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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

2025/05/15优秀报告

倚栏轩整理的乡镇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乡镇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 篇1

市林业局: 根据遂宁市林业局《转发省林业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稽查工作的通知》(遂林函[2010]67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及时组织对2008——2009年度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补偿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查,2008年以来我区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只有2009年度新增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项目,涉及中央财政下拨资金24.22万元,补偿面积5.1万亩。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市林业局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我们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和《天然林资源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认真贯彻“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领导,做到专款专用,足额发放,全面完成了年度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基金补偿工作的各项任务和指标,确保全区新增重点公益林得到有效保护。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我区把新增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基金补偿工作纳入到林业建设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一是实行政府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林业部门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真正实现对新增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的齐抓共管。二是加强领导,成立机构、确定专人,全面负责新增重点公益林建设的项目实施、组织管理和协调指导工作,区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林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区财政局、发改委、林业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务局等单位为成员的船山区新增重点公益林建设领导小组,并在区林业局设立了办公室,抽调人员专抓此项工作。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新增重点公益林管护责任制是否落实、补偿资金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对管护措施不落实造成森林资源破坏,资金使用不合理违返财经纪律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为全区新增重点公益林管护和生态效益基金补偿工作全面落实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宣传,提高认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确立与全面实施,不仅为加快我区林业生态建设、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保障林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而且是林业利益机制的探索和重大创新,使公益林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得到应有的利益,进一步调动了保护和建设公益林的积极性。我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同时,采取安排护林员到辖区农户家中 户签订《护林防火公约》等办法,做好对新增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工作的宣传,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有关政策家喻户晓,为加强新增重点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资金使用及档案管理

(一)强化资金使用管理

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是中央财政用于重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专项资金。为了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率,保障重点公益林补偿对象的合法权益,我们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的相关规定执行,一是严格按法规办事、按政策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二是加强补偿基金使用的监督检查,由区府督查室会同区财政局、林业局对补偿金额的到位情况进行督查。三是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用到实处,安全运行。

(二)加强档案资料管理

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是新增重点公益生态效益基金补偿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区林业局的统一要求与督促下,全区对新增重点公益补偿工作的相关材料、图、表、册做到统一归类,规范管理。

四、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是由于新增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计划有限,目前我区仍有许多生态区位极为重要的林木和林地未能纳入重点公益林的范围,从而有可能降低这些地段的林木和林地保护力度,造成一定的生态安全隐患。

二是新增重点公益林保护管理和森林生态效益基金补偿工作涉及面广量大,工作繁琐,需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由于我区政府的财政吃紧,配套资金不能及时兑现,工作压力较大,影响了此项工作正常开展。

特此报告

乡镇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 篇2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工作,使我镇就业困难人员真正得到就业援助和帮助,根据《关于开展公益性岗位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通知》(镇人社通【20xx】17号)文件精神,我镇于20xx年3月21日至20xx年3月25日深入社区对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类型、岗位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现将检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和纪律情况

城关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17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上、下班一律进行签到、签退,各社区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考勤情况实行一月一报制度,所有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二、岗位和人员上报情况

各社区公益性岗位坚持做到一人一岗,无冒名顶岗、互相借用、换岗、脱岗现象,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三、坚持专款专用,发挥专项经费的'最大效益城关镇严格按照我县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如实发放到公益性岗位人员手中,无虚报冒领、骗取岗位、骗取社保补贴的社区和个人。

四、无因退休、死亡等原因产生的空岗不报而擅自安排其他人员上岗的现象。

五、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坚持城关镇与社区双重管理制度各社区对城关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管理,城关镇劳动保障所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做到城关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依法使用和有效使用。

各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使用没有发生其他违反《城关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的情况。

从此次检查情况来看,城关镇各社区的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基本良好,用人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能够按时上岗,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

乡镇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 篇3

进一步做好我乡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工作,使我乡就业困难人员真正得到就业援助和帮助,我乡对全乡所有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类型、岗位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

一、乡公益性岗位基本情况:

我乡现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5名,劳动保障协理员1名,建档立卡贫困户4名。通过在岗、出勤情况自查,发现无不到岗情况。

二、坚持“谁用人、谁管理”原则:

由乡劳动保障所统一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总体情况并负责岗位设置、工作绩效考核。同时每季度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背靠背”考核,确保公益性岗位有进步、有成绩、有社会效益。通过自查,我乡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执行乡里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责任,我乡公益性岗位工资发放每季度实行“张榜公布、打卡发放、直接到人”的原则发放,无一例发资拖欠问题发生。

三、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情况:

按工作性质、工作区域不同,我乡对办公室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目标任务量化责任制;我乡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每日签到制度;所有人员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制度。通过在岗、出勤情况自查,我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在岗情况均符合岗位要求,工作考核纳入年终考核,并作为续聘条件。

四、我乡的自查情况:

我乡积极建立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做到底子清,心中有数,对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检查、考核、建档。

岗位使用方面严格遵守县就业局的公益性岗位管理使用,今年5月对3年期满人员就业困难大学生姜游及时予以清退;与就业困难人员李琼芳继续签订用工协议。

通过自查,我乡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执行乡里的各项规章制度,无冒名顶岗、互相借用、换岗、脱岗、骗取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现象,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责任。

从此次自查情况来看,我乡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基本良好,用人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能够按时上岗,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

乡镇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 篇4

进一步做好我乡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工作,使我乡就业困难人员真正得到就业援助和帮助,我乡对全乡所有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类型、岗位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

一、乡公益性岗位基本情况:

我乡现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5名,劳动保障协理员1名,建档立卡贫困户4名。通过在岗、出勤情况自查,发现无不到岗情况。

二、坚持“谁用人、谁管理”原则:

由乡劳动保障所统一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总体情况并负责岗位设置、工作绩效考核。同时每季度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背靠背”考核,确保公益性岗位有进步、有成绩、有社会效益。通过自查,我乡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执行乡里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责任,我乡公益性岗位工资发放每季度实行“张榜公布、打卡发放、直接到人”的原则发放,无一例发资拖欠问题发生。

三、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情况:

按工作性质、工作区域不同,我乡对办公室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目标任务量化责任制;我乡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每日签到制度;所有人员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制度。通过在岗、出勤情况自查,我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在岗情况均符合岗位要求,工作考核纳入年终考核,并作为续聘条件。

四、我乡的自查情况:

我乡积极建立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做到底子清,心中有数,对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检查、考核、建档。

岗位使用方面严格遵守县就业局的公益性岗位管理使用,今年5月对3年期满人员就业困难大学生姜游及时予以清退;与就业困难人员李琼芳继续签订用工协议。

通过自查,我乡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执行乡里的各项规章制度,无冒名顶岗、互相借用、换岗、脱岗、骗取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现象,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责任。

从此次自查情况来看,我乡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基本良好,用人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能够按时上岗,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