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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故事

2023/02/07经典文章

一生故事(精选20篇)

挥尽一生笔墨,挽你半世柔情

文/徐瑞佑

纤尘回眸,看一场烟花绚烂的表演,守一段细水长流的 爱情 。于千里之外,他乡别阁,书一生笔墨,挽你半世柔 情 。

红尘一梦,铅华荏苒。素笔如香,纤指染墨痕,千年一眸的柔情,于 文字 里盈盈绽放。潦倒的舞姿,宛如一曲清香般,凋零了我缠绵千年的梦。妖娆清尘,万千芊柔的心绪,浓淡相宜的情怀,在文字里氤氲如花。

一曲素若幽兰, 繁华 如逝,丝丝缕缕,缱绻于世,只为那一份淡淡的情谊,那一次倾心的相逢,独用文字来祭奠那昙花 美丽的瞬间。

芳华若水,轻展 时光 的素笺,那些 曾经 缠绕在心中的念想,那些迷离半生的记忆,此刻于心间,化作一缕思念,沾染了眉心。

浮生若梦,往事如歌。看了太多的风景,错过了太多的人,欠下了一世的情缘,终究逃脱不了宿命的轮回,孤单的牵绊。

情若诗,眉如画, 爱 似网,织就千千结。于心灵深处轻微的回荡。那些寻不回的伤,一一在流年里放逐。所有的 故事 如落花般飘落,在记忆中渐行渐远,留下残红片片,灵魂载满了记忆的芬芳。

曾经是谁,湿了晓风?

曾经是谁,湿了月岸

曾经是谁,许谁天荒地老

曾经是谁,相拥于月下,许下半世琉璃的芳香

而今,回首两茫茫,空相遇,难诉衷肠,终是天各一方,背道而驰。于是便淡了,散了,远了,渐渐地也就忘了。

人生 苦短,残花似梦。交织的眼眸,诠释一场 恋情的初始。迷离的相遇,换一阙华丽的转身。终究,注定了在花开花落的轮回里错过,然后遗忘,以至于陌路相向,各安天涯。

逝水无痕,人心如镜。当一切尘埃落定,大雁南归时;

谁还会记得,那曾经相遇的地点

谁还会记得,那份遗失在流年里的执着

谁还会记得,那一番红尘欲念

谁还会记得,谁丢弃了最初的夙愿

谁还会记得,谁轻染了谁的流年

再美的执着,再绚的夙愿,到头来,终楠柯一梦。情深缘浅,终抵不过那落花一瓣。

茫茫人海,彼此在红尘的落幕中相逢、相知,和一曲落花潋滟,染一季岁末残年。蓦然回首,那些遗失在轮回里的碎片,莫名地被感怀着,流连千古。

浅唱低吟,余音袅绕,滑落于岁月里的痕迹,于文字里轻展欢颜,指尖轻舞,那丝关切和怜爱,犹如是脱离了世俗的孤鸿。于是,躲在文字中痴然苦笑,带着无法述说的寂寞,写就一阙阙断句残章

袅绕于指间的缠绵,白纸黑字里的守望,总有山高水远的暗凉。前尘旧事,一笔一画镌刻着心迹,成就了一场场浮华的遇见。寒风禀裂,岁月轻吟,氤氲了那方似远还近的奈何彼岸。

余温缠绕,泪眼朦胧。洗尽红尘里的铅华,褪却陈年里的 忧伤 ,尘归尘,土归土,若水清淡,不问归途。

挥尽一生笔墨,挽你半世柔情

我的一生

文/黑色斗篷

一九九二年仲夏,一个女人孕育着生命,她,是我的母亲,是将我带来这世间的人,早晨,如往常那般,农民每天的劳作离不开田地,是的,准备好农具,一脚迈出家门下地去干活,沿途不免领里乡亲简单问候,而后,各奔东西。七月的天气,莫说太阳毒辣,就连空气中的热风都让人心烦气躁,就这样,到了自家的田地一眼望去全是金黄色,撸起袖挽放下身来全心全意收割着稻子,这项工作就这样持续着,时而起身伸个腰,时而眺望远方舒缓心情,这样重复一遍又一遍,午间,要到吃饭时间,母亲提前回家做好饭菜,解决一家人的温饱,饭后,由于正直中午,室外的阳光格外刺眼,仿佛大地的表面都要被烤化了,这时,不宜在外暴露,饭后稍作休息待下午出门,对的,休息的时光总是过得飞快,一如既往重复着上午的工作,傍晚时分,父母亲回到家中,这时,就算是真正的结束了一天的劳作,说巧不巧,就这个时候,母亲肚子有发作迹象,没错,是我,一个新生命要来这世界瞧瞧,而且还是在母胎呆了近十二个月,父亲招呼人员赶紧把母亲送去了医院,出生的我加上哥哥父母亲组成了一家四口,一转眼到了牙牙学语,我也记不清幼时的时光,父母为了给予家庭更好的生活,选择了外出打工挣钱,我与哥哥就交由爷爷奶奶照看,记忆里的父母亲深刻而又模糊,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八岁,那是我是一名小学生了,就读一年级,慢慢地父母亲,抛去在外的工作,选择留在老家深耕,伴我和哥哥健康成长,时光荏苒一转眼,现在,我的境况与当初的父母亲相同,年幼的一双儿女,由爷爷奶奶照看着,儿女小学幼儿园在读,回看父母双亲的人生路程,不曾想把儿女培育成人中龙凤,但求一生相伴安康无恙。如今,面临相同境遇,我与妻子毅然选择,孜孜教诲儿女陪伴其左右,引导他们走出一片自己的天地。

用一生的青春守候第一眼的爱情

女人不是明眸皓齿,谈不上风华绝代,但清纯温润,俨然小家碧玉,而且女人读了书,领着国家的工资。于是在那个年月,在那个荒远的小镇,女人便如一颗璀璨的明珠,说媒的人络绎不绝。

女人是骄傲的公主,女人的爱情是公主的梦幻,女人始终相信爱情是一种感觉,执着地认为,所谓爱情,是初次相见怦然心动的脉搏,是不曾相见似曾相识的前世今生,是灯火阑珊处的蓦然回首,是胜却人间无数的金风玉露的相逢,是才下眉头却上心头的千千情结。

所以女人婉言推辞了那些家世显赫、家境殷实人的提亲,正面拒绝了在银行工作的小伙的热烈追求。却惟独选了他,一个既没有豪亲贵戚又没有万贯家财,只会舞文弄墨而且腿脚有点不灵便的他!

人们先是惊讶、不解,继而是惋惜:这么好的姑娘怎么偏偏这么眼拙?!但女人喜欢,女人觉得他幽默、睿智、宽容、大度,既有北方男人的大气,又有江南书生的儒雅。女人认为他的那份气质,是传统与现代、古典与时尚的完美结合;那抹笑意,是阅尽世间坎坷、看破人间生死的疏阔。见男人的第一眼,第一面,女人就觉得这是自己千寻万觅的人。这就是一见钟情,这就是爱情!

那个年月,那个小镇,婚姻是仓促而传统的。见面满意便谈论婚嫁,还考虑不到什么志趣相投、性情相近,一如古代洞房花烛夜,新郎挑起红盖头,才知道自己的新娘是个什么模样。

女人很快嫁给了男人。

男人的朋友很多,新婚之夜,男人开怀畅饮,到午夜时分曲终人散,男人已酩酊大醉,嘴里絮絮叨叨,而当她怀着新娘的羞怯轻轻搀扶他时,她听清了男人酒醉中模糊的呓语。

男人要她不要怪他,男人说只想做个平凡普通的人,只想和其他人一样娶妻生子,这辈子最大的梦就是和她举案齐眉、白头偕老,男人说心中对她有愧,他的腿是病变的开始,活不过十年……

男人说了很多,说着说着就放声大哭,声音凄惨悲恸。

女人思绪如麻,心中如打翻的无味瓶。她不是个没有决断力的人,但这男人实在太让她怜惜了,别人的生命一开始都是延续,而这个人的生命,从出生就是倒数。而爱情呢,她太明白自己的爱情了:五百年的相望换来今生的一次回眸,五千年的相望换来第一眼的感觉,第一眼的爱情。除他以外,自己不会对别人这么心动了!

当夜,男人病发,住进了医院。男人没有什么亲属,只有女人陪着。粗大的针管源源不断地向男人的血管输进白色的液体,医院里弥漫的味道,让手术室外等待的女人感到莫名的恐慌和窒息。这样年轻的生命随时都会离她而去,走到人生的尽头,生活何其残忍,生命何其脆弱!而她,既然爱上这个男人,就应该添满他生命的缺憾,做他一生的手杖!

手术后,男人的脚不能行走,女人便每天推着轮椅,带着男人到外面呼吸新鲜空气。女人的轻柔妩媚,让男人的生命再次绽放,也因此在他的笔下激荡出一行行优美的文字。

两个人的世界里洒满着阳光般的温暖,男人自然是深爱女人的,有时候两个人为了些锅碗瓢盆的事逗嘴,男人的嗓门高,女人一急便泪如雨下。男人心疼女人,学猫叫,学虎啸,用女声给女人表演乡里的小曲,悠扬的戏文,那小心翼翼的讨好,又常常让女人破涕为笑。

然而除此之外,男人却帮不了她做任何事,女人独自一人承担着家里所有的重担。

男人的病需要透析做手术,生命只能靠药物来维持。除了家务,女人还要负担起男人昂贵的药费。为了男人,女人没日没夜地加班;为了男人,女人去承包了几十亩的农田;为了男人,女人一个人拎起四五十斤重的水桶,一个人在三十八九度的高温中喷洒呛鼻的农药……

为了那一眼的爱情,为了那瞬间的感觉,女人活得很辛苦。女人很少回娘家,即便去,也是推着男人同去。靠着娘家的椅子,女人常常昏昏欲睡……

女人的母亲常常暗自垂泪,女人的母亲有时候也劝女人重新去找一个。

女人没听母亲的话,她知道,只要自己狠得下心,再不去见那个人,再不回那个家,生活便可以如别人一样过得悠闲自在,便可以不再承受邻居怜悯的目光。但男人呢,男人怎么办?怎么吃饭?怎么生存?没有了自己,男人还会活着吗?女人无法想象,也不敢想象。

女人狠不下心去,走不出自己那一眼的爱情,放不下自己的婚姻!

十年了,女人白皙的肤色变成暗黄,纤纤玉指变得粗壮有力,女人的娇媚也变成如男人般的豪爽,然而女人却越发美丽,镇上的人说,女人的头是顶着阳光的!镇上的人常常谈论男人的一篇文章“我的妻,是圣洁的雪莲,是上天给我的最大恩赐!我不信基督,不做虔诚的佛教徒,只作爱情的俘虏,只信仰我的如圣母般高洁的妻,只信仰那第一眼的爱情。”

爱如斯,斯如爱,那第一眼的爱情!

追逐那一生的痛

文/陈姓名人

深夜又是一个深夜,细数灯下如白雪般的飞蛾,心里也就有了一种感觉,爱走一路,丢一路,不知道自己以经在多少个这样的夜里独自徘徊,想着心事,想着关于自己年轻时的故事……

我很幸运,每年到最冷和最热的时候,总在休假中。很有规律的工作时间,近乎到机械化,事业一直伴随着我度过三十年的光阴,弹指一挥,曾经的清澈和单纯,在经历了风风雨雨之后,多了沧桑,也多了些淡然。也正是这样机械化的时间,才让我有了这晚饭后惬意甜睡的小光阴。于是,留一些遐想给自己,任思绪漫步在无边的文字里……

每写到一段文字,便湿了眼眸。我习惯用自己的生活方式,别人的妖媚和奢华,我并不稀憾。但依然无法阻止我对她深深的思念。我总是不间断的梦到她,总梦到小时一起的那段时光,总梦到她那双不曾沾染烟火的眼眸;我总能在任何时候想起她对我说过的每句话,想起她为我唱过的每一首歌……”清简的几行字符,有种热情暧意钻入骨髓,到底怎样的爱可以承受这样一份深情?“最想念一个人的时候,一定是无意间想起。比如闻到一种旧日的味道,比如听到一首旧日的老歌。”总不自觉放下工作,凝视远望,你的容颜在薄雾里时隐时现,像极了今日的天气,刚才还是阳光温暖,顷刻间却不见了踪迹。想起我指尖下跌跌荡荡的无数篇章,也许不够华美,但字字句句倾尽一纸柔情。只是或许我已经习惯了这份柔情,亦觉得全然没有了往昔的新鲜。 喜欢不喧嚣,不热闹。经常一个人,一杯茶,看着阳光从天空悠然泄下……

办公室 花盆里的那颗金钱树,绽放着时光的碧绿,缕缕闲散的光,从窗棂间轻轻地折身进来,小心翼翼地照到我的办公桌前,生怕惊扰了谁似的……就这样,静享一个人的小空间。晨起,漫步在厂门口,不时的有人大包小包从我身边匆匆而过。年味愈过,有回来的人,也有回去的人,他们终于停止了休假,老老实实回到工作中,似乎这一刻等待了许久。看着他们匆忙的脚步渐行渐近,是呵,年以经过了,又是开始工作的时候了。

突然觉得,人生很多时候是需要假期的,留一些时间和精力给自己,才会让以后的工作生活更加完美。爱也许也是这样,当你远远地仰望,留一些间隙给彼此,芳华才不会老去;或者适时地给他一些假期,等他风景都看够,或许留住的还是最美的那一处。这里才是爱情的标本,依然伤感却无痕。 很多时候,我不是不懂得爱的距离。只是有些感情一旦走深了,就像陷进了淤泥,拔也拔不出来。曾几何时,我情愿等你,那怕等的再晚。可今天却只是为了能够,看见你过得幸福,快乐,开心,平安;这才是我渴望看到的。我是你眼中一朵青莲,那怕只是瞬息间,也会甘愿以最美的姿态绽放。我何尝不懂的,最美的爱是欲说还休。可很多时候,我苛刻的言语遮盖着我温软的心。我懂了,我的爱太过执着,烦了,也伤了。留有间隙,或许才能让爱美的极致。就像这午后的阳光,淡淡的,暖暖的,不浓烈,不耀眼,适合这个季节。我不是画家,更不是雕塑家,只渴望一起在容颜老去的时候,还能够坐在庭院的长凳上,让你头靠着我的肩膀,抚摸着你的白发,像以前一样,好好的帮你梳个靓装,然后依然乐意做你的“小百灵鸟”,对你说着永远也说不完的故事,留一些间隙给爱吧!让我们的青春不再因为时间而荒废,让我们的理解守成一句彼此的诺言。今日的小私光阴里,我会把爱读到更远……

回望那些年,我们在一起快乐地看书,学习,一起玩耍,一起对抗你哥,总会偷偷的帮着你,护着你。我们一直有一种默契,这种默契用不着猜测和牵强,完全是一种无意识的,自然的。就像眼前,我们都相信你围里那棵百年榕树,有事总爱来到它的脚下走走。走在它的下面,就像被一位慈祥的老人庇护着。在它身上你能看到过去岁月的沧桑,还能让你感受到当下的温馨,浪漫。我们来到榕树下,散了一地的记忆,拾起,却没有爱的激情。或许当时还小,什么都不懂,浇灌一棵爱情之树,也许只需要,阳光,空气和水就可以了。但要培养一段感情,恐怕只有这些东西是不够的……

这些事情都是后来慢慢想起来的。在那里已不再重要,那浅浅的拥抱似乎诠释了一切。你是我一生追逐的痛,痛在自己当时没有及时发现你的心意,总是爱充英雄,惜面子。痛在当时那个社会太单纯,而不是现在这么物质,痛在爱情已变的五颜六色,无法追回。痛在自己又是那么固执的一个人,总也走不出你的影子,一切以过去,就像这个年假一样,始终都要结束,最终还是要回到现实,还是要工作。

原来,相爱一辈子不是一句简单的话,那是要用一生来践行的誓言。可惜当初并没有做到,也知道,这一辈子,不只对不起她,也对不起那曾经错过的爱。时间会改变一切,包括我们的容颜,包括我们的体态。等我们老了,阳光依旧会暖暖的照在树杈上,那时的我们是否能安详地坐在树下聆听花开的声音。

等我们老了,世界会比现在美丽许多,走在年轻时我们曾经奔波过的路上,望着我们用汗水建筑过的城市。也许,那时在心头涌起的不仅是一种自豪,而更多的是欣慰和畅然。

等我们老了,孩子们都已经长大,我们的心态也会不在年轻。沐浴在阳光下,我们可以静静的在时光的隧道里漫游,那时的你,心中掠过的不知是那个熟悉的身影,不知是那一段刻骨铭心的记忆。

等我们老的时候,我们关注的已不再是人,而是自然。到那时,我们所有的爱,所有的情感,都会溶入到对大自然的无限崇尚之中。只有那时,才会有心境,才会有时间,静静地体味大自然的美与和谐。

等我们老的时候,回想起以前的每一个酸甜苦辣的瞬间,都会淡然的回首一笑。多少的楼台烟雨,多少的辛酸无奈,都会在这回首一笑中随风而逝。

2013.2.26.

一生中落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

文/里则林

15岁初中

15岁那年,我们搬进了一个陌生的小区。住得离学校更远了,出入都要带门禁卡,这更让吊儿郎当的我头疼。

每次走到门口,我就会忽然弯腰直接从栏杆下面钻过去。这时候,门口保安总会以一副我欠了他八百万没还的样子,让我出示业主卡,本来无伤大雅的事到了这里却让我莫名生厌。我常常漫不经心地说出门牌号,然后以鄙夷的眼神大大咧咧地离开。我和所有生活优越的少年一样,不知什么是尊重。

有一天,我又忘记带门禁卡,他照常拦住我。我忍不住破口大骂,把平时累积的不爽一并奉还。保安大叔憋红了脸,礼貌地向我解释这是规定,我只觉得他就是那种有点小权力就要用尽的小人,嘴里蹦出两个字--傻帽,然后径直走了进去,内心有一种打败他人之后的暗爽。

某天下午,楼下尖锐的谩骂声吵醒了午睡的我。一个中年男人正指着那个保安大骂着,面目狰狞。保安大叔则无助地叹着气向四周张望,灼灼的烈日下,穿着制服的他汗流浃背。

原来,他一天要承受许多次这样的谩骂,而我也是其中一个。

那天我特意带了门禁卡,还在门口的超市买了两罐可乐给他。他一开始不肯接受,最后接过可乐放在一边。自那之后,那个保安每次见到我都对我笑。

春节期间,下着雨,他一个人站在小小的亭子边,时而抬头看天,时而往远处呆望。保安亭没有电脑、没有电视,他就这么一天天无聊地站立着。

这一场景,定格在了我年少的记忆里。

我想,他一定也有自己的父母、孩子、爱人。原来一个人为了家人,可以这般坚忍地站过一个又一个炎夏与寒冬。

尽管后来多次搬家,但我总能在不同的人身上,看到他的影子。

17岁高中

初中毕业以后,我便离开了父母,在陌生的城市读高中。

在那里,我常常三餐不定,有时随便就在路边解决温饱问题。

有个卖山东煎饼的小摊我经常光顾。我记得卖煎饼的大叔有个小男孩,小男孩每天下午六点会准时到他爸爸的小摊。有时在一张塑料凳上面写作业,有时在玩树下的小花小草,有时困了就枕着小书包在手推车旁的硬纸板上睡觉,不吵不闹。

有天晚上我路过那条街,发现那个卖煎饼的小摊被人里三层外三层地包围着--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子大发雷霆,指着不小心将面糊溅到他身上的小男孩的爸爸大声谩骂。小男孩的爸爸很窘迫,一个劲地道歉。我透过人群看到了小男孩,他被人群包围着,眼里满是惊恐和无助,紧紧地抓住爸爸的衣角。

后来中年男子骂舒服了,终于走了。

人群散后,他爸爸一个人默默地坐在凳子上--也许是在儿子面前丢脸了,也许是心酸和委屈。小男孩的爸爸摸着小男孩的头,嘴里大概说着一些"没事"之类的话。

我本来想顺便多买一个煎饼,走上前却看见那个小男孩爬到了爸爸的腿上,用小手拍着爸爸的背。小男孩咬着嘴,努力忍着,不让爸爸看到,双手不断交替着擦自己的眼睛。

那一瞬间,我被心酸淹没。

我想起了我忙碌的父亲,我们总是很少交流。哪怕在他人生最低谷的时候,我也不曾像这般拍拍他的背,说说鼓励的话--那样显得很别扭。在体恤父母方面,我甚至连一个小男孩都不如。

从那之后,我开始有事没事打电话回家,我知道,等我长大了,父母就老了。

22岁大学

二十几岁,我回到家里的厂实习。我总算开始听爸的话了,这让他多少有些欣慰。

在厂里,我注意到了业务员小胡。他来厂里两年了,总是很勤快。我曾经陪他一起出去跑业务,他两手拎着样品,在一家家商店屡受白眼,而他只是汗流浃背,保持礼貌地笑着。

那是一次再寻常不过的饭局,他被东北来的客户一个劲地灌酒,而他还在为大家倒酒、倒茶、递纸巾、叫服务员、开酒,还有强颜欢笑。那晚,不胜酒力的他醉得一塌糊涂。

我送他回家,顺手开了音响,张国荣的《取暖》,他听着,说上学的时候觉得不好听,不过出来工作以后就觉得挺好听的。他转过脸,看着窗外。路灯投射过来的光一道一道地刷过他的脸庞,天上挂着冰凉的月亮,黑暗里我看不到他的表情。

他红脖子红脸大声地唱了起来:你不要隐藏孤单的心/尽管世界比我们想象中残忍/我不会遮盖寂寞的眼/只因为想看看你的天真/我们拥抱着就能取暖,我们依偎着就能生存/即使在冰天雪地的人间……

他的声音颤抖、沙哑而压抑,进而把脸埋在手中,抑制不住地大哭起来……

我什么也没说,只是把他送到家。他红着眼睛,打开小区花坛边的水龙头,双手捧水用力地搓着脸,然后挺直腰杆,用纸巾把一脸的水擦干,咳了两下,深吸一口气,对我笑了笑,问:"还看得出来吗?"我说还好,我知道他老婆还在等着他。

这一刻,我既为他心酸,又为他感动。我想他马上就要回到那个简陋却温暖的地方了,他的脆弱不会让自己的老婆看到,他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作家刘亮程曾说过:"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那些生命中的陌生人,如果我可以和他们一样,为了亲人而忍耐那些劈头盖脸的风霜雨雪,忍耐所有世事艰险,然后依旧坚持,依旧感恩,依旧奋斗,也许那样的男人,才算是真正的成长与成熟。

携带一生的童年

文/林中红花

童年的日子是苦的,但孩子们并不太能理解大人们的苦楚,总能想方设法从苦中找到乐趣来,所以我们常常是快乐的!我们犹如一只只小鸟,每天里自由的飞来飞去,要么是寻食,更多的是玩耍!真到长大时,回忆那童年,苦已是乐了!

小时候最快乐的是过年。

大年除夕,姊妹几个坐在灶火旁,有的拉风箱,有的添柴,看着忙碌的母亲往锅里倒油,放面片,捞出油炸的面食,然后你尝一个我尝一个,笑声一串一串的,很甜很甜。临睡觉前,那更是我们开心的时刻:兄妹几个坐在暖烘烘的火炕上,看着母亲打开箱子,取出一件件新衣服,这个是你的那个是我的,我们几个争着试穿着,你拥我挤,热闹极了!接着,大家都不睡觉,穿好新衣服坐在炕头围一圈,吃着那又香又脆的包谷花,戏着闹着等待新年的到来!母亲常常又讲起那狼婆婆的故事,兄妹几个学着狼婆婆的样子,你吓着我我吓着你,打闹成一团。大年初一早上,噼噼啪啪响完炮,跑到各自的伙伴家,一家一家,看看你穿着什么我穿着什么,但绝对没有攀比之心,然后一群群地跑到村外场地上,玩耍起来。

大冬天有一风景特有趣:那就是,村里每年里都来嘣爆米花的。

从吃过早饭开始,我们便排了长长的队伍,一家一家,一锅一锅地等着,那时,嘣爆米花的常是一个人,我们便有幸给他拉风箱,或者转动爆米花机,等到那时间一到,叫嚷着,快让开快让开,嘣啦嘣啦,我们便躲得远远的,捂着耳朵,有个别胆子大的靠的比较近,只听到砰的一声,我们便跑着到处捡着包谷花,捡着吃着笑着闹着,一直到黑夜。天很黑很冷,我们围着那嘣爆米花机,心里暖和的笑个不停!

每年的夏天,又是一番快乐!

夏天,那可是大人们最忙碌的季节。大人们忙得不可开交,割麦子,拉麦子,套着老黄牛拉着碌凑碾过,在大自然的吹风下或者架起一台电风扇扬出麦粒来。大人们常常将将碾过的麦秸秆推成堆, 我们便在那麦秸堆旁,钻来藏去你呼我喊狼来了找到你啦玩的不亦乐乎。

暑假期间,我们排着长长的队伍挨家挨户的给大人们唱歌跳舞,谁不参加便不到他家去。对于表演好的,主人家会给我们分一小块用玉米面烙的圆馍馍,嚼上一口,甜甜的,可过瘾呢!我那时常常唱的是<我爱北京天安门>__--其中有;我爱北京天安门,天安门上太阳升,伟大领袖毛主席,指引我们向前进;跳的舞蹈是<我是公社小社员>,自己是一边唱一边跳。常常我也得到一小块玉米馍馍。

还有春夏之交的夜晚,我们小伙伴们聚集在一起,打趔子,翻跟头,倒立着身子练习着往前走,往往评比着看谁表现的最好。而伙伴们的赞赏,成了我们每天继续练习努力锻炼的动力。大凡平时见到耍杂技的动作,我们都尝试着,练习着,你教我学的嬉闹着。

更有趣的是暑假中的雨过天晴!

看到天不下雨了,我们便三五成群的拿个小盆或者小碗,到村子外的小路边,或者旧老的坟地边,剥开那又高又臭的野草,找那一片一片的地软,{它是一种菌类植物,可食用}黑黑的,软软的,有铜钱大的,有指甲盖大的,一个一个捡起来,放到小盆小碗里。忙活着一上午,拿回家来。母亲是洗了又洗,淘了又淘,将我们捡的地软作为调料品下到饭里,可好吃了,如果捡到的多,母亲就会做成包子的馅,更好吃呢!

常常忆起童年的事,常常又问着自己为什么老想童年的事?想罢,人之初性本善,一个人无论怎么不乐,一见到孩子,看到孩子那单纯幼稚真诚的笑脸,一下子心情会开心许多!想起自己童年的往事,想起孩提时那苦中寻乐的本事,我们还有什么想不开的事呢!

二哥

文/王华松

最近,听朋友介绍,听一首名叫《唯有兄弟》的歌,成为了我打发闲暇的全部。庞龙这首歌,节奏很慢,很真情,略显沧桑。是的,“想起你我的兄弟,翻开心底铁打的回忆,摊开掌心血脉里找你,不知不觉泪在滴;我想你,我的兄弟,岁月洗过不锈的过去,站在原地一夜夜等你,无声无息你在我心里。”

我这里说的兄弟,是我的二哥。如今,他已从当年的年方二十,进入了奔五的年龄。那时候家里很穷,我又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黔江中学。尽管吃饭问题可以通过乡粮站将粮食给学校,但一个月再怎么节约也要30块钱的菜钱:时蔬2角,豆腐3角,猪肉1块。30块,对于现在的孩子来说,估计能在学校吃三餐饭吧。但在那时,我们过的就是这样的日子,看年看月打份猪肉。关键的问题,也就是问题的关键,就这30块,也来得那么不易,让我至今难以忘怀。

因为这30块,几乎全靠二哥去挣。

二哥也没读多少书,在水田戴帽初中混毕业,没学到啥子东西。唯一有的,是一副好身板。拿到入学通知书的那天,二哥特别高兴,说咱们兄弟中终于有一个要混出人样来。“钱你莫焦,你用那点怎么也给你搞起。”当时父亲母亲也很欣喜,一是有个有了盼头的儿子,二是还有一个那么愿意为兄弟付出的儿子。尽管我们四兄妹慢慢长大成人便几乎耗尽了父母大半生的精力,但排行老四的我得到了这张百年学府的录取通知书,还是给了他们无限的美好愿望。

父母年老体弱,给我找钱的任务落到了二哥的肩上。后来才知道,二哥之所以一开始就那么信誓旦旦,是因为他早已为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后山离家四里的一个私人煤窑里当挖煤工。二哥清早出门种地,九点左右回家吃饭,然后就去煤窑上班。直到下午六点左右下班,“地下工作”整整一天,是不吃任何东西的,甚至连水都没得喝。这是因为由于工资有别,当时煤窑工人分两类:一类叫“啄匠(挖煤工)”,一类叫“拖班(运煤工)”。因为前者工资相对稳定,所以二哥当了“啄匠”。

二哥最兴奋的事,莫过于我放假回家。我会用节约下来的块把两块钱,带10来个大馒头回家,这馒头,在当年我们家,也是稀罕物。当然二哥不是因为我带了馒头回去而高兴,而是他觉得又可以和兄弟聚聚,问问学习,之后喝点包谷烧睡觉,他就觉得心满意足。有时周末我回家时,二哥还没有下班,我就会去接他。因为那时的煤不像现在这么俏,随时出现滞销,老板就会把实物抵为工资,由工人担回作为家用。

因为煤窑离我家门前的机耕道,有3000米左右的崎岖山路。于是我也带了一副小箩筐,准备为二哥分担点。但每次他都不肯,说一个读书人哪担得起这东西。于是他就会用铲子在他的大箩筐里拍了又拍,压了又压,最后箩筐上面加个“帽儿头”把近一担200斤的煤炭挑回家。崎岖小路,乱石错落。二哥在前面走,我在后面跟着。哪怕二哥年轻力壮,但步履也依然有些艰难。二哥的背影,也这样一次又一次,重复、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之中。

二哥的心情,我理解。他是看我羸弱,怕承受不住重压。这份兄弟情谊,在当时我跟随二哥一路回家的路途中,被我当成美味佳肴,慢慢咀嚼,继而成为我一路成长的高能营养。

二哥有时用心良苦。

记得有一次,中午下课吃午饭时,老远我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坐在一辆全新的自行车上,还戴个劣质墨镜。当我走近他时,他一下子从自行车上跳下来,把一个月的生活费给我。尽管二哥当时看起来很帅,很高兴,但我注意到了他那一双手:由于长年在煤窑里,皮肤早已成为了松树皮。20岁左右的年纪,这哪里应该是他的双手的模样呢?以至于很多年后我提起这个事情,二哥才终于说了实话:他不想让我看到他疲惫的样子,因为只有这样,或许我才会没有心理压力,好好读书。

其实,二哥,你应该知道,兄弟早已读懂了你。

如今,20年的时间,瞬间即逝。习惯于勤扒苦做的二哥,没有出门打工,也没有新的出路,就在老家种地。20年了,二哥和我,依然是那样的情同手足,一直相连。时逢周末或每到过节,我的电话都会响起,而且一定是二哥打来的,叫我们一家大小回去吃饭。而每次我们回去,二哥也会非常高兴,似乎,他就觉得兄弟成为了他一生中一个重要的寄托。我甚至可以假想,在没有打电话时,二哥也可能在农活之余,自然不自然地站在村口,盼望着兄弟一家的突然出现。

其实,二哥,你应该知道,兄弟早已读懂了你。

“一生都多少失意,一生有多少得意,一生有多少不易,一生有多少知己,嗨 唯有兄弟;嗨 一生在一起,嗨 唯有兄弟,嗨 一生在一起……”如今,二哥渐渐老去,而我也已从当年的年少轻狂,步入了而立之年。是的,很苦,很累,但却始终没有忘记二哥与我,那份兄弟情谊。或许,这将是我一生,上帝赐予的最为珍贵的礼物之一吧。

一生爱意千寻瀑

文/纳兰泽芸

他一生痴爱着她,为了她,他一生未娶,独守孤寂。爱上她的时候,她已嫁作人妇,他内心的苦痛难以言喻,但是为了尊敬自己的内心最爱,他终生以最高理智驾驭自己的感情,用常人难以想象的承受力默默挚爱她一生。

一生之中,他固执地追随着她,她到哪里,他跟到哪里,毗邻而居,以礼相待。不能爱她,但他的视野里不能没有她。

也许,现在已经没有人相信柏拉图了,但是柏拉图说过,理性,是灵魂中最高贵的因素。

他,就是金岳霖,北京大学哲学系创始人,着名哲学家、作家、学者。

她,就是林徽因,清华大学建筑系教授,建筑学家,新月派着名诗人,人民英雄纪念碑设计者之一。

林徽因一生中,被三位男子深爱过。但这三位男子中,最令世人感动的还是金岳霖。

三位男子中,其中一位就是着名诗人,北大中文系教授徐志摩。徐志摩在伦敦留学期间认识了才貌俱备的林徽因而产生慕恋之心,最终失意,而后又恋上陆小曼。

另一位是梁思成,清华大学建筑系创始人,建筑学家,作家,梁启超长子,他是林徽因真正的丈夫。林徽因51岁因病逝世后,梁思成再娶了自己的学生。

而这三位中,独独金岳霖终生未娶,为林徽因长相守望。因此,虽然他并未能够与林徽因一起青丝到白头,但是,惟有他,令无数人为之感动。

作为对一名女子痴情终生的男子,金岳霖自身亦极其优秀,他19岁时毕业于清华大学,后留学美英及欧州诸国近10年,主攻经济学和哲学,回国后执教于清华与北大,并成为北大哲学系创始人。

因长期留学海外,他一口流利英语,生活相当西化,身高一米八几,仪表堂堂,潇洒儒雅,这样的男子,自然会引来异性的爱慕。

然而,当他真的爱上才貌俱备兼人品优秀的林徽因后,他是取次花丛懒回顾,所有的异性都黯然失色,在他心里,她已是无可替代。

人非草木。当一位如此优秀的男人真诚地爱着自己,林徽因被感动了,她陷入了矛盾与痛苦之中。

她与丈夫梁思成同是高级知识分子,彼此都非常尊重和坦诚,她没有隐匿自己的内心,她把梁思成当作一位兄长向他倾诉,告诉他自己非常苦闷,不知如何是好,因为她同时爱上了两个人。

梁思成在听到妻子的诉说后,感到呼吸困难,心里很痛,但他毕竟修养极深,他懂得尊重妻子,同时感谢妻子对自己的信任。

一夜无眠的辗转后,他强忍内心酸痛告诉妻子:我想了一夜,我该怎么办?我问自己,徽因到底是跟我在一起幸福还是和老金在一起幸福?我把我们三人反复放在天平上衡量,尽管我在建筑及文学艺术等方面有一定修养,但是缺少老金那哲学家的头脑,我认为自己不如老金。你虽然是我妻子,但你是自由的,如果你选择了老金,我祝你们幸福。

说完,他与林徽因都流泪了。

当金岳霖知道了这些后,对林徽因说,看来思成是真正爱你的,我不能去伤害一个真正爱你的人,我应该退出。

从此,他们都不再提及此事。

梁思成知道,金岳霖身为中国哲学界第一人,同时又是一位逻辑学家,他具备强大的理智、清醒的头脑和高尚的人品,而林徽因也是个真诚的人。此后的几十年中,金岳霖将对林徽因那无法表白、无奈而沉痛的爱藏于心底,一生都与梁思成夫妇保持着良好的关系,甚至林梁二人有时吵架也是他去劝解。

后来的人生中,林徽因的家走到哪里,他就把家安在哪里,这种良好关系持续到梁林的后代,他们的两个孩子将金岳霖称做“金爸”,在梁思成林徽因都过世以后,耄耋之年的金岳霖就与林徽因的儿子住在一起。

爱一个人,就会关注他(她)的一切。

金岳霖一直关注着林徽因的写作。几十年过去,已是龙钟沧桑、记忆衰退的金岳霖还清楚地背得出林徽因的诗作。

有学生拿着编辑好的林徽因诗集样书给他过目,他默默地长久摩挲着,学生问是否能为诗集写点文字,他许久未说一句话,当此间,老人心中定是惊涛骇浪,往事翻卷如云。

良久,他清晰地说,我所有的话,都应该亲口跟她说,可是,我不能说。可惜,我没有机会同她自己说这种话了。

然后,闭了眼,垂了头,脑海里映现的是她轻柔的笑。

1955年,年仅51岁的林徽因因病玉殒,追悼会那天,金岳霖的泪水始终没有停过——深爱一生的女子,从此走入了另一个世界,与他隔了遥远的银河。她生之时,他有爱不能说,而今她殁之时,他依然是有爱无处诉说。

林徽因走后30年的漫长光阴,金岳霖依然守着对心中女子的念想,孑然而过,时不时去给她扫扫墓。暮年之时的一天,他忽然请众多朋友去饭店吃饭,疑惑的众人来到饭店,老人才深情地说:今天是徽因生日。

座中众朋皆泣下。

1984年末,金岳霖走完了89岁的生命历程,追随他挚爱的徽因去了——他们同眠于北京八宝山,只隔咫尺之遥。他终于又可以与深爱的林徽因毗邻而居了。30年前,在林徽因追悼会上,他满含泪水为她写挽联,30年后,他终于可以笑着牵住她的手。

30年前,他含着泪水写的那幅挽联是:一身诗意千寻瀑,万古人间四月天。

只因,她曾经写过一首诗,诗名是——《你是人间四月天》:

你是一树一树的花开,

是燕在梁间呢喃。

你是爱、是暖、是希望,

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好人一路平安

文/晋东

五一劳动节的钟声响过不久,一位普普普普通通的老人走了。他走得恰如他生前希望希望的一样:平静,悄然,果断。他像睡熟了一样。仿佛上苍感动于他一生的品行,让他走得随心如愿,并且安排他在假期向同时聚集在他身边的儿女们告别——人有善念,天必佑之。

邻里们说:他是个好人。他乐于助人,总替别人着想,从不拖累大家。看看老人家的“七七”,都在双休日里,他是积德啦。

“他是一个好人。”这是老人以自己的美德善行树立的口碑。

一位平时苛求、爱挑剔人的老人曾对我说:你岳父那是个好人。

院子里三岁的小孩远远见到他就喊“爷爷”,因为他慈祥;一个智障的邻居见到他老伴,总要问一句:“我爷爷呢?”因为他乐善好施,关爱,真诚。

他是个好人。工作追求勤奋,生活追求俭朴。他给三个女儿取的名字中都有一个“勤”字。温良恭俭让,他一生身体力行。

他是一个孤儿。少失怙恃,他的大伯父收养了他。尽管大伯父视他为己出,但他从不向大伯伸手索要一二。在京城读大学时,堂兄侵吞了大伯托其捎给他的生活费,他从未向大伯申述过。他怕看到大伯伤心,他不忍看到堂兄被斥责的可怜。

曾几何时,人们把他这样的人定义为“烂好人”。其实,不是老人愚昧,他有文化。他是上世纪50年代的大学生,只是因为他有一颗普通人的善良之心,有着高风亮节。他的胸膛里是满满的博爱。

有人说,世界上有三种人:损人利己的人,利己而不损人的人,损己而利人的人。他,我的岳父,就是第三种人。我们在一起共同生活了近二十年,情同亲生父子。细细回想,他给予我的,除了关爱还是关爱。

当我认真去读老人的一生时,我看到一个清晰的贯穿他一生的信息:与人为善,与邻为伴,勤奋好学,乐于助人。他穷过,也富过,但他从生到死,坚持生活朴素,从不变质。曾经,他一双布鞋穿得露了脚掌,甚至被面都用得补丁连补丁。为什么?哪能一句观念传统了得?俭以养德才是根本。

他才是真正的文化人。他从被动的清苦到主动的节俭,用一生诠释了一个纯粹的“人”字。他88年的人生经历在我心里刻下了一面镜子,让我时时可以正衣冠,明得失,知事理。好人,一路平安。

你是我一生追逐的痛

文/停留

深夜

又是一个深夜,细数灯下如飞蛾般的白雪,心里也就有了一种感觉,爱走一路,丢一路,终究一无所有。

不知道自己已经在多少个这样的夜里独自徘徊,想着心事,想着关于自己的故事……

他这样徘徊,茫然所失地徘徊在那个女孩儿家门口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一年,两年了。他不想就这样放弃,同时也感觉到了自己有多傻。他只想弄明白一个问题,为了这个问题,他一直坚持走到现在。十年过去了,雪每年都下。

下雪了,雪花飘啊飘,落在脸上,凝成了泪,顺着脸颊滑下,伴着抽动的嘴角,在脸上划出了一个小弧线,溜进了嘴里,那个弧线,就像十年前的吻,凉丝丝的……

那些年,他们在一起快乐地看书,学习。他们一直有一种默契,这种默契用不着猜测和牵强,完全是一种无意识的,自然的。就像眼前,他们都相信校园里那棵百年榕树,有事总爱来到它的脚下走走。走在它的下面,就像被一位慈祥的老人庇护着。在它身上你能看到过去岁月的沧桑,还能让你感受到当下的温馨,浪漫。

他们在一起十多年了,不知什么原因,就在他们准备考大学的那一年,女孩失踪了。他怎么也找不到她,突然之间他想起了那棵百年榕树。树旁,风中,一颗石子的下面压着一封瑟瑟发抖的信:“你要保重,我会在榕树下等你,”字,写的很潦草,可以看出当时她离开时该有多么地匆忙。字,有大有小,可以感觉到当时她狂乱的心跳。

他考上了大学,却丢了那个女孩。他上学的地方很冷,每年同样也要下雪,因为女孩喜欢雪,所以他也就喜欢上了雪。雪很干净,就像少女的心一样纯洁。

四年大学,每年的寒假他都会为女孩带回一瓶纯洁的雪。可四年了,他们始终没有见面,他只好把雪深埋于他们相约的地方。心里祈祷着:“暂时寄存于此吧!希望它能让我们的爱情长青。”这些年,恐怕雪早已化成了回忆输送到榕树的枝枝叶叶。

大学毕业,他被分配回母校任教。五年过去了,他依然忘不了那个女孩,也因此错过了一段段恋情,他没有后悔,在他心里,一个人,一段情,就已经够了,满了。

他就这样徘徊着,像一个陀螺,永远找不出冲出去的那个切点。一年,两年,三年,他就不信等不来她的出现。

又一个五年,女孩终于出现了,他站在胡同口远远地看着她。妙漫火辣的身材,宛如风中玫瑰,不知廉耻的风,蹿梭于裙摆之间,占尽了便宜。

十年不见,四目相对,两行清泪,十年的等待终于有了结果。可,那浅浅的拥抱,似乎预示着什么?

他们来到榕树下,散了一地的记忆,拾起,却已没有了爱的激情。

浇灌一棵爱情之树,也许只需要,阳光,空气和水就可以了。但要培养一段感情,恐怕只有这些东西是不行的。

有一年,情人节,满大街飘着花香,女孩坐在公园石凳上,闭着眼睛等待着属于自己的玫瑰花。一阵花香飘来,女孩急忙睁开眼,竟看见他手里奇迹般地捧着一堆,还带有泥土味道的鲜花,里面什么花都有,非常漂亮,就是没有玫瑰,女孩嗅着花香,眼睛却一刻也没有离开卖花姑娘手里的玫瑰。

有一年,炎热的夏季,知了被晒得拼命地叫着,好像马上就要送了命一样。女孩撒娇地要吃一根哈根达斯,可他只给女孩买了一根五毛钱的冰棍,女孩苦涩地一笑说:“还是这个解渴防暑。”

有一年,一天晚上,下了夜自习,突然下起了大雨,他俩眼看着同学们陆陆续续被接走,只剩下了最后一个女生。他俩泛起了愁,怎么办呢?雨越下越大,根本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这时突然来了一辆车,车里跳下来一个小伙子,女生被接走了。他俩互相看了看,女孩两手一摊,肩一耸,摇摇头,作出一个很无奈的样子,然后钻进了他用衣服撑起的小帐篷,消失在了雨中,从此女孩落下了一个毛病,一下雨就咳嗽。

有一年,雪花飘着,天,格外地冷,他俩走在大街上,相拥着也感觉不到一点温暖。这时旁边走过一个女人。穿着一身皮草的女人,她漂亮极了,宛如雪中一朵怒放的梅花。雪花飘啊飘,总也进不了她的身,女孩看呆了,为了那个女人,更为了女人身上那件神奇的衣服。女孩使劲裹了裹自己那件半旧的棉袄,回头又看了看那个女人,继续走着。

……

这些事情都是后来他慢慢想起来的。这些年女孩去了哪里已不再重要,那浅浅的拥抱似乎诠释了一切。

你是我一生追逐的痛,痛在自己当时没有及时发现你的心意。痛在这个社会怎么这么物质呢?爱情也已变的五颜六色。痛在自己又是那么固执的一个人,总也走不出你的影子。

老胡

文/王罗成

上中学那阵,每周末都要骑车40多里往返于学校和家里。因为学校的治安较差,经常发生偷盗现象,父亲让我把自行车寄放在他的好朋友老胡那。每周五下午放学到他那取车,每周日下午去送车。一来二往,渐渐地对老胡熟悉起来。

老胡是一个不苟言笑的人,整天闷闷不乐的样子。其实,这也不怪他,换作其他人也会这样。老胡一生未育,中年才娶了媳妇,却是半道夫妻,老婆带了四个“拖油瓶”过来。虽然他在油厂上班,有一份不薄的工资收入,但四个“别人”的孩子吃喝拉撒,也确实让他乐不起来。老胡娶了媳妇后,没有过上称心如意的生活,起居住行,仍然是单身汉时的情形。

记得有一次,我送车过去,老胡客气,留我吃饭,我们两个默默闷头吃。我一时没忍住,笑了起来。老胡尴尬地问我,笑什么?我说,刚想到一个很好玩的笑话。总算遮掩过去。如果当时我说了实话,估计老胡又要暗自伤心一回。

老胡一生节俭,一直住在单位分的宿舍里,一张床,一个锅灶,没有什么像样的家具,更别说家用电器了。他的“老婆孩子”还有他的亲戚们都以为他一定存了不少钱,时不时来伸手要钱。为此,他的老婆和侄子们经常为钱的事情争吵不休。这些鸡零狗碎的“新闻”,经常从父母那里听到。每每听到这些,我心里总是很同情老胡。如果老胡没有这份尚算可观的工资收入,这些人还会来找老胡吗?估计连那个半道娶来的老婆也会跑掉的。

有一年回老家,听到了老胡去世的消息,感到有些意外。老胡虽然心情郁闷,但外表看起来,身体还算硬朗,加上工作清闲,也不是很劳累,应该不会那么早就走了。听母亲讲,老胡走可能与一件事情有关。有一次,老胡在买菜回家的路上捡到一个钱包,里面有几千元钱,这时旁边窜出一个人说,你给我一千元钱,这钱都归你了。老胡老实,没禁得住诱惑,以为天上掉下了馅饼,就从口袋掏出钱给了那人,然后各自回家。谁想,老胡还没到家,被“丢钱”的人追上来,又把钱讨了回来,还威胁老胡要到派出所告他。老胡一生安分守己,也没出过远门,哪经历过这样的骗术。受到惊吓后,老胡的话更少了,不久就生病去世了。

听父母说,老胡生病期间,他的半道老婆和亲生侄子们为了争遗产,斗得很凶,但却没人去真正关心他的死活。祝福老胡一路走好!但愿天堂里没有欺诈和冷漠,他在那里能找到一个温暖的家。

这一生,有妻足矣

文/张朝林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这话一点都不假。三八节那天,我正要给妻子发红包时手机响起来了,是妻子打来的,一听,说是她摔跤了,伤了左脚,在儿子的陪伴下正赶去医院。我急忙向领导请假,打车匆匆往市中心医院赶去。

在等候拍片的走廊道里,我见到了妻子和儿子,看着妻子肿得馒头似的脚背,我好心疼。妻子看出我的难过便说,小伤,吃点消炎活血化淤的药就行了。我说,脚是立地之本,万万不可小视,听医生的。

拍片,等片,会诊。

医生说,初步看伤了左脚三个指头,或许是四个指头,建议转到高新骨科院治疗。妻子节俭惯了,怕花钱,就给医生说,能不能开点药在家治疗?看着妻子的脚背越来越肿,我对儿子说:“叫车,转院。”

在骨科医院,我们楼上楼下地推着妻子做各种各样的检查,最后的结果是左脚四个指头骨折,大拇指最为严重,需要手术治疗。

妻子问主治医师,治疗需要多少钱?医生说,至少三万元。她的眉头顿时皱成个疙瘩。我说,你心疼钱,我和儿子心疼你,只要你好,啥都好了。妻子听了乐了,不料这一笑,敷着冰袋的左脚也动了,疼得她直咧嘴,儿子赶忙扶正冰袋。

中国的女性,从妻子到母亲、从母亲到婆婆,忙忙碌碌的一生,为丈夫、孩子、家庭无私奉献。这是中国女性的伟大所在,我的妻子也不例外。妻子是供销社退休的职工,在供销合作社时,她是优秀营业员,多次受到汉滨区供销社的表彰奖励。合作社大集体解散后,她承包一个门市部,更是没日没夜地工作,晚上十点才下班,后半夜还要起来去几十公里外的城里进货,那时我和儿子还在睡梦中。用妻子话说,她们进货,远看像个逃难的,近看像个讨饭的。为了这个家,妻子付出了太多,拥有这样的妻子,是我的福份。

推她进入手术室的那一刻,我握紧她的手说:“不怕,打个盹就过去了。”妻子点了点头。

熬骨头汤、送饭、端水、倒尿盆……晚上我趴在妻子的病床边陪她,妻子执意让我和她挤在一起休息。我没同意,生怕撞到她受伤的脚。最后妻子生气了,我只好上床,身子侧着躺一边。迷迷糊糊中,被细细碎碎的声音弄醒,我睁眼一看,是妻子在给我盖被子,她一动脚就疼,在微弱的灯光下,我看到她疼得直吸气。

看到这幕,我的眼睛湿润了。这一生,有妻足矣!

一只戒指轮廓着女孩一生的梦

文/临紫殷

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相恋了,后来大学毕业,男孩在这座城市找到了工作,待遇也不错,女孩后来也选择了在这座城市里打拼,这都只为了自己爱的那个人。女孩有殷实的家庭背景,可是她却在自己爱的那个男孩隐藏了自己的背景,因为她知道他的心上一直放不下那些自卑。

曾经,男孩领了第一笔工资,乐滋滋地去买了一只戒指,以至于后面的一个月都靠干粮撑着,情人节那天,男孩给了女孩好多惊喜,他看着女孩常挂在脸上的笑,在心里暗暗知足了,甚至还在想,如果她愿意,真想照顾她一辈子。女孩心里也溢满了幸福,她知道,她已经收获了爱情的幸福,在她心里是非他不嫁,在这个特殊的情人节晚上,他们都想着对方带给自己的幸福。

渐渐男孩凭着自己的能力,升为经理了,每天忙忙碌碌的,很少有空陪着自己的女朋友,但是他也没有忽略过她,因为不知在什么时候,他爱她爱得无可救药了。随着男孩的存款的增加,男孩为了女孩买了一套房子,里面的布置都是女孩曾经想过的那个家,男孩不知道在她心里,家的布置是那么的简单,当他带女孩来看的时候女孩惊呆了,她转过身紧紧的拥着他,泪水沾湿了他的肩,他清楚的听着她颤抖地说着:“谢谢你,亲爱的,和你在一起,我每天都好开心。”男孩没说话,只是静静地回拥着女孩……

终于有一天,男孩带女孩回家让妈给瞧瞧,***妈在城外的一个村子里住的,男孩看着妈妈看着自己爱的那个她满是满足的眼神,心里也乐得开花,后来他就主动去洗碗,让妈和她能够好好地谈谈,还时不透着厨房的窗户看向厅内,男孩想着:这两个都是他一辈子最爱的两个女人。想着想着也是满满的幸福。

不知不觉就迎来了初冬,女孩静静地站在树下等着他的出现,一阵风吹来让女孩没来由地觉得冷,今天晚上她决定向男孩坦诚自己的家庭,让他更多地了解自己,甚至还想着待男孩休假的时候带他回家让爸妈也瞧瞧……男孩准时地出现在女孩面前,女孩望着他少了往日的活力,他的下巴还有着些微的胡茬,她知道平时他最爱干净的了,男孩倏地紧紧拥着她,女孩奇怪地问怎么了,男孩缓缓地说着:“对不起,我们分手吧!”女孩心里却很平静,但还是少不了那份失落,她不闹也没哭,因为她曾经说过如果哪一天自己最爱的人跟自己说分手了,她不会赖着,人,都有种无奈,心里知道他还是爱着自己就行了……“今晚让我给你惊喜吧,最后的一晚就让我给你幸福吧。”女孩轻轻说着,她知道他一定会答应自己。在那天晚上,他们都毫无顾虑地给对方快乐……

几天后,女孩回到男孩为自己买的房子,曾经在这里,女孩幻想着有一天男孩能亲自为自己戴上戒指,在她心里:戒指是女人一生最幸福的时刻的见证,可现在却没有机会了,她苦笑着到房间收拾东西,突然看到了书案上的那本笔记本,那是男孩忙的时候会把自己想对女孩说的都记录下来,她端着本子,在书桌前的椅子坐下,她翻到最后一页的时候,他更新了,自从那晚,自己也没看过这本子,她看看那日期是今天早上的,男孩的字在她看来都是很漂亮的,她还曾经对他说:要是哪天你有话想对我说,说不出口没关系,你就写在上面就行了。

当她看到了这一页的时候,她已经泪如雨下了,她看到了男孩的无奈地割舍,她也知道了男孩分手的原因,她知道正是自己与男孩妈妈的那番对话会毁了他们的爱情,她原本只是想坦诚自己的家庭,这时候,她知道除了男孩会自卑,她的妈妈也自卑……她找到男孩曾经为自己买的戒指紧握在手里就跑了出去,她想去找他,搭着计程车的时候她又流泪了,因为她知道他是在乎自己爱自己的……

突然“轰”的一声响起,仿佛世界在这一刻都停止了,女孩倒在血泊中,耳边却嗡嗡地听见计程车司机躲避的那辆货车司机的呼救声,她摊开藏手心里的戒指,都染上了自己的血,这一刻她似乎回味了她一生中的所有快乐,仿佛就藏在那只戒指上,原本她以为藏在戒指上的只是她一生的梦,可都被他一点一点地变成现实。

这一天男孩一生中最爱的两个女人都离他而去,一个是母亲,一个是心中最爱的妻子。也许他永远也忘不了母亲倒在手术台上的那种悔恨的眼神……

一声先生一生念

文/李梅

“再调皮把你们送到学校,让先生管管去。”当我们一群七八岁还未入学的孩子,在村里横冲直撞,踢死蛤蟆弄死猴时,村里王大爷如是说。

“先生,散学了?”当村里的何老师放学走在路上时,乡亲总是这样热情地向他发出问候。

“真是好孩子,看,学校的先生教得多好。”当我帮一位拉车的老大娘推车时,她向我道谢时感叹地说。

“哟,先生回来了。”当我毕业,站上讲台,周末回家时,邻居用戏谑中带着亲切的语气和我打招呼。

“先生”是乡亲对老师的尊称,这是两个让他们仰望的字,它代表着渊博、崇高,它是标杆,也是准则,更是敬仰与向往。乡亲将这份尊师的传统深深地烙进了我的心上,融进血液里。带着这份虔诚,多年后,我脱去学生装,拿起粉笔,成了一位站在讲台上的“先生”。

黑板、讲台、教室是我的一亩三分地,在这片土地上,我辛勤耕耘,在一块块心田上,种下信念、坚韧与理想,十多年来,从不敢有半点懈怠,因为怕愧对乡亲口中的那句“先生”。

不知何时,“先生”这个词渐渐地再也听不到了,不知是它主动退隐了,还是被人遗忘了。总之,我有很多年再也没有听到有人用它来称呼老师了。每当在古书上看到这两个字时,心里的遗憾就如早春细细的嫩草,蓬蓬勃勃,但在它们还未燎原之前,被我做成了标本,封存在了记忆里。

九月来了,新学期也来了,生活状态一下子来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学生报名登记,完成各种表格,制定班规,整治纪律。什么叫焦头烂额?做一次刚开学时的班主任工作你就知道了。忙了一上午,一口水都没顾得喝。如果假期生活是你在微风吹拂的夜里看荷塘月色,开学后,就是跳进了沸腾的油锅。谁说只有学生才有开学综合症?

回到办公室已是十二点十分了,到了饭点,我却一点胃口也没有,一个人呆呆地坐在椅子上,一个字也不想说。我是进入职业倦怠期了吗?

正发呆,忽听门口传来一声:“先生,问一下,七(2)班在哪?”我循声望去,只见一位老人满脸笑容地站在门前,身后跟着一个小男孩。“先生”二字如平地一声惊雷,震醒了我的记忆,遥远的亲切的画面呼啸而来,灰扑扑的心境如入春风,顿时叶长花开。

我将老人和学生带到七(2)班门口,下楼向食堂走去。差点失去了的责任感、使命感又回到我的肩上,笼罩一身的疲惫依旧存在,但不会再有泰山压顶的抱怨与悲哀,而这一切都因为那句“先生”。

先生,先生……一声声呼唤从故纸堆里走来,从故乡出来,从记忆中走来,它依旧是渊博、崇高的代名词,被张口叫出来时依然熠熠生辉,并未因岁月的堆叠而蒙半点灰尘。

每每想起它,我都怦然一动,内心溢满虔诚,希望多年以后还能听到有人叫我一句“先生”。

爷爷,勤劳的一生

文/碟儿翩翩飞

爷爷,勤劳的一生

他,出生在一个普通的甚至有些贫穷的农民家庭。由于家里面得兄弟姐妹都很多,他是家里的老大,不得不从很小就开始承担家里的一些重担,天还没亮就得早早的起来做饭,放牛,砍柴……看着那些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孩子提着布袋放学回家,他只是望了一眼,然后麻利地系上牛绳快步的走回家准备着下一顿晚餐。

不是他不爱学习,不是他不想学习,是他知道在这种状况下他没有谈学习的资格,看着家里的经济状况:几个弟弟还都小,母亲眼睛一直都不好,父亲身体也不好,每天早出晚归进行集体大劳作,照顾家里的责任就落在了自己的身上了。他没有抱怨,只是默默的干着自己该做的事情,就算是这样子忙碌着,学习的热情并没有就此消退。放牛的时候他会拿着向别人借来的书慢慢的学习写字,以木棍为笔,土地为纸开始了自己刻苦的勤学之路……

有时候会感觉到生活的担子压得快喘不过气,只要一回到家看到弟弟妹妹们围过来拉着刚干完农活的手撒娇的时候,好像什么苦累都烟消云散了。

20岁那年,在一次集体劳动中,看到一位大爷因为天气酷热而晕倒二话没说把他背到树下阴凉处,细心的给他倒水消署,给他扇风,终于把大爷给救过来了。大爷看到小伙子老实忠厚决定把自己的小女儿嫁给他。

几年后他有了孩子,弟弟妹妹们也都陆续的成家立业了,生活渐渐好起来了,中国解放了,终于他们有了属于自己的田地,然而生活的担子好像并没有怎么减轻,孩子们好像都遗传了他的勤学基因学习非常刻苦,他得努力赚钱让孩子们都有书读,做个有出路的人。

种完自家的地他还利用帮别人干活换来的物品来补贴家用,一年到头自己舍不得花一分钱,舍不得吃一块肉,有很多次因为胃饿多了的缘故疼得差点晕倒,又舍不得去买药吃……当孩子们一个星期读书回来后,总是会称上几斤肉给孩子们补身体。当孩子们把肉夹给他的时候,他总是说不喜欢吃,可是饭后总是吃孩子们吃剩下的。由于写的字非常漂亮,过年的时候左邻右舍都会要他帮忙写对联什么的,换来些肉鱼。还时时教育自己的孩子要好好学习,将来才能有出息。

孩子们也都很争气,先后考上大学,他粗糙的手拿着通知书会心的笑了,孩子们都知道这是幸福的笑,终于没有辜负期望……,可是想到家里的条件,他不惊打了个哆嗦,心里面只有一个想法就是一定要让他们都上大学,于是他变卖了所有家里面值钱的东西,凑出来的钱还是不够交学费,无奈之下跑去向亲戚朋友一个个唉声下气的借,终于把学费凑齐了。只是家里面一无所有了……

那年赶上了移民,村里面所有的户都要移民到另外一个没有人烟的地方,为了让孩子们能有个栖息的地方,他和村民们十几个人背上铺盖先行去了那个没有人烟的地方,他看中了其中一个靠山的位置,为了不让人把地方占去,他一个人时时刻刻守在那里,除杂草,时不时还来几条蛇和他做伴。也饿了好些天,也有些人想把他看好的地盘抢走,可是他坚持不让,终于保住了自己的家。

一切稳定下来后,岁月的年轮也将这个原本年轻的面孔划上了几条痕迹。孩子们都读书有出息了,都各自结婚成家立业了,他也儿孙满堂,终于他也老了,做不动了……儿子们都回来接他去城里享受生活,他拒绝了,说在一个地方呆久了就不想再离开了。

那年他60岁,可相比同龄人看起来老很多很多,几年后由于劳作落下的病根终于支撑不住离开了人世……那年他只有65岁,没有享受过一天福,甚至还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的,就这样把一辈子留在了这片自己开拓的土地上了……

他,就是我爷爷,一个用双手勤劳一生换来几代人安宁的生活的人,听说勤劳的人在天堂会过得很幸福的,我为您祈福……

初恋:什么叫一生的随影和印记

昨夜从梦中惊醒。

那梦不是恶梦,不是险梦。让我心惊的,不是妖魔鬼怪,不是刀光剑影;让我心惊的,是梦中你的一封厚厚的信,厚到足有六、七页纸。那信折叠着,我能真切地看到那上头的折痕。

那情形是那样的真实清晰,我能闻到那信纸的味道,甚至从那信纸上的味道闻到你身上的味道。 那上头的笔迹,还和三十年前你的笔迹一样,潇洒而刚劲。

信中你告诉了我你这三十年是怎么过来的;你告诉了我你这辈子最大最长的恨和痛。那痛那恨陪着你在无边无际的、孤独的大洋上漂泊世界。

信中的诉说化为你深沉忧伤的声音,震撼在我的耳际。我惊醒了。

惊醒过来的那一刻,我仿佛感到天涯那一端的你魂魄的抖动。

我坐了起来,月光如水。我的灵魂也开始抖动;它抖动着回到故乡和童年,那条小巷,那个转口处,你我初次相遇见……

唱音机里传出来古老纯朴的双重唱:九九那个艳阳天哟,十八岁的哥哥坐河边……

三十年过去了,你趟过四海之水,我走过千山之路。那梦,穿越人世一切纷繁,一切困顿,甚至,一切虚情假意,依然晶莹剔透,清晰如昨。

这是我第二次这样从有你的悠梦中惊醒。我的心,茫茫怅然,悠悠阵痛。

这个梦,和梦中你的如海情切肤痛,突然使我感到我所写过的一切文字,全然是那样的浅薄,无关痛痒;我所自认真实深刻的许多体验,顿时变成有如海市蜃楼般的虚幻。

这就是一生的随影和印记。随影和印记,它不是下意识,它不是想当然,它更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它甚至也不仅仅是难忘。一生的印记和随影,它是你生命中必不可少,举足轻重的那一部份。它已经是那样自然地和你的生命融为一体,以致于隐蔽,隐蔽到你自己平时没有觉察。

但是它,它一直都在那里,那样执着,那样内在,那样爱意绵长,深情款款。

一生的印迹,它是意淫不出来的,它根植于真实深厚的青春岁月和土壤,那眼神的流光,触动的敏感……一生的印记,它的天然属性,是纯洁无瑕,滴尘不染。

夜色茫茫,万籁清静,我为你向上苍祈祷祝福;我为你,深深感谢上苍。

两地书,一生情

文/韩德琼

1983年,当兵第三年,我回乡探亲,经人牵线,我和当乡村小学教师的妻子相识。

通过一段时间的书信交流,我坚定了对她的爱慕;她也表示愿将自己的终身献给新一代最可爱的人!那时候没有手机、电子邮箱、微信、QQ,也不知从哪儿来的精力和时间,我们每周都有书信来往,鸿雁传情。在正常情况下,往返一封信得8到10天,但有时一星期会收到两三封。

“离别的泪珠还未抹去,心已憧憬着重逢的喜悦。”这是我第二次探亲归队后,未婚妻信中的诗句。“在我矜持腼腆的外表下,还有一颗充满炽热感情的心,我愿用火热的激情去温暖你,你也会用多情的双手为我拔去思念的白发。”这是我澎湃的心声。

当然,情书除了写有亲热的言语,写的更多的还是事业、理想和工作。记得有一次,未婚妻写信告知她所教的班级在全乡33个学校会考中,取得了语文、数学双第一的好成绩,受到表扬,我不失时机地在这段话下面加注:“谁英雄谁好汉,立足本职比比看。”并将原信寄回。她看了非常激动,决心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教学工作中去。

最有趣的是,我在阅读来信中若发现错别字或者句子不通顺,都会在下面打个三角符号,然后将正确的书写在空白处。不是我卖能,这是她的要求,她怕自己误人子弟。就是现在每逢打趣,妻子还总是说:“说起来我是老师,可在你面前我还是学生。”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1985年百万大裁军,我也忍痛摘下领章、帽徽,挥泪告别军营,退伍返乡了。我们结婚后,我到了洛阳保安公司,妻子依然在老家任教。

又是一个“十四年抗战”,写信又成了习惯,信的数量也在增加。

正因为两地书信的来往,结婚30年来,我们夫妻没有红过脸、吵过架,自然也没有发生过张嘴骂人、动手打架的事。一双儿女均大学毕业,儿子已成家添丁,女儿刚从部队退伍回来,一家人其乐融融。

前一段时间,我们将近200封书信,以结婚为界整理装订成两个分册,珍藏起来。每逢闲暇,拿出欣赏,别有一番情趣。

坚守

文/风间飘零

细雨淅沥,峰躺在阳台上倾听雨的声音,母亲在灶台边忙碌着,不时看看阳台上儿子孤独瘦弱的背影,止不住老泪横流。

当人生快要走到尽头的时候,该放下的都已经放下,可是唯有一个人,却把他的心带离了躯壳,飞向了远方。

那是风把枫叶吹红的季节,他漫步在小河边,随手拾起一枚石子,仍进波光潋滟的河面,河面上的波纹一圈一圈的漾开。这时,身着一抹嫣红的她出现了,没有太多的言语,只是一个眼神,就注定了这一生不在彷徨。短短的几秒,她从身边走过了,渐行渐远,他的心也随着她飘远了,再也没有回到孤独的皮囊。在随后的几个日日夜夜里,他每天都在那个小河边徘徊,夜晚则做着与她再次相遇的梦。终于,在5个漫长的日夜的煎熬后,他遇见了她,他不顾一切向她吐露了自己的心声,她笑了,露出雪白的贝齿。从此,在大学校园的每个角落,不再是他孤单的身影,花草树木记录了他们的浪漫和激情。

时光荏苒,大学时光匆匆而过,他们互相约定,各自在汪洋大海中拼搏,5年后,大家都有所成就之后再聚首,即可厮守一生。为了这一约定,他殚精竭虑,垮了身体。当被白衣天使推进病房时,他已消瘦得只剩骨架。终于到了5年后的今天,他发了一封电报给她,期望见她一面。接下来的几天,他每日把期待的眼神留在病房的窗外。10天过去了,一个月过去了,终于他等来了,等来了她的一封信。信中说:“闻君病重,心甚疼痛,虽约定已到,然时过境迁,当初不成熟的约定,很难圈住我们的一生。现今我虽还不成功,然过的还好。盼君病好、忘我。”

之后,他不再说话,不再医治,任凭亲人多么悲痛的劝说,他已决定,今生无缘,来生续缘,只想祝今生的她高兴快乐。

一生战友情

文/张帮俊

下班的时候,我接到了父亲打来的电话,我问父亲什么事?他说:“你赵叔来了,一起来吃个饭。”我二话没说,答应着。

赵叔是父亲的老战友,自从和父亲一起退伍后,二十多年来,一直有联系。每次,父亲回老家都会抽空去看看他,过年时,打个电话问声好。家里有什么事,只要父亲说一声,赵叔无论多忙,都会前来帮忙。

回到父亲家,见屋里坐了好几个中年人,赵叔我认识,还有几位叔叔很陌生。赵叔笑着对我说:“东子,给你介绍一下,这几位都是我和你父亲的战友,他们是从很远的地方赶来,当年,我们是一个班的,快叫叔叔。”我忙打招呼。其中一位叔叔说:“你就是小东子吧!想当年,我还抱过你,时间过得真快,长这么大了!成家了吧?”我笑着点头忙端茶倒水。

父亲是一个不太爱说话的人,可是,每当有战友来时,父亲就神采奕奕,话也就多了起来。父亲在厨房里热火朝天地忙着,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满面笑容。很快菜烧好了,几位战友落座,酒杯满上酒,父亲端起酒杯说:“各位老战友,今天很高兴你们来家做客,咱们今天喝个痛快,一醉方休。”赵叔笑着说:“老张,这么多年了,还没改你那直来直去的脾气,战友们!今天不说别的,就聊咱们在一起当兵的事儿。”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趁着兴致,我就问赵叔:“赵叔,听我爸说,你们在一起还抱头痛哭过?”几位叔叔一听,都笑着说:“是有这么回事,还是赵叔说吧。”赵叔喝口酒说:“那会儿,刚到部队,一下子还未完全适应部队的生活,又赶上新年了,却不能回家,都是十八九岁的孩子,难免会格外想家。越想越难过,弄到最后,我和你父亲抱头痛哭,其他几个人也被我们的情绪所传染,也哭起了鼻子。”父亲听了,也笑着说:“主要是当兵离家太远,实际上我还是蛮坚强的。”此话一说,几位叔叔都笑了:“得了吧!那个时候,就属你最爱哭鼻子!”

宴席即将结束时,赵叔也端起酒杯说:“老战友们!希望大家把身体保养好了,有时间,我组织大家一起回咱老兵的第二故乡看一看。”临走之时,父亲与每一个战友拥抱握手,相互祝福,那场面真的挺感人。赵叔他们的车远去了,父亲却一直站在屋前挥着手。我很羡慕,父亲与老战友们之间的那种深厚战友情,是那样弥足珍贵。

如果你问一位曾经当过兵的人,军旅生活中最难忘的是什么,十有八九他会回答“最是难忘战友情”。战友情,深情又悠长。

一碗元宵一生情

文/王纯

老妈越来越喜欢怀旧,我也乐得守在老妈身边,听她讲幸福的“革命家史”,她讲得最多的是关于老爸的事。

那年元宵节前,老妈去邻居吴婶家串门,看到她正在煮元宵。那个年代,元宵在我们这里算是稀罕物,老妈还是第一次见到。她看到那些白生生、圆溜溜的元宵,闻到吴婶煮元宵时满屋子清甜的味儿,不觉动了心。

吴婶招呼老妈也尝尝元宵,倔强自尊的老妈把口水咽掉,摇摇头。那时家里穷,老妈最怕别人瞧不起。

回到家,老妈对老爸说想吃元宵。那年老妈正怀着我,嘴很馋,老爸总是尽最大努力满足她的愿望。老爸说:“不就是元宵吗,咱也买去!”说完,老爸收拾上家里所有的钱出门了。

老妈说到这儿,自己先笑了:“你爸呀,可傻了,以为元宵有多贵呢,把家里的钱全带上了。不过,那时家里一共也没多少钱。”

老爸骑上车子,去了8里外的乡供销社,可人家不卖元宵。老爸毫不犹豫地蹬起车子,去往30里外的县城买。那时都下午了,老爸急急地蹬着自行车,担心去晚了元宵卖完了,也怕天黑卖元宵的关门。一路上,老

爸又累又急,大冷的天出了满身的汗。到了县城,老爸终于如愿以偿,买到了元宵。

老妈在家里等得着急,直到天都黑了,老爸才到家。老爸像完成重大使命一样,把元宵交给老妈。

老妈讲到这儿,说:“你爸呀,那新棉袄都被汗弄湿了,那是过年我刚给他做的。”她的语气里,有嗔怪,更多的是幸福。

老妈学着吴婶的样子,把元宵煮好了。元宵不多不少,刚好10个,连汤带水盛到碗里,有一大碗呢。老妈尝了一口元宵,甜甜的,特别好吃,她让老爸也吃。不过那一碗元宵,老爸只吃了一个。

一碗元宵一生情,爱情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琐碎的生活中那些温暖的小事,能让人记一辈子,念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