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共同体教研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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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共同体教研活动实施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和推进乡村人才振兴总体要求,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健全县域教育人才培养机制,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教育,助力乡村振兴,全面提高我市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实现打造一流教育目标,构筑柳州教育高质量发展新模式。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在已有党建共同体、集团化办学、学区联盟、支教轮岗、县管校聘等管理改革措施基础上,围绕“一体化”教育改革发展目标,推动教育共同体建设(以下简称“教共体”建设),统筹规划促进教育资源跨行政隶属关系纵向联合、横向联动,推动教育组织联建、师资联育、资源联享、活动联办、服务联动、发展联抓,逐步缩小区域间、校际间质量差距,实现党建引领下的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主要目标
围绕“城乡教育一盘棋”的工作思路,坚持和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通过搭建教育共同体,推动城市优质教育资源辐射乡村、薄弱地区常态化。从教育行政管理、学校文化建设、管理团队培育、教育人才培养四个维度对乡村学校、薄弱学校进行帮扶,缩小城乡、县域间教育质量差异,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校教育教学整体质量,实现一流教育目标。
三、实施范围
全市中小学校(含幼儿园)。
四、工作原则
(一)党建引领,主体清晰
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统筹规划和组织开展教共体建设工作。市教育局统筹规划全市教共体建设工作,负责引导、调配市区优质学校参与教共体建设。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是教共体建设的主体,应结合自身实际,积极落实各项配套政策,推动教共体的建设。各县区(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各级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支持教共体建设工作。
(二)人才先行,科学评价
组建成立的教共体在人、财、物相对独立的基础上,可以通过人才交流、支教轮岗、送教下乡、线上同步教学、集体备课研课、科研能力指导等多种形式,在人才培养、学校管理等方面深入合作。教共体建设单位应当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合作方式、合作周期、目标任务、效果评价等内容。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本方案和教共体合作协议对教共体工作内容和成效进行增值性评价。
(三)统筹兼顾,稳步实施
教共体建设重点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各县区(新区)可结合需求,对教共体成员进行调剂安排。通过人才交流、支教、调动等方式,优化教师资源在不同教共体之间或教共体内部的资源配置,促进教共体健康发展。教共体建设按照教学和管理并重;先试点、后全面的原则推进。特别注意与集团校、学区联盟、县管校聘等相关政策的衔接融合。
五、教共体建设类型
教共体建设单位分为牵头单位和联合单位,1个教共体一般由1个牵头单位和1—2个联合单位组成。如有需要,经建设单位集体协商,可以适当增加牵头单位或联合单位,单位总数原则上不超过6个。
(一)组建市县高中教共体
由市属高中和县属高中组建而成,其中市属高中为牵头单位,县属高中为联合单位。第一批市县高中教共体建设由柳州高级中学、柳州铁一中学、柳州市第一中学、柳州市第二中学、柳州市铁二中学与县属示范性高中组建成,将城市优质高中学校党建经验、教育教学管理经验、人才培养经验向五县高中辐射。具体建设名单详见附件。其他市属高中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与县属高中协商后自行提出建设申请,报市教育局审批后开展教共体建设工作。
牵头单位每年要选派1名副校长或优秀中层干部到联合单位担任校长或副校长;每年要派出不少于3名骨干教师到联合单位支教;选派优秀教师组建学科团队推动教共体内教学研一体化建设,支持联合单位人才培养。
(二)组建区县教共体
由柳北区、城中区、鱼峰区、柳南区作为牵头单位,其他县区(新区)作为联合单位组建而成,具体建设名单详见附件。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互派优秀中青年干部到对应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交流服务,担任副职领导(同时兼任教研室副主任),推动县区(新区)间教育管理经验的交流和提升,助推区县教共体的建设,服务时间一般为1—2年。
牵头城区要选择辖区内优质学校与联合县区(新区)的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建设区县学校教共体,每个学段要建成不少于1个区县学校教共体。牵头学校每年要选派1名副校长或优秀中层干部到联合学校担任校长或副校长;牵头学校每年要派出不少于3名骨干教师到联合单位支教;选派优秀教师组建学科团队推动教共体内教学研一体化建设,支持联合学校人才培养。
(三)组建县域内教共体
由县域内城镇学校、优质学校和乡村学校、薄弱学校组建而成,原则上由同一学段学校或地理位置相近的学校组建而成,其中城镇学校、优质学校为牵头单位,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为联合单位。由各县区(新区)根据学区制改革和集团化办学的模式,以教共体建设为载体,进一步深化学区制、集团化管理。
六、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xx年8月)
在全市范围内宣传并解读教共体建设内涵、目标和工作内容、要求。
(二)实施阶段(20xx年9月起)
牵头单位和联合单位就组建教共体的合作模式、合作内容、保障措施、权利义务、合作期限等进行充分协商,拟定教共体合作协议,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各成员单位共同签署教共体合作协议。合作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统一加挂“牵头单位名称+联合单位名称+教育共同体”构成的标牌。按照本实施方案和各教共体的合作协议内容,派出支教和交流服务团队,提供培养培训、技术支撑,提升联合单位的教育教学质量。
(三)考核评价阶段(每年2—3月)
市教育局牵头制定教共体建设考核评价文件,主要考核教共体运行管理情况、教共体内分工协作情况、资源共享情况、发挥辐射作用情况、教共体可持续发展情况和实施成效等。考核评价分为年度考核和终期考核。具体考核评价文件另行制定下发。年度考核每年2—3月开展1次,重点考核各单位上一年度是否按协议开展各项工作任务。终期考核在协议到期前1个月开展,重点考核教共体实际取得成效,在党建引领、日常管理、师资培养、学生学习能力等方面通过增值性评价方式予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财政补助拨付、学校绩效考核等依据。考核落实情况应当作为各县区(新区)人才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强化党管人才原则和党建引领结果运用,对工作成绩显著的教共体及其领导班子成员予以表彰,在绩效分配、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予以倾斜;对教共体建设工作落实不力、作风虚浮的单位和个人,分层次进行约谈问责,限期整改。
七、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建引领
围绕“发展教育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教育”的工作思路,做好“党建+”文章。发挥党建在教共体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把党建工作与师资培养、教学教研、学生德育等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推行清单工作法,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共体牵头单位和联合单位共建清单,明确教共体资源共享需求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积极引导教共体建设单位党组织共抓支部标准化建设、党建品牌建设,推动教育系统党建资源、办学条件和人才师资力量共建共享。同时在教育教学改革中积极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改革融合互进,实现党建引领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强化“联建·共享”理念
强化教共体的机制性联系,围绕集团化办学、学区联盟、“一体化”发展的教育改革目标,推动教共体间组织联建、党员联育、资源联享、活动联办、服务联动、发展联抓。延伸拓展集团化办学“命运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奋斗共同体”理念,要牢牢把握学校党建与教学业务相互贯通、同频共振、协调推进的工作理念,推动教育系统党建资源、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共建共享。
(三)重视师资培养
牵头单位每年要派出不少于3名骨干教师到联合单位支教,联合单位应安排支教教师担任班主任、备课组长、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等职务,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牵头单位要选派优秀教师组建学科团队,通过送教、名师工作室、网络教研、线上同步互动课堂等方式推动教共体内教学研一体化建设。牵头单位还可以通过师徒结对、集体备课、接收联合单位派出的骨干教师跟班学习等方式支持联合单位人才培养。牵头单位开展校本研修时,应当包含联合单位教师。牵头单位应当有针对性的对联合单位的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进行系统培训。
(四)加强学校管理
牵头单位选派的领导干部是中共党员的应当进入联合单位、学校党组织班子。联合单位可以选派中层以上领导到牵头单位跟班学习,学习时长由牵头单位和联合单位协商决定。牵头单位应就学校管理、学生管理、校园文化建设等对联合学校进行分类培训指导,对联合单位教师科研课题评比、师生竞赛等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指导。牵头单位可以对联合单位学生进行同步测试评价、同步分析,加强对联合单位学生学情的分析研究,制定并实施精准的解决措施。
八、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教共体建设是服务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城乡间、区域间教育优质均衡的重要举措,涉及系列体制、机制建立和创新,工作任务重,实施难度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单位共同参与。市委组织部负责教共体建设改革的指导推进;市教育局负责教共体建设改革的具体实施,做好考核评价和监督管理工作,加强系统内资源调配,支持教共体建设单位创新有效工作;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教共体成员单位的编制和人事管理,对教共体内部人员招聘、交流调动和收入分配等创新措施给予指导;市财政局负责做好教共体建设的财政保障工作,落实补助资金。各教共体建设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分工到人,按照本实施方案和合作协议全力抓好各项工作推进,确保取得预期成效。
(二)加大经费投入,促进改革成效
各县区(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保障对教共体建设单位的财政投入,并积极落实各项配套政策,协调辖区内相关部门支持教共体建设工作。各县区(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出台教共体扶持配套政策,在人才引进、福利待遇、政策保障等方面予以支持。牵头单位要保障派出到联合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不低于原工资待遇,县区(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可结合实际,在政策范围内给予教共体牵头单位派出人员一定补助或奖励。每年定期对教共体成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经费拨款依据。
(三)推进制度创新,服务教共体建设
经县区(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同意,探索建立教共体内灵活的用人机制,教共体可以统一制订进人用人计划、统一人员招聘、统一岗位管理和按岗公开竞聘、统一培养、统一考核奖惩。探索参照牵头单位人员薪酬待遇水平发放联合单位人员薪酬待遇,差额部分由同级财政承担。
牵头单位教师到联合单位支教、交流服务的或联合单位教师到牵头单位轮岗交流的,按照《柳州市中小学教师队伍轮岗交流工作方案》享受相应标准的工作补助,并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认定支教经历。牵头单位到联合单位担任教研室副主任、校长或副校长的,也可按规定享受工作补助,并按实际工作时间认定支教经历。牵头单位组建的学科团队通过送教、名师工作室、网络教研、线上同步互动课堂等方式促进联合单位教学研建设,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且经考核合格的,学科团队成员的工作经历可累计计算为支教工作经历,具体计算办法:累计送教达到200天的;或名师工作室帮扶时间不少于3年,每年不少于8次现场教研或培训活动,且工作室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或线上教学超过200课时的;可以认定为具有1年支教工作经历。
(四)强化考核监督,保障工作实效
各县区(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各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牵头单位和联合单位,每年12月底前将教共体党建工作具体落实情况报给主管部门,各县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时汇总整体情况并将成效形成报告,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后,于次年1月底前报送市教育局。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采取实地检查和材料核验等方式,按照教共体考核评价文件要求,结合各教共体合作协议、责任清单等内容,对各教共体进行评价考核,并对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城乡共同体教研活动实施方案 篇2
一、建设目标
加强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20xx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纳入教共体建设,且融合型、共建型比例达80%及以上,以优质均衡、共同发展为目标,全面推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水平,实现教育“共同富裕”。
二、组建模式
城乡教育共同体分融合型、共建型、协作型三种组建模式。各校结对建设情况见《城乡教育共同体学校名单》。
三、建设要求
(一)融合型教共体
1.师资同盘。建立教共体各校区内部教师流动机制,按教师配置相关要求,统筹安排,无障碍调配各校区教师。校区内因学科不足等原因造成的教师短缺,由校区间以驻教、走教形式统一调配。
2.教学同步。教共体内各校区实行教学常规、教学进度、教学检测等同步。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制定、教学内容实施、教学常规检查、教学质量评价以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在基本标准要求的前提下,促进各校区个性化发展。教共体各校区共建共享设施设备、课程资源等,充分依托网络设备和技术,积极开展远程教学、教研与管理。通过大型活动、综合实践活动等,推动教共体各校区师生交流互动。
3.培训同频。教共体统筹教师培训工作,组织教共体培训活动,共建共享优质培训资源。建立学科教研组,开展教共体内校本研修活动,为教师的专业成长搭建更为丰富的平台。制定好教共体内部教师培养计划,组织教师开展各类教育教学研讨、评比活动,提升教师的专业化水平。
4.文化同系。加强教共体校园文化共商共建机制,建成标识明显的教共体文化体系。各校区在办学思想、管理理念等方面统一实施,以“移植+嫁接”的方式培育共性与个性相统一的学校文化。教共体学校通过开展城乡研学旅行、劳动实践、联谊互助、家庭结对等形式,共同组织交流活动,促进城乡学生的相互了解、共同进步。教共体之间互为提供教育基地和实践空间。
5.考核一体。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方案,建立健全各校区一体化考核评价机制。教共体内各校区教师队伍建设、教学质量提升、教育特色形成、绩效奖励等方面实现全方位、一体化考核,真正形成利益共享、荣辱与共的共同体。
(二)共建型教共体
1.资源共享。推动教共体内教师的'有序流动、均衡配置、培训培养、整体评价等机制。鼓励各校培育特色学科,形成优质教师团队,引领学生发展。充分借助教育信息化的力量,整合核心校和各成员校的优质资源,实现教共体内师德建设、课堂教学、校本教研、课题研究等资源共享,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2.管理共进。构建合作交流平台。建立以教共体核心校牵头的学校日常教学管理和学校发展通报、研讨例会制度。实施教共体内教学协同管理,做到常规制度、课程建设、教学进度、质量检测等基本同步。组织各校名师成立学科建设指导小组,指导教共体内学校的各门学科建设。
3.教学共研。核心校以项目合作方式接纳成员校教师参与教科研,由骨干教师帮扶成员校开展富有针对性的研究,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建立科学的教育教学质量诊断监控机制,实施统一的质量检测管理,制定各学科质量保障制度,指导并督促各校学科教育。加强教学经验交流,提升教共体内学校的教学管理水平、教师发展水平、学生发展水平。
4.文化共生。教共体通过资源共享、活动共建、质量共评,助推文化渗透。核心校立足地域文化和学校教育资源,培育富有特色的学校文化。教共体各学校通过城乡学生“手拉手”、家庭结对等形式,组织交流活动,促进城乡学生的相互了解、共同进步。教共体之间力所能及地为对方提供教育基地和实践空间。
5.考核捆绑。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方案,建立健全教共体一体化考核评价机制。教共体内各成员校在特色发展、校园文化、学科建设、教研活动、教学协同等方面实行捆绑式考核,成员校的发展情况作为核心校相关考核的主要依据。形成利益共享、荣辱与共的共同体。
(三)协作型教共体
1.愿景协同。由核心校牵头,调研、指导、组织各成员校理清学校发展现状与背景,确立学校发展愿景,明确学校发展目标,制订质量提升路径。借助核心校先进办学理念的引领与辐射,结合成员校的办学基础,充分挖掘成员校的特有办学资源,对成员校的办学进行整体规划、顶层设计,实现理念与规划上的“补短提升”。
2.机制协同。建立核心校与各成员校之间互促发展、合作共赢的协同管理机制。基于各校优势,协同构建教师交流培养机制、跨校集体备课机制、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机制、师生文化联谊机制等,促进成员校在制度建设、教育管理、队伍建设、教学质量、课题研究、校外实践等多方面协调联动发展,推进共建共享、互利互补,不断提升成员校教育品质。
3.研训协同。由核心校牵头成立教共体教研联盟,协商制订教师梯队培养计划、教育教学业务培训方案,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定期开展集体备课、教学观摩、名师讲座、课堂比武、论坛沙龙等活动,创新教共体教师研训、校本研修的方式,促进教共体各校之间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差异互补,以研促教,以教师专业素养、业务水平的提升来推动教共体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4.教学协同。主要可以“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的形式开展教共体各学校间的教学协同。要借助各校的优势学科开展同步课堂、远程专递课堂等线上教育教学活动,共享课堂导学单、教学设计、教学资源、课堂练习等教学资源。排课表时,教共体要协商制定同步课堂“一张表”,以确保教学协同的有序推进;同步课堂结束后,要针对双边课堂情况及时开展同步教学研讨,以取得教学协同的最大效益。
5.项目评估。以项目化的方式对协作型教共体的工作成效进行评估。由核心校自行选择成效明显的工作项目向所在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评估申请。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项目工作实施情况与成员校的项目质量提升效果进行评审,视协作成效纳入相关考核体系,予以奖励。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教体局成立教共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体局普教科。各教共体要明确各单位分工,加强配合,核心校要协调做好教共体建设工作,教共体内各单位成立以校长为负责人的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教共体建设工作。
2.科学规划实施。各教共体根据成员单位教育教学优势和亮点,认真制定教共体建设实施方案、配套制度和各成员单位分工,重视调查研究,加强过程管理,及时调整推进策略。全面启动教共体建设的发展性评价工作,整体推动我市各校均衡、优质、内涵发展。
3.用好信息平台。各教共体要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大力实施“互联网+义务教育”工程,在教共体学校之间搭建教育和管理网络平台,通过网上课堂建设,开展网上教学管理,实现网上教研互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切实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效益和管理水平。
4.强化督导考核。教共体建设实施情况列入学校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学校发展性评价指标,教共体内乡村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作为对核心校考核和教共体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各教共体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针对不同学段的学校建立针对性评价方案。
城乡共同体教研活动实施方案 篇3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xx年6号)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通20xx年200号)文件精神,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学校,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提升城乡教育发展共同体(以下简称"共同体")办学成效,特制订本评优方案。
一、工作机构
评优工作成立由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教育局全体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负责统筹领导共同体办学评优的全面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教育局总督学兼任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主持共同体项目的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评优工作的筹备、组织、协调及联络。
二、评优目的
1.通过评优,向共同体渗透前瞻性发展理念,引导共同体强化定位、细化目标、优化举措、深化创新,推动共同体在"十四五"取得突破性进展。
2.通过评优,鉴定共同体中长期发展成效,剖析各共同体发展的优势与不足,确定最近发展区并探索针对性对策,促进共同体可持续发展。
3.通过评优,了解共同体现有动力机制的运行情况,为其发展提供更加完备的政策支持和保障制度。
三、评优原则
1.鉴定与改进相结合。
一方面通过共同体的整体发展情况以及共同体内学校、教师、学生的进步程度,评定共同体联合办学的成效;
另一方面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引导共同体注重内涵发展、优势互补、合作创新,形成可持续发展机制。
2.过程与结果相结合。
一方面要关注共同体的创建过程,重点关注在理念共生、机制创新、课程共建、教师交流、设施共享、校社联动等方面所作的努力与探索;
另一方面要关注共同体的发展及其内部各学校、教师和学生的表现,优质均衡的情况及老百姓的满意度水平等。
3.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既要通过一定的指标构建,收集反映共同体、学校、教师、学生等方面的定量信息,又要重视收集反映共同体建设的制度、案例等质性资料,相互补充和印证。
4.共性与个性相结合。
既要看到共同体的共性,也要重视共同体之间,共同体内部学校之间,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差异,避免简单地用一把尺子去衡量所有的共同体。
5.评估与工作相结合。
注重在日常工作中积累资料,注重信息技术的应用,注重大数据分析,最大程度地减少评优对共同体正常工作的干扰。
6.整体与部分相结合。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进县(区)评估验收与共同体办学评优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两者目标高度一致,内容高度重合,其中多项互相关联的评估指标可互相借鉴,避免"两张皮"现象。
四、评优维度
(一)组织运作与内部治理
组织运作与内部治理是共同体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也是推进现代教育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共同体组织运作与治理的`核心特征是共治、自治与开放,通过促进成员校共同参与管理,形成核心愿景,促进公共参与,形成自我管理、自主发展的良好态势。组织运作与治理评优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1.愿景与规划:共同体制定了其相应的发展规划,确定办学愿景,明确了办学路线,且扎实推进实施。
2.组织与运作:共同体构建了稳定的内部管理组织,职责清晰,分工明确。成员校管理团队之间沟通、协调与研讨渠道通畅。
3.制度及实施:共同体制定了章程或相关制度,明确了成员校的权利与义务、运作机制及内部评价激励等方面内容,且落实有力。
(二)课程共建与共享
课程共建与共享是共同体联合办学的重要领域,也是促进学生综合素养发展的重要载体。共同体课程共建与共享的`关键是精准、丰富与精致,通过成员校之间课程的共享和共建,更精准地回应每位学生的课程需求,为其创设更丰富的学习环境和更精致的学习经历。课程共享与共建评优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1.课程规划:共同体在了解各校优质课程现状的基础上,能整体规划共同体的课程建设,做到优势互补,布局合理。
2.课程共建:成员校围绕课程共建,有效分工,积极合作,共同提升教师课程开发能力和课程实施品质。共建课程在数量、品质、学生受益面、受欢迎程度上表现良好。
3.课程共享:基于成员校之间共享的课程门类、数量、品质、授课时长、学生受惠面、受欢迎程度等情况,结合学生人数,综合判断共同体课程共享度。
(三)教师交流与发展
教师交流与发展是共同体联合办学的关键领域。共同体的教师交流与发展,凸显教师柔性流动的力度,教研互动的紧密度,专业指导的强度与培训资源的丰富度。教师交流与发展评优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1.教师柔性流动:共同体内教师柔性流动的情况。
2.校际教研合作:共同体内开展备课组层面和主题教研活动的情况。
3.校际专业支持:共同体集聚区域内优秀教师开展教学视导、诊断、评价及开展有针对性的校际带教指导活动等。
4.科研培训合作:共同体内开放和共享专家讲座资源,共同策划与组织教师科研培训等活动。
(四)设施及设备共享
硬件设施及设备共享是共同体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的重要抓手。设施与设备共享评优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1.硬件设施共享:共同体内成员校之间硬件设施开放和共享情况。
2.信息平台建设:共同体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共同体管理效能、对外沟通能力、课程共建共享水平。
(五)办学成效与特色
共同体的办学成效与特色,既体现在共同体成员校在先进办学理念指引下教育质量的总体表现和进步情况,更体现在共同体帮助成员校提升办学质量的贡献度。办学成效与特色评优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1.发展度:相对于起点水平,判断共同体办学整体水平提升情况,共同体内学校、教师、学生的进步程度。
2.优质均衡度:根据共同体内成员校在学科质量检测指标评价中的表现,总体水平与校际差异。成员校加入共同体后教学质量各项指标评价结果保持稳定向好。
3.特色发展度:共同体特色目标实现的情况,共同体内各校特色个性发展情况。
4.满意度:共同体内的教师、学生、家长及社区居民对共同体的办学及成效的满意度。
五、评优程序
以学年为评优周期,按照如下四步流程实施:
1.评优准备:确定评价主体,根据评优方案及其附件组织培训,准备好评价工具。
2.评优实施:评优团队到共同体现场进行评价,主要采取问卷调查、现场观察、深度访谈、资料查阅等方式进行。
3.撰写报告:根据评优标准,分析相关信息,形成专项评估报告。
4.反馈与改进:在规定时间内将评优结果与参评共同体沟通协商,对结果达成共识。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与参评共同体共商改进对策。
六、结果运用
1.向芦淞区人民政府督导委员会及芦淞区教育局提交评优结果。
2.给予优秀单位表彰与奖励。
3.及时反馈参评单位的评优结果,总结提炼共同体的办学经验,树立典型,加强宣传,营造有利于共同体联合办学的良好氛围。综合分析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改进建议,推动行动改进,促进共同体持续发展。
城乡共同体教研活动实施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本着“合作、交流、共享、发展”的原则,以城区(特色学校)学校为龙头,对共同体学校开展调研,全面了解共同体学校教育现状,共同研究制定受援方教育发展三年规划,明确发展方向,帮助共同体学校确立“以人为本、面向全体、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学校共同发展。
二、建设目标
主体学校应对共同体学校在办学思想、学校管理及组织建设、办学特色、教师培训、教育质量等方面进行指导和帮助,重点加强软件建设,通过共同体建设,使共同体学校管理水平、教师队伍素质、办学质量进一步提高,逐渐形成一定的办学特色。
1.加强联动。通过组建学校“1+1”、“1+2”“1+3”模式,进一步加强校际联动,营造资源配置,逐步实现城乡学校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2.以强带弱。充分发挥城区学校、特色学校的带动和辐射作用,通过更新理念、队伍建设、教学改革、交流轮岗等方式,有效促进农村学校办学水平的全面提升。
3.均衡发展。通过共同体建设,促使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优质资源不稀释,薄弱学校能提高,整体水平有提升。
4.有效激励。把激发学校办学活力、调动教师工作热情作为优化资源配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学校共同体的考核和评优,努力形成人人争先、校校创优的良好局面。
三、共建时间和形式
20xx年9月至20xx年8月,以学校为单位开展共同体建设工作,以优质带动薄弱,城区、周边学校、特色学校带动农村边远山区学校,全面实施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实行一对二或一加三形式结对帮扶,对口帮扶覆盖面达100%,全面促进全县教育均衡发展。(具体学校见附件1)。
四、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领导小组
为确保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行动扎实深入有效地开展,县教体局成立了“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领导小组”,由林文平局长担任组长,肖田生副局长、张育华副局长、廖富洋副局长、张智勇主任为副组长,各股室站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股,由项忠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安排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建设工作。
五、共建措施
1.交流轮岗常态化
(1)城乡符合条件的教师或学校行政,采取本人申请、学校推荐、教体局审核调配的程序进行互派交流轮岗,交流轮岗时间为1学年。
(2)交流期间,主体学校一般教师按交流地学校教师工作量完成教学任务,并按要求组织指导交流地学校的教研活动,轮岗学校行政以参与指导交流地学校的管理工作为主,并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
(3)交流轮岗教师待遇。城区长期交流轮岗教师享受与交流地学校教师同等的交通补贴,在后备干部确定、职称评聘、评优选模中优先考虑。
(4)交流轮岗期间,学校发展共同体内各成员学校的原法人地位、领导班子、教师编制等不随交流轮岗改变。
2.制度管理一体化
学校发展共同体主体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每学期至少参与或指导2次以上各成员学校的活动或学校管理;每学期至少组织召开2次会议,安排研究解决共同体管理中的相关问题,促进学校文化、管理理念和机制的创新、融合和落实,相互借鉴、相互交流,在统一基本标准要求的前提下,促进学校个性化发展。
3.教学研究融合化
(1)教学活动:每学期按照展示课、研讨课、竞赛课、送教课等形式,由主体学校组织,至少开展一次课堂教学的交流活动;
(2)薄弱学科送教活动:主体学校结合成员学校实际,每学期至少为共同体学校的一个薄弱学科送教一次或在共同体内采取走教的形式定期送教。
(3)教学研究活动:在教研室的指导下,各共同体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1次教科研活动。
4.考核评价机制捆绑化
城乡学校教育共同体一建三年,实施捆绑发展、捆绑考核评价机制。在县教体局每年的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中,主体学校考核得分按2:8比例计算评估最终得分(即: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中的共同体学校评估得分的20%计入主体学校得分,如有2所共同体学校,则各按10%计入主体学校得分;主体学校自身评估得分按80%计算)。如在学年度考评当中,共同体学校综合排名较前一年进步5个名次(含5个)以上的,则主体学校可以按本校实际考评进行得分。
5.硬件支援重点化
鼓励主体学校根据自身情况和共同体学校的办学需要提供有关物资等方面的帮助,重点是向共同体学校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支援,如信息技术设备、实验设备、教学仪器和图书资料等。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校要充分认识实施共同体建设的重要意义,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管理制度,确定工作目标,在相互商讨的基础上制定每学年的活动实施方案,并在每学年秋季开学前报县教体局教育股、教研室、人事股及包片股室,每年7月份各共同体学校要联合形成学年度工作总结交至局相关股室。
2.加大宣传,强化协调。各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部署,让学校师生认识到开展共同体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局相关股室要切实担负起协调的职责,指导和督促联系学校积极开展共同体建设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校应及时将开展共同体建设工作情况、出现的先进经验等报县教体局教育股。
3.注重总结,营造氛围。各学校在共同体建设过程中,要注意积累文字和图像资料,完善档案,并及时总结在学校管理、教研活动、教师队伍建设、学生发展等方面的工作经验体会,为今后共同体建设的健康、快速发展奠定基础。县教体局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在学校发展共同体创建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经验与做法、典型人物事迹,进行及时梳理总结,大力推广和表彰,并利用新闻媒体予以宣传报道,以提高相关学校及典型人物的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