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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驾驶安全承诺书

2025/04/28承诺书

倚栏轩整理的车辆驾驶安全承诺书(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车辆驾驶安全承诺书 篇1

为了强化交通安全责任意识,明确管理和使用车辆的安全责任和义务;为了保证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避免给公司造成损失。

在使用公司车辆时,本人自愿向公司承诺并遵守,认真履行下列条款内容:

1、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当地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坚持“文明行车、安全第一”、“专心驾驶,规范操作”的驾驶员行为准则。

2、本人自觉遵守公司的车辆管理条例,按公司用车流程要求填写出车单,每次用车都必须准确做好用车记录。用车后及时将车钥匙交车辆管理负责人,并汇报车辆情况,做好相关记录。如车辆有异常或有损坏将及时向行政部报告,否则本人愿意承担连带责任。

3、因任何违章或证件不全被扣分及罚款,后果由本人自己承担;由于自身的`过失造成重、特大交通事故(法定不可抗力情形免责除外)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经济赔偿(扣除保险公司理赔部分)的责任。

4、不管在上班时间还是下班时间,凡使用公车时发生交通事故的.,本人立即通知公司领导、交警和保险公司。

5、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会私自驾驶公车作其他用途的,或将车辆转借于第三者使用。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公司处罚;如由上述行为引起任何经济损失(包括公司在内的损失),都由本人负责赔偿。

6、本人保证已实际驾车一年以上,本人驾驶证在有效期限内。

承诺人:

日期:

车辆驾驶安全承诺书 篇2

为了保障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本人自愿承诺并遵守、认真履行下列条款内容:

一、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实施细则》,坚持“安全第一、文明行车”、“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职业行为准则。

二、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和培训,接受单位定期安全知识、驾驶技能和机械常识的考核。

三、精心维护所驾车辆,严格落实车辆《三检》制度,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严格按规程操作车辆,杜绝车辆机械事故的发生。

四、在无任务时,要在车队待命,做到坚守岗位、服从领导、听从分配、随叫随到,因故外出经领导同意,保证雷厉风行、令行禁止,不推诿扯皮。

五、在动用车辆时,严格执行报告、登记制度。事前必须经领导批准,返回后,及时按照规定登记出车情况。

六、绝不做酒后、疲劳驾驶车辆,闯禁令标志、超速行车、野蛮驾驶、违章抢行,不按规定礼让,未按规定倒车、调头等违章行为,保证行车安全。

七、要对车辆负责,严格遵守有关公司车辆专人驾驶规定,绝不将所驾驶车辆交给非司机驾驶或未经单位考核批准的其他司机驾驶,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他人驾驶车辆的,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办理好车辆交接手续后,方可交车。

八、严格执行单位的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所驾驶车辆使用完毕后必须停放在单位院内,严禁车辆在外过夜,除特殊原因外,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在外停放。

九、爱护车辆,对车辆按规定进行保养、清洁,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及时维修、及时排除,不带病上路。

对以上承诺,若有违犯,甘愿接受公司依制度作出的处理决定。触犯法律法规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一切后果由个人自负。

承诺人:

日期:

车辆驾驶安全承诺书 篇3

为了保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本人自愿承诺和遵守、认真履行下列条款内容:

一、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实施细则》,严格执行重庆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及公司的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坚持“文明行车、安全第一”“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职业行为准则。

二、精心维护所驾车辆,严格落实车辆《三查》制度,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严格按规程操作车辆,杜绝车辆机械事故的发生。

三、因下列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本人自愿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及公司的相关处罚:

1、酒后、疲劳驾驶车辆,闯禁令标志、超速行车、野蛮驾驶;

2、违章抢行,不按规定礼让、未按规定倒车、调头;

3、行进路口不减速、不避让优先放行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

4、持无效驾驶证驾车或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辆不相符的车辆,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驾驶无效机动车辆行驶证的车辆,无从业资格证者驾驶营运车辆;

5、造成交通事故后擅离事故现场或逃逸;

6、造成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报告给公司领导、安全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

7、将车交给非司机驾驶或交给未经公司考核批准的其他司机驾驶;

8、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承诺人:

日期:

车辆驾驶安全承诺书 篇4

机动车是指具有动力装置,可以单独在道路上行驶,并完成运载任务的车辆。作为一名车辆机动车(车主)驾驶人,为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预防交通事故发生,我向社会郑重承诺遵守以下行为:

一、不驾驶无牌无证的'车辆;

二、不把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三、不驾驶人货混装车辆;

四、不驾驶拼装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持证的车辆;

五、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超速驾驶,不超载驾驶,不违规驾驶,不占道驾驶,不违章载客;

六、不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需临时上道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七、不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八、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驶机动车,并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和该车行车证;

九、车辆上道路行驶时,要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十、新(旧)购车辆,及时到车辆管理机关登记并领取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十一、不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十二、按时年审驾驶证、换证或年检车辆;

十三、严格按规定配戴安全帽驾驶或乘坐车辆;

十四、积极参加各种与道路交通安全有关培训。

承诺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