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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之错……

作者: 梦,没了色彩2013/09/19生活日记

清有奇案,如杨乃武与小白菜,闹得沸沸扬扬,举国皆知。今有李天一一案,虽称不上惊天动地,但也闹得闻名全国,甚至全世界。

本来一桩很普通的流氓案件,经过梦鸽爱子心切的护短,某些无良知律师的推波助澜,再加上网络民众的呐喊,让这个案件更扑朔迷离,比杨乃武与小白菜案的知名度更高。

前些天上网,见一句话颇有感触,一位网友说,“李天一迟早要死在梦鸽手里。”这话重了些,但不无道理。我也说句话:若不止步认错,梦鸽和个别律师很可能会把自己也玩儿进去。

梦鸽对李天一的作为是出于母子之爱,而不是出于法律事实和社会公理,母爱让她跨不过这个坎,她就不断会有令人跌眼镜的拙劣表现;如;我儿子善良,正义怎么怎么的,可事实真如此吗,我不解的要问梦鸽,‘海淀淫枪小霸王’难道是浪得虚名吗、

某些律师亵渎了法律【用亵渎好像有点轻松了,用强奸法律更合适】。也害了梦歌甚至李天一,把个原本清清楚楚的案子搅得乌烟瘴气。从表现上看,个别律师玩的都是末流律师的小把戏,实在让人对律师这个职业有更多的成见。这么清楚的案子都搞无罪辩护!你想钱想疯了,想出名想痴了!还把个失去理智的梦鸽糊弄得团团转。

梦鸽护犊心切,我们站在人性的立场上还能有所理解。但某些无良律师,上串下跳,误导网民,如陈某律师在博客中说,杨女在酒吧唱爱情歌曲是诱惑孩子们。看到这儿,我不禁笑了,唱爱情歌曲是诱惑孩子们,那么女士穿裙子是否更诱惑孩子呢。再就是毫无根据的说酒吧在酒中下春药,证据呢,就是凭自己的臆想再加上杜撰。难怪有网友说陈大律师想出名想的都脑残了。

俗话说,人在事中迷,这话说的一点没错,目前梦鸽的状况,就是在事实中不辩西东,像个无头苍蝇处处瞎蹦,再就是那个狗屁法律顾问烂货在网络上推波助澜,请12名法律专家看视频指点迷津…所以有网友高呼,烂货,你伟大啊,你能把梦鸽玩死,你能吧梦鸽糊弄死,你能把李天一害死。说白了,那个烂货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梦鸽口袋里的钞票吗

在请律师这件事上,我推理李家对律师要求的底线--是无罪代理,有职业道德,有良知的律师宁可不代理,也不会丢了做人底线,如袁某,薛振源。想通过这个案子出大名挣大钱的律师不做无罪辩护就吃不到这块肥肉。当某些人当叼上这块肥肉后,是怀有侥幸赌一把的心理的。【你就不怕被那块肥肉卡在喉咙里而噎死自己吗】但当他会见李天一,对案卷的研究后,律师应该明白,根据案件的基本事实及关键之处,是无法做无罪辩护的。但为了名与利,在与李家商量后,决定一定要做无罪辩护。从这一刻起,就注定了该律师不顾法律事实,亵渎职业操守的“豁出去了”的玩火心理,这样的律师与古时候的讼棍有何之分。

本来就够热闹的了,梦鸽又整出了个“世界影响”说法。梦鸽的胡搅蛮缠、【她一直认为自己孩子没错,如,孩子们没错,错的是这个社会。在她眼里,酒吧即色情场,受害人即妓女…】某些律师的失德行为,是在给整个律师界所有同僚脸上抹黑,梦鸽的胡搅蛮,这简直是给军队丢脸、梦鸽,闹,可不能闹出圈了!

梦鸽从一开始的抵制到失去理智再到现在的强词夺理几近撒泼,不得不让人相信,这位害了李天一的母亲,如果不消停一下,有可能还会害了自己并会连累他人,更会害了李天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