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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方案

2025/05/09方案大全

倚栏轩整理的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方案 篇1

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和提升农村环境品质,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根据《乡村公路路边环境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将农村环境整治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以垃圾分类示范、美丽村落和美丽庭院打造、“四好农村路”创建为重点,加强源头管理,实施系统整治,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清理整治农村公路及两厢环境突出问题,把xx建设成幸福美丽宜居的新家园。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全民参与。街道切实加强对路边环境治理的领导,并充分发挥全体村民的主体作用。

(二)示范引领,确保实效。所有县道、乡道及通村公路以改善村容村貌为基本原则,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切实提升农村公路路边环境。

(三)健全机制,长效管理。实行集中治理与长效管护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改善人居环境与提高村民素质相结合,治理行动与宣传发动相结合。

(四)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各村(社区)负总责,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上下联动、协作推进,并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量化考核内容,层层落实责任,形成强大的治理合力。

(五)严格考核,注重实效。对村(社区)推进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指导和月度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跟踪解决,务求取得治理工作实效。

三、治理时限、范围和内容

(一)治理时限:20xx年xx月上旬至20xx年xx月。

(二)治理范围:全街纳入“路长制”责任制管护的所有农村公路道路两厢可视距离1000米以内。

(三)治理内容:全面治理全街农村公路及路边两厢环境,确保全街农村公路及两厢达到“十无”要求(无垃圾、无杂堆、无违建、无裸土、无滥呆、无毁损、无污物、无淤沟、无占道、无乱挂)。

四、治理任务

通过全面治理,要求每个村重点整治1个组,每个组重点推选10户示范户,不断巩固治理行动效果,让广大村民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农村环境治理带来的获得感。

(一)打造美丽村落。按照布局美、整齐美、清洁美、绿化美、和谐美的要求,在全街范围内打造1个以上美丽村落,并推荐参与区级美丽村落评选。

(二)评选美丽庭院。按照住户自愿投入、庭院整洁有序、房边绿意盎然、人文特色浓郁的要求,在全街范围内打造并评选“五星美丽庭院”30个、“四星美丽庭院”50个、“三星美丽庭院”100个。[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责任单位:财政所、城管办、城建办、文明办、各村(社区)]

(三)创建“四好农村路”。按照“建设好、管理好、养护好、运营好”的标准创建“四好农村路”。全面完成农村公路建设年度考核目标任务。新改建农村公路应满足《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20xx)及国省有关技术标准,同步建设错车道、路肩、排水和安防设施,一次性交(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以上。农村公路等级路率、路面铺装率分别达到90%、75%以上。以“农村公路路长制”为抓手,加大治超治限力度,各村(社区)落实必要的管养人员和经费,制定爱路护路的村规民约等其他有关规定。农村公路列养率县道、乡道、村道经常性养护分别达到100%、90%、70%以上,达到《公路状况技术评定标准》(TTGH20—20xx)中等路以上的县乡道、村道比例分别为80%、60%以上,各村(社区)全部达到农村公路管养示范标准,县道、村道文明示范路的里程比例分别达到20%、10%。[牵头单位:城建办,责任单位:城管办、经济发展办、各村(社区)]

五、推进措施

(一)加快工作推进。街道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加强治理工作督查,督促各部门和各村(社区)落实工作责任,倒排治理工期,加快推进进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二)组织全面测评。街道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xx年xx月组织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测评。

(三)抓好典型示范。充分发挥好文明村、美丽乡村示范村的典型示范作用,总结推广可操作、可复制的治理模式,为全街乡村环境治理深入推进夯实基层基础。

六、组织保障

(一)建立统筹机制。实施“路长负责、村组实施”的联动工作机制,加快形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高效有力的治理工作格局。由街道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领导全街乡村公路路边环境治理工作,各路长要牵头调度所联系农村公路路边环境治理工作,协调解决治理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各牵头单位要自觉承担整治工作牵头责任,抓好治理任务的逐项落实,定期向街道工委、街道办事处报告任务推进情况。各村(社区)要组织实施好治理工作具体事项,确保治理工作全面落实、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相互协作,全力配合,形成推动治理工作的整体合力。

(二)强化投入保障。按照“奖补高效示范”的原则,加大对全街乡村公路路边环境治理工作的投入力度。要积极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治理工作,发现和推广更多全民参与乡村振兴的好做法好经验。

(三)广泛宣传发动。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全街乡村公路路边环境治理工作宣传报道,街道干部、支村“两委”和基层党员要深入群众做好宣传动员,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志愿服务组织的引导参与作用,挖掘和推介一批典型事例与典型人物,营造治理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查考核。强化日常督查和测评考核,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制度,对工作推进有力、圆满高质量完成治理任务的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拖沓不力、进度迟缓、不能如期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严格责任追究。将百日攻坚行动落实情况纳入街道对村(社区)的绩效考核内容,从严从实予以考评。

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省委、州委关于“打造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升级版”的部署,根据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实施“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程的基础上,示范县长顺县按照《中共 XX 省委 XX 省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推进实施,14 个示范乡镇、130 个示范村按照“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的原则推进建设“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升级版,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为“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探索富有“黔南形态”的乡村振兴样板,打造一批“四园四美”美丽乡村。

二、分类推进

(一)特色引领型(4 个示范乡镇、25 个示范村)。即贵定县盘江镇、龙里县冠山街道、惠水县涟江街道、三都县大河镇等 4 个镇(街道)和福泉市金山街道双谷村、xx县猴场镇马

场坪村、贵定县云雾镇东坪村等 25 个村(社区)(详见附件,下同)。这些镇(街道)、村(社区)已形成 1—2 个特色主导产业、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7 万元以上,具有特色村庄风貌,农村人居环境干净整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较好。重点任务是:立足资源禀赋、主动作为,探索经验、率先突破,把乡镇、村作为一个整体谋划建设,形成统筹规划布局、村功能衔接互补的公共服务体系,打造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基础设施完善、宜居宜业宜游、社会安定和谐的乡村振兴典型。

(二)提升整治型(9 个示范乡镇、69 个示范村)。即都匀市墨冲镇、福泉市陆坪镇、xx县猴场镇、龙里县湾滩河镇、惠水县好花红镇、长顺县广顺镇、独山县麻尾镇、荔波县朝阳镇、平塘县大塘镇等 9 镇和都匀市绿茵湖办事处邦水村、福泉市马场坪街道黄丝村等 69 个村(社区)。这些镇、村(社区)特色主导产业已初步形成,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2—1.7 万元,农村人居环境良好,具备田园乡愁风貌基础。重点任务是:抓住机遇,用好政策,持续发力,统筹规划产业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启动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打造产业强、生态美、乡风好、治理优、百姓富的新时代幸福新农村。

(三)巩固发展型(1 个示范乡镇、36 个示范村)。即罗甸县逢亭镇和福泉市仙桥乡仙桥村、xx县玉山镇深溪村等 36个村。这些镇和村有一定产业基础,但主导产业不够突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2 万元以下。重点任务是: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健全针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构建乡村产业、农村就业等长远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

三、工作重点

(一)壮大特色优势产业。立足资源条件,做大做强 1—3个特色优势产业。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组织方式,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发挥乡村资源优势,推进农业和文化、旅游、康养、体育等深度融合。特色引领型乡镇、村要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特色引领型乡镇至少有1家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色引领型村有 1 家年销售收入 500 万元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整治型乡镇有 1 家年销售收入 800 万元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整治型村有 1 家年销售收入300 万元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巩固发展型乡镇有 1 家年销售收入 500 万元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巩固发展型村有1家年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林业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各县〔市〕党委、人民政府)

(二)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支持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投资、建设、生产、服务等经营性活动,探索引进企业通过入股等方式参与集体经济经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特色引领型、提升整治型、巩固提升型示范村集体经济积累分别达 50万元、30 万元、10 万元以上。鼓励和支持村级产业发展的财政资金转变为村级集体资产,由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按有关规定统筹管理和使用。(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财政局,各县〔市〕党委、人民政府)

(三)实施乡村建设行动。130 个示范村在既有村庄规划基础上,按需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科学划定乡村“三生空间”,探索编制好用易懂、务实管用、能落地实施的村庄规划。示范乡镇、示范村 100%完成组组通。特色引领型乡镇串户硬化达到 80%,特色引领型、提升整治型、巩固发展型村串户路硬化分别达到 100%、90%、50%。自来水普及率特色引领型、提升整治型乡镇要达到 98%;示范村要达到 100%。示范乡镇、示范村的 4G 网络覆盖率 100%全覆盖。(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大数据管理局,各县〔市〕党委、人民政府)

(四)打造美丽宜居村庄。加快农村路网、电网、水网、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提升村容村貌。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力实施“厕所革命”,示范村全面消除茅圈和简陋旱厕。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示范乡镇、示范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全覆盖,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逐步消除黑臭水体,按要求推进示范村生活污水治理,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有效落实“一控两减三基本”,示范乡镇、示范村实现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 80%以上,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达 35%以上。积极开展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特色引领型、提升整治型示范乡镇要达到省级以上卫生乡镇标准,特色引领型、提升整治型示范村要达到市(州)级以上卫生村标准。(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大数据管理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卫生健康局、都匀供电局,各县〔市〕党委、人民政府)

(五)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贯彻省委农办等 11 个单位制定的《XX 省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实施方案》(黔农领办〔2020〕9 号),厚葬薄养、滥办酒席等不良风气得到彻底杜绝。示范村统筹做好乡村科教、体育、文化服务工作,至少组建 1 支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每年组织开展1次以上文化活动或文明实践活动。深入发掘本土家风家训、农耕文化等传统优秀文化,示范村做到家家有家训,户户好家风。重点保护好传统乡村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好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繁荣农村文化,丰富农民文化生活。规范完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议等制度,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村级公共事务管理和重大事项民主协商,规范化、法治化修订形成务实管用、通俗易懂、便于执行的村规民约并发挥积极作用。切实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惠水县好花红镇和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惠水县好花村、独山县百泉镇百泉湖村、罗甸县沫阳镇麻怀村示范成效。在示范村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争创市(州)级、省级、国家级荣誉称号;示范村重点区域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全覆盖,实现示范区域无致人重伤以上交通事故、无黑恶势力、无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发生;推进“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工作机制建设,示范乡镇、示范村三级综治中心完成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实现涉毒人员大幅减少,无致人死亡交通事故、无重大群体性的事件发生、无大规模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情况发生。(牵头单位:州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文明办〕、州委政法委、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民宗局、团州委、州妇联,各县〔市〕党委、人民政府)

(六)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建立新乡贤返乡等推动乡村人才振兴机制,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示范乡镇、示范村农村“三变”改革全覆盖。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组建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实现示范村全覆盖。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探索农村承包权有偿退出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党委、人民政府)

(七)促进农民富裕富足。特色引领型乡镇、村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所在县(市)平均水平,提升整治型乡镇、村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市(州)平均水平,巩固发展型乡镇、村的农村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示范村学前教育及义务教育入学率达 100%,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为 100%;示范村建成 1 个农村老年活动场所;特色引领型、提升整治型村卫生室至少配备 1 名乡村医生。示范乡镇、示范村全面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住有所居”,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牵头单位: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局,各县〔市〕党委、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州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协调推进“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升级版各项工作。州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渠道不变、统一安排、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协同推进,资金项目要向“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程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倾斜。各县(市)负责整合各类项目资金,聚焦“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升级版聚合使用;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聚焦“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升级版覆盖。涉及示范乡镇负责升级版工作具体推进,组织编制乡镇、村发展规划、设计方案和实施方案,具体落实升级版各项工作开展。(牵头单位:州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党委、人民政府)

(二)强化人才保障。农业农村部门要选派农业技术专家、产业导师指导乡村产业发展;加强高素质农民队伍培养,重点面向从事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民,分层分类开展全产业链培训,加强训后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支持农业技术人员创办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养造就一批能够引领一方、带动一片的农村实用人才;抓好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培育。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要挖掘培养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通

过设立名师工作室、大师传习所等,传承发展传统技艺;在传统技艺人才聚集地设立工作站,开展研习培训、示范引导、品牌培育;支持鼓励传统技艺人才创办特色企业,带动发展乡村特色手工业。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选派熟悉乡村的规划师、建筑师、设计师及团队参与村庄规划设计、特色景观制作、人文风貌引导,提高设计和建设水平,塑造乡村特色风貌;加强乡土人才培训和管理,培育修路工、水利员、改厕专家、农村住房建筑工匠等专业人员,提升农村环境治理、基础设施管护水平。(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党委、人民政府)

(三)强化调度考核。省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已明确将“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升级版推进情况纳入对市县两级级党委和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州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市)、州直部门“十百千”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升级版资金项目、人才保障、推进实施等情况按季度定期调度。各县(市)、州直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开展跟踪调度。要认真总结工作推进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全州、全省“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提供富有“黔南形态”的乡村振兴样板。(牵头单位:州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党委、人民政府)

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方案 篇3

为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xx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合作框架协议》,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推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以下简称共同缔造活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各级党委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共同缔造活动全过程、各方面,各级组织部门切实加强党建引领,有效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基层党组织建成领导社区建设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

——坚持群众主体。践行“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尊重群众意愿,从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坚持社区为基础。把城乡社区作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基本空间单元,着力完善社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的社区空间环境,营造持久稳定的社区归属感、认同感,增强社区凝聚力。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通过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调动各方力量,组织多方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三)工作目标。

到20xx年,共同缔造活动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社区干净整洁,生态环境优美,生活便捷宜居,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基本实现城乡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目标。

二、深入理解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理念方法

(一)系统把握共同缔造活动方法。共同缔造活动的基本做法是以城乡社区为基本单元,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以建立和完善全覆盖的社区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治理体系为路径,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改善人居环境,凝聚社区共识,塑造共同精神,共建美好家园。

(二)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领导作用落实到社区,将政府的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的资源和平台下沉到城乡社区,实现把社会管理寓于为群众服务之中。培育和建立社区治理类、公益慈善类、文体活动类、专业服务类等社会组织,把每个公民都纳入一个或多个社区社会组织,调动社会成员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

(三)推行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工作机制。坚持决策共谋,共同确定社区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并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推动发展共建,坚持以居民为主体,汇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实行建设共管,发动居民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过程及成果管理。推行效果共评,组织群众和社会力量对项目建设、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价和反馈。注重成果共享,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使成果最大限度地惠及社区全体居民。

三、在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中广泛开展共同缔造活动

在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中充分运用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法,结合城市更新试点、完整居住社区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绿色社区创建、城市治理、县城和小城镇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等工作,深入广泛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组织社区居民全过程参与城乡建设和管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一)在推动城市更新工作中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作用。结合关中、陕北、陕南城市资源禀赋、发展阶段、经济实力和实际需求,推进国家和省级城市更新试点。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始终做到城市发展为了人民、城市发展依靠人民、城市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动员各方力量,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探索城市更新共同缔造的实施模式、政策措施、技术方法和管理制度,加强城市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牵头部门:xxx

指导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二)组织居民群众参与建设完整居住社区。在城市居住社区深入开展共同缔造活动,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组织、业主参与、企业服务”的居住社区管理机制。强化基层党建引领,街道、社区组织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充分发挥居民主体作用,发动居民积极参与,引导各类专业机构和人员进社区,共同开展完整居住社区建设。落实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因地制宜补齐既有居住社区建设短板,配建完善社区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制定发布社区居民公约,引导群众自觉维护公共设施和环境。到20xx年,xx省基本补齐既有居住社区设施短板,全省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显著提升,基本实现居住社区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

牵头部门:xxx

指导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三)动员各方力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小区居民等,共同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健全沟通议事平台,主动了解居民诉求,促进居民形成共识,发动居民积极参与改造方案制定、配合施工、过程监督、后续管理、改造效果评价等。建立改造资金合理共担机制,充分调动小区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以及居民支持参与改造。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共同维护改造成果。力争到“十四五”末,xx省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城镇老旧小区居住条件显著改善,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牵头部门:xxx

指导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四)推动形成人人动手参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局面。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共同缔造活动的重要载体,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统筹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居民群众等力量,共同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宣传和知识普及,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社会实践活动,将居民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引导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社区居民公约,形成全社会人人动手的良好氛围。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文明城市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到2025年,xx省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牵头部门:xxx

指导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五)建立健全共同创建绿色社区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作用,统筹协调业主委员会、社区内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居民等共同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等线上线下手段,开展多种形式基层协商,组织居民谋划创建方案,有效参与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营造社区宜居环境,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培育社区绿色文化,使生态文明理念扎根社区。到2025年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牵头部门:xxx

指导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六)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筹协调、各部门协同合作、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城市管理机制,创新城市治理方式,加快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行城市治理“一网统管”。建立完善城市体检评估和城市管理评价机制,持续扩大城市体检和城市管理评价覆盖面。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从群众身边小事抓起,以绣花功夫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组织动员群众共同创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

牵头部门:xxx

指导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七)统筹推进县域城乡建设。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提升县城承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行以街区为单元的统筹建设方式,推动公共服务、商业服务、文化体育等设施共建共享。开展县城绿色低碳建设试点,抓好县城建设示范,到2025年,实现基础设施完善,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功能齐备。推动建立以县域为单元统筹城乡的发展体系、服务体系、治理体系,合理布局县城、中心镇、行政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政府、社会、村民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将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十四五”期间打造100个乡村振兴示范镇。

牵头部门:xxx

指导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八)组织农民群众共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坚持基层党建引领,发挥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自治组织作用,组织发动农民群众积极参与乡村规划编制、农房和村庄建设、人居环境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确保乡村各项建设真正符合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需要。加快推进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提升农房设计建造水平,提高农房品质,因地制宜推动水冲式厕所入室,推广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推进供水入农房,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倡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源头减量,推动农村用能革新,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加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利用,塑造乡村特色风貌。开展乡村建设评价,深入了解农民对乡村建设的满意度和实际需求,补齐乡村建设短板,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十四五”期间,创建1000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改造10000户宜居型示范农房。

牵头部门:xxx

指导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四、完善共同缔造活动推进机制和举措

(一)建立完善共同缔造活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部省成立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全面推进共同缔造活动的工作格局。各地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共同缔造活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牵头部门:xxx

指导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二)加强共同缔造活动机制创新和保障。积极探索开展涉农项目招投标改革,依法规范涉农项目招投标范围。简化农村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和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使农民更多积极参与乡村建设项目并从中获益。加大涉农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通过以奖代补等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牵头部门:xxx

指导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三)开展试点示范。创建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县(市、区),并给予城市更新行动、乡村建设行动以及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方面政策、资金、项目等倾斜支持。持续推进“百村示范、百团帮扶”活动。各地在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相关工作中要积极开展共同缔造活动试点,不断扩大试点范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牵头部门:xxx

指导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四)建立技术指导服务机制。依托相关科研院所确定省级技术支撑单位,加强政校、政企合作。成立村镇建设研究中心,编写共同缔造技术指南,培养技术人才,开设相关课程,探索建立技术人员驻社区、驻村服务机制。建立xx省共同缔造活动专家库,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撑。组织开展设计下乡,促进技术单位与县(市、区)紧密合作,形成对口技术支持服务机制。

牵头部门:xxx

指导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五)建立共同缔造活动培训机制。将共同缔造活动相关课程纳入省级有关干部培训计划。积极发挥全国共同缔造活动培训基地作用,培育省级共同缔造活动培训基地。通过引进与本地培养相结合,建立完善共同缔造活动培训专家库。开发培训教材、课程、工具箱等,建设网上培训平台,组织开展多层级培训,培养一支理解掌握共同缔造活动方法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牵头部门:xxx

指导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五、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市、县人民政府是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责任主体,要建立市级、县级领导小组,确定牵头单位,落实部门责任和分工,整合资源,扎实推进共同缔造各项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级人民政府要统筹用好现有相关财政资金,优先支持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充分调动各方资源积极参与支持共同缔造活动,为推进共同缔造提供工作保障。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市(区)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各县(市、区)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以活动覆盖面、各方参与度、群众满意度、人居环境建设效果等为重点,对各县(市、区)开展共同缔造活动情况进行评估评价。

(四)做好宣传引导。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对共同缔造活动的宣传力度,及时发现、总结和宣传共同缔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鲜活经验以及社区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带头人的典型,让共同缔造活动的理念思路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现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就业帮扶方面

1、稳定脱贫人口务工就业,助力脱贫人口增收。

进一步加强就业帮扶、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劳务对接,落实各类稳岗就业政策,确保脱贫劳动力、重点监测对象务工就业人数不低于3.7万人。充分发挥长三角地区招商分局和创业者协会等作用,为外出务工相对集中地区人员提供就业援助,劳动力维权等服务,进一步完善“联胜”“震威”农民工创业园建设,让更多农民工就近就业。推进“帮扶车间+居家生产”“企业订单+居家生产”等就业模式,让更多贫困劳动力居家就业,确保全区脱贫人口务工就业总数稳定,不出现断崖式下滑。

2、加强就业帮扶车间监管,助力更多脱贫人口就地就近就业。

目前我区经人社、扶贫部门联合认定的就业帮扶车间30家,均正常运营。2022年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帮扶车间的服务、监督、管理,以就业帮扶车间为抓手,带动地方经济、区域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为无法外出就业的农民工特别是脱贫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家门口就业岗位,助力无法外出的农民工特别是脱贫人口稳定增收,确保就业帮扶车间运营正常,带贫率不低于10%。

3、加强乡村公益岗位开发与管理,充分发挥乡村公益岗位就业兜底作用。

进一步加强乡村公益岗位开发与管理,确保乡村公益岗位安置脱贫人数总体稳定,对有就业意愿、就业能力、无业可就的脱贫人口进行托底安置,积极面向弱劳力、半劳力以及无法外出的脱贫人口开发乡村公益性、辅助性就业岗位,力争全年乡村公益岗位开发不少于2000个,充分发挥乡村公益岗位就业兜底作用。

二、技能培训方面

1、持续优化农村创业创新环境,加快培育农村创业创新人才。

围绕农业生产全产业链加大招商引智力度,鼓励引导各地成功人士返乡创业,建设家乡、投资家乡、回报家乡。加强金融支持乡村创业力度,稳妥引导金融机构开发农村创业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强对创新创业人员在企业管理和生产等方面的培训。2022年,计划培育乡村创客20名、创业创新带头人170名以上。深入实施乡村企业家人才队伍建设“百千万”工程,全区重点培育340名左右乡村企业家人才。

2、支持职业院校培养基层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

继续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鼓励农村转移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留守妇女和就业困难人员等接受免费职业培训。2022年,计划开展免费培训1500人次。

三、乡村人才振兴方面

出台我区乡村振兴人才支持政策文件。组织开展乡村工匠培育工程,打造农民工劳务输出品牌,积极支持乡村人才就业创业,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吸引促进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加强乡村振兴专职队伍建设,配合组织部门开展村级乡村振兴专干招聘工作,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四、社保帮扶方面

1、开展社保宣传扩面工作。

积极加强与财政、扶贫办等部门沟通联系。依照省级统筹“降费率”的最新标准,及时调整全区参保基数。开展全区范围的.宣传扩面工作,通过印发张贴公告、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移动短信提示等方式,鼓励全区各类群体积极参保,以社会保障帮扶困难群体。

2、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帮扶政策。

根据区委文件精神,继续落实对低保户、重度残疾(二级及以上)等特殊群体代缴城乡居保保费,符合条件未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作为参保扩面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应代尽代。加强与区乡村振兴等部门协同,持续推进农村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五、“双包”工作

1、进一步深化定点帮扶。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的要求,重点帮助帮扶村发展特色产业项目,干部走访重点监测户每月至少一次、脱贫户每两个月至少一次,加强对选派干部的管理和关怀,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要求,不断提升选派干部履职能力,帮助解决问题和困难,解决驻村工作后顾之忧。

2、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规模。

将以产业化扶贫为突破口,发展企业带动农户模式,在增加贫困群众收入的同时,整村推进,形成规模。努力提高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竞争能力和创业能力。找准发展方向,激发内在动力,与村“两委”共同研究探索,提升村集体经济途径。

3、完善兜底保障措施。

将加大政策扶持,采取项目扶持、干部帮扶、党员联帮、集中供养等形式实施帮扶,通过光伏收益分配、健康扶贫、社会扶贫、危房改造、社保兜底等措施,带动发展,共同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