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艰难的归程》有感
倚栏轩整理的读《艰难的归程》有感(精选4篇),供大家参考,大家一起看看吧。
读《艰难的归程》有感 篇1
默品一口浓茶,追忆似水年华。坐在书桌前,脑海里不知不觉浮现出读了《艰难的归程》这本儿童动物的感想。
文中的主人公是一只狗,他叫小种。
小种因为是两只血统低贱的狗所生下的,所以它倍受人们的漠视,还险些被管理人员六号烫成“狗肉火锅”。但是,它拥有像狼精一样敏锐的眼睛、宏亮的叫声、灵敏的耳朵和矫健的四肢。虽然它的四肢很发达,但它的头脑可不简单。
因为他小心翼翼的做事态度,使它赢得了看羊主人的信任和宠幸。在主人被山石砸死,它孤身一人带领羊群搏斗狼群,最让实力悬殊,但它还是安全的护送羊群到了安全地带。
小种虽然只是一只狗,但它却具备我们很多人没有的品格。谨慎、稳重、忠心……不能根据它的外表就判断它的内在,我们人也是这样,要是我们连这点也做不到,那不是连这只狗都不如吗!
它的先天没有血统高贵的怖儿好,但是,他后天通过自己努力竟然在狗王竞争大赛中当场将怖儿B打得鲜血淋漓。
就算每个人的先天条件不同,但你可以通过后天的勤奋努力超越他们。
读《艰难的归程》有感 篇2
我一直很喜欢小动物,养过兔子、小鸟,养久了它们会和你培养感情,还会和你说话,看到这本《艰难的归程》毫不犹豫的就要求妈妈买了。
作品叙述了一只被宠物场淘汰的狗,意外的被训狗员捡到,可训狗员居心不良,想把它推上餐桌,但它侥幸逃脱了,它在历经了逃脱、求生的过程中,被艰难的生存环境改造成了一个冷酷的生存机器,一直到它最后有幸逃进了牧场,在牧场与人的接触中逐渐开始信服人类,并且与一头驯狼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但是驯狼本性不改,虽多次救了狗,但是却欲引其回归山林,可它却始终以牧场为归宿,拒绝了驯狼。之后它由于表现优异,被分到另一个地方去牧羊,结果在一次滑坡中主人丧命它凭着勇敢机智,独自领着群羊突破狼群的围追截堵,最终回到了他自己的牧场
它的故事告诉我们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但是我们要勇敢的去面对,我们要学会勇敢和坚强,要向它学习,学习它的勇敢,坚强和无畏!这本书的作者牧铃也是我非常喜欢的儿童作家。他的动物小说情节曲折,色彩神秘,语言优美,还有一种阳刚与力的美。
读《艰难的归程》有感 篇3
我在寒假期间,读了一本名为《艰难的归程》的书,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主要描写了一只被宠物店淘汰,即将被送上餐桌的狗,再逃出宠物店之后,经历了一系列生存的考验,最终锻炼成了一个冷酷的生存机器。并帮助牧场保护了一群即将被送入狼口的羊。
读过这本书后,我想:这只狗从前只是贪图享乐毫无本事。但它在历经了千辛万苦之后,却成为了一个身手敏捷的牧犬。人也应该是这样,在无忧无虑中生活的人,必然无法获得各种生活的技巧。但在艰难困苦中生活的人,却会获得许多生存的技巧。在晕倒在男士,前一类人往往会不知所措,而后一类人却可以从容面对,找到方法,安全逃生。所以,我们更应该接受更多的锻炼来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正如一条谚语所说:“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我也经历过类似的事情。在一二年级时,我写作文只注重于描写,根本没有体会,更没有中心思想。所以,当时我的作文不怎么样。三年级时,我明白了这个方法,我的水平更进一步。但是,成语贬缺这个恩悌又迎面而来。艘已,我也在努力积累,不断地从这些困难中提取经验,提高自己。到五年级时,我又有了一些进步,也进了文学社。现在我还得在训练自己,争取更进一步。
《艰难的归程》告诉了我不经风雨,怎么见彩虹的道理。要经历挫折才能更加辉煌。
读《艰难的归程》有感 篇4
《艰难的归程》是湖南著名儿童文学家牧铃的一部动物小说,它叙述了牧犬的忠诚、尽责、机智、勇敢写得活灵活现。故事是这样的:
在草原上的一个宠物场中新出生了一窝名贵犬。有一天,宠物场老板发现这窝名贵犬中掺入了一只咋种狗,顿时大发雷霆,让十三号驯养员把咋种狗带走。十三号想把咋种狗养大点后杀了吃掉。冷酷的十三号甚至连名字也没给它取,直接叫它“咋种”。但在十三号动手之前,“咋种”识破了他的意图,侥幸逃脱了。
“咋种”经常从宠物场的看门狗的食盆里枪食吃,随着体力的增强,咋种的胆量也越来越大,最后竟然敢跳过围墙,从名贵犬的食盆中夺食。在一次次被驱赶、追逐、厮斗中,咋种学会了与名贵犬、驯养员斗智斗勇。到后来,咋种获取食物已不费吹灰之力,它和名贵犬斗争不仅是为了填饱肚子,更是为了获取一种满足——对强者实行报复的一种满足。
不幸的是,在他与名贵犬“怖儿B”实行抢劫是,被十三号捉住了。宠物场老板把它炒作成了“狗王”,称号为“英系贝林塔A5”,让它和名贵犬打斗。最后咋种凭着倔强、勇敢而不服输的性格战胜了号称无敌的“威猛K”,拖着重伤逃进了牧场,被好心的牧人收留,并给咋种取了一个新名字——“阿蓬”。在牧场上,阿蓬与一只充当牧犬的训狼“狼妹”结下了友谊。但训狼本性难移,咬死了一只羔羊后逃进了密林中。
第二年冬天,由于第三分场遭遇和兔害,牧人赵海和牧犬波波、阿蓬赶着二百只良种羊去“千道泉”地区牧羊。在一次山体滑坡中,赵海不幸遇难,阿蓬和波波带领羊群,和野狼拼死搏斗,历尽艰难,终于回到了牧人身边,但身上留下了三十七道大大小小的伤痕。
合上书本,我开始沉思,这条狗在贪婪的人手里可谓是吃尽了苦头,它为什么不抛弃人类,当一条野狗呢?犬类,充当的就是猎犬的牧犬。犬类对猎人和牧犬的依恋,早在上百年前就根植在它们的大脑深处。阿蓬在负伤后进入牧场成为牧犬,这是一种本性的回归。
而狼呢?狼的本性就是喝热血、吃生肉,如书中的狼妹,它的出逃并非坠落,而这也是回归了本性。
两种截然相反的“回归”,讲述了狗和狼的生活,为我们的心灵打开乐一扇窗。那原野上绿色的风,通过小小的窗口,吹进我们大脑的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