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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综合应急演练方案

2025/05/09方案大全

倚栏轩整理的道路运输综合应急演练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道路运输综合应急演练方案 篇1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域范围内所属道路客运车辆(班线客车、包车)及客运站或途径我县的道路客运车辆在消毒、通风、运输组织、人员防护等环节开展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各环节防控基本要求

(一)客运站环节

1.工作环节风险点

(1)乘客接触设施设备、乘客活动区域、工作人员作业区域存在接触传染风险。

(2)候车室、餐厅、商店、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区域人员流动频繁,存在密切接触传染风险。

2.作业要求

(1)客运站消毒要求

参考交通运输部《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六版)》要求做好消毒和通风工作,对客运站和车辆根据所在地风险级别,定期通风、预防性消毒。

1.1无障碍设施设备、自动售取票设备、饮水机(热水器)、乘客及行包安检设备、候车厅座椅、楼梯(直梯)扶手、直梯轿厢内部等乘客频繁接触设施设备。若出现人员发热情况,立即对接触区域及设施设备应进行消毒。

1.2封闭环境的进站口、售票窗口、检票口(检票闸机)、发车位、下客区,候车厅(室),公共卫生间,行包托运处,行包寄存处,综合服务处(咨询台),母婴室,站内餐厅,商店应保持良好通风。

1.3公共卫生间应配备洗手液。

(2)客运站通风要求

候车室、餐厅、商店等公共区域室外温度等条件适宜情况下,宜持续自然通风。其他区域根据所在地风险级别,定期通风,且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10分钟。

(3)客运站人流管控

客运场站应保持适当的人员流量,按照所在地风险级别控制

乘客聚集人数占设计乘客最高聚集人数的比例。

(二)客运车辆环节

1.工作环节风险点

客运车辆车厢内、行李舱人员和物品聚集,存在接触传染风险。

2.作业要求

2.1车辆载客管控

客运车辆应按照核载人数载客,按照所在地风险级别控制省际、市际客运班线客车和包车客座率。

2.2车辆通风

客运车辆在未运行期间宜持续自然通风。室外温度和车速等条件适宜情况下,车辆可关闭车内空调,开窗通风,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10分钟。高、中风险地区车辆使用空调时,应当选择外循环模式。

2.3车辆消毒

客运车辆车厢内重点区域、行李舱应根据所在地风险基本每日或每趟消毒一次。

三、人员防护和体温监测

针对各个环节存在的主要风险点,做好相关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和测量监测工作。

1.客运站站务人员应佩戴口罩。

2.客运站乘客进出站应佩戴口罩,并在乘车全程佩戴口罩。

3.客运站站务人员、车辆司乘人员应按照所在地风险级别执行防护手套佩戴规定。

4.客运站乘客进出站应进行体温测量。

5.客运站站务人员、车辆司乘人员应按照所在地风险级别,定期进行体温测量。

四、应急处置要求

(一)应急工作准备

1.客运站应做好应急处理准备,按照所在地风险级别,在场站内通风条件较好区域设置临时留观区。

2.客运场站应扫“共富码”或登记进京省际客运班线客车和包车乘客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

3.客运车辆应做好应急处理准备,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包车,按照所在地风险级别设置临时留观区,留观区采用简易窗帘(盖布)遮挡。

(二)可疑情形处置

应制定相应的对应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并根据制定的预案进行应急演练。发现乘客有可疑症状时,症状包括口腔温度≥37.2℃、腋下温度≥37.0℃、直肠温度≥37.7℃、额温≥37.3℃,手持体温测量仪≥37.5℃,应及时报告预防工作小组并通知其亲属,在有效防护及有人员陪同的情况下送医。司乘人员有上述可疑症状时,应停止工作并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排查。确诊不属于疑似病例时,方可正常复岗。

当客车上、售票厅、候车厅等出现人员呕吐时,应立即采用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或消毒干巾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消毒,清除呕吐物后,再使用新洁尔灭等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处理。

(三)涉疫情形处置

司乘人员确诊为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时,应组织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预防控制工作小组应落实疫情监测报告责任,及时向属地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或疾控机构报告。在属地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或疾控机构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应在指定的隔离室(区)实施14天隔离观察。应协助属地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或疾控机构开展终末消毒,规范处置个人物品,未消毒前交通工具不宜再次投入使用,隔离室(区)在人员解除隔离后也应进行终末消毒。治愈后需返回岗位的司乘人员,应在隔离室(区)观察14天无异常后上岗。应对发生的事件进行全过程处置记录。

道路运输综合应急演练方案 篇2

一、交通安全工作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处理交通安全事故方案

1、教育、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所有成员要经常向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学生在上学或放学路上,特别是教育学生在出校门时要注意门口交通安全,防止人流过多造成交通事故,并作好交通安全记录、

2、报告、一旦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在场的教职工均有权也有义务立即报告、一般情况报告程序:现场教师或知情教师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情况;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第一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展开营救工作,同时立即向县教育局和交警部门报告情况、

3、应急工作分工

现场处理组:

职责任务:迅速处理现场情况并保护好现场,做好记录、根据现场情况决定以下事宜:xx负责向交警报告情况;xx和班主任协助医院,做好抢救工作;科任教师管理班级上好课、留校处理组:年级组长班主任

责任任务:迅速了解情况、接应工作:

负责向县教育局汇报;迅速查清受伤学生的人数、具体姓名、家庭地址、家长姓名和联系电话、机动应急组:年级组长班主任职务任务:迅速到校集中持命,做好随时准备接应的一切准备、

4、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讯要求工作日,必须保持通信畅通;休息日尽可能开机、

三、其它

做好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谨防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万一发生学生交通事故,首先做到不慌乱,弄清肇事者,做好救人和向上级报告工作,尽量降低当事人人身伤害、

道路运输综合应急演练方案 篇3

一、总体要求

为科学应对我县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故、重大道路、水上运输及交通事故和公路中断等突发公共事件,规范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机制,及时、高效、有序地组织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公共事件给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县关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局长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上下联动、分工负责制。

(二)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紧急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依法规范。应急处置过程中应遵循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依法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的行为。否则,将依法追究因人为因素造成突发公共事件和对公共事件处置不当责任人的责任。

(四)属地管理和分级分工负责。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县局统一指导下,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权限,根据本预案的规定,共同做好全县交通运输系统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五)坚持预防为主。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重点建立健全信息报送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救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完善紧急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体系。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县局成立应对紧急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张金军

副组长:

成员: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下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应对紧急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于国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83219090。

(二)工作职责

1、局应对紧急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职责:研究制订交通运输紧急事件突发事件应急防范与处置的具体措施;负责审查局属有关单位紧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紧急事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统一规划、统一调配应急运输资源。紧急事件特别是重大事件发生时,统一指挥、调度和协调局属各单位与应急处置工作。

2、局应对紧急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信息上报和综合协调职能;组织编制、修订县局应急预案;指导、汇总和监督检查局属有关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实施;督促检查局属各单位应急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紧急事件,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披露、新闻发布以及与局属各单位联系沟通;督促检查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三)局属有关单位应对紧急突发事件机构

局属各企事业单位应分别按各自的分工职责,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在县局领导下,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明确负责人、物资和应急处置措施,全力搞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应急工作。

四、信息监测与报告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各单位要及时监测并报告可能或已经发生的紧急事件和各类突发交通事件信息。

(一)国、省干线公路,县乡道路紧急事件、突发自然灾害: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张金军同志负责。事发地路段管养单位负责监测有关信息,包括灾害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等。

(二)县重点交通项目建设紧急突发事件、安全事件由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于国军同志、于祥皆同志、郭恩广同志负责。

(三)道路运输运力应急情况:由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仲兆贤同志、孙伯同志负责。运管部门应建立健全紧急事件应急客、货车辆储备、备用数据库,要能满足紧急事件、交通突发事件或配合县政府应急事件的交通运输保障。具体负责:制订道路运输应急预案;组织安排运力储备和紧急事件运力组织、调配、调度与管理;督查应急运输保障执行情况;协调解决执行应急保障任务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报送应急运输保障任务的执行结果。运管所配合公安部门实施交通管制。

(四)水上紧急事件、险情:由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于国军同志负责。事发地监管部门负责监测有关信息、包括事件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等,及时报告。

重大及以上自然灾害由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向市局和县委、县政府及时报告。

为确保信息畅通,凡涉及应急工作的局属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紧急事件24小时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落实专人,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重大险情和事故,应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不得谎报、瞒报和漏报。特殊情况下,事发地有关单位和部门在向县局报告的同时,可直接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五、应急响应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实际情况,按照突发公共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IV级)、较重(III级)、重大(II级)和特大(I级)四级预警,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示。

(一)基本响应程序

发生或即将发生紧急事件突发事件的信息得到核实后,在尚未确定突发事件级别,实施分级响应之前,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立即派员赶赴现现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先期处置可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如下应对措施:一是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二是紧急启动资金、人员、车辆、工程机械设备等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三是配合公安等部门划定警戒区域,采取中断交通等必要管制措施;四是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五是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六是超越所属管辖范围时,及时通报突发事件涉及单位和部门。

在采取先期处置措施的同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相关单位要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初步评估,向市局应急办和县委、县府有关应急机构报告,进入分级响应程序。

局应急领导工作小组对全县各类紧急事件交通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突发事件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提出现场应急行动的原则要求;二是发布启动局级相关应急预案的指令;三是协调交通运输各部门应急力量实施应急处置行动,指派有关人员参与、指导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应急指挥工作;四是责成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局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应急机构报告情况并同时向其他相关领域应急机构通报情况;五是协调事发地公路、水路等交通管制;六是协调事发地有关人员的疏散或转移以及伤员的急救;七是协调应急救援通信、物资征调及其运输等保障工作;八是必要时启用交通战备应急预案;九是必要时请示县委、县政府启动相关县级应急预案;十是协调事件善后处理及恢复重建工作等。

(二)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全县交通各类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紧急事件突发事件发生后8小时内应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局建立应急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由局长张金军同志担任,或根据紧急事件类别委托局分管领导担任,有关新闻发布工作由负责处置事件的单位协助。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掌握信息,分析舆情,加强与负责处置事件的单位沟通协商,提出新闻报道意见,严格按照突发事件相关新闻报道工作的规定办理,难以把握的重大问题请示局主要领导。负责处置事件的单位和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主动联系、配合新闻宣传部门对新闻报道提出建议并做好审核把关。

对一般(IV级)、较重(III级)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由事发地相关部门配合有关新闻单位按以上原则进行。

六、保障措施

(一)通讯保障

局属各单位、交通运输企业都要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处置的通信与信息保障系统,确保应急响应期间全天候派人值班和电话、传真机、电脑网络畅通。

(二)装备保障

局属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数据库并明确其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以及应急装备拥有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相应的登记、维护、保养和调用等制度、以保证应急状态时统一调配使用。

(三)人员保障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都要成立应急分队,确保公共事件处置应急人员调配。

(四)经费保障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相应的应急经费保障机制。局属各单位负责所属管辖范围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费用。局财务科应预设相应应急专项储备经费,建立健全紧急事件应急经费管理调配使用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在局属各单位调剂使用。各单位应本着“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确保应急资金及时拨付。各单位要合理使用应急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对特别重大交通运输紧急事件突发事件,损失巨大,经费难以自付时,由县局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郑军同志组织局财务科及时研究、提出相应的补偿或救助请示,报告上级部门审批或及时向市局、县政府及时汇报相关灾情,请求资金应急支援。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紧急突发事件事发地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必要时报请县局相关科室或局属有关单位协助善后处置工作。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灾后重建或恢复交通、清理与处理等事项。通过善后处理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确保交通畅通和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

(二)调查和总结

在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同时,由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决定依法组成事故调查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事故调查,写出书面报告,及时、准确地查清事件性质、原因、责任,总结教训并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形成书面调查总结报告报市局、县委、县政府和通报局属有关部门。重大事项由县局向市局和县委、县政府专题报告。各专项应急预案要制定明确的奖惩制度、对突发公共事件接警处警、信息报送、应急决策、应急指挥和应急响应等各个环节上,对有关人员的立功和过失行为分别给予奖惩。

道路运输综合应急演练方案 篇4

为切实加强旅游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杜绝旅游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科学、迅速、有效地处置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最大限度地预防旅游道路交通事件的发生和降低旅游道路交通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有关精神,结合我县旅游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旅游道路交通事件的范畴

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是指发生在景区内交通道路上或组团外出旅游的突然发生涉及游客,造成人身财产较大损害的交通事件,以及由自然现象引起的灾害性交通事故。主要包括:

1.游客在组团外出旅游过程中的交通事件。

2.游客进入景区过程中的交通事件。

3.因突发自然灾害,致使游客乘坐车辆发生交通事件。

4.其他不可预料因素而造成的旅游交通事件。

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按其影响大小和危害程度划分为一般、重大、特大三个级别。处置旅游道路交通事件的责任单位根据旅游车辆使用情况和游客所属情况而定。旅游道路交通事件出现后,负责人应遵循属地原则,向当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同时,及时先行处置,以最快速度、尽最大努力实现应急处置。

二、建立旅游道路交通事件预警系统

成立由县文体和旅游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等人员组成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县文体和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县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大队大队长

县文体和旅游局二级主任科员

组员:游国文县文体和旅游局旅游股负责人

县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大队队员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我县旅游道路交通的安全预防工作。

主要职责为:及时提供旅游交通事件的危险信号,畅通信息渠道,提醒游客注意险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竭力避免发生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旅游道路交通事件发生后,能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及时向领导建言献策。旅游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应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负责的原则。

三、建立保障机制

1.督促、教育游客遵守交通规则,阻止游客乘坐非法营运和不合格的车辆等。

2.加强对旅行社用车的监督,不定期抽查旅行社的用车情况。教育督促旅行社办理好各种车辆证照,按规定参加车辆的各类保险,自觉接受运管等部门对车辆的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排除行驶中的不安全因素。

四、建立旅游道路交通事件处置机制

1.信息报送与现场保护

旅游道路交通事件发生后,知情者或当事人应立即将情况发生地点、时间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向当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需要医院、公安派出所、交警等部门提供帮助的也要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相关人员尽快核准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将交通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处理措施、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迅速向县人民政府汇报。

迅速展开抢救工作的`同时,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现场痕迹和相关物品、证据破坏和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和物证。

信息报送时限:一般突发事件在2小时内报送,重大、特大突发事件即时即报,最迟在30分钟内报送,具体为先口头报,再书面报。同时,应时续事件进展情况、原因、后果及对事件的处理情况。

2.立即成立现场指挥组织

旅游道路交通事件发生后,应立即成立事件处置现场指挥组织,由现场最高领导任总指挥(上级领导到场后立即调整),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的施救和各项善后工作。其具体职能为:发布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件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配合交通主管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认真调查取证,写出书面材料。在处理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时,现场指挥机构可视情况设立若干工作组。如:现场处理协调组,现场抢救协助组,警戒维护组,善后处理组,游客安抚组等。

3.迅速启动与实施救援

五、建立健全紧急重大情况信息报告制度,保障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

发生交通事件信息报告后,立即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1.发生突发交通事件时,县文体和旅游局领导应亲临现场(如遇出差,先指派分管领导立即赶赴现场,并根据方案进入应急处理程度;以最大可能、最快速度赶回处理情况),了解事故情况,视情况作出指示,指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2.迅速启动《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包括明确现场事故处理中设置机构人员、分工和职责,并向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3.指挥协调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组织调集救援人员和相关物资等,督促检查各项救援措施落实到位;负责现场新闻报道的指导、解释、说明和把关工作;

4.指导善后处理和游客安抚工作。

六、善后处理工作。

1.旅游道路交通事件调查工作,由处置道路交通事件的组织及文体和旅游局相关人员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交警队等)开展调查工作。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维持正常的旅游秩序,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2.在突发事件发生期间,对散布谣言、破坏、扰乱社会秩序的,及时报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3.对旅游道路交通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积极,贡献突出,奋力抢救、成效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反之要给以批评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