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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特种设备工作计划

2025/05/07工作计划

倚栏轩整理的乡镇特种设备工作计划(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乡镇特种设备工作计划 篇1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确保全县的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2018年利津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实施依据

(一)《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

(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五十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察。

(三)《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四十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对学校、幼儿园、医院、机场、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

(四)《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省政府令第293号)第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坚持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监管为主;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对特种设备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五)《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总局公告2015年第5号)第五条: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由省级监管部门根据风险情况提出当年检查重点,由市级监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检查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后组织实施。第七条: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由市级监管部门根据风险情况确定当年检查的重点和检查单位数量,制定计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由市、县级监管部门按计划分级组织实施。其中,属于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每年日常监督检查次数不得少于1次。

二、检查重点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执法检查重点

1.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2.近2年发生过特种设备事故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3.市、县级监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三、实施方式和分工

(一)名单确定。根据国家的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省局有关要求,结合县局和各市场监管所提报的情况,研定了2018年实施监督执法检查使用单位名单。

(二)检查内容。生产、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的项目和内容,按照《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项目表》的规定执行。其中,对在用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检查实行抽查方式,对一个使用单位,至少抽查1台(套)在用特种设备。对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查按照有关核准规则进行。鼓励采取专家查隐患的方式,聘请专家开展检查。

(三)检查时间。截止到2018年12月底结束。

(四)检查实施。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市场监管所负责具体实施,县局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提高认识。各市场监管所要抓好贯彻落实,强化“属地管理”意识,认真履行好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行政责任,结合正在开展的企业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评价和“大快严”集中行动,督促企业落实好安全主体责任,以风险防控和保障安全为核心,扎实做好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强化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

(二)认真筹划,严密实施。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检查方案,统筹安排检查工作,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质量到位,坚持原则、不走过场,确保实效。在日常监管中,保证对辖区内重点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100%全覆盖。对特种设备出租单位的监督检查,由各县区局参照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规定自行组织实施。

(三)狠抓整改,消除隐患。各市场监管所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查处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责令责任单位采取措施,对需要限期改正的,要及时发出安全监察指令;需要停用整改的,依法责令停止使用;需要立案调查的,由执法机构及时立案,及时消除隐患,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落实,对号消账;对拒不整改或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

(四)加强宣传,及时总结。各市场监管所对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要及时进行总结,逐项统计监督检查数据,每月上报一一次监督检查的宣传信息,于12月10日前将全年监督检查情况形成文字材料连同汇总表一并报县局,重大问题随时上报。

乡镇特种设备工作计划 篇2

根据区应急局《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每月信息报送的紧急的通知》文件要求,并结合欧洲产业城实际,我委在辖区范围内全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现将6月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扎实推进特种设备规范化管理。梳理、更新了辖区内特种设备种类、数量等信息,建立健全了辖区特种设备管理台账。

2、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加强了建筑施工起重设备、塔吊以及场内电梯、叉车、气瓶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管理制度、操作人员持证情况、注册登记及检验检定以及人员持证情况、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等情况,共查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2条,完成整改2条。

3、督促使用单位按照“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要求,落实好安全防范主体责任,按期对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完成定期检验、校验及维护保养工作,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力保障特种设备使用安全。

二、存在主要的'问题

1、个别企业锅炉房天然气管道无静电跨接线;

2、个别企业特种设备安全措施不足、管理方案不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持续完善特种设备台账,根据企业建设情况及进度实时更新。

2、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检查。根据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季节特点及使用情况,不定期开展各类安全大检查。督促企业按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检测。

3、责令整改并加大督促落实。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明确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责任人和整改责任人,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企业必须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及时跟踪检查隐患整改情况。

乡镇特种设备工作计划 篇3

为进一步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保障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得扎实有效,根据省市局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要求,我们高度重视,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了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特种设备的实际,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和奥运期间特种设备安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质监分局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质监分局特种设备百日督查办法》,明确督查的责任目标,建立了相关的制度和措施,并完善组织纪律及目标考核,对辖区内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活动部署开展情况

这次活动重点检查了在用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检验情况,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及演练情况,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在深入企业检查的同时,我局还广泛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出去宣传车在市区主要街道进行宣传,印发宣传材料,通过在企业办黑板报、安全知识答卷等形式,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提高全社会人员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同时,为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进一步督促特种设备单位按照管理要求使用特种设备,分局对辖区内在用特种设备实行实时监管,通过在街办、村居聘请的特种设备协管员、联络员,加强了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络的建设,不断采集更新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数据,及时规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操作和管理。

二、督查检查单位的`情况

在检查活动中,分局认真查看了特种设备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特种设备报检情况,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具体的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演练情况,安全法规和安全常识宣传教育,专业人员培训考核情况等。

在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指导阶段中,分局共出动检查人员218人次,检查了使用单位147家,设备327台,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9份,消除安全隐患18条,判废不合格设备5台,举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班2期,共培训起重司机和锅炉操作人员58人。检查中发现大部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能按照安全管理要求进行管理,设备进行了注册登记,作业人员能够持证上岗,并制定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事故防范措施。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步采取的措施

在检查中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资料未按规定建立,管理制度不健全,二是使用单位申报检验意识淡薄,三是设备维修、更新、停用、报废等环节未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四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规范,五是个别单位存在操作管理人员无证或超期未复审现象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采取如下措施加以解决:

一是继续认真落实设备隐患整改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设备隐患,责令单位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逾期不整改使用的单位,全部进行立案处理,决不手软。

二是加强作业人员培训工作,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管理水平,减少不安全因素,促进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三是加大宣传服务力度,积极宣传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帮助单位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通过帮助单位建立特种设备台帐、作业人员台帐,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进一步促进特种设备管理的规范化,使用的合法化。

四是组织好《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学习宣贯工作,通过举办学习培训班,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使特种设备单位及时掌握最新的特种设备法律知识,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意识。

乡镇特种设备工作计划 篇4

一、加强特种设备事故控制

坚决遏制特种设备较大事故发生,确保特种设备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不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二、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网络

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与政府安全生产工作有效衔接;建立市场监管分局专业监管、街道协助监管、行业主管部门配合、技术机构支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网络。街道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员培训全覆盖。

三、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风险辨识

广泛宣传贯彻《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省政府140号令)。根据《无锡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告知手册(2021年版)》,指导相关行业、企业建立安全风险档案和管控清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网上告知率和承诺书签订率不低于90%,其中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单位安全责任告知率和《承诺书》签订率100%。

四、加强特种设备事中事后监管

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并组织实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现场检查计划,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范畴。继续做好压力管道安全监管;深化叉车联合整治;全面推行起重机械专业维保,开展机械停车设备排查;加强长输管道、高层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其中公众聚集场所和气瓶、移动压力容器充装单位检查率100%;化工、涉危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完成全面隐患排查。隐患督促整改率100%,重大隐患一律上报政府挂牌督办。

五、强化特种设备智慧监管体系建设

根据行业领域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分类。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率、定期检验率不低于99%;特种设备综合隐患率不高于1%。10台以上和重点行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企业服务平台有效使用率不低于95%。推进“智慧叉车”项目建设,6400台在用叉车智慧监管全覆盖;开展“智慧电梯”二期项目建设,为1000台电梯安装物联网设备;电梯无纸化维保记录覆盖面不低于95%,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投保率不低于90%;起重机械专业维保覆盖面不低于90%;气瓶充装单位电子充装记录全覆盖。

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岗位提升行动

完成全区起重机械地操人员岗位培训,合格人员信息录入对应企业,由企业进行日常教育培训和管理。开展叉车司机、快开门式压力容器作业人员、物业服务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等专题培训。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技能竞赛。提供线上特种设备系列培训课程和安全警示教育片,供相关单位和人员自主选学。

七、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领域行政执法

建立特种设备行政执法联动和案件分析统计机制,重点打击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设备的特种设备专项执法行动,发现使用超期未检和检验不合格设备、气瓶违法违规充装、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改造等行为一律依法立案查处。

八、发挥特种设备安全专委会作用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长效机制建设,总结提炼行之有效的监管举措,及时汇总分析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情况,月度通报、季度考核,形成年度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分析报告。配合支持做好各类督导巡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