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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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调研报告 篇1
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食品质量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目前,我国食品质量水平不容乐观,有毒有害食品时有曝光,生猪“瘦肉精”、毒豆芽、毒奶粉等问题食品严重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链条上重要的一环,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规定,从田头到餐桌的安全监管链中,农业部门主要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即种植、养殖环节)的监管,承担源头把关的责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主要依据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该法明确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过程是从农田到市场;明确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统一监管的主体地位,确立了监管体制与执法依据,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实现全过程的控制和监管。
近几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联合农业执法局全方位开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履行监管职责,依法开展对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主体监管,加强农产品例行监测,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提升农产品安全监管水平,有效规范农产品生产行为,我县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逐年提高,较好保障了全县初级农产品消费安全。
一、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
从近年来开展的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情况来看,我县农产品质量总体安全可靠。蔬菜监测合格率稳中有升,生猪养殖环节“瘦肉精”检出率连续三年为零。目前大部分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技术都有了一定提高,农业投入品使用日益规范,有机磷、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经营、使用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农药残留超标情况逐年好转,近几年来全县未发生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一)健全监管网络,落实监管责任
近年来,县农产品监管中心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建设。在原23个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基础上增设农产品质量监管站,明确农产品安全监管员,建立了多级监管网络。
在责任落实方面,按照局各科、站的职能,对职责范围、责任内容和责任追究进行了规定和明确。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每年由局一把手与各科、站和街道乡镇农业科、办负责人签订工作责任书,落实监管任务。
(二)加强检验监测,提升监管实效
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为抓手,明确监测任务,积极配合上级业务部门,抓好农产品质量监测工作。为提高监测覆盖面和时效性,在江店梅山建立了2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配置速测和自检设备,加强蔬菜的农残检测。同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思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逐步推广建设。
(三)加强行政执法,强化源头监管
农业行政执法是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近年来,组织开展了系列农业专项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行动,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专项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整治活动。同时,在农药、兽药等投入品使用高峰期间如夏、秋季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通过专项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引导农药、肥料等农资店建立连锁经营模式,实行规范经营,严厉打击销售经营高毒禁用农药和假劣农资行为,确保农产品生产源头安全。
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统一印发农产品生产记录本分发到经营主体手中,规范农事操作的记载,并利用现场监管、技术培训等,加强督促指导,不断规范生产行为。
(四)推进标准化生产,提升质量安全
近年来,县农林局积极推广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和无公害、有机和绿色食品“三品”认证,开展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技术指导,推广昆虫性诱剂、杀虫灯、防虫网等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技术,初步构建了一套涉及产前、产中、产后安全标准体系,将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降低农残等措施具体化、规范化和简单化,使农户在生产中有标可依,有章可循。通过大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现代市场主体,发挥他们作为农业标准化推广的有效载体作用。目前已创建县级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9个,市级农业标准化基地2个,实施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工程3.29万亩,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安全意识
利用网络、报纸等传播媒介和农技下乡等方法加强宣传,多层次、多形式开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贯彻活动,组织开展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为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效果,向消费者和农产品生产者编印发放蔬菜种植生产基本知识、畜禽、水产养殖基本知识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汇编》等技术和宣传资料,做到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同步宣传。针对产业基地实际和群众需求,重点开展科学种植养殖和安全用药培训,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职责交叉的环节分工不明确
农产食品生产和消费要经过一个完整的链条,包括生产(种植、养殖)、加工、运输、贮藏、销售、烹饪等环节,从农田到餐桌。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产生对食品的污染,造成农产品的不安全。实践中各行政机关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来进行分工,即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该规定虽然简单明确,但在管理体制上往往形成部门职能交叉的模糊地带,最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
(二)部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不完善
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界定还不够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包括哪些类型的标准和哪些级别的标准,以及它们之间的适用原则,实际工作中参照标准不统一。在农药残留国家标准,有很多农产品没有对应的检测标准,比如目前常用的杀菌剂腐霉利,经常检测到药物残留,但国家标准里没有相应的叶菜类蔬菜的`残留标准,而只有茄果类蔬菜、黄瓜以及韭菜的残留标准,而这三者之间的标准值差距很大,很多时候叶菜检测结果参照茄果类蔬菜就是合格的,参照韭菜的标准就超标了,这给监管工作带来困惑。
(三)散户生产经营主体管理难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的违法行为有具体的规定,而对家庭散户生产中的违法行为缺乏约束机制。我县农产品的生产主体很大一部分还是种植、养殖散户,而且外地人租地种养殖的比例越来越大,人员流动大,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此外,有一部分农民专业组织合作社,实际上也是散户生产,根本做不到企业化生产的要求,其登记的目的不是为了生产需要,而是为了征用赔偿和银行抵押贷款使用。对于农产品生产散户,其数量多且相对弱势,在依法监管上存在监管难、处罚难、执行难的问题,需要法律法规方面制定相应细则。
(四)监管力量和技术支撑不足
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量大面广,而我县农产品安全监管部门人员偏少,有限的监管力量难以应付日益繁重的监管任务。而乡镇农产品安全监管站只是增挂牌子、明确职能,没有编制人员增加,很多监管职责没有落实到位。
农产品安全监管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基层管理还缺乏有效的技术支撑,农产品质量检测与实际要求差距较大。目前常用的监管手段就是抽样监测,包括快速检测、定性检测以及定量检测。我县目前主要是快速定性检测,但是实验结果误差大,可能导致误判,损害被检测者的利益,难以全面评定农产品安全。而定量检测时间长,费用高,时效性不强,由于农产品的流通很快,等检测结果出来时农产品早已销售出去并可能已造成危害,检测结果往往只能作为事后警告或责任追究的依据。
另外,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只能查封、扣押,不能采取其他处理手段,而农产品很多都是鲜活产品,比如蔬菜,不及时处理就会烂掉,而生猪圈养需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以上这些经济损失或经费由谁来负担,在执法实践中都很难操作。
(五)市场准入制度不够健全,质量问题追溯难
初级农产品实行市场准入的种类少,除了猪肉等个别农产品实行了市场准入外,许多初级农产品没有产地证明或未经质量检验便进入了市场。农贸市场蔬菜农药残留检测的水平还较低,市场准入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此外,加上来自我县区周边的河南、湖北农产品的涌入,对农产品市场造成冲击,销售的农产品来源更难监控,目前,我县虽然已经建立农产品之质量安全监管与追溯平台,但是还不能真正付诸实施,一些生产者对农产品质量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比较淡薄,标准化措施得不到有效贯彻和执行。尤其对于那些散户生产、品牌市场知名度还不高、生产规模不大的农产品,一旦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消费者难以进行质量追溯以维护自身应有的权益。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建议
1、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标准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及体系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的核心,需要有统一、权威的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首先,要根据生产发展的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标准包含的级别和种类,从而扩大标准的适用范围;其次,根据农产品标准的特点及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实际,确定一个起草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主体,统一农产品的定义及检测标准;再次,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让这些标准家喻户晓、让广大农产品生产者广泛采用。
2、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
有效的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应该以清楚、合理、科学的职责分工为基础。事实上,包括美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农产品安全监管也是由多部门共同完成的。这说明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是否多头管理,而在于部门之间是否有合理而明确的分工。而我国目前存在的问题恰恰就在于部门分工不明确,时常出现扯皮现象,食品安全管理中出现漏洞和脱节现象一再说明了这一点。必须从国家层面到地方政府,理顺管理体制,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真正实现“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真正建立起有效的食品安全控制体系。
3、创新监管执法联合执法手段
在法律法规中要明确快速检测可以作为执法的依据,最大限度防止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流向市场,保障公众的消费安全。农业监管部门与农业执法联合,针对市场监管出现的问题,查出一件,处理一件,这样针对检验结果能够及时、快速的杜绝问题农产品流入销售渠道。如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测结果之日起五日内,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检;复检不合格的,复检费用由申请者承担。
4、建立健全农产品责任追溯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农产品责任追溯制度,对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的行为应当加大处罚力度,提高处罚上限,这样才能起到更大的威慑作用,从而更好地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行为。
我国的农业尚不发达,农业生产者和经营者具有规模小和分散性强等特点,责任追溯难度较大。对农产品致人损害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之外,还需要规定一些免除责任的法定情形。可以更好地确定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而且可以敦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为了避免承担法律责任,而在农产品生产、经营中积极主动地进行农产品信息的记录、收集,从而保障了农产品可追溯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真正预防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工作调研报告 篇2
为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工作环境和学习生活环境。根据教育局传达的关于开展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调研的文件精神,我校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学习,落实责任,全面查找各种安全隐患,切实消除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因素和隐患,强化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切实加强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现就所做工作小结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1、学校内部制度建设完善,每学期初、期末及重大节假日,都要对全校师生做专题安全知识教育,学校定期检查、教育,防止校园暴力事件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努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2、全校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自查自改,并做好记录。上课期间,校外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到学校办事必须经允许后方可入内。教职工在上班时间内外出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外出。
3、内保工作。学校现有两位保安人员,24小时轮流值班,有严格的值班制度。保安人员随身携带器械,穿戴保安服,严把入门关,来访人员做好登记再开门。
4、学校建立领导安全巡视制度和节假日值班制度,值班领导带领值班教师每天对校园进行巡视,各位教师发现问题在第一时间内进行处理和报告,并将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考核严格落实到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方案中。校长与各科室、各班主任、任课老师之间,层层签定安全责任状,使学校安全责任制得到落实。
5、消防安全。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消防通道是否安全、畅通,设施是否齐全等情况;对各专用室的灭火设施等进行逐一排查。本学期更换了过期的灭火器。学校在每个楼道都安装了安全通道标志,学生集中上下楼时,有专人负责疏散和指挥机制。
6、饮食卫生。重点检查学校小卖部、食堂的安全情况,检查食品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要求,严禁三无产品流入学校。工作人员均持有健康许可证上岗。建立食品卫生安全规章制度. 加强学校食堂的管理与监控,严防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7、交通安全。检查教职员工是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主动在师生中做遵守交规的楷模,特别是督促他们骑摩托车要戴好安全头盔。组织全体老师上到学生上下学途中对学生途中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班主任做好乘坐校外接送车学生的排查摸底工作。本学期,学校内无一人乘坐校外接送车。
8、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及时排解学生之间的矛盾,教给学生自我保护常识。开展食品卫生、防治常见疾病的讲座。利用晨周会、知识讲座开展禁毒教育。特别是加强学生应对洪水、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训练,预防交通、溺水、高坠等事故的发生。
9、做好传染病及卫生防疫宣传工作,注意教室及公共场所通风、消毒。
10、学校制定消防安全演练方案,组织师生认真开展,并做好总结。
二、学校安全隐患排查
认真检查校内各部位安全情况。我们发动全体教师对学校房屋各设施进行了认真检查,特别是要害部位如教室门窗、食堂的防盗防火设施、体育器材等。学校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其有关情况如下:
(1)消防安全条件。对学校的消防设施灭火器进行检查,发现灭火器均在有效期内,压力正常。
(2)询问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情况。虽然学校无接送学生车辆,但我校还是对部分学生家长骑摩托车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给予提出安全要求,并要求他们所乘载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3)学校重要设施、场所的安全状况。放晚学后有部分家长在校园附近工作的学生,回到校内在体育器材上玩耍。对这部分学生予以教育,并与家长沟通。
(4)校园周边治安安全状况。校门外接送学生家长比较多,停车无秩序,导致交通拥挤。学校发一封《致家长书》,并在校门外的水泥路上打上油漆黄线,要求家长按照指定的区域停车。
(5)校舍安全状况。本学期学校后楼进行加固,施工场所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要求施工方拉好安全网,挂上警示标语,严格按照施工要求进行操作。学校内做好安全教育,要求学生课间不得到施工区域逗留玩耍。课间派教师巡视检查。
(6)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开学进行师生全面安全教育,每班进行上学、放学安全教育,并进行记录;放假签订安全须知,学校安全教育教案有记录;组织学生进行紧急疏散与自救逃生演练。
三、加强整改,组织实施。针对以上相关情况,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
1、提高认识,加强安全教育领导和管理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我校认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上级相关安全教育文件,并吸取各地所发生安全事故的教训,特别是针对学校暴力事件、自然灾害等情况,学校制定了相关安全工作措施以及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上下楼梯的演练,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做到预防于未然。
2、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我校严格贯彻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加强学校与社会各部门及家庭的.联系工作。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组织和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学生的生命安全,共同做好学生校外安全工作,并通过与学生家长签定安全责任书和家庭访问、家长会等形式,加强了学校与家长的沟通和联系,并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4、严格实行安全责任制。学校建立领导安全巡视制度和节假日值守制度,值日教师每天对校园进行巡视,各位教师发现问题应在第一时间内进行处理和报告,严格实行安全责任制,学校将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告。
总之,安全工作的落实,并非阶段性的,而是一件长期的工作,我校要以这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深化管理,努力杜绝校园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安全工作调研报告 篇3
今年,为有效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根据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调研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为期10天的调查研究,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一、我县辖区内食品企业现状
截止xx年4月15日,我县食品生产企业共有15家,食品小作坊64家,食品生产从业人员395人,餐饮企业638家,其中包括学校食堂128家。餐饮从业人员3510人。
二、食品安全监管情况
(一)强化责任、落实措施。xx年3月26日,我县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了全州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xx年工作任务,与全县8个乡镇及县直有关职能部门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分解量化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并号召深入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为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各乡镇、各职能部门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切实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制定了本年度宣传培训教育计划,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一项基础工作常抓不懈,按照《红河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截止xx年4月15日,我县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1145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336家次,整治重点地区29个,整治重点单位64家,整治重点品种52个。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从业人员培训
按照分块负责的原则,全县各职能部门分别加大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等环节食品安全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增强了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三)抓好典型示范,开展示范乡镇的创建工作
我县把开展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先试点、后推广、再巩固”的工作思路,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考核办法、验收标准和评分细则,确定了中枢镇为试点单位。该镇自开展工作以来,镇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把创建工作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以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为载体,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注重实效,使创建工作做到了四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领导任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为创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资金保障到位。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保证了食品安全基础性工作的开展和创建的顺利进行。三是工作责任到位。明确各村委会、社区主任、工商、卫生等部门的职责,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示范镇创建工作,形成了工作合力。四是综合执法到位。积极组织协调各部门,把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和食品安全示范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x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目标及措施
(一)工作原则。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保证监管到位;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抓好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
(二)工作目标。针对食品“从农田到餐桌”各个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食品消费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使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食品经济健康发展,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有较大提高,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明显增强。三、我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目标及措施
(一)加强食品源头污染整治。强化农产品、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引导农民合理使用化肥,减少农药、化肥对粮食、蔬菜等农产品的污染;对养殖业开展兽药残留监测,基本消除违禁药物的使用,合理使用兽药防病治病,逐步建立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
(二)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开展生产加工业专项整治,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督促企业改善生产条件,加强生产管理,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增强质量意识,提高产品质量,保证食品安全。
(三)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整治。积极培育食品放心店,对集贸市场、批发企业、超市、代销点、流动摊贩进行整治,提高其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严把食品进货关、贮存关、销售关,依法经营合格食品,打击制售不合格食品以及印制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
(四)加强餐饮业整治。重点对学校食堂、集体用餐、旅游景点餐饮业、宾馆餐饮业进行整治;推行红白喜事宴请申报、监督管理制度,改善食品加工卫生条件,增强卫生质量意识,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中毒事件。
(五)开展肉产品市场大检查。加强城区生猪屠宰场所的监管,完善配套设施,规范检疫检验,坚决杜绝劣质肉、病害肉、注水肉流入市场,确保全县肉类市场流通健康有序。
(六)加强对薄弱环节及重点品种整治。开展食品安全薄弱环节、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的整治,重点整治肉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儿童食品、食用油、食用盐、酱油、醋、白酒及其他散装食品等。
四、食品安全“三网”建设稳步推进
今年以来,县政府着力加强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强化了组织领导。今年各乡镇政府换届后,及时调整了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强化了组织协调职能。xx年4月份各乡镇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回顾xx年工作,安排部署xx年食品安全工作,为做好全年的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建立了政府责任网。县政府通过与8个乡镇人民政府和6个县直相关部门签定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纳入政府中心目标管理,增强了各级各部门抓好食品安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三是落实了群众监督网。建立了县监督员、乡协管员和村信息员的三级食品安全监督网,配备食品安全监督员19人、食品安全协管员8人、食品安全信息员81人,xx年食品安全乡镇协管员的工作经费补贴已经由州、县两级财政按人均每月100元标准发放完毕。四是建立了食品安全供应网。依托万村千乡工程,探索食品安全供应网络建设,目前已建成71个“农资农家店”120个“日用消费品农家店”组成的食品安全供应网络。
五、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及安全隐患
我县食品安全经过近几年的整治,但形势依然严峻,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监管机制不顺、不够灵活,特别是农村监管体系不健全,安全保障能力不强,安全隐患较多;食品安全执法主体分散,工作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宣传力度不到位,老百姓食品安全意识有待提高;基层监管人员不足,执法素质有待提高;食品市场发育不足,产业化程度低;企业诚信自律意识不强,食品生产加工方式比较落后;种植业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现象屡禁不止,生猪定点屠宰行为还需要进一步规范;食品流通市场整治任重道远,无证经营现象依然存在,经营企业进出货制度、索证索要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农村婚丧宴请、学生用餐依然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加强。
安全工作调研报告 篇4
随着社会的进步、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及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中小学生及幼儿上、下学乘车需求日益增强,一批批接送学生的运营车辆应运而生,但有些车辆的车况极差、驾驶员的基本素质很低,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引起市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了规范车辆管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出行安全,今年4-5月-份,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通过发放问卷调查、走访中小学及幼儿园了解情况,组织召开相关部门及部分学生家长参加的专题座谈会征求意见,到城管、公安、交警、交通、教育、安监、保险等部门进行调研,基本掌握了目前我市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目前的现状
全市现有中小学187所,在校中小学生61313人,其中市区7所,15081人,不含职教中心和市一中,乡镇180所,50232人;幼儿园、学前班156所,不含私立幼儿园、小饭桌,在园在册幼儿27159名,其中市区4所,2822人,乡镇152所,24337人。到目前为止,全市对需要接送的学生及幼儿,所以,接送学生的车辆除自家车、极少数公交车外,大多是无牌无证无保险、假牌假证、套牌套证的面包车、小货车、三轮车、农用车、报废车或拖拉机等。这些车辆车况较差、安全系数很低,有的车主为了图方便和经济效益,擅自对车厢进行改造,增加座位和摆上小凳子,不按限载的数量分趟接送,常常把车厢塞满为止,严重超员。上下学时段在校园门口接送学生的车辆蜂拥而至,乱停乱放、随意行驶,秩序十分混乱,交通堵塞严重,只能靠交警临时疏通,孩子家长对安全问题有的熟视无睹,有的心存侥幸心理,有的无可奈何,学生及幼儿出行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二、存在的问题
(一)车辆及驾驶人状况堪忧
从调查的情况看,接送学生的车辆大部分是政府禁止营运的报废车或带“病”车,安全性能很低,且车主又没有购买交强险,令人十分担忧。驾驶人素质参差不齐,整体偏低,安全意识不强,又因接送学生不同于一般乘客,所以根本没有具备从业资格的,个别驾驶人甚至连驾驶证都没有。
(二)超员现象严重
从对接送学生车辆的专项调查来看,超员现象十分严重。
(三)综合管理不够
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安全究竟怎么管理,大多数人认为只是交警部门的事。在调查中发现,一些学校虽多次明确学生上下学不乘坐“病”车,但效果不明显,对接送学生的车辆存在超员等违法行为,受职权范围所限,无法管理,即使管车主也不听。从我市的实际情况来看,中小学校、幼儿园比较分散,学生出行乘坐不合格车辆,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在交警警力不足的情况下,单靠交警部门来管理,确实有一定的难度。交警曾查扣一些不合格接送学生的车辆,但学生按时到校、准时回家受到影响,所以对此类车辆可能出现的交通危害也无可奈何。还有些车辆采取“游击战”刻意逃避执法部门的监管,形成了“教育部门管不了,职能部门抓不着”的局面。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四)安全设施缺乏
保证学生乘车安全不仅要做好学生乘车途中安全管理工作,也要做好学生候车时的安全工作,这就要求必须有相应的安全设施保障学生候车时的安全。城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边交通标志、标线不够完善,缺乏相应的安全设施,如候车亭、警示标志、人行横道线、振荡减速标线及停车泊位等,这些安全设施的缺少,不仅给学生候车带来不便,同时也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在乡镇农村,虽然随着“村村通”工程的实施,修建了相当规模的水泥路或砖路,但是,交通安全设施也不健全,很多道路缺少、甚至全段路无任何交通标志、标线,路面较窄,路况较差,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三、确保学生出行安全的建议
(一)明确职责,综合管理
当前,学生出行所暴露出的安全问题,不是单靠哪一个部门或一两次突击整治就能解决的,而要从根本上消除学生出行的安全隐患,必须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建立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为主体,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防控体系,加强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态势。强对接送过程的检查,及时查处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在学生上、下学等重要时段和路段科学部署警力,加大查处力度,改善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各部门及学校的联系和协调,督促各校做好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工作,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课堂教学计划,制定相关的考核方案。要加大经费投入,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建设,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路段均要设置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使校园及周边交通环境明显好转。
(二)严格审批,规范管理
一是实行审批制度。凡是接送学生的车辆,在接送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证,且仅限于在规定的道路或相应的行政区域范围内接送学生。并通过调查交警部门的事故记录、保险公司的理赔情况和安全驾驶情况以及现实表现,对驾驶员进行审核,确保接送车辆和驾驶员符合相关规定;二是健全检查制度。成立由城管、安监、教育、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每年集中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逐校、逐车、逐个驾驶员检查。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掌握接送学生车辆的基本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当即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责任人,实行跟踪督查,直到整改到位;三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市政府与有关部门要分别签订责任状,明确工作职责,并与各学校、车主之间也要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落到实处,特别是对因安全监管工作不到位、工作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不及时消除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是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关,对符合条件的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专门用于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核发“校车准运证”或“临时校车准运证”,并在车身粘贴统一的校车专用标识。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护能力
对学生乘“安全车”的问题,交警联合教育部门通过播放宣传光盘、悬挂宣传横幅、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挂图、发放交通安全宣传画册、宣传单、温馨提示卡等方式,开展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宣传超员、超速、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教育广大学生及家长不乘无牌无证车、不上超员车、不坐带“病”车,让安全理念深入人心。学校应根据学生不同年龄、不同层次的特征,开展“大手牵小手、小手拉大手”安全进出校园形象生动、灵活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宣传教育效果,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并通过召开家长会、教师进行家访以及通过孩子们给亲属、父母的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增强家长对子女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感、紧迫感和示范感,从自身做起,给孩子树立好的榜样,做到如自行车接幼儿一定要有安全座椅,摩托车接送小学生一定要戴安全头盔等,不得超速、超载,不得违章行驶。同时公安交警部门要安排足够警力,维护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及时纠正和制止危及孩子们交通安全的行为,从源头上杜绝“病”车接送学生的现象。
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问题既事关诸多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家庭幸福,也是一个社会问题,因此,我们必须时刻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加大对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检查力度,及时排除隐患,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我市中小学生及幼儿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