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倚栏轩整理的粮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精选4篇),提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粮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全县粮食行业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宝鸡市粮食局《关于印发全市粮食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市粮产发〔20xx〕xx号)通知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动员全系统各方面力量,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扎实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确保粮食行业不发生火灾事故,维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时间
20xx年11月10日至20xx年3月31日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粮食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粮食局决定成立以局长童军孝同志任组长,何新华、张林林、王勇、黄亚忠、杨宏武、黄学斌、王斌官同志为成员的粮食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局监督检查股,县局抽调有关同志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收集整理工作情况等日常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和方案,明确责任,周密部署。
四、工作步骤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按照动员部署、排查整治和总结阶段三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10日至20日)。根据市局工作方案的要求,各单位要及时召开动员大会,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严密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采取各种宣传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二)排查整治阶段(11月21日至全国“两会”闭幕)。主要任务是集中开展整治,按照整治工作责任,成立由主要领导带队的检查组,全面扎实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要专题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问题。
(三)总结阶段(20xx年3月31日前)。各单位要在专项行动工作结束后,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书面总结报县粮食局监督检查股。
五、工作范围和重点
工作范围:粮油仓库、危仓老库、电气设备、除尘防爆设施、熏蒸作业、出租门店以及库区周围环境等重点区域和对外租赁的仓储、住宿等“三合一”场所;办公楼、家属院和正在施工的.在建项目等。
工作重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等;粮食购销、存储、加工等生产性、经营性场所违规设置员工宿舍,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等隐患;建筑工地乱接电源线路等。
粮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为了切实加强粮食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粮食局和县政府统一部署,在全县粮食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和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在全县粮食经营单位中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达到以下工作目标:
(一)摸清情况,确定重点
摸清粮食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现状,进一步深化重点生产环节的安全专项整治,并确定粮食行业及企业今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
(二)发现问题,消除隐患
加强对易发事故工种、岗位薄弱环节等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要设定期限,提出具体可行的措施,确保各类隐患彻底消除。
(三)增强意识,树立典型
增强单位负责人及广大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弥补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不足,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教训,从中发现、树立一批典型,起到示范效应。
(四)强化宣传,提高素质
在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宣传安全生产有关知识,教育单负责人及广大从业人员,加强有关技能、操作规程、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一线工作人员的素质。
二、检查范围及重点
(一)范围:国有粮食企业、民营粮食经营企业、个体粮食经营者。
(二)重点:各粮食经营单位中的库(厂)区;粮油购销企业仓库、药剂库、资材库、化验室、配电间、食堂等;粮食加工厂原料仓库、成品仓库、车间、配电间、器材库、食堂等。
三、检查内容
(一)规章制度与责任落实
1、规章制度是否完善。粮食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和事故登记备案制度等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完备并能得以执行。
2、责任落实是否到位。粮食企业和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人身安全作为最重要的职责;“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取得实效;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否落实到人;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是否做到监管工作全覆盖。
3、应急机制是否健全。粮食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应急预案;预案是否经过演练;能否在遭遇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一旦发现隐患能否及时预警;安全信息交流是否畅通;动员能力与物资储备是否可靠。
(二)生产安全
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生产作业是否有章可循;操作规程是否得到全面执行;安全责任是否明确;人员上岗前是否经过全面培训;作业前是否制定工作方案;保护措施与救援机制是否到位。
(三)消防安全
1、粮食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包括消防安全责任制在内的消防工作机制;作业人员是否都经过安全生产和消防知识培训;与消防部门的联系和争取指导是否到位;是否严格按照要求配齐消防设施及相关器材并可正常有效使用;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救援线路是否设计合理。
2、是否对库区动火、用电作业及火源管理有严格的规定,并认真执行;是否存在电器设备及线路老化、破损和搭设不合理的情况;配电箱的配置与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定期巡查;是否杜绝库区吸烟等严重违规现象;是否有防止将任何火种带入储粮区的制度和切实措施;库区内是否存在无关的易燃物堆积且未及时清理的情况;库区周边火源及易燃物是否存在威胁;是否采取措施予以监控防范。
3、粮食加工车间的粉尘处理和防爆措施是否落实;作业电器是否存在易发火花、静电隐患等。
(四)防汛安全
是否做好防汛各项物质及措施准备;是否提前将位于水患区的粮食转移至安全地带;重点储备粮库有无准备防范意外粮食水湿的储粮防霉剂;是否与气象、水文等部门建立密切的联系制度,及时了解和防范重大危险源和潜在的洪涝隐患。
(五)设施设备安全
粮食仓库是否存在危房或有坍塌的隐患;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是否存在隐患;运转操作、管理使用是否正常;是否按规定保养、检修;是否匹配企业生产要求;对粮食收购现场和粮食进出仓等作业是否有安全生产的工作方案;是否存在超设计容量、超设计高度装粮,以及“危仓老库”未经维修加固和安全鉴定就装粮的情况;是否存在未经有资质单位设计、施工、鉴定,私自进行仓房改造,特别是违规加设仓内隔墙等情况;是否存在机械设备带病运行、人员未经岗前培训无证上岗、登高或进出仓粮面作业不系安全带(绳)和无安全带(绳)系留装置等情况;是否对重要部位设置了安全专员监护;高大平房仓是否安装安全栓;危险位置是否加装安全防护栏并保证有效,高空过道是否稳固安全。
(六)药剂安全
药剂库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药剂领退用登记制度是否落实;是否满足监控、通风、防火、防爆、防泄漏和防盗条件;药剂是否专仓存放、分品种、分年限堆放;存放仓房是否配有双门双锁和防盗门窗,是否配有专人管理;是否药帐相符;药剂的采购、运输、装卸、使用以及残渣处理等是否严格按照《省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办法》执行;是否存在报废药剂未处置的情况;药剂使用设施、设备及其附件是否安全可靠;是否配备和使用符合要求的防护面具;熏蒸作业是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是否到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七)储粮安全
是否存在发热粮、高水分粮、严重虫粮未及时处理情况;是否有不同品种、不同年份、不同等级粮混存的情况;保管员和主管领导对储粮安全的例行检查和记录是否符合规定;企业上级机构和主管部门是否开展对粮油安全度夏工作的检查。
此外,还要检查粮食经营单位领导带班和巡查值班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对外包作业和出租仓房等薄弱环节加强管理,设置了专人监督检查;出租仓是否影响仓房结构及消防安全,是否影响其他仓房储粮安全。粮油化验室是否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实验室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对于化学试剂、供电线路、试验用气瓶、水路、消防设施、三废排放等重点环节的管理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四、工作安排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活动”,在各级政府领导和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按照统一部署进行:
(一)第一阶段(6月下旬至7月中旬):制定检查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和粮食经营单位全面自查。
县粮食局根据全省、全市粮食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和当地政府要求,制定检查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所有粮食经营单位要对所有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全面、细致、彻底的排查,检查结果逐项记录;按规定对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隐患台账;查出隐患限期治理,并及时向县粮食局报告。
(二)第二阶段(7月下旬至8月中旬):县粮食局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粮食安全生产全面大普查。
在8月5日前,县粮食局在对本行业开展粮食安全生产检查的全过程进行督查的基础上,组织一次全面大普查。深入到全县所有粮食经营者住地进行现场检查,排查问题及隐患,落实整改方案。首先,对粮食经营单位自查记录进行核对,再进行详细检查。第二,普查情况和存在问题必须记录,现场提出处理意见,由检查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双方签字。第三,要跟踪和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记录在案,作为今后再发生问题追责的依据。县粮食局根据检查结果,如实填报有关报表,按时上报市粮食局。
(三)第三阶段(8月下旬至9月上旬):迎接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省、市安全生产复查和抽查。
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和市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将对重点单位、事故多发单位和前两个阶段整改仍然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重点复查,并在整个大检查期间随机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全省各地自查、普查情况;必要时会同安监、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抽查或专项检查;落实对重点问题的挂牌督办。国家粮食局将对重点地区和企业进行督查和抽查。
(四)第四阶段(9月中旬-9月底):总结工作经验与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和“回头看”。
县粮食局针对这次开展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进行情况,认真总结这次大检查的工作经验与成果,切实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大检查“百日行动”之后,适时开展“回头看”活动,通过明察暗访,重点审视隐患是否反复,整改是否到位,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执行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的,不断改进,巩固这次大检查“百日行动”的成果,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粮食局成立粮食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二)落实检查措施
一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要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开展自查,主动整改,自觉接受配合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要全面排查治理,县粮食局要对辖区内所有粮食经营者进行拉网式检查,逐一库点、逐一环节进行检查,做到“有库必到、有厂必查、查必彻底”。
三要创新检查方式,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对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隐患台帐。
四要边查边改,对查出的隐患,要限期整改,重大隐患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检查和整改结果均要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检查整改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存在严重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的企业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典型案例要依法严处并进行通报或公开曝光。对触犯法律的单位和人员,要移交执法部门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三)突出工作重点
消防安全是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中之重,县粮食局要特别注意粮仓、粮食和物资器材储存区、粮油加工厂的防火安全。此外,还应着重关注防汛、防雨,储粮化学药剂的管理与熏蒸作业、大米加工厂粉尘爆炸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
(四)形成工作合力
县粮食局要向当地政府汇报,把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纳入到地方政府集中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范围。加强与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通报情况,积极参与联合执法行动,及时反映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争取有关部门对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支持。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当地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坚决打好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这场硬仗。
粮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为认真落实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迎国庆保全运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全运期间城市食品、药品安全运行,结合我管区实际,xx街道根据区统一行动在管区内开展百日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结合活动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抓好全运期间公共服务和城市卫生管理及创城工作过程中管区公共卫生、食品卫生、药品安全,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健全统一领导、条块结合、责任明确、协调联动的监管机制,全面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经营秩序,为迎接国庆、全运会的到来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二、主要目标
着眼于科学管理、监督有力、风险可控、群众满意的要求,对管区进行集中整治行动,大力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全面排查消除各类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按照上级要求实现以下目标:
1、食品零售单位要求100%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质量监督部门、工商部门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做好销售备案。
2、食品流通市场100%建立“一户多档、实名登记、证明登记、标牌公示”等监管制度,对外地入市重点鲜活农产品、加工食品进行备案查验和质量抽检,对查验、检测出的不合格产品要进行下架、召回、销毁等退市处理。
3、建筑施工单位、学校等集体食堂和餐饮单位要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索票率达到100%,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畜禽产品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
4、流通消费的猪肉100%来自入市备案的屠宰加工企业。
5、各宾馆、商店、集贸市场等非法进口的食品及其原料要100%退货或销毁。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
1、完善食品市场准入制度,严格监督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落实企业产品出厂检验责任,保证市场准入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严格审核小作坊的生产条件,加大检查巡视和抽查检验频次,及时发现及时查处。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提高小作坊的质量意识,完善生产条件,提高管理水平,规范生产行为,尽快满足市场准入条件。
3、突出重点,针对各饭店、早餐点的实际情况,不断加大对其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加工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的监督抽查力度,逐步提高食品质量水平。
(二)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
1、严格落实食品质量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质量承诺、索证索票等制度。
2、严格实行经营单位的资格审查制度,加强对食品批发、零售、经营点物品的源头监管,实行经营主体备案制。
3、针对冒用食品质量标志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单位,加大整治力度,坚决遏制和查处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三)餐饮消费安全整治
1、加强对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严格餐饮从业人员的健康资格、卫生消毒设施、卫生管理制度的审查。
2、重点对餐饮单位销售的肉制品、海产品、豆制品的检查及餐具清洗、消毒重点环节的检查,对无证经营餐饮单位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3、各集体食堂及重点餐饮单位的原料进货索证制度是否落实,采购渠道是否规范。
(四)保健食品安全整治
1、严厉查处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的行为,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保健食品和伪造、冒用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的行为。
2、重点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保健食品虚假广告的查处力度。
3、加大对生产经营企业的检查力度,及时准确曝光典型违法虚假广告,推动企业诚信制度建设。
四、整治行动步骤
根据全区统一行动及活动安排,街道将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7月21日—7月26日)。街道成立食品药品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根据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并在管区内进行宣传发动,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清理整治阶段(20xx年7月27日—9月14日)根据专项整治方案,街道将组织公安、工商、城管、卫生等执法部门集中开展执法大检查,排查消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15日至10月5日)。为保障全运会期间城市食品安全运行,进一步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巩固整治成果。
(四) 总结验收阶段(10月6日至10月19日)。对照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自我检查验收和分析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针对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妥善处理好专项整治与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跟全区工作安排的一致性。认真做好跟各执法部门的配合,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大打击力度,严查违法行为。街道在组织各执法部门进行执法中要加大查处力度,及时公布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对专项整治中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交至公安部门。
(三)强化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在专项整治活动中要各部门要组织协调、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切实形成整治合力,提高整治效能,促进食品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街道将充分利用板报加大宣传力度,并采取一系列措施保障管区食品卫生的安全,及时对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形成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提高食品生产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
粮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篇4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农村部、教育部、科技部、全国妇联关于做好20xx年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c粮发〔20xx〕c号)精神,为认真组织开展我区“20xx年世界粮食日”活动,制定此方案。
一、活动主题
世界粮食日主题:努力实现零饥饿;全国粮食安全系列宣传主题:端牢国人饭碗,保障粮食安全。
二、主办单位
自治区粮食局、农业厅、教育厅、科技厅、妇联
三、活动安排
(一)活动组织
为认真做好20xx年全国世界粮食日和全区粮食安全系列宣传活动各项工作,自治区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区活动方案,组织开展“粮安之星”评选发布和“粮食安全大走访大调研”系列活动,协调地方媒体宣传报道,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指导本地活动的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粮食局产业发展处。各地州(市)级粮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自治区活动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二)活动内容
1.首届“粮安之星”评选发布活动。在全区范围内挖掘评选一批积极投身粮食行业、维护粮食安全的`典型个人/集体。各地州(市)粮食、农业、教育、科技、妇联等有关部门负责本地区“粮安之星”评选工作,并于9月20日前将“粮安之星”(个人/集体)推荐上报至自治区粮食局,其中伊犁州、昌吉州、塔城地区、喀什地区推荐上报“粮安之星”3名;和田地区、阿克苏、哈密市、巴州、博州、克州、阿勒泰地区推荐上报“粮安之星”2名;乌鲁木齐市、吐鲁番、克拉玛依市推荐上报“粮安之星”1名。在各地推荐上报的基础上,评选出10名自治区“粮安之星”,并于10月16日在自治区粮食局门户网站、微信平台上发布。
2.“粮食安全大走访大调研”。活动期间,各地州(市)粮食、农业部门会同教育、科技等部门,组织农业专家、科技专家、农业院校师生等,走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对粮食问题进行摸底调研,认真倾听农民对国家粮食、自治区小麦收储制度改革等政策的意见建议,深入了解粮食安全方面存在的矛盾隐患;面对面宣传国家以及自治区粮食安全政策,讲解粮食生产、收获、运输、保管等方面的科技知识,提高农户优质粮食种植和收储技术水平。要以工作小组形式开展活动,每组3至5人,深入到2至3个村,进行大走访大调研活动。
各地州(市)粮食部门要积极向农民宣传推广“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等“五代”服务,提高粮食产后专业化服务水平,减少产后损失;依托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向农民宣传推广粮食品质测报和监测、科学储粮技术服务,促进农民增收增效。
(三)进度安排
1.准备阶段。各地州(市)粮食部门会同各地农业、教育、科技、妇联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系列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并于9月20日前报自治区粮食局备案。
2.实施阶段。活动期间,各地州(市)有关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和本地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粮安之星”推荐上报、粮食安全大走访大调研等相关活动。
3.总结阶段。10月21日前,各地州(市)相关部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活动情况(含总结报告、活动图片、视频材料等)报送自治区粮食局。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州(市)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发挥部门优势,密切协调配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方案;积极筹划,强化协作,精心组织实施,落实必要经费。
(二)要把拓宽宣传渠道、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宣传实效落到实处,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做好活动宣传报道和新闻服务,积极融合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优势,努力形成全媒体覆盖格局。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粮安之星”活动。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短信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
(三)要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注重活动内容、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要加强过程监管,杜绝大操大办,在活动的组织过程中,提倡勤俭节约、简朴大方、务求实效。
(四)要高度重视安全防护工作,同步部署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排查,消除隐患,落实应急预案,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五、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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