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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老兵,该拿什么感激你

作者: 残缺的じòぴé2012/08/06心情随笔

因为我们的残疾,没有工作单位愿意接收我们。

因为我们的残疾,我们很难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

因为我们的残疾,我们也便失去了常人所能拥有的生活乐趣。

——伤残老兵如是说

有这么一群人,他们曾是最可爱的人。现在,却成了最可怜的人。他们没有健康的身体,没有稳定的生活保障,没有花前月下的浪漫。他们是祖国忠诚的儿女,把自己青春、情、义都献给了国家和人民;他们是无私无谓的勇士,为了边境的和平,他们用血肉之躯去面对敌方的枪林弹雨;他们是时代的英雄,为了人民的生命财产而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们,便是共和国伤残军人。

这是一个特殊的群体,这是一个光荣的集体,在党和国家需要他们的时候,他们义不容辞的冲锋在前,那么,流血受伤也便是常事。同样,在党和国家需要他们的时候,他们脱下戎装回到地方,可是由于他们的伤残,他们在地方的工作不尽人意,他们在市场经济竞争中成为了弱者,同时也成了家庭的累赘,更为严重的是我们这个社会对他们的冷漠与歧视,这便是共和国伤残军人的悲哀。

我是部队的一名卫生战士,所以对伤残军人的苦楚看得真切,对伤残军人的无奈感受颇深。在我们卫生队住院的一名老班长,当兵十二载,曾参加过两次维和行动,在最后一次维和行动归队后,不幸被查出腰椎间盘脱出,后经手术治疗后,身体恢复情况不尽人意,因为身体原因,他签不上四级军事长,去年年底,他复原回家。现在,他对未来充满了顾虑,因为他再也不能从事劳累的体力活动,而国家也没有好的工作岗位给他安排,只是按照正常复原给了他八万多的复原费。八万,或许一次性拿出来看着很多,可是,你们想过没有,那是他们用青春、汗水、鲜血换来的。虽说军人讲究无私奉献,为人民服务,可是军人也是人,他们不可能一辈子留在部队,他们终究要回到地方生活,那么对于像我老班长这样伤残军人的生存未来呢?他们,有家、有父母、有孩子,而自己却没有能力挣钱养家,那么你认为八万多元钱够他们以后的生活么?这就是伤残军人的悲哀,也是国家的悲哀。

或许相比在战争中流血牺牲的军人,我的老班长还是幸运的。

三十二年前,也就是1979年2月17日,中越战争正式爆发。有战争,必将有流血牺牲,在那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战役中,有的战士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有的虽然返回了祖国母亲的怀抱,却永远的失去了健康的躯体,在这些伤残军人转业回到地方后,由于缺乏与正常人的竞争力,他们纷纷成为了下岗职工。由于他们不再拥有健全的躯体,他们的社会地位低廉,我们看不起他们。

他们应该是“中国的英雄”,可没有人认可,我们给予他们的只有冷漠。

他们应该是阳光健壮的孩子,可没有人记得,我们只是看到了他们的四肢残缺。

他们应该是怀揣梦想的坚毅汉子,可没有人理解,我们总是嘲笑他们的信念。

他们,是最可爱的人,还是最可怜的人?

在他们丧失一定的生活能力后,大部分不能实现再就业,能够就业的也是收入低、地位低的工作。现在物价、房价这么高,试想他们仅靠为数不多的伤残金能生活么?你们要知道,这群人中有的还要靠领取低保生活,这不能不是社会的悲哀。

自古以来,军人就是一种高风险的职业,无论是战争年代还是和平时期,军人始终与牺牲为伍,与奉献作伴。可以说,自从有了军队,就有了伤残军人。

伤残军人主体是为国家、为人民安全而负的伤,理应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所以,善待为国家和民族而战英勇牺牲的英烈及其家属、伤残军人和所有军人就是真正热爱和维护国家和人民的长远利益,如果忘记了军人的流血牺牲和奉献,这将是国家和民族的悲哀。

2004年10月1日,新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正式生效,从理论上看确实是进一步提高了军人的抚恤与优待标准,但是,要把理论落实到实处,完全落实条例规定的待遇却很难办到。因为我们缺少具体的法制保障,所以造成了现在伤病残军人无工作、抚恤金落实不到位或者少的现状。对于这种现状,我们不能任其蔓延,因为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不能让这个小的问题而影响了大局的建设,所以我们国家、地方政府还有每个人都要为之尽一份力。国家应该为之出台更好的政策,让伤残军人的生活有可靠的法律保障。地方应该尽快落实国家出台的政策,解决伤残军人的实际困难。而我们每一个人都要用微笑去面对他们,用自己的爱去温暖残疾军人的心。

善待残疾军人,就是对残疾军人的尊重。

善待残疾军人,就是对国家和民族利益的维护。

善待残疾军人,就是对历史最好的铭记。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相信伤残军人的明天会变得更加美好。他们,不将无奈、不将悲哀,他们,脚下的路将依然宽广。请大家和我一起大声的喊出来:伤残军人,你们永远是最可爱的人,我们爱你们,永远、永远…