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交通乱象的方案
倚栏轩整理的整治交通乱象的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整治交通乱象的方案 篇1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严防事故、确保畅通、安全防范、服务群众四个重点,有针对性强化春运安保措施,实现“五个坚决防止”和“三个务必确保”目标。
“五个坚决防止”:即坚决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坚决防止在春运车辆、场站、景区以及春运公路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坚决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等造成群死群伤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大范围、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坚决防止重大春运负面舆情炒作。
“三个务必确保”:即务必确保全镇治安、交通形势持续平稳,务必确保春运重点区域、部位安全稳定、有序可控,务必确保人民群众安全、顺畅出行。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镇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有序的开展,我镇成立“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殷立成任组长,副镇长吴亚夫任副组长,安监办、农服中心、派出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办(简称“春运办”),由安监办负责人罗名洪、派出所所长钱朝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的具体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线路。主要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山高沟深等高风险道路;事故多发、违法突出、易受雨雾冰雪恶劣天气影响的易出事道路。
(二)重点部位。返乡流较大的村道路(西湖村大枫香树至石板岚垭、南湖村村委会至石轿大桥、东湖村关二咀至石溪盐井、北湖村南太路至碑基坪)。
(三)重点载具。主要是摩托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
四、职责分工
(一)镇交通安全办公室:负责本辖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明确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的春运交通安全职责,定期研判春运安全形势,强化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农村交通安全劝导队(站)开展春运安全工作。组织农机、派出所、交通等部门参加春运联合执法,根据春运重点时段交通安全特点,开展常态联合执法检查和“交安”行动。负责全镇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督、协调、指导工作。
(二)农服中心:负责督促拖拉机所有人、驾驶人及运输业主落实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制度和防范措施,派出所上路检查,镇“交安”行动、变型拖拉机整治。负责制定春运道路交通安全气象灾害防范措施标准。加强春运期间天气监测和部门之间的信息转递,及时发布和通报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
(三)派出所:开展乡村道路交通执法,积极参与镇组织的联合交通安全执法整治。
(四)中心校:负责督促学校落实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分析研判。
以重点时段根据辖区情况,动态分析人、车、路、环境、天气等到信息数据,适时调整领导带队上路检查及劝导员勤务安排。
(二)加强隐患排查,降低安全风险。
要以人、车、路、企业“四类要素”为重点,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切实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隐患“清零”,让“合格的人、合格的车、安全的路、合格的企业”投入春运。春运期间,实行每周动态排查。
要相应的做好乡村道路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好台账的建立,在恶劣天气下做好辖区道路的预警提示。
(三)强化路面管控,确保安全畅通。
1.突出防控重点。要以微型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低速货车、拖拉机、变型拖拉机、三轮车、电动车、摩托车为重点,严查严处无证驾驶、酒驾、超员、违法载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客运车辆夜间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认真按照“九率”(排岗率、上岗率、上路率、管控率、查纠率、督导率、倒查率、道路隐患排查率、道路隐患整治率)“九个100%”开展工作,切实加强农村道路管控,特别要严防“翻坠”形态事故。
2.严格落实勤务。从即日起,全面启动镇派出所、镇执法小分队、5个农村劝导站,每个劝导站每天运行不少于6小时。要结合辖区实际,按照“四定一表”(定时间、定点位、定人员、定上岗时长,提前制定勤务排班表)要求,调整优化镇派出所、镇“交安办”、执法小分队、劝导队(站)、农业服务中心勤务部署,并录入农村信息系统,督促指导全员上路,加强农村道路管控。镇派出所、镇交安办每周上路执法检查均不少于3次,每周不少于1次依托辖区劝导站作为上路执法点。春运期间,交安办要针对秩序混乱、违法突出路段开展“交安”联合执法整治行动不少于4次。
3.强化城市道路疏导管控。春节前后要加强对场镇交通组织,强化秩序疏导管控。
(四)加强宣传提示,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要充分用好辖区农村劝导站,在春运启动前将宣传资料、手持喊话器等必要宣传设施配备到位,从即日起至春运结束,持续开展宣传。二是要利用赶场日、农村院坝会、红白喜事等时机,向农村群众深入宣讲交通安全常识,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在春运期间不得少于3次;利用大喇叭进行录制播放村干部喊话和交通安全山歌等形式,春运期间每天播放次数不得少于2次,每次不得少于10分钟。三是常态开展进农村宣传。用好派出所、交安办、农村劝导员、大喇叭、流动宣传车等农村宣传平台,把握好农忙、集中外出、集中返乡、农历节日等交通流量较大的时段,持续开展好农村宣传工作。要督促学校在学生放假前、开学前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醒学生不坐超载车、拒坐“黑车”。
(五)加强应急管理,快速稳妥应对。
1.健全完善预案。针对低温冰雪恶劣天气,要制定交通应急处置预案,提前制定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与气象、交通等部门的联动快速反应机制。
2.做好应急准备。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应对道路突发事件的人员、物资、设备准备,一旦出现突发情况,要迅速启动应急机制,科学应对。
3.强化应急处置。发生突发事件时,各单位要快速反应、协作配合,强化应急处置,防止大规模、长时间交通拥堵和多车相撞事故、二次事故的发生。对确需采取封路管控措施的,要做好协调对接,配合做好疏导管控分流工作,并将采取封路措施通报交通运管部门。要坚持及时发布路况信息,特别是封闭道路的,要做好解释、宣传、引导工作,告知群众预计开通的时间和绕行路线,引导群众合理出行,回应群众关注,争取社会理解和支持。
(六)多措并举,强化督促推动。
强化督导检查。镇交安办要加强对辖区执法小分队、农村劝导队(站)、农业服务中心履职情况的实地督促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按照问题、责任、整改分类建立“三个清单”,通过定期通报、下发整改通知书、约谈警示等方式,强力推动问题整改,确保问题闭环整改到位。
整治交通乱象的方案 篇2
中秋将至,高速公路继续实行小型车辆免收通行费政策。届时,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自驾出行、包车出行的交通流量大幅增加,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面临极大压力。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中秋节期间是人流、物流、车流高度集中的非常时期,因此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危机意识、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同时,要根据各自辖区实际,制定针对性强的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把责任分解到具体民警,抓好部署、检查以及落实工作,全力确保近期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二、突出重点区域,狠抓路面管控。
各单位要重点做好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管理,及时掌控农村道路交通特点和信息,严查农村地区中短途客运车辆、面包车超员,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载人,摩托车超员超载及不戴安全头盔等行为,严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创造和谐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全力确保端午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三、规范执勤执法,做好安全防护。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新部令要求,规范执勤执法,坚决杜决公路“三乱”。不得违反规定提高或降低管理处罚标准和记分分值;凡执行处罚记分的,要切实做到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同时要做到理性平和文明执法;对有客观特殊情况合乎情理的,以及情节轻微的,应以教育为主,以争取群众最大的理解和支持。要根据天气变化,随时做好民警防护着装温馨提醒;教育民警做好执勤执法装备维护保养,开展民警和交通协管员安全防护教育培训和演练,严格按照执勤执法规范、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设置执勤点、处置事故现场,杜绝民警伤亡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廉政建设,抵制奢侈浪费。
各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五条禁令”、“三项禁止”等禁令条令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警车管理使用规定》等法律及规定。严禁巧设名目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严禁违规违纪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公车私用、酒后驾车,节日期间公务车全部停驶,确有警情需用车的要请示领导同意并经纪检备案才可使用。要大力提倡文明、健康、节俭的社会主义新风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强化宣传提示,提倡文明交通。
要根据中秋节期间群众活动道路交通通行的特点,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组织策划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酒后驾驶、客车超员、车辆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警示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要在出入景区道路、城市主要出入口等车流密集点段,提前告知路况、事故、临时管制等交通信息,借助电台、微博等快速传播渠道公布节日期间交通管理措施,加强交通预警诱导,服务群众出行。要加大对交通信号灯通行规定的宣传力度,曝光违反交通信号灯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培养广大驾驶人经过路口减速慢行、礼让行人和遵守交通信号灯的良好习惯。
六、加强内部保障,落实值班备勤。
各单位1是要围绕中秋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合理安排警力。2是中秋节期间,各单位及值班民警如遇有重大交通事故、道路堵塞等突发情况要随时反馈办公室,确保信息畅通。对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3是中秋节期间,大队将派出督导组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路面见警率不高、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道路交通秩序混乱的将予通报批评,造成后果的,实行责任追究。4是统筹做好勤务工作安排,保障民警科学休息,并积极创造条件保障外地民警端午节期间与家人团聚。5是认真落实值班备勤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实行领导带班制,值班民警24小时在岗,保证值班电话畅通。对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整治交通乱象的方案 篇3
为有效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问题,持续推动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不断提升道路交通本质安全水平,助力美丽宜居平安新亭湖建设。根据全区统一部署要求,街道决定从即日起至7月底,在全街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响应“十四五”规划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构建“党委政府领导、公安机关牵头、部门联合行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深入治理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全力压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创造更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先锋街道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街道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城建、维稳、交通、宣传条线的领导任副组长。各村居、涉关机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街道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办)在城管科,由郑华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部署、配合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三、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整治范围。本次整治范围为本街道行政区域。
(二)整治重点。整治行动紧紧围绕以下“三大重点”。
1.重点路段
全街范围内大中型客货车、工程运输车、拖拉机、农用车、(电动)正三轮摩托车以及“非标”电动三(四)轮车等重点车辆通行频率较高、事故多发的道路。
2.重点区域
全街范围内的建筑工地、道路施工工地等易滋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区域以及学校、医院、旅游景点、商业综合体、金融商圈等人员集中的区域。
3.重点违法。在全面整治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基础上,重点整治“三乱”。
(1)施工乱占道。未经许可或超出许可期限占用、挖掘道路的,未经许可擅自开设道路出入口的;新、改、扩建道路未按规定同步建设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擅自开通的;未按规定落实交通组织、未按规定设置围挡和交通安全设施违规施工的;施工结束后,未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未及时恢复施工前状态的。
(2)大车乱超限。混凝土搅拌车、渣土车、砂石运输车等工程运输车辆以及大中型客车超速(超过规定时速的)、超时(不在规定时间内通行的)、超道(不按核定线路通行的)、超员(超过核定人数的)、超载(超过核定载质量的)等“超限”违法;工程运输车辆未按规定取得营运和准运资质、非法改拼装、遮挡号牌、抛洒滴漏、不按规定放大号牌、污损车身、疲劳驾驶、非法载人等重点违法。
(3)杂车乱通行。拖拉机、农用车、(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等禁限行车辆非法改拼装、无牌无证、闯禁区、非法载人等;面包车非法改拼装、违法载货、超员、疲劳驾驶等;“非标”电动三(四)轮车违规上路通行的。
四、整治目标
紧盯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全力整治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重点违法,通过集中专项治理,实现“两个明显减少一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即重点违法明显减少、交通安全事故明显减少,坚决不发生三人以上亡人交通事故。
五、具体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现在起至4月25日)
召开行动部署会、解读整治相关政策,掀起大力度、大范围、大声势的宣传行动,迅速造厚整治氛围、掀起行动热潮。
(二)全域整治阶段(4月26日至7月31日)
紧盯整治目标不松懈,全力以赴、深入推动整治措施落地见效,全街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秩序面貌焕然一新。
(三)长效管理阶段(8月1日后)
针对整治过程中发现不足,及时研究问题、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巩固、扩大整治成效。在收获整治成效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动机制,实现常态长效管理。
六、工作措施
紧紧围绕整治重点,以最大力度、最严措施、最高标准,全力推进实施“六大攻坚、十六项措施”。
(一)交通安全意识提升攻坚
1.开展“大宣传”行动。一是突出社会面发动。在街面、户外、楼宇等载体显示屏持续投放整治行动新闻报道、宣传短片,在施工围挡、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张贴整治宣传画,进入建筑工地、拆除工地等重点区域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引导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管理规定。二是做好重点人告知。对建筑工地、道路施工工地等重点单位负责人进行全面告知,逐一签订承诺书,全面落实主体管理职责,提升宣传的针对性。三是强化新媒体宣传。充分依托微信、微博、抖音、直播等各类新媒体渠道,开展全覆盖、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对整治行动信息进行实时推动、直播,持续曝光各类突出交通违法、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的浓厚氛围。(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街道文化中心)
2.开展“大举报”行动。完善重点交通违法举报查处曝光奖励机制,充分依托微信公众号、举报热线等途径,畅通举报渠道、拓展举报范围。对受理的举报线索,及时组织核查、处理,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进行公开曝光,并对举报群众进行奖励,提升群众积极性,形成全民参与、全区联动的良好整治氛围。(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市交巡警二大队二中队)
3.开展“大曝光”行动。一是违法人“大曝光”。公安机关负责在媒体上开设“交通违法曝光栏”,对严重违法违规的驾驶人、车辆进行常态化曝光,倒逼违法人员遵法守法。二是隐患车“大曝光”。公安机关、农办、城管中队、各村居按照工作职责,对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农村面包车、应报废未报废的拖拉机、未取得准运资质的渣土运输车等安全隐患较大的重点车辆进行曝光,严禁单位、企业违规使用此类车辆。三是违规企业“大曝光”。经济科、城管中队、市场监管局先锋分局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违法违规的建筑施工单位、工程运输企业等进行曝光,落实主体管理职责。(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市交巡警二大队二中队、农办、城管中队、经济科、市场监管局先锋分局、各村居)
(二)路面交通环境改善攻坚
4.开展净化交通违法“夜鹰行动”。公安机关围绕四类重点违法,突出夜间这一重点时段,全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夜间专项整治“夜鹰行动”,以“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零容忍态度,用足用全教育、罚款、记分、扣车等措施,不间断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形成严管严治高压态势,迅速收获整治成效。(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市交巡警二大队二中队)
5.开展规范占道施工“啄木鸟行动”。城管科、城管中队要按照自身职责,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全市建设施工交通安全规范管理十项措施》等文件规定,针对未经许可或超出许可期限占用挖掘道路、未按规定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的、施工结束后未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等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实施安全、绿色、文明施工。(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城管科、城管中队)
6.开展工程运输车辆“关城门行动”。交巡警二大队二中队、城管科、城管中队等部门按照职责开展工程运输车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辖区范围内工程运输车“五超”重点违法,对违法高发、事故多发的运输企业实施联动惩戒,有效解决工程运输车事故多发、违法突出的顽症痼疾,全面实现工程运输车规范化管理。(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交巡警二大队二中队、城管科、城管中队)
(三)源头企业治理创优攻坚
7.运输企业“红黄黑”分色管理。交巡警二大队二中队、城管中队要用全用足车辆通行证、准运证、道路运输证管理手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运输企业“红黄黑”分色管理制定,根据企业评价情况,加强行业监管,规范企业行为。(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先锋派出所、交巡警二大队二中队、城管中队)
8.建设单位“优良差”评价体系。要配合区住建部门建立全街建设单位道路交通安全评价制度,根据建设单位违规占道施工、违规将建筑垃圾交给无运输处置资格的单位和个人运输等违法行为情况,建立“优良差”三级评价体系,结合单位的评价结果采取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城管科、城管中队、各村居)
(四)部门联动共治畅通攻坚
9.实施运输车辆违法“一案八查”制度。建立运输车辆重点违法移交机制,实行“一案八查”制度,有效提升违法成本。具体为:一查违法上路、违法驾驶等道路交通类违法,二查无营运资格证件等交通运输类违法,三查无渣土处置证等城市管理类违法,四查非法改拼装、检测数据造假等市场监管类违法,五查高污染车辆上路行驶等环境保护类违法,六查不按规定落实安全责任等违法,七查变型拖拉机不按规定报废等农业农村类违法,八查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类违法。(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交巡警二大队二中队、城管中队、生态环境中心、人社中心、农办、应急管理中心、市场监管局先锋分局、各村居)
10.实施违规占道施工“追本溯源”制度。配合区住建部门对照《全市建设施工交通安全规范管理十项措施》《盐城市城市道路占道施工交通安全组织规范》,全面查清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采取相应惩戒措施,对发现的违规占道施工行为,请区职能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形成层层监管、规范运行的管理闭环。(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城管科、城管中队)
11.实施亡人事故“多线追责”制度。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亡人事故“大倒查”行动,对发生亡人事故的,要从“人、车、路、企业、监理、监管”等六个方面进行剖析,对发现涉及交通、城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住建部门等其他部门管辖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移交,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提高违法成本,全面压降道路交通安全伤亡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交巡警二大队二中队、市场监管局先锋分局、城管科、应急管理中心、城管中队、各村居)
(五)智能管理手段助力攻坚
12.建筑工地监管系统。各村居要全面督促建筑工地启用智能监管系统(非道路),依托智能监控、扬尘监测等功能,不断强化车辆、人员的监管力度,打造实时、全过程、不间断的建筑工地管理模式,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各村居)
13.工程运输车监管系统。公安机关负责建设工程运输车综合监管系统,将城管部门渣土车GPS监管系统、交通运输部门营运车辆监管系统、建筑工地智能监管系统等系统数据接入综合管理系统,及时发现处置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管理不留死角。(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交巡警二大队二中队、城管科、城管中队)
14.占道施工监测系统。配合公安机关负责建设占道施工智能监测系统,依托现场智能监控设备,获取施工现场运输车辆、引导人员、安全设施以及周边道路交通流等实时信息,设定异常情况自动报警,不断提升占道施工管理质效,为“安全文明绿色施工”示范品牌打造提供科技支撑。(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各村居)
(六)长效治理品牌创建攻坚
15.创建“安全文明绿色施工”示范品牌。实施占道施工管理“两步走”策略,在狠抓违规占道施工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对照市出台占道施工地方管理办法,全力创建全市领先、全国一流的占道施工规范化管理示范品牌。(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城管科、城管中队、各村居)
16.创建“城市绿色配送体系”示范品牌。要充分借助“百日行动”契机,构建绿色、高效、低廉的城市绿色物流配送系统,普及新能源厢式货车、新能源载货面包车等车辆,探索运用新能源货车租赁模式,充分满足建筑钢材运输、农副产品供给、快消品配送等城市货物运输需要,压缩各类“非标”电动三(四)轮车、拖拉机、农用车以及正三轮车摩托车的使用需求,以市场手段推动非规范车辆淘汰。(完成时限:7月31日,责任单位:各村居、各相关科室)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村居、各机关科室、各驻街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坚持把消除隐患、压降事故、保护生命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工作部署上来,把专项整治作为当前一段时间的重要任务,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抓紧研究细化目标任务和责任清单,层层开展工作部署,切实按责履职、尽责履职。
(二)强化措施落实。各村居、各相关科室、各驻街管理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建立健全“一把手”总负责制度,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全面落实“十六项措施”,在整治中拿出敢“啃”硬骨头的勇气、要“打”攻坚战的决心,真正解决一批长期存在的疑难杂症,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指数。
(三)强化考核问责。街道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办要发挥考核督导职能,按照区整治办制定的行动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指标、细化考核内容、优化考核措施,促进辖区道路交通安全走上新台阶。
整治交通乱象的方案 篇4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提升市民群众文明守法和“交通规矩”意识,服务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xx年4月20日起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半月的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为开展好此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施策的原则,集中各方力量,消除一批交通隐患,治理一批拥堵点位,严查一批突出违法行为,努力实现突出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观、道路通行能力明显提高、道路交通设施明显优化、“交通规矩”意识明显提升“五个明显”工作目标。
二、整治重点
在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全面整治的基础上,重点整治以下“四类重点区域”的“五类突出违法”:
(一)四类重点区域。53条、213公里停车秩序示范路,108个文明创建精致路口;重要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商业中心等重点区域周边道路;地铁站、公共交通枢纽、长途客运站、火车站、机场、大型市场、大型居民区、景点景区等区域相关道路;其他交通秩序混乱、通行环境差的道路。
(二)五类突出违法。机动车辆乱停,主要包括城市主干道以及严管道路违停,次支路无序停车影响通行,小区周边违停堵塞进出通道、消防通道,小区内“僵尸车”占用公共停车设施等突出违法行为;机动车辆乱行,主要包括机动车辆不礼让行人、压越实线、加塞、违法调头,摩托车违法上路通行、非法营运、炸街飙车等突出违法行为;大型车辆乱闯,主要包括渣土运输车、搅拌车、大货车违禁通行、违法闯桥隧、闯红灯、超载超速,环卫、园林等工程作业车辆不按规定作业等突出违法行为;非机动车辆乱行,主要包括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通行、违法载人、非法营运、无牌无证上路、违禁通行桥隧,“麻木”、老年人代步车辆违法上路通行,聚集候客,快递、外卖车辆乱穿乱行、驾车接打电话等突出违法行为;行人突出违法,主要包括闯红灯、不走人行道、跨越道路隔离护栏等突出违法行为。
三、工作步骤
综合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25日)。组织各区(含开发区、风景区,下同)、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就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全方位动员部署。同时,在全市主流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26日至6月25日)。围绕“四类重点区域”的“五类突出违法”,组织发动各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力量,每天开展整治工作,每周组织一次全市集中整治行动,每旬小结通报整治成果,推动整治工作落实落地。
(三)总结提升阶段(6月26日—30日)。总结提炼全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经验,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健全全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严格执法,从严治理交通乱象
1.强力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在全市发布整治“四类重点区域”“五类突出违法”通告,紧盯重点区域和道路交通突出违法行为,明确责任区域,细化责任分工,以“零容忍”态度,采取“守点、巡线、控面”方式不间断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切实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形成严管严查高压整治态势。(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区人民政府〈含开发区、风景区管委会,下同〉)
2.条块结合综合整治。各区、各部门、各行业要动员各方力量参与、配合综合整治工作。各区作为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以交警为主力军,整合辖区公安、城管执法、交通运输和市场监管等专业行政执法力量以及交通文明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统一参与综合整治行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3.突出难点集中整治。各区要组织残联、民政等部门,动员街道社区力量,加强“麻木”信息登记、人员劝导、违法整治、生活安置等闭环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管“麻木”主次干道违法上路、聚集候客、非法营运等突出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麻木”、老年人代步车辆销售环节的监管,对非法销售、改装窝点开展上门清查,并依法予以取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市残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1.舆论造势全覆盖。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互联网新媒体,分波次、分步骤、全方位推进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宣传工作,组织各类媒体持续、广泛刊播整治工作新闻,不断曝光各类道路交通突出违法现象、典型案例,大力宣传正面典型。主动设置道路交通依法严管话题,组织线上线下广泛深入开展讨论,营造全社会支持配合综合整治和市民遵法守法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各区人民政府)
2.社会动员全覆盖。依托基层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在街面、户外、社区、楼宇、公共交通工具等各类显示屏以及轨道交通车站、大型公交换乘枢纽持续播放交通守法公益广告;在全市居民小区组织开展制定遵守交通法规公约、上门宣传告知、典型违法案例教育等活动;在全市大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道路交通法制教育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家长支持参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综合整治相关活动;常态化落实交通文明志愿者文明劝导工作,组织交通文明志愿者在108个文明创建精致路口开展交通文明宣传劝导,主动制止交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市教育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各区人民政府)
3.单位行业全覆盖。发动各类单位、行业组织积极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做到所有单位对参与道路交通综合整治行动的认识统一、任务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位;道路交通运输行业要组织全行业从业人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承诺书,落实单位对驾驶人的教育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交通违法行为内部叠加处罚制度;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要主动担责,制定本单位人员和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制度,做到全员经常受教育、人人守法规。(责任单位: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应急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行业协会)
(三)多方联动,深化协同共建共治
1.严格属地责任。各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工作要求,层层落实属地责任。要把依法严管道路交通秩序作为本辖区“一把手”工程,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加快补齐交通管理“短板”。要统筹整治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分片包干、捆绑责任、共同推进,并将社区、单位协助交通管理工作情况纳入文明单位创建和综合治理考评范围。(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强化部门职能。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研究制订本部门和本单位的任务清单,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督促各项工作落实落地。扎实推进20xx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工作,建成微循环道路80条、打通断头路10条、新增人防停车泊位1.8万个。认真研究分析交通堵点,科学优化信号配时,实行“一点一方案”,加快推进26处年度拥堵点位综合治理;综合运用可变车道、借道左转、交替通行、增设机非隔离设施、清除路口障碍物等手段,再创建50处精致路口,各区至少打造1个交通秩序精致示范片区;加强路口工程渠化,提升通行效率,改善市民出行环境。(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建设局、城管执法委、园林和林业局、民防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3.创新社区共治。各区要深化停车秩序管理共治机制,开展背街小巷机动车辆停车秩序“交警牵头、多方参与”的“1+N”共治行动,组织社区、小区物业配合城管执法、公安交通管理、住房保障房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清理一批长时间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僵尸车”、查处一批擅自停用或者将停车设施改作其他用途的违法行为、整治一批违停占道、堵塞消防通道的`违法车辆。各区要在每个所辖街道选取至少1个有条件的社区,开展试点创建,加强交通安全文明劝导,打造“零酒驾”“零事故”“零违法”社区。(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住房保障房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四)巩固成效,建立常态长效机制
1.完善交通管理警务运行机制。深入推进“万名警察进社区”活动,组织治安、特警、交警、派出所、警务综合服务站等多警联勤联动,强化基层网格化执法,有效扩大街面交通管理警力覆盖面;完善现有勤务机制,提高公安交通管理队伍规范化管理水平,提升日常执勤执法勤务质量;加强社区力量联勤联动,将交通违法行为人上门宣传告知等工作与社区警务运作有机结合起来,夯实交通管理基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加强执法装备与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保障力度,加强路面监控设备应用,完善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便携式非现场执法设备建设;升级视频监控执法设备,扩大交通违法LED警示屏应用范围,创新拓展“电子警察”新的执法功能。(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各区人民政府)
3.推动智慧停车产业发展。大力推进院士引领智慧停车产业发展,加强停车设施综合供给和停车信息化建设,各区至少要选择1个社区(单位)开展“共享停车”试点,在车位闲置时向社会车辆提供停车服务。同时,大力推动企业、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机构内部临时停车资源错时开放共享,进一步盘活停车资源,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城投公司,各区人民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专班推进。调整加强市进一步加强文明城市创建深化交通秩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担任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推进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局办公,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各区也要相应成立由区委、区人民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负责本辖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统筹落实。
(二)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到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作为加快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实践,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班,强化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保障,强化支撑。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对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人力、财力保障力度,公安机关要依法保护各方面管理者的合法权益,严肃查处各类妨碍执法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树立执法权威和执法尊严,形成社会各个方面广泛支持、主动参与、共管共治、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提供强大的支撑和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