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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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方案 篇1
根据10月26日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暨四季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部署会议和《关于做好近期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近期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较大农机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省局成立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勇 省农机局副局长
副组长:张耀春 省农机局农机管理处处长
陆立国 省农机安全监理所所长
下设四个检查组:
第一组:检查常州市、苏州市、镇江市
由王勇副局长带队,省农机局农机管理处、省农机安全监理所派员参加。
第二组:检查南京市、无锡市、淮安市、盐城市
由张耀春处长带队,省农机局农机管理处、省农机安全监理所派员参加。
第三组:检查南通市、扬州市、泰州市
由陆立国所长带队,省农机局农机管理处、省农机安全监理所派员参加。
第四组:督查徐州市、连云港市、宿迁市
由许志平副所长带队,省农机局农机管理处、省农机安全监
理所派员参加。
二、检查内容
(一)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农机安全投入、农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以及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等情况。
(二)各地配合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通行量大、易发事故的重点地区和路段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情况。
(三)农机驾驶人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纠情况、进滩涂作业农机具隐患治理情况。
(四)深入田间作业场所,开展对秋忙作业机具特别是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的安全检查及驾驶操作人员的宣传教育。
三、检查方式
主要采取自查和抽查、点与面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促整改等形式进行检查。省局检查组对各省辖市农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对部分县(市、区)进行抽查;各市在对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的基础上,负责对各县(市、区)农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有重点的检查;各县(市、区)负责对农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四、检查工作安排
大检查从11月5日开始,11月30日结束。11月5日至25日为自查自纠和检查抽查阶段,检查抽查工作原则上与平安农机创建考核复评工作同步进行。11月25日至30日为落实整改、总结提高阶段,主要是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进行梳理,落实整
改计划,制定整改措施,总结大检查工作成效,上报大检查工作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各地要按照大检查工作方案,认真组织自查和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定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
(二)突出重点,严格检查
当前,正值“三秋”大忙,是农业机械出行高峰期,也是农机事故的多发期。各地要结合农机作业特点,突出为农服务、“三秋”农机化生产、重点地区、重点机具、重点时段的检查,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环境。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要要加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平安农机通”平台和电视、广播等媒体,有针对性地开展经常性的农机事故警示教育,提高农机驾驶人安全防范意识和主动接受安全监管的积极性。
各地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请于11月30日前报省农机安全监理所。
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方案 篇2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细致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对农机行业领域及所有相关人员全覆盖,对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任何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以最严责任、最硬措施,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xx周年、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省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着眼长远、长短结合。统筹好当前和长远,既抓治标、又抓治本,既严防死守、又常态长效,通过排查整治,堵塞漏洞、消除盲区,健全完善管长远的体制机制,推动农机安全生产治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坚持隐患即事故、铁腕治理。把隐患当事故处置,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隐患,群众反映、举报属实的隐患,一律严肃处理,坚决防止隐患酿成事故。
(三)坚持质疑保守、纵深防御。各级要坚持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无死角,多重布控,齐抓共管,加强工作联动,以质疑保守的态度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把自身作为风险防范的“最后一关”,没事当成有事、小事当成大事、简单事当成复杂事,扎实做好本辖区本职责范围内的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构建起全流程、多层级的安全保障网。
(四)坚持祛扶并举、主动服务。既要严格执法,依法从严处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农机安全隐患整改,祛疴除病;又要积极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帮助培养农机安全管理人才,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扶正固本,促进农机安全健康发展。
三、排查整治重点
(一)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市、县农机安全主管部门要紧盯责任主体,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层层落实农机安全监管责任,认真研究,精心谋划,分解任务,狠抓措施和责任落实。要加强对农机合作社、维修网点、农机驾驶培训机构等组织和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服务,督促其全面落实落细农机安全主体责任,着力在查问题、促整改、抓落实上下功夫。
(二)农机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整治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网点、农机驾驶培训机构等场所农机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
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农机合作社,是否严格按照《山东省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农机安全管理指导规范》(鲁农机监字〔20xx〕1号),组织农机安全生产和日常管理:
(1)农机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①农机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并公布上墙;
②设有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合作社理事长担任,并确定一名农机安全管理员,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任务明确;
③与农机驾驶人(社员)签订农机安全责任书;
(2)农业机械及驾驶员安全管理情况:
①农业机械及其驾驶人台帐齐全,定期参加安全技术检验;
②农业机械维修保养及时,农业机械技术状况良好;
(3)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①定期开展农业机械作业的安全检查,建有隐患排查台帐;
②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无牌无证、假牌套牌、非法改(拼)装情况;
③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超速超载等违法违规情况;
(4)农机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①设有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社员)学习活动室、农机安全宣传栏、宣传材料及宣传标语;
②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社员)安全教育学习,并存有签到表和学习内容记录;
③建立农机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加强应急知识培训,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农机事故报告等相关工作。
2.农机维修网点,是否严格落实《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重点检查内容:
(1)农机维修安全政策法规落实情况;
(2)农机维修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3)农机维修网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农机维修安全舆论宣传情况;
(5)农机维修安全应急处置及保障情况;
(6)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3.农机驾驶培训机构,是否严格落实《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重点检查内容:
(1)是否有许可证,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2)是否有安全管理制度,且在显著位置悬挂;
(3)安全责任是否明确、分工具体,是否落实安全责任人;
(4)是否有参训人员培训台账及档案;
(5)教练车、教学仪器设备等是否有检验合格标志,教练车是否悬挂教练车牌;
(6)是否有固定的教练场,教练场是否有安全防护配套设施;
(7)教室人均使用面积是否不少于1.2平方米,总面积是否达到120平方米,且采光、通风、照明和消防等条件符合有关标准;
(8)教室、教练场附近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堆积杂物;
(9)教学人员是否达到5人,并持有省厅颁发的准教证书。
(三)变型拖拉机专项清理整治。是否对只签订报废灭失确认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牌证没有收回的变型拖拉机逐一再梳理、核实;是否对异地挂发的车辆进行重点复查,特别是转卖到市外省外地区的.车辆,要与原车主取得联系,顺线追踪,尽最大努力收回号牌;是否与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并结合当地变型拖拉机使用规律,分时段、分地域“随机执法”,及时查扣继续使用的变型拖拉机;对公安部门查扣的变型拖拉机是否及时派人处置,不以任何理由推诿,是否做到责任明确、分工合理、措施到位,将联合执法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变型拖拉机应清尽清。
(四)农机事故应急管理。是否按照应急管理“三到位”要求,制定完善农机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备;是否定期组织开展不同层级和形式的农机事故应急演练并及时评估演练效果、改进应急措施、修订应急预案;是否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是否规范农机事故处理程序,农机事故统计上报及时,无瞒报、漏报、谎报等行为;是否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和专人值守制度,确保通信畅通,及时处理各类突发问题。
(五)重点时段安全监管。是否抓好农机作业高峰期、农机事故高发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是否做好跨区作业期间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加强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是否统筹做好冬季、春运、重大节假日等时段的农机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堵塞管理漏洞。
(六)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否充分利用农机安全生产月、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活动,采取现场宣传和网络媒体宣传相结合的方式,抓好农机安全宣传;是否开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农忙季节前后农机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是否切实落实农机宣传“五进”,突出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农机安全驾驶操作常识和农机事故警示教育的宣传引导和培训。
四、工作安排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3月15日)。各市、县要结合本地区农机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级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任务分工,迅即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要深入基层开展全覆盖、拉网式、起底式大排查,县级农机安全主管部门要全面排查辖区内所有农机合作社、维修网点、驾驶培训机构,摸清底数,建立三类机构明细台账,同时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列明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并经整改单位负责人签字认领。对排查出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查立改,对短时间内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建立责任清单,限期完成整改。
(二)督导核查阶段(3月16日至4月15日)。省农业农村厅将组成督导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随机抽查、明查与暗访、听取汇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等形式,对各级文件精神是否传达到位,任务、责任是否明确,隐患是否排查到位、整改到位等进行抽查,抽查比例每市不少于2个县,每个县不少于6家农机合作社、维修网点、驾驶培训机构。省级检查督导贯穿于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不定期、不限批次随机进行。市级农机安全主管部门对所辖县(区)进行全覆盖、全时段督查核查和工作指导。
对检查中发现的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的,省厅将进行通报,市级挂牌督办;对存在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农机合作社、维修网点、农机驾驶培训机构等,作为安全隐患重点整治对象通报给当地政府;督导检查结果作为“平安农机”创建及安全责任考核的依据,问题严重的,取消当年“平安农机”创建资格,对已获得“平安农机”示范单位称号的取消其称号。
县级农机安全主管部门是本次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落实主体,要按照省、市要求,全区域、全时段不间断地持续抓好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4月16日至6月30日)。各级要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对照隐患排查清单和责任清单,逐项复核整改落实措施情况。对新发现、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要认真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开展隐患整改评估,避免老隐患反弹,实现新隐患及时解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厅成立工作专班,分管厅领导牵头,人员从厅内相关处室单位抽调,办公室设在省农机安全监理站。各市、县农机安全主管部门也要参照省厅做法,成立工作专班,统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各项工作。要积极与公安交警、应急管理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推进整治行动有序开展。
(二)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级农机安全主管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层层压实责任,明确农机安全生产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建立包片包干、驻点联系等机制,用好明察暗访、公开曝光、追责问责等手段,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下沉一线,盯紧现场,及时通报、约谈、督办工作推进不力、责任措施不落实、工作没有取得实效的地区和单位,确保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责任明、台账清、措施实、效果好。
(三)强化源头治理。依法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职责,严格做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驾驶人发证等管理工作,严禁为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严禁为考试不合格人员发放驾驶证,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落实先上牌、后办补的要求,实现农机购置补贴与安全监理信息互联互通,提高农机上牌率、持证率和检验率;加大报废更新补贴实施力度,加快老旧农机淘汰,减少安全隐患。
(四)抓好整改落实。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严格落实防控措施,重大隐患必须于4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确保整改万无一失。要检查自查措施是否落实,隐患整改是否到位。要坚决破除农机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精准执法检查,加强重点地区、重要场所和重要时段的农机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要打到痛处、绝不姑息。
(五)强化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加强舆论和社会监督,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及时曝光。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安全专家作用,协助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在全系统形成关注安全、关心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六)加强信息报送。各市农机安全主管部门要确定一名联络人,负责行动期间各类信息报送工作,遇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各市请于2月10日前将实施方案和工作专班相关人员名单报省农机安全监理站,3月15日前将各市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统计汇总表、各县(区)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情况汇总表报省农机安全监理站,6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和农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统计表。
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方案 篇3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镇工业气体生产、经营、充装和使用行为,保证工业企业气体生产经营和气体消费者的用气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整治目标
坚持“隐患等同于事故”、“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工业气体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有关单位的主体责任和安全责任,严厉查处工业气体违法违规行为,清除事故隐患,有效避免因气瓶充装、使用不当等引发的泄漏和爆炸事故发生,确保我县工业气体经营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重点
(一)全面清理、严肃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运输工业气体以及使用未经检验合格钢瓶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查处未按规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建立各类台账记录,不按照危险化学品有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未进行定置管理,未严格落实防倒、滚措施行为。
(三)查处无证人员进行气体充装工作、充装人员资格证超过有效期、充装记录不齐全,气瓶充装质量不符合要求等行为。
(四)加强对餐饮行业和流动摊贩使用气体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使用工业气体的行为。
三、整治时间和步骤
(一)摸底整治阶段(5月15日至7月20日)
各部门对辖区内工业气体的生产、经营、充装、使用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建立档案,明确危险源和事故隐患重点单位。对查出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协调组织各个部门,按规定严格处理并逐条限期整改。
(二)督导检查阶段(7月21日至8月21日)
由工业气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工业气体的生产、经营、充装、使用单位进行抽查。对问题严重且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依法依规处理,并向社会公示。
(三)汇总上报阶段(8月22日至9月10日)
对限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将摸底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整治办,整治办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四)总结提高阶段(9月11日至9月20日)
各部门对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进行认真总结,根据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建立工业气体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四、责任分工
为保证此次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自我加压,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属地责任。各村支部对辖区内工业气体安全整治工作负总责。对在整治中因执法人员充当“保护伞”、失职影响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或出现重大问题的,要严格实行问责制,一经查实,要严肃追究属地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企业责任。工业气体生产、经营、充装和使用单位(包括流动小贩)是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责任主体。各主体单位要主动配合属地政府和监管部门开展检查整治,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规范完善,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梳理吸收、规范整顿。各主体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或拒绝检查,对阻挠、拒绝检查甚至暴力抗法的,坚决依法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工业气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镇委书记任组长,镇政府镇长、镇政府办公室主任、镇政府主管副职、任副组长,各部门主管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各村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整治活动,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的负责人、联系人,并建立详细的检查台账。
(二)严格执法,依法整治。对具备合法资质的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指导规范和整改提升;落实市场退出机制,对管理混乱,事故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或整改后依然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屡改屡犯的工业气体生产经营市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依法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堵疏结合,扶优治劣。为方便群众的生产、生活,确保群众的用气安全,按照统一规划、利民便民、保障安全的原则,负责扶持有实力的单位和个人办理合理资质,依法依规进行经营。对暂时无条件建设液化气充装站的区域,联系由合法经营的充装站设立液化气供应站;
(四)广泛宣传,强化监督。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对严重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加强社会监督,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依靠群众监督的力量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整章建制,长效监管。各村支部、各相关部门要在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中,认真研究存在问题,逐步建立健全安全承诺制度、警示教育和约谈制度、公开曝光制度、联合执法制度、挂牌督办制度,举报投诉处理制度、社会监督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紧急演练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安全生产排查整治方案 篇4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整改和消除各种隐患,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活动,进一步强化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措施,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彻底排查重大安全隐患,增强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加强基础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二、活动主题及时间:
查隐患、反违章、防事故、强意识、保安全。
三、活动组织结构:
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实施。
四、活动内容
1、采取公司自查、坚持每日一隐患排查,将查出的隐患落实到责任人进行整改。每周五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将查出的隐患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进行整改,并汇报整改效果。每月25日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将查出的隐患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进行整改,并汇报整改效果。积极配合运管及相关部门的检查,将检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汇报于上级相关部门。
2、贯彻落实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领会此次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强化重点领域隐患的专项整治。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的规章制度和会议要求,规范操作规程,开展自查自纠,加强现场安全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时刻牢记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每天安全从零开始的理念。检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做好道路运输的安全检查工作。检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车辆技术等级、车辆投保情况、罐体检测和例行保养制度的落实。
5、扩大安全排查覆盖面,不留死角,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综合整治,切实落实责任、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稳定安全生产形势。突出“查隐患、反违章、防事故、 强意识、保安全”的活动主题。更加严格的进行排查治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认真查找可能发生的事故。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严格检查明确目标、范围、内容、方法和要求,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确定检查的重点地区和范围。
2、突出重点,全面深入,彻底排除隐患和问题,做到排除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加大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司乘人员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3、通过扎实开展活动,使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达到标本兼治,既要解决活动中排查的各类隐患,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又要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各项基础工作,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有新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