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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绩效考核方案

2025/04/25方案大全

倚栏轩整理的县绩效考核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县绩效考核方案 篇1

一、考核原则

1.业绩考核(定量)+行为考核(定性)。

2.定量做到严格以公司收入业绩为标准,定性做到公平客观。

3.考核结果与员工收入挂钩。

二、考核标准

1.销售人员业绩考核标准为公司当月的营业收入指标和目标,公司将会每季度调整一次。

2.销售人员行为考核标准。

(1)执行遵守公司各项工作制度、考勤制度、保密制度和其他公司规定的行为表现。

(2)履行本部门工作的行为表现。

(3)完成工作任务的行为表现。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的行为表现。

(5)其他。

三、考核内容与指标

四、考核方法

1.员工考核时间:下一月的第一个工作日。

2.员工考核结果公布时间:下一月的第三个工作日。

3.员工考核挂钩收入的额度:月工资的20%;业绩考核额度占15%;行为考核额度占5%。

4.员工考核挂钩收入的计算公式为:

5.员工考核挂钩收入的浮动限度:为当月工资的80~140%。

6.员工挂钩收入的发放:每月员工考核挂钩收入的额度暂不发放,每季度发放三个月的员工考核挂钩收入的实际所得。

五、考核程序

1.业绩考核:按考核标准由财务部根据当月公司营业收入情况统一执行。

2.行为考核:由销售部经理进行。

六、考核结果

1.业绩考核结果每月公布一次,部门行为考核结果(部门平均分)每月公布一次。

2.员工行为考核结果每月通知到被考核员工个人,员工之间不应互相打听。

3.每月考核结果除了与员工当月收入有挂钩以外,其综合结果也是公司决定员工调整工资级别、职位升迁和人事调动的重要依据。

4.如对当月考核结果有异议,请在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一周内向本部门经理或行政人事部提出。

县绩效考核方案 篇2

一、总则:

为体现xx超市公司一贯追求的“敬业、守信、合作和实干精神”的行为准则,激励员工积极自主独立地工作,创造xx公司发展的高效率,特制定此制度。

二、考核目的

1、为公司薪酬调整、评优、岗位调整、合同续签、终止、解除、辞退等提供信息依据;

2、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优化人员结构,保持公司人力资源的活力和竞争力。

三、考核的原则:

公平、公正、结果为导向

四、考核分类及适用范围:

1、根据部门工作性质和任务,把考核部门分为一线部门和二线部门:

一线部门:公司营运部、采购部、各门店

二线部门:除营运部、采购部之外的公司各职能部门

2、本绩效考核方案主要针对总部全体人员及门店主管及以上人员。

五、考核周期说明:

1、考核周期分为以年为周期和以月为周期两种。

2、月周期考核以销售和毛利为指标,根据所属一线和二线部门,权重比例有所不同。

3、年度考核以销售、毛利、利润为指标,综合全年任务完成情况,实行年终核算,发放相应比例的考核奖金。

六、考核指标权重比例:

1、二线部门:发展部、信息部、财务部、行政部、人力资源部(见附表1)

2、二线部门:配送中心(见附表2)

3、一线部门:营运部(见附表3)

4、一线部门:采购部(见附表4)

七、考核程序:

1、新一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指标确定后,公司总经理与各部门总监签订目标责任书,总监与处长签订目标责任书,营运总监与各门店签订目标责任书。

2、营运总监根据公司全年经营指标,将任务指标分解到各门店,作为各门店考核的依据。

3、公司各职能部门包括配送中心以全公司当月指标完成情况为依据进行考核。营运部及配送中心具体考核方案见下文。

4、考核工资作为工资的一部分,在每月工资中予以体现。

5、财务部每月1日前将当月相关考核数据发至人力资源处。

6、人力资源部根据各指标完成情况及权重比例,核算出考核分数,计发相应工资。

7、员工当月休假达7天(含7天)以上及新入职试用期员工不参与考核。

8、考核原始资料由人事部门存档管理、待查,存档期为1年;

八、奖励办法

1、公司实行13薪的奖励办法,年终以每人每个月的工资额为奖金基数:

①如全年销售额、毛利额、利润额加权平均完成比例100%以下,95%以上,奖励每人一个月工资。

②如全年销售额、毛利额、利润额加权平均完成比例高于85%、低于95%,按每人一个月工资为基数,奖励实际完成百分比。

③若低于85%,不予奖励。

2、如公司全年销售额、毛利额、利润额加权平均完成比例为100%以上,实行加速度奖励,即除奖励每人一个月工资外,按超过部分的百分比,进行双倍奖励。

县绩效考核方案 篇3

一、考核原则

1、绩效挂钩(每月拿出一部分绩效工资进行考核,中层干部3000元、老员工2000元、新员工/劳务派遣员工1000元)。

2、过程管理(按层级每周调度工作完成情况)。

3、定量原则(科室和员工工作安排尽可能量化)。

4、分级考核(党组对科室进行考核,科长对员工考核)。

5、反馈原则(科室、员工工作完成进度、考核情况通过信息平台动态公布,每月分层级进行沟通)。

二、考核实施

(一)对科室的考核。

1、绩效考核构成:

绩效考核包括: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年度考核、重大事项加分考核和一票否决项考核。

1.1科室月度考核=公共部分考核+职能工作部分考核+交办、督办部分考核

1.2科室季度考核=市局季度或半年度考核

1.3科室年度考核=(区局科室月度考核得分×40%)+(市局年度综合排名积分×系数×50%)+(民主测评得分×10%)+加分项

2、科室月度考核:

2.1考核内容:

2.1.1公共部分考核(30分):工作纪律、现场管理、安全管理、宣传报道、计算机管理、咨询投诉等方面。

2.1.2职能工作部分考核(60分):科室月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2.1.3交办、督办部分考核(10分):领导交办的临时性重点工作。

2.2、考核流程:

2.2.1公共部分考核:由区局领导牵头,带领办公室相关人员实施考核,考核细则见附表1。

2.2.2职能工作考核:月初,科室制定工作计划报分管领导初审,并在月办公会书面形式确认;月度计划确认后科室进行周分解,每周一由分管领导对上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调度,次月初,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科室月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打分。

2.2.3交办、督办工作考核:

在月度工作中,如出现临时性重点工作,由领导签发《督办记录表》,责成相关部门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部门负责人在督办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在《督办记录表》中填写完成情况,报领导审核,完成情况纳入当月考核。

2.3考核反馈:办公室每月下发考核通报,并在公司绩效考核系统内公示,科室对月度得分有异议的,可以申诉。

2.4科长、副科长月度考核得分=科室月度考核得分

2.5科长、副科长月度绩效工资=科室月度考核得分*绩效工资

3、科室季度考核:

3.1考核办法

季度考核以市局(公司)季度考核评比结果为依据,根据在全市考核名次计算奖惩,考核结果在市局季度或半年度考核通报发布后,根据名次兑现奖惩。

3.2名次计算

3.3、奖惩办法

3.3.1各科室在市局(公司)组织的季度或半年度考核评比中,排名第一奖励科长1500元,排名第二奖励科长1000元,排名第三奖励科长600元。

3.3.2各科室在市局(公司)组织的季度或半年度考核评比中,排名倒数第一罚科长1500元,排名倒数第二罚科长1000元。

3.3.3若市局季度或半年度考核结果只列一个等次,则不奖不罚;若市局考核结果列二个或三个等次,则只奖励第一名;若市局考核结果列四个等次,则奖励第一、二名;若市局考核结果列五个等次,则奖励第一、二名、罚倒数第一名;若市局考核结果列五个以上等次,则奖励第一、二、三名,罚倒数一、二名。

3.3.4奖惩应建立严格审批手续,由办公室将奖惩情况报区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后,交由劳资员做增减工资。

4、科室年度考核

4.1年度考核分值构成

科室年度考核=(区局科室月度考核得分×40%)+(市局年度综合排名积分×系数×50%)+(民主测评得分×10%)+加分项

4.1.1科室月度考核得分=1-12月考核得分平均分

4.1.2市局年度综合排名积分及系数设定

市局年度综合排名积分设定:第一名积分为100分,第二名积分为99分,第三名积分为98分,第四名积分为97分,第五名积分为96分,第六名积分为95分,第七名积分为94分,第八名积分为93分。

市局年度综合排名系数设定:财务委派室系数1、内管组系数1、办公室系数1.03、专卖科系数1.03、客服科系数1.03

4.2奖惩办法

4.2.1一年内在全市综合考核排名倒数第一的科室,党组对科室负责人进行戒勉谈话;连续两年综合排名倒数第一的科室,党组将建议市局党组对其科室负责人作免职处理。

4.2.1根据年度科室得分排序,区局每年度评选先进科室一个,获评先进科室的奖励2000元。

4.3重大事项加分考核

4.3.1工作突出被市局认可,并且加以推广的加2分(召开现场会);工作有创新(创新课题、QC课题),在省、市、区局立项的分别加3、2、1分,立项课题获省、市、区局前三等奖的分别加4、3、2分,同一课题立项、获奖分别加分,如同一创新项目同时被省、市、区局立项、获奖的,则以最高项加分,不重复加分。

4.3.2 获得一类荣誉,加5分,二类荣誉加3分,市级(副厅级、厅级)荣誉加1分,县级(处级)荣誉加0.5分;竞赛类:获得一类荣誉,加5分,二类荣誉加3分,三类加2分,市局荣誉加1分,县级(处级)荣誉加0.5分。同等级别集体荣誉多加50%。

4.4一票否决

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安全保卫目标管理责任书》、《专卖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或未能通过贯标认证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4.5民主测评

4.5.1民主测评考核:由区局(分公司)领导、中层干部、员工根据权重分别评分;科室民主测评考核的依据是科室工作业绩、工作作风、廉洁情况、部门协调等。

(二)对员工的考核

1、考核对象

全体员工。

2、考核方法

2.1月度考核

2.1.1月度考核

员工考核由科室按照考核细则执行,员工考勤按照徐烟专2011(100号)文件执行。

2.1.2员工月度考核得分=科室月度得分30%+个人得分70%

2.1.3员工绩效工资=员工月度考核得分×绩效工资

2.2年度总评

分值计算:年度考核得分=月度考核平均分90%+民主测评10%

3、考核奖惩

3.1一年内个人在科室综合排名倒数第一的员工,科室负责人对其戒勉谈话;连续两年考核排名倒数第一的员工,次年作待岗处理(待岗期间只发放最低生活费),连续三年考核排名倒数第一的员工,次年对其退回劳务代理公司或解除劳动合同。

3.2每名员工建立绩效档案,作为评先评优和晋升等依据。

4、考核反馈

月度考核结束后,部门负责人与排名落后的员工进行沟通,指出工作中的不足之处,通过充分地沟通,使员工更好的掌握考核指标和目标,便于次月更好地完成目标,并填写《铜山区局(分公司)绩效管理沟通手册》,最后由员工填写本人意见,双方签字确认,员工对月度得分有异议的,可以申诉。

县绩效考核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好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干部职工利益,规范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办法,各事业单位在县人事、财政和主管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以责任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核心,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以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努力推进城管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范围

本局直属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其他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绩效工资和奖励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绩效工资按照人事局核定的标准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县人事局、财政局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每季度发放一次。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公开操作,确保干部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考核内容

(一)日常考核

1、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1天以内需中队长签字批准后报督察科备案;2天需中队长签字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报督察科备案;3天及以上需中队长签字,报主要领导批准后,报督察科备案。未及时报送督察科备案的每人每次扣5分;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旷工每人每次扣5分;事假超过10天、病假超过20天的扣5分;当月天数全部请假的扣除当月全部分值。

2、严格考勤制度。各单位正常工作日凡无故迟到、早退的每人每次扣1分。

3、重大活动(由局统一组织的迎检、保卫、拆迁等以及其他应急性、突发性时间)无故不到者,每人每次扣10分,迟到者每人每次扣2分。

4、工作日中午饮酒或者公车私用等违反四风和八项规定行为,每次扣10分,被纪检监察机关通报造成影响的,扣除当月全部分值。

5、加强车辆常规管理,防止偶发事件。定时、定点停放车辆,确保人员、车辆安全,发现违规情况,每人每次扣3分。

6、不着制服、制便服混穿、执法标志不全的每人每次扣1分。

7、正常工作时间内不履行职责,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扎堆闲谈、玩电脑、打扑克、嗑瓜子、玩手机、抽烟、嬉闹等),举止不文明、不端正,影响队伍形象的,每次扣5分。

8、私收罚款或收受贿赂的扣除当月全部分值,并视情节轻重,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9、因未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经局党组研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扣除当月全部分值。

10、未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致使出现工作延误,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人每次扣3分,情节严重的扣除当月全部分值。

(二)绩效考核等次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1、合格2、合格3、合格4、基本合格、不合格七个等次。90分以上为优秀等次,除发放个人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外,另平均发放全局奖励性绩效工资扣除部分;85-89分为合格1等次,发放个人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80-84分为合格2等次,扣除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5%;75-79分为合格3等次,扣除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20%;70-74分为合格4等次,扣除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50%;60-69分为基本合格等次,扣除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80%;59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扣除个人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2.考核结果各等次之间,每人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差额不低于10元。

3.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必须通过量化考核评分办法来确定绩效考核等次,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平均发放。

(三)考核结果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履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规定工作任务的职工,按月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要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坚持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

干部职工有权对绩效考核工作进行监督,对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局考核领导小组等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