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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生文章

2022/12/16经典文章

书生文章(精选10篇)

何为书生

文/狄青

因为甫一出生便随家人被下放到农村,因而我童年里印象最深的就是从土坯房烟囱里飘出的袅袅炊烟,是一眼望不到边际的麦田,还有就是每天傍晚时分,大队广播站定时定点转播的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新闻与报纸摘要节目”,那应该算是乡下人获取外部信息的最重要渠道了。后来一点点懂事了,便发现村里人对下放来“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城里干部普遍比较和善,甚至很尊重,远要比一般城里人更尊重。

我父亲下放到农村前是一级翻译,精通三门外文。来农村前,他因工作需要经常会翻译整理国外的文字资料,所以文笔是不错的。所以,求他写信的乡邻总是络绎不绝。乡下人貌似没有文化,生活又普遍捉襟见肘,让我父亲帮忙写信的乡亲,却每次都会带来几个红薯、一把韭菜,甚至是一枚生鸡蛋,作为答谢。在同公社下放的还有几位书画家,我后来听说有不少农村的年轻人常去找这些人学习绘画和书法。

后来我长大了,才渐次明白,发自内心承认自己没有文化抑或缺少文化的人,要比对文化一知半解的人更推崇和尊重文化,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的人往往总是会“无知者无畏”,甚至有可能反过来去打压真正的文化人,去灭失有价值的文化。

话又说回来,有文化的人就一定掌握真理吗?抑或说有文化的人讲出来的话就一定是有道理的抑或是正确的吗?回答当然是“不一定”。这令我也多少理解了,为什么历史上那么多次的农民起义,领头的往往不是大字不识一个的庄稼汉,而多半是落第秀才或是乡野遗贤。比如领导黄巾大起义导致东汉向三国时期过渡的张角,比如最终导致唐朝走向灭亡的黄巢,再比如严重动摇清朝统治基础的洪秀全等人,他们都是农村的读书人,同时也都是落第秀才。

罗贯中在《三国演义》里称张角系乡下的一个“落第秀才”,有人提出异议,因为东汉末年并没有“秀才”一说,而科举制度也是在之后的隋朝才建立起来的。这其实是很多人的误区。“秀才”的确是科举制度建立后所使用的一个词,但是并非是专门为科举制度所创造的一个词。“秀才”一词最早在春秋时期的《管子·小匡》当中就出现了:“其秀才之能为士者”,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出现“秀才”一词,也就是说,秀才一词的出现比科举制度的出现要早了一千多年。

黄巢系山东菏泽乡下的一个才子,他的祖上是盐枭,到他这辈才喜欢上吟诗作赋。他五岁时便可与成人对诗,被四方称为神童,后养成恃才傲物的习性。但天不遂人愿,黄巢成年后几次应试进士科,皆名落孙山,《全唐诗》中收录有他的三篇诗作,其中两首都写得“杀气腾腾”。一首是《不第后赋菊》:“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另一首是《菊花》:“飒飒西风满院栽,蕊寒香冷蝶难来。他年我若为青帝,报与桃花一处开。”说实话,我以为黄巢即使“高考”没有落榜,而成为执掌一方印信的官吏,怕是日后也会成为像安禄山、史思明那般扯起反唐大旗的重要诸侯。据说黄巢最后一次应试不第,便愤愤地写下了那首《不第后赋菊》离开了长安,从此发誓不再应试,而是继承祖业成为一方盐枭头领,同时亦举起了反唐大旗。

明末的桂林地方官曹学佺曾写下了“仗义每从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的名句。其实这句话是在曹学佺不畏强权,秉公执法后写下的,有当时的特定背景。曹学佺本身就是一个读书人,而且非常博学,也非常有气节,在清军入关后自杀殉国。清代诗人黄景仁也曾写过一首叫《杂感》的诗,其中有“十有九人堪白眼,百无一用是书生”的句子,这本是诗人自己怀才不遇,愤世嫉俗之作,但世人却只记住了“百无一用是书生”这句话,从此书生无用论开始流传于世,人们提到这句话时也总是语带贬义。

书生是读书人,而读书的目的是什么?我以为是充实自身,是潜移默化地回馈他人,是一步一个脚印地踏实做事,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因为人们把是否能做官,是否金榜题名作为读书的第一甚至是全部目的,这才有了“百无一用是书生”的说法,因为倘使读书换不来官职与利益,果然也就只剩下个“百无一用”了。

泪痴狂,永相爱

文/甜甜幸福味道

滴答滴答,雨水洒落,爱恨情仇在刹那间幻化为撕心裂肺的痛,远远的望,痴痴的等,爱到最后终离别;滴答滴答,穿越世俗,爱意绵绵,此恨无绝期,多少泪水洒下多少感伤,到最后终欠彼此;滴答滴答,时间的轮回,岁月的变在再次聚首,这一次永不分离,永久相爱。

冬雨,洒落一地尘埃,有些爱只能在角落里痴痴的望、痴痴的想、痴痴的恋,到最后,千疮百孔的心终是塞满离殇;天堂里那个痴情的梦和魔界里那个痴狂的灵魂在某个刹那间彼此相逢,相爱,爱到最后,终是欠一生朱砂泪;当爱感天动地,又一次的遇见,又一次的重合,永生不在分开,永生都会相随。念红颜,人憔悴,满地伤;思君痛,恨命运,心颤抖。在相聚,就在那个美丽的地方,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一)远远遥望,爱到最后终是离殇

那夜的寒气咄咄逼人,那夜的伤痛刻骨铭心,那夜的爱在然间散开又闭合,是某种爱遗失了彼此,还是因为爱的太深才注定永久的离殇。

第一世,他是个书生,在一个冬雨洒落的深夜迷失了脚步,然间听到一声呻吟,他闻声走去看到一只受伤的狐妖,他用自己的鲜血救了狐妖,狐妖醒来慌忙逃跑,那一刻,狐妖被书生的善良所打动,她摇身一变成了一位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姑娘。她和书生开始了一段刻骨铭心的爱,书生一生都希望自己能够功成名就,考取状元,而狐妖就在一旁陪伴着他,照顾着他,终于有一天,书生成功了,而狐妖却到了期限,狐妖不敢再停留,因为它怕他知道真相,悄然离开了。

从此书生便开始痴痴的等待,等待伊人归来,当满鬓苍白的时候,还是不见踪影,而在某个角落里总有只狐妖默默的望着,它不敢靠近只是躲在书生察觉不到的地方,默默的看着,看着。

书生开始迷恋上了酒精的味道,他时常灌一杯浓酒,让自己喝醉,可是,喝的越多,脑海却极度清醒,她的身影似乎就在眼前,很清晰。任怎么样的办法也无法消去心中的想念,只是会让自己受伤的心灵更加沉淀为岁月的伤疤。

狐妖总是将自己浸泡于雨水之中,希望可以忘记所有,然而早已在浑身发抖,昏昏沉沉,晕倒在雨水之中,高烧不退,脑海里却还是他的身影,很难忘记。越痛也无法忘记,越想忘记却记得越深,终究是欠一滴朱砂泪。

第一世的遇见,她救了她,她不忍伤害他,所以悄然离去,他等待一生,终是一场离殇,其实她一直都在,只是不敢靠近,因为她不知他们的感情能否长久更不敢接受这种不被天地间看好的爱。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一夜的雨水侵袭,洒落了一地的落红,整片鲜艳的红印上了多少的哀愁,那个夜晚泪和雨同时挥洒,洒落了一地的尘埃不知是雨还是泪,只是为了更好的保护那娇艳的美丽。

有些爱,只能是离殇。

(二)不顾一切爱相逢,终是欠一生朱砂泪

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那片天空的爱那么痴迷,那么期待,那么执着,却逃不过命运的安排,爱到最后,终究是欠一滴朱砂泪,在夕阳下,念在心中。

第二世,她是仙女派到魔界除掉他,然而她却爱上了她,他也爱上了她,爱的那么深,每次让她动手她却不忍动手,泪水布满脸颊,她还是停下了,然而,她的惩罚是终生囚禁,此生不再相见。

第二世,她是天堂的仙女,而她是魔界里的魔王,他们的遇见便注定了一见钟情,然而,他们不能在一起,不能相爱,仙女每天都在哭泣,雨水飘下人间让花朵洒落一滴尘埃,记得他们的爱,记得他们的约定,终有一天,在相聚,终有一天,在续缘。

一段段机缘巧合,让他们偶然相遇,又让他们对此产生爱的缠绵,开始的一切都那么美,而经历的一切却那么曲折,没有人赞同,更没有理解,甚至连相信都谈不上,而且却总是在阻止他们,但是他们还是执着的坚守着彼此的感情,但到最后,终究还是不能在一起,那些掩埋在岁月风沙之下的沉重往事每天都在滋长,日渐清晰,原以为所有的谜团都会全部解开,然而解开之后会再次陷入重重磨难,没有尽头,只有战胜一个又一个,不停的战胜,战胜到最后依然伤痕累累,归于天堂,归于魔界间,最后一滴朱砂泪落下,他们天涯相隔。

他们两世轮回,两世相爱,终究只是孤独过往,这两世的痛怎么来代替永久的思念,相爱,却不能在一起,只能看着独自的世界蓦然流泪,他们感情那么深终究无法摆脱离别的命运。

消失之后便永远无法在重合,那些爱过的痛,欠下多少的朱砂泪,那些泪别的记忆,千年之后依然期待永恒。

潇潇暮雨随风去,红袖添香万里飘。飘越千里只为挣得那片云的停留,然而爱恨情仇转瞬即逝此生无悔,相恋到尽头。

泪千行,终离别,纪红尘,飞跃千里,海角天涯,魔界天堂那些难忘的曾经萦绕在身旁,向往的爱恨情仇,虽咫尺相望在天涯,依然期待张开翅膀飞入爱的天堂,能否继续彼此的岁月过往,在初次相遇的地方再次遇见,来续情缘,到底是谁欠了一滴朱砂泪。

(三)在遇见,芳香扑鼻时永远相随

春来到,鸟鸣啼叫,花香四溢,朱砂泪被春日所暖化,爱复活了,他们的爱终究感动了上天,他成为了人间一个帅气的王子,而她成为了人间一个美如天仙的公主,他们在人间苏醒、相逢。

这一世,他们再相遇,再相爱,来叙旧两世情缘,他们没有了任何的功力却拥有了甜蜜的爱,他们决定永远在一起,永远都不在分开。

那片花海,有彩蝶围绕;那片茂林,有雨水尽享;那片天空,有云霞漂浮;那片生机,有鸟儿飞翔。这就是这一世他们生活的地方,属于他们的世外桃源。

唯一灵魂之伴侣

书生拿着书在打瞌睡。

欣赏他的人说,你瞧,他多用功,睡着了还拿着书。

不欣赏他的人说,你瞧,他多懒惰,一拿着书就睡着了。

看的人不同了,书生就不是那个书生了。

你爱他的时候,他的缺点都是优点,你不爱他了,他的优点也成了缺点。

看的眼光不同了,他就不是他了。

和一个人牵手的时候,就以为会是一生一世的相守。等到隔着太长的一段心路往回望,才惊讶的发现,虽然彼此是那么熟稔的活在彼此的身边,却连相互述说的欲望都已经没有。是的,冷眼旁观着,彼此都在不知不觉中成了河川。而河川,永远都只会觉得是对方这座桥在走。

有一则佛教故事。

从前有个书生,和未婚妻约好在某年某月某日结婚。到那一天,未婚妻却嫁给了别人。书生受此打击,一病不起。这时,路过一游方僧人,从怀里摸出一面镜子叫书生看……

书生看到茫茫大海,一名遇害的女子一丝不挂地躺在海滩上。路过一人,看一眼,摇摇头,走了。又路过一人,将衣服脱下,给女尸盖上,走了。再路过一人,过去,挖个坑,小心翼翼把尸体掩埋了。

僧人解释道,那具海滩上的女尸,就是你未婚妻的前世。你是第二个路过的人,曾给过她一件衣服。她今生和你相恋,只为还你一个情。但是她最终要报答一生一世的人,是最后那个把她掩埋的人,那人就是他现在的丈夫。

书生大悟。

前世,究竟是谁埋的你?

金岳霖找到了林徽音。他用一生的孤独来回报这位前世埋了他的人。

徐志摩找到了谁?“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的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这是他在追求陆小曼时说的话。他轻轻的从林徽音的身边走了,正如他轻轻的来,他轻轻的挥手,没有带走一片云彩。为了满足陆奢靡的生活,他频繁地往来于南北授课,在碧蓝的天空中,他把他34岁的生命回报给了前世埋他的陆小曼。

人们从奈何桥上匆匆走过。

孟婆说:“行路的人,喝碗孟婆汤解解渴。”口渴的人心急的喝了。于是,那个前世埋他们的人,在他们头脑中渐渐模糊了。他们开始惊惶的四处张望,妄图在茫茫人海中寻找今生的爱人。“众里寻它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其实,你携起他的手时,就是前世残存的记忆在提醒你了,前世埋你人,就是你身边与你相濡以沫的爱人啊。

欣赏那个打瞌睡的书生吧。他真的很用功,你瞧,他睡着了还拿着书呢。

月光下的大海,泛着粼粼波光。

朋友说:无期,和你的爱人去看看月光下的大海吧,在大海的最深处,也许就藏着你前世的记忆呢。

我在屏幕前轻轻的笑了。三生石上的旧精魂,真的不是一个美丽的传说么?与前世埋过我的爱人,携手在银色的沙滩,那该是今生最完美的一种幸福吧…

红尘轮回

文/沐璃

她前世是一朵花,爱慕着他。为了他,她随他来到了今世。

"你真的愿意为了他而牺牲自己的仙气吗?要知道,你还有一年就可成仙了。进入了轮回,你的仙气便会消耗完毕。你,不后悔?"

玉帝的眼睛威严地直视她稍有憔悴的脸庞。

一、芍药,相遇

好些天没有下雨了,她蔫得已不成样,昔日的艳丽美貌变成了如今的憔悴摸样。"你也需要水吗?"正当她快绝望时,生命之水从天而降,滴滴水珠滋润了自己的身体,温暖了自己的心灵。"快点好起来吧,芍药花。"她看到了一个长得挺秀气的书生,似乎是要在这庙中长住。她所在的地方,是一间庙前的一簇草丛,是这丛中仅有的一朵花,芍药花。

书生每日都会为她浇水,而她,在不知不觉间喜欢上了他。寒风漫雪的冬天,草枯萎了,她却仍立其中。书生很惊讶,也更爱惜这朵花。

书生就快要上京赶考,在临走之前最后一次浇水,她心痛如割。后来,听庙里人说他考上了,她开心得不得了。才知道,自己对书生的情感。

书生有一天回来了。当原本浇的清水变为泪水后,注定一切变得不一样。

月亮红得耀眼。

她摇了摇头。

"我以前从不懂什么是情,但现在,我已明白。爱一个人就要完完全全地为他付出,即使不能成仙,又如何?随他轮回,用自己的仙气换他来世的一生平安,我已满足。这件事,我,不后悔。"

二、分离,诀别

那日,她听到书生与庙里长老的谈话,得知书生虽考上了,却被一个买通后路的贵公子冤枉,哪知那君臣居然真的听信,把假罪证当真,决定撤回官职,与后日处刑。这天,书生只是回来看看。

书生为她浇了最后的水,没有人注意到她那日凌晨花瓣上的"露珠".

书生回了京城,随后便被处以死刑。她伤心欲绝,突然升起了要随他轮回的想法,便拼了命的折磨自己。

她不吸露水,不收阳光,连那储存的仙气也不用。终于,她来到了阴间,却因期限未至而要被送回阳间,她大喊不要,惊动了玉帝。

"既然这样,那你就随他轮回吧。情,害人不浅啊!"玉帝背过身,轻叹。

三、轮回,再相遇

走在通往轮回的路上,到处都是黑漆漆的,路的两旁怒放着属于地狱的彼岸花。

轮回的入口就在面前,她知道,踏出第一步,仙气便会开始消耗。但能用仙气换他一生平安,足矣。

踏入轮回,眼前变得模糊,渐渐没了力气,一切都淹没于黑暗中……

耳边响起低声吟语:

"若我用两世繁华,换你一场荣光盛世。

若我生如夏花,可否随你飘洒。

若彼岸相隔,血泪化成桥梁。

若你用一世痴情,换他来世相记。

那,便放手。"

那些年 你曾为我披过衣裳

四年前,我看到这则佛教故事:

从前有个书生,和未婚妻约好在某年某月某日结婚。到那一天,未婚妻却嫁给了别人。书生受此打击,一病不起。这时,路过一游方僧人,从怀里摸出一面镜子叫书生看——书生看到茫茫大海,一名遇害的女子一丝不挂地躺在海滩上。路过一人,看一眼,摇摇头,走了。又路过一人,将衣服脱下,给女尸盖上,走了。再路过一人,过去,挖个坑,小心翼翼把尸体掩埋了。

僧人解释道:那具海滩上的女尸,就是你未婚妻的前世。你是第二个路过的人,曾给过他一件衣服。她今生和你相恋,只为还你一个情。但是她最终要报答一生一世的人,是最后那个把她掩埋的人,那人就是他现在的丈夫。书生大悟。

三年前,我认识你。曾经说过,贪玩博客的多为女子;男子,则如众星捧月般大受欢迎。你值得的,冷静就是最为可贵的品质。你习惯深夜上线,我也习惯深夜在线。偶尔的寒暄,于是礼貌的客套。你是记者,我对这个职业一无所知。你怎么说,我怎么听。从中,我更为了解人间百态。朋友,男女无妨。我是个简单的人,决不会招惹复杂的事。从前如此,现在更是。

两年前,彼此的关系依旧不远不近。习惯你的关心,特别是你只关心我。闲来无事,查查你的博客名字是什么意思。你很诧异,也很欢喜——别人都不知道,就我知道。凡事,视乎有心抑或无心。倘若有心,基本上都没有什么问题。看得出来,你对其他人的冷漠。没有沾沾自喜的成分,世上的任何感情都需要努力维系。这些,偏偏是我不敢触及的。玩不起,更伤不起。

那个任性的家伙,与我发生剧烈的争执。一气之下,离“家”出走渺无音讯。你知道,他在我心里的重要。我得感谢,有你的陪伴。世界杯,兴致甚浓熬夜成癖。某天,你要清晨出发。我自告奋勇:球赛刚结束,我叫你起床好了。我喜欢和睦相处,却也是自己亲手破坏这种平衡。那个任性的家伙用新的博客胡乱评论,他也只是闹着玩。你却当了真,我亦不过实话实说。

你走了,永远退出博客世界。我说的永远,从那个时候开始到这个时候为止。微博,倒是时常更新。我是个不受欢迎的人,唯有选择默默关注。昨晚,我使劲翻找这个佛教故事。咱们算不上相恋,充其量是互有好感。我就像那个躺在沙滩上的女尸,你就是第二个路过的人。看不得别人可怜,于是脱下自己的衣裳给我披上。然后,结局不外乎走开。我,没有其他奢望。

世间种种,皆有前因故为后果。执着,无济于事。有的人,漫漫旅途上擦肩而过。相遇、相视,接着各奔东西。有的人,人生道路里结伴同行。相识、相知,然后分道扬镳。有的人,岁月长河中如影随形。相守、相望,永远不离不弃。现实是残酷的,而缘分总是可望而不可即。在光与影中,有着那令人着迷的琉璃灰。是流年送予的礼物,演绎着沧海桑田的变幻无常。

趁我还记得,这件事必须记下来。只可惜:衣裳还在,人面全非……

为谁心伤

文/穆雨菲

生活真的不堪折首,现今你我各分西东。其实我相信缘分,那一日那一地点为我们见证,也在那一日我们开始了爱情的延续,情感初初总是难言其中,有春天的温暖,夏花的香美。往往不能忘怀,曾经的一言一笑一刹那温柔。仿佛就在昨日你还在我的身边有喜有忧。习惯了有你的身影,里里外外忙个不停-----而现在沙发上杂乱的衣服,地板上满是散落的烟头,其实我的生活已凌乱至极不知所措茫然无趣。

也许我的性格太过细腻怀旧,对你不能释怀。的确人是有感情的,何况养的宠物都知讨主人的欢心。有时候一直在想,既然选择离开,就学会放手,不要一味的留恋,爱她不一定要留在身边才会幸福,既然在一起这么痛苦,不要再次的伤害,有时候放手也是一种更深层的爱。

有一则禅语故事,讲有个书生,在寺院进香见一女子,痴念。直到一天,却嫁给了别人。书生受此打击,一病不起。这时,路过一僧人,从怀里摸出一面镜子叫书生看。书生看到一名遇害的女子一丝不挂地躺在沙滩上。路过一人,看一眼摇摇头走了。又路过一人,将衣服脱下,给女尸盖上走了。再路过一人,过去挖个坑,小心翼翼把尸体掩埋了。僧人解释道,那具海滩上的女尸,就是你未婚妻的前世。你是第二个路过的人,曾给过他一件衣服。她今生和你相恋,只为还你一个情。但是她最终要报答一生一世的人,是最后那个把她掩埋的人,那人就是他现在的丈夫。书生大悟。

其实爱一个人不是自己做了很多,缘分就在那一瞬间已注定,只不过感恩前世的你对我的情意!今生,只为还你一个情罢了!留守的爱只有记在心中,聆听一曲心伤!

为谁叹一半心伤留一半心伤/为谁断一寸柔肠萦一寸柔肠/是那游思太如梦/是那金风无情/催落飘叶摇追当年/都随春水流远/自别后/两地书再无相见/为何左一顾彷徨右一顾彷徨/为何前不见人人后不见人人/是那夜太深沉/是那不知何处/飘来缕缕余香/又是天凉夜长/长灯直至窗现微茫/谁在念昔日/不来相忘

同样都是拿着书

文/物语老竹

有一则古老的故事挺动人。

古代的一位书生,在赴京赶考的途中与一位女子相恋私定终身;两人约好了,要在某年某月某日某地再度见面并成婚。

到了那一天,书生按时如约而至;却惊异地发现,那女子已经嫁给了别人。

书生因此受到了沉重的精神打击,一病卧床不起;心中充满怨愤。

一位游僧路过书生居住的草棚,进屋讨碗水喝。

当问清了书生病怏卧床不起的缘由,游僧从怀中摸出面镜子,给那书生看。

书生看到,在海浪涛涛的岸边沙滩上,一个身上一丝不挂的遇害女子静静地躺在那儿,听任海水不时冲打着身体。

有人路过,看了一眼,摇了摇头,深叹一口气,走了;

再一个人路过,看了一眼,叹着气,走近前去,将自己身上的外套脱下轻轻盖在了那赤裸着身体的受害女子身上,走了;

后来又有个人路过,叹了口气,连忙走近前去,就近挖了个坑,小心翼翼地将那受害女子的尸体埋了……

“施主你啊,就是那位第二位路过的人。

你当时叹着气走近前去,将自己身上的外套脱下轻轻盖在了那赤裸着身体的受害女子身上……

这女子今生与你相遇相恋,并非虚情假意,而是为了还你曾经送她一件衣服帮她遮体的那段恩情。

但她最终舍弃一切要去报答一生一世的那个人,并不是你;而是当初将她埋葬了的那位第三个路人;也就是她现在的丈夫……”

书生顿时大悟,翻身下床作揖拜谢了游僧,重新开始了新的生活。

其实偶是不信有前世今生的;一直以为,退一万步它即便是有,那也是当事人自己根本不清楚、不知道的。

一件自己根本不清楚、不知道的事情,跟信与不信它又有什么好大的关系呢?较真儿,毫无意义。

与其将眼睛***盯着“未来”(甚至“来世”),不如脚踏实地地去用心走好自己理应清楚明白的每一步,不轻易错过不该错过的每一个缘分;不执拗纠缠任何理应放下的东东……

在家里就“家教”的问题很少开腔。因为深谙,通常“家人”最不会将道理听得进去、真当回事儿的,就只有“家人”了。

这是一个很奇怪但却又非常普遍的社会现象。

或许它就跟“七年之痒”是同样的?朝夕相处的日子长了,“不放在眼里”的意识也就强了;说起话来,不论道理如何在理正确,一百句话也很难当的到“外人”一句看似不经意的撺掇?

“家人”如此;老人也系如此。

时常心里都觉得十分好笑;多少年了,时至今日,家人也不知更不会去关心偶居然会有个“博客”!尤其不会在意偶终日都喜欢去“研究”些什么。

反倒,对刷屏读到的任何一则不痛不痒、言辞不清、逻辑混沌、甚至歪瓜裂枣的“微薄”句子津津乐道……

换句话说,通常最不会将出自“家人”口中的道理听得进去、真当回事儿的“家人”们,如若听到任何一个“外人”口中说出的话,不论应答如何,也会犹如“圣旨”一般忒听得进去、忒当回事儿的!

平生不喜欢去多说什么别人根本听不进去、不当回事儿的话;总觉得这样的话说得多了,不光会觉得非常扫兴,而且枉费心机。

于是昨日过年“破五”的那番宴请,宴请家人远在沿海很少回到内地的表舅一行,偶倒觉得心中放下了个包袱。

针对儿子的今后,这位舅舅谈出了几个关键性的“思路”:首先要有自己的鲜明个性,不能人云亦云地东想西想、东碰西撞,而要清楚自己的所长与中长期目标;其次要明白自己的学识还非常肤浅,必须珍惜还能去系统学习的机会,为实现自己的目标奠定下坚实的基础——那些不该自己去关心的事儿,一概不去用心;再次要大胆地离开老人、脱离家庭、独自去外面闯,可先去沿海城市“试水”……

不论家人也好,儿子也罢,全都听得聚精会神真听进去、也真当回事儿了!

下午送走一行人后偶淡淡地对家人说道:“这些看法,与俺的观点如出一辙,也早就跟你们说过多次了;何时放在眼里过……”

家人不好意思地笑笑,没有回应。

偶深谙,即便如此,通常“家人”最不会将道理听得进去、真当回事儿的只有“家人”这种现状,也是几乎没有“改变”的可能!

心中感觉放下了个包袱,是因为有幸遇到个“外人”,替偶说出了这些道理,且让家人聚精会神真听进去、也真当回事儿了!

无意间发现,“破五”这个传统民俗“赶五穷”(“智穷、学穷、文穷、命穷、交穷”),居然歪打正着地撞了个满怀?

早先就曾说过,世界真奇妙的要害,还在这世上的人真奇妙。

而人的诸多诸多的奇妙,多都带有舍近求远的特质,最不关心也最不当回事儿的,恰恰都是“内人”而不是“外人”!

此类现象已见惯不惊了。往往与你最近、最亲、最真、最用心的那个人,指不住正是你与之心的“距离最远”的那个人……

这或许就叫“内外有别”?

抑或说就叫“七年之痒”?

总之生活中总有这么个巨大遗憾——

通常最不会将出自“家人”口中的道理听得进去、真当回事儿的“家人”们,如若听到任何一个“外人”口中说出的话,不论应答如何,也会犹如“圣旨”一般忒听得进去、忒当回事儿的!

越是“内”则越会“外”?反之越是“外”却越是“内”?

甚觉这“七年之痒”,实质是个“心理角度”的问题。

心理角度不同,心思绝然不同。

这就如同一个人在个聚会场合居然手里拿着本书睡着了似的。

虽然同样都是手里拿着本书,然得到的“评价”却会有天壤之别!

有人会说,“看,这人多么热诚,身体不好、疲惫不堪、在这么热闹的场合里最终累闭了眼睡着了,但手中依旧没有放下那本书!”

有人会说,“你看,这人完全是占着茅坑不拉屎,这么重要的一个场合,居然还能睡得着!还拿着本书装样子!其实心思根本就没在这儿……”

有人会说,“看看,这人无所用心地慵懒到了什么程度!这么重要的场合都提不起精神,居然当众睡着了!可惜了那本书哟!”

这人是不是个“人”,这书是不是本“书”,角度不同,完全不同。

正是: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是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知过

文/马德

沛国有一个书生,有三个孩子,都快成人了,却只会呀呀地发声,而讲不出话来。书生一天到晚发愁,没有解决的办法。

一天,他家的门口,有异人经过,听到了这样怪异的声音,就问书生是怎么回事。书生怅然一叹,道出事情原委。异人冷笑,盯着书生说,你何不反省一下自己呢。书生思忖良久,为他讲了一个故事:

“我小的时候,家里的房梁上有燕窝,窝内有三只燕子。我发现母燕每每觅食回来,三只雏燕都张着嘴等着,每天都这样。我试着用手指伸进燕巢里,小燕子也会张着嘴,等着接食物。后来,我就用三根蔷刺喂它们,结果,三只雏燕很快就死了。”

书生讲到这里,脸色黯然。他说:“这件事,我一直记着,因为那三根刺就像吃进了我的心里。现在想起来,实在是后悔啊。”

那个异人听完书生的故事后,诡秘地一笑,说,这还差不多。然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奇怪的是,自此之后,书生的三个孩子居然都能开口说话了。

这件事记载在《续搜神记》里,文章最后有这样一句话:其三子之能言,盖能知过之故也。这句话的言外之意大约是,这个世界,即便你只是能知过,也会有不菲的奖赏吧。

花妖

那生的生,死的死

从无知到已知,从已知到未知

历史从未解答过

爱的神秘

灵魂的离奇

而梦与时间里

宇宙进行着的是

层层的谜。

传说中有一种花妖,它们整日为所爱的人歌唱,直唱到短暂的生命结束。他们只靠吃花活着,但从不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

花妖(写给前世)

她生活在遥远的唐代,生活在遥远的宫中。她衣袖上的轻纱轻轻滑过草尖上的露珠,那红色的绣花鞋不忍心把那黄绿的新草踩弯腰,落下的那么轻,那么柔。她没有见过皇上,她甚至没有想过要见皇上,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进宫来,怎样进宫来的。多病的身体使她看起来很柔弱,柔弱的她根本不会得到宠爱。

她生活在孤独中,她喜欢在清晨的园圃中散步,踩过柔土,滑过露珠,任微风轻抚那散落的发丝,也吹起透纱的衣袖,拖着雾纱般的轻裙,微微地透出兰花般地香气。幽幽抬起她的手,指尖轻触着一朵红花--那不知名的红花。这是苑中她最钟爱的花,那露珠甚至都不能洗掉它一点点的红,她寻过宫中的丝线,试图寻到那红色,却发现不管怎样,都是徒劳,那是生命的红色,是无法用针线表达生命的红。“你们早上好啊!”她的声音如珍珠滚落--清脆,圆润。花在前面,她有中从未有过的冲动,终于,她伸出手,轻轻折下一朵,放在嘴中……那一瞬间,她陶醉了……她抬起头,突然发现,透过薄雾,有位白净的书生望着她,她呆住了,傻傻地站在那里,随即,又风似地跑开了。

回到阁上,她发现自己脸红的发烫,喝了口清茶,心却不停地跳。她告诫自己,反复告诫自己:“别去那个园圃。”

第二日,她还是去了,她摘下了第二朵花放在嘴里,她见到了那书生第二面。

她自己并不知道,却在不知不觉中爱上了那位书生。

第三日……第四日……

直到第五日,她摘花时,不小心被枝上的尖刺刺伤了手指,可她太想要吃下那朵花了,以至连鲜血滴落也全然不知,她刚把花放到嘴里时,雾中冲出几个陌生的男人,她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却被牢牢地押住了。从雾中走进了内宫,旁边站着那白净的书生,她看着他,那书生比她想得还英俊,她傻傻地望着那书生,却听见内宫喊到:“你这个妖孽!花妖!”

斩首那天,她都不知道是那书生把她推上了断头台,那天的风一如往常地吹着她的轻纱,她傻傻地望着书生,眼里滚出两滴泪珠--那泪,既是红色的如她钟爱的花那样血红,血红……

红玫瑰(写给后世)

她坐在强劲的迪斯科音乐中,优雅地叼着一支“波儿”.

她并不漂亮,长期嗜烟使她显得苍白无力,略带病态,一双眼睛毫无神采,透着倦意。但她身材高挑,匀称,长发披肩,使人光看背影就遐想无数。

此刻,她无力地摊在沙发上,频频地吐出似雾般的眼圈,她自己的灵魂也似钻入了一个眼圈中,留恋不归。

“玫玫,接客了!接客!待会儿有几个老板要来的,唉……唉……你到使听到了没有?哼!假正经!要不是阿兰有客了,我才不会让你接客呢!你可别不识好歹啊

领班的声音很高,很尖,很刺耳。她三天都没有接一个客人了,她还清楚地记得那个晚上,那个镶着金牙的糟老头伸出一支肥胖的手臂搂过自己,”今晚你陪我,我给你这个数……“说完她伸出了三根手指,酒气喷向她的脸,她扮开了那个男人的手臂,站了起来。那胖子面色顿时失,气急败坏地说:”你还以为自己很纯洁吗?“她冷冷地答道:”不是纯洁,是干净!“然后头也不回地走出了KTV包厢,得罪了客人,老板本来是要炒她的,可是大家替她求了情,于是她又留了下来。

”你到底听到了没有呀?颓废!“

她站了起来,走进了洗手间去补装。

厚厚的化妆品掩盖了她本有的真实,使她看起来有几分沧桑,她其实使应该骄傲的,她有文凭,她学的就是油画专业,可毕业厚找不到工作,那本不宽裕的工人家庭位她读书已经花去了很多的钱了,再也供不起她了。她需要钱!于是,她抛弃了理想,走进了这个坻醉的城市中……

她曾经想过要找天堂,有自己梦的天堂,可如今……她掏出了口红,在镜面上写下了”HEAVEN“”MONEY“.

今天还算顺利,那几个老板虽不满意她的沉默,但生意还使谈成了,所以没生气。她印象最深的使那席人中,有个高高瘦瘦的男人,虽然也是西装革履,但却没有一点商人的味道,凭她的直觉,那人身上没有臭铜钱味,却有股”艺术“的气息。他们临走的时候,给了她名片,那个高瘦的男人却没有,”原来是个老板的跟班!“她浅笑了一下。

客人中途没有退掉她,这使她的日子又回到了以往一样。

过了一星期,那个人又来了,这次,他只是坐在吧台要了杯啤酒。

几天后,那个人又来了,又是只在吧台坐了坐。

就这么过了好久。

终于有一天,那男人拿着杯苏打水走向了她,在他旁边坐下了。她没有睬他,继续抽烟。

”我们认识过了吧!玫玫叫我鸿吧!“她转过头去看了他一眼,一张脸不太成熟,倒像个刚从学校走出的学生,很年轻。”我们聊聊吧!……“

他聊她听,她并不在乎,反正有的是时间。”不知为什么,一见到你,我就有种曾见过你的感觉。或许是我们前世见过吧。“他心里笑了:”年轻人逗女孩子开心的套话,只可惜对我已老掉牙了。“

那个叫鸿的男人说了很久。她只是听着,并不愿理他。后来,很久没有见到他了,她的日子还是照样过着,只是,她吸上了毒,刚开始,量还不大,只是吸食,她能承受。鸿再来时,手中拿着束很大的红玫瑰,径直走到她的面前,放再她怀中,轻轻说”我爱你“.她冷冷地看了鸿一眼,好象看个陌生人,而这一切,好象根本与自己无关。鸿并不在乎她的默然,坐再她身边,轻轻在她耳边说这自己的心。她玩这朵含苞欲放的红玫瑰,根本不在乎鸿在说什么,她心中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红玫瑰时她最爱的花,当初读书的时候,她也曾收到过拿腼碘的小男生们送的红玫瑰,可那时的她,心高气傲,根本不理会这些,总是想法儿给送花的人找难堪,如今流落风尘,才发现自己是如此渴望真爱,渴望这红玫瑰,她玩这那朵玫瑰,也不知道多久了,鸿在一旁安静地陪着她,很规矩地坐着,一不小心,她折断了枝条,玫瑰落在她的手掌上,她看着花,觉得自己像它一样,虽含苞欲放,却已被折断了……

她拿起了红红的花瓣,送入嘴中,眼睛不然地望着迪斯科中扭曲了身体的男男女女……轻轻地嚼着花瓣,一片又一片。”我为什么会又这种感觉,我老是觉得我们前世见过面的。我老是觉得前世欠了你太多,所以让我今生遇见了你,让我今生好好的爱你,疼你,补偿欠你的一切,真的,相信我!特别是刚才“吃花”的样子,让我觉得如此熟悉而又不可捉摸……鸿的声音是如此陌生而飘渺,似从遥远的天堂传来,只是,那个天堂是不属于她的,那是鸿的天堂,那没有她的梦。“鸿,我不爱你,你知道我是什么人,你应该找一个能伴你一生的好女孩……”“不--,你不爱我,没关系,让我来爱你好吗?”

“傻瓜!”她转过头去,把第二朵红玫瑰放进嘴中。

后来的日子里,鸿天天来看她。每天都是一朵红玫瑰和片片温情。鸿说,就算她是冰山他也要熔化她。她照例每天吃掉那朵红玫瑰,像吃掉自己的灵魂,也磨掉鸿的耐心与情谊,她不明白自己要不起,也不想要那份真情的。终于又一天晚上,下着大雨,她以为鸿不会来了,便摊开那包白白的细粉,用烟醺着,大口大口地抽着,就在这时,鸿突然全身湿淋淋地站在她面前,发尖滴着水。“看见了吧。我就是这种人。你--你为什么还不走?你……你……走开!!”她冷中带怒。

“瑰园圃里才买到了。”鸿手中拿着朵滴水的玫瑰。“饿坏了吧?花精灵,别再折磨自己了,好吗?好好活着!”

“鸿,我的心已经碎了,你没有办法再粘好它的。别再做那些无谓的努力了,去珍惜你的未来。”

“你看,这儿又颗心,完整的心,把你那颗拿来吧,我们交换!”

或许那刻她该感动,感动于鸿的神情,但她早已麻木了,忘记了该怎样感动了

“戒掉好吗?”

她颤抖了一下,这是她想过千百遍的,总是下过决心后,又无助地放弃努力,她也不想这样,她还年轻,她还有梦要追,她要去她的天堂……

鸿再两天后带走了她,她走时,头也没有回,没有一丝留恋……

鸿为她在郊区租了间小房子,就是那片玫瑰园圃旁,鸿说:这下,她天天都能在玫瑰园圃中散步了,她把钱塞给了鸿,她知道,鸿并不宽裕,他是在别人公司帮人做事,另外她不也不想多欠鸿什么。

郊外的一切很美,她的心情却怎么也好不起来。太久了,她已忘记了好心情是什么感觉了。她一天天憔悴下去,她试着戒毒,可一次次试,一次次再跌入深渊,鸿偶尔来,因为他没有车,又很忙,每次都是很匆忙。

这天,阳光不错,空气中都漫着股玫瑰的清香,她摊再床上,颤抖着喘着粗气,抓起注射器……这时,鸿推门进来,他一把抢过注射器。

“不!不!把它还给我!给我!给我!”她声嘶力颉地叫着。

鸿不明白,为什么这东西会把自己所爱的人折磨成这个样子,在那刻,如果鸿把注射器扔出窗外,或许什么都不会发生了,可他没有……

他把注射器插入了自己的血管中……

鸿上班的日子越来越少了,他为了自己所爱的人,在那一瞬间,失去了理智,失去了一切……

她这才觉得后悔,是她害了鸿。但她又能怎样,她自己都无法自拔,她和鸿住在同一层楼,两套房中,不让爱人接近自己。积蓄很快就要花光了。两个没有未来的人就这样活着……

一天,她推门进屋,发现桌上有枝含着露珠久违了的红玫瑰,他抓起花,突然听见鸿屋子里有摔东西的声音,她冲了出去。

这次,或许是鸿还未来得及关上门,她目睹了鸿痛苦地似要死裂自己的样子,她犹豫了一下,转身回到了自己的屋里,翻出把旧旧的,黑黑的枪,那本是她为自己准备的。她站在鸿的屋的门口,扳了第一下,第二下,第三下……

鸿倒在血泊中,嘴角有一丝微笑,她听见他微弱地说:“玫玫,我……我……爱你……”手微微抬起,指着个抽屉。

她跑过去,打开抽屉。

她惊呆了,抽屉中有一副工笔画,画中有位美丽的少女,穿着唐装,在一片玫瑰园圃中,把一枚花瓣轻轻地放入嘴中--那少女正是自己。在下面有排小字:“玫玫,我爱你。”落款是美术学院毕业的鸿。

他坐在鸿身边,手指穿过鸿的头发,把那最后一朵红玫瑰放入口中,细细地嚼着,像嚼着自己苦涩的过去,嚼着鸿的神情,鸿的生命。那一刻,她隐隐约约听见有人歌唱,那歌是如此凄美,幽怨,似从天堂传来的。那天堂,是她和鸿的天堂,有他们俩梦的天堂……

枫桥钟声

文/方华

夜深了,深不过一场失意;夜睡了,而惆怅未眠。

月落西天,寒冷的清辉如霜,更衬愁意之凉;一声鸟啼,黯淡了月色,更黯淡了心境。

江枫如火,但月光里的霜花不见它的红艳;渔火点点,那是郁闷中瞌睡人的眼。一江秋水,也好似载不动一位落第书生的愁怀。

情绪到了深处,需要一个盛放的载体;情感到了极致,需要一个宣泄的出口。

钟声响了。

钟声响在临界点上,钟声响得恰到好处。这寒山寺的夜半钟声,今夜不再是惊世的佛音,不再是平安的祝福,不再是一曲睡梦中的音乐。这钟声如月,让一份愁情突然明亮;这钟声如风,突然拂平了烦乱的惆怅;这钟声如水,托起一千二百多年前的一艘客船,让它上升到一个文学和历史的高度。

钟声里,书生挥毫而就:“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

于是,一千多年来,我们记住了一首诗叫《枫桥夜泊》,记住了一位诗人叫张继。相信,我们还会记得更久。

这是情景交融的结晶,是诗才在一场特定情境中的迸发。人生低潮,往往磨砺出人生的华章,这是一个文人失意中的得意。

花开花谢,潮涨潮落。

又是秋天,又是枫桥,又是一叶舟船泊在水之上、月之下。船上的身影仍是那位叫张继的人。

青山不改,景色如故,涛声依旧,钟鸣仍磬。

旧地重游的张继提笔写下:“故地重游一梦中,青山不改旧时容。乌啼月落霜满天,依枕尝听夜半钟。”

此首《枫桥再泊》与《枫桥夜泊》相隔一年,此时的张继终在第七次进京应试中得中进士。人生得意,浮华心态难蓄人生厚度。景虽在,情已改。

一千二百多年后,又一位自喻为书生的人来到枫桥。

江水涛涛,千古风流已浪花淘尽;浆声欸乃,问一张旧船票能否登上今日的客船。

人流如水,车行似舟。

已不是秋天,是江南的四月;已不是月落乌啼,是春日鸟鸣;更不是落第或中榜的心态,是一次文化的旅游。

碑刻的文字间,难寻千年的身影;浮躁的心怀,难觅夜泊的情境。凌乱的脚步,踏平了唐诗的意界;闪光灯下的留影,不会比一句诗词流传更久。

这个穿格子衬衣、着牛仔裤,想以一篇浅薄文字接近或标榜文化的人,只能花几元人民币,在寒山寺里撞一撞钟声。

谁听到钟声里的哀叹,谁看见现代钟声里的古代情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