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倚栏轩 > 百科 > 工作计划 > 正文

村公共卫生工作计划

2025/05/13工作计划

倚栏轩整理的村公共卫生工作计划(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村公共卫生工作计划 篇1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政办发〔〕114号),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和完善以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保障广大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经区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从实际出发,明确乡村医生职责,科学规划和设置村卫生室,合理配置乡村医生,改善农村卫生服务条件,实现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服务全覆盖;积极稳妥地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落实乡村医生补助;积极解决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强化执业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健全培养培训制度,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明确乡村医生职责

乡村医生(包括在乡村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下同)主要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镇卫生院的指导下,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死因监测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镇卫生院及区级医疗机构;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填写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三、合理规划设置村卫生室并配置乡村医生

(一)村卫生室的规划设置。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区卫生局要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农民需求、地理、交通条件以及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情况,本着方便群众和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的原则,合理设置村卫生室,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一所村卫生室。人口较少、距离较近的行政村可共设村卫生室;偏远村居可根据实际合理设置。镇卫生院所在地原则上不设置村卫生室,相应职能由镇卫生院承担。一个行政村有两个卫生室的,镇卫生院可根据需要进行合并设置或保持原设置不变;鼓励人口较少、距离较近的行政村共设卫生室。本着尊重客观现实、积极稳妥、务求实效的原则,村卫生室的设置由所属卫生院提出意见,区卫生局审核确定。没有村卫生室的行政村,居民的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由镇卫生院负责或安排相邻村卫生室承担。

(二)村卫生室的建设标准。村卫生室由政府、集体或单位举办,或者由乡村医生联办、个体举办,经区卫生局批准后设立。村卫生室的房屋和基本设备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配备。村卫生室业务用房面积应不低于80平方米,具备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话、通网络等基本条件,实现诊断室、治疗室、药房和观察室“四室分开”。各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可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村集体补助等多种方式,支持村卫生室的房屋建设和设备购置。现有村卫生室达不到标准的要在一年内完成整治达标。

(三)村卫生室的命名。村卫生室的名称统一为××镇(街道办事处)××村卫生室。实行农村社区化建设的镇、街道办事处,其卫生室名称统一为××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站,此类社区卫生服务站按村卫生室进行管理。

(四)乡村医生的配置原则。乡村医生仅限于在村卫生室及按照村卫生室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由区卫生局会同相关部门考核确定,每个村卫生室配备不少于1名乡村医生,对服务人口较多或服务面积较大的.行政村卫生室酌情增加乡村医生数量;原则上按照服务人口1.5‰左右比例进行配备;允许在各镇办范围内合理调配使用。今后严格控制乡村医生的准入,新进入乡村医生岗位的人员必须报区卫生局审核批准。根据妇幼卫生工作需要,镇卫生院要结合实际适当选配女性乡村医生。对于乡村医生人员相对富余的镇、街道办事处,鼓励采取竞争上岗等方式,择优选用。乡村医生选用工作要坚持在岗执业与竞争上岗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控制村卫生室人员增减,确保实现平稳过渡。

四、规范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管理

(一)严格乡村医生准入和执业管理。乡村医生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获得相关执业许可。在村卫生室从事护理等其他服务的人员也应具备相应的合法执业资格。区卫生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乡村医生准入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原则上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严禁并坚决打击不具备资格人员非法行医。

(二)强化部门的管理职责。区卫生局要将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纳入管理范围,对其服务行为和药品器械使用等进行监管。要建立健全符合村卫生室功能定位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流程,组织乡村医生培训。科学划分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职能分工,合理分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量,将劳务密集型的公共卫生项目主要安排给村卫生室承担。卫生、财政、物价等部门要加强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补助经费使用的监管,督促其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公开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项目及价格,做到收费有单据、账目有记录、支出有凭证。

(三)加强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积极推进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在不改变乡村医生人员身份和村卫生室法人、财产关系的前提下,由区卫生局委托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人员、业务、药品、房屋、设备、财务和绩效考核等方面予以规范管理,统一药品采购和收费价格。镇卫生院要通过业务讲座、例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乡村医生的技术指导,对乡村医生及村卫生室药品器械供应使用和财务管理进行日常监督。村卫生室的财务和资产与乡镇卫生院分账管理、独立核算。在区卫生局统一组织下对乡村医生及村卫生室的服务质量和数量进行考核,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乡村医生积极性。考核结果在其服务的行政村公示,并将其作为财政补助经费核算和对乡医进行动态调整的依据。

(四)提高村卫生室信息化水平。要将村卫生室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范围,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对其服务行为、药品器械供应使用加强管理和绩效考核,提高乡村医生及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行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统一的电子票据和处方笺,逐步实现村卫生室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药品采购、新农合报销等业务工作一体化的信息化和网络化管理。

五、将村卫生室纳入相关制度实施范围

(一)加快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年月日起,凡是已经纳入规划设置和新农合定点的村卫生室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各项政策,实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其所配备的基本药物由镇卫生院负责在省网上统一采购并规范管理,停止从其它渠道购进药品;对现有目录外的药品由各镇卫生院尽快进行统计登记和清理。

(二)积极将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将其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不低于在镇卫生院就医的支付比例。加大新农合门诊统筹推进力度,将所有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充分发挥新农合对乡村医生、村卫生室医疗费用和服务行为的监管作用。区卫生局可结合推进新农合门诊统筹,同步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探索按人头支付、总额预付等多种支付方式,利用支付政策引导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转变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对新农合支付村卫生室诊疗和药品费用的监管,防止虚开单据,骗取套取新农合资金。

六、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和养老政策

(一)建立健全多渠道补偿政策。根据乡村医生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多渠道予以补偿。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区卫生局要根据乡村医生的职责、服务能力及服务人口数量,明确应当由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具体内容,并合理核定其任务量,确保与其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相适应。根据实际工作量,从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按40%左右的比例统筹安排村卫生室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所需经费,并按照绩效考核、以考定补的原则予以核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其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和新农合支付比例,严格遵照区物价局、卫生局、财政局《关于转发〈市物价局、卫生局、财政局关于制定我市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张价字〔〕2号)要求执行。在综合考虑新农合基金承受能力和不增加群众个人负担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新农合对乡村医生的补偿作用。

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为保证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合理收入不降低,区政府综合考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情况,采取专项补助的方式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给予定额补偿,按服务每千人每年不低于1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有条件的镇办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使乡村医生的待遇不断提高。

(二)积极解决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各镇、街道办事处要结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新农保)的推进,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新农保,对符合新农保待遇领取条件的乡村医生发放养老金。有条件的镇办可以采取补助等形式,推动乡村医生参加当地较高档次的新农保,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七、健全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制度

(一)加强乡村医生的培训。区卫生局要从农村卫生和乡村医生的实际出发,合理制定乡村医生培养规划,建立健全乡村医生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区卫生局要切实做好乡村医生在岗培训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评估工作;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要结合实施“卫生强基”工程,选派区属医院或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到村卫生室带教。镇卫生院要制定乡村医生培训计划,通过业务讲座、临床带教和例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乡村医生应当定期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积极参加岗位培训。支持乡村医生参加医学学历教育,促进向执业(助理)医师的转化。

(二)加强乡村医生后备力量建设。区卫生局要动态掌握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执业情况,着眼长远,编制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规划,建立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库,从本区选派人员进行定向培养,及时补充到村卫生室。通过后备力量建设、吸引适宜人才到基层服务等多种方式提升乡村医生的服务水平。区卫生局要结合全科医生制度的建立和推进签约服务模式,积极探索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制度的有效衔接。

八、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强化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乡村医生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将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作为医改的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确保顺利实施。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作配合,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二)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各镇、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细化相关政策措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区医改办、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落实资金投入。财政部门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和养老政策以及村卫生室建设等方面所需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村公共卫生工作计划 篇2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设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医疗预防保健网底,全面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使全县村级卫生室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医疗活动明显规范,公益性质得到体现。为实施新农合门诊统筹奠定基础,从而满足人民群众预防保健及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二、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方针,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逐步缩小城乡卫生差距,满足农民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从整体上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建设范围

全县所有尚未建成标准化村卫生室的行政村,原则上均应按“一村一室,”的要求,全面建设规范化村卫生室。未设置村卫生室的行政村,其基本医疗、防、保健服务由卫生(分)院或相邻村卫生室提供。人口超过1000人,且交通不便的行政村,可增设一个卫生室。

四、创建方式

(一)建设标准。规范化村卫生室医疗用房使用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实行诊室、药房、治疗室和观察室四室分开。

(二)选址要求。规范化村卫生室应建在人口集中、交通方便、便于群众就医的处所,原则上设在村部或学校附近。以当地群众步行30分钟能到达为宜,医疗机构之间应保持适当距离。

(三)运行管理。规范化村卫生室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由乡镇卫生院按照“八统一、两独立”的原则,对其人员、业务、药品、财务等实行一体化管理,即:统一机构设置、统一房屋建设、统一人员准入、统一药械购销、统一财务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制度建设、统一档案规范、财务独立核算、责任独立承担。规范化村卫生室经考核合格,可确定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五、工作步骤

(一)试点阶段(20*年2月至20*年5月)

县卫生局选择一个乡镇进行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试点,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

(二)全面建设阶段(20*年5月至2015年)

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进行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12月份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使全县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走上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为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奠定基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开展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是县委、县政府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卫生工作方针,关心农民健康、保护农村生产力的具体体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二)明确职责。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是卫生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县卫生部门负责制订全县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总体规划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制度,指导各乡镇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工作。,负责制订辖区内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具体规划,并组织落实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工作,及时解决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村民委员会要为规范化村卫生室提供良好环境。

(三)加强督导。建设“院建院管”的规范化村卫生室,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是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的前提和基础,是解决广大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加强乡医的培训、鼓励乡村医生进行学历进修,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乡医,由乡镇卫生院进行考核,对完成任务较好的、考核合格的给予公共卫生劳务补助,加强对农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规范其医务行为,严厉查处违规事件,保障其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推动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村公共卫生工作计划 篇3

20xx年我室传染病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顺利通过了年终工作的检查,为了将今年的传染病管理工作做好,制定以下工作计划:健全规章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法规,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制定的有关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要求和规定。

2、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条例,建立和健全疫情管理和报告制度,组织制定各项疾病预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严格督促检查,规范化管理

1、做好传染病疫情管理和报告工作,每日有专职人员负责全场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查重)工作,定期检查、指导和督促各医疗机构做好疫情管理和报告以及死亡病例报告工作。2、每天到各医疗机构进行签收传染病报告卡,并在签收的同时审卡填报内容,保证内容完整;对甲类和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以及某些特殊病例可及时对病人进行调查,在不能排除的`情况下,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

3、抓好传染病的发现、登记、报告工作。定期开展传染病的漏报检查。进一步加强传染病报告时限的落实工作,必须做到各负其责,抓好各个环节。

4、每月在全场通报上月疫情报告情况(包括疫情动态,迟报、漏报的检查结果,并做出惩罚通告)。

5、做好全场疫情报告和死亡病例报告工作,接到疫情报告卡和死亡病例报告后按规定时限通过国家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加强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1、利用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定期举办传染病防治知识专栏,根据传染病特点和季节性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发放宣传小册子,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等,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病知识和能力。

计划全年给医务人员培训传染病知识不少于4次,以提高全员对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水平,加强传染病的报告意识。

加强业务知识和现代管理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提供及时、科学的防治

决策信息,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五认真做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我场的疫情管理和报告的检查工作,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搞好疫情调查工作。

xxx卫生室

20xx年1月14日

村公共卫生工作计划 篇4

为了确保今年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顺利完成,进一步改善农村卫生状况,提升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提高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促进我镇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制定年镇公共卫生工作及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计划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制度,规范行为。

今年我服务中心将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到人,适当调整各村责任医生和协助人员,根据人口比例、村落范围、距服务中心(站)距离,进一步完善考核奖励制度,加强与公共卫生联络员的联系,组织实施好本辖区面向农村的十二项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及时整理相关资料、及时上报、归档。

二、十二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一)、健康教育

1.要求必须有工作计划和总结,内容详实。

2.健康教育课每季开课一次,内容要有季节性、针对性,每次参加人员必须达到50人或以上,宣传栏内容同上,每季要有照片存档。

3.要有农户健康资料发放记录,并确保每户每年不少于一份,使农村居民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达80%或以上。

4.开展孕妇和3岁以下儿童家长健康教育,必须要有记录资料,受教育率达80%。

(二)、健康管理

1.家庭健康档案建档率要求90%,健康档案册中内容必须完整准确、无缺项,并输入电脑。

2.要求责任医生及时将获得的健康体检、儿童预防接种、儿童体检、孕产妇系统管理、常见妇女病检查、职业体检、重点管理慢病、上门访视内容以及因病住院、门急诊等诊疗情况记入健康档案中,要求完整准确,建立动态、连续的家庭健康档案。

3.每季开展一次免费上门访视服务,访视率必须达到95%或以上,随访和干预情况及时记入健康档案中,重点疾病的访视内容要求详细,完整清楚,真实可信,并及时进行汇总准确上报。

4.掌握辖区内婚龄青年名单,积极动员欲婚青年进行婚前医学检查,确保优生优育。

(三)、基本医疗惠民服务: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医疗技术操作规范,主要收费价格上墙,合理收费,积极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按规定执行医疗优惠政策。

2.责任医生必须由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的.担任,对辖区内重点疾病诊疗情况记录要求完备,对居民的自诊或转诊率必须达90%。

3.责任医生的满意率调查要求达到90%或以上。

(四)、合作医疗便民服务

1.责任医生必须熟悉合作医疗政策,并进行大力宣传,上门访视中确保每户农户获得合作医疗宣传资料,使各种人群对合作医疗政策的知晓率达85%。

2.每季度公示本村参合人员报销情况,专人负责并保管好本村参合人员名册,登记项目要齐全、准确。

3.方便群众报销进行代办,使参合人员能及时得到报销,农户对报销工作满意度达到90%或以上。

(五)、儿童保健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预防接种门诊为浙江省示范化接种门诊,设施齐全,实行按周接种,我中心要求防保医生的新生儿建卡率100%,五苗全程接种率95%以上,乙肝首针及时率90%以上,并掌握辖区流动儿童情况,及时按排接种。

2.各责任医生要搞好预防接种宣传工作,积极参与强化免疫、应急接种等临时布置的工作。

3.负责好辖区内儿童入托入学验证工作,验证率95%或以上;儿童系统管理率要求达到90以上%,由儿保医生负责。

(六)、妇女保健

1.要求掌握辖区内育龄妇女和孕妇健康状况,动员和通知怀孕妇女进行孕产期保健管理,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必须达99%,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5%或以上,高危孕妇住院分娩率必须达100%。

2.对孕产妇进行系统管理,做好早孕建册、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工作,并负责高危孕妇的筛查、追踪、随访和转诊;同时开展产前筛查、产前诊断阳性病例的追踪,了解分娩结局。

3.开展常见妇女病普查工作,普查率达45%以上,并将检查情况记入健康档案。

4.参加上级培训和指导,召开和参加例会,做好总结和计划,资料存档。

(七)、老人和困难群体保健

1.加强60岁以上老人、特困残疾人、低保户和五保户家庭健康档案的建档,建档率要求90%,健康体检率80%或以上。

2.开展每年四次免费随访工作,对体检和随访发现的健康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健康干预。

3.对健康档案进行动态管理,发现情况随时记入,并及时汇总准确上报。

(八)、重点疾病社区管理

1.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病人转诊率达100%,同时进行病人的追踪治疗和随访管理,督促病人按时服药,定期复查,资料及时汇总上报。

2.开展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查螺、灭螺、查治病工作完成95%,如发现病例及时上报,协助做好疫点处理。

3.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掌握辖区内流动人口数,大力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要求宣传资料入户,并达到95%以上,成人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知晓率80%或以上。

4.协助政府、村委对精神病人的综合管理,综合管理率达80%,同时建立卡片专案管理,定期随访,并在访视中指导合理用药。(5)开展以高血压、糖尿病、肿瘤、脑卒中、冠心病为重点慢性病咨询服务和用药指导,并及时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