差,生产劣次产品,造成较大潜在经营风险或经济损失,处罚职责人1000元以上,并给予记过及其以上处分。
3.2.44、管理不善、工作不力,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或事故,处罚职责人1000元以上,并给予记过及其以上处分。
3.2.45、扰乱企业正常秩序,使公司财产遭受损失或对公司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处罚当事人2000元以上,并给予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
3.2.46、以侮辱、诽谤、恐吓、殴打、损毁财物等手段,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处罚当事人2000元以上,并给予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
3.2.47、滥用职权或利用工作之便,损公肥私,顾私怠公,造成不良影响或使公司财产遭受损失,处罚当事人2000元以上,并给予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
3.2.48、失泄公司或客户机密,处罚当事人2000元以上,并留用察看半年或解除劳动合同;后果严重者,追究有关法律职责。
3.2.49、偷盗企业财物,处罚当事人2000元以上,并解除劳动合同;价值较大的,并追究刑事职责。
3.2.50、违反财务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处罚当事人2000元以上,并给予降级、降职及其以上处分。
3.2.51、其它违反集团公司或子、分公司规章制度,或其它应抑制及惩戒的行为,视情景给予相应的处罚。
3.3、惩处程序
发生应处罚行为时,由相关职能部门查清事实,提来源罚提议;或由检举人直接向集团公司办公室或所在单位办公室举报,由办公室报请集团公司总裁或下属单位董事长、总经理,安排相关部门查证核实,提来源理意见,提交相关会议研究决定。如确非主观原因、属特殊情景导致的违章违纪行为,经研究同意后,可视具体情景酌情处罚。
3.4、惩处办法
3.4.1、对因受处分而降低岗位级别的,按岗变薪变原则,重新确定工资薪级。
3.4.2、对员工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察看期为312个月,察看期内停发工资,发给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3.4.3、解除劳动合同由其所在单位或部门提出解除理由,履行惩处程序,经工会同意后,由集团公司总裁或各子公司董事长批准,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3.4.4、员工违章违纪所涉罚款一律交至公司财务部门;如惩处标准与《xxx制度》规定有不一致的,以《xxx制度》规定为准。
第四章:附则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自xx年xx月xx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