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妇女工作计划
倚栏轩整理的2022妇女工作计划(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2妇女工作计划 篇1
20xx年县妇联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省、市妇联工作部署,创新实施“五项行动一项工程”,团结凝聚全县广大妇女在“深入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奋力走在皖北振兴前列”的征程中发挥“半边天”作用。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
深入贯彻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部署,切实履行好党组的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妇联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
(二)创新实施巾帼建功行动
继续打造“木兰扶贫驿站”点,带动更多妇女就业。
联合人社局、创业办开展返乡创业就业政策宣传。
继续加大宣传,用好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
继续开展“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对全县各级“巾帼文明岗”进行回访复查和宣传。
(三)创新实施巾帼维权行动
开展以《反家庭暴力法》宣传为主的“送法到身边”活动。
继续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配合做好禁毒、防邪、防艾、反拐、帮教、“扫黄打非”等工作。
开展“三八”妇女维权月系列活动。
(四)创新实施巾帼文明行动
开展“最美家庭”及好媳妇、好婆婆等最美家庭成员评选活动。
开展“树清廉家风、创最美家庭”活动。
开展 “最美家庭”故事巡讲活动。
开展家教及心理健康知识巡讲活动。
开展巾帼志愿服务表彰活动。
(五)创新实施巾帼关爱行动
推动以建档立卡的贫困妇女为重点人群,实施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等项目。
开展留守妇女儿童关爱工作;推广留守妇女互助组做法。
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春蕾计划”,帮助贫困女童。
(六)创新实施美丽家园行动
继续开展“十星清洁户”创评活动。
继续开展“百万家庭节俭养德·低碳生活”主题实践活动,推广“低碳家庭计划十五件事”。
(七)创新实施强基固本工程
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妇女组织;加快新领域新阶层妇女组织建设。
开展妇女创业就业知识培训及村(会改联)主席业务知识培训。
继续规范实施新增妇女专项经费项目。
(八)统筹做好机关党建、机关效能、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综治、招商引资和国防教育等工作。
2022妇女工作计划 篇2
南河社区于20xx年3月20号成立“妇女之家”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20xx年度计划如下:
1、4月份与社区驻军部队携手,开展活动。
2、5月份开展妇联活动,发挥“妇女之家”的作用,为广大妇女群众开展一些免费活动。
3、6月份开展志愿者活动。
4、7月份至“七一”来临慰问驻军部队,以及开展“七一”建党庆祝活动。
5、8月份开展志愿者活动
6、9月份联合驻军部队,开展学习活动
7、10月份开展妇联活动,普及广大妇女群众的法律意识。
8、11月份定为“读书月”,倡导广大的居民爱读书,读好书。
9、12月份开展慰问活动。
2022妇女工作计划 篇3
20xx年,是落实区第三次妇女代表大会五年目标的开局之年,也是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的落实年,区妇联以妇女儿童和家庭需求为出发点,以“妇女之家”为主阵地,以“爱心学堂”为主抓手,发挥“联”字优势,以“福·禅城”这一主题开展系列工作和活动,团结引领禅城女性适应新常态,开拓新思路,营造新环境,促进禅城幸福和谐发展。
一、“福·禅城”之“爱心学堂”
尊重、关爱、服务儿童,成为儿童快乐的“成长器”。一是落实20xx年区政府十大民生实事之一的“爱心学堂”建设,以点带面,打造社区儿童传统文化教育平台。依托“妇女之家”或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学校等资源,建设“爱心学堂”,打造一个培养我区儿童崇文尚学,健康上进,爱家爱国,传承本土民俗文化和中华传统文明的公益服务平台。并探索建立网上“爱心学堂”。二是举办“童心共筑中国梦”(待定名)六一主题活动,展示“爱心学堂”开展成果。三是深入开展“小海星计划”、“幸福1站”项目,打造为流动儿童及其家庭专业服务工作体系。
二、“福·禅城”之“3·8幸福季”
展现禅城女性风采,以正能量榜样引领广大妇女支持和投身禅城经济和社会建设,成为社会发展的“加速器”。一是开展xx区20xx年“和乐村居”行动之“3.8幸福季”系列活动,营造节日氛围,营造法治化社会环境,鼓舞和引领全区妇女儿童及家庭共建美丽、幸福家园。二是举办20xx年xx区纪念“三八”节暨妇女维权周大型宣传活动,表彰20xx-20xx年度全国、省三八红旗手(集体)、巾帼文明岗和巾帼建功标兵等一批先进女性典型,组织跳蚤市场为救助家庭暴力中受害妇女儿童募集善款。三是举办“凤眼睇禅城”各界优秀妇女代表交流会、禅城游,感受禅城发展的速度和温度,游城看发展、献策促繁荣。四是举办“相约美丽三月天”系列女性讲座。
三、“福·禅城”之“家和万事兴”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家庭文明幸福,成为社会和谐的“助推器”。一是规范和提升全区家庭教育工作体系,发挥家庭教育讲师团的作用,着重以专家坐班咨询、家长沙龙、个案辅导服务等主要形式教导家庭增强和提高科学家教意识和能力。二是联合区社工委牵头举办“家在禅城”家庭文化节活动,展示文明家庭风采,以榜样引领方式,传播文明家庭理念,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是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微格言征集,营造“好民风”。
四、“福·禅城”之“12338”维权服务
强化维权职能,维护家庭和谐,成为社会稳定的“减压器”。一是以12338热线构建一个立体式联动化的全区妇女维权服务工作体系,实现维权在源头,化解在萌芽,服务在基层,提高快速化解家庭和基层矛盾纠纷的能力。二是将12338维权热线延伸至各镇(街)维权工作站,形成两级维权平台的线下、线上对接。三是探索通过购买专业机构服务、志愿者的形式组建妇女维权专家顾问团队,以婚姻、心理、法律等专业人士为主,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心理调试、婚姻家庭和纠纷调解等方面的专业服务。四是在各镇(街)探索建立帮助单亲等特殊问题妇女的功能性小组,如单亲支持小组、反家暴工作小组、婚姻危机干预小组等,对特殊妇女提供专业性帮助,维护妇女权益。
五、“福·禅城”之“成长计划”
培训、提升各女性群体素质和本领,使其不断创新发展,成为社会进步的“服务器”。
一是举办各类妇女群体培训,着重三大类型:
1、全区妇联系统干部提升班,帮助基层妇联干部掌握现代专业社会工作手法,提高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服务妇女群众的本领;
2、困难妇女技能培训,提升困难妇女就业能力;
3、优秀女性专题研修班。二是全区妇儿服务志愿者队伍培训,提升妇儿服务志愿团队的服务能力。
三是开展“成长工作坊”项目,面向广大妇女,以专业社工手法,通过系列讲座、拓展(体验营)、沙龙等形式,提升其人际关系、团队合作能力及处理工作和生活的能力。
六、“福·禅城”之组织建设
发挥“联”字优势,打好基层基础,构建内外资源有效整合、各方力量联手推动的社会参与机制,成为妇联工作的“聚力器”。一是整合、提升、规范“妇女之家”建设,让其成为妇联广泛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主阵地。二是建立妇联常委、执委、代表及妇儿工委成员四级联系工作制度,充分联合并发挥他们作用。三是探索成立xx区妇女儿童事业咨询委员会,借力社会智囊促进我区妇儿事业创新发展。四是加强指导女企业家协会、女艺术家俱乐部等女性社团建设,团结引领女企业家、女艺术家们为禅城建设作贡献。
2022妇女工作计划 篇4
近年来,我局在城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城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全城区妇女儿童两个《规划》,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在帮助妇女就业再就业、维护女性职工劳动保障合法权益、打击非法使用童工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城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全城区妇女儿童两个《规划》落实到位,我局及时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主要抓落实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级的工作任务,制定贯彻落实了《青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把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列为人社局的重要工作,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时,主动协调城区工会、妇联、团委及各相关部门,根据不同阶段的任务和要求,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妇女儿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了配套联动,全面推进的工作局面。
二、突出重点,加大就业
(一)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促进妇女平等就业。加大妇女劳动权利的法律保障力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劳动执法检查力度,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确保妇女获得经济资源和有效服务。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岗位外,任何单位在录用人员时不得以性别或变相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性或提高女性录用标准,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或以其他方式变相限制女性结婚、生育。
(二)消除使用童工现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积极开展专项劳动保障监察。
(三)保障女职工的特殊劳动权益。加强对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政策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提高女职工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四)为就业困难妇女创造有利的就业条件。公益性岗位安置向大龄、残疾、下岗等就业困难妇女倾斜;落实针对事业妇女的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等就业扶持政策。
(五)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选拔、聘用、晋升要切实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保障妇女不受歧视。加强对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培训、考核、奖励、轮岗、提拔等各环节的监管,保证妇女享有平等的竞争机会。
三、创新机制,维护权益
(一)以宣传国家、自治区、南宁市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系列政策和返乡创业就业典型及岗位信息为重点,采取信函、电话、短信、qq群、到外出农民工集中地走访慰问、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及办事指南等多种方式,今年已开展普法宣传活动8次,出动人员28人次,发放劳动法律法规维权手册3600余份,接受来访咨询295次,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畅通劳动力返乡创业就业信息通道,向留守儿童家庭在外务工人员送政策信息,确保“镇(社区)不漏村(居)、村(居)不漏组、组不漏户”,提高返乡创业就业政策知晓率;适时组织召开座谈会,邀请已返乡创业就业的`农民工“现身说法”,细算“亲情账”和“经济账”。
(二)精准开展职介服务,确保岗位信息全覆盖。依托人力资源市场每月收集企业用工信息,通过网站、微信、LED 大屏幕等渠道发布用工信息,并通过村(居)劳动保障工作站开展用工岗位“送到手”, 建立了102人的就业专干信息员队伍,协助村、社区做好辖区未就业人员摸底调查、职业指导、就业推荐、政策咨询等工作,使基层就业服务向纵向延伸,结合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庭劳动力就业技能及就业意愿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岗位推荐,实现用工岗位信息服务全覆盖。通过“送政策、送岗位、送信息、送服务、送温暖”等五送活动,20家优秀企业老板,带着肉猪养殖、手工花制作、黑提葡萄种植等60个创业项目和622个用工岗位信息来到走进了城区贫困村二田村和那樟村中,搭建贫困群众产业帮扶、 就业创业脱贫新平台,有18名群众现场达成初步合作意向。为照顾贫困户,就近安排公益性岗位,已经安排13名贫困户做村坡保洁员。现有280名贫困户已经安排到公益性岗位。
(三)精准开展技能培训,促进培训福利全覆盖。按照城区各类求职者的个人意愿,对有培训和创业愿望者,由劳保所、社保中心推荐到专门的培训学校参加培训班,丰富他们的知识、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创业技能。结合企业用工需求和个人意愿,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量身定制专项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培训一人、提升一人”的目标,并在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中加强职业道德和家庭道德教育,增强职业道德素质和监护人法律责任意识。
(四)精准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扶持,促进返乡创业就业。充分发挥村(居)劳动保障工作站及帮扶人员作用,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庭劳动力返乡就业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等综合服务。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庭劳动力返乡自助创业的,可优先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场租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创业就业扶持政策。
(五)精准加强权益保障,切实维护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工作和非法用工专项行动,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禁止使用童工和保障未成年工合法权益;依法依规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与返乡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庭劳动力普遍签订并严格履行劳动合同,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进一步维护农民工的权益;积极推进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庭劳动力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做好转移接续工作。为切实保护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维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童工行为,不定时在城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对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的专项检查活动。检查采取报送材料审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重点为劳动密集型的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娱乐场所等风险隐患较大的行业。通过该专项检查活动,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切实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依法规范用工,建立录用人员核查登记制度,依法严厉打击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禁止使用童工和保障未成年工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专项检查累计检查用人单位1221家,派出工作人员71人次。日常信息采集用人单位7396家,涉及检查人数35954余人,口头纠正违法行为50余件,检查项目主要涉及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劳动报酬的发放情况、社会保险的参保情况以及对特殊劳动主体的劳动保护情况等10多个方面,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截止目前,接到市人社局、城区综治办及公安部门反馈来的劳资纠纷群体性突发事件共11起,涉及农民工829多人次,追回工资1200余万元。
四、明确任务,科学规划
(一)完善体制,提高社会保障服务水平。健全公务员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评选教育评价机制,认真做好我城区人才现状和需求情况调研工作,最大限度促进高校毕业生,不断完善人事宏观管理方式方法,开创人力资源工作的新局面。
(二)强化服务,不断提高帮扶力度。一是继续开发适合女性的就业岗位,鼓励女性下岗失业人员采取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实现再就业。二是进一步落实就业再就业各项优惠政策,重点帮助“夫妻双下岗失业、抚养单亲子女家庭、40、50”等特困群体再就业。三是着力强化就业再就业服务手段,努力把我城区劳动力市场建成符合“四化”标准的劳动力市场。四是继续坚持为广大女性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专项援助活动,不断提高妇女职业技能和再就业竞争能力。
(三)强化执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一是认真贯彻实施新《劳动合同法》,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完善劳动合同管理,确保各类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率达95%以上。同时,加强企业女工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二是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预防和纠正用人单位侵权行为,维护好女性劳动者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坚决纠正用人单位在妇女“四期”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严厉查处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强迫女职工超工作强度、超劳动工时及男女同工不同酬等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单位人员的责任,切实维护广大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