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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地区儿童营养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5/05/16优秀报告

倚栏轩整理的贫困地区儿童营养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贫困地区儿童营养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1

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教秘〔2017〕637号)文件精神和市、县民生工程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我县对照《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价指标》对我县2021年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这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自评,总分100分,自评得分100分,具体情况自评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春学期,我县享受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155所,学生33728人;秋学期享受学校为125所,学生32959人。全县100%采取食堂供餐,实现实施学校和受益学生全覆盖。全年累计拨付膳食补助资金2929.6万元。营养改善计划全年用于膳食补助、水电、设备更新、劳务用工、食堂维修、午间值班人员补助等运转经费已累计拨付1363.69万元。

2021年7月1-3日,我县代表六安市接受安徽省财政厅对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民生工程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组张绍德处长给予很高评价,他总结,舒城营养餐工作特点是:

1.经费保障较充分;

2.多元主体参与,成效突显;

3.食堂用工政府购买服务;

4.互联网+视频厨房启动迅速。

他认为舒城县营养餐工作取得丰富成果:

1.营养改善计划实现100%全覆盖;

2.财务管理工作规范统一,采用网络版会计信息系统,实时查询各校食堂财务情况;

3.食堂安全检查始终没有松懈;

4.积极开展专项资金审计,并督促整改;

5.食堂从业人员基本有保障。

我县还顺利通过市教育局示范食堂复评,接待石台县、裕安区、阜南县等多个兄弟县区交流学习。

二、整体工作落实情况

(一)投入情况(总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

1.2017年我县被列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教育、发改、财政、审计、公共资源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强调各部门要统一思想、细化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县政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工作。

2.2021年县财政已经拨付学生膳食补助费用2929.6万元、用于膳食补助、水电、设备更新、劳务用工、食堂维修、午间值班人员补助等运转经费累计拨付1363.69万元。截止12月底已全部拨付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二)过程(总分40分,自评得分40分)

1.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协调

县政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县政府与省教育厅、六安市政府签订责任书;教育局与各中心校校分别签订了责任书;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工作;各校严格按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实施。

2.强化政策宣传,加强舆论监督。

我县注重营养餐政策宣传,及时制定《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宣传方案》、《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培训方案》,在广播电台《行风在线》栏目宣讲营养改善政策;利用民生工程宣传月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问卷调查各3万6千多份。我县还在省、市、县多家主流媒体加强宣传,扩大营养餐知晓度。

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深入地宣传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引导全社会各方面共同关心和参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为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深入推进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向学生、家长、教师及供餐工作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全县每个班级都建立家长微信群,由班主任实时发布每周带量食谱和当天就餐照片,让家长满意、放心。以此扩大此项民生工程的知晓度。

3.加强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为保证营养餐食品的绝对安全,我县严把食材采购关,县营养办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了《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管理实施方案》,从2021年秋学期开始凡进入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大米、食用油、荤素菜、调味品等所有食材实行‘四统一’政府采购,即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从源头和过程上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努力实现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的目标。

凡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食材都要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实行定点采购,不得擅自采用《政府招标法》规定的采购方式以外的其它方式采购;对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实行准入和退出制度;采购过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引入竞争机制,择优确定供应商;加强民主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要求供货商一日一供,确保新鲜、保证质量、保证安全。每天安排三名教师轮流参与食材验收。县营养办还建立供货商资料档案,不定期抽检约谈供货商。把供货商资料提供给县市管局,由市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不定期抽检,协助监管。

做好规定动作。我们要求每校严格实行食品留样制度和校领导陪餐制度。建立了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安排食堂管理人员参加了业务培训。完善了学校食堂卫生设施设备,给所有学校配备了消毒柜、电冰箱、专用食品留样柜等设施。严格实行食堂经营许可和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经过严格检查,核发食堂经营许可证和从业人员资格证。

4.严格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1)不断完善食堂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财务管理,规范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工作,营养办配合计财股、教育经费核算分中心财务人员,在认真学习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舒城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营养改善计划会计核算的通知》(舒教财〔2021〕41号),《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加强民办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财务管理的意见》(舒教〔2021〕2号)

(2)规范食堂会计核算。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实行专户核算,统一纳入县教育经费核算分中心管理,实行集中支付。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坚持“统一管理,独立建账,成本核算,收支平衡”的`原则,对食堂进行财务和成本管理。坚持“公益性”和 “非营利性”原则,由学校自办自管。针对不同类别学校,在会计核算上实行分类管理。

(3)认真开展会计业务培训

由于我县中小学校食堂会计人员绝大部分是兼职,业务生疏,为了提高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会计人员业务水平,营养办联合分中心积极组织财务人员业务培训。4月9日,我们在教师进修学校协助下,联合核算分中心组织全县中小学校财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共有240余人受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此外,分中心核算会计还分组亲临各校,手把手辅导学校主管会计记账、审核票据;我们还组织骨干会计人员对其他人员进行传帮带等。

(4)加强内部审计,守牢安全底线

为进一步规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加强内部监督和廉政建设,2021年秋学期教育局下发了《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的通知》,制定了详细的审计实施方案,明确审计范围、方式、内容和重点,继续委托专业性强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对16所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目前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同时,遴选财务会计专家,组织开展对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会计进行专项评估,进一步提升食堂财务管理水平,守牢资金安全底线。

(三)产出(总分25分,自评得分25分)

按照上级要求,根据我县实际,精心谋划,科学制定《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并由第十七届县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讨论通过我县100%食堂供餐。享受营养餐学生覆盖率达100%。

严格规范公示内容,每周公布一周食谱,每天公示当日带量食谱、当日供餐台账,每月公示当月财务收支报表。接收家长和社会监督。

严把食材验收关,确保质量达标。规定各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及原辅材料查验制度和索票索证制度,严把食品质量关。验收食品及原辅材料要实行“三人制”或“轮值制”,“三人制”需含1名教职工代表轮流参与验收。

还把供货商资料提供给县市管局,由市管局不定期抽检,协助监管。每学期教育局都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营养餐学校食品安全进行专项食品安全检查。

(四)效果(总分15分,自评得分15分)

1.积极推进电子营养师试点工作

我县从春学期开始就选择干汊河中心校作为电子营养师试点学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0月29日营养办组织8所市示范食堂学校参加市电子营养师培训会,我县干汊河中心校作了交流发言,得到市营养办充分肯定。目前,我县市级示范食堂学校都在试点电子营养师配餐,并逐步向全县推广,使学生由吃得饱、吃得好向更高层次的营养均衡发展,使我县的营养餐真正达到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增强学生体质的目的。

2.完成“互联网+视频厨房”建设

全县125所学校已全部完成互联网+视频厨房”建设,并接入县级平台,通过电子监控,实现了阳光操作和透明化管理。使营养办实现对所有营养餐学校食堂进行实时电子监管,提高了我县营养餐管理水平。

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德政工程,此项工作能否规范实施取得预期效果关乎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为此我们将按照上级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更加扎实、努力的工作,做好迎接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绩效评价准备,把这项民生工程做得让群众满意,社会认可!

贫困地区儿童营养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2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县营养包发放率达80%以上。儿童营养包有效服用率70%。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湘财预〔20xx〕392号)要求,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新增9元经费中支出的妇幼类项目,其中应拨付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经费270.86万元。实际当年已收资金186.89,资金已使用114.57万元,项目资金主要使用在以下方面:办公费0.43万元;印刷费8.2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营养包采购费)105.51万元;在项目资金管理中,一是制定健全了项目工作的资金管理办法,保证项目资金使用安全。为更好地开展工作,我们制定了《基本公共卫生妇幼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卫生项目督导评估方案》定期开展督导考核,面向全社会公布了监督咨询电话,加强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二是做好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单位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妇幼专职人员负责材料审核上报,由财务进行资金发放,做到规范结算程序,并按照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实行项目资金审核、报账。申请表、登记表填写认真完整、各种需提供的资料齐全,发放程序规范。三是对项目运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潜在的困难做了充分的评估,尽可能把风险控制在最低程度。为确保项目资金不会超支,制定了应对措施,确保项目正常运行,维护政府的`公信力。根据专项项目工作要求和资金使用规定我院在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上,做到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财务严格审核经费的开支范围和真实性,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的情况。保证了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县21个乡镇两个便民服务中心均实施了营养改善项目。20xx年度我县的月任务数是6408人,全年来应发放营养包76896盒,发放了49462盒,发放率64.32%。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6408人/月,实际完成64%。全年发放营养包4117盒/月,4117人/月,实际完成64%。儿童营养包完成率要求达到80%,实际完成64%。儿童营养包有效服用率要求达到60%,实际达到90%。经费按照方案使用达到100%。改善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提高儿童看护人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水平和对营养包的知晓率达80%以上。本地区内6-24月龄婴幼儿贫血患病率下降20%。生长迟缓率下降15%。提高贫困地区童健康水平,减少婴幼儿贫血患病率和生长迟缓率达到100%。提高社会满意度,促进社会和谐,满意度调查达8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部分乡镇项目实施力度不够,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广大民众开展的健康教育活动少,形式单一。二是目标人群未摸清,使营养包下发混乱,出现剩余或过少现象。

(2)全家外出人员多,无法联系,导致无法发放到位。

(3)留守儿童多,爷爷奶奶在家忘记按时喂服营养包,导致有效服用率低。

整改建议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用多种宣传形式,提高合理喂养婴幼儿的知识水平,提高营养包的发放率和食用依从率。

2、加强个案随访,服务对象出现不良反应及时上报并处理,此项工作是增加家长依从性的关键,也是本项目得以实施的关键。

3、加强督导工作,督促发放工作,提高发放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贫困地区儿童营养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3

按照《关于报送20xx年民生工程有关材料的通知》(池民生办〔20xx〕20号)要求,根据《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教秘〔20xx〕637号),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我市20xx年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实施情况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我市目前仅在石台县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全部实行食堂供餐。20xx年春季学期,石台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35所,其中农村初中4所,农村中心学校11所,村小及教学点20所,惠及学生3133人;20xx年秋季学期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32所,其中农村初中4所,农村中心学校11所,村小及教学点17所,惠及学生2963人,其中寄宿制学生939人。实现了营养改善计划农村义务学校实施全覆盖,实施学校覆盖率和受益学生覆盖率均为100%。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经费投入情况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印发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实施方案》,营养餐资金由中央、省、县按照7.5:2:0.5分担。全年(195天)按每生每天4元标准核拨经费,截至20xx年12月30日,全年累计支出163.9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日常监管情况

为实施好营养改善计划,石台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县发改委、农委、卫计委、财政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教体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米、油等大宗食材由县教体局统一招标、采购、分配,由中标单位统一运送。营养餐膳食补助资金实行专账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县教体局将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学校目标管理年度考核,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县教体局、市场监管局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督导检查,各学校每天通过微博,公示学校食堂食谱菜品和资金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主要举措及工作亮点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石台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及明确职责分工的通知》(石政办秘〔20xx〕7号),成立了由石台县县长为组长,县发改委、农委、卫健、财政局、教体局等部门为成员的石台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文件还明确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石台县教体局成立学生营养办公室,专门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定期对学校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

2.加强培训指导,提升管理能力

为强化营改实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我们组织石台县营改学校参加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培训会。春季复学和秋季开学前,石台县教体局召开全县学校疫情防控暨学校安全工作培训会,并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观摩活动,重点对学校食堂开餐前准备、复学后学生就餐安排、食品安全管理、饮水安全进行了专题培训。各校、幼儿园在春季、秋季开学复课前对所有教师、学生和后勤管理人员、操作人员都进行了线上培训或集中培训,对全体教师和学生都进行了食品卫生和防疫知识培训,开学后上好食品安全和卫生健康教育第一课,进一步压实安全管理责任,提高食堂管理和操作人员的膳食管理知识,提高应急处置和防范能力。9月份,项目实施学校认真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让食品安全知识深入人心,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有机地融入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在校园内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的同时,着力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卫生防病意识。

3.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管理机制。

20xx年春季,石台县市场监管局、教体局联合印发《石台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规范》,要求全县学校认真贯彻执行。石台县市场局指导各校、幼儿园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考核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和贮存制度,食品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消毒、维护、校验制度,餐具饮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制度,分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厨废弃物处置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食品安全管理员岗及岗位职责,原材料采购员岗及岗位职责,餐饮具清消员岗及岗位职责,食品留样员岗及岗位职责等制度全部张贴上墙,并要求严格执行。今年以来,根据学校实际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石台县教体局制定了《石台县学校疫情防控复学供餐应急处置预案》,各校进一步修订完善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使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项目学校严把食材采购关、验收关、加工关、留样关、监管关,严格执行校长及校领导陪餐制,确保食品安全。

4.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今年春秋季开学前,我局联合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对辖区学校食堂开学准备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为进一步促进石台县学校(幼儿园)真正把食品安全工作和防疫工作落到实处,5月、9月份,石台县教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联合组织对全县学校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检查,两次联合检查均重点检查食堂食品安全与周边食品安全。重点围绕校园食品安全防范主体责任落实,食品经营许可、环境卫生、食品采购与贮存、食品留样、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开展检查。通过检查,要求有问题的学校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并切实做好整改。通过检查督查和要求整改,石台县营改实施学校食品安全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和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

5.特色做法

石台县2015年开始实施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免费午餐”项目,20xx年秋季,石台县开始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自20xx年秋季起,石台县与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免费午餐基金会开展全面战略合作,按照不重复,可互补的原则,全面实施农村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由免费午餐项目支持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的教职工陪餐费用、食堂厨师工作等配套服务费用,同时在学前教育阶段继续实施“免费午餐”。“免费午餐”和国家营养改善计划在石台县农村学校的全面实施,切实解决了石台县农村学校、幼儿园学生中餐吃饭难问题,消除了农村学生中午上下学安全隐患,确保了农村学生中午在校安全。

四、存在的问题和有关建议

一是食堂从业人员年龄偏大,队伍不稳定,操作技能不高。

二是县级教育主管部门营养办缺乏营养膳食专业人员,对学生营养膳食改善指导专业性、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20xx年工作打算

20xx年,我市将认真总结经验,学习借鉴兄弟市县好的做法,努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营养改善计划这项惠民工程、民生工程做实做好,全面提高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一)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制度,压实石台县责任,结合“明厨亮灶”,力争做到精细化管理,抓好春秋两学期的`专项督查工作与食堂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加强部门协作,强化督查工作。加强与市场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通力合作,针对与学校食品安全有关的各个环节,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督促石台县教体局加大对中标企业食品的来源、储存、配送等环节的督查力度,确保食品安全零事故。

(三)加强膳食营养指导。加强营养配餐、科学饮食方面的指导和服务,充分发挥学校膳食委员会的作用,科学合理制订营养食谱。开展学生营养状况监测和评估工作,及时掌握学生的营养状况,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成效提供依据。

(四)加强政策经验宣传。充分发挥社会参与的作用,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全面实施做好舆论宣传引导。

贫困地区儿童营养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篇4

依据《六安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民生工作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民生办〔2020〕15)要求,结合2020年度全区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的项目投入、过程、产出及效果,全面扎实、规范地开展评价工作。现将绩效评价工作成效报告如下:

一、项目投入情况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下,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范围实现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区全覆盖的意见》(教督厅函〔2016〕6号)和相关会议精神,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订了《六安市叶集区2020年学义务教育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叶教〔2020〕22号)。并建立健全了由教育局、财政局等多部门参加的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及工作机制,各单位职责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二、项目过程情况

(一)项目管理

教育局、学校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保证学生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宣传栏、黑板报等媒介,向社会准确、深入宣传这项利民政策,努力营造实施营养改善的良好舆论氛围,并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学校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数等信息。学校定期公布经费账目、配餐标准、带价带量食谱,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为执行大宗食材“四统一”政府统一招标采购,防止区级监管责任缺失,2020年食材供应政府采购全覆盖。“4+3”全部用于食材统一招标采购,实行“统招、统购、统配、统送”,每日为学生提供一荤、一素、一个半荤半素、一个汤和一份米饭的营养午餐,食材价格根据六安市发改委发布的价格制定,切实降低采购成本。明确米、油一周一送,荤素菜一日一送。建立食材定期不定期抽检机制。食材抽检纳入市场局抽检计划,其检测经费由中标企业承担。

定期通过学籍管理平台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数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为了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及资金安全监管,提高食堂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我区分别于4月1日、8月18日举办了由学校主要负责人、食堂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参加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工作培训会。通过培训,参训人员对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有了进一步认识,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财务管理

总体上看,项目目标明确、资金到位率高、组织监管体系完善。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按每年195天计算,4元/人/天,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营养改善工作运转经费由区财政解决,2020年投入720万元。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分账核算,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时支付。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全额用于改善学生营养膳食,做到专款专用。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主动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

三、项目产出情况

2020年,叶集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供餐覆盖率达到100%。我区受益学校61所,享受营养餐学生30600人,其中初中生10847人,小学生19753人。在对部分学校食堂随机抽查显示,供餐学校食品质量符合要求,当日供餐数量、品种与公示菜谱相符,供餐现场干净整洁,学生就餐井然有序。

四、项目效果情况

自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以来,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全区实施食堂供餐、明厨亮灶全覆盖,真正落实了党的惠民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大促进了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身体素质的提高,对学生的健康成长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

通过随机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或受益对象进行抽查,群众对我去实施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满意度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