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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承诺书

2025/05/13承诺书

倚栏轩整理的工程监理承诺书(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工程监理承诺书 篇1

临城县玉泉住宅小区监理单位质量承诺

(建设工程名称)的监理单位,对本建设工程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二、监理单位应依据监理合同配备监理组成员进驻施工现场和需要的检测设备和工具。

三、本工程使用或者安装建筑材料、建筑物配件、设备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的签字认可,单位工程的验收、隐蔽工程的验收、工程款的支付及竣工验收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的签字认可。

四、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到形式,实施监理。

五、该项目监理机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全面履行监理合同,控制本工程质量、造价和进度,管理建设工程相关合同,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做好各类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监理工作结束后,向本监理单位或相关部门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

六、监理单位应对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进行考核,指导项目监理机构有效地开展监理工作。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后撤离现场。

七、监理单位负责在工程监理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如因监理单位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监理人自行负责。

八、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九、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漏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盖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名称)

工程监理承诺书 篇2

工程建设监理承诺书

合肥市庐阳区重点局:

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监理行业的服务质量和社会信誉,我单位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执业准则,对开展工程监理业务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按招投标文件及合同条款执行监理。

2、我公司在人员和技术方面将给予双水路(合淮路—四里河路)项目组鼎力支持。

3、实际到岗监理人员与监理合同明确的专业配备、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相符并严格按各自的职责开展工作。

4、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5、项目监理人员原则上不予调换,如确需调动应经业主同意,并按规定及时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6、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自觉抵制腐烂现象,保持廉洁自律。

7、因我单位原因没有履行承诺,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我单位愿意按照《合肥市庐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工程建设奖励及违约处罚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接受处理(处罚)。

承诺单位(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工程监理承诺书 篇3

我单位监理的 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促进我单位加强质量安全责任意识,确保质量事故为零、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禁止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二)我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三)我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四)我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五)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六)实行监理工程师定期报告制度。监理单位每月向市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发现的质量问题、整改情况及下一步治理防范措施;对重大风险源辨识论证、方案评审、条件验收等实行专项报告制度;监督管理小组随时对监理报告抽查复核。

(七) 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应履行的职责。

(八)我单位承诺对在建工程监管未履职到位按以下原则处罚: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按其规定从严、上限处罚。

2. 检查过程中若发现监理单位在一年内未每月定期报告、资料抽查不合格、隐患无记录排查结果、专项方案未审查验收、分部工程未按程序和要求进

行验收的等未履职到位的情况第一次记不良行为记录2个月;第二次记不良行为记录4个月,并作行政处罚;第三次则记不良行为记录6个月直至记入黑名单。

3.对企业从业人员未履职履责的按建质[2014]124号及省住建厅黔建建通[2014]409号,进行不良记录并按规定做作相应处罚。

监理单位(公章):

日期: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月 日 电话:

工程监理承诺书 篇4

本人受xx单位(法定代表人xx)授权,担任xx工程项目的监理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实施组织管理。本人承诺如下:

1、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工程建设标准实施监理,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承担监理责任。对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工期、投资控制和建设工程合同、有关信息管理及协调工程同步组织实施,对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监理。

2、完善安全文明施工监理体系和制度,实施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监理。

3、编制的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符合相关规定,明确施工安全监理措施,配备与工程规模和技术要求相适应的监理人员,并报建设单位审核。

4、审核建设、设计、勘察、施工等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地下资料、施工资质(格)证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岗位证书、特工种上岗证、起重机械合格证等资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5、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监督施工单位对涉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组织专家论证,执行专项开工(作业)报审制度。

6、开工(作业)前查验作业场所是否具备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对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分部分项施工操作工艺或者重大风险点位作业实行旁站监理。在监理过程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对存在严重隐患的下达《工程暂停令》。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报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并做好监理记录。

7、督导施工单位定期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质量标准化达标评估。对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及施工单位履行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8、对于国家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大风险点位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重大风险点位施工条件验收;重大风险点位施工中,总监理工程师现场带班,监理工程师旁站监理,并参与有关问题的协调解决;施工结束后,参与施工安全验收。

承诺人签字:

身份证号:

签字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