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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故事

2023/02/04经典文章

幸福故事(精选20篇)

幸福的生活

文/寇俊杰

1980年春节前,大队买了一台黑白电视机,17英寸,这在当时可是个稀罕物。晚上看电视,下午就有人来占位,周围几个大队的人都跑来看,人黑压压的围了一大片。大队支书把电视搬到打麦场上,两张桌子摞起来,把电视高高地放在上面。天一黑,打麦场上挤满了人,还有的人挤不进去,就骑在树上、爬到麦秸垛上。远处的虽然看不清图像,但声音听得很清,支书把村广播室的话筒放在电视机前,这样能“听电视”也是一种享受。

后来,村里有人家买了电视,虽说没有队里的大,可照样吸引着我们去看。一年正月初一晚上,来看电视的人多,主人就把电视搬到院子里。我不知怎么突发奇想,想去看看电视里的小人究竟是从哪儿出来的,就不由自主地把脸贴近了屏幕。正看得起劲,头上的帽子不知被谁抓走了,怎么找也找不到,弄得我整个春节都闷闷不乐。

上初中时,我家也买了一台黑白电视,从此再也不用去别人家挤着看电视了。后来,我哥去县城上班,结婚时买了一台彩色电视,回家过年时把电视也搬了回去,那几天,我家就成了周围群众的中心。热情的父母还给来看电视的人端茶倒水,请他们吃糖吃瓜子,我也着实骄傲了一阵子。

再后来,我结婚了有了属于自己的电视机,是29寸的彩色电视机,有闭路,能收几十个台,想看什么看什么。过年的时候,一家人泡上清茶,端出零食,坐在沙发上,边看边吃,其乐融融。

几年前,趁商家搞促销,我把电视换成了液晶的。我相信,我们各方面的生活也会像过年看电视一样——越来越幸福。

我放弃了平淡幸福,选择了靓丽的寂寞

结婚三年了,我的厨房清洁如新。这不是因为我和老婆勤快,打扫得干净,而实在是我们厨房的利用率太低,几乎屈指可数。而少数煮过的几次饭也不过是打个荷包蛋、煮碗方便面,大多数时间我和老婆都在外面吃。

我和老婆收入都不错,所以时间也很紧,老婆是个现代女性,漂亮能干,就是不喜欢做家务,而我也同样。想过雇个保姆在家做家务,可是家里多个外人总是不方便,也实在没那么多的活儿要干。所以到现在我们吃饭还是基本在外面解决,而且大多数的时间都是各吃各的。

老婆和我都有各自的工作和生活圈子,回家的时间也都比较晚。有的时候,我先回家,看着屋里冷冷清清的,一种寂寞的感觉就会袭上心头:这真的是我追求的生活吗?

我的初恋是一个叫初兰的女孩,那个女孩和我老婆绝对不同。

她很散淡,做着一个企业内刊的文字编辑,一个月的收入不过千元,没什么追求,最大的愿望就是结婚,天天给老公做饭带孩子做个贤妻良母。

我和初兰在一起有过一段很美好很平实的幸福。那时,我刚参加工作不久,租着一套房子,初兰每天下班就直奔小屋给我做饭。因为我经常回去迟了,初兰担心饭菜凉了就买了两个保温饭盒,把做好的饭菜放进去,等我回来的时候两个人一起吃。

说实在的,我不喜欢带饭,这样显得很穷酸。我也曾和初兰说过,不让她再给我带午餐了,她坚持不肯。她说我的胃不好,在外面吃的时间长了受不了。初兰不知道,很多时候,她给我带的饭都被我偷偷倒掉了。虽然我这么做的时候也觉得对不起初兰,可是,我当时真的觉得带饭是件很烦的事情。

公司里的女孩都靓丽爽朗,极少有女孩带饭,她们也经常自己订饭或大家一起去附近的饭店吃。看到我带饭,就有女孩吃吃地笑:大帅哥找了个好老婆呀。我把这样的玩笑当作一种讽刺,女孩子没本事才喜欢做贤妻良母,如果初兰能赚钱能吃大餐,她会喜欢现在这样精打细算的生活吗?就在那时,我对初兰的感情悄悄滋生了一种轻视,把她对自己的好当作一种理所当然。

初兰对我的变化没有察觉,她还是每天高兴地做家务,每天计算着我们什么时候赚够了首付买房、结婚、生子。我对初兰的庸俗越来越厌烦,有的时候甚至想自己怎么看中了这样一个平凡的女孩子呢?

就在我和初兰的感情产生危机的时候,我遇到了我现在的老婆新歌。她是一个现代独立的女性,和初兰完全是两个样子:她不喜欢做家务,身上的衣服永远光洁如新;她经常去美容院,约会的时候喜欢去咖啡馆西餐厅;收入也不错,甚至比我的收入还多了几百块。她有情调、懂浪漫,也有经济头脑,这样的女孩子,我几乎是一见钟情,初兰和她相比之下简直成了个“土包子”。

我爱上了新歌,是那种真正的“心动神驰”,她的一颦一笑都能让我心神荡漾。我和初兰分了手,她的眼泪虽然让我心里有些歉意,可是我爱的是新歌,我不能让这个平凡的女人绊住我的一生。我几乎是迫不及待地离开了她,我开始全心全意地追求新歌。

在我的猛烈攻势下,新歌终于和我恋爱。因为彼此都很忙,我们通常一个星期只能见一次面。可是,这样更让我感觉浪漫,也更能品尝思念的滋味,对新歌的感觉也就越热烈。

因为两个人的收入都不错,我和新歌把钱放到一起联名买了房。两年后我们走进了婚姻的殿堂,我终于松了一口气,觉得自己终于追求到了我的幸福。

看着漂亮的新家、时尚的新娘,我庆幸自己的选择是对的。如果我当初没有放弃初兰,我是不是还在那里辛辛苦苦地过着平凡没有激情的生活?可是,我没想到,这种激情很快就过去了。我经常面对清锅冷灶,我忍不住怀念起和初兰一起的日子,怀念那些盒饭的清香。

我和新歌的生活也出现了很多的问题。她很能干,同样也很有主见,在许多问题上寸步不让,有的时候,我甚至觉得自己娶的不是一个女人,而是个男人婆。

我偷偷地去看过初兰,她也嫁了人。我去的时候,看到她已经怀孕了,挺着个大肚子,满脸幸福地牵着一个男人的手。那个男人很普通,可是他们看起来很幸福。初兰的笑还是那么散淡、那么纯真,她的眼睛总是那么清澈。看着那幸福的一对,我的心里竟然有些酸楚。我曾和新歌提过要孩子,她坚决地拒绝了,因为她觉得孩子是个累赘,而且工作忙也实在没时间。现在看着初兰,我想,如果当初我没有离开初兰,我现在是不是也已经是一个孩子的父亲了?

初兰找到了她想要的生活,我也过上了我想过的日子,可为什么我并不觉得幸福呢?

我当然知道鱼和熊掌不能兼得,可是,这真的是我要的生活吗?

初兰当初给我带饭的那个饭盒我早就不知弄到什么地方去了。今天下班,我特地到商场去转了转,买了一个和那个很相似的饭盒抱回家,放在了厨房里。我知道,这个饭盒我可能永远都派不上用场,而以前那个盛满初兰的爱的饭盒是再也找不回来了,但看着它,心里还是有一种温暖。

“留守老人”的幸福生活

文/苏展

提起“留守老人”,一般人都会把他们跟“孤苦无依”和“暮气沉沉”这些词联系在一起。直到在坡头大岭脚村亲眼见到那群老人,我才知道,“留守”并不凄凉,向阳晚景也是可以那般的美好。

周末到了,朋友说,乡下的稻子熟了,不如去看看吧!想着很久不曾欣赏过的田园风光,我便欣然前往。

车行四十分钟后,我们一行几个便到了大岭脚村的农田。只见大片的稻子沉甸甸的,在阳光照耀下金灿灿的,如同一粒粒跳跃的音符,撞击人的心灵。

就在大伙儿忙着拍照时,来了一对老年夫妇。朋友介绍说,那位老人叫喜叔,是他们的老村长,而周围那十几亩水稻,就是他们夫妻俩种的。

“十几亩地,就您两位?二老差不多也是年近古稀的人了吧!”我根本无法置信。

朋友哈哈大笑,说:“近七十?错了!喜叔马上就八十岁了啦!”

“天哪,您老是怎么做到的?这么多田地,起码得三五个青壮年劳动力吧?”我小时候是在农村里长大,脑子里有这个概念。

喜叔笑了,说:“那是过去,现在的农民可不一样了。像耕地啊收割啊这些重活都可以花点小钱请机械帮忙呢!——你看,生叔开车过来了!”

顺着他手指方向一看,果然“突突突”地开来了一辆收割机。一看喜叔说的那个“生叔”,竟然也是年过花甲的老人。

看见我们,生叔在车上笑了笑,算是打了个招呼,便自个儿忙开了。

下了稻田,只见那收割机前方的一排刀锋一卷,大片的稻穗便魔法般被吞进了车肚子里,几乎同时,车尾部分便吐出了一截一截的稻梗来。而地面上,凡收割机开过的地方,竟没有一根稻穗被遗漏。

短短十几分钟,一亩稻田就收割完了,收割机便又开回到路边。这时,只见机器的后方慢慢伸出一条粗粗的管子来。而等在那里的生叔眼疾手快,早已将一个大大的尼龙包装袋套上了管口,接住了里面吐出来的谷子。

很快,田埂上便小山似地堆满了一包包稻谷。这时,又有一位精神矍铄的老人开来一辆改装的拖拉机,几个人七手八脚地把稻谷往车上一装,便“突突”地拉回家去了。

几个老人自信而从容,配合得天衣无缝。不到半天功夫,就收完了好几亩水稻。我不禁惊叹起他们的效率来。——在我的记忆中,农村收稻子总是最忙最累的时候。天刚蒙蒙亮,全家人就要出发,带点干粮和水,在地里一干就是一整天。田里那个热火朝天啊!踩打谷机的、割稻子的、抱禾递禾的、装谷挑谷的,人员特别密集,分工相当细致。

不到十二点钟,老人们就收了工。离开农田,我们去了最近的喜叔家。喜叔夫妇特别热情,泡了上好的茶,摆出水果和点心招待城里来的客人。

在那里,我们待了差不多一个小时,也没有见过一个年轻人。看样子,这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老人村”。

然而,聊起自己的儿女时,老人们并没什么怨言,喜叔说:“孩子们其实挺孝顺的,想把我们老家伙接到城里去享福。可我和老伴就是离不开这土地,一闲下来,全身筋骨都疼。还是扛着锄头到地里走走踏实,每天出去一晃,就到中午,一晃又到天黑了。”

“可是,这满村的年轻人都外出了,这活儿全靠老人能行吗?”我提出疑问。

“怎么不行?只要身体健康,我们什么事情做不了?你看,当初买这农用车的时候,大家都担心没人开,我现在不照样开得‘突突’的。”生叔一脸骄傲地说。

“是啊,你可别小看这些老人,都厉害着呢!去年我建了个微信村群,呵呵,没想到很多老人都进来了。不会打字的用语音,在群里活跃度比年轻人还高。”朋友说。

多么可敬的老人啊,与时俱进,豁达乐观,活出了新时代别样的风采!我心里不禁一阵感叹。

从生叔家出来,我们来到村中心位置。只见那里整齐划一地排列着很多红砖房,房子外墙已剥落,看起来有点历史了。一问朋友,才知道果然是上世纪七十年代初集体修建的。

据我所知,那个年代相当贫困,集体有能力建这么多房分给村民?我心头满是疑问。

朋友自豪地说:“大岭脚村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就有‘文明村’的说法了,当时村干部带领村民大面积种植蒲草,又办砖瓦厂,种植了很多树木,所以村建设才走在了前列。”

沿着弄子往里走,我看见好几个老人坐在一间无墙的“房子”里看电视,聊天,很是诧异。

朋友解释说:“这是当年生产队留下的公屋。在集体生产的年代,这里是摆放农具和储放粮食的仓库,也是社员们议事的地方。分田到户以后,这里依然是大家的活动中心。”

大多人家已盖了新房,村里还集资建了很漂亮的“文化楼”,可老人们还是喜欢来这坐坐。我想,也许因为这些旧房子承载了太多的回忆,更有温度吧!

走出“队屋”时,我意外地发现屋顶上还有一个墨绿色的高音喇叭。原以为这件“古董”只是作为一种摆设的存在。可朋友说,广播站还会使用,比方说某户人家有事急需帮忙,或者村里有重大消息要发布时。

我想,在通讯如此发达的今天,老人们其实并非一定要用喇叭来叫人。他们这么做,也许是想借旧物来缅怀一段过往的岁月吧!

跟老人聊天时,我终于问了一个自以为很敏感的问题:儿女都不在身边,你们会不会很想他们?

谁知老人们都很淡然。其中一位老太太操着半生不熟的普通话说:“想啊!不过没关系,就算多远,就算他们多忙,过年的时候肯定会回来。一回来,家里就热闹了。”

多达观的老太太啊!是的,孩子就是他们放出去的风筝,当然是飞得越高越好。但只要手里拽着的线还在,便能心安如初了。

每到春节,便是“风筝”从四面八方飞回的时候。那时的大岭脚会出奇的热闹,村里会组织拔河比赛、篮球比赛,还会组织唱戏、放电影等活动。老人们则挤在人群里,视线被自家孩子扯到东,扯到西,脸上开出了一朵朵灿烂的菊花。

真的很佩服这群“留守老人”,他们用智慧与爱,守住了自己的幸福,守住了孩子们的家园,更是守住了一种精神与文化。

找回幸福感

文/张璞

我的朋友阿芳就像电视剧《欢乐颂》里的曲筱绡,精灵可爱、活泼开朗,每天都笑嘻嘻的,会搞怪,会疯玩,会变着花样讲笑话。大家都很喜欢她,同时也猜想,她父母一定特别疼爱她。

前段时间,我很卖力地工作,仍被人误解;努力维护婆媳关系,但还是和婆婆发生了口角。我情绪低落,感觉自己很不幸,就把这些告诉了阿芳,想得到她的开导。

阿芳问我:“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幸福?”我点点头。她说:“可是我15岁就没了妈,也曾悲痛、绝望过。”我诧异地看着阿芳,她耸耸肩接着说:“最初我天天以泪洗面,但父亲的一句话使我豁然开朗。他说:‘别光想着自己是没妈的孩子多可怜,要多想想自己还有爸爸疼爱,这样就会幸福多了。’爸爸说得对,既然改变不了事实,就改变对事实的看法。比起福利院的孤儿,我还有爸爸,这是多么幸福啊!从那以后,我就变得开朗起来了。”

阿芳的话让我明白,我所谓的不幸在她面前是多么微不足道。影响自己幸福的不是别人,是自己对不幸的看法。此后,每当遇到挫折的时候,我都会想到阿芳,就会找回幸福感。

伊人红妆

文/潇潇微雨

伊人月下戴红妆,不知伊人为谁伤。鸟儿尚成双,相依对唱忙。怎奈伊人泪两行。

微风萧萧,烟雨蒙蒙。殇闭上双眼,无需看,无需想,竟满眼蔓延着舞的绰约身姿,舞深情款款的眼眸,柔情缱绻满溢于脑里,像胸口的刺青,深深烙在心上,难以忘怀,难以割舍。

记得那年,两人在桃树下许下诺言: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片片桃花围绕两人迎风飞舞,蝴蝶双双纠缠在身旁,双雁盘旋于碧空,一花一草一蝶一雁,甚至一汪清水,疑似为之祝福,相信: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美丽会眷顾两人。舞依偎着殇,时间为之驻足,沉醉于这杯爱恋之酒中,陶醉于被幸福填满的画卷里。那时,我们都醉了,以为那是真的。

浮浮沉沉,沧海桑田,似水流年。是现实太残酷了,还是幻想太美好了?转瞬间,花已谢,蝶已散,雁已离,人已散,曲已尽。

那天,舞,倾国倾城,娇媚动人,虽被众人簇拥。但,远处远望的殇,早感应到舞的位置,感觉到舞的一颦一笑,甚至舞的一声叹息。华丽的花轿火红火红的,却那样冰冷,令舞生畏。与殇的白首不相离,与殇牵手采花的快乐,与殇深情凝视的幸福,与殇相依相偎的甜蜜,与殇的~~~~~~与殇的一幅幅画面如失去闸的洪水般不断在舞眼前上演,每一幕都幻化成一把锋利的尖刀,无情地狠狠刺在舞的心上。疼痛感已扭曲了舞的容颜,想反抗,却无可奈何。柔弱的舞被硬塞进毫无温度的花轿里,伴着嘈杂的乐声,随着轿夫的脚步,渐渐淹没在人群里。

想要歇斯底里地呼喊,极度痛苦早已抽去了殇身上最后一丝力气;想要痛彻心扉地大哭,无边际的疼痛早已抽干舞的最后一滴泪水。红尘万丈,情海深深,缘却薄如蝉翼,幸福易碎,快乐易逝。雨水打在衣襟,沁入皮肤,竟是这样冰凉;微风拂过脸庞,映入眼帘,竟有刺痛的感觉。索性褪去衣服,让冰凉的雨水布满全身;解掉头绳,任意由风吹拂。以此确定自己还活着。总有一个名字,不敢去触碰;总有一份记忆,不敢去揭开。只要静静地在这守候就好。

窗外,银月如瀑布泻下冰冷的光,照亮了寂静的皇宫,浸湿了立于窗前瘦弱的身影。万分思念,万分担忧,万分愁绪萦绕心间。竟,不知与何人诉说。眉头紧锁,直视远方,想要望眼欲穿,叹满眼尽是毫无温度的宫墙。丝丝烟雨,宛如一串串泪珠,被风吹的杂乱无章。舞忍不住,踏着疲惫的步伐,蹒跚地跑到院里,迎风起舞。伊人独舞伴月光,唯有孤影共徜徉。凌乱的发丝在风中缠绕,衣袂飘飘,闭着眼,思绪回到那晚,与殇在雨中共舞的那晚。还记得,那晚,月,并非今晚的残月;月光,并非今晚的冰冷;风的节奏,并非今晚的杂乱;雨的降落,并非今晚的悲伤。

风萧萧,雨蒙蒙:天籁之音。

琴声悠悠,舞姿楚楚:天作之合。

红尘浮梦,梦醒时空,寂寞相伴谁人了,何解愁容淡相悲,残歌断唱,单弦独奏,何以成殇。

那些幸福的时光,现在竟变得如此狠烈,每次忆起,便被无情地灼伤。但,心甘情愿被灼伤。

你侬我侬情自浓,追了,恋了:十年。最终,散了。如今,我就在这,依然守望着你,但,你人已不见。双人舞变单人舞。跳了十年的舞,竟不知该如何跳了。戏中人断肠 梦中暗思量。梦醒了,情难断。

有时,旦夕之间,花尽落,人尽散,青丝成白雪。路口,殇,青丝成白发;宫庭院中,舞,青丝成白发。雨打丝丝银雪,凉在心里,这冰凉之感不断往下沉,越往下沉越凉。

杨柳岸,晓风残月。 一腔思念无处话凄凉,唯有重回到那间小屋,闻着空中微弱飘荡的熟悉的气息,抚摸着那些温存的记忆,心,才会落。蓦然回首,猛然发现案上的一纸信条: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殇,舞要演绎《孔雀东南飞》,于今夜子时。今生缘未断,黄泉下再续。

花谢花飞飞满天,缘起缘灭情依然。子时,月光洒下大地,洒满一片哀伤,笼罩着河岸边银发男子孤单的身影,包围着榕树下银发女子瘦弱的身影。

“舞,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

“殇,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今夜,我将是你的新娘。”

子时,殇,满脸笑容纵身一跃,投到深河里,波光潋滟,再不见男子的身影。

子时,舞,笑靥如花踮起脚尖,自挂东南枝,风姿摇曳,再不见女子的舞姿。

夜空,一轮残月;皇宫,一片寂静;河边,一汪悲伤。

写完了,心却空了。不知是文字没了,还是殇舞陨落了?从大学时就喜欢《伊人红妆》这首歌,总觉得这首歌应该有个故事,且是凄美的爱情故事,今天总算经自己之拙手,为这首歌曲添上一段故事了,也算圆了一个梦想。因此,算起来,还挺开心的。

放下感情,立地生活

从分手到现在,已经十一天了。我们也刚刚过完了十一假期。明天就要回归正常。也许,我应该感动幸运,因为我是在十一前夕分手的,这样的话,我可以用十一长假整整七天的时间渐渐恢复。倘若分手后的十多天是我事情最忙的十多天,我真不知道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子。所以,感激吧,谢谢你在十一前夕提出分手。

十一天,对我来说犹如漫长而痛苦的十一个世纪,我已经很难想到,我们结束这段感情的那天,只是在十一天之前!

依稀记得,那天之前,福州的天气还是很热的,我穿短袖短裤,中午还要带上遮阳伞。而每天晚上,则带着幸福的微笑,在微凉的晚风中给你打电话。那天之后,福州的天气骤然下降,穿短袖都会让人觉得心寒。今天,听朋友说,这年冬天,是千年一遇的寒冷之冬。而我,是在这个千年一遇的寒冬开始迈着脚步到来的时候,失恋的。也许,这对我来说,还是一种值得怀念的事情。

南方的秋天不会这么明显,昼夜温差不会骤然这么大,而今年,就是这样了。呵呵,上天也在给我什么暗示吗?

我一直相信自己的坚强,身体羸弱并不是我的错,可是总拿心灵的伤痛来折磨身体就是对自己犯下的最大的罪恶。我不愿意这样迷惑自己、伤害自己、虐待自己。我要好好的,我要好好的。好在身边的朋友很关心我,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她们一步不离我身边,总怕我会在神志不清的瞬间伤了自己。我很感激,可是我也不得不说,她们多虑了。我可能会在心里承受不了的时候晕倒,可能会在心脏快要被伤痛、往事、遗憾和无奈压的支持不住的时候放声大哭,但是我绝不会伤害自己。我清晰地知道,自己已经长大了。我要好好活着。

我可以一个人孤独终老,可以一个人青灯古佛,可以一个人踏着孤独的旅程走进坟墓,但我一定要好好的活着,我再不会像曾经那样幼稚地去寻觅死亡。人,每一种傻法,一辈子,一次足矣。

刚开始的那几天,每日昏昏沉沉,每日眼中看不到任何东西,呆滞的表情和目光让许多关心我的人心痛,她们说你不要再这样了,我们很难过。我知道她们是真的很难过,因为她们哭了。于是我也哭。淅淅沥沥地哭了一个星期,直到眼睛肿的一无是处,头发乱糟糟的像是一团乱麻。看着镜子里憔悴不堪的自己,凌乱的头发,红肿的眼睛,干涩的皮肤,呆滞的深情,眼窝里竟流出两行清凉无比的泪来:我心疼自己了。

于是,在朋友的陪伴下,好好地洗了一个澡,洗洗头发,换上一身干净明快的衣服,出去给自己买了一瓶以前从不舍得的粉底,为自己挑选了一双自以为奇贵无比的鞋子,告诉自己要好好爱自己。有人说,失恋的时候花钱买对自己来说是天价的衣服都不是罪过,让自己为花钱而心痛总比为失去的那个人而心痛要好得多。我照做了,可是我依然为人而心痛,一下消费掉一个月的生活费对我来说竟没有一点心痛的感觉!

也罢,总是要有个过程的吧,我不想委屈自己,只要能好好把自己装扮起来,把自己从憔悴不堪中拉出来,就已经是我的进步了。我要知足,一点一点进步吧。

我的心中固守着一份执着,我自幼坚守的信念和原则被甩我的人打破,而我必须面对现实。

没关系,我会好好的。我告诉自己,让一切先停下来,再不要让自己涉足感情,先把其他事情做好。

也许某天,我会等到自己固守的幸福,抑或是,命中注定的幸福。

昨天,在宿舍迷离患得患失呆了10天的我,终于愿意同朋友们一起出游,昨天,我们一起去了旗山。旗山的风景很美,尤其是那令人心往的瀑布。站在天梯瀑布的下面,我突然十分渴望自己变成山顶上的一串水帘,自上而下,骤然失重,在被狠狠摔到石头上的一瞬间,粉身碎骨,而后化成万千个水珠,灰飞烟灭。可是,当我沿着将近九十度的天梯爬到瀑布顶端的时候,看到俯冲而下之前的那一汪水,我突然再不想变成那串粉身碎骨的水帘,我宁愿永远置身潭底,安享激流下的宁静:固守幸福。

突然很怕一日日的时间,昨天从旗山回来,我突然又想哭了,只因为我不知道难熬的夜晚该怎么度过。这些日子,过着,就是在熬着,我不愿意倍受煎熬,我不愿意过这些日子。可是,时间不会因为我不愿意度过而跨过去,直接为我迎来未来。

今天起床,看着安安静静的手机,突然一阵心慌。起床了,白天我要做什么?好在有个舍友要出游,我就强烈要求同行。于是,去了左海公园、福建省博物院、福州文庙、朱紫坊、乌塔…回来后,竟还有人请我吃饭。我去了,听着朋友若有若无的安慰和鼓励,我无言以对。

晚上呆呆地坐在工作间,看着桌上十多天没有洗的杯子,十多天没有擦的桌子,还有一片狼藉的书籍资料,突然觉得自己把以前的自己遗忘了。十几天前,我还每天早上给自己喝一杯温水,在工作间每天井井有条地做事,每天定时给自己补充水分,每天及时地洗杯子,擦桌子倒垃圾,而这十几天,我什么都没有好好做。

喝水的那个本要送给过往之人的LOCKLOCK的杯子,已经许多天没有动过了,难道这些天,我都没有喝水吗?我不记得了。貌似什么都不记得了。十几天前,还每天晚上饭后散步,边走路边打电话,然后带着自己故意寻来的幸福学点儿东西,乖乖地睡觉,这些天我是怎么过的呢?每天夜半醒来抱着被子啜泣,晚上守着空虚伴着噩梦不安地入睡,这就是我的生活吗?

也许是吧,但我不要永远这样。我要好好的,好好的活着,好好的生活着。

我还有未来,也许经过这次的失败,我已经知道,不能再逼自己去验证别人的呵护,不能再在明明没有生气的情况下逼自己装作生气去索取对方不停地解释所换来的安全感和伪幸福。是你的,不用你证明也是你的;不是你的,再索求也不会是你的。而有些时候,即便是你的,也可能会因为你不断的索取和要求证明而失去。

也许,我会等到未来的幸福。命中注定的幸福。

而现在,我只要好好的生活,从过往的感情中渐渐缓过来,从经历的泥沼中慢慢爬起来,淡淡地接受被打破的信念、固守的准则和世界观,慢慢的开始好好生活。

未来的感情就留给未来去经历吧,磨难也罢,享受也好。

简简单单的幸福

文/繁华荒漠

窗外下着小雨,雨中盛开的粉色桃花显得格外的晶莹,绿润……

晓林走出电话亭,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晓林来自北方的农村,父母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贫穷的生活倒也幸福。自然,农村人所具有的纯朴,老实,独立,坚强,在这个年轻人的身上得到了集中体现,他不爱说话,很安静!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晓林很懂事,从小就帮助父母分担生活的重压,学习也从来不让大人费心,很刻苦。就这样,晓林顺利的考取了省城的一所重点高校!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晓林很珍惜。学校离家很远,为了节省开支,减轻家里的负担,晓林只有寒假才回一次家,暑假则在省城打工。

那是大二的寒假。已经一年半未回家的晓林,在期末考试后迫不及待的踏上了回家的列车。开往晓林家的火车有两列,一列空调车,一列绿皮车。晓林自然选择后者,因为价格便宜,往往买到座票都是很困难的,像往常一样,晓林自然就加入到了“站”火车的队伍。不经意的一瞥,他看到了一个穿着粉红色外衣的女孩,怎么会是她——韩雨,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晓林开始注意韩雨源于一次意外的相遇。

那是大一的下学期,桃花已经盛开。还记得那天也是下着小雨,晓林从图书馆看书出来,在校园散步,他喜欢雨中散步的感觉,让人很清醒,放松。路过一对情侣,他们好像在争吵着什么,晓林心中不禁想到,还是一个人好呵…只听到一声响,好像是人倒地的声音。他不自觉的扭过头,发现那个男生大步走开,还挥着手,女生则躺在了地上,叫着好像是那个男生的名字。然而,那个男生始终头也没回。北方的春天还挺冷,又下着雨,女孩粉红色的外套已经浸了水,身体在发抖,晓林不忍心的走到女生面前,轻声问道,你没事吧,扶她起来,却发现她的脚踝好像扭伤了,不能正常走路了。正当他想去叫那个男生回来时,她制止了。好在,校医院不远,他将她背到了医院,并陪着她对伤处进行了治疗。在她的舍友来了之后,他便借口离开了。期间,他问她怎么会摔倒,她说,自己不小心,一个不能让人相信的理由。

因为走的匆忙,他们竟没有互留姓名。也是后来听朋友说,她叫韩雨,出生于一个干部家庭,是学校的十大美女(不能不说,晓林很低调)!如今,韩雨就在自己面前,晓林在心里想,她是否还记得我,我是否应该和她打招呼呢?也就在此时,两个人的视线却交织在了一起,过来坐啊,晓林,女孩甜美的声音响起。她竟然知道我的名字,晓林更惊讶了,晓林带着一份忐忑走到女孩面前。你认识我?学校的第一名,帮助了我,还不留姓名就离开了,我岂敢不知呢?女孩打趣道,晓林的脸微微发热。我叫韩雨,你可以叫我小雨,你知道吗!事后我找你好久的,想当面对你说声谢谢!小雨继续说着,你没座吗?我们一起坐吧,还能聊天!晓林笑着说,不用了,我站着思路清晰,小小幽默了一把!你怎么也坐绿皮车呢?小雨怔了一下,说,体验生活啊,哈哈!两个人就这样聊着,通过聊天,晓林才知道,原来他们是一个市的,小雨比他多一站路,是地级市!突然,小雨有些伤感,原来,她和男朋友最终因不和在放假前分手了,而男朋友竟很快又找了一个女孩。晓林说了一些安慰的话,在心里则想着,那男朋友不要也罢。随后,他们的聊天变得青黄不接。

时间过的很快,马上就要到站了,小雨对他说,我们以后回家就一起吧,做好朋友可以吗?晓林不加思索的答应了,下学期的开学舞会,你要和我一起参加哦!晓林开始有点后悔,我们是同一类人吗?

走在回家的路上,晓林一直在想,她为什么要对我说这些,其实,小雨给他留的印象是,活泼,开朗,挺单纯的一个女孩子!但似乎,开朗下面又有一层淡淡的忧伤!

春节在声声鞭炮中过去了,晓林又要去学校了。令人惊奇的是,他和小雨又在一个车厢,不能不说是件很神奇的事!只不过,小雨似乎没有年前那么高兴。

新的学期又开始了,晓林又开始了忙碌的生活。他如约参加了开学舞会。在开学舞会上,小雨穿了一件粉红色的舞裙。为他唱了一首《大约在冬季》。在伴舞的时候,小雨认他做哥哥,晓林答应了,不知道为什么。

在随后的日子里,两人以兄妹相称,生活上相互关心,学习上相互帮助。就在外面俨然把他们当作小夫妻时,他却混然不觉!他是真的担当起了哥哥的责任,却不知道小雨的期望。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就大四了。两年中,小雨暑假也没有回家,和他一样。

大四寒假放假,外边下着雪,他们像往常一样一起坐车回家。他下车后,却发现小雨也跟着下车了,好像有什么事要发生了。小雨说,我想要一个属于我们的家,可以吗?晓林,停滞了脚步,小雨从后面环住了他的腰。想到自己的家,晓林说,傻孩子,你会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的,不要让阿姨担心,我们做永远的兄妹,好吗。他不知道小雨是如何回去的,更没有看到小雨转身时眼角的泪珠!火车开走了,带走的还有冬天雪地里的一团粉红色的火焰。晓林,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回到家中的。我能给予她什么?一遍又一遍的扣问,作为哥哥看着她不也挺好吗?他也不知道答案。

这个春节,过的很快!然而,这一次,他们没有一起。

紧接着而来的实习,忙碌的似乎让他忘了小雨。忙碌的时候,时间总是过的很快,春天已经来了!一天,枫,小雨的好朋友,告诉了他一切。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内疚,自己算什么哥哥,伪君子!原来,小雨的父亲在她大二的时候,选择了下海,之后音询全无;多病的母亲随后也下岗了。这个时候,他突然想起,小雨大三上学期的时候,曾回家一次,很长时间。在最需要的时候,他却也离开了,只留一个嬴弱的女子!也许,当时仅仅一个拥抱也就足够了,现实却不能假设。枫告诉了他,小雨实习时用的号码。

走在回宿舍的路上,不知什么时候,天空飘起了小雨,脸上凉凉的,很享受!他又想起了,那次偶遇,那个经常穿着粉红色衣服的女孩,那个唱着《大约在冬季》的女孩。

晓林,大步走向了路边的电话亭…… 天晴后,应该有满树的桃花盛开吧!

写于后:至于他们的结果,我尚未想好,只好采用模糊处理的办法,你的意见呢?欢迎续写!越简单越好!

那天以后

文/雨云

一段感情的结束,总是会有心痛的一方;

一段记忆的苏醒,总是夹带着各种辛酸。

一个不经意的举动,总是显现出她对你的重要;

一次浪漫的约会,总是夹带着幸福的味道。

------题记

这天,是我们第一次约会——9.16.同样的日子,不同的月份;同样的节假,不同的季节……

树叶一片片渐渐的枯黄,天气仍有一丝的酷暑,我们漫步在河堤之上。吹着清凉的微风,聆听鸟儿那优美的神韵,体会大自然的无比奇妙。走了许久,有了些倦意。你的闺蜜们提出了合影。想想也是,我们连对方的照片都还没有一张呢!我们都很害羞,在闺蜜们的刺激下,我鼓了鼓勇气——想想那时真是可笑啊!心想:作为一个男生,不管怎么说我都应该主动点的呀!我轻轻的从你的身后将你搂在怀里,下巴轻轻的打在你的肩膀上。那种感觉,是多么的幸福与快乐啊!合影完后,我们继续走在这长堤之上,吹着清凉的微风,聆听鸟儿那优美的神韵……

好像我们能一直这么的走下去,一直这么的幸福下去,一直,一直……

路总有走完的时候,时间也有流逝完尽的时候。我们一直走,一直走一直到把你送回‘家’。我默默地注视着你远兮的背影。张了张嘴,想说声我爱你,却没有说出口。就这样,目送着你平安回到寝室的背影。

这半天的时光~我很高兴,很开心,也很幸福。我由心的感到!这半天里,我也变了。我再一次的相信了爱情,我天真的以为我们可以走进彼此的心中。你的确走进了我的心中,并且是完全的占据。就是不知,我是否曾走进你的心扉。

这时候想起——9.16.真是一个特别的日子。这里,你将我从迷茫中唤醒,让我再一次相信了爱情,将你融入了我的整个人生,换来的却只有,对你那美好的回忆……

人生没有真正的绝境

文/YIYI

压抑的青春,如花的的年华,他人的才华似锦。经过不懈的努力成绩依旧没有前进。但有句话说不进则退,我是否有退步呢?此刻空洞的眼神,空白的大脑,蜷缩在窗边,从日出看到日落。

从未想过还有一刻自己会一无所有。没有家人,没有恋人,没有朋友,没有金钱,甚至没有能力,可是我还是想要活下去。一无所有就放弃吗?不,擦干眼泪,即使是负资产我也要翻身,幸福生活。

青春期的时间是最美丽,当事情再这时成为有效事件,我知道幸福重新回来了。

家人如若健康便是我最幸福的事,可是家人的离开,在自然在灾害面前我们是多么的渺小。这一切让我失去了所有的亲人,爱人,朋友。工作结束坐在窗边以泪洗面。

日出了,起床了,洗漱了,上学了。新的学校,新的面孔,新的氛围下新的自己。

骑着脚踏车看着身边过去的一辆辆车,不免有些伤悲。

“人生没有真正的绝境。”脑海想起父亲曾对我说过的话。

闺密的幸福

文/林翠珍

“嘀嘀”,手机响了两声,我打开一看,一条信息欢快地跳出来:“恬恬,我快要当妈妈啦,我和他准备下个月结婚!”

哇!今天是什么日子,我一骨碌跳起来,窗外的阳光照进来,把窗台的盆栽照得熠熠生辉。我的心快要飞起来了,闺密要结婚啦,她穿上婚纱一定很美!我想象了一会,心里既期待又不舍,十多年的闺密,从校服到婚纱,我们一起成长。她有了家庭后,可不能像以前那样陪我玩了……

但兴奋还是远远大于不舍,我回过神来,赶紧打电话给她:“小慧,我不管,我必须是你宝宝的干妈,只能我是,不准别人!”

“瞧你这孩子气,这干妈当然是你啦,除了你,还有谁呀!”

“好!你什么时候去挑婚纱?你会挑哪种婚纱呢?”

“唔……我也还不知道呢,他说过两天和我去看看。”小慧的语气里洋溢着幸福。

小慧要结婚,我也忙了起来。我天天守着电脑,看哪一家的婚纱漂亮,哪一家的摄影专业……小慧说不用我操心,可我根本闲不下来呀,闺蜜这么重要的人生大事,我哪能不管?

我和小慧初中时就很好了,彼此形影不离,我们有什么心事都跟彼此说。同学们都知道,我最好的朋友是小慧,小慧最好的朋友就是我。

高中时代过得很快,尤其是高三。我们非常刻苦,相互鼓励,为了争取更多的学习时间,我上学放学,骑自行车都是飞快的。天刚刚亮,我们就回到教室读书了。有时为了中午不回去,我们早上就带了午饭,等放学大家都回去了,我们就在教室吃午饭。小慧经常带炒饭,在抽屉里,把饭盒盖儿打开,偷偷给我看,然后跟我说她怎么早早起来炒了饭,***妈又跟她说要怎么炒……我有时带了粥和炒粉,热气腾腾的午餐,香喷喷的,我们都好开心。

但是,等到放学了,饭菜都凉了,饭盒盖上还有一层水蒸气,我们面面相觑:“好嫌弃啊!”但还是吃得很开心,有次正吃着,班主任突然回教室,被她看到了。她跟我们说这样吃不好,要注意跟上营养。我们下回也不敢带饭了。

有时放学我去小慧家吃饭,她家有个菜园,种了瓜果蔬菜,她就摘给我,有一次我摘了好几个青椒,放在书包里,回到教室,怕同学们看见笑我,偷偷打开书包,圆滚滚的几只青椒静静地待在里面,真的太可爱了。小慧也常给我带,回到教室一坐下,她就神秘兮兮的跟我说:“恬恬,你猜我给你带了什么?看!”呀,书包里装着胡萝卜、青瓜、还有两个西兰花!

每次小慧妈妈给她煮汤,小慧都给我带一份,小慧是个非常善良的女孩,认识她的人都知道。在班里,谁有困难,只要小慧能帮得上,她都义不容辞。那时班里有个美术生,因为家里支付不起学费,想放弃美术。小慧把自己所有的积蓄拿了出来,还东借西凑,硬是拿出了一笔钱给她。

我看着她满是茧子的手,她心地如此善良,性格也好,谁遇见她,就遇见了一份温暖。这样真诚美好的女孩,她一定要获得幸福啊,我妈曾说:以后谁娶了小慧,那真是他三生修来的福分!

如今,小慧就要嫁人了,她找到了她的幸福,我应该为她高兴。十多年来,我们互相陪伴,诚心相待,不都是希望对方获得幸福吗?心里有好多感慨,看着相册,眼里竟然泛起了泪花,我为她开心呀!

但是,生活偏偏捉弄人,故事并不像预期那样发展。拍婚纱照之前,小慧被检查出严重的肝病。这突如其来的消息,打碎了她所有的梦。她这肝病急需治疗,尽管医生说对肚子里的孩子影响不大,但小慧男友那边坚决不要这孩子。患难见人心,之前男方的父母对小慧甚是喜欢,现在一听到小慧的病,就百般嫌弃她了。

再说小慧男友,也露出真面目来。尽管医生说可以保护孩子不受影响,而且打掉孩子对小慧身体伤害极大,甚至会影响以后,但小慧男友仍坚持打掉孩子,他从没有为她考虑过。

别无他法,小慧也不想纠缠下去,终于她还是放弃了孩子。因为她的肝病,人流手术没有那么顺利。住院观察了一段时间,而肚子的孩子又一天天长大着,情况变化不定……那段漫长的时间,我不知道小慧怎么熬过来的。男方父母知道小慧同意手术之后,就不闻不问,全然不再理睬。小慧身和心都遭受残酷的伤害,却得不到一句关心的话。难道这都是她的错吗?她没有错啊!可是小慧没有抱怨一句,她也怕我担心,一个人默默承受了所有伤痛。

我颤着声音安慰小慧: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会好起来,属于你的幸福,一定会来临。

小慧辗转了三家医院,才把手术完成。她和他是彻底结束了,这段感情无路可走,小慧断绝了和他的一切来往。

小慧又恢复了一个人的生活,我看得见她的努力,我也相信她能走出来。所幸的是,小慧的身体恢复得很好,她的病也得到了控制,慢慢地稳定下来,并朝着良好的方向发展。

小慧依然是那么善良,那么真诚,她的坚强和乐观,让我们每个人都淌下热泪。身体恢复后,她回到了工作职位。一边坚持治疗,一边坚持锻炼身体。半年来,她的气色越来越好,脸上也逐渐露出了笑容。她还把驾照顺利考了下来。

我们再次相对而坐,小慧拿出了小山似的一堆书信,笑着说:“恬恬你看,我又写了那么多!”我拆开了最近写的一封,上面有一句话——

“我知道,黑夜过后便是黎明,朝着那光走去,希望便会来临。”

我抬起头看她,她轻轻笑着,是啊,朝着那光走去,幸福就会来临!

退一步,迈向幸福

文/颜巧霞

老公身体小恙,住了院。在医院遇到他和她,中年夫妻。是他生了病,急性胰腺炎,在重症监护室一住些许天,死鱼样的他又活蹦乱跳的了,就被转到普通病房,和我们住一间。

不多久我们两家就熟悉了。他从事运输业,平日开着大吨位重型卡车,走南闯北。有一拨拨年轻或者年龄相当的男人来看他,他们都尊称他,胖哥,叫她,嫂子。他们在,他谈笑大声,间隙里调遣她倒茶、买汽水、切水果……最后他总是郑重嘱咐那帮弟兄:“有啥事,告诉你胖哥!”要不就是,“你怕什么,有你胖哥呢”。

他们来一坐就是个把钟头,把医院弄得像人声鼎沸的菜市场。小城医院,没什么规矩。他也从不着急撵他们离开。我和老公只好对看一眼,心照不宣地蹙眉忍受住这喧闹,但我也在心里赞叹,他待人真豪爽热情。只是他的同行们一走,他转过身就跟她发脾气,嫌她招待不周,她呢,真跟小媳妇似的,默不作声,由着他数落。

他被医院禁食有十天了,这十天靠吊盐水补充身体所需。现在他有了精神劲儿,就当医生的嘱咐耳边风。他要抽烟,她时时刻刻地看着他,不让抽。趁着她中午打盹的一小会儿,他悄悄走到走廊上,掏出一百块给陌生人,让人帮着买了一包烟,偷偷地躲在角落里吸起来。她找到他的时候,他丝毫不难为情,神气活现地冲她吼:“住医院像坐牢,抽两支烟又怎么了?”

晚饭,她给他买来白粥、腌酱黄瓜。他闹腾:“不吃,买老鸭汤来就喝上一大碗!”她跟他讲道理,说他正是因为平日得大吃大喝、暴饮暴食才引发胰腺炎,住院受罪。医生嘱咐了只能喝清淡白粥,他不听,把她伸过来要扶他的手甩开。她不生气,哄孩子一样允诺他,等他好完全了,进了家门,要吃什么给吃什么。

又一天,中午吃饭时分,一层楼上只有一名值班护士,要换盐水的病人又太多,动作麻利的护士也忙得应接不暇。他摁完呼叫铃声几分钟后,不见护士来,他急了,旋风一样拎了正吊着的盐水袋,抢出门去找护士理论。她拦不住他,只能一溜小跑跟在他后面。他对着面皮白嫩的年轻护士,好一阵雷霆万钧地吼。那位年轻的姑娘,委屈得眼泪扑簌簌地落,待他转身回病房,她连忙给护士赔礼道歉。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他余怒未消地连她一顿收拾,把她的行李摔在地上,撵她回家去,他用不着她照料。她当然没走。

我和她一起去公共水池洗衣服的时候,对她说:“大姐,你脾气真好!要是我老公这么对我,我一定受不了,会跟他针尖对麦芒地吵!”她淡然一笑:“我呀,是知道他那个脾气,他生气的时候,我就退一步,等他那顿脾气过去了,再给他讲道理,他也是知道自己错了的。”

又过了两日,他的身体越发健康了。那天,一大早,我从旁边的看护椅上醒来,看到她还在另一只椅子里睡觉,但旁边的小桌上搁了粥、酱瓜、装了长面卷的塑料袋子。他不在床上,估计出门呼吸早晨的新鲜空气去了。不多久,她醒来,高兴地走过来告诉我:“妹子,他今天早上给我买早饭了,粥、酱瓜、面卷都是他买来的,面卷是我最喜欢吃的。”我陪着她高兴,心里也真正佩服起这位中年大姐,她真是懂得婚姻。在婚姻里,常常需要包容对方的坏脾气,心甘情愿地退让一大步,这退一步,却原来是迈向幸福的大智慧。

十天

文/严共昭

也许是不适应海拔两千多米的高寒气候,每次来正河垭都有一些不适 。这次也不例外,昨天还好好的,今天牙齿就开始隐隐作痛了。我托人买了药,可喝着喝着,就吃不了东西了。

我把大米、南瓜、洋芋放在一起,煮成一锅“烂泥糊”,然后舀上一点凉着。热的、冷的,都会加剧痛苦,所以也不能太凉。虽然肚子咕咕叫,还是要等粥凉了、疼痛减轻了,才能歪着头,从不痛的这边,用勺子把稀粥流进嘴里,慢慢滑进食道。稍不注意,饭粒滑到了另一边,嘴唇就像被人点了穴位,定格一个不变的造型,随之从牙根经太阳穴到头顶,像是插进了螺纹钢并拉扯着要命的痛,唯有把太阳穴顶着办公桌的一角,使劲再使劲,以痛制痛。在这想吃有吃的却吃不了的时候,总会情不自禁想起青黄不接的日子,烂土豆、生萝卜、野果子,啥都吃得津津有味,想想都是幸福。

次日,看了牙科,医生说拔了吧。我舍不得父母给我的零件,断然拒绝了。便去大药房,买了特效止痛消炎药,匆匆回到正河垭。到了保护点,才知道老婆已为我请假,站长也打电话让我去大医院看看。这个保护点是保护区的南大门,是管理火源隐患、阻止非法入区的咽喉,因站上人手不够,只能轮流值班,每班次十天,我走了出了问题谁负责啊。“你总是用生命做赌注,谁不生病啊!”面对老婆的责备,我不得不承认,我的确是有点倔。

这些日子里,我常常纳闷儿,现代医学不是很厉害吗,为何连一个小小牙痛都奈何不了?我四处求医,老中医、民间单方,甚至巫术,可都无法消除我的痛苦。万般无奈,我放弃了所有药物,把牙膏敷在牙齿、牙龈上。疼痛是减轻了,可口水不断线地涌流,我把垃圾桶放在面前,满满一口还拼命包住,直到快要决堤时,才慢慢开闸放水。那牵着丝的牙膏口水,就像一根细绳子,从喉咙里牵出来,里面好像还拴着一团东西,痒痒的甚至影响呼吸,那东西源源不断地提供口水,搅得人欲咳不能、欲吐不得。若是不慎咳嗽或者呕出那东西,牙齿的痛感会瞬间加剧。只能小心忍着,任由那游丝慢慢搅动着,从喉咙经舌头,细游慢逛,飘飘然游落成溪。这个过程虽然很难受,却转移了部分注意力,减轻了一些痛苦。

“你的半边脸都肿了!”上来巡护的刘平说,我本能地摸了一下脸,右脸明显胖了很多。也许在剧烈的牙痛面前,其他部位的痛自然忽略不计。此时,我才感觉右脸像一团火,伴随着阵阵扭抽般的裂痛,火烧火燎,我把毛巾放水里凉透后,挤出部分水分,然后敷在脸上,以扑灭那即将燃烧的火焰。

深秋的天空蔚蓝高远,高等植物正在阵阵秋风中,抓紧飘落褪色的盛装,准备迎接冬日的寒霜。一块棕褐色的宣传碑出现在眼前,庄重如大自然的色调,黄色的文字灵动地跳跃着,告诉过往行人,犯了哪条哪款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字字凝重,句句肃然。目的地是百子沟沟谷,穿过草地走进丛林时,牙痛猛然加剧了,我蹲下身子,双手拼命地抓住头发,像是要抓住那根插入头顶的“钢筋”。我求刘平找了颗野花椒刺,我用它扎刺红肿的牙龈,以麻木我的牙神经。这季节主要是阻止采挖野药和安套狩猎,我们分组在沟谷、山梁上巡查,没有发现安套狩猎等人为活动迹象,因为我牙痛就提前返回了。

这天晚上,脑壳里如乱箭穿射,眼皮上像压着千斤巨石,睁眼合眼脑壳都像刀割一样。睡不着、吃不了地又度过了三天,冥冥中感觉到一种疑难病悄然而至,心想猝死也是一种幸福,再也不要这样狠地无门地挣扎。

万般无奈,我再次驱车来到大药房,和坐诊医生探讨起来,可他说根源是炎症没有解除,这不是废话吗?我开始怀疑他的技艺了,无数患者都是那样被他们盲目治疗吗?如我一样,越吃药越痛,百元红钞一张又一张地打了水漂。我只能自己找原因了,盛秋季节,天干物躁,而且这里一年四季都需要烤火,一定是胃、肺火盛吧。对,先试试,便买了一盒黄连上清丸。真是求人不如求己啊,这一方子竟然极其高效,花了上千元不能治好的牙痛,终于折服在价值十几元的常见成药面前。

我兴奋极了,约来同伴,走了灵官庙,爬了木寨子,进了猪草沟,虽然腿跑痛了,高山紫外线烧得脸上火辣辣的痛,却感觉很幸福。对于被牙痛折磨得死去活来的我来说,幸福就这么简单。

被别人记住的幸福

文/吴建

记得每次回乡下老家,都要经过旧时的乡电影院。如今电影院早已人去楼空,但那高高的石板台阶依旧,那时候的一位放映员还在,只是他已经成为满头银发的老人了。有一天我路过时看到他在路边散步,我停下车和他搭讪,没想到他居然还认识我,甚至还准确地叫出了我的名字。他说我经常去看电影,最喜欢坐在他的放映机旁边,看电影时老是向他问这问那。在和老人的谈话中,我仿佛又回到了那纯真的少年时代,往昔岁月中的那份温馨的感觉,瞬间填满了胸膛。

去年暑假中的一天,我去北京旅游。在南通汽车站候车室,我听到有人在叫:“吴老师。”我循声望去,没有找到熟悉的面孔,不过我注意到坐在斜对面的一个20多岁的小姑娘正深情地注视着我,我想就是她,可我实在想不起这位昔日学生的名字,又不好意思问她姓甚名谁,于是向她笑了笑。她走近我,坐到我身边,问我去哪里,我说去北京,她微笑着告诉我,她也去北京,在一家公司打工。而后她回忆起我十几年前给他们上课时快乐无比的情景,仿佛就是昨天发生的场景。这些在我的头脑中早已灰飞烟灭的事,学生还记忆犹新,我蓦然感到一种无言的幸福,一种莫名的快乐,我的眼前一亮,灵感油然而生:“你叫张亚云,***妈是做服装的。”这时的张亚云眼里闪烁着晶莹的泪花,激动地说:“好多年了,想不到吴老师你还能叫出我的名字。”喜悦之情洋溢在她充满青春活力的脸上。

不久前去一家报社领奖,在总编办没遇到发奖的同志,办公室的人告知那人要晚一会儿来,让我等等。我在办公室里坐了一会儿,见门外进来一人,径直走到办公室一隅,与别人私语,没有注意到我在这里。“这不是我高中的一个同学吗?”我一下子认出她,叫了她一声。她循声回过头来,见是我,惊讶地说:“是你呀,这些年不见,你居然还能叫得出我的名字,我真是老感动的噢!”她动情地说着,脸上泛着红晕,那种被别人记住的幸福溢于言表。

记得戴尔·卡内基的一句名言——— 一种既简单又重要的获取别人好感的方法,就是记牢别人的名字。世俗的生活使人们的记忆里塞进太多的贺卡和鲜花,却往往遗漏了伴随人一生的名字。两三个汉字的人名,轻轻地脱口而出,远没有选择贺卡的费心,挑选鲜花的劳神。人们却因其易而不为,择其烦而为之。真该静下心来思忖一番,我们的脑海里,还存有多少朋友的印记?我们的情商经受得住偶遇故友的尴尬吗?

茫茫人海,滚滚红尘,回眸四望,被人记住是一道绝美的风景,一隅人人渴望、四季皆宜、风味独特的景观。一个人在万千人之中,于多少年以后,依然能准确无误地喊叫出某个人的名字,这是多么让人感慨,让人感觉到幸福的事情。记得海伦·凯勒说过:“世界上最好的和最美的东西是看不到也摸不到的,它们只能用心灵感受到。”让你记忆的种子开出缤纷的花,飘散迷人的芬芳,那是感情在历经岁月尘封之后,打造出的人生佳酿。我真愿意自己平淡的生活中能多一些这样的意外惊喜,我也愿意把这种幸福,送给别人,让彼此都在心底留住一份美好的记忆。

有一种苦涩幸福叫思忆

文/Alice-w

好想奶奶,在每天每夜。

想起上小学时期,一到春天,我们姐弟三人总是身心愉悦幼稚不堪迫不及待地脱掉厚厚的花样棉衣。那么拆洗年前为我们全家人一针一线缝制的棉衣棉裤就成了奶奶的首要工作。一次周末,在她做午饭的时候,我在房间无意中发现了她给自己所缝制的棉衣棉裤里竟然是又黑又旧还时不时皱成一团的黑心棉,而我们其他人的都是雪白的当年新买的。看到这里,我眼眶湿透了,一股脑跑进厨房低头为她打下手。

想起上小学,每餐都会回家吃饭。一旦夏天,顶着烈日回家,对我来说感觉好痛苦,即便是一回家就可以看见切好的一块块西瓜和厨房待盛或已盛好的美味家常饭菜!可正当吃饭的时候,大人们才大汗淋漓、脚底灌铅般拉着一板车小麦农忙回来,看着真的早已疲惫不堪了。这时只见奶奶一手推车之余另一手还拎着装满散碎小麦的扁竹笼。顿时,我好心酸。

想起,庄稼大丰收的金秋时季,按理说一鼓作气把金灿灿的玉米移搬到自家院子就算收获了,可是对于我们这个没有健壮劳力却又拥有大家人口大片土地的家庭来说,若整个院子待剥皮的玉米遇到倾盆大雨可真的和天塌下来没两样了。于是,一向主动勤快的奶奶除了常日的家务,又夜以继日持起剥玉米的农活。

想起上小学的冬天,天灰蒙蒙的。屡次被尿憋醒的我,朦胧走出房间,一股寒气逼开我的睡眼。晨雾中我隐约看见奶奶用刷子在院子的水龙头边刷洗我们全家都喜欢吃的红薯,火烧冷冻水龙头后的柴灰在她身旁的灰盆里已被薄霜覆盖。每天放学,老师要求的家庭作业好多好多,写到凌晨还没完成,奶奶静静地帮我暖被窝。作业完毕之后奶奶心疼地把我冰冷的手脚残酷地塞到她怀里,我潜意识地感觉挺温暖挺舒服再整个人都幸福地蜷缩在奶奶怀里,奶奶自然而然地用她佝偻的身躯帮我阻挡着来自她身体以外的每一丝凉意,就这样狠狠地习惯地为我取暖。

中学期,看着天空飞舞的雪花、地面光亮的冰雪。想起,奶奶用她枯糙又被冻得破裂的手一针一线缝制的花样棉衣,送我上学被狠狠滑到在冰地的情景;

中学期,望着枯黄的落叶、若大的玉米棒,奶奶夜以继日的情形又历历在目;

中学期,满头大汗地去餐厅排队久久买不到一份饭菜。想念,奶奶为我们全家人做的美味家常饭菜和特别为我做的同学都羡慕好吃的油菜饼;

中学期,风和日丽下,院子里飘拂着拆洗后冬日里熟悉的花样布料。谁能告诉我,一团团黑心棉藏于哪里?

现如今,努力继承着平日里奶奶无私的坚强;

现如今,呆望着手机相册里奶奶安详的容颜;

现如今,回忆着被丢手机里奶奶笑呵呵又充满哲理的言辞;

现如今,更思念儿时家里家外奶奶那佝偻的身影!

乡亲们都说我是奶奶一手抚养的,在我的印象中也是如此。为什么不争气的我忘记了上学之前?我明明好想在脑海里刻下奶奶的所有!可是现在想想上学之前我更小,又会帮助奶奶分担些什么?是啊,也许那时候更淘气,帮倒忙,奶奶更辛苦。

理智一点儿想想,也还好,还好。上学后有关奶奶的一切都刻在了我的脑海里。呵呵,其实,这样就足够了。不!更确切的说,有奶奶在,可以想奶奶在每天每夜,我就真的是最幸福的了。

文/王欢欢

一小时的幸福时光

文/马亚伟

我常去一家馄饨摊吃早点。这个小摊是一对中年夫妻摆的,无论春夏秋冬,他们都在固定的地方出摊。他们的小摊很简陋,只是在空地上支起一个遮雨棚。碗筷、小餐桌、长凳等,都是随来随带,一股脑堆在三轮车上,来的时候搬下来,走的时候收拾走。他们的收入很微薄,刚刚能够维持生计。

我看得出来,他们过着很艰辛的生活。卖早点需要早早出摊,夫妻俩都是凌晨四点钟就起床收拾。不管天多冷或者多热,他们都要在最早一波上班的人之前把摊子支好,然后耐心等待顾客。晚上,他们都是八九点钟才收摊。有时赶上天气突变,大风或者大雨突如其来,他们就会手忙脚乱地收拾东西回家,每次都弄得很狼狈。有一次,我看到他们在大雨欲来时落荒而逃,夫妻俩大声地冲对方喊话,互相提醒有没有什么东西丢下。他们七手八脚收拾清,雨点已经劈头落下来,男人使劲蹬着三轮车,女人在后面用力推,两个人像两只可怜的鸟,急着飞回巢里。他们租住的地方离得倒不远,十分钟就可以到。一间平房,几样简单的家具,一台电视,几乎就是他们生活的全部。

这对卖馄饨的夫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重复着单调而艰辛的生活。一天当中,只有中午这段时间他们可以休息会儿。我们这个地方的人不习惯中午吃馄饨,所以他们中午不出摊。中午这段时间,他们就在家安心做做饭,然后等孩子放学回家。那次,女人对我说:“我们每天中午都要陪着女儿写作业,对我们一家人来说,那一个小时是最幸福的!我们俩不用忙着准备出摊的东西,屋子里没了叮叮当当的响声,特别安静。女儿在饭桌前写作业,我和她爸爸坐在她的旁边看着她。女儿说,最喜欢我们这么陪着她。有太阳的时候,阳光能照进屋子里,屋子显得很亮堂。女儿特别懂事,写累了,就冲我们笑笑。我们都不说话,就那么安安静静地陪着她,真幸福。那一个小时过得真快,眨眼就过去了。女儿要上学了,我们要准备晚上出摊的东西……”女人絮絮地说着,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我被她感动了,平凡而艰辛的生活中,她能够发现一小时的幸福时光,真的算得上懂生活、懂幸福的人了。我冲她笑笑说:“可不就是嘛!我们都在为了寻找属于自己的幸福而努力。”她点点头说:“为了这一个小时,我每天再苦再累,都觉得值!”

我能够想象得出来,一家三口在小小的屋子里,彼此陪伴,爱意弥漫,温馨满屋。那样的一个小时,只是一天的二十四分之一,但足够了。

谁能够一天二十四小时都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享受着自己想要的幸福?我们不也是一样吗?或许你干着不喜欢的工作,硬着头皮也要撑下去;或许你被领导训了一顿,很想狠狠摔门走人,但必须强颜欢笑继续下面的工作;或许你在艰苦的环境中做着最难的事,身心俱疲,很想放弃,但再难的事也能熬出头。我们这么努力,是因为每天总有那么一小段幸福时光,一刻钟,半小时,一小时,两小时。这一小段时光,就像一束亮光,足以照亮再黯淡的生活,足以撑起再漫长的一天。

同事的孩子每周末回来一次,一家团聚是他们最幸福的时光。朋友夫妻俩两地分居,每个月相聚一次。她们说,一小段幸福时光就足够了。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常思一二。同样的道理,谁能每一天每一点钟都在幸福的蜜罐里泡着?只要有一小时的幸福时光,生活就是值得期待的,生命就是值得珍惜的。

加盐的咖啡

文/月秀

他和她的相识是在一个宴会上,那时的她年轻美丽,身边有很多的追求者,而他却是一个很普通的人。因此,当宴会结束,他邀请她一块去喝咖啡的时侯,她很吃惊,然而,出于礼貌,她还是答应了。

在咖啡馆里,两个人之间的气氛很是尴尬,没有什么话题,她只想尽快结束,好回去。但是当小姐把咖啡端上来的时候,他却突然说:“麻烦你拿点盐过来,我喝咖啡习惯放点盐。”当时,她愣住了,小姐也愣了,大家的目光全都集中到了他身上,以至于他的脸都红了。

小姐把盐拿过来了,他放了点进去,慢慢地喝着。她是好奇心很重的女子,于是很好奇地问他:“你为什么要加盐呢?”他沉默了一会,很慢地几乎是一字一顿地说:“小时候,我家住在海边,我老是在海里泡着,海浪打过来,海水涌进嘴里,又苦又咸。现在,很久没回家了,咖啡里加盐,就算是想家的一种表现吧,可以把和家乡的距离拉近一点。”

她突然被打动了,因为,这是她第一次听到一个男人在她面前说想家,她认为,想家的男人必定是顾家的男人,而顾家的男人必定是爱家的男人。她忽然有一种倾诉的欲望,跟他说起了她远在千里之外的故乡,冷冰冰的气氛渐渐变得融洽起来,两个人聊了很久,并且,她没有拒绝他送她回家。

再以后,两个人频繁约会,她发现他实际上是一个很好的男人,大度、细心、体贴,符合她所欣赏的所有优秀男人应该具有的特性。她暗自庆幸,幸亏当时的礼貌,才没有和他擦肩而过。她带他去遍了城里的每家咖啡馆,每次都是她说:“请拿些盐来好吗?我的朋友喜欢咖啡里加盐。”再后来,就像童话书里所写的一样:“ 王子和公主结婚了,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他们确实过得很幸福,而且一过就是四十多年,直到他前不久得病去世。

故事似乎要结束了,如果没有那封信的话。

那封信是他临终前写给她的:“原谅我一直都欺骗了你,还记得第一次请你喝咖啡吗?当时气氛差极了,我很难受,也很紧张,很怕你会突然起身离去。不知怎么想的,竟然对小姐说拿些盐来,其实我从来没有喝过加盐的咖啡,当时既然说出来了,只好将错就错了。没想到真的引起了你的好奇心,这一下,让我喝了半辈子加盐的咖啡。有好多次,我都想告诉你,可是看着你在咖啡里加盐的认真又可爱的微笑,我心里就只剩下幸福,而忘记了咖啡里放盐的味道。

现在我终于不怕了,因为我就要死了,死人总是很容易被原谅的,对不对?今生得到你是我最大的幸福,如果有来生,我还希望能娶到你,只是,我可不想再喝加盐的咖啡了,咖啡里加盐,你不知道,那味道,有多难喝。咖啡里加盐,我当时是怎么想出来的!”

信的内容让她吃惊,然而,他不知道 ,她满是皱纹的眼角流下了幸福的泪水,她多想告诉他:“她是多么幸福,有人为了她的笑容,能够喝加盐的咖啡一生一世……”

与你牵手是我今生最大的幸福

当我爱着你时,连山水也温柔了几分

当你爱着我时,连软弱也变得坚强了几分

拥着你的温柔和深情,生命也因此而精彩了几分

时光轮回中世纪更新时,风吹散着轻雨丝在飞舞中缘也随之而至。相遇那一天,男人说我见过你,女人也说我也见过你。初识时那陌名的亲切感,让他们之间的毫无距离,第一次聊天俩人就好象是认识了好多年的老朋友无话不说。女人说,她曾经在梦中见到过他的背影,当时是在公交车上,他就是穿着这身衣服坐在了她的前面。

爱情总是开始于有缘的邂逅。

多愁善感的人,多变的季节,总是这样半边晴来半边的雨,忽然有一天发现自己不再眷恋这座城市里的各种味道,你说,“嫁给我吧,让我好好地陪着你轻数着每一个日出日落!”你的手心总是有着属于我的温度,我总是那样太过于的悲凉,而你高大的身躯有着太深情的爱意这样暖了我以后无数个日日和夜夜。“谢谢你!”那一日轻偎入了怀,你总是这样责怪我说得太多的谢谢。我这样总是在无助中徘徊的人或许需要的就是你这样饱经风霜的人才可以得到最后的安宁和幸福,初见你时那种由心的安定和熟悉,我明白你就是我今生一直在寻觅的那个人。

不是所有的相识皆是有缘的相知,不是所有的相知皆是有缘的相守,而可以相识相知相守这是上苍多少年来的安排,绝对不会是一个偶然。

曾经在你我之间也这样地出现了另一个他,我走得很徘徊,而你则走得很痛苦。竟管我总是手握着手机在等着他的消息,而你假装你什么也不知道;竟管我总是无动于衷你的默默改变,虽然你总是以你的方式来消磨我对他的动心;竟管你什么也没有说,虽然你很受伤;竟管我没有听到你的流血,虽然你听得到我的哭泣,……最后我伤了,痛了,你还是这样站在了我的后面等着我的归来,一句责怪的话也没有,从今以后,我明白我的心里只会有一个你,不可能会有他人。不能相忘的永远是曾经说过的话是承诺,你是我今生听过的最动听誓言。有时我跟你说我那时我是真的错了,伤了你并不是我所愿意,可你说什么也不用说,我的善良绝对不会是一种过错,我们这一生总是要这样犯一点过错的,最后在一起的总是那情份最深的人,你和我有着今生最深的缘份海枯石烂也要在一起的。

真正的爱情经得起所有风雨的验证。

那一年你生病了,沉默了,颓废了,你的信心一点点的消失和淌去,旁人都问我会不会因此而离开你,我说我不会在他最需要我的时候离开他,或许有一天我们可能真的可能会分道扬镳,但绝对不会是现在,也不会是因为这件事。你说我是一个好人,每个人都说我是一个好人,好象我活了这么久,从来就是为了别人而活的。我说,从来都是别人负我的,没有我负过别人的。你说我就是因为这样的个性所以才会受了这么多的苦,我说我就是愿意这样,因为我深信好人总是有好报的,你说是的,不管是谁遇上了我也会沾了一点我的福气。或许真的如你所说的,那真的是福气吧。你的病也因为我的一个不经意而得到了贵人的相助,痊愈了,你说这些都是我从前积的福份,那一刻,我觉得好幸福,能让爱我的人并且是我爱的人因我而幸福,那是上天给我的一份多么厚重的礼物呀。

我和你是前生的缘份,今生来延续。

你说你一定会好好地陪着我走到老,人生总是这样的不可能全部美好,你偶尔放纵的情绪伤害了我,我也那样无可抗拒地伤害了你。这样陌名的发了脾气,陌名的争吵,说不得的是你对还是我错,朋友笑着说,我们都是不成熟的人所以才会这样的闹腾个不停。只是每一次争吵后的和好,我们的感情又升华到别一个极限。

人总是在要失去的时候重新拾获了美好,心就会更加的珍惜他的存在。

记得那一次是我先动手的,你恼火了,一巴掌扇了过来我晕厥在地上了,醒来时发现了你抱着我在流泪,我说不管以前你有多么的好,你这一巴掌打下去就会都没了,你笑着搂紧了我说,“想离婚,门都没有!”你这大男人的泪在眼眶里红了转了掉在了我的眼里,我哭着又笑了,“臭男人,后悔了吧你!”“嗯,悔了,太悔了,我对不起你呀!”你摸着我那半边给你打红了的脸慌不迭口的一个劲的道歉。朋友都让我不要再搭理你了,得好好惩戒你一下才行,我说他已悔过了,也赔了礼道了歉,就算了吧,而且是我动手在行的,是我的不对,朋友说我就是太心软了。其实不是我太心软了,而是我太明白的是你和我的性子都太烈了,火星和火星在一起总是这样会有了碰撞的时候。

爱一个人,是明白他,因而才更珍惜他的。

你有最深情的眼睛里诉说着对我深深的依恋。我说我今生一定会陪在你的身边,不舍不弃,你说你爱我,你就不会松开我的手。你有着最宽厚的肩膀依附着我对你深深的依恋,经过多少的欢笑和哭泣,为你所有的心碎了也成为了一种美丽。迷上了你的笑和你的快乐,爱上了你的直白与真诚,你就这样永远地属于了我。

爱上了你于是爱上了你所有的悲伤和快乐。

生活还在继续,烦闹还会增长,心还是在煎熬,身子总是在虚弱,我问,总是在付出的人,会不会幸福,你说我一定会很幸福的,你也一定会让我成为世上最幸福的人。那一年,我病得很厉害,每天总是在那里疼呀痛呀,有时感到生不如死,不想再活下去,我说我活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辛苦难捱的。一个健康的人他是不会知道一个被病魔蹂躏的人是有多么的痛,有时痛得这样连呼吸也成为了一种奢侈。你紧紧地抱着我,无语而又沉重。我说如果我离开了,你要更加的珍惜自己,你说我是最有福气的人,上天不会这样的惨忍。或许我们就是要经过这样的寒霜,方才明白这一生中最在乎的不是什么荣华和富贵,而是一颗经得起考验的真心,他会爱你的不管你是疾病的还是贫穷的一直相伴你到生命的最后一刻,那就是世间上最珍贵的珍贵。

千金易得,有情人难得。

人们说承诺总是美丽得如蝴蝶,时期总是那样的太短暂。可你说,我是你一生的选择,就算回到从前也是你唯一的决定。永远有多永远,就是一辈子永远相守。爱情在日常生活中慢慢地被噬磨掉,慢慢地人也会犯错,跟自己较过劲,却始终拗不过与你天长地久的宿命。

慢半拍的幸福

文/刘世河

我之前的一位同事老周,因为好多事情上都明显比别人后知后觉,故得一外号“慢半拍”。老周也不急,且欣然笑纳,同时照慢不误。比如办公室有人讲一笑话,大家听后遂报以笑声迎合,唯独他不笑,还一脸懵懂的样子。可是等大家笑声渐息,他却突然又“噗嗤”一声笑了。于是,大家众口一词地笑他:“才反应过来啊老周,你总是慢半拍。”

老周便很配合地说:“是啊,才反应过来,这笑话一点也不招笑啊!”

“那你笑啥?”

“我是笑你们,如此不招笑的笑话,你们居然还能笑得前仰后合!”

听老周这么一说,又轮到我们一脸懵懂了,一小阵的沉默后,我们这才反应过来:其实不知不觉地我们反被老周给幽了一默。

类似这样的反转多了,大家终于明白:原来老周的“慢”里大有乾坤,非但不是什么反应迟钝,而且还是一种处世的智慧。同事之间不管是谁,只要和隐私沾边的讯息,他永远都是最后知道的那个,而且所有的讯息到他这里要么戛然而止,要么避而远之,更从未见过他背后说谁的不是。因为私交甚笃,有一次他对我说:“来说是非者,必是是非人,他来说是他的事,听不听,传不传是你的事,别人的嘴咱管不着,自己的嘴巴可得管好。而且,之于别人的私事,你只要做到不打听,不感兴趣,永远都是后知后觉,又何来传播一说呢?”

实践证明,到最后,在所有的同事中,就属老周的口碑最佳,人缘更是没的说。当然这都得益于他的那个“慢半拍”。

老周的这种慢,我也颇有些感同身受。在文友圈里,我就是一个出了名的后知后觉者。有好多稿子的发表信息都是其他文友先行看到后转告我,或者是收到稿费,看见稿费单上注明的刊发日期后才知道的。还有就是在图书馆阅览室无意间看到了自己的名字。之所以会这样,原因有二:一是我一般投稿后,就不会再去问编辑是否刊用,因为你一问既耽误编辑的宝贵时间,又弄得自己诚惶诚恐。况且,稿子在编辑那里,刊用与否跟你的问与不问毫无关系。

其次便是我视自己写的文字为女儿,投稿就是嫁女儿。女儿能寻到称心如意的婆家自然最好,倘若一时半会儿嫁不出去我就将其暂留娘家,伺机再找。所以,女儿一旦出嫁,命运如何就看她自己的造化了,不必再劳神去天天盯着她。这个“不盯”,就是不天天去盯着手机电脑搜喜。其实你搜与不搜,稿子就在那里,只要是发表了的,迟早会知道;发不了的也许还不到时候,静心等就好了。再者,每天搜索,费时费力不说,一旦没喜自然失落,很可能还会因此弄糟了心情,得不偿失。

而后知后觉就不同了,因为后知,且没有那么焦急地翘首期待过,所以这些消息便都自动转化成了一个一个的小惊喜,既是惊喜,幸福感自然也随之又上了一个档次。更实惠的是,节省下来的那些搜索时间,可以用来看看书、码码字,抑或听听音乐、喝喝茶,甚至观鱼赏花,闭目小憩也是极好的。

老舅的幸福时代

文/黄宏宣

几日前,突然接到小舅妈的电话,说我的老舅生病了,正在县医院接受治疗。舅妈说,他非常想我,希望我能够抽出时间回家看他一次。

我的舅舅很多,亲舅和堂舅加起来有好几十个,老舅是我的堂舅,我俩同年同月出生,他还比我小半个月,和我一样,都是家里最受宠爱的老巴子。

小时候,我和老舅一起长大,我俩几乎天天都泡在一起疯玩,可以说是形影不离,他是我的老舅,是我最铁的哥们,也是我的“警卫员”……我们还是从小学到初中的同班同学,一张桌上坐了九年。那时候,老舅的成绩不太好,每门功课都是勉强及格,还时常红灯高挂,而我的学习一直是学校最棒的,正因为这,我始终是老舅的最爱和骄傲。

初中毕业后,我以全镇第一的佳绩考取了师范学校,而老舅因为分数太少,连个电大也没考上,只能回家种田,没多久,外公给他买了一个手扶拖拉机,就在那一年,只有18岁的老舅便开始了他新的人生。

老舅结婚很早,二十刚过,他就当了爸爸。结婚后,老舅的幸福指数始终是我周围人群中最高的,小舅妈和我们也是同班同学,她叫张颖,美丽、贤惠、能干、要强……这些词用她身上都不过分,也都恰到好处。读初三的时候,就在学校谣传出老舅和张颖早恋的消息,同学们时常在班上起哄让我喊她为“舅妈”,而在那一刻,鲜花一样的张颖总是笑眯眯地点头答应,并给我一两个糖块或者米糕作为奖赏。

结婚后的老舅和舅妈生活的甜甜蜜蜜,因为老舅的聪明和勤劳,他家的日子总是富富有余。他很爱舅妈,爱得有点过分!爱得让所有人都妒忌!一年四季,他都管妻子叫“我家老大”,管儿子叫“我家老二”,他几乎不让舅妈干外面的活,更不愿意让她上班,只要舅妈把家里搞的干干净净,舒舒服服,他就有十二分的满足和笑容。老舅最喜欢、也最得意做的事情就是三番五次请妻子和儿子吃饭,当然,他没有钱去高档酒店,更多的只是去路边的大排档。每当开拖拉机回来,他就把挣的钱交一大半给舅妈,自己只留下一点点,然后,干干净净洗个澡,穿上漂亮的新衣,骑上经他改装过的大三轮摩托车,带着妻儿去五里远的县城,到了大排档,四菜一汤,半斤白酒,每一次在他喝得摇摇晃晃的时候,都是舅妈骑着大摩托、一路高歌把他安全带回家。那是一道绚丽无比、难以描述的风景,那一刻,儿子是开心的,老舅是醉着的,舅妈是兴奋的,可他们全家更是幸福的。

初中时,小舅妈就是一个特别爱吃冰棒的女孩,那时的冰棒,只有2分钱一根,为了让心爱的人吃上冰棒,老舅曾经到处拾垃圾,收酒瓶,还替泥瓦匠拎过小桶。结婚后,雪糕和冰淇淋逐渐盛行,老舅家也是村里第一个买冰箱的。老舅什么家务活都干不好,唯独冰淇淋做的超级棒,不管是炎热的夏季,还是冰冷的寒冬,我的舅妈每天都不厌其烦地吃上一两个老舅亲手做的冰淇淋。老舅说,吃冰淇淋的时候,舅妈才是世界上最美丽、最开心的女人。

老舅一生最大的兴趣就是下围棋,那时候,围棋还没有普及,舅妈就托人买了许多这方面的书籍,对照棋谱,他和妻儿不知多少个夜晚在灯下对弈。说起围棋,那是他一辈子的骄傲,因为他和儿子至今还是全县三十年来无人可敌的冠亚军。

其实,我的老舅也有烦恼和忧愁,但他从来不向舅妈吐露一个字,他给予妻子的一定是最阳光、最灿烂、最得意的微笑,是最真诚的爱和呵护,是最快乐的分享,而将自己的苦痛深深地掩映在内心处,在我的老舅看来,妻若安好,那便是永远的晴天。

还好,老舅得的不是什么坏病,而是腰间盘突出,只要少干活,多修养,就会没事的。在我和妻到达医院的同时,已经工作的表弟也匆匆赶到了医院,到了那儿,表弟特意送了老舅一副精致的黄铜围棋,满面春光的表弟拉着父母、拍着胸脯、信心百倍地说:“老爸,你也该歇歇了,家里的接力棒交给我吧!”听了表弟的承诺,我们的心里暖暖的。

如今,五十不到的老舅已经当爷爷了,每次回到乡下,我都不禁想起老舅的幸福时代,乐滋滋地去他那里转一转,看看我的老舅,看看我的发小,看看我的同班同学,那是一种不喝先醉的惬意。和老舅一样,每一次我都是明明白白地去,晕晕乎乎地回家。

只要他幸福就好

文/消失的猫

1

和他相识是在11年的夏天,那年我21,懵懂的年纪,他已经28了。

5月,气温开始升暖,即将大专毕业的我无所事事,泡在网上看着有关同志的网站,在一个交友网站,我看到了他。照片里的他笑得很孩子气,俊朗的脸上洋溢着纯真的笑容。虽然已经快到而立之年了,感觉依然很活泼。资料里面写的他在张市,在另一个省了,离我的城市有一段距离,但是还是加了他。

第一次和他聊天,给他看了视频,他说很可爱,我问他在哪个地方,他撒谎了,说自己在常市,当时我不知道他撒谎了,向他要了电话号码,也给他说了我的电话。

第二天,我在学校的校门给他打了个电话,几声电话等待声后,是一个阳光的普通话声音,他问我是谁,我说我是网上的那位,他没有存我的电话,然后我们开始聊天,变得熟悉。我们开始经常发短信,打电话,他开始叫我“宝贝”,我也对他有了感觉,他说他才去北京念书回来,现在正准备开摄影工作室,叫我去帮忙。我犹豫起来,因为我父母不准我离开万城,我从小到大都在他们的压力下成长,就连大学都是在万城读的。

于是我抱着给父母打预防针的心情开始每天时不时的对父母说我要离开万城去找工作,他们像耳边风一样的听着,到了6月底,我拿到大学毕业证了,就去买了火车票打算去张市,我妈歇斯底里的说我是被传销了,不许我去。我没有管她的反应,还是去了火车站,她也跑到火车站哭闹,说我怎么这么蠢,明明是传销还要去。我当时就崩溃了,狂哭不已,觉得自己的人生怎么就那么的黑暗,连做个决定都不行。最后在火车站闹腾了一段时间后我还是成功坐上了火车。

从万城到张市的火车要9小时,晚上9点上的火车,第二天早上6点左右到了张市,到了张市,我问他在哪,他说他马上来,我在火车站前的花坛坐了差不多40分钟后,他才从一辆到火车站的公交上下来,满脸堆笑。我跟着他上了公交车,正要坐下去,他拍了下我的屁股,我当时就感觉他很好色。下了公交车,我跟着他到了他租的房子,一进屋,他就充满激情的吻着我,然后和我发生了关系。

完事以后,我躺在床上睡不着,他叫我找工作,于是来到张市的第二天我就开始在网上不停的打电话找工作,很快,我就找到一个旅行社的计调工作,试用期工资800,对于才出学校的我来说,有人愿意请我我就谢天谢地了,也根本不了解面试该问些什么就答应上班了。去上班的那一周,那个给我面试的主管都没有给我安排电脑和座位,我坐在另一个计调的旁边看着她从早忙到晚,而我也就这么一直看着她们干活,自己什么都没学到。晚上7点多了,还没下班,整个旅行社的人都走光了,就我所在的办公室还在忙,而且还没吃晚饭,而且每天从旅行社回来后他都想要和我做,我精神上累的要死,还要满足他的性欲,就这么折腾了一周后,我对那个主管说了拜拜,浪费了一周的时间,没有拿到工资,也没学到任何东西,真的觉得没意思。在张市的日子确实不好过,他的积蓄全都花在的学摄影和买摄影设施了,每天我都和他一起吃老干妈加白米饭,有次吃饭的时候,他说对不起我,让我每天吃的这么差,由于我不是个食量大的人,我也没觉得日子特别难过,而且他对我好的时候我相当的感动,我喜欢吃上好佳,他在我们没什么钱的情况下还买了很多给我吃,我当时就怪他,说我们明明没什么钱干嘛还买这些。

接下来又是不停的投简历,在张市呆了半个月后,我在想着毕业生拿到的报到证要去生源地的人事局报道,我就打了个电话问已经毕业的一个学姐报到证可不可以让父母代劳去弄,她说了句:“你自己去不行啊!”于是我傻傻的为了给一个报到证盖章专门坐火车回了万城。

回到万城后,就是不听的狂吃东西。

2

回了万城才发现,我开始天天都想他了,本来说好的我回万城盖个章就回张市,但是我在万城呆了几天,他打电话叫我在家找工作,他说他有变动,然后我就找工作,万城一家效益一般般的国企在招文员,我就去应聘了。这家酒厂的人事相当的奇葩,他说我从试用期开始签合同,从试用期开始我不能辞职,否则要赔他们5万!但是觉得我不合格可以随时开除我,当时我就懵了,怎么这么霸王条款,我就打电话区问他怎么办,他在电话里说他有男朋友了,他说他不爱我了,当时我就说他怎么变心啊?他说他把我在张市给他的几百元钱还给我,我说不用了,就挂掉电话狂哭不已,然后我知道,我是真的爱上他了。

那家国企我也理所当然的没去,和那个人事吵了一架,问他为什么要赔5万?他说听我这么说就是想要来试试,要是不想做就走,我当时就想难道我没有走的权利?就说他这违反劳动法,他很无赖的说我听老师乱说的,然后,我就挂了电话不想再和这种人说废话了。

之后我还是悲剧的陷在找工作的泥潭中,本来万念俱灰的,他说不爱我之后,我没指望他会联系我,但是每到深夜12点左右,他就会打电话来关心我,说他要回老家了,说他要结婚,他没有办法,我们便依然联系着,到了9月,他的手机停机了。我开始胡思乱想,他是不是出事了?然后晚上睡不着觉,失眠了半个月。

九月中旬,我在他的QQ校友留言叫他平安的话告诉,过了几天,他留言叫我在上面留个电话,留了后过了没多久他打来电话,他说他在北京,叫我不要再QQ校友留言,里面有很多他的同事,我很听他的话,再也没留言。

我们就这样通过电话联系,他在北京日子不好过,我这半年也没找到像样的工作,在12月做了3天兼职,我说拿到工资给他寄去,他说我要是个女的一定娶我。我心里想的是,只要你愿意顶着社会的压力和我生活在一起我就很满足很幸福了。

1月,他电话停机了,我也就以为和他断了联系个,他叫我不要再QQ校友留言,我也再没有去留言了。

到了3月,我的QQ信息里突然有个好友申请,写的“我是你老公”,当时就很诧异,到底是谁?当然我也想到可能是他,但是他不知道我这个QQ号啊,虽然我用这个QQ号在他的QQ校友留言的,但是他那么粗心的人会去记我的QQ号?我还是同意了,我问他是谁,他说我是你老公,我试探的问时不时他,他说他是,然后他说好想我,其实我当时觉得好意外好像突然来到的幸福,我以为我们再也不会有联系了,但是他还是找到了我,我问他在哪,他说他现在在广东,然后我就说要给他汇款,把我春节拿到的800,全都给了他,也是我唯一的积蓄。我给他汇款不是想要表达什么,只是怕他吃的不好,过的不好,在北京广州的物价都很高,我怕他的日子不好过。

他问我在上班没,我骗他我在工作,到了4月,他的QQ又没有信息了,我的爸爸得了糖尿病住院了,我就在医院照顾他,然后5月份找到了一份工作,虽然工资依然是很低廉的1000,但是有个工作总比没有强,我急这样开始上班。

6月份,我正在不停的忙着活,突然电话响了,一看是个未知电话,我用方言问他是谁,一个熟悉的声音穿过我的耳朵,“我好想你”,当时我的心情再次激动,我知道是他,我问他在哪,他说他在长沙,我说我要去找他,他说我的工作怎么办,我说没关系,我想要去他的身边,他说他有女朋友,不方便,我就没有强迫说一定要去找他了,我们就这样保持联系着,到了9月,我失业了,公司裁员我荣登榜单。然后找的工作我都不太想去,在家里越发的抑郁,心里很想着他,开始经常自慰。不知道怎么的,到12月份出现急性前列腺炎症状,尿不出,去医院医生只做了尿检说尿道炎,然后下午当天高烧,去诊所输液3天,然后口服药物2周,当时不知道自己是急性的,1月去医院复查只查了前列腺液的卵磷脂2个加白细胞4个加,说是前列腺炎,医院医生没说什么类型的,并住院治疗,但是我的病历卡写的慢性,只进行了输液治疗,输的头孢和盐酸左氧氟沙星,请问这2种药是急性和慢性都能治疗吗,2月初出现尿道口变形和精囊炎,去医院问,医生叫我观察,之后就没管了,但是我从3月份出现慢性的症状,尿频,现在多半变成慢性的了。

得了这病我开始自暴自弃,我恨医院的误诊,诊所的不负责任,我又想到前列腺离直肠很近,如果和他发生关系会不会加重前列腺炎,我就觉得不想活着了。我给他说,他说这是小毛病我太在意了,我终于死缠烂打要去见他,也就是今年3月底,他又回了张市,然后还有个女朋友。他说不要我去见他,我当时就打算不理他了。过了2天,他打了电话说我来吧,然后我就风尘仆仆的坐了火车去了张市,到张市已经是晚上,我找个个便宜的宾馆开了房,他说他很忙,我等到10点半他终于来了宾馆,他说他好想我,然后说我怎么变丑了,脸上很多痘痘,然后说他不会嫌弃我,他说他很累,想要睡觉,我就抱着他睡,直到第二天早上,也就是他阴历的生日那天,他去厕所打开微信,我很清晰的听到他女朋友在微信里德有声留言“亲爱的,生日快乐,”她是第一个给他说生日快乐的,我本来以为我会是第一个给他说生日快乐的,我当时掩饰了失落,等他从厕所出来,我说祝你生日快乐,他没有高兴的表情,说“你找别的男朋友吧,我不爱你了,我曾经爱过你,但是我现在对你没有感觉了,爱情不能勉强”。然后就穿衣服走了,他一关上门,我就不停的狂哭,他怎么这么混蛋这么混账这么无耻!我就不停的哭,觉得绝望,再想到自己的病,就想要回家割腕,到了晚上,我给他电话说为什么他不要我了,是因为我没有以前好看了吗?他说他和他女朋友在一起他不方便,我就在电话里骂他无耻混蛋!过了一段时间,我又发短信告诉他我不能没有他我好爱他,然后我打电话去他接了,他说他明天给我买土特产,然后我留在张市几天,因为他很忙,直到6天后他才挤出时间来见我,他见我就和我发生关系了,然后他说他说那些是希望我好好找工作,他说他爱我,然后他就去忙工作了,我也坐火车回了万城。

3

今天睡在床上不停的大哭,想想觉得自己怎么会越变越糟,不停的回想以前的美好,现在的糟糕。是的,时光无法倒流,正是因为如此,我更是痛苦的悔恨,悔恨自己的摇摆不定,悔恨自己的无主见,悔恨自己所做的抉择是如此的糟糕,每一次,每一次都不停的向着不幸的深渊滑去。

等待着医院检查的结果,我是如此的绝望,已经4个月了,肯定已经转成慢性的了,去医院检查只是祈求那唯一的一点希望,希望自己不要如此的不幸。

上网,不停的查着有关病的信息,得到的是自己因为拖沓病情而无法根治的信息。绝望。又看到网上有一个印度的1岁多的小女孩得了脑积水,头大得像个ET,我顿时就哭出来了,原来我还是能为了别人的不幸而哭泣的。哭完后我又觉得自己很脆弱,比起那些人,我还不算太糟,但是人都是爱自己的,谁也不想自己变得不幸。我还是希望自己健健康康的。于是我自怨自艾,恨医院的误诊,恨医生的不负责任,恨自己怎么这么倒霉,恨一切。

这一个月完全不想做任何事,不想起床,不想吃早饭,闷头睡到中午,实在是睡不着了,起床,以泪洗面。

从昨天开始就没有打通他的电话,他关机了,我开始胡思乱想,他是不是发生不好的事情了?担心不已,心如刀绞。在张市的普陀寺我许了2个愿,一是希望自己的病能痊愈,二是希望他幸福平安健康快乐,是的,我祈求的太多了,但是我祈求的时候眼泪在眼眶不停打转,将最大的诚心献给了神灵,对着每一尊神像都磕了三个头,我不祈求他富贵,只希望他得到真正的幸福。这就是真正的爱吗?想要和一个人永远在一起,却因为现实而知道很难,心里的痛无法言语。每天都思念着他,每天都想着他,只要他平安健康幸福快乐,我就觉得一切都还好,我的人生已然如此,他的人生灿烂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