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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5/04/20优秀报告

倚栏轩整理的高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高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篇1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要求及安排,我校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的通知》(遂财绩﹝20xx﹞17号)文件要求,对照《遂宁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评分表》,根据我校预算管理绩效工作实际开展情况,从组织保障体系、过程管控体系、基础支撑体系、其他考评事项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考核自评,我校考核自评得分为85分,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二、自评得分情况及说明

(一)组织保障体系。

我校已经落实专人从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得3分。

(二)过程管控体系

1.事前绩效评估

我校对新增100万元及以上的部门预算项目、年度预算增幅达到30%或增加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延续性项目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此部分得分12分。

2.事中绩效监控

20xx年度,我校对财政安排的部门预算中的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跟踪监控管理工作,填制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提高了项目预算的执行进度,保障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完成。此部分得分12分。

3.事后绩效评价

我校按规定的时间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绩效自评.财政重点绩效评价中,我校也按规定和时间对财政组织的政策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开展了自评。此部分得分38分。

4.绩效目标管理

我校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对申报的`项目全部同步编制了绩效目标,对部门整体预算支出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此部分得分7分。

5.绩效结果应用

近年来,我校持续深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着力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严格反馈整改,硬化激励约束,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一是根据绩效评价报告,发现主要问题并及时整改。二是进一步深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对评价结果不同等级的项目,采用优先安排、适当安排、压缩直至不安排等方式,分类管理。此部分得分16分。

(三)基础支撑体系

我校制定了一些预算绩效管理的方案。我校在预算、决算公开时在门户网站公开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此部分得分4分。

(四)其他考评事项

我校积极配合各级评价组开展的绩效管理工作,按时提供了自评报告和相关数据、资料等。我校按照报送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自评表及相关材料。此部分得分5分。

三、主要经验和存在不足

我校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对申报的项目全部同步编制了绩效目标,对部门整体预算支出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但不足之处是绩效目标还不够细化、不够系统科学。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改进举措

下一步我校将进一步研究制定更加具体的预算绩效管理操作规程,规范各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具体的操作方式,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质量,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

五、建议意见

建议组织更多的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

高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篇2

按照《甘孜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甘财绩【20xx】9号要求),现将甘孜职业学院20xx年整体支出绩效工作开展情况做以下具体汇报。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我院设立党政管理、教学教辅机构14个,其职能职责在甘孜职业学院主要职责范围内自行明确。工会、团委等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和规定设置。

1、党政管理机构

党政办公室(产教融合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审计室)、 组织部(人事部)、宣传部(统战部)、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研训处)、学生处(保卫处)、计划财务处(后勤基建处)。

2、教学机构

旅游系、农牧系、医学系、文化艺术系、经济管理系、教育体育系。

3、教辅机构

图书信息中心(大数据中心)。

(二)机构职能。

甘孜职业学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省州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拟订学院发展规划,制定学科建设、学院招生和教学科研计划等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专科层次为主的职业教育。

3、负责本院促进高等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4、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人员概况。

核定甘孜职业学院校级领导职数5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院长1名,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1名,副院长2 名。目前在册在编人员共计5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我院20xx年财政资金收入合计4048.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48.9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我院20xx年财政资金支出合计3423.0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423.0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625.86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部门目标任务。在州委和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及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我院于20xx年8月完成学院第一批高职学生的招生工作,并于9月顺利开展教学教育工作。我院结合工作职能职责和实际,对20xx年预算制定进行了认真研究,目标任务制定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单位职责和中长期实施规划;目标任务明确、符合客观实际,全面反映了部门目标任务完成和预期效益情况,合理可行。

2、预算编制情况。根据州财政局《关于编制20xx年度州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和部门预算编制口径汇总编报了本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边界清晰明确,确保了重点项目优先保障,。一是严格执行收入预算编制口径,做到了应编尽编,保证了收入预算编制的真实、完整。二是严格执行支出预算“人员经费按标准、日常公用按定额、专项经费按项目”的编制口径,保证了支出预算编制准确性和规范性。

3、目标管理情况。20xx年,我院按要求及时编制并报送部门绩效,在规定时间规定范围内公开部门绩效,做到了绩效目标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达到了预期要实现的效果。

4、执行管理情况。一是学院运行保障情况。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十项规定,厉行节约规范使用预算资金。收入上,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按规定使用非税票据并直接缴入国库,无隐瞒收入和其他违反国家收费管理规定的行为。在支出管理中,认真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大额支付上会集体决策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每月与银行、财政国库科的对账工作,加强动态监控,保障机关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我院严格按照中央省州的相关文件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xx年我院由于是新成立单位,无年初预算数,学院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实际支出5.69万元,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1.97万元。

5、资产管理情况。我院于20xx年8月完成基本建设一期工程,但由于二期未开工,未最终完成竣工验收,所有基础建设项目资产未确权,加之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及人员配备不完善及资产账户的未开立,所有购进的通用设备及专业设备于20xx年系统的进行清查补登。

6、内控制度管理情况。我院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相关财务制度,严格按《甘孜藏族自治州州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省厅相关文件精神执行。加强部门预决算管理,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加大会议费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控制力度,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和规定,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等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二)结果应用情况。

1、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和上级有关部门出台的财经纪律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严格报账程序,严把票据审核关,减少现金支付。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强化内控建设,防范防控岗位风险,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转。

2、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管理规定,根据省采购目录和财政部门预算管理要求,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将采购项目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采购前,各科室与机关事务管理局和财政做好等相关单位事前沟通,做好釆购政策咨询,了解相关业务规范,采购中,合理选择采购方式,确保采购流程合理合规,做好采购项目信息的公开公示工作,采购后,抓好采购项目的监管工作,严把质量关力求实效。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上述情况,按照整体预算绩效评价体系计算得出的分数为80.25分。

(二)存在问题。

一是由于学院20xx年新建的的原因,存在部门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支出进度较为缓慢;二是受评价指标所限,部分项目效果无法量化,评价结果参差不齐。

(三)改进建议。

1、完善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 。通过建立健全预算绩效评价机制,可以对学院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较为科学的评价,进而推动学院预算管理工作的健康良性发展。但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只能是一种管理形式,关键是对评价结果的落实,这也是全面完成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通过抓预算绩效管理促进工作开展,保障财政资金的合理、高效使用。将继续抓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我院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重视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度,尽量减少结转结余资金,在财务工作中加强财务管理,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及政策的培训。

高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篇3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云南红河技师学院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培养德技双优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为目标,以初、高中毕业生为主要培养对象,开展车工、焊工、电工、钳工、汽车维修、化工总控、化工分析与检验、烹饪等级几十个专业(工种)3—4年的学制教育。同时兼顾为企业、社会提供技能培训、鉴定及技能竞赛等组织服务。为吸引更多初高中毕业生报读中等职业学校,缓解贫困学生上学难的问题,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提高办学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施以下项目。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我院2020年度纳入财政预算的项目2个,分别是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公办(含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第一、二年级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20℅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皆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补助标准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执行,按月发放到学校资助卡中;公办(含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第一、二、三学年级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学生和15℅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皆享受减免学费政策,学校由此产生的负担,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补助标准按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标准执行。本年度国家助学金已按月按标准及时发放到学生资助卡中;免学费补助资金按规定办完学生减免手续后用以补充日常公用经费。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国家助学金补助资金:上年结转370.33万元,本年财政拨款521万元,全年预算数891.33万元,全年执行数731.74万元,执行率82.06%,年末结转159.59万元。

减免学费补助资金:上年结转1148.88万元,本年财政拨款1200万元,全年预算数2348.88万元,全年执行数2348.88万元,执行率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严格落实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减免学费政策,不断完善中职资助制度体系;吸引更多初高中毕业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扩大办学规模,有效缓解贫困学生上学难的问题;大力发展中职教育,促进红河经济建设。

2.阶段性目标

完成省人社厅下达的招生任务2000人,力争2020年我校中职在校生人数达到8000人以上,毕业生就业率达98%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覆盖率达100%,受助学生满意度达95%以上。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按照学院内部职责分工,由学生工作处负责学生人数的认定,由财务处牵头编制预算。资金下达后,由学生处负责受助学生的审批、评定,根据评定情况制表,按月发放国家助学金,按学期制进行学费减免,让学生签字确认。按程序审批后进行发放和使用免学费资金,学生处和财务处每学期末学年末进行对账、自查。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评价目的

客观公正地揭示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学院职能的实现程度,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资金管理,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指标体系,为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2.评价对象

云南红河技师学院2020年国家助学金和减免学费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3.评价范围

云南红河技师学院2020年国家助学金和减免学费项目资金全年预算数、全年执行数。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

1.绩效评价原则

一是科学规范原则,坚持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二是全面系统原则,绩效评价涵盖财政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三是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坚持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四是绩效相关原则,评价结果应反映支出与绩效的相关性。

2.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2)《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管理绩效的意见》(云发〔2019〕11号);

(3)《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绩效评价和2020年全程绩效管理指导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5号);

(4)《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5)《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0〕15号);

(6)《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

(7)《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教〔2015〕363号);

(8)《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转发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教〔2019〕146号);

(9)其他相关文件依据和预算设定绩效目标。

3、评价指标体系、标准及方法

中等职业国家助学金项目预算执行情况10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共计100分,评定等级标准为优≧90分、80≦良<90分,60≦中<80分、差<60分。

中等职业免学费补助资金项目预算执行情况10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共计100分,评定等级标准为优≧90分、80≦良<90分,60≦中<80分、差<60分。

详见《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评价方法:根据已设定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核对账目、检查档案资料、问卷调查等方式相结合来评价实际支出指标实现情况,编制绩效评价表进行评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1)根据学院内部职责分工,由财务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及时传达学习有关绩效评价工作的文件,充分认识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根据各部门职责分工,压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顺利开展;

(3)组织学习相关评价依据和文件,掌握自评要点和方法。

2.组织实施

(1)收集整理预算相关材料、资金收支相关凭证和报表;

(2)按评价时间、要求填报州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撰写自评报告;

(3)按要求向财政报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和自评报告;

(4)总结提高,按要求公开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中等职业国家助学金项目全年预算执行率82.06%,中等职业免学费补助资金项目全年预算执行率100%。资金收支严格按预算执行,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实施有效缓解了贫困学生上学难的问题,学生毕业率、就业率均保持在较高水平,对职业教育发展和经济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国家助学金项目自评分为90分,因部分学生中职资助卡未能及时办理,影响了发放进度,预算执行率低于90%,自评结果为“良”,免学费补助项目自评分98分,自评结果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我院本年度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实现了年初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预算资金全部落实到位,超额完成了省人社厅下达的招生任务数2000人,2020年末在校生人数达到8000人以上,毕业生就业率达98%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覆盖率达100%,受助学生满意度达95%以上。推进教育事业发展效果显著。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我院2020年纳入财政预算的项目2个,各预算项目立项依据充分,均有政策文件支撑,设定了项目绩效目标,资金配置方面有明确的测算依据。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申报、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管理规定,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收支严格履行相应程序和手续。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产出达到了预期指标,国家助学金按2000元/生·年及时足额发放到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中职资助卡,免学费补助按2000元/生·年的标准对符合减免条件的学生及时办理减免手续。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项目效益达到了预期指标,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和减免达到了全覆盖,有效缓解了贫困学生上学难的问题,稳定了在校生。对职业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有持续促进作用。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强化统筹安排和职责分工,提高预算编制、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和完整性;加强财务人员和项目实施人员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规范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内控建设,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绩效指标设定的科学性和完整性有待加强,因2个项目本年第一次纳入预算编制,在编制过程中经验不足,绩效指标设置不够科学完整;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因学院组建时间不长,各项管理制度正在逐步完善中;预算执行的统筹性有待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本年因受疫情影响,开学时间推迟,导致预算执行进度有所影响。

七、有关建议

应大力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培养,领导参与相关工作,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应成立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评价、考核、管理预算绩效相关工作。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因部分学生中职资助卡未能及时办理,影响了国家助学金发放进度,预算执行率低于90%。我们将加强统筹安排,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进度。

高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篇4

按照贵厅《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冀财函【2020】9号)要求,我校对2019年纳入预算管理的所有项目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本科高校质量工程经费、科研平台及人才支持计划经费、高校资助经费以外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情况汇报如下:

一、绩效自评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一)组织情况

为了做好此次绩效评价工作,学校财务处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孙政副院长(主管财务工作)任组长,成员包括:张春风(财务处处长)、王瑜卿(人事处处长)、张满利(学生处处长)、荣宁(教务处处长)、李同胜(科研处处长)、徐公领(国资与后勤管理处处长)、李玉来(工会老干部处处长)、吴智艳(生命科学学院院长)、张英健(体育学院院长)、王通(图书馆馆长),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分配了绩效评价工作任务,财务处牵头负责,统筹协调。

(二)实施过程

按照省教育厅和学校《通知》要求,财务处、人事处、学生处、教务处、科研处、国资与后勤管理处、老干部处、生命科学学院、体育学院、图书馆分别组织评价人员对本部门、单位负责实施的项目开展了自评。

1.项目单位搜集相关的数据和资料,包括绩效目标、指标数据、该项资金使用情况等资料。

2.项目单位对所取得的数据和资料进行核实、整理。

3.项目单位根据基础数据计算出反映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的实际完成值。

4.按照项目设定的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确定相应的完成等级,分优、良、中、差四个等级。

5.组织有关专家,根据不同绩效指标分别选择评估方法,判定单项指标得分。

6.讨论确定指标权重,计算单项指标折算得分,并计算自评得分。

(四)预算安排及资金分配拨付

2019年预算安排及资金分配拨付情况如下:

财务处

1.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公用经费(中央提前下达资金)4239万元;

2.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日常公用经费3073万元;

人事处

3.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高层次人才引进150万元;

4、“三三三”人才工程培养资助项目经费4万元;

教务处

5.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军转干部培训经费7万元;

国资与后勤管理处

6.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地面绿化硬化工程251万元;

7.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电力增容及设备更新改造工程150万元;

8.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防水工程240万元;

9.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固安校区污水处理150万元;

老干部处

10.2019年驻石外单位离休干部医疗补助资金38万元;

体育学院

11.省级体育项目补助经费1.2万元;

图书馆

12.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图书资料购置100万元;

综合项目

13.2019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938万元。

(五)日常财务管理

1、建立经费监管责任制

学校《财务报销暂行规定》(院财字【2018】4号)第二条规定,坚持事权与财权统一的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各类经费的审批人在所分管的经费项目开支范围和审批权限内审批,对所发生的一切经济业务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审批签字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财务处负责对原始单据完整性、合规性、合法性的'核查,指导、监督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执行,并对执行情况做好财务分析;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各项资金应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使用项目、用途和标准开支,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套用资金;坚持各类经费报销审批原则。

学校《预算支出管理办法》(院财字【2018】2号)规定,专项经费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经费使用部门、单位承担经费管理的主体责任,对经费预算编制、执行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以及资金使用效益负责。各经费使用单位负责人是项目实施、经费支出的责任人。财务处负责指导和监督。

2、制定管理办法

所有经费报销都执行《财务报销暂行规定》(院财字【2018】4号)

所有经济活动招投标业务都执行《经济活动项目招标管理办法(暂行)》(院字【2017】78号)

引进高层次人才执行《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院字【2015】79号)、《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实施办法》(院字【2018】15号)。

建设项目执行《建设工程暂估价管理办法(试行)》(院字【2016】67号)、《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院字【2016】68号)、《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试行)》(院字【2016】6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院字【2016】70号)、《建设工程价款支付(验工计价)管理办法(试行)》(院字【2016】71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试行)》(院字【2016】72号)。工程验收时,召集审计处、财务处、办公室等部门联合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向审计处提交竣工结算相关材料,工程结算款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医药费报销执行《廊坊师范学院离休干部公费医疗管理办法》(院老干字【2019】1号)。

3、实行专账核算。每项专项经费都专门编制项目码、设立项目账,实行专账核算。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总体工作开展情况

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实现,取决于专项项目工作的推进与完成,进而实现专项资金支出,最终达到预期效果。随着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项目实施部门、单位在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努力推进工作,加快资金支出进度,追求最佳效果。从项目谋划论证、预算编制、细化执行方案、跟踪推进资金支出进度、绩效评价各个环节入手,确保提前谋划、论证科学、预算详实、方案可行、加快进度、效果优良。

经费支出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规定,不存在挤占、挪用、套取专项资金行为,专项经费按照财政厅、教育厅要求建立了项目库,应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均纳入政采,进行政府采购,执行政府采购预算。《科研经费管理实施细则》(院科字【2019】1号)对科研设备自行采购做了规定,并认真落实。

(二)专项资金和具体预算支出项目的预期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报告共对13个专项资金和具体预算支出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完成情况如下:

1、10个项目完成预期绩效目标自评得分在90分以上:

(1)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公用经费(中央提前下达资金)95.5分

(2)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日常公用经费95.4分

(3)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高层次人才引进98.7分

(4)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地面绿化硬化工程98分

(5)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电力增容及设备更新改造工程99.65分;

(6)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防水工程97.3分

(7)2019年驻石外单位离休干部医疗补助资金100分

(8)省级体育项目补助经费100分

(9)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图书资料购置92.4分

(10)2019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92.82

2、1个项目完成预期绩效目标自评得分在80-90分之间

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固安校区污水处理86.4分

3、2个项目实施期间跨越年度,本年度无法完成预期绩效目标,无自评分

(1)三三三”人才工程培养资助项目经费

(2)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军转干部培训经费

(三)存在问题及评价结论

1、部分项目下达额度较晚,部分项目实施期间跨越年度,当年无法完成,当年未能进行绩效评价。

2、预算金额支出率未达到100%,资金利用率低。由于政采低价中标,部分项目资金剩余较多,导致资金不能充分利用,但绩效目标完成较好,绩效评价结果基本未受影响。

3.上年度预算支出进度较慢,下半年预算支出进度较快,项目在年底能够完成,实现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未受影响。

4、离休干部的医药费报销实行实报实销、据实报销,预算及其支出进度无法提前预计,设定资金支出进度计划不尽科学。

(四)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1、三三三”人才工程培养资助项目经费,未完成预期绩效目标的原因

该项目是2019年12月接到上级通知后刚刚建立的经费项目,完成时间为2020年12月,故尚未开始执行。

2、本科高校综合水平提升经费—军转干部培训经费,未完成预期绩效目标的原因

2019年9月廊坊市7名军转干部学员入校插班培训,在校学习时间为一年。军转干部培训经费是2019年11月接到经费到账通知后建账的经费项目,至2019年底未能全部支出。因学员培训时间跨年度,该项目经费计划在2020年该批学员结业至下一批学员入校前支出完毕。

3、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中的少数民族预科生培养经费,未完成绩效目标的原因

该项目是2019年11月接到上级通知后刚刚建立的经费项目,我校2019年招生录取工作已经结束,计划用于2020年招生工作。另,少数民族预科生被我校录取后,在河北师范大学民族学院进行一年的预科培养,当年学费交给河北师范大学,我校不参与预科培养。

三、绩效目标设定质量情况

通过绩效自评结果对比倒查年初绩效目标设定质量情况,发现年初绩效目标设定基本清晰准确,较为全面完整、科学合理,绩效标准恰当适宜、易于评价。

四、整改措施及结果应用

(一)继续加大执行力度,执行《教学经费使用效益评估方案》(院财字〔2018〕1号),其他专项经费参照执行,规范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对专项经费作出绩效评价,不断总结经验。

(二)针对部分项目资金在下半年下达,当年预算资金不能支出的问题,建议上级财政、教育主管部门提前组织申报,提前审批,提前下达额度,以便预算单位当年完成项目,支付资金。

(三)针对预算资金执行率低,资金利用率低的问题,要细化预算编制,充分考虑市场及政采低价中标因素,使项目预算贴近实际需要。

(四)针对预算支出进度较慢的问题,严格执行《预算支出管理办法规定》(院财字〔2018〕2号),进一步加强项目论证、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出进度分析与督促,促进专项经费支出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